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7日創26~30章(28章)
美味讀經10月27日創26~30章(28章) 創28章 【創廿八1】「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是因為敬拜偶像的迦南女子很可能引誘丈夫和後代敬拜偶像。以掃40歲就自作主張地娶了迦南女子(二十六34),雅各到了77歲還沒有結婚,表明他可能看見了以掃的前車之鑑,也明白父母為此「心裡愁煩」(二十六35),所以不願意娶當地的迦南女子。 【創廿八2】「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 「巴旦·亞蘭」意思是亞蘭平原,位於美索不達米亞西北的「哈蘭」(10節)附近,是利百加的哥哥「拉班」的家。利百加要雅各「起來逃往」(二十七43)她娘家,目的是讓「拉班」來庇護他(二十七41-46)。 以撒吩咐雅各「你起身往」外祖家,是為了娶「拉班」的女兒,使他的婚姻不會妨礙承受神的應許。 在人的謀算之上,神的旨意卻是要藉著「拉班」來拆毀舊人「雅各」、建立新人「以色列」,成就祂的旨意。 【創廿八3】「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 問題從聖經看「全能的神」能夠做什麼?能解決我們一切的問題嗎?魔鬼的問題,地上政權的問題,今世的、來世的一切問題? 這個問題,直接觸及了基督教信仰中最核心的張力:「全能」與「苦難」為何並存? 從聖經來看,答案必須區分得非常精準:「全能的神」絕對有能力解決一切問題,但祂不會在現今的時空裡,按照我們想要的方式「全部一次性」解決。如果只用簡單的「能」或「不能」來回答,不是陷入成功神學,就是陷入絕望的宿命論。 我們要從四個層面來看《創世記》裡以撒對雅各所宣告的「全能的神」(希伯來文 El Shaddai,意為「夠用的神」),到底能為我們做什麼: 1. 「全能的神」能做什麼?(祂絕對能力的範圍) 在聖經中,El Shaddai 顯明祂的能力在於: · 創造與護理:祂能「使無變為有」(羅4:17),能讓不孕的利百加生養眾多(創25:21)。 · 掌管自然與歷史:祂能降下十災、分開紅海、使日頭停住,也能興起和廢除君王(但2:21)。 · 勝過死亡與陰間:祂能叫耶穌從死裡復活,這是最終極的能力明證(弗1:19-20)。 從「技術面」來說,魔鬼的權勢、政權的逼迫、今世的病痛、來世的審判,全都在祂的主權之下,沒有一樣能逃脫祂的管轄。 2. 為什麼「全能」不等於「現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