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28日民13~14詩75~78章(民13~14章)
美味讀經11月28日民13~14詩75~78章(民13~14章)
民13章
【民十三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十三2】「『你打發人去窺探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他們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都要作首領的。』」
在西奈山下,神親自指定十二支派負責數點百姓的領袖(一5-15),現在神卻吩咐「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讓百姓自己決定差派哪一個首領去「窺探」。這個區別表明了神的態度,讓我們看到「上好」和「次好」、「命定」和「允許」的不同。
「窺探」原文的意思是「偵察、探索」。從人情和軍事的理由看,「窺探」是合理的,但從神一路雲彩的引導來看,「窺探」就成了多餘。以色列人一旦想要有眼見的印證,信心自然就會消退,結果就沒能守住信心跟隨的腳步,引出了曠野三十八年的飄流。
【民十三3】「摩西就照耶和華的吩咐從巴蘭的曠野打發他們去;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族長。」
十二探子是從「加低斯·巴尼亞」出發的(三十二8;申一19;九23;書十四7)。「加低斯·巴尼亞」位於「南地」(17節)的南端、「巴蘭的曠野」的北端,是西奈半島最肥美的綠洲之一。以色列人歷盡艱難從西奈山走到這裏,已經到達應許之地的南界。
【民十三4】「他們的名字:屬流便支派的有撒刻的兒子沙母亞。」
【民十三5】「屬西緬支派的有何利的兒子沙法。」
【民十三6】「屬猶大支派的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民十三7】「屬以薩迦支派的有約色的兒子以迦。」
【民十三8】「屬以法蓮支派的有嫩的兒子何希阿。」
【民十三9】「屬便雅憫支派的有拉孚的兒子帕提。」
【民十三10】「屬西布倫支派的有梭底的兒子迦疊。」
【民十三11】「約瑟的子孫,屬瑪拿西支派的有穌西的兒子迦底。」
【民十三12】「屬但支派的有基瑪利的兒子亞米利。」
【民十三13】「屬亞設支派的有米迦勒的兒子西帖。」
【民十三14】「屬拿弗他利支派的有縛西的兒子拿比。」
【民十三15】「屬迦得支派的有瑪基的兒子臼利。」
【民十三16】「這就是摩西所打發、窺探那地之人的名字。摩西就稱嫩的兒子何希阿為約書亞。」
這份名單與神指定的十二支派的首領名單完全不同(一5-15;二3-31;七12-83;十14-27)。可能因為要深入敵境,所以百姓派出了比較年輕的「首領」(2節)。
聖靈記下了這12個人的名字,因為是關鍵事件的執行人,但他們被記錄的原因卻各不相同。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是蒙神記念的。
【民十三17】「摩西打發他們去窺探迦南地,說:『你們從南地上山地去,」
【民十三18】「看那地如何,其中所住的民是強是弱,是多是少,」
【民十三19】「所住之地是好是歹,所住之處是營盤是堅城。」
【民十三20】「又看那地土是肥美是瘠薄,其中有樹木沒有。你們要放開膽量,把那地的果子帶些來。』(那時正是葡萄初熟的時候。)」
「南地」(17節)是從別是巴到加低斯·巴尼亞之間的曠野。探子們的路線是從「南地」開始,向北穿越希伯倫和加利利之間的「山地」。
「葡萄初熟的時候」,大約是陽曆七月底。「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申一2),但以色列人全營從西奈山走到這裏,大約經過了兩個月。
摩西不是不知道那地的民強悍,也不是不明白迦南人以逸待勞的優勢,但是從出埃及到如今所經歷的,他更知道神比一切更大更強。他深信神所賜的一定是最好的,所以勸他們「要放開膽量,把那地的果子帶些來」,好讓百姓都認識並渴慕神的應許,增強百姓的信心。
「是營盤是堅城」,意思是觀察這地方是如「營盤」沒有特別的防衛工程,還是有堅固的城牆。
圖:12探子窺探迦南地的藝術想象圖和大致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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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十三21】「他們上去窺探那地,從尋的曠野到利合,直到哈馬口。」
【民十三22】「他們從南地上去,到了希伯侖;在那裏有亞衲族人亞希幔、示篩、撻買。(原來希伯侖城被建造比埃及的鎖安城早七年。)」
【民十三23】「他們到了以實各谷,從那裏砍了葡萄樹的一枝,上頭有一掛葡萄,兩個人用槓抬着,又帶了些石榴和無花果來。」
【民十三24】「(因為以色列人從那裏砍來的那掛葡萄,所以那地方叫做以實各谷。)」
「尋的曠野」(21節)位於迦南地最南方(書十五1)的「南地」(22節)、「加低斯」(二十1)的東北。探子們從這裏開始,向北走遍了迦南地,一直到北界「哈馬口」(21節)。「哈馬口」可能位於奧朗底河(Orontes)的發源地之一萊布韋(Lebweh)。
「希伯侖」(22節)是猶大山地南端最大的城市。神在希伯侖附近第一次應許亞伯拉罕:「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十三14-18)。撒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埋葬在希伯侖的麥比拉洞(創二十三19;二十五9;三十五27-29;五十13)。大衛定都於耶路撒冷之前,「在希伯侖作猶大家的王,共七年零六個月」(撒下二11)。
「亞希幔、示篩、撻買」(22節)可能是居住在希伯侖的三個亞衲族族長的稱號(書十五13)。
「鎖安城」(22節)可能就是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的泰尼斯(Tanis),後來成為下埃及的首都(賽十九11、13),用來代稱埃及(詩七十八12、43)。這裏提到「希伯侖城被建造比埃及的鎖安城早七年」,可能是提醒百姓:神的應許永不改變。
「以實各」的意思就是「一串」,可能位於希伯侖附近。「一掛葡萄」竟然需要「兩個人用槓抬着」(23節),可見迦南地的土產之豐富。這「一掛葡萄」增強了探子們的說服力,既可以讓人相信那裏「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27節),也可以讓人相信「我們不能上去攻擊那民」(31節)。
【民十三25】「 過了四十天,他們窺探那地才回來,」
【民十三26】「到了巴蘭曠野的加低斯,見摩西、亞倫,並以色列的全會眾,回報摩西、亞倫,並全會眾,又把那地的果子給他們看;」
【民十三27】「又告訴摩西說:『我們到了你所打發我們去的那地,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這就是那地的果子。」
【民十三28】「然而住那地的民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並且我們在那裏看見了亞衲族的人。」
【民十三29】「亞瑪力人住在南地;赫人、耶布斯人、亞摩利人住在山地;迦南人住在海邊並約旦河旁。』」
從迦南地南方「巴蘭曠野的加低斯」(25節)到北方的「哈馬口」(21節),距離大約400公里,往返大約需要「四十天」(25節)。
「巴蘭曠野」北方的「加低斯」(26節)就是「加低斯·巴尼亞」(三十二8),但位置已不能確定,可能位於別是巴以南80公里的庫代拉特泉(Ein El-Qudeirat)。
「流奶與蜜之地」(27節),指適合畜牧和耕種之地。迦南地的南方適合畜牧,北方適合耕種。「蜜」可能指蜂蜜,也可能指從葡萄或椰棗而來的糖漿、蜜汁。
探子們帶來好消息,就是那地「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27節);但也帶來壞消息,就是「住那地的民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28節)。
這些都是事實,但信的人是站在天上,從神的角度看事實,看見的是神的大能和祂的旨意;不信的人是站在地上,從人的角度看事實,看見的是人的軟弱和環境裏的難處。不同的看見產生了不同的行動,信心裏的看見使人能承受祝福,不信裏的看見使人從祝福中失落。
圖:迦南諸族和周邊民族可能的分佈情況。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三十六16),住在南地和西奈半島一帶(出十七8;撒上十五);赫人住在希伯侖一帶(創二十三10);耶布斯人住在耶路撒冷(書十五63);亞摩利人住在希伯侖山地(創十四13);而其他的迦南人則住在地中海沿岸和約旦河谷。若沒有神的帶領,進迦南的道路確實是困難重重、充滿了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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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十三30】「迦勒在摩西面前安撫百姓,說:『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們足能得勝。』」
【民十三31】「但那些和他同去的人說:『我們不能上去攻擊那民,因為他們比我們強壯。』」
【民十三32】「探子中有人論到所窺探之地,向以色列人報惡信,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喫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民十三33】「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
不同的人面對同樣的事實,卻有不同的感受。迦勒的結論是:「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們足能得勝」(30節),因為巨人在神的大能面前無關重要;而十個探子的結論卻是:「我們不能上去攻擊那民」(31節),在他們看來,那些巨人不但比他們更「強壯」(31節),甚至比領他們出埃及的神還要「強壯」。
同樣,主耶穌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不信的人提前知道世上有「苦難」,會讓人不敢信靠神的大能和應許;而相信的人提前知道世上有「苦難」,卻可以使我們更有信心支取基督的得勝。
「吞喫居民之地」(32節),指因為這裏是「流奶與蜜之地」,所以容易引起戰爭。人裏面的靈不對,就只能在肉體裏看見烏雲,連「流奶與蜜之地」這樣的好消息也會成為探子口中的「惡信」(32節);裏面信心對了,才能看見烏雲之上的太陽,在難處中看見神的應許。
在神的應許中,從來都是把「流奶與蜜之地」和那地的居民一起提出來的(出三8、17,十三5,三十三3;利二十24)。
神早已宣告,當那地的居民罪孽滿盈之後(創十五16),神就要把「流奶與蜜之地」和那地的居民一起賜給以色列人:「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攆出迦南人、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領你到那流奶與蜜之地」(出三十三2-3)。
然而,十個探子卻沒有把迦南人的存在看作是神預言應驗的徵兆,反而突出「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32節),並且兩次強調「我們在那裏看見了亞衲族的人」(28、33節),暗示神之前並沒有提到迦南地有這些身材高大的民族,否定了神的應許和信實。
十個探子最害怕是亞衲族人高大的身材,甚至把他們誇張成挪亞洪水之前的「偉人」(創六4)。先知以賽亞在形容神的偉大時,也不過是說:「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賽四十22)。這十個探子卻說:「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33節),幾乎把亞衲族誇張成神了。
這些探子看到了人,但在不信裏卻看不到神,所以完全不提神的應許和能力,不但把自己、也把全會眾帶到灰心喪膽和絕望之中。
事實證明,四十年後,這些「偉人」在神的面前都不堪一擊(書十一21),「在以色列人的地沒有留下一個亞衲族人」(書十一22)。希伯侖也成為神賜給迦勒的產業,「迦勒就從那裏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就是示篩、亞希幔、撻買」(書十五14)。
民14章
【民十四1】「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
【民十四2】「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
【民十四3】「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民十四4】「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
環境裏的難處會令人膽寒,讓我們失去安息。環境裏的難處固然是事實,但高過一切環境之上的,卻是神永不改變的信實和旨意。如果我們沉湎於難處之中,放縱自己「發怨言」(2節),心裏就會失去光明,眼前就會變得黑暗,應許之地就會被看作死地。結果不但看不見前途,也回想不起曾經享用的神的恩典與信實。
人若不能仰望神,就會成為環境的奴隸:環境裏的好處會吸引人心,使我們偏離標竿。
十個探子的「惡信」(36節)顯露了百姓的「不信」(11節)。真實的信心不是「相信有神、相信神蹟」(11節),而是「信得過神」,百姓們並沒有真正「信得過神」,所以在「惡信」面前方寸大亂,最後竟然決定「立一個首領回埃及」,重新回去當奴隸。這是對神救贖計劃的徹底拒絕,也是對神的徹底「背叛」(9節)。
【民十四5】「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摩西、亞倫的「俯伏」並不是因為懼怕人,而是因為看到百姓竟然悖逆到要「回埃及」(4節)的地步,就知道神嚴厲的審判即將臨到,所以驚駭得「俯伏」在地。
在民數記裏,摩西每次「俯伏」,都發生在神嚴厲的審判之前(十六4、22、45;二十6)。
問題,民十四1-4,摩西為什麼不登高一呼,帶他們回想神如何帶領他們出埃及的大能,以及在曠野牧養200萬人的大能,改變他們消極的想法呢?摩西只是俯伏在地,他是看到了什麼而做出了俯伏的決定?
問到核心了。摩西之所以不「登高一呼」講述神的大能,不是因為他忘了神的作為,恰恰是因為他太認識神,也太認識當下百姓的屬靈光景。
他選擇「俯伏在地」,是基於三個極其清醒的看見:
他看見「集體性的屬靈瘋狂」——此時講理完全無效
· 現場狀況:百姓不是「有一點懷疑」,而是集體「大聲喧嚷、哭號、發怨言」,甚至直接說「我們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吧」(民十四4)。這等於全面否定出埃及的意義,決定摩西也失去了領袖的資格,所以在勸導也是無義意,這是整個群體的集體背叛。
· 為何不演講:摩西深知,此刻他們不是「缺少知識」,而是 「剛硬不信」到了極點。接下來的經文(6-10節)印證了這一點:約書亞和迦勒站出來撕裂衣服講述應許之美,百姓的反應是——拿石頭要打死他們。若摩西也站出來講,只會引爆更大的衝突。那時神若護衛摩西,會立刻殺人,釀成慘案,所以,先俯伏,停止與瘋狂對話,心中思想怎樣跟神禱告,以免除大禍。
他看見「罪的嚴重性」——這不是小信,是褻瀆
· 屬靈本質:百姓說「回埃及」,等同於公然拒絕神的救贖計畫,並嫌棄神賜的「流奶與蜜之地」。這不是曠野的普通抱怨(如瑪拉苦水),而是企圖推翻神的計畫。
· 為何俯伏:摩西看到,這種罪足以觸動神的滅絕性審判(正如神隨後說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他俯伏,不是逃避,而是在烈怒爆發前,以最卑微的姿態攔在破口,為百姓預留悔改與代求的空間。
他看見「審判即將臨到」——俯伏是為了「代求」與「等候」
· 最關鍵的看見:摩西俯伏時,雖經文沒寫,但他一定預感到神的榮耀即將降臨(第10節隨即出現「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顯現」)。他俯伏,是因為知道接下來的對話不是他對百姓說話,而是他要對神說話。
· 策略性轉換:摩西沒有浪費力氣改變人,而是將焦點轉向神。接下來他長篇的代求(14:13-19),正是抓住神的屬性(憐憫、大能、榮耀)來堵住破口。這比對著200萬人演講更有果效——因為改變人心的權柄不在摩西嘴裏,而在神手中。
總結:俯伏背後的「屬靈數學」
摩西認知到:對剛硬的人說一百句見證,不如向神俯伏說一句代求。 出埃及時,他是靠神蹟帶領百姓;但在審判關頭,他必須以「中保」的身分俯伏,才能支撐住整個民族的命運。 這也正是新約基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的舊約縮影——真正的權柄,有時彰顯在「不為自己辯護,單單俯伏於神主權」的時刻,阿們。
【民十四6】「窺探地的人中,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撕裂衣服,」
【民十四7】「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
【民十四8】「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
【民十四9】「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看見摩西俯伏沒有說話,約書亞和迦勒一同「撕裂衣服」(6節)作見證,藉着他們的口鼓勵百姓:「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撕裂衣服」表示心情非常痛苦,想力挽狂瀾。
約書亞和迦勒勸百姓「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正是指出了百姓的問題所在:他們想要回埃及,是因為害怕人;而他們之所以害怕人,是因為他們信不過神,所以背叛神。
十個探子的報告完全不提神,而約書亞和迦勒卻三次提到「耶和華」(8-9節);十個探子自認為是去看摩西「所打發我們去的那地」(十三27),而約書亞和迦勒卻是去看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十三2)。
所以在十個探子的眼中,迦南地是「吞喫居民之地」(十三32),而在約書亞和迦勒的眼中,「他們是我們的食物」。
【民十四10】「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兩人。』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
【民十四11】「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
【民十四12】「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比他們強勝。』」
百姓的問題是「不信」(11節),百姓經歷了「一切神蹟」,但他們還是「不信」。因為「不信」不是不相信有神、不相信神蹟,而是「信不過神」「他們不能進入安息也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來三19)。
神常常稱以色列人為「我的百姓」(出三7),但是當以色列人不順服時,神就會用「這百姓」(11節)來稱呼他們,表明百姓與神的關係因着「不信」而疏遠了。
正如在金牛犢事件中一樣,神第二次向摩西建議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代替這些不信的百姓,參見出三十二9-10註解。
「用瘟疫擊殺他們」,是神在西奈山下已經宣告過的咒詛(利二十六25)。人若因着不信而離開神的祝福,面臨的必然是咒詛。
【民十四13】「摩西對耶和華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祢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
【民十四14】「埃及人要將這事傳給迦南地的居民;那民已經聽見祢——耶和華是在這百姓中間;因為祢面對面被人看見,有祢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祢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在他們前面行。」
【民十四15】「如今祢若把這百姓殺了,如殺一人,那些聽見祢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
【民十四16】「“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祂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如殺一人」,意思是「將整個群體全部消滅」就在一瞬間。
【民十四17】「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祢所說過的話說:」
【民十四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民十四19】「求祢照祢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祢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
以色列人的罪是沒有資格被赦免的,所以摩西引用了神自我啟示的性情(18節;出三十四6-7),求神憑着祂自己的「大慈愛」,再次賜下赦免、挽回的恩典。
以色列人的罪是沒有辦法辯護的,所以摩西用「好像祢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來回應神質問「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11節)。
「赦免」原文是「נָשָׂא 承擔,帶」,與神「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出十九4)的「背」是同一個詞,表明神不但能「施展大能」(13節)去救贖,也能「大顯能力」(17節)去赦免。摩西的這句禱告實在是說到了神的心裏了。
救贖是神「施展大能」(13節),赦免也需要神「大顯能力」(17節)。只有神「大顯能力」,才能叫人認識:「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一百三十4);才能使「赦免」不成為放縱,而成為挽回,既彰顯神的慈愛,又不破壞神的公義。
【民十四20】「耶和華說:『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民十四21】「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民十四22】「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民十四23】「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摩西根據神的話來求神:「照祢所說過的話說」(17節),而神則回答:「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20節)。這兩句話表明摩西的禱告是摸着了神的心意,所以神就照着他的禱告來應允他。
百姓雖蒙赦免,但代價是「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他們雖然「看見」神的榮耀和神蹟(22節),卻不能「看見」被神的榮耀充滿的應許之地(23節),「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來三19)。
以色列人「十次」(22節)試探神,包括:1、在紅海抱怨領他們出埃及(出十四11-12);2、在瑪拉抱怨水是苦的(出十五23-24);3、在汛的曠野抱怨沒有食物(出十六2);4、把嗎哪留到早晨(出十六20);5、在安息日找嗎哪(出十六27);6、在利非訂抱怨沒有水(出十七1-3);7、在西奈山下拜金牛犢(出三十二1);8、在他備拉發怨言(十一1-3);9、在基博羅·哈他瓦抱怨沒有肉(民十一4-6);10、在加低斯·巴尼亞聽信惡信要回埃及(2-4節)。神記得很清楚啊。
問題,摩西在代求中(民14:13-19),他抓住神哪一個屬性作為「最強籌碼」來翻轉審判?
在這段代求裏,摩西翻轉審判的「最強籌碼」確實只有一個,那就是神的「聖名」與「榮耀」(也就是神的名譽)。
摩西的禱告策略極其高明,他的論述邏輯是層層遞進的,但核心王牌是「外邦人的觀感」:
王牌:為「神的名譽」著想(14:13-16)
摩西開門見山,直接把焦點從「百姓該死」轉移到「埃及人和迦南人會怎麼說」。他的論述是:
「埃及人必聽見…他們必說:『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祂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如果現在你把他們殺了)。』」(14:13-16)
這為什麼是王牌?
因為這直接掐住了神「全能」與「信實」的核心屬性。如果神此時消滅百姓,外邦人會解讀為神「無能」(帶不出埃及)和「失信」(守不住應許)。摩西等於在告訴神:「祢若滅絕他們,輸掉的是祢自己的國際信譽。」 這比求憐憫更無法抗拒,因為神不能不為自己的名著想(這也呼應了後來結36:22「為我聖名的緣故」)。
輔助牌:訴諸「神的屬性」(14:17-18)
接着,摩西引用神在出埃及記34:6-7的自我啟示,抓住神曾宣告的「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這是在說:「祢本性就是這樣,求祢照祢所說的做。」
但請注意:這張「慈愛」牌是輔助,「榮耀」牌才是主導。因為摩西在19節總結時,再次強調「求祢照你的大慈愛赦免」,而這個「慈愛」之所以能發動,正是因為若不赦免,神的名譽將受虧損。
神如何回應?印證了「王牌」有效
神聽完後(14:20)說:「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但緊接着,神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14:21-23)宣告他們必倒斃曠野,不得進入應許之地。
這顯示:摩西成功攔下了「即時滅絕」,但神保留了「不得進迦南」的管教。 神的赦免是延後審判(未當場擊殺),但祂的榮耀必須透過「讓新一代進入」來完全彰顯。可見,為神榮耀而求,是翻轉當下審判的最強武器,但無法完全撤銷罪的後果。
摩西深知:在神心中,「祂自己的名」比「百姓的命」更重——而這恰恰成了百姓得救的破口。 今天的我們禱告,也常學這原則:「主啊,求祢為祢的聖名成就這事。」這是最有力量的祈求之一。
【民十四24】「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迦勒不看人,也不看環境,只是憑着信心「專一跟從」神,這就是「另有一個心志」。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能承受應許,並非因為他們比別人做得越多、做得更好,而是因為他們相信神所說的,神把他們留在應許裏。
那七十位接受了聖靈的能力的長老(十一25),也沒能進入應許之地。聖靈的能力只是讓他們有工作(分擔摩西的審判)的能力,並不能保證人可以進入豐富,只有信心才能叫人承受神應許中的豐富:「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民十四25】「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雖然以色列人已經來到應許之地的邊緣,神卻命令他們「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讓他們按自己的選擇「死在這曠野」(2節),因為不信的人總是得不着安息。
「紅海的路」從加低斯出發朝東南方前往紅海的亞喀巴灣,這是西奈半島貫通南北的古道。而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過的紅海,是紅海的蘇伊士灣附近。
【民十四26】「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民十四27】「『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民十四28】「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民十四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民十四30】「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11-25節是神與摩西的單獨交通,26-35節是神向摩西、亞倫宣佈正式判決。
人向神「所發的怨言」(27節),神也「都聽見了」(27節)。人若巴不得「死在這曠野」(2節),神就讓他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節)。人若不肯「立刻上去得那地」(十三30),神就讓他們「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正如當我們不肯對神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十六39)的時候,神也常常任憑人:那就「照你的意思」去吧。
「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29節)的男丁,本來是要在神的帶領之下進入迦南、承受應許之地的,現在卻因着不信,「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節)。以色列人的「被數點」,原來是承受應許的依據,現在卻因着不信,成了被定罪的根據。
「惡會眾」(27節)指聚集起來敵對神的會眾(35節)。「這曠野」(29節)指「巴蘭的曠野」。
利未人不在這數點之中,迦勒和約書亞沒有發怨言,所以他們都沒有落在審判之下,以利亞撒、迦勒和約書亞最後都進入了應許之地。
【民十四31】「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
【民十四32】「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民十四33】「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民十四34】「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民十四35】「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裏死亡。”』 」
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罪孽四十年」,他們將「在這曠野消滅」,「經歷」神的「疏遠」(34節);而在不信者眼中看為軟弱的「婦人孩子」(31節),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父輩「淫行的罪」,他們將在這曠野成長,準備「經歷」神所應許的那地。
「淫行」(33節)指以色列人對神不忠,要「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4節),背離了與神所立的約。這些人既然「存着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來三12),神就與他們「疏遠了」(34節)。
「四十年」(33節)是一個約數,實際上是大約是「三十八年」(申二14)。
神藉着探子的惡信,徹底顯露了百姓「不信」的屬靈實際,讓他們「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裏死亡」,神又帶領成長起來的新一代進入應許之地,不幸的這一代就被撇棄。「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今天神也要藉着行走天路的經歷,徹底顯明我們肉體的實際,讓我們靈裏的舊人也「在這曠野消滅」,新人成長起來,被神帶進基督裏。
【民十四36】「摩西所打發、窺探那地的人回來,報那地的惡信,叫全會眾向摩西發怨言,」
【民十四37】「這些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死在耶和華面前。」
【民十四38】「其中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仍然存活。」
這些探子質疑神的能力,神的能力就首先在他們身上顯明,但卻不是藉着祝福,而是藉着神在西奈山下早已宣告過的咒詛「瘟疫」(利二十六25)。祝福和咒詛都出於神,神有能力降下咒詛,也有能力賜下祝福;神有能力叫「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也有能力把他們的婦人孩子都領進應許之地。
【民十四39】「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
【民十四40】「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在這裏,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
「以色列眾人」誤以為決定權在自己的手中,所以一會兒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2節),一會兒又說「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神賜下應許之地乃是恩典,以色列人既然「厭棄」那地(31節),就已經從恩典中失落,現在應當求神重新賜下恩典,而不是愚昧地說「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好像這樣就可以給神一個面子、哄神高興。
今天許多人也以為跟隨神是自己聰明的決定,事奉神是給神面子。人越是這樣驕傲無知地一廂「情願」,越是在高舉自己、得罪神。
民十四40,教導我們神的恩慈和赦罪,都是有界限的。
這個教訓非常犀利,而且完全符合聖經脈絡。民數記十四章40節,確實是「恩典界限」最震撼的示範之一。
以色列人的問題,不在於「沒有行動」,而在於他們把「悔改」當作一種「可以重新取悅神的籌碼」。他們以為「只要我們現在願意上去,神就應該收回成命」。這暴露了三個致命的屬靈錯覺,也直接劃出了恩典的「界限」所在:
1. 他們搞錯了「悔改的次序」——把「順服」當作「指揮神」的工具
真正的悔改,是「神說什麼,我就聽什麼」;但他們的悔改是「我決定做什麼,神你必須配合」。
· 請注意,在14:25,神剛剛頒布明確的命令:「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意思是不准前進,退回去接受曠野漂泊的審判)。
· 但到了40節,他們說「我們在這裏,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這等於完全無視神剛剛說的話。他們不是順服神,而是繞過神的命令,用自己的「熱心」來試圖推翻神的判決。這種「悔改」本質上是一種屬靈的傲慢——表面認罪,實則仍想主導人生。
2. 恩典的「界線」在於:「赦罪」不等於「撤銷後果」
這裏是區分「關係恢復」與「命運翻轉」的關鍵:
· 神已經赦免了他們(14:20)——這是恩典,他們不必立刻被瘟疫擊殺。
· 但神並沒有撤銷曠野漂泊的刑罰(14:22-23)——這是管教。
恩典的界限就在這裏:神願意恢復與你的關係,但神不願意替你承擔犯罪所產生的自然因果律。那一代人的不信已經決定了他們的身體不配在迦南得地(所以神說他們必倒斃曠野)。他們想用「立刻上去」來逃避「曠野受苦」,這是在拒絕神給的管教,而拒絕管教,就等於拒絕神的主權。
3. 他們誤以為「給神面子」能換取「神給面子」
文章中提到「好像這樣就可以給神一個面子」,這句話極其精準。
· 他們說「我們有罪了」,只是為了鋪墊後面的「情願上去」。
· 背後的心態是:「神啊,我現在表現得這麼積極,你總不好意思拒絕我吧?總該收回成命了吧?」
但神是不看外貌,只看內心的神。祂知道這群人哪怕衝上山頂,心中依然沒有真正的信心(果然,他們上去就被亞瑪力人殺敗了,民14:41-45)。神不需要人的「情願」來撐場面,人無法用「屬靈的表現」來綁架神的恩典。
總結:恩典的「終極界線」是什麼?
恩典的界線,不是神「小氣」,而是神無法違背自己的「信實」與「公義」。
· 界線一:神已經起誓說「他們必不得進入」,這誓言不能因人的一時熱心而廢除(來6:17-18)。
· 界線二:真正的悔改必須包含接受神定規的後果(即接受「轉回曠野」的審判),而不是急着跳過後果,直取祝福。
今天很多信徒也犯同樣的錯:犯罪後不是安靜伏在神面前接受破碎,而是趕快用「聚會、奉獻、服事」來「補償」,試圖讓神快速翻轉困境。但神要的不是「補償方案」,而是徹底棄絕自己主權的降服──哪怕那意味着必須走一段漫長且屈辱的曠野。所以不要輕易犯罪,輕易得罪神,不見得有機會悔改,前途會變成一條走向死亡的絕路,很悲慘!
【民十四41】「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這事不能順利了。」
【民十四42】「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民十四43】「亞瑪力人和迦南人都在你們面前,你們必倒在刀下;因你們退回不跟從耶和華,所以祂必不與你們同在。』」
【民十四44】「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然而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
【民十四45】「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直到何珥瑪。」
「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16),但現在「亞瑪力人」卻把以色列人殺得大敗,因為百姓失去了神的同在。
以色列民背逆的本性又暴露出來,自我決定要進迦南,人若「為神」去打神不要他們打的仗,「為神」去走神沒叫他們走的路,實質上是以「為神」的名義不順服,跟從自己的願望,所以神「必不與你們同在」(43節)。
人若「跟從耶和華」,做神要做的事情,神必負一切的責任;人若跟從自己,做自己要做的事情,人就得自己負責任。
圖:十二探子窺探應許之地的可能路線:1、摩西打發探子窺探迦南地,從南地直到哈馬口(民十三17-29);2、以色列人擅自攻打迦南人,但被迦南人擊敗(民十四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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