荒廢的宗教活動是悲劇(陶恕擴充版)
荒廢的宗教活動是悲劇(陶恕擴充版)
宗教活動的問題:
多數基督教活動徒勞無功,因信徒對聖經真理無知、不信或不順服,生命缺乏明確目標,浪費時間精力。
荒廢的宗教活動是悲劇,只有形式、活動,卻沒有聖靈的工作,這樣的信仰如同無水的井,乾涸而空洞。外表的熱鬧掩蓋不了內裡的死亡,因為沒有聖靈的運行,一切儀式都淪為人的表演,無法帶來真正的生命與改變。信徒當警醒,不再倚靠肉體的努力,而是謙卑祈求聖靈充滿,讓每個聚會、每項事奉都成為神同在的見證,免得陷入虛假的敬虔中,失去起初的愛心與能力。
宗教活動是悲劇
人類各種活動中,不少是徒勞無功的,尤以基督教圈子內的活動為甚。參加主日或禱告聚會花費了整整一小時,結果毫無得益。這種情形我們是司空見慣的。
最近寫著「人若賺得全世界,亦沒有什麼益處《馬太福音》16:26」的標語大受歡迎,在四處張貼著。它總算還能提醒在這追求物質文明的社會中生活的人,要追求那連金錢也買不到的珍貴寶藏。)。這類標語表面看來雖然還有一點作用,但其價值亦僅止於此而已。
我們不要忘記,有人一生經常聚會,卻沒有使他在靈性方面更長進。在主日聚會裡,一般教會的禱告都是陳腔濫調,只是說了出来就心安理得。耳熟能詳的用詞、熟練的腔調、感情十足的字句等,頗能產生表面上和暫時性的功效。可惜事實上,聚會的人並不因此更加親近神(參《雅各書》4:8),靈性亦未因此而漸入佳境,對於進天國的事,也不會因此而比往日更有把握。可是竟然有人二十年來,每個主日例行的去聚會,花兩小時來耐心的坐著聽道,聽完了便回家去。就這樣,他們二十年來浪費了足足一百七十多個工作日,而每日可工作的時間有八小時。
《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有些自認為是基督徒的,竟然虛度年日,靈命毫無長進。他們原本可以令自己的生命更長進,但事實卻剛剛相反,他們亦有足夠的年日可以使靈命長大成人,但到頭來仍是屬靈的嬰孩(參《希伯來書》5:12-14)。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教導他們要離棄這些道理上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參《希伯來書》6:1)。
光有活動,卻沒有生命裡的長進,正好是今天基督教各項活動的寫照。簡單說一句,他們都是徒然的宗教活動。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參《創世記》1:27),所以唯有在有目的的活動中,人才算沒有白活一場,這是很自然的事。
無目的的活動與人本來的生存價值和尊貴天性並不相稱。活動如果不能叫人向著既定的目標移進一步,那就是枉然。但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沒有明確的目標,因此在週而復始的慣性宗教活動中,不斷的浪費時間和精力。事實上,神知道他們根本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可以浪費(參《詩篇》90:10-12)替他們著急著。
做成浪費的基本原因不外是下列三種:信徒對聖經真理的無知、不信、或不肯順服。我認為大多數基督徒是出於無知而犯上這樣的錯誤。可能在他们初信的時候,思想上根本還未有充分的準備,但經不起別人的勸導,糊裡糊塗就信了。
近三十年來信主的人,肯定聽過人這樣說:只要人肯接納耶穌做個人的救主,萬事自可迎刃而解。講道的人有時還會加上一句:一信了主就有永生(參《約翰福音》3:16)。如果離世前主仍未再來接教會到半空中與他相會,那麼信徒離世後一定會到天家去。就這樣廉價的福音,有人匆忙的信了主,在以後的日子中,再沒有機會接受進一步的教導。像這樣相信的人,就如工匠手裡拿著鐵鎚和鋼鋸,卻沒有工程的藍圖一樣,結果無從下手,連要造的工程是什麼也全無概念。只好習慣的每主日把工具拿出來打磨一下,然後又把工具放回箱子裡。教會領袖難辭其咎啊。
也有信徒有時枉然勞苦,是因為他們不信。我們或多或少都犯過這種錯誤。在私禱或公開禱告裡,我們總向神求一些祂早已做成的事(參《以弗所書》1:3),或者是因著我們的小信而使他不能成就的事(參《馬太福音》13:58)。我們呼求祂向我們發聲說話,但事實上祂已把話說過了(參《提摩太後書》3:16-17),或者祂當時正向我們說話(參《約翰福音》10:27)。我們求祂來到我們當中,而事實上祂已與我們同在(參《馬太福音》28:20),只等我們睜開眼認定祂(參《以弗所書》1:17-19)。我們有時懇求聖靈充滿,但因為我們懷疑不信,聖靈根本無法做工(參《帖撒羅尼迦前書》5:19)。
舉例如下:
禱告的本質,往往不是「通知」神,而是「明白神的心意」;不是改變神的心意,而是藉著與神的交通,改變我們的心意,從而領受祂早已成就的豐盛(參《羅馬書》12:2)。
1. 祈求祂的同在,而祂早已內住
· 我們的禱告:「主啊,求你今天與我們同在,帶領這場聚會/會議/考試。」
· 祂已做成的事:主在升天前曾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當我們奉主的名聚集,祂就在我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
· 舉例說明:就像在婚禮中,新郎已經站在新娘身邊,新娘卻不停地禱告說:「親愛的,求你來到婚禮現場吧。」禱告不是邀請一位遠行的神趕回來,而是睜開信心的眼睛,看見那位已經內住、已經同在的主(參《哥林多後書》5:7),並因這個「看見」而心中得安寧。
2. 祈求祂的指引,而祂早已賜下話語
· 我們的禱告:「神啊,求你對我說話,告訴我該怎麼辦?求你顯明你的旨意。」
· 祂已做成的事:「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聖經——神已寫下的文字,包含了我們「凡事」得救的智慧和生活的總原則(參《提摩太後書》3:16-17)。
· 舉例說明:一個學生不複習功課,卻在考試前禱告:「老師,求你告訴我答案。」老師早已把課本(聖經)和講義(教會教導)發給了他。禱告不是求神另外賜下天啟的新奧祕,而是求聖靈開啟我們的心(參《路加福音》24:45),讓我們能明白並順服祂在聖經裡已經說過的「舊真理」。
3. 祈求祂的平安,而祂早已賜下聖靈
· 我們的禱告:「主啊,我感到很焦慮,求你把你的平安賜給我。」
· 祂已做成的事:「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14:27)這平安是藉著內住的聖靈已經存放在我們裡面的果子(《加拉太書》5:22)。
· 舉例說明:就像一個孩子坐在裝滿食物的家裡,卻哭著向媽媽喊餓。禱告不是求神從天上「變出」一份外送下來,而是求神打開我們心裡的眼睛,讓我們看見並支取祂在基督裡已經放進我們生命裡的「真糧」(參《腓立比書》4:19)。
4. 祈求祂的赦免,而祂早已預備了挽回祭
· 我們的禱告:「神啊,我犯了大罪,求你不要拋棄我,再給我一次機會。」
· 祂已做成的事:當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的時候(《約翰福音》19:30),贖罪大工已經完成。「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赦免的泉源一直敞開(參《撒迦利亞書》13:1)。
· 舉例說明:一個離家出走的孩子,在門外凍得發抖,心裡想:「爸爸會不會原諒我?我要不要敲門求他開門?」其實,門一直開著,父親一直在門口張望等待他回頭(參《路加福音》15:20)。禱告不是敲門求開門,而是轉身、進門、投入父親的懷抱。
5. 祈求祂的能力,而祂早已賜下恩典
· 我們的禱告:「主啊,這件事太難了,我做不到,求你給我力量。」
· 祂已做成的事:「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多後書》12:9)並且在基督裡,「神一切所充滿的」已經給了我們(《以弗所書》3:19)。
· 舉例說明:就像一棵樹禱告說:「求你給我陽光雨露讓我結果子。」其實,它已經扎根在溪水旁(參《詩篇》1:3),陽光雨露從未停止。禱告不是求神從遠處輸送電力過來,而是把我們生命枯竭的插頭,插在祂源源不斷的供應上。
•如何改進
要改進這種只有形式、缺乏聖靈工作的信仰狀態,可以從個人與群體兩個層面,回到信仰的本質進行調整:
· 為形式懇求聖靈(個人):要將事工的核心從倚靠「人的才幹」轉向「神的同在」。在籌備與執行之前,需要優先透過禱告尋求神的心意,讓聚會從「完成程序」轉變為「回應神的感動」。
· 回歸真道的根基:許多形式之所以空洞,是因為不瞭解設立這些形式的意義。可以透過紮實的教導(如門徒訓練),幫助信徒明白儀式背後的真理。唯有當真理進入內心,外在的活動才能成為真誠的流露。這是最重要的。
· 打破圍牆的框架(進入生活):聖靈的工作不應只在教堂內。要鼓勵信徒走出四面牆,將信仰落實在職場、家庭與鄰里之間。當信仰成為生活的見證,而不是週末的例行公事,聖靈自然的運行就會取代僵化的形式。
· 追求真實的與神連結(關係):也改善冰冷的人際關係,建立小組或團契生活。當信徒之間能彼此敞開、代禱、擔當重擔,聖靈的愛與醫治就會在其中自由運行。
改進的目標,是讓信仰從「去教堂做禮拜」迴歸為「成為一個敬拜的人」。
總結與反思
提醒我們一個重要真理:禱告的首要目的,是「關係」,而不是「交易」(參《何西阿書》6:6)。
1. 從小信到確信: 很多時候我們「小信」,是因為我們相信自己的感覺,勝過相信神的應許。禱告是讓神的信實來糾正我們的感覺(參《羅馬書》3:4)。
2. 從懇求到安息: 當我們明白神已經在基督裡「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羅馬書》8:32),我們的禱告就會從苦苦哀求,轉變為感恩的領受和安息(參《希伯來書》4:9-11)。
3. 從改變神到改變我: 禱告不是試圖改變神的心意去做一件祂本來不想做的事;禱告是求神改變我的心,讓我能接受並活出祂早已為我預備好的計劃(參《以弗所書》2:10)。
所以,當我們下次禱告時,或許可以先安靜片刻,提醒自己:我正在對誰說話?祂在哪裡?祂已經為我做了什麼? 這樣的默想,會讓我們的禱告從「遠距離的呼喊」,變成「面對面的親密交談」(參《出埃及記》33:11)。
•另一個明顯的悲劇:信徒心中如果不肯順服主,神也無法向他啟示。在一些明顯的真理上,人如果拒絕順服神,或定意抗拒主的命令,他參加的一切宗教活動馬上都會變成徒然(參《撒母耳記上》15:22)。
他可以花五十年來參加教會崇拜,卻與他的得救徒勞無功。他可以照例做十一奉獻(參《瑪拉基書》3:10),教主日學,或站在講臺上講道,或參加詩班,或編寫教會刊物,甚至主持聖經研討班,一直到年老衰敗的晚年,但很可能是一事無成,萬事成空(參《哥林多前書》3:12-15)。因為,聽命勝於獻祭(參《撒母耳記上》15:22)主耶穌不認可他,因為他不願意順從主。
最後,我要指出這一切可悲的浪費,其實是不必要的。當堅信的基督徒參加聚會,他每時每刻都可得著主的教導,十分寶貴。蒙主教導、心裡順服的基督徒,在神手中,就如窯匠手中的泥團(參《耶利米書》18:6)。他所追求的,全不會歸於徒然(參《哥林多前書》15:58),反而換來永遠的榮耀(參《哥林多後書》4:17)求主醫治我們的耳聾,醫治我們剛硬的心,得以順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