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寶血,分別為聖 2026 利未記 6:24-7:7
20260411晨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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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分別為聖
https://youtu.be/rVdyaGph_Pc?si=aKLPtQtHAQHWloY2
主題:接觸寶血,分別為聖
2026 利未記 6:24-7:7
【利六2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六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利六26】「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贖罪祭與贖衍祭的原因區別
贖罪祭針對無心觸犯律法的罪過,贖愆祭針對虧欠他人、需要彌補的過犯。
贖罪祭(針對「無心犯的罪」)
- 不小心說錯話、起了錯誤的誓,自己事後才察覺
- 無意中觸摸了不潔淨的東西,沾染污穢而不自知
- 誤犯了神的誡命,不是故意叛逆,卻已經得罪神
贖愆祭(針對「虧欠人、虧欠神、要賠償」)
- 偷了別人東西、欺騙鄰舍,需要歸還並加賠五分之一
- 對聖物有所虧負,侵吞了當歸給神的部分
- 因自私或貪心傷害他人,必須彌補損失才能得潔淨
一句總結:
贖罪祭是「得罪神」,贖愆祭是「得罪神又虧欠人,還要賠償」。
【利六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被神視為「為聖」的血或沾上血、摸祭肉也要「為聖」有什麼屬靈意義?
簡單來說,這段經文的屬靈意義是:
凡接觸基督救贖之血與聖潔祭物的人,都要被神的聖潔同化,不再屬於世俗,必須全然分別為聖歸給神。
具體的屬靈含義
1. 聖潔是會「感染」的
祭物與祭血是至聖的,不是中性的。凡接觸的人或物,都要被神視為聖,預表真正遇見基督、領受救恩的人,生命必被祂的聖潔改變。
2. 接觸救贖,就要承擔聖潔的責任
摸祭肉、沾血就成為聖,不是讓人隨意,而是宣告:
你既然與神的贖罪有份,就不能再像未信者一樣生活,必須活出與聖潔身份相配的樣式。
3. 衣服要在聖處洗淨:罪的污穢只有在神面前才能潔淨
血彫在衣服上必須在聖處洗淨,預表只有在基督的救贖與聖潔裡,人才能除去罪的污點,沒有別的地方可以潔淨我們。
4. 瓦器要打碎、銅器要擦淨:聖潔不容污穢殘留
預表凡屬血氣、容易被罪滲透的老我,必須被破碎;屬神的器皿要被潔淨更新,才能繼續為聖潔的神使用。
一句總結:
接觸神的救贖與聖潔,就不再屬於自己,必須被聖潔改變、分別為聖,並在神面前持守潔淨。
所以信徒既然信了耶穌、接觸了基督的寶血與救恩,就不再是世俗的人,生命必須被神的聖潔改變,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身份相配,不再隨從老我與世界。
•以前有人說「得救和成聖」是兩件事...
但是,從利未記這段真理來看:二者絕不能分開
經上說: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
你一接觸基督的寶血、一得救,神就已經把你算為聖,不是讓你繼續污穢、繼續隨便。
所以真實的聖經真理是:
- 沒有不成聖的得救
- 沒有不接觸寶血就能成聖
如果有人說:
「我已經得救了,成不成聖無所謂,以後再說」
這就是錯謬的教導,把救恩變成只進天堂、不改變生命的廉价福音。不符合利未記中,神表達的觀點。得救與成聖都是一生的路程:
腓立比書 2: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用一句話總結
得救是根基,成聖是果子;
根基立定,果子結出,
真正得救的人,必然走向成聖,不可能永遠停留在污穢裡。所以一個人是不是真正得救的人,可以從他今天的所作所為觀察出來。
蘋果樹一定結蘋果;結不出蘋果的就不是蘋果樹。得救和成聖,就是這種關係。
【利六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為什麼瓦器要打碎,不能再用呢?
為什麼瓦器要打碎、銅器只要擦淨?
關鍵在於材質的特性,預表兩種不同的屬靈光景。
1. 瓦器為什麼必須打碎?
- 古代瓦器沒有上釉,孔隙多、會滲入血與油脂、湯汁,無法徹底洗淨。
- 贖罪祭是至聖的,殘留的祭物會讓器皿長久帶著聖物的殘跡,所以,不能再用於俗事。
- 所以神吩咐:打碎,不再使用。
2. 銅器為什麼只要擦磨、涮淨?
- 銅器緻密光滑,血和油脂不會滲入內部,表面清潔後就能恢復潔淨。
- 所以只需擦磨、洗淨,可繼續使用。
屬靈意義
- 瓦器 = 老我、屬血氣的生命
容易被罪滲透、沾染污穢,無法靠自己洗淨,沾上聖物(信主後)必須被打碎、治死、棄絕。
- 銅器 = 像徵被主煉淨、堅固的生命
雖會沾染污點,但可以被潔淨、更新、繼續被主稱「為聖」。
一句總結:
凡容易被罪滲透、無法徹底潔淨的老我本性,必須打碎捨棄毀滅了;能被主潔淨更新的,便可繼續成聖使用。明顯區分了兩類的基督徒,慎之慎之。
•「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就會被別人碰到,所以必須「在聖處洗淨」(27節)為什麼?
這裡的關鍵不是「怕被別人碰到」,而是聖物的聖潔不容被世俗玷污,也不容把聖潔隨意帶入世俗。
1. 贖罪祭的血是「至聖」的
血代表生命、代表贖罪、代表神的同在,是極度聖潔、只屬於神的。
一旦彈在衣服上,這件衣服就被聖化了,不再是普通衣服。
2. 不能讓「聖潔」流入世俗、被俗用
如果不洗淨,這件沾了聖血的衣服:
- 被人穿去做日常事
- 進入不聖潔的地方
- 被世俗使用
就等於把神的聖潔降低、俗化、褻瀆。
神的聖潔必須被尊重,不能與世俗混雜。
3. 必須在「聖處」洗淨
- 不是在家隨便洗
- 必須在會幕院子、聖潔的範圍內處理
意思是:
凡與神的贖罪、寶血有關的潔淨,只能在神面前、在屬靈的範圍裡完成,不能用世俗方式解決。
屬靈應用
信徒沾了基督寶血,生命已經被聖化:
- 不能再把「聖潔的生命」拿去隨便用在世界裡
- 不能讓罪、世俗來玷污這份聖潔
- 若有污點,必須回到神面前潔淨,而不是靠自己、靠世界處理
一句話:
寶血使我們成聖,我們就必須保守這份聖潔,並且只在神面前處理一切不潔淨。
【利六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利六30】「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24-30節是祭司獻上贖罪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贖罪祭牲」是「至聖的」(25節),「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27節),吃肉的祭司、煮肉的器皿都要與祭牲合一,分別為聖歸給神。如果只是「聖的」,就不能使接觸到的東西「算為聖」(該二12)。這道理好像說「我得救是我得救,跟你得救,沒有關係一樣」。
•祭肉預表基督為我們贖罪
神指示祭司吃贖罪祭牲的肉,是成為代替百姓的「中保」,「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十17),預表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基督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
「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表明是大祭司為自己(四5)、全會眾(四16)或贖罪日(十六27)所獻的贖罪祭。
祭司在這些情況下都是獻祭者(不是以中保的身份)像一般民眾一樣,所以「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不帶進會幕的贖罪祭肉,祭司是可以吃的。
•下面是贖愆祭的部份
【利七1】「『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利七2】「人在那裡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七3】「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利七4】「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七5】「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利七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利七7】「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贖愆祭為什麼特別提到「尾巴」也要獻上,贖罪祭沒有啊
一、先看經文差異(利未記)
- 贖罪祭(利4:8-10):只提「所有的脂油」(蓋臟的脂油、腰子脂油、肝網油),完全沒提尾巴。
- 贖愆祭(利7:3):明確寫「肥尾巴」,與脂油、腰子等一同取下焚燒。
二、為什麼贖愆祭要獻「尾巴」、贖罪祭不用?(3個核心原因)
1. 祭牲種類不同(最直接)
- 贖罪祭:常用公牛、公山羊、母綿羊(利4:3,23,32)。
- 牛、山羊沒有可稱「肥尾巴」的部位,自然不列入。母綿羊雖然有肥尾巴,但同屬於贖罪祭物,就沒有特別規定了。
- 贖愆祭:指定用公綿羊(利5:15,6:6)只有這一種祭肉。
- 綿羊有肥大、油潤的尾巴,是羊身上最肥美、最珍貴的部位之一,所以,必須獻上。
•1-10節是祭司獻上贖愆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7節),很可能是指兩個祭的祭物分配方式相同(7-10節)。
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贖罪祭與贖愆祭,讓我們看見基督的寶血何等寶貴。我們一信靠耶穌,就被祢視為聖潔,不再屬於這世界。求祢破碎我們老我中一切容易被罪沾染的軟弱,潔淨我們生命中一切的污穢,幫助我們天天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功夫,行事為人與蒙召的身份相配。保守我們遠離世俗的玷污,時時回到祢面前得潔淨,一生活出聖潔、榮耀祢的名。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