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22日民1~2詩51~54章(民1~2章)
美味讀經11月22日民1~2詩51~54章(民1~2章) 民1章 【民一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 「曠野」原文意思是「無人居住之地、荒野、畜牧的草場」,並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也有稀疏的水草和樹木,但雨量很少,無法耕種。 【民一2】「『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 【民一3】「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 以色列人出埃及已經有十二個半月(出十三4),「會幕」(1節)也立起來整整一個月了(出四十17)。神已經住在他們中間(出四十34),祭司已經承接聖職(利九22-24), 神的「律例、典章和法度」也已經全部頒佈(利二十六46),接下來就應該離開「西奈的曠野」(1節),前往出埃及的目的地迦南,在應許之地事奉神、享用神的恩典與安息。 但仇敵不會甘心讓人去事奉神、享用神,所以「事奉」和「享用」必然會引起爭戰。這些爭戰的實質「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此,這些爭戰不能照着人的軍事常識去作戰,而要根據神的指揮。神的指揮第一步就是數點人數,把祂的百姓編成「耶和華的軍隊」(出十二41)。 在出埃及的那天,當時還是奴隸的以色列人就已經被稱作「耶和華的軍隊」(出十二41),並且在神的保守下戰勝過亞瑪力王(出十七13),但他們還沒有「耶和華的軍隊」的實際。只有在屬靈的法則下編練出來的「耶和華的軍隊」,才能贏得屬靈的爭戰,得着神所應許的全地,所以在離開西奈山之前,神要按照屬靈的法則對他們進行編組和訓練。 數點以色列人是為了爭戰,神不能使用生命不清楚的人來爭戰,因為神不使用僱傭兵,也不使用志願兵,神只使用祂自己所呼召來的精兵,所以「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2節),要確認他們都是以色列的後裔,而不是「閒雜人」(出十二38)。 「家室」原文是「部族 Clans」,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 Tribes」與各個「父家 Fathers’ houses」之間的單位(書七14)。「宗族」原文是「父家 Fathers’ houses」(士六15),指由同一個大家長掌管的幾個家庭。 首先,被數點的人必須是以色列中的「男丁」(3節),也就是兒子、承受產業的「後嗣」(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