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9日創31~35章(36章)
美味讀經10月29日創31~35章(36章) 創36章 【創卅六1】「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因此又名「以東」,就是「紅」的意思(二十五30)。以掃的後代叫以東人,所居住的地方叫以東地(31節),位於南國猶大的南面,從死海南部延伸到紅海的亞喀巴灣。 【創卅六6】「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 【創卅六7】「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 【創卅六8】「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在雅各未回到迦南地之前,以掃就已經在西珥地狩獵遊牧(三十二3),後來才正式搬到西珥山。神說:「我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申二5;書十四4),表明以掃遷往西珥山乃是神的管理。以掃既然看輕屬靈的福分、看重物質,神就讓他因著物質的原因(7節)離開迦南地。以掃的遷離確保了「雅各住在迦南地」(三十七1),成就了神將迦南地賜給雅各的應許(三十五12)。 分析,創卅六7-8,為什麼為了和平相處而遷居,卻失去了神的祝福?總要有一個人離開啊。 整個問題最核心的切入點——神已經把迦南地明確賜給雅各了,以掃從一開始就不是應許產業的繼承者。 從神的角度來看,以掃的遷居不是「被迫犧牲」,而是「歸位」,是神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劃定好的界線。 我們可以從四個層面來理解神的心意: 首先,神的應許是有明確對象與範圍的,這不是偏心,而是神主權的決定。 神對亞伯拉罕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十二7)但這應許不是自動複製給所有子孫,而是透過「以撒」繼承,再透過「雅各」繼承。神在雅各出生之前就已經宣告:「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廿五23)這顯明神的揀選有祂自己的主權,不基於人的行為或功勞。 從神的角度看,以掃從來就沒有「被賜予迦南地」的資格。他住在迦南,其實是「暫時寄居」;他離開迦南,其實是「回到他自己該有的位置」。 以掃往西珥山去,這不是神把他趕走,而是神早已為他預備了另一塊地,讓他可以安居立業(申二5說神也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神的祝福從來沒有吝嗇,只是祝福的內容不一樣——雅各得迦南,以掃得西珥,兩者都是神的恩典,只是救贖的主線只沿著雅各延伸。 其次,以掃的離開,反而顯明了神的信實與保護。 如果以掃繼續留在迦南,會發生什麼事?兩大家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