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為靈糧,在約中得飽足2026 利未記 2:11‑16
20260404 晨禱
詩歌:屬靈的糧食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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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以基督為靈糧,在約中得飽足
2026 利未記 2:11‑16
【利二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二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素祭」預表基督的性情,所以「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11節),不能改變基督生命的味道,必須是純淨的基督生命味道。
•古代的「酵」是從上次發酵後的麵團裡留下的一小塊,與新的麵粉混在一起時,可以使新麵團發起來。
「酵」的特點是滲透、膨脹,本身是中性的,根據上下文,可以用作正面或負面的比喻。這裡的「酵」象徵罪、老我、私意、驕傲、假冒為善,正如「無酵節」所表明的(出十二17‑20)。
•「酵」和「蜜」雖然「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但可以作為「初熟的供物」(代下三十一5),正如在五旬節所獻上的「初熟之物」(二十三17)。
「初熟的供物」原文是「上好的奉獻物」、「首先的奉獻物」。
因為這些「初熟的供物」並不是用來表明基督,而是表明得救的罪人因為福音生命的大能「在祂所造的萬物中(變成)初熟的果子」(雅一18),「歸與神和羔羊」(啟十四4)享用。
•為什麼「初熟的供物」可以加上酵和蜜?酵和蜜又象徵著什麼?
素祭代表耶穌基督,是要燒在壇上的;而初熟的供物 = 搖祭/舉祭,不燒在壇上,這是最大的區別。
初熟之物(利2:14–16;利23:17)是搖祭/舉祭,不燒在壇上,只作為感恩與歸還的見證,歸給祭司享用。
- 律法只禁止「燒酵與蜜當火祭」,並未禁止用在不焚燒的供物上。
- 初熟供物預表得救的教會(雅1:18;啟14:4),不是預表基督本身,因此可以帶有「得救後仍帶舊生命」的真實性。
這不是鼓勵罪,而是接納我們不完全但願意歸給神的真實悔改與奉獻。
酵(Leaven)兩面的教訓:
- 負面(素祭/無酵節):罪、敗壞、老我、虛假教訓
- 一點酵能使全團發起來,象徵罪的滲透性、擴散性(林前5:6)。
- 無酵節象徵脫離罪、成聖、純潔(出12:17–20)。
- 耶穘警告法利賽人的「酵」= 假冒為善與錯謬教導(太16:6)。
- 正面(天國比喻):天國的擴張、福音的滲透
- 天國像麵酵,藏在三斗麵裡,直到全團發起來(太13:33),象徵福音靜默卻強大的影響力。
蜜(Honey)兩面的教訓:
- 負面(火祭):天然的甘甜、人的自義、肉體的喜悅、腐敗
- 蜜雖甜,卻會發酵、敗壞,象徵不靠基督、只靠自己善行與天然美好,不能蒙神悅納。
- 箴25:16、27:吃蜜過多會嘔吐,喻自誇、貪圖虛榮、肉體的享受。
- 正面(神的話/屬靈供應):神話語的甘甜、屬靈的喜樂、救恩的美好
- 詩19:10:神的話語比蜜甘甜。
- 結3:3;啟10:9:先知吃書卷如蜜,象徵領受神話語的甘甜與力量。
【利二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鹽」有「不廢壞」的性質(民十八19;代下十三5),被古人用作立約的象徵,所以被稱為「你神立約的鹽」。
鹽的功用:防腐、潔淨、調味、立約、永不失效。
所有的祭都有與神立約的意義,不只是「獻為素祭的供物」,「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結四十三24)。所以神把祂的聖民稱為「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詩五十5)。
「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你的奉獻必須建立在神的約上,不是建立在你的感動、努力、條件上。
沒有鹽=沒有約=奉獻不蒙記念、容易發臭、容易腐壞、容易半途而廢。
•舊約一切祭物與祭司們的工作,都使神想起耶穌基督的工作,這一切又連接到神與人所立的約,以立約為基礎的獻祭,有什麼屬靈的意義?
以「立約為基礎」的獻祭,屬靈意義是什麼?
一、舊約所有祭物,不是叫神記念人的行為,而是叫神永遠記念耶穌基督
舊約的祭物永不能除罪(來10:4、11),但神設立它們,是為了作一個「記號、提醒、預表」。
每次祭司獻上、每次壇上生火、每次血流、每次馨香升起,神看見,就想起那一位真正要來的羔羊——耶穌基督。
- 燔祭 → 叫神記念基督的完全順服
- 素祭 → 叫神記念基督的聖潔生命
- 贖罪祭 → 叫神記念基督擔當我們的罪
- 贖愆祭 → 叫神記念基督償還我們的債
- 平安祭 → 叫神記念基督使我們與神和好
- 祭司工作 → 叫神記念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
舊約獻祭的真正目的:
讓神一直記念基督的救恩,直到基督來成為事實。
二、為什麼獻祭必須「以立約為基礎」?
因為祭物不能單獨存在,當時宰殺祭物是立約的印記。
沒有約,就不用祭物;沒有約,祭就沒有地位、沒有功效、沒有記念。
舊約一切獻祭,都建立在三個約的根基上:
1. 亞伯拉罕之約(救恩應許)
2. 西乃之約(律法與敬拜)
3. 永遠的鹽約(忠貞、不廢壞、永遠堅定)
獻祭,是神與人彼此負責的約的行為:
- 人承認罪、依靠救恩
- 神應許赦免、記念、同在
- 祭物就是「這約的憑據」
所以利未記一再強調:
一切供物都要配鹽而獻,不可缺了立約的鹽。(利2:13)
三、以「立約為基礎」的獻祭,真正的屬靈意義
1. 祭物不是憑功德,而是憑「約的應許」
人獻祭,不是因自己夠好,而是因神先立約、先應許救恩。
救恩從來不是:人努力 → 神接受
而是:
神立約 → 人憑信回應 → 祭物作見證
新約就是:
基督一次完成約的要求,我們憑信進入神的約,得到約的好處。
2. 約,使祭物「永遠被神記念」
鹽約代表永不廢壞、永不改變、永不失效的約。所以獻祭加上鹽,意思是:
神啊,我憑你永不改變的約獻上;
求你照你的約,永遠記念我、記念你的基督。
舊約的祭能存留、被神悅納,不是因祭物好,是因約堅定。
3. 約,使祭司的工作成為「中保的見證」
祭司之所以能事奉、能挨著至聖物、能替人贖罪,不是因祭司聖潔,
而是因神與祭司立了約(民18:19)。
預表:
耶穘能成為我們永遠的大祭司,是因祂站在神與人所立的永約中,保障這個約,不因為人的軟弱而被破壞。
4. 約,使「記念」變成永遠的救恩
舊約獻祭是「紀念祭(神紀念耶穘基督的本質與所行)」,
意思是:
神啊,求你記念你的約,記念你的基督。
等到基督來了,約就完全成就:
- 約的應許 → 耶穘來了
- 約的祭物 → 耶穘成了
- 約的中保 → 耶穘成就了
所以新約我們不再獻牛羊,我們直接來到約的面前,以基督為我們的祭、我們的約、我們的記念。
四、總結(最精煉,可直接講)
舊約一切祭物與祭司工作,不是叫神記念人,而是叫神永遠記念耶穘基督。
而這一切獻祭之所以有效、被悅納、有記念,完全建立在神所立永不改變的約上,有耶穘基督當作我們的中保,保證這約不因我們的敗壞失效。
屬靈意義就是:
1. 我們得救,是靠神的約,不是靠我們的行為。
2. 我們蒙悅納,是靠基督,不是靠祭物。
3. 我們得記念,是靠神的信實,不是靠我們的聖潔。
4. 我們能親近神,是因約已經成就,基督已經來了。
神與人立約,
基督成就約,
我們進入約,
神成就一切,邀請我們進入祂的約,這就是舊約一切獻祭最深的屬靈意義。
【利二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二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利二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第三種「素祭」是「初熟之物」(14節),可能指初熟的大麥。
•「禾穗子」(14節)原文是大麥穗子。「軋了的新穗子」(14節),是把烘乾的穗子用手磋成穀粒,是窮人們常吃的食物。
•「素祭」獻上的不是祭牲而是穀物,是五種祭中唯一不流血的祭。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所以這種「素祭」的目的不是為了解決人的罪,而是為了供應人的生命。
•素祭單獨獻上沒有救贖意義,必須配合燔祭、贖罪祭。
預表:我們的生命、服事、敬拜,必須先有基督的流血救贖,才有資格獻上生命的素祭。
先流血,後獻素祭;先得救,後服事;先與神和好,再獻上自己。
•大祭司每天早晚都要獻上「燔祭」與「素祭」(出二十九38‑41),再加上其他人獻上的「素祭」,祭司每天所吃的幾乎都是這些「素祭」還有贖罪祭,營養是均衡的。
一、祭司的「肉食來源」(聖經依據)
1. 贖罪祭、贖愆祭:祭司專享的「聖肉」
- 這兩種祭是至聖,只有祭司家族男丁可吃(利6:26、7:6)。
- 祭牲的肉歸祭司,脂肪燒在壇上(利7:3-5)。
- 肉必須在聖處(會幕院子)吃,潔淨者才能享用。
2. 平安祭(相交祭):祭司與百姓共享的「筵席肉」
- 這是祭司最主要的肉食供應,也是營養最豐富的部分。
- 規則(利7:31-34):
- 胸肉(搖祭):歸亞倫和他子孫,全族均分。
- 右後腿(舉祭):歸當日值班的祭司,作為他的工價。
- 百姓也吃平安祭肉,但祭司得固定份額,確保每日有肉。
3. 其他肉食補充
- 燔祭的皮歸祭司(利7:8),可製衣或交易。
- 大祭司每天為自己獻的祭,也有相應肉類供應(來7:27)。
二、為什麼這樣「分肉」?(屬靈意義)
1. 供應事奉者:神供應祭司飲食,讓他們專心事奉,不為生計掛慮(林前9:13)。
2. 聖潔的區分:肉是「至聖」,提醒祭司分別為聖、潔淨自己。
3. 與神相交的象徵:吃祭肉如同與神同桌,見證與神的和好關係(平安祭)。
4. 營養的預表:
- 素祭:神的話、真理、屬靈根基
- 贖罪祭肉:基督的救贖、潔淨、生命
- 平安祭肉:與神相交、團契、豐盛生命
神讓祭司吃得均衡,預表:真正事奉神的人,必須救恩、聖潔、生命、相交都得著供應,才能站立得住。
三、對我們的啟示(屬靈的「吃肉」)
- 我們的「屬靈肉食」就是基督自己(約6:35、55)。
- 「吃」的方式:
- 接受祂的救贖(贖罪祭):悔改、信靠,得潔淨。
- 與祂相交(平安祭):禱告、讀經、聚會,享受與神同在。
- 領受祂的生命(祭肉):順服祂的話,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成長。
總結
祭司的飲食:素祭(根基)+ 贖罪祭(潔淨)+ 平安祭(相交),身體與靈命都得飽足。
我們今天:以神的話為素祭,以基督的救贖為贖罪祭,以與主相交為平安祭,天天領受,靈命就健康強壯!
•運用
基督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六51),神要讓每一個「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都不住地得著神兒子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活出聖潔的生活。
•一般人每天要吃三餐,信徒對於我們屬靈的糧食,應該如何吃呢?
一、先明白:什麼是屬靈的糧食?
- 核心是神的話(聖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
- 基督是生命的糧:耶穘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 屬靈糧食包括:讀經、禱告、默想、聚會、領受聖靈、彼此交通、遵行真理。
二、屬靈三餐:每天怎麼「吃」?
1. 屬靈早餐:清晨親近神(QT/安靜時刻)
- 時間:清晨最好(如同以色列人清晨收嗎哪)。
- 內容:
- 讚美/感恩(5分鐘)
- 讀經10–15分鐘(一段、一章,或按計畫)
- 默想:神對我說什麼?我該如何回應?
- 禱告:將一天交託,求聖靈引導
- 經文:「我趁天未亮呼求你,仰望了你的言語。」(詩119:147)
2. 屬靈午餐:白天「隨時吃」
- 方法:
- 隨身帶聖經/手機聖經APP,空閒時讀幾節
- 默想一句經文(如「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 遇到困難時,立刻禱告、回想神的話
- 重點:少食多餐、隨時支取,不是只在固定時間才吃。
3. 屬靈晚餐:晚上總結與安息
- 內容:
- 回顧一天:哪些地方順服神?哪些需要悔改?
- 再讀一段經文,默想、消化
- 感恩、認罪、為他人代禱
- 安息在神的愛裡,相信祂掌管明天
- 經文:「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
三、吃屬靈糧食的「正確姿勢」(關鍵原則)
- 定時規律:像三餐一樣,每天都吃,不間斷。「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 饑渴慕義:「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2)
- 細嚼慢嚥(默想):不只讀過,更要思想、消化,讓神的話進入內心。
- 吃了就行(順服):「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
- 與主同吃(禱告相交):讀經不是獨白,而是與神對話;禱告是「喝主的血」,與主生命相連。
- 與弟兄姊妹同席(聚會交通):「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來10:25)
四、祭司式吃糧:關鍵補充
祭司是天天、定時、恆久、按時吃屬靈糧食,不是隨興、有感動才吃。
我們這班有君尊的祭司,也要學習:
不看心情、不看環境,只看神的吩咐,天天支取生命的供應。
屬靈飲食最高原則:
先吃基督,再做事;先得生命,再服事生命。
五、常見問題與提醒
- 太忙沒時間?→ 從10分鐘開始,堅持比長度重要。
- 讀不懂?→ 禱告求聖靈啟示;從福音書、詩篇開始;參加查經班。
- 吃了沒感覺?→ 繼續吃!靈命成長是漸進的,如同身體慢慢長壯。
- 只吃「零食」(只讀片段、不系統)?→ 也要有正餐(按卷、按計畫系統讀經)。
六、總結:屬靈飲食的祕訣
天天吃、定時吃、饑渴吃、默想吃、順服吃、與主同吃、與弟兄姊妹同吃。
如此,你的靈命就會健康、成長、結出果子,滿有基督的生命!
溫馨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將基督賜給我們作真正的素祭、生命的糧。
祢潔淨我們老我的酵,除去自義的蜜,以立約的鹽堅定我們的信心。
求祢天天供應我們屬靈的三餐,
清晨得力量,白日得保守,夜晚得安息。
讓我們像祭司一樣,恆久親近祢、領受祢、活出祢,
在祢的愛與信實裡,靈命健康、結實纍繁。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