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劣根性與基督的救贖——承認軟弱,仰望十字架,活出新生命。2026尼13:23-31
20260822晨禱
主題:人的劣根性與基督的救贖——承認軟弱,仰望十字架,活出新生命。
2026尼13:23-31
【尼十三23】「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尼十三24】「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尼十三25】「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尼十三26】「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尼十三27】「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
問題,尼十三23-27,都是同樣的問題(那些問題),一犯再犯,足足顯明人的劣根性,真是無藥可救,其實信徒也是一樣,該怎麼辦呢?
這個觀察,可說是把尼希米記最沉重的核心給點了出來。尼希米拔掉他們的頭髮(尼13:25),那種憤怒與絕望,幾乎要穿透紙張——因為他面對的,不是同一代人的「不小心犯錯」,而是整整一代人,經歷了城牆重建、律法宣讀、全民哭號悔改之後,依然在同一個坑裡,跌得粉身碎骨。
這不僅是「劣根性」,這是聖經裡最誠實的「循環性絕望」。而「信徒也是一樣,該怎麼辦」,這正是全本聖經從舊約過渡到新約最關鍵的轉折點。
讓我們直面這個「無藥可救」的困局,然後看神究竟預備了什麼出路:
首先,認清「一犯再犯」的根源,不只是「軟弱」
尼希米處理的異族通婚,背後不只是愛情問題,而是「經濟聯盟、政治保護、社會地位」的綑綁。百姓娶外邦女子,是因為她們帶來商路、帶來與周邊勢力的和平、帶來財富。
· 人的劣根性不是「健忘」,而是「務實的功利主義」。
· 當信仰要求「分別為聖」,而生活要求「活下去、過得好」時,人性本能地選擇後者。亞當的後裔,骨子裡就是「眼見的麵包」勝過「未見的應許」。
其次,正視尼希米的「終極無力」——舊約改革的天花板
尼希米把城門關了、把外邦妻子趕走了、把庫房潔淨了。但他無法「換掉百姓的心」。他可以用權柄逼人休妻,但他無法逼人「愛神勝過愛配偶」。他最多只能維持表面的紀律,卻無法維持內心的忠誠。
這就是舊約所有偉大改革者的共同結局:摩西、約書亞、大衛、希西家、約西亞、尼希米——全都失敗。 不是他們不夠努力,而是律法與刑罰,永遠無法根治「想要背叛的心」。
那麼,「該怎麼辦」?答案在「新約的邏輯」
如果您只讀到尼希米記,您會得到一個絕望的結論:「改革無用,復興必垮。」
但尼希米記在聖經正典中的位置,正是舊約歷史的尾聲——它像一面鏡子,照出人性徹底破產後,逼著所有讀者發出像您一樣的呼喊:「這樣,誰能得救呢?」而這聲呼喊,正是耶穌基督出場的背景音樂。
真正的解法,不是「更嚴格的尼希米」,而是「降臨的基督」:
1. 神不再只頒布「外面的律法」,而是賜下「內住的新心」
耶利米書31:33預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尼希米只能管住「城門」,但基督藉著聖靈,能管住「心門」。信徒的出路在於:不是靠自己「記住」不可犯錯,而是靠聖靈即時的提醒與責備。
2. 神不再只設立「懲罰的機制」,而是預備「饒恕的通道」
尼希米每次犯錯,只能重罰。但信徒犯錯後,約翰一書1:9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尼希米的時代,罪累積到一個地步就被審判;但基督時代,每一次跌倒,都有一條「起來、再走」的恩典通道。
3. 神不再只興起「孤獨的領袖」,而是賜下「彼此扶持的群體」
尼希米是孤軍奮戰的獨角獸,但新約教會是彼此認罪、互相代求的肢體(雅各書5:16)。當你又跌倒在同一個罪中時,你不必像尼希米那樣獨自拔頭髮,你可以對屬靈同伴說:「我又失敗了,陪我一起禱告。」
給今日信徒「具體的怎麼辦」——四個行動
既然我們知道「根治」要靠基督,但「生活」中還是要打仗,請務必做這四件事,否則你跟尼希米一樣會氣到拔頭髮:
1. 拆掉「最容易讓你妥協的城門」:
尼希米關城門,你要關什麼?若網路是你的弱點,裝過濾軟體;若某個交際圈讓你遠離神,勇敢疏遠。不要只禱告「求主幫助我克制」,要實際「砍掉觸發犯罪的按鈕」。
2. 承認「我就是會再犯」,不再假裝完美:
許多信徒二次跌倒後,羞愧到不敢禱告。但尼希米的禱告全是「求祢記念」,不是「求祢原諒我這一次」——因為他知道自己還會犯,所以他把焦點從「自己的表現」轉到「神的信實」。
3. 建立「日常的屬靈體檢」:
不要等到像尼希米那樣,離開一陣子回來才發現爛光了。每天睡前問自己:「今天我哪一刻,又為了現實利益,犧牲了分別為聖?」 當下認罪,不要累積。
4. 把「最終的評判」交給神:
尼希米最痛苦的是「我看見他們又犯了」,所以他要親自動手處理。但信徒可以學習:當你看到身邊的人或自己重蹈覆轍時,除了規勸,更要交託。因為真正改變人心的,不是你拔頭髮的力度,而是神溫柔的吸引。
最後,給您一個極大的安慰
連所羅門——全以色列最有智慧、曾兩次被神顯現的人——都栽在異族女子手中(尼13:26)。尼希米拿所羅門來責備百姓,其實也是在告訴自己:「如果連所羅門都會軟弱,那我尼希米若沒有神的恩典,早就垮了。」
所以,「該怎麼辦」的終極答案只有一個:
不要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再犯」,而要問「當我再次犯錯時,我該奔向誰?」
尼希米記以「求祢記念我」收場,不是悲劇,是敬拜——因為他終於承認,真正的復興不在他的改革裡,而在神的福音裡。
兩千年後,有一位比尼希米更大的人(耶穌),祂獨自一人潔淨了真正的聖殿(祂的身體),並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所有人類「一犯再犯」的罪債。如今,祂坐在天上,不是等著揪出你的再次犯錯,而是等著你再次奔向祂的懷抱。
祂賜給我們一個重生的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我們才有了新生的盼望,這就是我們唯一的、也是永遠的出路。阿們。
十二年前,百姓曾經立約「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十30),現在卻「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17節)。
這些人如果是尼希米離開以後結婚的,現在孩子已經能說話了,說明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很可能有兩年以上了。他們的兒女「不會說猶大的話」(24節),更談不上學習律法,幾代之後,與外邦人就不會再有分別,「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拉九2)。
「猶大的話」(24節),指希伯來語。這些人的兒女「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24節),重點不是說什麼語言,而是父親沒有辦法按照神的吩咐「殷勤教訓」(申六5)自己的兒女。
雖然人的得救取決於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但立約之民有責任「殷勤教訓」自己的兒女,「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六5)。
同樣是面對百姓與外邦人通婚,以斯拉是「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拉九3),尼希米卻是「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25節)。
無論是以斯拉的內斂,還是尼希米的火爆,只要不是出於肉體的情緒,都可以成就神的義。
而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做的,就是將來主耶穌所要做的:主耶穌曾經「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它哀哭」(路十九41),也曾經「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可十一15)。
所羅門的衰落,是從他娶了外邦的女子開始的(王上十一1-8)。感情的破口是人最脆弱的破口之一,撒但喜歡用感情來俘虜人,把人隔斷在神的見證之外。
「干犯」(27節),原文是「不忠、奸詐」。今天,有些信徒以為可以藉著婚姻帶領未信主的配偶信主,但這樣「不忠、奸詐」的見證,不但很難讓配偶信主,子女也常常是跟隨不信主的家長而失落了。
【尼十三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
【尼十三29】「我的神啊,求祢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祢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律法規定,祭司「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利二十一14),「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28節)娶了參巴拉的女兒,是明知故犯。
「趕出去」(28節),意思是免除「祭司的職任」(29節)。
【尼十三30】「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尼十三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祢記念我,施恩與我。」
十二年前,百姓曾經立約「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十34),「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十35),現在卻需要尼希米再次「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17節)。
尼希米第一次回來,是重建「聖城耶路撒冷」(十一1)。而第二次回來,卻是潔淨「聖城耶路撒冷」。他並不顧慮後果,也不求人的支持,更不看人的情面,而是為神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詩六十九9),一刻也不容許聖潔被玷污、真理被妥協。
本章所記錄的四次禱告(14、22、29、31節)表明,尼希米不但是一個靠神建造的工人,也是一位靠神爭戰的戰士。
因著人心的墮落善變,剛剛過了十二年,偉大的復興就變得千瘡百孔,「耶路撒冷中的歡聲」(十二43)也消失殆盡(10節)。雖然尼希米及時地挽回了局面,重新「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30節),百姓在此後的四百多年裡也謹守安息日,但裡面卻越來越走樣,變成陽奉陰違的信仰。
人性的徹底敗壞
神百姓的破口從為首的「祭司」(4節)和「官長」(11節)開始,從屬地的感情和利益開始,短短幾年就「離棄神的殿」(11節;十39)、虧待利未人(10節;十37-39)、不守安息日(15-16節;十31)、與外邦人通婚(23-24節;十30),不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31節;十34-35),每一樣都是對誓約的違背,證明人不管怎樣明白律法(八8)、認罪悔改(九2)、發咒起誓(十29)、甘心樂意(十一2)、各盡其職(十二44),都無法長久持守誠心所立的「確實的約」(九38)。
因此,我們不得不承認,人需要另外一種救法:「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本章是舊約歷史最後的記錄,暫停在「求祢記念我,施恩與我」(31節)的禱告中。這不是一個歡慶的筵席,而是一個仰望的等候,但卻是舊約歷史最恰當的結尾,真的很悲慘。
神並沒有長久地維持尼希米的復興,因為神並不能倚靠第一個亞當裡的努力,而要藉著第二個亞當裡的生命:「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而「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並且「以祂的身體為殿」(約二11),用祂自己作為建造的根基(林前三11),把我們建造在祂的身體裡(弗四11-16)。
所以,若我們不能愛慕神的話,又常常抵擋聖靈的感動,生命中長久結不出聖靈的果子,思想價值觀沒有更新,也沒有神每日同行的經歷,若是一輩子都停留在這種狀況下,你可能無法有「得救的盼望」。
因此,舊約歷史的結尾,是等候「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用生命代替肉體的努力,把我們領到「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
等到啟示錄「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啟二十一2)的時候,神親自帶領的恢復就完全成就了!有人被選上,有人被撇下。
禱告文
天父上帝,感謝祢藉尼希米記十三章誠實地揭露人心的敗壞與軟弱。求主不要讓我們停留在舊約的循環中,而是讓我們奔向基督這位救主。當我們再次跌倒時,求祢使我們立刻轉向祢的恩典;當我們看見別人重蹈覆轍時,求祢賜我們憐憫與智慧。使我們一生都活在對祢的渴慕與倚靠中,直到進入新耶路撒冷的永恆安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