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一到分散——士師記第一章的屬靈警戒2026士1:1-21
20261001
主題:從合一到分散——士師記第一章的屬靈警戒
2026士1:1-21
【士一1】「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
【士一2】「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
出埃及記以「約瑟…死了」開始,約書亞記以「摩西死了」開始,士師記則以「約書亞死後」開始。神是管理祂百姓的王,無論哪個屬靈領袖死了,祂都會繼續帶領。約書亞死後到掃羅作王約326年,被稱為「士師時代」。
「求問耶和華」可能由祭司用烏陵和土明尋求神旨。但以色列人問「誰當首先上去」,而不是「要不要全體一起上去」,顯示他們心裡早有主意,只想得神的背書。我們的禱告也常如此。
假意尋求與亞哈的警戒(王上二十二)
亞哈想奪回基列的拉末,約沙法勸他先求問耶和華。亞哈召集四百先知,他們異口同聲說可以上去。約沙法察覺不對,亞哈才勉強提到米該雅,並說「我恨他,因為他不說吉語」。亞哈求問神,不是要明白旨意,而是要神配合他的計畫。
米該雅看見異象: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問誰去引誘亞哈陣亡。一個靈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神說:「你去如此行吧。」神仍掌權,允許謊言的靈成為審判工具,正如祂任憑法老心硬。四百先知想符合王的想法,選擇說王愛聽的話。
這與士師記百姓「假意求問」是同一問題:心中早有主意,卻假裝尋求神。當人長期只聽「吉語」、恨惡真話時,神可能任憑他信從虛謊(帖後二11-12)。真正的求問,是預備好接受任何答案,像耶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在教會中,這種假意尋求常表現為:開會前已決定方案,只是走程序;只為想要的結果禱告;只聽說吉語的聲音,排斥警告。結果是逐漸失去分辨能力,落入神任憑的審判。
從合一到各自為政
摩西和約書亞時代,以色列人每次爭戰都是全體出動,是合一的「耶和華軍隊」。即使分地後,仍可合一爭戰。但百姓從此只看見自己的支派,很快變成只看見自己的家族。「各人自掃門前雪」不但失去合一見證,也妨礙他們趕出所有迦南人、承受全部應許。
教會中表面公平合理、其實自私的例子:
1.事奉「輪值心態」:做完自己那份就不管整體。
2.奉獻「比例公平」:用「我已盡本分」推辭額外擺上。
3.小組「地盤意識」:只關心自己小組,不配搭整體。
4.恩賜「自我保護」:用分工合理化不去補缺。
5.選擇性參與:只支持與自己有關的事工。
6.面對軟弱肢體:「他自己不追求,我也沒辦法」。
7.決策本位主義:用「公平」爭取自己群體利益。
8.宣教「量力而行」:保守安穩,不參與大使命。
這些都用「公平」「本分」包裝「只看見自己」。神不勉強,許可「猶大當先上去」,仍宣告「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讓我們認識人的本相。
行出神的許可卻非神的喜悅
神的心意有兩層:命定的旨意(合一爭戰、完全承受)是祂喜悅的;許可的旨意(人執意偏行時,神不勉強,仍掌管施恩)是祂許可的。
結果是:應許部分成就,卻達不到完全。猶大得勝,但各支派反覆「沒有趕出」——便雅憫、瑪拿西、以法蓮等留下殘餘迦南人,後來成為長久網羅。神仍施恩,但審判與後果陸續顯明。最危險的是把「許可」當成「喜悅」,在錯誤路上越走越遠。
在教會:事奉有果效卻失去身體見證;恩賜被用卻肢體關係殘缺;人數、建築蒙福,卻未得著合一、聖潔的產業。神的憐憫真實,祂的喜悅卻有條件——喜悅合一與完全順服。
「仇敵被打敗了,但沒有被趕出」的表現
教會服事:
事工有了,肢體未成全;問題處理了,根源未對付;制度建立了,生命未更新;人數增長了,合一未增加;恩賜運作了,身體未聯絡;對外福音有了,對內門訓薄弱;禱告會存在,卻無真實權柄。
個人爭戰:
罪行停止了,罪性仍在;情緒爆發少了,苦毒仍存;靈修習慣有了,與神關係未加深;服事投入了,自我被餵養;某些試探勝過了,其他仍住著;知識增加了,生命未改變;禱告蒙應允了,信心未扎根;關係恢復了,界線未建立。
根因常是妥協、疲乏、不信、貪婪、各自為政。出路:承認「沒有趕出」;重新聯合爭戰;不放棄直到完全;倚靠聖靈;讓基督作元帥。
猶大與西緬的「合作」為何後來散夥?
【士一3】猶大對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以後我也同你去。」這是「你幫我、我幫你」的互助協議,不是身體合一;是親兄弟結盟,不是全支派合一;目標仍是各自得地。
合作完成各自目標後自然結束。遇到鐵車就退縮;便雅憫被撇在一邊;但支派孤軍奮戰。根本原因:目標各自化、眼光只見支派、信心不敢全然倚靠、順服只到「夠用」為止。
教會也常有策略性合作、只與同類合作、遇到「鐵車」退縮、滿足於部分得勝、缺乏共同異象。出路:從互助回到合一,從各自得地回到一同承受,從選擇性回到全面性,從「夠了」回到完全,讓基督作元帥。
砍斷拇指與約書亞傳統的對比
【士一4-7】猶大擊殺一萬人,捉到亞多尼·比色,砍斷他手腳大拇指。亞多尼·比色承認「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
約書亞照神命令「滅絕淨盡」,是執行神的審判與聖潔保護。士師記卻從「執行審判」滑向「羞辱炫耀」——模仿仇敵的殘暴,以惡報惡。這顯出部分順服、用人的方法補足神的方法、失去神聖爭戰意識。
原則:對付罪要滅絕,不留餘地;炫耀則高舉自己、竊取榮耀。應用:對付自己的罪要徹底卻不炫耀;面對別人失敗要憐憫不羞辱;得勝要歸榮耀給神;事奉要忠心不比較;審判主權交給神,不自己伸冤。
攻取耶路撒冷卻不交給便雅憫
【士一8】猶大人攻取耶路撒冷,燒城殺人。但耶路撒冷屬便雅憫(書十八28),士一21說便雅憫沒有趕出耶布斯人。猶大攻下卻不交給弟兄、不幫助守住,是「不負責任的勝利」。
可怕心態:只見自己支派,不見弟兄產業;把爭戰當軍事行動,不當身體配搭;不願為軟弱弟兄付代價;心中沒有「身體」觀念。與西緬合作是因有互利,幫助便雅憫卻無直接好處,所以冷漠。
教會表現:只做對自己有益的事奉;事工成功卻不交托;看見弟兄需要卻袖手旁觀;只關心自己小組牧區;勝利成「我的榮耀」。結局是弟兄受虧、整體受虧、仇敵存留。出路:從「我的」到「我們的」,從攻取到交托,從互利到捨己,彼此擔當,讓基督作元首。
押撒的祈求vs以色列人的不敢
【士一10-15】迦勒將希伯崙等地交給,俄陀聶奪取底璧,得押撒為妻。押撒求田與水泉,迦勒給她上泉下泉。這事在約書亞生前已發生,聖靈重提,是要對比:押撒大膽求、主動承受;以色列人不敢上去、不敢支取。
押撒主動求、求實際產業、謙卑下驢、父親慷慨賜給。以色列人卻一連串「沒有趕出」。原則:應許是給人承受的;神樂意兒女大膽求;「不敢」不是謙卑而是不信;求與承受是信心的兩個動作。
應用:禱告大膽求;爭戰不滿足部分得勝;事奉主動支取;求「上泉下泉」追求豐盛生命;相信神的慷慨,不被「鐵車」嚇住。
基尼人、何珥瑪與「不能」的藉口
【士一16-21】基尼人與猶大同住,謹守祖訓蒙神悅納。猶大與西緬盡行毀滅洗法,改名何珥瑪。猶大取了迦薩等地,卻「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迦勒卻趕出亞衲族三個族長,證明「不能」其實是不順服的藉口。便雅憫乾脆「沒有趕出」耶布斯人。
本章重複七次「沒有趕出」,顯示缺乏信心的結果是連追求意願都減少。任何對罪惡破口的包容,最終都會帶來潰敗。
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士師記第一章向我們說話。求祢光照我們,不讓我們心中早有主意卻假意求問,不讓我們用「公平合理」包裝自私,不讓我們停留在「仇敵被打敗卻沒有趕出」的光景中。求祢賜給我們押撒的信心,大膽求上泉下泉;也賜約書亞的眼光,全體合一爭戰。願基督作元帥,醫治分裂,除去冷漠,使我們重新成為合一的耶和華軍隊,完全承受祢所應許的產業。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