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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按人的資格揀選器皿,左撇子以笏與外族珊迦都顯明:祂能用任何人施行拯救,只要我們願意被祂使用。2026士3:12-31

20261006晨禱 主題:神不按人的資格揀選器皿,左撇子以笏與外族珊迦都顯明:祂能用任何人施行拯救,只要我們願意被祂使用。 2026士3:12-31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 【士三13】「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佔據棕樹城。」 【士三14】「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過了一個世代,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2節)。因為人的生命若沒有被改變,憑著肉體實在沒有辦法脫離墮落的趨勢;解決了眼前的麻煩,還會出現新的難處。 神對百姓的第二次管教,使用了近處的親戚:約旦河東的「摩押王伊磯倫」(12節)、「亞捫人和亞瑪力人」(13節),主要受威脅的是便雅憫和以法蓮支派。 摩押人和亞捫人是羅得的女兒亂倫而生的後代(創十九37-38),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三十六16),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親戚。人若不肯服事神,神就任憑他們「服事摩押王」(14節)這個大肉體親戚(17節)。 當我們不肯順服神的時候,裡面的肉體必然「強盛」(12節)起來壓制我們屬靈生命;只有我們專心順服神的時候,才能「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 「棕樹城」就是耶利哥城。過去,約書亞帶領百姓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進入應許之地;現在,「摩押王伊磯倫」也是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讓百姓在應許之地不得安息「十八年」。 人若失去了神的同在,就失去了爭戰的能力;過去怎樣靠主得勝,現在也會怎樣被肉體轄制。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節)之後開始「呼求耶和華」(9節);而百姓的第二次悖逆,卻等到「十八年」(14節)之後才走投無路地「呼求耶和華」(15節)。 但神卻仍然沒有耽延,立刻「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15節),正如神所宣告的:「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2-33)。 耶利哥城在便雅憫支派的境內,「便雅憫」原文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但有不少便雅憫人卻是左撇子(二十16;代上十二2),便雅憫人以笏就是左撇子。 當「右手之子」都不肯順服神的時候,神就從...

神留下試煉,是要我們親自認識祂、在爭戰中成長;新約信徒已有基督常住,不必再被動循環,而是主動讓祂在生命中作王。2026士3:1-11

20261005晨禱 主題:神留下試煉,是要我們親自認識祂、在爭戰中成長;新約信徒已有基督常住,不必再被動循環,而是主動讓祂在生命中作王。 2026士3:1-11 【士三1】「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 【士三2】「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 問題,士三1-2,這裡我們了解,神的降災是為了教導教訓,令人玩味的,神放棄了這一代,卻想救他們的下一代,這是怎樣的屬靈原則,在新約時代如何運作? 士師記三1-2:神「放棄一代、卻要救下一代」的屬靈原則 一、經文觀察 士師記三1-2記載,神刻意留下非利士等仇敵,目的是「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使以色列人曉得又知道何為爭戰」。 這呈現一個看似矛盾的張力:神似乎任憑那一代不信的人過去,卻把盼望放在下一代身上。但仔細看,這不是神主動拋棄無辜者,而是那一代人自己先選擇了不認識神、事奉別神(士二10-13)。神的「放棄」是任憑——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讓人承擔選擇的後果(參羅一24-28)。 二、核心屬靈原則:信仰無法自動傳承 信仰與爭戰的能力,無法透過血緣或前人的經歷自動傳承,每一代都必須親自學習。 約書亞那一代經歷了出埃及與征服迦南的神蹟,但他們死後,「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因此神沒有用「和平安逸」來保護新一代,反而留下強敵作為屬靈練兵場。 這是一個深刻的洞見:安逸導致屬靈無知與軟弱,爭戰反而成為認識神、經歷神的契機。神要得著的,是一群親自認識祂的兒女,而不是只聽過見證的旁觀者。 三、那「被放棄的一代」還有救嗎? 有。聖經有幾個重要平衡: 1.個人永遠有回轉的機會。「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他必將性命救活了」(結十八27)。神的審判針對持續不信的群體,但任何願意回轉的個人,神都接納。喇合、路得都在黑暗世代中蒙恩。 2.「任憑」是審判,也是最後的呼喚。任憑不是因為神不在乎,而是祂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到一個地步,允許人承擔後果。但審判本身也是為了讓人醒悟——士師記裡每一次受苦,都帶來短暫的回轉。 3.神的信實不因人的失敗而廢棄。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仍在推進。祂興起士師、撒母耳、大衛,最終基督從這條線而出。即使在最黑暗的世代,神仍在暗中預備救贖。 四、新約時代如何運作 新約時代,這個原則不再適用於物理國土爭戰,而是轉化為...

從「人亡政息」到「聖靈內住」——神不用修理舊人,乃用重生賜下新生命。2026士2:6-12

10月4日晨禱 主題:從「人亡政息」到「聖靈內住」——神不用修理舊人,乃用重生賜下新生命。 2026士2:6-12 【士二6】「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 【士二7】「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 問題,士二7,舊約的時候,領袖一死,就人亡政滅,可見事奉神有真有假,一直到新約時代,人性的罪惡性還是沒有改變,神也不修理我們的人性,而用重生的福音,願聞其詳。 這個問題非常深刻,觸及了整個救恩歷史的核心張力:為什麼舊約「人亡政息」,新約卻能持續?神為什麼不直接「修好」人性,而是用「重生」? 我們可以從士師記2:7開始,一路梳理到新約的重生福音。 一、士2:7的殘酷現實:領袖一死,信仰就崩 「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 這節經文表面是正面記載,但緊接著下一節就是轉折: 「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2:10) 關鍵在哪裡?信仰是依附在領袖身上的。約書亞在,百姓就跟;長老在,百姓就守。但這不是內在的生命,而是外在的模仿與約束。領袖一走,約束一鬆,人心立刻顯露真相。 這正是舊約的縮影:律法只能管住行為,管不住人心;領袖只能示範,不能改變人性。 二、舊約的模式:神用「外在約束」對付罪 舊約不是沒有恩典,但它的運作方式是外在的: ·律法:寫在石版上,告訴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祭司:不斷獻祭,提醒人罪的存在,卻不能真正除罪(來10:3-4)。 ·先知:不斷呼籲回轉,但百姓反覆背道。 ·審判與祝福:順服就蒙福,悖逆就受罰,這是「約」的條件。 問題是:這些都在人外面。律法不能給人力量去遵行,祭司不能給人新心,先知不能給人新靈。所以舊約的歷史,就是一部「反覆失敗」的歷史。不是神不給機會,而是人性根本沒有改變。 三、神為什麼不「修理」人性? 這是問題的核心。神為什麼不直接把人的罪性「修好」就好? 因為人性的問題不是「壞習慣」,而是「死亡」。罪不只是行為,更是與神隔絕的生命狀態。保羅說: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 死人不需要「修理」,死人需要復活。你無法把一具屍體修好,你只能讓他重生。 所以神不先「修理」舊人,再給他生命,因為: 1.修理是改外表,重生是換生命。修...

完全順服,真實悔改——不讓「好事」變成荊棘,不讓眼淚代替行動。2026士2:1-5

10月3日晨禱 主題:完全順服,真實悔改——不讓「好事」變成荊棘,不讓眼淚代替行動。 2026士2:1-5 【士二1】「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士二2】「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士二3】「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耶和華的使者」(1節)可能是代表神的天使。「從吉甲上到波金」(1節),可能指約櫃從吉甲被搬到伯特利(二十26-28)。這事可能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 「吉甲」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行割禮、對付肉體的地方(書五9),約書亞每一次爭戰都從吉甲出發,又回到吉甲。「吉甲」使百姓想起與神立約的記號。 神所立的約與人不同:人的約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可以毀約;但神所立的約雖然人「沒有聽從」(2節),神卻「永不廢棄」。祂因著愛,想把人挽回。因此,神在責備百姓不順服之前,首先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1節),讓百姓認識祂的恩典與信實。 在人看來,第一章各支派的爭戰瑕不掩瑜。神沒有立刻阻止百姓的愚昧,而是任憑他們把各種不順服都暴露夠了,才開口宣告:既然百姓不肯順服,所以「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3節)。百姓並非靠自己的能力趕走迦南人,而是神替他們趕的;現在百姓既然不肯去趕,神也就不再替他們趕,而要照著摩西和約書亞的預言,任憑仇敵作百姓「肋下的荊棘」,偶像作百姓的「網羅」。 問題:士二2-3,神希望我們做的事,我們如果不做,那麼人原來所認為的好事,神會把它變成壞事。這也成為新約神行事的一個原則,我們信徒一定要弄清楚。 一、士二2-3的屬靈原則 1.神要的是「完全順服」,不是「部分順服」。 神說「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但百姓「竟沒有聽從」。他們可能覺得「留著迦南人也沒什麼不好」,但神說:你們沒有聽從,所以那些你們留下的,必成為荊棘和網羅。 2.神會使用「沒有趕出的仇敵」來管教祂的百姓。 神要我們對付的,我們若不對付,神就會用它來對付我們。 3.人以為的「好事」,神可以把它變成「壞事」。 百姓可能覺得「留著迦南人可以帶來利益」,但神說:你們以為的好事,我要把它變成荊棘和網羅。 二、新約中同樣的原則 1...

繼續爭戰,直到完全趕出 2026士1:22-36

20261002晨禱 主題:繼續爭戰,直到完全趕出   2026士1:22-36 【士一22】「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 士一22,猶太人在迦南地已有大勝基礎,然而只要有仇敵存在,無論再小,神都要作我們的幫助,使我們得勝。 約瑟家(以法蓮和瑪拿西)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這延續猶大支派得勝的基礎,也顯明重要原則:即使已有大勝,只要仇敵仍在,神都樂意幫助我們得勝。 一、大勝的基礎不是停下來的理由   猶大已擊殺亞多尼比色、攻取耶路撒冷、希伯崙、底璧等,都是大勝。但神的心意不是停留在過去得勝的記憶裡,而是繼續上去、繼續爭戰。約瑟家攻打伯特利,正因仇敵仍在,需要神的同在。 二、再小的敵人,也需要神的幫助   伯特利非最大城,約瑟家亦非最弱支派,但經文仍說「耶和華與他們同在」。得勝關鍵不在敵人大小,而在神的同在。我們常在大仇敵時迫切禱告,小仇敵卻自以為能處理。屬靈爭戰中,沒有仇敵小到可靠自己對付;再小的仇敵,若沒有神同在,都可能成網羅。 三、神樂意作我們的幫助   神不是只在我們弱小時才伸援手,祂樂意在每一爭戰中全程陪伴。祂的同在是恩典,不是我們的功勞。 四、運用在信徒人生   1.不要因過去得勝而鬆懈,生命中仍有未趕出的「伯特利」。   2.不要輕看任何小仇敵——小小習慣、閒話、驕傲、妥協,都可能成破口。   3.神的同在是唯一關鍵。大衛說:「你與我同在」(詩二十三4)。   4.繼續爭戰,直到完全趕出。神要的不是部分得勝,而是完全趕出。 五、總結   大勝不是終點,仇敵存在不是絕望,神的同在才是關鍵。願我們不因過去得勝鬆懈,不因仇敵渺小輕敵,時刻仰望神,繼續爭戰,直到完全承受應許。 【士一23】「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起先名叫路斯)。」   【士一24】「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就對他說:『求你將進城的路指示我們,我們必恩待你。』」 問題:城那麼大、城門那麼明顯,怎麼會找不到進城的路? 「進城的路」可能指城門防守弱點、隱密小路、水道或側門。古代攻城常尋隱密入口,而非正面強攻。那人從城裡出來,知道城內佈防。屬靈上,仇敵的城有隱密之路,...

從合一到分散——士師記第一章的屬靈警戒2026士1:1-21

20261001 主題:從合一到分散——士師記第一章的屬靈警戒 2026士1:1-21 【士一1】「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 【士一2】「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 出埃及記以「約瑟…死了」開始,約書亞記以「摩西死了」開始,士師記則以「約書亞死後」開始。神是管理祂百姓的王,無論哪個屬靈領袖死了,祂都會繼續帶領。約書亞死後到掃羅作王約326年,被稱為「士師時代」。 「求問耶和華」可能由祭司用烏陵和土明尋求神旨。但以色列人問「誰當首先上去」,而不是「要不要全體一起上去」,顯示他們心裡早有主意,只想得神的背書。我們的禱告也常如此。 假意尋求與亞哈的警戒(王上二十二) 亞哈想奪回基列的拉末,約沙法勸他先求問耶和華。亞哈召集四百先知,他們異口同聲說可以上去。約沙法察覺不對,亞哈才勉強提到米該雅,並說「我恨他,因為他不說吉語」。亞哈求問神,不是要明白旨意,而是要神配合他的計畫。 米該雅看見異象: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問誰去引誘亞哈陣亡。一個靈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神說:「你去如此行吧。」神仍掌權,允許謊言的靈成為審判工具,正如祂任憑法老心硬。四百先知想符合王的想法,選擇說王愛聽的話。 這與士師記百姓「假意求問」是同一問題:心中早有主意,卻假裝尋求神。當人長期只聽「吉語」、恨惡真話時,神可能任憑他信從虛謊(帖後二11-12)。真正的求問,是預備好接受任何答案,像耶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在教會中,這種假意尋求常表現為:開會前已決定方案,只是走程序;只為想要的結果禱告;只聽說吉語的聲音,排斥警告。結果是逐漸失去分辨能力,落入神任憑的審判。 從合一到各自為政 摩西和約書亞時代,以色列人每次爭戰都是全體出動,是合一的「耶和華軍隊」。即使分地後,仍可合一爭戰。但百姓從此只看見自己的支派,很快變成只看見自己的家族。「各人自掃門前雪」不但失去合一見證,也妨礙他們趕出所有迦南人、承受全部應許。 教會中表面公平合理、其實自私的例子: 1.事奉「輪值心態」:做完自己那份就不管整體。 2.奉獻「比例公平」:用「我已盡本分」推辭額外擺上。 3.小組「地盤意識」:只關心自己小組,不配搭整體。 4.恩賜「自我保護」:用分工合理化不去補缺。 5.選擇性參與:只支持與自己有關的事工。 6.面...

原來我已經擁有那麼多!利23:15-28

原來我已經擁有那麼多!利23:15-28 利未記23:15-28:從初熟到贖罪——屬靈節期的節奏與新約運用 利未記23章15-28節記載了三件緊密相連的重要事: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猶太新年)、贖罪日。這三件事從時間與屬靈意義上,構成一條完整的節期節奏:從豐收感恩,到警醒自省,再到與神和好。 1.三件事的基本內容(按時間順序) 七七節(五旬節) 從獻禾捆的安息日次日起算,滿七個安息日後的次日,共五十天。要獻上新素祭——兩個加酵烤成的餅作初熟之物,並獻燔祭、贖罪祭與平安祭。這天要宣告聖會,不可做工。經文特別提醒: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吹角節(猶太新年) 七月初一,是完全安息的日子,要吹角作紀念,召集聖會,任何工都不可做,並獻火祭給耶和華。 贖罪日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百姓要刻苦己心(禁食),獻火祭。這一天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要在神面前為百姓贖罪。經文警告:凡不刻苦己心的必被剪除,做工的必被除滅。 這三件事共同勾勒出以色列人從豐收感恩,到自省悔改,再到與神和好的完整節期節奏。 2.三件事的關連:不是偶然,而是屬靈節奏 這三件事連在一起,構成一條從初熟到自省、再到贖罪的屬靈路徑。可從幾個層面來看: (1)時間上的連貫 七七節在三月(初熟收割後五十天);吹角節在七月初一;贖罪日在七月初十。七七節是上半年節期的收尾,吹角節與贖罪日則是下半年節期的開端。兩者之間隔了約四個月,正好是收割、收藏的季節。 (2)從「感恩」到「悔改」的轉折 七七節是歡樂的感恩——獻上新餅,記念神的供應,也顧念窮人。接下來吹角節的號聲,是警戒與呼召;贖罪日則是深深的自省與潔淨。合起來,是一條從「神賜福」到「人回應」的路:先領受恩典,再被提醒,最後在神面前對付罪。 (3)都指向「安息」與「聖會」 三個節期都強調不可做工、宣告聖會。這表明:神的節期不是人的忙碌,而是神聖的聚集與安息——人放下自己的工,才能進入神的工。 (4)預表上的關聯 -七七節預表聖靈降臨(使徒行傳2章),教會誕生,初熟的果子獻給神。 -吹角節預表末世號角與基督再來的呼召(帖前4:16)。 -贖罪日預表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就永遠的贖罪(希伯來書9-10章)。 因此,這三件事不只是以色列人的曆法,更是神救贖計劃的縮影:神先賜下供應與喜樂,再藉號聲喚醒人,最後在贖罪中與人和好。 3.吹角節作為「新年」:角聲、悔改與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