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雙重潔淨——從施恩座到香壇。利未記16:11-19
2026年9月5日晨禱
主題:血的雙重潔淨——從施恩座到香壇。
利未記16:11-19
【利十六11】「『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利十六12】「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
【利十六13】「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利十六14】「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這是大祭司第一次進入幔子,目的是「為自己和本家」的罪(11節)來潔淨至聖所。因此,在贖罪祭還有沒完成之前,如果沒有「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13節),大祭司就會死在公義的神面前,因為神在「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出二十五22;民七89)。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來九11),「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七27)。
「香的煙雲」(13節),預表基督的代禱使我們的罪在神面前被遮蓋。
「施恩座 כַּפֹּרֶת」原文源於字根「蓋子 כָּפַר」,意思是「遮蓋、贖罪」。「贖罪 כִּפֻּר」原文也源於同一字根,意思就是「遮蓋、平息、化解」。「贖罪日」(利二十三27)原文的意思就是「遮蓋之日」。
施恩座朝東,祭司面朝西,「彈在施恩座的東面」(14節)就是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彈血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象徵潔淨施恩座。
圖:贖罪日的獻祭。用作贖罪祭的公牛犢和公山羊的血都要被帶進至聖所彈血,並潔淨香壇。贖罪祭的祭牲要完全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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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贖罪日,公牛犢和公山羊的血都要被帶進至聖所彈血,並潔淨香壇?
這個問題觸及了贖罪日禮儀中最核心的「空間潔淨」奧義。簡單來說:公牛犢的血是為了潔淨「大祭司自己」的罪污,公山羊的血是為了潔淨「百姓」的罪污;而兩者都必須彈在至聖所並潔淨香壇,是因為罪惡不僅玷污了人,更「污染了神的聖所」——必須在源頭(施恩座)和中保之處(香壇)同時進行除罪。
詳細分解有三個層面:
1. 雙重血的「對象」不同(解決罪從何來)
· 公牛犢的血(大祭司的贖罪祭):處理的是「事奉者」(祭司家族)的敗壞。大祭司本身是罪人,若不先潔淨,他帶著人的罪性進到神面前,會招致死亡。
· 公山羊的血(百姓的贖罪祭):處理的是「被代禱者」(全體會眾)全年累積的過犯與隱而未現的罪。
兩者缺一不可,因為「救贖的源頭」(祭司)與「救贖的對象」(百姓)都需要被遮蓋,才能恢復神與人雙向的交通。
2. 彈血的「地點」彰顯罪的嚴重性(解決罪去何方)
經文提到血要被帶進「至聖所」彈在施恩座上,又要出來「潔淨香壇」(利十六18-19):
· 彈在施恩座(約櫃蓋):這是神榮耀顯現、施行審判之處。血彈在這裡,是為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罪的工價乃是死,血作為生命,代替罪人死在神面前,使神的忿怒止息。
· 潔淨香壇:香壇位於聖所,代表「代禱與馨香之氣」(信徒的禱告與基督的中保工作)。但以色列人一年的罪孽,竟然使這中保之地也被「玷污」了。這告訴我們:人的罪甚至會污染我們與神之間的「媒介」,必須用血潔淨,禱告才能暢通。
3. 屬靈預表:指向基督「雙重潔淨」的完全工作
這一切在基督裡得到終極應驗:
· 基督的血「一次」 進了天上的至聖所(來九12),祂既是祭司(無罪的),又是祭物(代替我們)。祂的血滿足了神對罪所有的審判。
· 同時,這血「潔淨了我們的天良」(來九14),如同潔淨香壇——使我們的禱告和事奉,因著祂血的遮蓋,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之祭。
最深的提醒:
從「彈血在施恩座」到「潔淨香壇」,這是一條「從神面前流向人中間」的路線。罪不是只停留在「行為」層面,它玷污了「關係」與「事奉」。因此,贖罪日不僅要「處理罪行」,更要「修復整個敬拜的體系」。
今天,我們不再需要重複這些禮儀,因為基督的血已經「永遠」潔淨了天上的本物(來九23)。但這教導我們:每一次親近神,都必須倚靠這雙重功效的寶血——既遮蓋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也潔淨我們事奉的動機與禱告的香氣。 阿們。
【利十六15】「『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
利十六14、15節,為什麼施恩座要彈兩次血?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觸及了贖罪日禮儀的核心奧秘。根據利未記十六章的記載,血不僅彈了一次,而是有「雙重」的動作:
1. 第一次彈血(14節):為「祭司自己」
大祭司先宰殺那隻為自己與本家預備的公牛犢,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這表明:連人間的大祭司本身也是罪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他必須先為自己的軟弱與過犯求潔淨,才能有資格站在神面前替百姓代求。
2. 第二次彈血(15節):為「全體百姓」
大祭司再宰殺那隻歸與耶和華的公山羊(代表百姓的贖罪祭),同樣將血帶入至聖所,「照樣行」——彈在施恩座上與施恩座前。
這預表:百姓的罪要被帶到神面前,藉著血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神與人之間的隔閡(幔子)得以越過。
為何要「彈兩次」?深層意義是「雙重遮蓋」:
· 遮蓋「罪的本質」與「罪的痕跡」
第一次血(公牛)處理的是「亞當裡舊人的敗壞」(祭司代表人間職分的不完全);第二次血(山羊)處理的是「百姓全年累積的過犯」。兩次彈血完整涵蓋了「供應贖罪者」與「被贖罪者」雙方的需要。
· 指向基督「一次完成,永遠有效」的雙重功效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基督的寶血「一次」 進入天上的至聖所(來九12),但這「一次」卻同時成就了兩件事:
① 為我們開通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解決了「人不能親近神」的問題);
② 潔淨了我們的天良(除去「死行」,使我們能事奉永生神,來九14)。
· 回應「阿撒瀉勒」的寓意:
彈在施恩座上的血,滿足了神公義的「審判」;而阿撒瀉勒的羊被送走,則彰顯了神慈愛的「遺忘」。兩者同時發生,罪才真正被處理——既還清了債,又挪去了債據(西二14)。
為什麼要彈血七次?
一個深刻的提醒:
神要摩西在「施恩座東面」彈血(面向日出之處),象徵黑暗中迎來曙光;又彈「七次」(完全的數字),表明這潔淨是完全且徹底的。
今天我們不再需要牛羊的血,但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已經在天上,用祂自己的血為我們「一次永遠」地完成了這雙重彈血的功效。我們每一次來到施恩座前,都是站在這「雙重遮蓋」的根基上——祂的血既遮蓋我們的本相,也抹去我們的過犯。
阿們。願這真理使我們更安心地投靠祂!
【利十六16】「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利十六17】「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利十六18】「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
【利十六19】「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這是大祭司第二次進入幔子,目的是「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16節)來潔淨至聖所。
人「一切的罪愆」包括「諸般的污穢、過犯」(16節)。「諸般的污穢」是不符合神聖潔的要求,「過犯」是不順服神美善的旨意。
「在聖所行贖罪之禮」(16節)原文是「為聖所行潔淨之禮」(英文ESV、NASB、KJV譯本)。這裡的「聖所」指至聖所,而「會幕」(16、17節)指聖所。
平時並沒有人進入至聖所,只有祭司能進入,但還是要為至聖所和聖所行潔淨之禮。因為罪在人中間無所不在,只要是亞當的後裔,即使是分別為聖的大祭司,也無法脫離罪的轄制,因此整個會幕都是在人的「污穢之中」(16節)。
「耶和華面前的壇」(18節)就是金香壇(出三十10;利四7、18)。「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原文是「為壇行潔淨之禮」(英文ESV、NASB、KJV譯本)。
雖然金香壇的事奉向著神的事奉(參見出三十6、9註解),但「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即使是在金香壇前的事奉,事奉的人心中也難免摻雜著自傲自卑、嫉妒紛爭、假冒為善,甚至邪情私欲。
神絕不容許這些「諸般的污穢」長久存在,因此要不住地取用贖罪祭牲的血,來保持「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出三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