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1日出1~4章(1-2章)
美味讀經11月1日出1~4章(1-2章) 出1章 1-6雅各的眾子下埃及的名單。 【出一7】「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男人「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一46),應驗了神對雅各的應許「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創四十六3)。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四百三十年」(十二40)中,人口自然增長率是2.13%。這是一個合理的增長率,根據2009年世界銀行的記錄,有55個第三世界國家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都超過了2.13%,包括以色列周圍的巴勒斯坦、約旦、敘利亞。 「滿了那地」指遍滿歌珊地(創四十七6)。 問題,出一7,對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探討,從雅各下埃及是對;亞伯拉罕下埃及是錯,這樣看來一件事的對錯,主要是基於是不是「神的旨意」而不是本身的對錯,這對信徒有什麼屬靈的意義? 這個對比非常敏銳,而且點中了聖經倫理學一個極深的奧祕:同一件事(下埃及),亞伯拉罕做了是錯,雅各做了是對。 這告訴我們:對錯的最終標準,不在於「事件本身」的性質,而在於「這事件是否出於神的旨意與同在」。 這對信徒的屬靈意義極其深遠,我們可以從四個層面來領受: 一、脫離「律法主義」的捆綁,進入「與神同行」的動態關係 如果「下埃及」本身是錯的,那神就不可能叫雅各去;如果「下埃及」本身是對的,那神就不會責備亞伯拉罕。這推翻了我們天然的習慣——把行為分成「善惡清單」,然後靠著「做對的事」來討神喜悅。 真正的屬靈倫理是:對錯不在於「做什麼」,而在於「誰叫你做」以及「誰與你同去」。 亞伯拉罕下埃及,是「自己擅作主張」;雅各下埃及,是「神在異象中親自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我必與你同下埃及去。』」(創46:3-4)——前者是孤兒的行為(靠自己),後者是兒子的行為(靠父的引導)。 二、神的「同在」比「地理合法性」更重要 亞伯拉罕下埃及時,他撒了謊(稱妻為妹),導致法老取走撒拉,神降大災攔阻(創12:17)。他的「錯」,表面上是撒謊,但根源是「沒有求問神,憑己意躲避饑荒」。 雅各下埃及時,他沒有用計謀,而是在別是巴「向神獻祭」(創46:1),等神說話才動身。所以神說:「我與你同下埃及去。」——當神同在時,埃及不再是「罪惡之地」,反而成了「選民滋養壯大的搖籃」。 這對信徒的意義是:你不要急著判斷「這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