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獨特性:從細胞到有意識,從人性到神的樣式

人的獨特性:從細胞到意識,從人性到神的樣式

物質的奇蹟:意識如何從細胞中湧現

從科學角度來看,人體確實由細胞構成——約860億個神經元,通過百兆個連結形成複雜網絡。意識並非某個細胞的產物,而是這個複雜系統的「湧現特性」:就像單個晶體管無法運算,但數十億個組合就能構成晶片一樣,意識是整體網絡運作的結果。大腦持續接收、處理內外訊息,當這種資訊整合達到足夠複雜度時,便產生了主觀體驗。從演化角度而言,意識幫助我們建立自我模型、模擬未來、做出複雜決策,是一項重要的生存工具。

然而,這帶來了哲學上的「困難問題」:為什麼這一切會伴隨著「感覺」?為什麼神經放電會讓你感受到紅色或疼痛?這種主觀體驗,是目前科學難以跨越的鴻溝。

決定的形成:意志如何在多重力量中誕生

當意識具備之後,我們的每一個決定都是多重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在生物與遺傳因素方面,神經遞質扮演著關鍵角色:多巴胺驅動我們追求獎賞,血清素穩定情緒讓我們能冷靜判斷,去甲腎上腺素則影響我們在壓力下決定「戰或逃」。大腦結構同樣重要——前額葉皮層負責理性規劃,杏仁核處理情緒反應,兩者的平衡決定了一個決定是偏衝動還是偏理智。

在心理與認知因素層面,認知偏誤塑造著我們的選擇方向,例如確認偏誤讓我們傾向於尋找支持既有想法的資訊。動機與目標則是意志最直接的驅動力:飢餓時所有決定都會導向食物,有抱負時選擇會導向成長。而信念與價值觀更是最核心的「意志」部分——一個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人,所有重大決定都會傾向於維護家庭利益。

外部環境與社會因素則作為觸發器,深刻影響我們的內在傾向。社會規範與文化背景塑造著我們的判斷:集體主義文化下的決定更傾向顧全大局,個人主義文化下則更傾向個人意志。群體壓力讓我們傾向選擇和多數人一致的選項,即便違背個人意願。情境的力量也不容忽視——時間壓力下我們傾向於走捷徑,在寬鬆環境下則能更從容地做出符合內心真實意願的決定。

所謂的「自由意志」,正是在生物本能、心理慣性、環境壓力與那個「清醒的自我」之間,找到平衡點的過程。

道德的建構:善惡與分寸感如何形成

如果決定是「如何選擇」,那麼善惡與分寸感就是「依據什麼來選擇」。它們的形成來自三個層面。

在生物演化層面,道德的種子已然存在。鏡像神經元讓我們能「感同身受」,看到他人痛苦時自己也會難受,這種共鳴構成了「不傷害他人」的原始基礎。演化心理學認為,人類天生就具備一些道德模塊,如對公平的渴望、對權威的尊重或對群體的忠誠。

在社會學習層面,道德的土壤培育著這些種子。透過社會化過程,父母、老師通過獎懲機制——如表揚分享、批評搶奪——告訴我們什麼是「對」的。文化內化同樣深刻:東方文化強調集體和諧,個人的分寸感就表現為「不自私」;西方文化強調個人權利,分寸感則表現為「不越界」。觀察模仿也在默默發揮作用,孩子通過觀察身邊人的行為,潛移默化地塑造自己的道德反應。

在認知建構層面,理性的修剪使道德趨向成熟。隨著大腦前額葉皮層的成熟,我們開始能想像「如果我是他,會怎麼想?」這種觀點採擇能力,讓我們能動態地調整行為分寸。抽象思維則使我們能理解「誠實」、「正義」這類概念,並在不同情境下權衡——例如,「說實話」有時會傷害人,那這時的「分寸」在哪裡?

所謂分寸感,其實就是在多重力量之間找到動態平衡:平衡自我與群體、直覺與理性、原則與情境。

人獸之別:動物也有類似身體結構,為何沒有善惡意識?

這就帶出了一個核心問題:許多動物擁有與人類相似的身體結構,甚至共享絕大部分DNA,牠們也有複雜的神經系統,有些物種如黑猩猩、海豚、大象甚至表現出某種程度的社會智慧、工具使用和情緒表達。那麼,為什麼唯獨人類發展出明確的善惡意識,而動物沒有?

從科學角度觀察,動物的行為確實存在某種「前道德」的雛形。狼群中有合作狩獵的規則,靈長類動物中能觀察到公平厭惡——當兩隻猴子完成同樣任務卻得到不同獎賞時,得到較差獎賞的那隻會表現出抗議。狗在做了「錯事」後會露出類似愧疚的表情。然而,這些行為與人類的善惡意識存在本質差異。

關鍵區別在於:動物遵從規則,但人類追問規則。

動物表現出的所謂「道德行為」,更多是基於本能、條件反射或群體生存壓力的結果。狼群中的秩序是為了生存效率,猴子對不公平的反應可能是對預期獎賞落空的失望,狗的「愧疚」可能只是對主人情緒的條件反射。牠們的行為停留在「當下」和「具體」的層面——此刻的衝突、此時的資源、此地的同伴。

而人類的善惡意識,具有幾個動物所沒有的特徵:

第一,抽象化能力。 人類能將具體的行為提煉為普遍原則。我們不僅知道「不該搶奪同伴的食物」,還能抽象出「公平」的概念,並將這個概念應用於從未遇過的情境——例如,為千里之外的陌生人爭取權利,或為未出生的後代討論氣候正義。動物不會討論「抽象的正義」。

第二,歷史意識與未來想像。 人類的道德判斷不僅基於當下,還包含對過去的反思和對未來的責任。我們會為幾千年前的祖先行為感到羞愧或自豪,也會為了百年後的子孫而犧牲當下的利益。動物的行為始終鎖定在「此時此地」。

第三,自我審視與內在衝突。 人類不僅會做出道德判斷,還會審視自己的判斷。我們會因為「明知該做的事卻沒做」而自責,會因為「做了對的事但傷害了所愛的人」而痛苦。這種道德直覺與理性原則之間的內在衝突,是自我意識深刻發展的結果。動物或許會害怕,但不會「良心不安」。

第四,對意義的追問。 人類的善惡意識最終指向一個超越性的問題:「為什麼要有道德?」我們不只想知道「什麼是對」,還想追問「為什麼那是對的」。這種追問將我們帶向宗教、哲學、形上學的領域——帶向對神聖秩序、對人性本質、對宇宙目的的思考。動物不會追問「為什麼」。

神聖的印記:「神的樣式」意味著什麼

至此,科學能解釋意識「如何運作」、決定「如何形成」、道德「如何建構」,也指出了人獸在神經結構上的連續性與在道德意識上的斷裂。但科學無法回答:為什麼這種物質組合會產生對永恆的嚮往、對意義的追問、對善惡的執著?為什麼唯獨人類越過了那道從「事實」到「價值」的鴻溝?

《聖經》創世記說神照著自己的樣式造人,為這些「為什麼」提供了一個統一的答案。

關係的存有

神是三位一體的,意味著祂本身存在於愛的關係中。人被造成這樣,意味著人也被賦予了進入關係的能力——與神、與他人、與自己建立深刻的、有意識的連結。動物也有群體關係,但人類的關係指向「位格」的層次:我們渴望被完全理解、渴望無條件的接納、渴望跨越時空的靈魂相通。這種渴望,指向那位本身就是愛的創造者。

聖經清楚地表明,人被造是為了關係:「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1:26)。這裡的「我們」暗示著神內在的關係性。而人被造後,神又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這進一步說明人被造是為了活在關係之中——與神、與他人、與自己。

意識的三重烙印

自我意識:人類不只是知道「我存在」,而是能反思「我為什麼存在?」「我活得有意義嗎?」這種對存在意義的追問,是其他動物不會有的。動物會躲避危險,但不會思考「生存是為了什麼」。

詩人大衛的反思正是這種自我意識的寫照:「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篇8:3-4)這種對自身在宇宙中位置的驚嘆與追問,是人類獨有的心靈活動。

道德意識:善惡與分寸感不只是社會契約或演化產物,而是內置於人心的、對神聖秩序的迴響。使徒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這段經文揭示了一個重要真理:即使沒有摩西律法,人類內心深處也存在著對善惡的感知——這就是「良心」。動物遵從本能,但人類的良心會為對錯而掙扎。

永恆意識:傳道書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作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傳道書3:11)。這種對「超越當下」的嚮往,使人類不滿足於純粹的物質生存。我們建造紀念碑,創作藝術,探索宇宙,追問死後的世界——這些行為在動物世界找不到對應。動物活在時間的流轉中,人類卻渴望勝過時間。

管理者的樣式

神賜福給人,要他們「治理這地,管理……」(創世記1:28)。這意味著人的意識被賦予了特殊的創造性、秩序感和責任感。當人類創造藝術、建立法律、探索宇宙、討論善惡——這些行為,正是人作為「神的形象承載者」的證據。我們被賦予了一種獨特的代理權,在某種程度上參與著對世界的「治理」。動物適應世界,人類卻改變世界——並為這種改變承擔道德責任。

詩篇第八篇繼續闡明這一點:「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8:5-8)。人被賦予了管理全地的職分,這是「神的樣式」在實踐層面的體現。

動物與人的本質區別

聖經對此有清晰的劃分:「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動物的創造沒有這個「將生氣吹入」的動作——這並非說動物沒有生命(希伯來文「 nephesh」也用於動物),而是指人與神之間有一種獨特的、位格性的連結。正是這個獨特的創造行動,使人類擁有了反映神形象的自我意識、道德意識和永恆意識。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也區分了不同類型的身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哥林多前書15:39)。這暗示著雖然物質層面有連續性,但存在著本質的區別。

一幅完整的圖畫

將這一切整合起來,我們看到一個層層遞進的理解:

從生物層面看,意識是神經網絡高度發展後的湧現特性,是物質複雜到一定程度的產物。人類與動物共享這個層面的許多特徵,但人類神經網絡的複雜度與連接方式,達到了質變的臨界點。

從心理層面看,決定是生物、心理、環境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動物也做決定,但人類的決定過程疊加了抽象價值觀、長期規劃和對意義的考量。

從道德層面看,善惡分寸來自演化種子、社會土壤與理性修剪的結合。動物有社會行為的規則,卻沒有對規則的追問;動物有群體忠誠,卻沒有對普世價值的嚮往;動物有情緒反應,卻沒有道德自覺。

從神學層面看,人之所以有別於動物,不僅是程度之差,更是本質之別——人類承載著神的樣式。這體現在我們能建立深刻的關係,能反思自我的存在(「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能感知超越本能的善惡(「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能嚮往永恆的價值(「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能承擔管理世界的責任(「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

科學描述了意識「如何運作」,神學回答了意識「為何存在」。兩者並非必然衝突,而是從不同層面回應同一個奧祕:人既是塵土所造,卻又有著超越塵土的呼召;既是細胞的集合,卻又不只是細胞的集合。

那讓我們有別於動物的,不僅是更複雜的大腦,更是那會追問「我是誰」、「為何在此」、「應當如何活」的心靈。動物活在「是什麼」的世界裡,人類卻被賦予了對「應當是」的嚮往。而這份對善的執著、對永恆的渴望、對意義的追問,在信仰的視角下,正是創造者所留下的印記——那使我們能以塵土之身,反映神聖榮光的獨特記號。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哥林多前書13:12)。這份在模糊中追尋、在有限中渴望無限的心,正是我們與那終極源頭最深切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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