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軟弱的信徒、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神會如何審判他們?
聖經難題:軟弱的信徒、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神會如何審判他們?
這是一個非常深刻且經典的神學問題,觸及了基督教信仰中關於神的公義、憐憫、人的自由意志與責任的核心。針對您提出的兩個群體,我們可以從聖經的整體啟示來進行梳理和解答,並澄清一些常見的誤解。
一、關於「軟弱的信徒」:會被主撇棄嗎?
您提到「分綿羊山羊的天國比喻」以及「軟弱到一定程度會被主撇棄」。這裡需要區分聖經中「軟弱」與「背道/假信」的差別。
1.綿羊與山羊的比喻(馬太福音25:31-46)的重點
這個比喻的重點不是處罰「軟弱」的信徒,而是揭露「沒有真實生命」的假信徒。
綿羊代表了擁有真實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心自然會結出「愛心的果子」(照顧主弟兄中最小的一個)。
山羊代表了口頭承認信仰,但生命沒有改變、沒有愛心行動的人。
聖經一貫的教導是:真實的信心必然會產生行為的果子(雅各書2:17)。如果一個人長期、徹底地活在罪中且毫無悔意,聖經的警告是,這可能證明他從來就沒有得救。
2.神如何對待「真正軟弱」的信徒?
a.在今生,聖經對「軟弱的信徒」態度是接納、扶持與管教,而非「撇棄」。
接納與扶持:「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馬書14: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15:1)。
神的管教而非拋棄:「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12:6)。管教是為了挽回,不是為了毀滅。
神的保守:耶穌明確應許:「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8)。
結論:在今生,神不會因為信徒「軟弱」或「跌倒」就撇棄他們。神會透過聖靈和教會去扶持、管教他們。但如果一個人最終「徹底背道」,拒絕悔改,或永遠保持屬靈嬰孩,會被稱為「屬肉體的基督徒」,但「神仍給予他一生悔改的機會」。
b.人去世以後,或主再來,主要行審判而區隔
•主耶穌要區分在教會裡的真假信徒
首先被提就是一種區分,並不是所有在教會裡的都會復活被提,教會裡有披著羊皮的狼(傷害弟兄姊妹、取利)、也有賣主的猶大之類(貪戀情慾=賣主)是不能得救的:
《馬可福音》14:2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主耶穌以極其沉重的方式,宣告背叛「人子」(耶穌)這一行為的後果極其嚴重。對於猶大而言,將要面臨的審判與結局,比從未出生更為可怕。
所以,人去世以後,或主再來,主要行審判而區隔,誰能有資格在第一次復活,是主的判斷,第一次復活的人將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其他沒有復活的不在其內,只能接受後來的「白色大寶座審判」。
•基督台前的審判(BemaSeatJudgment)
對象:所有被主判定為得勝的信徒,包括新舊約時代(得勝的標準是主訂的)。
時間:信徒去世後,或主再來提接教會時。
目的:不是為了定罪或決定是否得救(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承擔了信徒的罪),而是為了「評估與頒發獎賞」。
•目的:分別忠心的程度,並與主一同作王的三種原因
路加福音19:17(按忠心程度分派權柄)
「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這節經文出自「十錠銀子」的比喻。主人按僕人在小事上的忠心,賜予他管理城邑的權柄,直接對應「忠心程度」決定「作王/管理」的範圍。
平行經文《馬太福音》25:21也說:「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
2.提摩太後書2:12(忍耐到底必一同作王)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這裡的「忍耐」指向在患難中持守忠誠到底。條件是人方面的堅忍,結果是與基督一同作王。
3.啟示錄2:26-27(得勝且遵守命令到底)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遵守命令到底」即忠心的具體表現,應許是得著權柄(作王的職分)。
4.按所領受的啟示程度審判:
耶穌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7-48)。這表明神的審判是極其精確和公平的,會考慮每個人所處的環境和領受的知識。
二、關於「耶穌出生之前的人」與「沒有聽過福音的人」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名字在生命冊上的得救,其他的滅亡」。
啟示錄20:12、15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案卷對兩類人都有作用:
1.對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人,行為案卷成為定罪的依據(啟20:13「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2.對名字在冊上的人,行為案卷不構成定罪,因為生命冊已決定其歸屬。正如信徒蒙神揀選的恩典而得救。
舊約中有很多信心的偉人(希伯來書11:4-40),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他們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希伯來書11:13)。
耶穌親自證實了這一點:「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8:56)。
因此,舊約聖徒的名字同樣記在生命冊上,他們是藉著基督未來的救贖之功而得救。至於在新約時代,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未得之民)也是一樣。
舊約聖徒的得勝著,他們並不是在白色大寶座面前受審判,而是主再來的時候復活被提。
這裡說的是除他們以外的其他人。
至於在新約時代,聽過福音,主認為是拒絕信主,或有名無實的假信徒,都當作不信的人,直接下火湖。
3.普遍啟示與良心的見證:
羅馬書2:14-15說明,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這證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
結果,人最終被良心定罪。因為,良心的功用與律法一樣,只是使人知罪而已。沒有一個人敢宣告說自己是無罪的,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並且人的良心標準會被麻木降低,甚至良心死亡。例如;第一次考試作弊心跳加速,作弊10次以後,從從容容,絲毫不怕被抓。
總結
面對這些審判的奧秘,聖經給我們的回應不是陷入無盡的猜測,而是兩個行動:
第一,確信神的公義與慈愛:「斷乎不是!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18:25)。
第二,承擔大使命的責任:既然我們知道唯有基督是救恩的源頭,而人若不聽道就不能信道(羅馬書10:14),這就成為我們積極向萬民傳福音的最大動力。
第三,對主所托付的工作,忠心到底。
第四,天天連於生命的源頭主耶穌,與主同行。
讀後感想
在祂的恩典裡,安然做個被愛的孩子
讀完關於「軟弱、審判與區隔」的聖經難題,心裡或許會泛起一絲波瀾。我們習慣了用「表現」來衡量價值,以至於在面對神聖潔的審判時,總忍不住擔心:「我這麼軟弱,會不會被主撇棄?我走得這麼慢,會不會在永恆裡滿懷遺憾?」
但當我們把這些沉重的神學問題,放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前重新打量時,會發現那嚴肅的真理背後,包裹著的是神極深、極柔軟的愛。
**神不嫌棄我們的軟弱,祂只看重我們是否在祂手中。**
我們常以為,信仰是一場必須拿滿分的考試,稍有跌倒就會被踢出局。但聖經告訴我們,神不是拿著放大鏡找碴的考官,而是溫柔的父親。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即使我們一生都像個「屬靈的嬰孩」,即使我們的信心常常搖搖晃晃,只要我們心裡還願意呼求祂,祂的手就緊緊抓著我們。祂應許過:「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在神眼裡,我們不是被評估的對象,而是祂用重價買贖的珍寶。
**審判不是為了恐嚇,而是為了煉淨與成全。**
提到「白色大寶座」或「基督台前」的審判,我們不必感到恐懼。對於真正屬於祂的孩子,審判的火不是為了毀滅,而是為了燒去我們生命中那些不屬於祂的雜質(草木禾稭),好讓我們在永恆裡能更輕省、更榮耀地享受祂的同在。即使我們像保羅所說「從火裡經過」一樣僅僅得救,那依然是神極大的憐憫——祂沒有因為我們的失敗而放棄我們,祂依然把我們帶進了家門。
**把未知的重擔,交託給全知全愛的神。**
對於那些我們想不通的難題,比如「沒聽過福音的人怎麼辦」,我們不需要用有限的邏輯去死磕。我們只需要安息在一個溫暖的確據裡:「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神比我們更愛那些失喪的靈魂,祂的判斷絕對公平,且充滿了我們無法測度的憐憫。我們能做的,不是焦慮,而是把這份溫暖的愛,透過我們的生活傳遞給身邊的人。
信仰,從來不是冰冷的教條,而是與一位愛我們的主建立溫暖的關係。今天,無論你覺得自己多麼軟弱、多麼不屬靈,請記得:主耶穌正溫柔地看著你,對你說:「孩子,沒關係,靠在我懷裡,我們慢慢走。」
溫馨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好:
謝謝祢,讓我今天能明白祢話語中的真理。但主啊,當我思想到審判與區隔時,我的心有時還是會感到害怕,怕自己不夠好,怕自己太軟弱,怕讓祢失望。
求祢現在就用祢溫暖的手,撫平我心中的焦慮與重擔。
祢知道我的本相,祢知道我常常像個長不大的屬靈嬰孩,偶爾還會跌倒、會退後、會被世界吸引。但謝謝祢,祢從未因此鬆開牽著我的手。謝謝祢不嫌棄我的軟弱,反而讓祢的恩典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主啊,我不求自己立刻變成屬靈的超人,只求祢讓我每天都能多感受到祢一點點的愛。當我跌倒時,求祢溫柔地扶起我;當我迷茫時,求祢用祢的話語安慰我。讓我不再因為害怕懲罰而事奉祢,而是因為深深被祢愛著,而甘心樂意地跟隨祢。
我也把那些我無法完全明白的難題,以及身邊還沒有聽過福音的親友,都安放在祢的手中。我相信祢是滿有憐憫、絕對公義的神,祢愛他們,甚至勝過我愛他們。求祢親自引導他們的腳步,也賜給我溫柔與勇敢,讓我能用生命的溫暖去吸引他們認識祢。
謝謝祢,讓我可以在祢的恩典裡,安然做個被愛的孩子。
這樣溫柔的禱告,是奉靠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