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有哪些神的本性,沒有包括在聖靈的果子中,卻是我們應當效法的?
聖經難題:有哪些神的本性,沒有包括在聖靈的果子中,卻是我們應當效法的?
摘要
聖靈果子沒有直接列出的神的本性;
1.聖潔
2.公義
3.謙卑
4.饒恕
5.智慧
詳細本文:
聖經難題:有哪些神的本性,沒有包括在聖靈的果子中,卻是我們應當效法的?
這是一個很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
一、《加拉太書》5:22–23列出聖靈的果子:
【加拉太書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加拉太書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另外專題報告這裡就不贅述了。
這九項並不是神所有本性的完整清單,而只是一部份。
聖經還啟示神有許多其他本性,也明確要求我們效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二、聖靈果子沒有直接列出的神的本性
1.聖潔:神是聖潔的,我們也當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追求聖潔,遠離罪惡,分別為聖歸給神。
如何在神面前成為聖潔?分別為聖歸給神的含意?
【彼得前書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這段經文不只是要求基督徒做一個好人,而是要求我們的整個生命歸屬神,活出與神性情相稱的生活。
一、什麼是分別為聖?
「聖潔」希臘文是hagios,具有聖潔、分別出來、歸屬神的意思。
分別為聖包含兩個方向:
1.消極方面:從罪惡和世俗價值中分別出來。
不是完全離開世界,而是不再讓世界的價值觀支配我們。
【羅馬書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例如:
*不因利益而說謊、欺騙。
*不放縱肉體的私慾。
*不追求世界的名利、地位而遠離神。
*不隨從錯誤的教導。
*不讓苦毒、嫉妒、驕傲控制自己的心。
2.積極方面:把自己分別出來,專一歸給神。
不只是停止犯罪,更要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神,願意讓神管理自己的思想、意志、情感和行為。
【羅馬書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這表示我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的旨意為生活的中心。
二、如何在神面前成為聖潔?
可以從六個方面實踐:
1.心思意念要聖潔
不讓污穢、仇恨、嫉妒、驕傲和邪惡的思想長期佔據內心。
【腓立比書4:8】「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2.情感與動機要聖潔
不只看外在行為,也要省察內心動機,不為自己的榮耀服事神,不因嫉妒或比較而行善。
【撒母耳記上16:7】「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3.意志要順服神
當自己的意思與神的旨意衝突時,願意放下自己,選擇順服神。
【路加福音22:42】「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4.身體與生活要聖潔
不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而是讓身體成為榮耀神的器皿。
【哥林多前書6: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5.人際關係要聖潔
不以惡報惡,不懷恨,不欺壓人,學習饒恕、憐憫和彼此相愛。
【以弗所書4:31–32】「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6.生活目標要聖潔
不再單單追求自己的成功、享受和成就,而是以討神喜悅、完成神的託付為人生方向。
【哥林多後書5:9】「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三、分別為聖不等於什麼?
這裡有幾個重要的觀念需要釐清:
*不是靠行為賺取救恩:我們是因基督的救贖成為屬神的人,再靠聖靈活出聖潔。
*不是外表宗教化:不是穿著、儀式、禁忌或宗教活動多,就代表聖潔。
*不是與世人完全隔絕:而是在世界中生活,卻不讓世界的罪惡價值觀控制自己。
*不是一次完成的境界:聖潔生活需要持續對付罪、心意更新、順服聖靈。
【帖撒羅尼迦前書4: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哥林多後書7: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四、最深層的意義:從屬自己,轉變為完全屬神
【加拉太書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節經文把分別為聖的核心說得非常清楚:
*不再以自己的喜好作最高標準。
*不再讓肉體的私慾支配生命。
*不再以世界的價值決定人生方向。
*願意讓基督的生命在自己裡面彰顯。
分別為聖不是單單離開罪惡,而是把整個生命歸給神;不是只追求不犯罪,更是追求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出來。
五、總結:聖潔生命的六個檢視方向與自我省察:
思想:我的思想是否合乎真理?
情感:我的情感是否被嫉妒、苦毒、貪婪支配?
意志:我願意順服神,還是堅持自己的意思?
身體:我的身體是否用來榮耀神?
關係;我是否以愛、憐憫和饒恕對待別人?
目標;我追求的是自己的榮耀,還是神的喜悅?
溫馨提醒:
聖潔不是靠人的意志力勉強裝出來的,而是因為我們屬於聖潔的神,藉著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和我們每天的順服+連於耶穌基督葡萄樹,使生命逐漸彰顯神的性情。
我們不是先做到完全聖潔,才有資格歸給神;而是因為已經蒙恩歸給神,神的恩典使我們聖潔。
2.公義:神是公義的,我們也當行公義,不偏待人,不徇私情,按照神的標準行事。
【約翰一書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神的公義包含哪些內容?
公義(Righteousness)是神本性的重要屬性,意思是神完全正直、公平、聖潔,祂的思想、判斷、作為和法則都沒有錯誤。神不偏待人,不徇私情,也不會顛倒是非。
【申命記32:4】「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神的公義可以從以下十個方面認識:
一、神的公義的十個內容
1.公平待人:神不因人的身分、地位、財富或背景而有不同的審判標準。
【羅馬書2:11】「因為神不偏待人。」
2.按真理審判:神的判斷完全正確,不憑外貌、謠言或人的情緒作決定。
【羅馬書2:2】「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3.不徇私情:神不因人的權勢、關係或利益而改變公義的標準。
【申命記10:17】「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4.善惡分明:神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不把惡說成善,也不把善說成惡。
【希伯來書1:9】「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5.保護弱勢:神特別眷顧貧窮人、孤兒、寡婦和受欺壓的人,不容許強者任意欺凌弱者。
【詩篇146:7–9】「他為受屈的伸冤,賜食物與飢餓的。耶和華釋放被囚的;耶和華開了瞎子的眼睛;耶和華扶起被壓下的人;耶和華喜愛義人。耶和華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
6.按照行為施行審判:神不會忽略人的所作所為,人人都要向神交帳。
【羅馬書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信守應許:神是信實的,祂所說的話必定成就,不會違背自己的應許。
【尼希米記9:8】「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就與他立約,要把迦南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你也曾應驗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8.憎惡罪惡:神不縱容罪,也不因人的理由而把罪合理化。
【詩篇5:4】「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
9.為受屈的人伸冤:神看見人的冤屈,祂有完全的公義,必按祂的時間施行審判。
【羅馬書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10.以公義施行拯救:神不只是審判罪惡,也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相信的人因信稱義。
【羅馬書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二、我們應當如何效法神的公義?
神要求我們不只是認識祂的公義,更要在生活中實踐:
*不偏待人:不因財富、地位、外貌而區別對待人。(雅2:1–4)
*公平待人:不欺騙、不佔人便宜,不利用別人的弱點。(利19:35–36)
*扶助弱者:關心貧窮、受欺壓及需要幫助的人。(箴31:8–9)
*分辨是非:不顛倒真理,不包庇罪惡,也不隨從群眾作惡。(出23:2)
*不自己伸冤:遭受不公平對待時,不以惡報惡,將審判交給神。(羅12:19)
*行事正直:無論有沒有人看見,都按照神的真理行事。(箴11:3)
三、特別需要注意:公義不等於嚴厲,也不等於報復。
神的公義與神的慈愛、憐憫並不衝突。十字架正是重要的明證:神沒有把罪當作無罪,卻藉著基督承擔罪的刑罰,使相信基督的人得以稱義。
【詩篇85:10】「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
核心總結:
效法神的公義,就是不偏待人、不徇私情、不顛倒是非、不縱容罪惡,按真理公平待人,保護弱者,並將最終的審判交託給公義的神。
3.謙卑:基督降卑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我們也當放下自我,不高抬自己,甘心服事別人。
神的謙卑:基督的謙卑包含哪些內容?
謙卑(Humility)是基督生命的重要性情。神的謙卑不是因為祂不夠尊貴,也不是缺乏能力,而是祂本來擁有至高的尊榮與權柄,卻甘願降卑自己,服事人、體恤人,甚至為罪人捨己。
【腓立比書2:5–8】「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一、基督的謙卑包含十個方面
1.不高舉自己:基督雖然本有神的形像,卻沒有利用自己的地位追求個人的榮耀。
【腓立比書2: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2.甘願降卑自己:基督放下原有的尊榮,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腓立比書2: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3.不求自己的榮耀:基督不以自己的榮耀為追求,而是凡事尋求父神的榮耀。
【約翰福音8: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4.完全順服父神:即使面對痛苦和死亡,仍然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思,遵行父神的旨意。
【路加福音22:42】「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5.甘心服事別人:基督雖然是主,卻甘願作僕人,為門徒洗腳。
【約翰福音13: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6.不爭競、不自誇:基督不以爭奪地位、權勢和人的稱讚為目標。
【馬太福音11:29】「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7.體恤人的軟弱:基督了解人的困難和軟弱,願意親近、扶助和憐憫人。
【希伯來書4: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8.不輕看卑微的人:基督願意接納被人輕視的人,不以人的身分、地位和背景決定是否值得關懷。
【馬可福音10:14】「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9.忍受羞辱,不以惡報惡:基督遭受侮辱和苦待時,沒有以暴力或報復回應。
【彼得前書2:23】「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10.為別人捨己:基督不以自己的利益為先,甚至為拯救罪人犧牲自己的生命。
【馬可福音10: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二、我們應當如何效法基督的謙卑?
*放下自我:不凡事以自己的利益、感受和想法為中心。(腓2:3–4)
*順服神:不堅持自己的意思高過神的旨意。(路22:42)
*不爭奪地位:不為名聲、權力和人的稱讚彼此競爭。(可9:35)
*甘心服事:不計較服事的大小、身分和是否有人看見。(約13:14–15)
*尊重別人:不輕看別人的能力、背景和地位。(羅12:10)
*接受勸戒:不自以為是,願意聆聽真理並改正錯誤。(箴12:1)
*不為自己伸冤:遭受不公平對待時,不以惡報惡,將自己交託給神。(彼前2:23)
*不自我誇耀:不把成就歸功於自己,承認一切恩典都從神而來。(林前4:7)
三、謙卑不代表什麼?
這幾點需要特別分辨:
*謙卑不等於自卑:不是否定神所賜的恩賜和價值,而是不把自己高舉在別人之上。
*謙卑不等於沒有主見:仍然要運用思想、意志和分辨力,持守真理。
*謙卑不等於盲目順服人:順服的最高對象是神,不能以人的權柄取代神的真理。
*謙卑不等於縱容罪惡:可以溫柔地指出錯誤,也可以堅定地拒絕不義。
*謙卑不等於刻意隱藏能力:可以忠心運用恩賜,但不把恩賜當作自我誇耀的資本。
【彼得前書5:5】「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四、核心總結
【腓立比書2:3–5】「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基督的謙卑,不是因為祂沒有尊榮,而是祂擁有至高的尊榮,卻甘願降卑服事;不是沒有自己的意思,而是完全順服父神;不是沒有能力,而是甘願為愛捨己。
因此,我們效法基督的謙卑,就是放下自我中心,不爭奪人的榮耀,順服神的旨意,尊重別人,甘心服事,並且願意為愛付出代價。
4.饒恕:神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我們也當放下怨恨,不以惡報惡,學習饒恕得罪自己的人。
【以弗所書4:32】「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饒恕:神的饒恕包括哪些屬性?
神的饒恕不只是取消人的罪債,更顯明祂的慈愛、恩典、憐憫、公義、忍耐與信實。
神饒恕我們,是因著基督的救贖,不是因為我們的罪不嚴重,也不是因為我們靠自己的行為配得赦免。
一、神的饒恕包含十方面的屬性
1.慈愛:出於愛而願意赦免
神饒恕人不是勉強的,而是出於祂主動的愛,願意挽回犯罪、遠離祂的人。
【詩篇86:5】「主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
信徒的學習:不因別人的過錯,就立刻斷絕關係或存心報復;要學習以愛心尋求挽回。
2.恩典:赦免不配得赦免的人
神的饒恕不是我們賺取來的,而是白白的恩典。
【以弗所書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信徒的學習:既然自己也是蒙恩被赦免的人,就不應以為自己比得罪我們的人更有資格定罪別人。
3.憐憫:體恤人的軟弱與過犯
神知道人的軟弱,不是對罪視而不見,而是以憐憫對待願意回轉的人。
【詩篇103:10】「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信徒的學習:不要只看見別人的過錯,也要思想人的軟弱與處境,以憐憫代替刻薄的批評。
4.忍耐:不輕易發怒,給人悔改的機會
神沒有因人一次犯罪就立即施行最終審判,而是以忍耐等待人悔改。
【羅馬書2: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信徒的學習:不要急著報復,也不要因別人一時的失敗,就斷定他永遠不會改變。
信徒的學習:饒恕不是說罪沒有後果,也不是否定公義;而是不讓自己成為報復者,把審判交給神。
6.完全:赦免之後不再追討罪債
神赦免人的罪,不是只赦免一部分,也不是一直拿已經赦免的罪控告人。
【詩篇103:12】「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信徒的學習:真正饒恕人,不應反覆翻舊帳,故意用對方過去的錯誤羞辱他。
7.信實:按著祂的應許赦免認罪的人
神的赦免建立在祂信實的本性上;祂不會因人的過去而違背祂所賜的赦免應許。
【約翰一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信徒的學習:不要口頭說饒恕,心裡卻一直懷恨;要在神面前真誠地放下怨恨。
8.和好:饒恕的目的在於恢復關係
神藉著基督使原本與祂為敵的人得以與祂和好。
【歌羅西書1:21-22】「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信徒的學習:饒恕不是只求自己心裡舒服,也要在合宜的情況下尋求和好,修復破裂的關係。
9.不以惡報惡:把審判交給神
神的饒恕顯明祂不以人的罪惡作為我們報復的理由;祂掌管審判,也要求屬祂的人不以惡報惡。
【羅馬書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信徒的學習:不以惡報惡,不用仇恨回應仇恨,不把報復當作公義。
二、神的饒恕與人的饒恕,有哪些重要區別?
這一點需要特別釐清:
*神的饒恕是救贖性的赦罪:基督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使我們與神和好。
*人的饒恕是放下報復與怨恨:我們不能替別人承擔他在神面前的罪,也不能代替神宣告他已經蒙赦免。
*饒恕不等於信任立即恢復:信任需要時間,也需要對方真實悔改及行為改變。
*饒恕不等於取消責任:犯罪的人仍可能需要承擔法律、道德及關係上的後果。
*饒恕不等於容許傷害繼續:必要時可以保持距離、設立界線,保護自己和他人。
【路加福音17:3】「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這節經文也提醒我們,聖經中的饒恕並不是對罪毫無分辨,而是兼顧真理、悔改與憐憫。
三、基督徒應當效法神的饒恕
【歌羅西書3: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我們可以從六方面操練:
*不懷怨恨:不讓別人的過錯長期佔據自己的心。
*不以惡報惡:不以羞辱、傷害或報復回應別人的過錯。
*不翻舊帳:不故意拿過去的錯誤攻擊別人。
*存憐憫的心:思想自己也曾經需要神的赦免。
*願意挽回關係:在真理與合宜的界線內,尋求和好。
*把審判交給神:不自己伸冤,相信神是公義的審判者。
四、總結:神的饒恕所顯明的本性
神的饒恕包含:
*慈愛:出於愛而赦免。
*恩典:赦免不配得赦免的人。
*憐憫:體恤人的軟弱。
*忍耐:給人悔改的機會。
*公義:藉著基督代贖赦罪。
*完全:不再追討已經赦免的罪債。
*信實:按著應許赦免認罪的人。
*和好:使破裂的關係得以恢復。
*不報復:把審判交給神。
最重要的核心:神的饒恕不是縱容罪惡,而是基督付上代價,使罪人得赦免、得潔淨,並重新與神和好。
因此,我們饒恕別人,不是因為對方沒有錯,而是因為我們自己先蒙了神極大的赦免。
【馬太福音6:14】「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這不是說我們靠饒恕別人賺取救恩,而是指出一個重要的生命原則:真正領受神赦免的人,也應當在生命中學習活出饒恕。
5.神的智慧
「神的智慧」不是一套可完全列舉的知識清單,而是神本性中的屬性,也是祂在創造、啟示、救贖、治理中顯出的行事方式。通常可包括以下幾方面:
1. 創造與護理的智慧
神按自己的旨意創造萬有,並以智慧維持、治理受造界(詩104;箴8)。受造界的秩序、規律與目的性都顯出祂的智慧。
2. 啟示與真理的智慧
神藉一般啟示(自然、良心)與特殊啟示(聖經、先知、基督)向人顯明真理,使人認識祂的旨意。
3. 救贖計劃的智慧
聖經把基督稱為「神的智慧」(林前1:24, 30)。十字架在世人看為愚拙,卻是神救贖罪人、顯明公義與慈愛的智慧。
4. 治理與審判的智慧
神按公義和真理治理歷史、審判世界;祂的判斷深不可測,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羅11:33)。
5. 隱藏與顯明的智慧
神有超越受造理性的奧祕,但也在基督和福音中向人顯明祂的旨意(弗3:10;西2:3)。
6. 賜給信徒的智慧
聖經所說「上頭來的智慧」包括敬畏神、純潔、和平、溫良、憐憫、不偏待、不虛假(雅3:17),並使人明白如何在生活中遵行神旨。
7. 在基督裡顯明的智慧
最終,神的智慧不是抽象觀念,而是在耶穌基督裡具體顯明:祂的降卑、十字架、復活與救贖。
所以,可以說:神的智慧包括祂本性的智慧,以及祂在創造、啟示、救贖、治理和信徒生活中所彰顯的智慧;其中心是基督。 不同神學傳統在細節上會有差異,但以上是聖經神學中常見的概括。
信徒如何得著神的智慧
信徒「得著神的智慧」,不是靠一次性的神祕體驗或掌握一套知識,而是在基督裡、藉聖靈、透過聖道與順服生活,持續領受並活出來。聖經常見的路徑可概括如下:
1. 以敬畏神為起點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9:10)。智慧首先不是能力,而是與神的正確關係:承認神是主,存謙卑、信靠的心(箴3:5-6)。
2. 在基督裡領受
基督是「神的智慧」(林前1:30),「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2:3)。因此得智慧不是離開基督另尋祕訣,而是認識、信靠、跟隨基督。
3. 向神祈求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1:5)。求智慧要存信心,也要按神旨意求,不是求掌控全局。
4. 讀經、默想、遵行
聖經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5),神的話是智慧之源(詩119:98-100)。讀經不只是累積知識,更是默想、背誦、應用,並在生活操練遵行;「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7:17)。
5. 倚靠聖靈的光照
保羅為信徒求「智慧和啟示的靈」(弗1:17),因為屬靈的事「惟有聖靈才能看透」(林前2:10-16)。禱告中求聖靈開眼、光照、引導,並賜分辨力。
6. 在群體中受教
智慧不是孤立的個人產品。箴言強調「無智謀,民就敗落;謀士多,民就安居」(箴11:14;15:22)。信徒應在教會、屬靈長輩、肢體彼此勸勉中學習分辨。
7. 在順服與試煉中成長
智慧不只是知道,更是活出「上頭來的智慧」:清潔、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不偏待、不虛假(雅3:17)。試煉生忍耐,忍耐生老練(羅5:3-5;雅1:2-4),順服的生活使人越發明白神的旨意。
8. 更新心意,操練分辨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並求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能分辨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腓1:9-11)。
總結:
信徒得著神的智慧,是在基督裡,藉聖靈,透過禱告、聖經、教會群體、順服遵行與苦難操練,持續領受並活出。它不是一次「下載完成」,而是一生「敬畏神、求智慧、行真理」的成長過程;其核心不是變得比別人聰明,而是越來越像基督,知道如何按神的心意生活。
三、還有一些值得效法的神的性情
這些性情與聖靈的果子有部分重疊,但不能因此忽略其獨立的聖經教導。
*恨惡罪惡:神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1:9)
*捨己服事:主耶穌不以自己的利益為先,反而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6–8)
*保守真理:不隨從錯謬,持守純正的福音。(加1:8–9)
四、聖經直接命令我們效法神
有幾處經文特別重要,因為它們不是只要求我們學習某一種品格,而是直接要求我們效法神。
1.效法神的完全
【馬太福音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這裡的上下文是愛仇敵、為逼迫自己的人禱告,顯明天父不只愛那些愛祂的人。
2.效法神的慈愛
【以弗所書5:1–2】「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3.效法基督的榜樣
【彼得前書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4.效法基督的謙卑
【約翰福音13:14–15】「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五、哪些神的本性不能成為我們效法的目標?
這裡需要區分兩種神的屬性:
不可傳遞的屬性:
全知、全能、無所不在、自有永有、永恆不變不能成為神,也不能擁有神完全的屬性
可傳遞的屬性:
聖潔、公義、慈愛、憐憫、信實、良善、智慧等按照神的旨意,在生命中活出這些品格
我們不是要成為神,而是要在生命中彰顯神的性情。
六、最重要的神學結論
我認為可以從三個層次來理解:
*聖靈的果子:聖靈在信徒生命中所結出的品格,包括仁愛、喜樂、和平、忍耐等。
*效法神的性情:聖經要求我們在聖潔、公義、謙卑、饒恕、捨己、智慧等方面,越來越像神。
*基督的生命與榜樣:不只是模仿外在行為,而是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彰顯出來。
【羅馬書8: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這節經文是整個問題最重要的答案之一。
神的目的不只是讓我們具有九種聖靈果子的品格,而是要我們被模成基督的形像。
因此,聖靈的果子不是基督徒生命成長的全部清單,而是聖靈所結出的重要生命表現。
最後值得思想的一句話:
我們追求的不是單單成為一個有好品格的人,而是讓神的性情在我們身上越來越清楚地彰顯,使人從我們的生命看見基督。
讀後感想
讀完這篇整理,心裡很受安慰,也更被提醒:神的性情不是拿來壓迫我們的「完美清單」,而是祂在基督裡先向我們顯明的恩典與生命。聖靈的果子只有九項,但神要我們效法的性情遠不止於此——聖潔、公義、謙卑、饒恕、智慧,都不是靠人咬牙裝出來的,而是因為我們先屬於祂、先蒙祂赦免、先被基督愛了,聖靈才在我們裡面一點一點結出生命。
最溫馨的是:我們不是先做到完全,才有資格靠近神;而是因為已經蒙恩歸給神,神就藉著祂的話、聖靈的光照、教會群體的扶持,以及日常的順服與試煉,慢慢把我們模成基督的樣式。所以,不必因自己還不夠聖潔、不夠公義、不夠謙卑而灰心;重要的是每天回到基督這葡萄樹上,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流動。神看重的不只是我們「做了什麼」,更是我們「屬於誰、像誰」。
溫馨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是聖潔、公義、慈愛、謙卑、饒恕又有智慧的神。謝謝祢沒有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反而在基督裡先赦免我們、接納我們、愛我們。求祢的聖靈天天更新我們的心,使我們存敬畏祢的心,渴慕祢的話語,學習謙卑受教,操練饒恕與憐憫,行公義好憐憫,並在一切事上尋求祢的智慧。
主啊,當我們軟弱、失敗、甚至不想饒恕的時候,求祢提醒我們: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成為好基督徒,而是靠祢的恩典活出祢的性情。求祢使我們不假冒為善,也不灰心喪志,乃是在基督裡一步一步成長,讓祢的生命在我們身上越來越清楚地彰顯。願我們的生命不是單單成為「有好品格的人」,而是使人看見基督。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