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與人際關係的責任歌羅西書3_18-4_1
20241123晨禱
詩歌:唯有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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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家庭與人際關係的責任
歌羅西書3_18-4_1
【西三18】「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西三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三18-四1是信徒「穿上了新人」(10節)之後,在家庭裡應當如何生活。
•這裡列出了家庭中最基本的三種關係:
夫妻之間(三18-19)、
親子之間(三20-21)和
主僕之間(三22-四1),
原則也是「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17節)。
•比較
保羅關於這三種關係的教導,現代讀者往往以為不足為奇,甚至覺得妻子、兒女和員工已經凌駕於丈夫、父母和僱主之上。我們只有明白當時的社會與現代截然不同,才能明白聖經教導的偉大、體會聖經對人類的影響之深。
•18-19節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關係。
•對婦女不友好
1、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於婦女是很不友好的。當時的猶太文化輕視婦女,連做菜多放了鹽,也可以被解釋成「不合理的事」(申二十四1),按照律法名正言順地休妻,而妻子卻沒有離婚的權利。到了保羅時代的羅馬帝國,家庭生活已經崩潰,上層人士頻繁地離婚、結婚,有記載的高達二十三次。
在當時的羅馬社會,已婚的婦人仍然在她父親的權柄之下,父親甚至可以讓他的女兒離婚,女兒不得不從、就是丈夫也無法反對。
2、希臘文化的情況更糟。娼妓是希臘生活重要的一部份,有身分的婦女不能參與公眾生活,只能治理家務、照顧兒女,丈夫則外面沾花惹草。
離婚根本不需要法律程序,只需要歸還嫁妝。
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夫妻關係的教導,但是,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令人震驚。實際上,現代社會的男女平等,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
•「你們作妻子的」(18a),指作妻子的信徒,但她們的丈夫未必信主。妻子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當順服自己的丈夫」(18b)。
動機不是被迫、也不是不平等,而是因為「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18c),是神在家庭中設立的次序、權柄,妻子這樣順從,表明他的愛神態度。
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丈夫的迴應。
•「你們作丈夫的」(19a),指作丈夫的信徒,但他們的妻子未必信主。丈夫若是「穿上了新人」、「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19b)表明了他們愛神的態度。
因為愛,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妻子的迴應。達到一個程度,丈夫愛妻子,要向基督愛教會一樣,為教會「捨己」。這比對妻子的要求「順服」大多了。禱告,因為愛主,都做得到嗎?
【西三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三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20-21節是親子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第二重要的關係。
•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於兒童是非常危險的。根據羅馬法的父權(patria potestas),兒女是父親的財產,父親可以遺棄嬰孩,有權對兒女生殺責罰,或命令他們做苦工,或把他們賣為奴隸。只要父親還活著,父權對成年兒女也始終有效。
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親子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驚世駭俗。實際上,現代社會的兒童權利的保護,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
•「你們作兒女的」(20a),指作兒女的信徒,但他們的父母未必信主。兒女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17節)說話行事,就「要凡事聽從父母」(20b),也就是聽從父母不違背神的旨意的話。「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20c),是神在家庭中設立的權柄。
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在思想觀念、經濟學問、生活方式上都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諧的「代溝」,總要找出種種理由來不「聽從父母」。神允許「代溝」的存在,更是要用這些「代溝」來讓我們學習順服。為愛主的緣故,你肯嗎?
•「你們作父親的」(21a),指作父親的信徒;雖然他們的兒女未必信主,但父親有權柄教養兒女。父親若是「穿上了新人」、「奉主耶穌的名」說話行事,就「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21b)就是不要傷害他們弱小的心靈。
因為這樣是履行神所託付的責任,「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百二十七3),父母養育兒女的目的,不是把兒女當作自己的財產、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託的產業。
因此,「不要惹兒女的氣」,並不是不可管教、責罰兒女(箴十三24;二十三23-24),而是要尊重造他們的神(箴十四31),避免濫用管教的權柄。不公平的責罰、不合理的苛求,粗暴武斷、嘮叨挑剔,忽視孩子的需要和感受,都會使兒女沮喪憤怒、心灰意冷,最終「失了志氣」,對父母的神也會敬而遠之。
【西三22】「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西三23】「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西三24】「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西三25】「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22-25節是主僕之間的關係,這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家庭中第三重要的關係。
•「僕人」(22節)就是家裡的奴隸。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於奴隸是很可怕的。奴隸制是羅馬帝國經濟的支柱,羅馬城有一半人是奴隸,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隸,整個帝國有五分之一是奴隸,服務於羅馬生活的所有領域。奴隸被認為是羅馬公民的必需品,他們通常是戰俘、奴隸母親的後代或被綁架者,在奴隸市場被出售。
一些公共奴隸為帝國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設施,擔任城市的文員和收稅員,會計師、醫生、製造商、生意人和妓女通常都是奴隸。
奴隸在羅馬法律上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物,只是會說話的工具,沒有權利和地位,主人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雙方的關係就像仇敵,所以與保羅同時代的羅馬哲學家塞內卡(Lucius Annaeus Seneca,主前4年-主後65年)有一種流行的說法:「你有多少奴隸,就有多少敵人。但我們得到他們時並非敵人,是我們把他們變成了敵人…因為我們虐待他們,不是把他們當作人,而是把他們當作馱物的牲口。」(塞內卡《書信集 Epistles》 Letter 47:5)。
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主僕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匪夷所思。實際上,現代社會的人權,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
•雖然奴隸的生活如此可怕,但保羅的首要任務不是為他們爭取人身自由(林前七20-24),而是讓他們因著順從主人,而得著「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二24)脫離了恨物主人與悲哀命苦的生活、心靈因主而得滿足。
保羅對於主僕關係的教導,也適用於每個世代不同制度、不同場合的上下級和僱傭關係。
•「你們作僕人的」(22a),指作奴隸的信徒,但他們的主人未必信主。僕人若是「穿上了新人」(10節)、「奉主耶穌的名」(17節)說話行事,就「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22b)。動機不是因為害怕人,而是因為敬畏主。這個原則直到如今沒有改變。
•信徒即使是做奴隸,也要「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23節)也代表我們在任何崗位上都能夠服事神,不一定在教會中才能有服事。
1、「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就是真心給主做,工作的標準與世界完全不同。無論是羅馬時代的奴隸,還是現代社會的僱員,信徒的身分都是基督的僕人,首先關心的不應該是自己的權利,而是如何「給主做」,這會不會使我們生命的意義提高了很大一個層次。
所以工作不應當得過且過、敷衍應付,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勤奮工作的動機不是迫於壓力、發財謀生,而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帖前四1),完成的每件產品、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應當好得足以獻給神。這樣,即使是世人眼中最低賤的奴隸,實際上「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24b)。
2、信徒的工作並沒有聖俗之分,也沒有「給人做」和「給主做」的分別。如果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每一種正經職業都可以藉著「給人做」來「給主做」。我們在工作中有怎樣的表現,東南反映出基督在生命中有多少主權(4節)。
•這樣做有賞賜
信徒這樣做的原因,是「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24節)。當時的奴隸即使甘心服事,也得不到主人的獎賞,甚至可能還要被誤會、責打,但卻會在信徒向主交帳的時候得著賞賜(路六35;啟二十二12)。
雖然事奉只是僕人的本分(路十七10),但神卻樂意施恩給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讓他們享受天上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
•我們之所以能夠改變的原因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連沒有自由的羅馬奴隸都有機會「事奉」,並且「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今天的信徒還有什麼藉口不服事主、不追求「得著基業為賞賜」呢?
•需要申冤嗎?
信徒「肉身的主人」很可能性情乖舛、暴虐,但作為僕人的信徒真正「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是被基督差派到這個失喪世界作大使,不必自己伸冤,因為「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24節),不過這不是道理,需要看見神的光,才能做到不申冤。
【西四1】「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你們作主人的」(1a),指作主人的信徒,但他們的僕人未必信主。主人若是「穿上了新人」(三10)、「奉主耶穌的名」(三17)說話行事,就「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1b)。「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1c),而這位主「並不偏待人」(三25)。
神對人的行為通常都是相對的,馬太福音6:14-15「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當時討論管理的哲學家,注意力都放在主人身上,教導他們如何管理自己的奴隸。但保羅卻把教導的重點放在奴隸身上,把他們當作可以擔起道德責任的人,對主人卻只說「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
這個教導出人意外,因為羅馬時代的主人對待奴隸的態度普遍傲慢、殘忍、侮辱、不人道,藉著懼怕來支配他們,相信恐懼會產生更大的忠心、被懼怕比起被尊重更加安全(塞內卡《書信集 Epistles》 Letter 47:5,11,17)。
•保羅並沒有要求作主人的信徒釋放奴隸,而是釜底抽薪、提醒他們謹記「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最終都要向主交帳。
不管主僕關係是以奴隸制的形式、還是以上下級、或僱傭的形式出現,基督都是主僕雙方的主。主人或僕人對待彼此的態度,取決於自己與天上的主的關係。
禱告
親愛的天父,幫助我們在家庭與工作中各盡本分,彼此尊重、順服,並以敬畏你為核心。求你引導我們活出愛與和諧,無論身為家人、僱主或僕人,都能在你裡面榮耀你。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