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按人的資格揀選器皿,左撇子以笏與外族珊迦都顯明:祂能用任何人施行拯救,只要我們願意被祂使用。2026士3:12-31
20261006晨禱
主題:神不按人的資格揀選器皿,左撇子以笏與外族珊迦都顯明:祂能用任何人施行拯救,只要我們願意被祂使用。
2026士3:12-31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
【士三13】「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佔據棕樹城。」
【士三14】「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過了一個世代,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2節)。因為人的生命若沒有被改變,憑著肉體實在沒有辦法脫離墮落的趨勢;解決了眼前的麻煩,還會出現新的難處。
神對百姓的第二次管教,使用了近處的親戚:約旦河東的「摩押王伊磯倫」(12節)、「亞捫人和亞瑪力人」(13節),主要受威脅的是便雅憫和以法蓮支派。
摩押人和亞捫人是羅得的女兒亂倫而生的後代(創十九37-38),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三十六16),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親戚。人若不肯服事神,神就任憑他們「服事摩押王」(14節)這個大肉體親戚(17節)。
當我們不肯順服神的時候,裡面的肉體必然「強盛」(12節)起來壓制我們屬靈生命;只有我們專心順服神的時候,才能「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
「棕樹城」就是耶利哥城。過去,約書亞帶領百姓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進入應許之地;現在,「摩押王伊磯倫」也是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讓百姓在應許之地不得安息「十八年」。
人若失去了神的同在,就失去了爭戰的能力;過去怎樣靠主得勝,現在也會怎樣被肉體轄制。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節)之後開始「呼求耶和華」(9節);而百姓的第二次悖逆,卻等到「十八年」(14節)之後才走投無路地「呼求耶和華」(15節)。
但神卻仍然沒有耽延,立刻「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15節),正如神所宣告的:「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2-33)。
耶利哥城在便雅憫支派的境內,「便雅憫」原文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但有不少便雅憫人卻是左撇子(二十16;代上十二2),便雅憫人以笏就是左撇子。
當「右手之子」都不肯順服神的時候,神就從左撇子中興起以笏作拯救。「以笏」這名字的意思是「我將獻上感恩、我將被讚美」。「禮物」(15節)指用來進貢的貢品。
「他是左手便利的」(15節),原文是「他的右手受到限制」,可能以笏的右手有殘疾,也可能因為古人認為左撇子就是一種缺陷。
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一27),因為神所使用的器皿不是根據自己的所是和所能,而是倚靠神的大能。
【士三16】「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一肘,帶在右腿上衣服裡面。」
【士三17】「他將禮物獻給摩押王伊磯倫(原來伊磯倫極其肥胖);」
【士三18】「以笏獻完禮物,便將抬禮物的人打發走了。」
【士三19】「自己卻從靠近吉甲鑿石之地回來,說:『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王說:『回避吧!』於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士三20】「以笏來到王面前;王獨自一人坐在涼樓上。以笏說:『我奉神的命報告你一件事。』王就從座位上站起來。」
【士三21】「以笏便伸左手,從右腿上拔出劍來,刺入王的肚腹,」
【士三22】「連劍把都刺進去了。劍被肥肉夾住,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且穿通了後身。」
【士三23】「以笏就出到遊廊,將樓門盡都關鎖。」
以笏是左撇子,所以把兵器藏在「右腿」(16節),不容易被搜身的衛士發現。「一肘」(16節)原文與一般的「肘」不同,在聖經中只用過這一次,可能比標準肘(肘到指尖45釐米)要短一點(肘到拳頭35釐米)。
「兩刃的劍」(16節)是一種特殊的兵器,舊約中只有這裡提到。當時最普遍的兵器是刀,只能劈、砍,而「兩刃的劍」卻可以刺。
「伊磯倫」(17節)這名字的意思是「像小牛」,正好符合摩押王肥胖的體型。不順服神的人,屬靈生命中都有摩押王這樣「極其肥胖」(17節)的大肉體在轄制我們。
「鑿石之地」(19節)原文是「偶像」。「吉甲」本來是約書亞立石紀念過約旦河神蹟的地方(書四20),此時可能摩押人在這裡立起了偶像,作為被他們佔領的耶利哥與以色列之間的界標。
「涼樓」(20節)是建在屋頂、有多個窗戶可以透風的房間。
「且穿通了後身」(22節)也可譯為「以致糞便也從體內流出來了」(英文ESV譯本),臭味溢出,所以王的僕人會以為他「在樓上大解」(24節)。
聖靈在這裡展示了幽默而生動的一幕:背離神的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十八年(14節),使他變得「極其肥胖」(17節),住在舒適的「涼樓」(20節)上;現在神差遣一個「右手受到限制」(15節)的殘疾人,用一柄「兩刃的劍」證明,百姓因為不肯服事自己的神,結果服事的卻是一個散發著臭味的大肉體(24節)。
同樣,「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暴露出我們所服事的肉體裡面的污穢,肉體終究的結局就是死亡。
【士三24】「以笏出來之後,王的僕人到了,看見樓門關鎖,就說:『他必是在樓上大解。』」
【士三25】「他們等煩了,見仍不開樓門,就拿鑰匙開了,不料,他們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士三26】「他們耽延的時候,以笏就逃跑了,經過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士三27】「到了,就在以法蓮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隨著他下了山地,他在前頭引路,」
【士三28】「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
【士三29】「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
【士三30】「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
以笏是便雅憫人,但他沒有回到自己的支派,而是呼召以法蓮支派的人(27節)。很可能經過基比亞之戰以後,便雅憫支派能爭戰的戰士人數大大減少(二十46-48)。
「把守約旦河的渡口」(28節),指耶利哥東面的渡口,既可以阻止約旦河東的敵人援軍,也可以阻止約旦河西的摩押人逃跑。
百姓在第二次悖逆時,越來越「頑梗」(二19),等到「十八年」(14節)之後才走投無路地「呼求耶和華」(15節)。
但神既知道他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出三十二9),就用更大的憐憫和恩典來挽回他們,讓百姓享受「國中太平八十年」(30節),也就是兩個世代。
士師記中記錄了111年百姓被仇敵欺壓的時間(8、14節;四3;六1;十8;十三1),又記錄了200年「國中太平」的時間(11、30節;五31;八28)。雖然百姓始終不能徹底悔改,但神向百姓所存的憐憫與恩典,卻總是大於怒氣與管教,正如神自己所宣告的:「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何十一9)。
感嘆人類的歷史,就是在肉體之中沉浮,這肉體是與聖靈為敵的。
這種感嘆,其實正是聖經最深刻的診斷之一。保羅在羅馬書七章那聲吶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正是整個人類歷史在肉體中沉浮的縮影。
一、肉體與聖靈為敵,是根本的張力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加五17)。這不是偶爾的軟弱,而是兩種權勢、兩個國度、兩種生命原則的持續對抗。
人類歷史表面上是政治、經濟、文化的興衰,底層卻是這場看不見的戰爭:肉體要自主、要掌控、要體貼自己;聖靈要人降服、要人信靠、要人活出基督。從該隱到巴別塔,從士師記的循環到列國的興亡,無一不是這場爭戰的外顯。
二、但感嘆之外,有一個「然而」
羅馬書七章的吶喊,緊接著八章就是得勝的宣告: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
關鍵在於:肉體與聖靈為敵,但聖靈已經得勝。
·肉體是不能討神喜悅的(羅八8),但聖靈能使我們脫離肉體的律。
·人類歷史在肉體中沉浮,但神在歷史中介入——道成肉身、十字架、復活、聖靈降臨。
·我們不是旁觀人類沉浮的悲觀者,而是已經被遷到愛子國度裡的人(西一13)。
三、歷史的走向:不是永遠沉浮,而是走向終局
人類歷史不會永遠在肉體中打轉。聖經啟示了一個方向:
·基督已經復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
·聖靈正在預備一個新婦,就是教會(啟十九7)。
·歷史的終局,是「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
肉體會過去,歷史會終結,但在基督裡的生命會存到永遠。
四、對今日的你我的意義
感嘆是真實的,因為我們親身經歷肉體的拉扯。但這感嘆不該停留在無奈,而應成為轉向的動力:
·承認:靠我自己,我就在這沉浮之中,無力自救。
·信靠:但那已經得勝的聖靈,住在我裡面(羅八9)。
·操練: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6),不是一次,而是每一天。
·盼望:身體得贖的日子(羅八23),那時就完全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結語
人類歷史確實在肉體中沉浮——這是真實的悲劇。但這悲劇有一個已經寫好的結局:不是沉淪,而是救贖;不是循環,而是歸回。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
願這感嘆,最終化為對那已經得勝、且正在我們裡面動工之聖靈的仰望。
【士三31】「以笏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趕牛的棍子」(31節)長約2.7米,一頭有金屬尖,可以用來趕牲畜,也可以作為兵器。
「珊迦」(31節)並不是希伯來名字,意思是「劍」。珊迦可能是一位士師,也可能只是一位戰士。「亞拿」就是迦南的女戰神、巴力的妻子「亞納特」,「亞拿的兒子」(31節)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像亞拿的人」,主前12世紀埃及的僱傭軍中就有這樣的稱號。
主前13世紀非利士人入侵埃及,古埃及第二十王朝的拉美西斯三世(RamessesIII,主前1186–1155年在位)曾多次使用外族僱傭軍與非利士人交戰,珊迦也可能是埃及的僱傭軍。
神並不需要我們了解珊迦的身分,只需要我們知道他是神所用來拯救的器皿,因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31節)。
神可以使用不可一世的亞述帝國作祂「怒氣的棍」(賽十5),也可以使用波斯帝國的古列王作祂的「牧人」(賽四十四28)。人類的歷史都在神的管理和使用之中,為「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
問題,士三31,「珊迦」(31節)並不是希伯來名字,意思是「劍」。珊迦可能是一位士師,也可能只是一位戰士。神能夠用一個完全沒有關聯的外族人,來做拯救的事,這是何等的奇妙,有其他的聖經例子嗎?這樣對我們的信心有什麼幫助?
你觀察到一個很重要的細節:珊迦的名字非希伯來語,背景可能是外族,聖經甚至只給他一節經文,連「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都沒提。神使用一個看似「局外人」來施行拯救——這在聖經中是一條清晰的脈絡。
一、聖經中其他的例子
喇合(書二;太一5)是迦南妓女,外邦女子,卻因信藏匿探子,不僅全家得救,更成為大衛與基督家譜中的一員。希伯來書十一31把她列入信心英雄榜。
路得(得一到四)是摩押女子,被律法明令「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三3),卻因信靠神,成為波阿斯的妻子、大衛的曾祖母、基督的先祖。
烏利亞(撒下十一)是赫人,外族戰士,對大衛忠心至死。聖經沒有定他的罪,反而他的忠誠襯托出大衛的罪惡。
古列(賽四五1)是波斯王,完全不認識耶和華,神卻稱他為「我的牧人」、「我所膏的」,使用他釋放被擄的以色列人。神甚至說:「你雖不認識我,我卻給你束腰。」
尼尼微人(拿三)是外邦異教城市,卻因約拿的宣講全城悔改,耶穌親自以此責備以色列人的不信(太十二41)。
新約的百夫長(太八5-13)是羅馬佔領軍,外邦人,耶穌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敘利腓尼基婦人(可七24-30)是外邦婦人,耶穌稱讚她的信心,並照她所求的成全。
哥尼流(徒十)是羅馬百夫長,神主動差彼得去向他傳福音,使他全家得救,成為外邦人領受聖靈的第一個明顯例子。
二、這些例子的共同模式
這些例子有一個共同的特徵:他們多數是外邦人、異族,甚至敵對者;他們沒有律法、沒有割禮、沒有先知傳統,缺乏一切「資格」;但關鍵不在血統,而在他們回應神的心。他們常被以色列人輕看,卻成為神責備選民不信的見證,也指向基督救恩的普世性——救恩不分種族、身分、背景。
三、這對我們的信心有什麼幫助?
第一,神不受人的「資格」限制。珊迦是不是士師、有沒有以色列血統,都不重要。神能用任何人,只要那人願意被神用。你的背景、出身、過去,都不能攔阻神的揀選。
第二,救恩是普世的,沒有一人被排除在外。從喇合到哥尼流,神一次又一次表明:祂愛的是人,不是標籤。這對任何覺得自己「不夠格」的人,是極大的安慰。
第三,神使用「局外人」來責備「局內人」。珊迦、喇合、百夫長,都成為以色列人(和我們)的鏡子:若我們自以為有特權卻不信,神能興起石頭來代替我們。這是警戒,也是謙卑的呼召。
第四,信心不在乎「我是誰」,而在乎「我信的是誰」。珊迦只被記了一節,沒有對話、沒有禱告、沒有呼求的記載。但神用他拯救以色列人。神要的不是完美的履歷,而是願意被使用的心。
第五,這一切指向基督——那最終的「局外人」。耶穌被猶太人棄絕,卻成為萬民的救主。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卻拯救了全世界。珊迦的「外族」身分,正是基督救恩普世性的一個縮影。
四、總結
珊迦的一節經文,看似不起眼,卻承載了一個貫穿全聖經的真理:神的拯救不局限於任何種族、階級、背景。祂能使用任何人,也願意拯救任何人。
這對我們的信心有兩方面的幫助:對自己,不要因為背景、軟弱、過去而覺得「我不配」,神能用你;對別人,不要輕看任何人,因為神可能正是使用那個你覺得「不可能」的人,來成就祂的拯救。
神使用珊迦,是為了讓每一個覺得自己「不夠格」的人,都能在祂裡面找到盼望。
圖:十二支派分布及各士師事奉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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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在我們悖逆時仍存極大的憐憫,即使等到十八年才呼求,祢仍立刻興起拯救。求祢幫助我們承認肉體的轄制,卻不停留在感嘆中,而是轉向倚靠內住的聖靈。求祢也使用我們這些「不夠格」的人,如同使用以笏與珊迦一樣,成為祢手中的器皿。願我們的生命不再服事那散發臭味的肉體,而是專心服事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