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加爾文主義」(唐崇榮擴充版)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加爾文主義」(唐崇榮擴充版)
TULIP 是加爾文主義(改革宗神學)中「五要點救恩論」的英文縮寫,用來總結上帝在救贖中的主權與恩典。
這五點源自1618–1619年的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是改革宗對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的回應。雖然不是約翰·加爾文本人直接提出的,但它忠實反映了加爾文及改革宗傳統的核心教義。
以下是TULIP五要點的繁體中文說明:
•T –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要從「全然敗壞」的角度回應人的問題,需要更精確地定義「自私」,並引入一個關鍵的神學概念:普遍恩典。
1. 區分「動機」的層次:社會性與宗教性
「全然敗壞」所說的「以自我為中心」,並非指人在每一次行動中都只考慮自私的利益。它指的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生命方向——人天生就是以自己為生命的中心和歸宿,而不是以神為中心。
· 對古代聖人而言:他們的行為可能完全不是為了個人名利。例如,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蘇格拉底寧可飲鴆而死也不願違背自己的哲學信念。從社會性角度看,這些動機是高尚且無私的。
· 然而,從神角度看:這些聖人為什麼要這樣做?可能是因為他們認同「仁」的理念,或是忠於自己理性的召喚。但他們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榮耀那位在聖經中啟示自己的神,也不是出於對耶穌基督的愛和順服。他們行為的終極參照點,仍然是他們自己的理性、良知或對「天道」的理解。
因此,他們的「瑕疵」不在於他們對人有多好,而在於他們的行為在關係上與神是斷裂的。他們所有的良善,都是在一個以「人」(無論是自己還是人類理性)為中心的框架內運作的,而不是以「神」為中心。
所以,加爾文主義神學用「普遍恩典」來解釋為什麼非信徒也能行出真實的善。簡單來說,神雖然沒有揀選所有人得救,但祂仍然以祂的恩典普遍地約束了罪在世界上完全失控的毀滅性。
· 約束罪惡:如果神任憑人類完全敗壞,世界早就自我毀滅了。普遍恩典抑制了人內心的罪性,使人類社會成為可能。這就像一輛車的煞車,雖然不能讓車變成完美的車,但能防止它更快的墜入懸崖。
· 賦予良善的能力:神將普遍的道德感和理性賜給每一個人。因此,一個未信主的人,可以因為神的這種普遍恩典,而表現出真實的良善、正義和犧牲的愛。他們不是為了得救,也不是為了假裝,而是他們確實反映了神形象中的道德榮美。
這些古代聖人,正是「普遍恩典」的明證。他們的美德是真實的,值得敬佩,也是神的美善在他們生命中的反映。
3. 全然敗壞的核心在那裡?屬靈的無能
結合以上兩點,我們可以這樣總結:這些古代聖人的存在,恰恰證明了人雖然在社會性層面能行善,但在屬靈層面,他們和所有人一樣,是「全然敗壞」的。
· 他們的「好」是真實的:這些好是神普遍恩典的禮物,值得尊敬和學習。
· 但他們的「好」不能讓他們與神和好:無論他們的道德多麼高尚,都無法解決人與神之間因罪(再好的人也犯過錯)而產生的隔閡。他們的善行,動機和目的都不是指向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此無法成為他們在神面前稱義的依據,面對生公義的審判,仍然只有會面一途。
總結
全然敗壞並非否認人性中的道德光輝,而是指出:即使在這光輝之中,人最深處的需要——與神恢復關係——無法靠著這些人性光輝來滿足。這正是基督教強調「唯獨恩典」的原因。
•U –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在創世之前,神按自己旨意和喜悅,無條件地揀選某些人得救(以弗所書 1:4–5;羅馬書 9:11–16)。
以弗所書 1:4–5(和合本)
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
- 時間性:揀選在創世之前(永恆中),非在人信主之後。
- 主權性:完全出於神的自由意志與喜悅,不受任何外在條件牽制 。
- 無條件:不基於神預見人的信心、悔改、善行;信心是揀選的結果,不是原因。
- 與全然敗壞的關聯:人因罪已死在罪中,無力自救;神必須先揀選、重生,人才能信靠祂。
- 目的:為要榮耀神的恩典,使人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
實際意義
- 救恩完全歸功於神,人無可自誇(弗 2:8–9)。
- 信徒的安全感:救恩根基在神永恆的揀選,非人的行為或感覺。
- 激發感恩與順服:既然是白白恩典,理當以生命回應神的愛。
羅馬書 9:11–16(和合本)
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
這揀選不是基於神預見人會有的信心、善行或任何優點,而是純粹出於神的恩典與主權的選擇「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選民得救完全不是因為他們「配得」,而是神白白的揀選。
•L – 有限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 或稱特定的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足夠且有效拯救那些被神揀選的人。雖然贖罪的價值足夠拯救全人類,但它的功效和目的特別指向選民(約翰福音 10:11,15;以弗所書 5:25)。
約翰福音 10:11,15
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這與「普世贖罪」的説法(基督為所有人死,但是否得救取決於人回應)的觀點不同。
•I –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或稱有效的恩典
當神呼召選民時,聖靈會重生他們,賜下新心,使他們願意且必然回應福音(約翰福音 6:37,44;以西結書 36:26–27)。
約翰福音 6:37,44:神主權的吸引與賜予
- 6:37:父所賜給我的 → 指向永恆的揀選(創世以前神已定);必到我這裡來 → 揀選必然成就,無人能攔阻;總不丟棄 → 救恩確定、永不失落。
- 6:44:父吸引人 → 人無法憑自己來到基督面前,必須神先主動吸引(恩典在先);末日復活 → 被吸引來的人,必得永遠生命的保障。
以西結書 36:26–27:神內在的重生與更新
- 新心、新靈:神親自改變人的內在(石心→肉心),除去人對神的剛硬與敵對。
這是無條件揀選的實現過程——神揀選人,並親自賜下新心與聖靈,使人能相信、能順服、能得救。
凡神所揀選、所吸引、所重生的人,必到基督面前、必不被丟棄、必得復活、必能順服。對選民來說,這恩典是「不可抗拒」的,因為他的心都被神換掉了,可以説是一個新的人,完全不同的人,沒有任何抵擋的事有機會發生(神掌管萬有、撒但,要他們不能干擾)最終能成就神的計畫,他們會來歸向基督。
•P – 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或稱聖徒的堅忍
與「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或稱有效的恩典」是相關的,一題兩面的。凡神所揀選、所救贖的人,神必保守他們到底,使他們在信心上持守不失落(腓立比書 1:6致終成就神的救恩;約翰福音 10:28–29)。
腓立比書 1:6(繁體和合本)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約翰福音 10:28–29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真信徒不會完全失掉救恩,因為是神親自維持他們的信心與生命,並防止一切仇敵的破壞。
這五點互相連結,形成一個完整的救恩圖景:
全然敗壞 → 顯示人需要神的主動介入
無條件的揀選 → 決定誰會得救
有限的代贖 → 確保基督的死確實成就救贖
不可抗拒的恩典 → 保證選民會回應
聖徒永蒙保守 → 保證救恩永不失去
TULIP 並非改革宗神學的全部(還包括約約神學、敬拜原則等),但它是救恩論(soteriology)的經典總結,常被用來記憶與教導。
唐崇榮牧師正是從改革宗立場深入探討「預定論」與「人的自由意志」如何並存,特別強調神的絕對主權(涵蓋 U、I 等點),同時回應人常見的疑惑(如「若一切預定,人還有自由嗎?」)。唐牧師的教導與 TULIP 高度一致,目的是讓人以神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理性為中心。
溫馨禱告文——祢的愛與揀選,從不間斷
親愛的天父上帝,
滿心感謝祢,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按著祢的旨意與喜悅,無條件揀選了我。不是因為我有任何善行,不是因為我配得,也不是因為祢預見我的好,單單出於祢憐憫與恩典。
謝謝祢,祢是好牧人,耶穌基督為我捨命,用寶血愛我、贖回我,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謝謝祢親自吸引我來到基督面前,賜給我新心,將石心換為肉心,把聖靈放在我裡面,使我能順服祢、信靠祢。
我深信,那在我心裡動了善工的主,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誰也不能把我從祢手中奪去,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與祢在基督耶穌裡的愛隔絕。
主啊,我本不配,但祢說:我值得祢的愛、值得祢的捨命、值得祢永遠保守。
我將一生交在祢手中,願祢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平安、喜樂、堅定地走這條蒙恩的路。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