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7月18日賽10-12章
美味讀經7月18日賽10-12章 賽10章 【賽十1】「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賽十2】「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賽十3】「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臨到,那時,你們怎樣行呢?你們向誰逃奔求救呢?你們的榮耀(或譯:財寶)存留何處呢?」 【賽十4】「他們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仆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 很少有人承認自己會故意「設立不義之律例」(1節)。但是,人若藐視神的律法,就會制定自己的法律;人們若倚靠自己,就會各持己意、追逐私利。因此,人本主義的結果,必然是「吾之蜜糖、彼之砒霜」;某些人的「社會公義 Social Justice」,必然會成為另一些人的「不義之律例」。 社會的混亂從來都是從屬靈的墮落開始的,離開神來奢談「公平公義」(九7),結果只能是緣木求魚,永遠也不能根治社會問題、實現自由平等。 「寡婦、孤兒」(2節)是社會的弱勢群體,當百姓不再「愛人如己」(利十九18)的時候,他們就會成為第一批犧牲品。 神要追討欺壓弱者的人,但「也不憐恤他們的孤兒寡婦;因為,各人是褻瀆的,是行惡的,並且各人的口都說愚妄的話」(九17)。在一個拒絕神的社會裡,很少有人是全然無辜的。神的公義不會放過欺壓別人的罪人,也不會放過被人欺壓的罪人,所有的罪都要被徹底對付,才能「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 當北國即將滅亡的時候,人們對神的話語置若罔聞(九8)、社會大興土木(九10)、政壇頻頻「變幻」(九21;魯迅《無題》)、盟友貌似可靠(九12)、名人到處表演(九15)、百姓道德淪喪(九17)、政府濫用職權(十1-2)。當一個世代面臨這種光景的時候,我們也當知道必然的結局不是「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4節)、就是「仆倒在被殺的人以下」(4節)。 「仍伸不縮」(4節;五25),被用來形容神救贖的大能,但神的話語若被百姓拒絕,「以馬內利」(七14)大能的拯救就會變成嚴厲的管教(3-4節),救贖主就會變成審判者。 神四次強調「祂的手仍伸不縮」(九12、17、21;十4),神有四段審判: 神將對付百姓的驕傲(九8-12); 神將追討走偏的領袖(九13-17); 神將任憑百姓的墮落(九18-21); 神將對付領袖的不義(十1-4)。 【賽十5】「亞述是我怒氣的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