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9日出30~32詩13~16章(出30~32章)
美味讀經11月9日出30~32詩13~16章(出30~32章)
出30章
製作「燒香的壇」
【出三十1】「『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三十2】「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
【出三十3】「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出三十4】「要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
【出三十5】「要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
【出三十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
神已經從裡到外啟示了帳幕和院子的大部分內容(二十五至二十七章),接著又啟示了祭司的事情(二十八至二十九章),現在忽然又回來繼續啟示帳幕裡的「燒香的壇」(1節)和院子裡的「洗濯盆」(18節)。粗略一看,似乎是神之前遺漏了。
但神啟示的順序並不是隨意的,之前所啟示的一切內容(二十五至二十九章),無論是帳幕裡的約櫃、陳設餅桌、金燈台,還是院子裡的祭壇,或者是負責獻祭的祭司,目的都是為了滿足人;而現在要啟示的金香壇和洗濯盆,目的都是為了滿足神。
神啟示「山上的樣式」的順序表明,人先享用了神的恩典,然後才能被神得著。約櫃、陳設餅桌和金燈台是神給人預備的恩典和供應,祭壇是神給人預備的到神面前尋求赦免、悅納和交通的道路。只有金香壇和洗濯盆的目的單單是使神得著人,讓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會幕裡直接滿足神的事奉是「燒香」。「燒香」象徵人在神面前的禱告、敬拜和交通,正如詩篇所說:「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祢面前」(詩一百四十一2),又如啟示錄所說:「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啟五8)。
因此,真正滿足神心意的事奉,就是神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禱告的人:這些人藉著禱告敬拜,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這些人又藉著禱告交通,把神的旨意接過來遵行。在新約中,女先知亞拿在聖殿中「晝夜事奉神」(路二37),安提阿教會的同工「事奉主」(徒十三2),他們的「事奉」都是禱告。
金香壇的材料和約櫃、陳設餅桌一樣,都是用精金包上皂莢木,象徵道成肉身的基督。基督是我們事奉的依據,唯有奉基督之名的禱告、在基督裡的事奉,才能讓父神得著滿足,所以「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來十三15)。
金香壇放在「幔子外」的聖所裡,但又「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表明「燒香」的事奉是向著神做的,所以金香壇被認為是至聖所的一部分(來九3-4)。
真正的事奉並不是做在人面前,而是單單做在神面前,所以不必在乎人的評價,只要尋求神的悅納。表面上接受服事的是人,但實際上我們服事的對象是神,因為「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因此,事奉的人在靈裡「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若不在神面前做、不向著神做,只在人眼前做、只為著人做,就算不得事奉神。
圖:金香壇示意圖。金香壇並不像約櫃和陳設餅桌那樣在四腳上有四個金環,而只有「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出三十4)。
圖:金香壇示意圖。金香壇並不像約櫃和陳設餅桌那樣在四腳上有四個金環,而只有「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出三十4)。這個設計非常特別,因為「兩個金環」並不容易維持平衡,抬的時候需要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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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三十7】「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
【出三十8】「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
大祭司每天必須早晚兩次做三件事:早晚獻上燔祭(二十九39-42),然後進入聖所點燈(7-8節),點燈之後「要燒這香」(7-8節)。這三件事連在一起,才是使神、使人都得著滿足的事奉。
我們常常只看重銅祭壇的事奉,卻忽視了金香壇的事奉;常常只看重各種屬靈的工作,卻不重視禱告、敬拜,結果開展了許多工作,神卻在其中得不著多少滿足。
實際上,銅祭壇的事奉終將過去,只有金香壇的事奉要持續到永永遠遠,在新天新地裡,神的僕人「晝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啟七15;啟二十二3),並不是傳福音、探訪或造就信徒,而是禱告、敬拜。
真正明白事奉實際的人,不是先忙著計劃、推動,而是先在神面前禱告和敬拜。因為事奉若不是從禱告交通裡領受的,就是出於人意和熱心,並不能讓父神得著滿足。
保羅被神大大使用的三次宣教之旅,並不是他信主之後就立刻熱心計劃,而是他信主14年後(加二1),在禱告中所接過的聖靈的差遣(徒十三1-3)。
神所指定的「香」象徵基督。「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啟八4),表明禱告要與基督的成分調和在一起,才能蒙神悅納。真正讓神得著享用的禱告,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的禱告,也就是奉基督的名,把基督聖潔、公義、慈愛的性情和心意禱告出來。所以絕對「不可奉上異樣的香」,用人眼中聖潔、公義和慈愛的標準來代替基督的性情。
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因為啟示錄中七號的追討,正是由聖徒的禱告所牽動的。那時天使拿著的香爐中將盛滿「眾聖徒的禱告」(啟八3),也「盛滿了壇上的火,倒在地上;隨有雷轟、大聲、閃電、地震」(啟八3-5),表明聖徒的禱告從天上返回來的時候,就成了對不信者忿怒的追討,說明他們的禱告符合神的心願。如果我們「奉上異樣的香」,恐怕就沒有這個效果了,自己還要受虧損。
【出三十9】「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
問題,出三十9,金香壇為何「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燒上奠祭」?
一、聖所金香壇
位置:幔子前方、對著施恩座。
功用:唯獨燒聖香;香的煙上升,預表禱告、代求、與神相交(詩141:2;啟8:3-4)。
神明確劃分界限:贖罪的祭在外院銅壇;相交的香在聖所金香壇,功能不能混雜、不能互相取代。
二、為什麼嚴格禁止把燔祭、素祭、奠祭搬上金香壇?五層屬靈意義
1. 維持神所設立的救恩次序,不能顛倒
人親近神的合法次序:
先經銅祭壇的贖罪(寶血)→ 洗濯盆潔淨 → 進聖所,在金香壇禱告相交。
2. 區分兩種事奉的性質,不可混淆
- 燔祭、素祭:代表人將自己交託,解決罪的攔阻,屬於挽回、贖罪層次;
- 聖香:是已經蒙贖之人,向神發出的禱告、讚美、代求,屬於相交、交通層次。
兩者不能混為一壇:
不可以把「奉獻物質、解決罪債」當作禱告;
也不能幻想「單單禱告,就能省去贖罪的必要」。
3. 防範異教混合崇拜的誘惑
周圍列邦的信仰特色:隨便任何一座祭壇,都可以燒牲、焚香、澆奠酒,沒有清楚分界。
耶和華立下嚴格規矩,提醒以色列:
我們的神,敬拜規則由祂自己定;不能按照外邦人的習慣,隨意混用祭壇,隨意搭配祭物。凡神沒有吩咐的,不可以自行發明。
4. 保護「禱告」獨特的屬靈定位
人容易產生一種錯誤觀念:
只要不斷奉獻牛羊、糧食、酒,就能買通神。
神藉這條命令提醒:
禱告不能用物質祭物取代;物質奉獻也無法替代真誠的相交。
金香壇只留給香(禱告),不允許變成另一座贖罪祭壇,避免人誤以為:靠奉獻財物,就能代替與神心對心的交通。
5. 預表真理:基督一次贖罪與永遠代求不可混淆
銅祭壇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一次完成的贖罪工作;
金香壇預表基督復活升天,在天上永遠的代求。
兩個階段不能混在一起:
十字架的贖罪只一次成就;天上的代求建立在十字架根基之上。
絕不能顛倒:不能想用持續不斷的禱告,補充、完成贖罪;
也不能以為有贖罪,就不需要持續的禱告相交。
三、補充一道重要細節(30:10)
大贖罪日,大祭司會把贖罪祭的血抹在金香壇四角,為香壇遮罪。
這說明:金香壇的禱告之所以蒙神悅納,依然依靠銅祭壇流出的寶血。
兩座祭壇緊密相連,但是功能依舊不能互換。
簡短總結
神禁止在金香壇獻燔祭、素祭與奠祭,是守住祂所定的敬拜次序:
贖罪相關的一切祭物,必須在外院銅祭壇獻上;金香壇專為焚香,預表蒙贖之人的禱告與相交。
這條命令提醒:人與神相交,絕不能跳過贖罪的根基;同時禱告不能被物質奉獻取代。救恩的次序、事奉的界線,全由神設立,人不可隨意混合更改。
銅祭壇的獻祭使人能得著救贖和恩典,回轉到神的面前,這是福音的事奉;金香壇的禱告使人能活出救贖和恩典,讓神的心意滿足,這是生命的事奉。如果只有銅祭壇的事奉,僅僅停留在蒙恩的地步,圍繞在人的需要上,神就不能得著滿足。銅祭壇的目的是把人帶到金香壇,使人的生命長大到一個地步,能看到父神的需要,一切的事奉都是為著神榮耀的計劃,滿足神永遠的心意。
【出三十10】「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一年一次」指在七月十日的贖罪日(利十六29-30),大祭司要用血「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利十六19)。
雖然金香壇的事奉向著神的事奉,但「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即使是在金香壇前的事奉,事奉的人心中也難免摻雜著自傲自卑、嫉妒紛爭、假冒為善,甚至邪情私慾。
神絕不容許這些「諸般的污穢」長久存在,因此要不住地取用「贖罪祭牲的血」,來保持「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今天事奉神的人也不是聖靈一次的膏抹就夠了(27節),還需要不住地支取基督寶血潔淨的功效,不住地對付自己裡面不合神心意的地方,不能有任何攙雜。
「贖罪銀」的功用
【出三十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出三十12】「『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
【出三十13】「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出三十14】「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
【出三十15】「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
【出三十16】「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生命。』」
「贖罪銀」的功用是把人的生命贖出來。每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創一27),因此無論在短暫的今生高低貴賤、聰明愚拙,在神眼中的價值都相同,神為我們付出的贖價也都一樣:都是以神的獨生子基督的寶血。因此,「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15節)。
主前1930年左右的蘇美爾伊施嫩納法典(Laws of Eshnunna)第11條指出,雇工每月的工資是1舍客勒銀子加口糧,所以每個人都負擔得起「半舍客勒」。在新約時代,「半舍客勒」銀子已經成為聖殿的丁稅(太十七24)。
「按聖所的平」(13節),意思是以聖所的砝碼作為標準。一「舍客勒」的平均重量是11.4克,目前出土的「舍客勒」砝碼在9.03-10.5克之間,所以必須「按聖所的平」為標準。
【出三十1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出三十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裡盛水。」
【出三十19】「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裡洗手洗腳。」
【出三十20】「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三十21】「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水」代表主的道(弗五26),「洗濯盆」的功用正是為了事奉的人每天在神的話語面前省察自己、對付自己、潔淨自己。
祭司在承接聖職時一次「用水洗身」(二十九4)還不夠,每天進會幕或獻祭之前,還需要在銅做的「洗濯盆」裡「洗手洗腳」(19節),「免得死亡」。
事奉神的人也不能停留在過去「用水洗身」的屬靈經歷上,每天都應當活在「洗濯盆」的實際裡,「用水藉著道」(弗五26)將自己的手腳洗淨,接受神話語的潔淨和對付。
哪一天我們沒有先用神的話語潔淨自己裡面的污穢,哪一天我們就沒有可能親近公義、聖潔的神,也沒有能力來事奉祂。事奉神的人若有熱心、有能力、有呼召,卻不肯每天「洗手洗腳」,只會導致靈性的「死亡」,這是「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圖:銅做的洗濯盆和盆座示意圖。聖經並沒有指出其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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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香和膏油
【出三十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出三十23】「『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
【出三十24】「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著聖所的平,又取橄欖油一欣,」
【出三十25】「按做香之法調和做成聖膏油。」
【出三十26】「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
【出三十27】「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台和燈台的器具,並香壇、」
【出三十28】「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三十29】「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挨著的都成為聖。」
【出三十30】「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上品的香料」(23節)大都是從遠方進口到埃及的,非常昂貴。其中「沒藥」(23節)來自阿拉伯南部,「香肉桂」(23節)來自印度。這些寶貴的香料經過破碎之後,才能溢出香氣,正如基督被神「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賽五十三10),才能流出生命裡的馨香。
「聖膏油」(25節)象徵聖靈。聖靈膏抹了人,代神得著了人;膏抹了物,代表神得著了器皿。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接受了聖靈的膏抹,使我們「成為聖」,得著事奉的能力,被神得著來事奉祂。
【出三十31】「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為聖膏油。」
【出三十32】「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
【出三十33】「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聖膏油」的塗抹是印證神的揀選,本身並沒有什麼特殊的能力,所以只能膏在神所揀選的人身上,「不可倒在別人身上」(32節)。
「聖膏油」象徵聖靈,「凡調和與此相似的」仿冒品就是邪靈。邪靈冒充聖靈,讓人以為神的工作在那裡,所以神不能允許邪靈打岔聖靈的工作,「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出三十3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大的分量。」
【出三十35】「你要用這些加上鹽,按做香之法做成清淨聖潔的香。」
【出三十36】「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三十37】「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耶和華。」
【出三十38】「凡做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34節)都是原文的音譯,現在已經不能確定是哪些香料。這些香料與「淨乳香」大批混和,等到點燃之前才磨細使用(36節),象徵基督的生命經歷破碎而發出的馨香。
「加上鹽」(35節)可能是幫助燃燒時產生更多的煙霧,鹽本身也有立約的含義(民十八19),「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二13)。
「放在會幕內、法櫃前」(36節),指放在離法櫃最近的金香壇上,只有神才能享用,只有神才配受敬拜、讚美,所以「要以這香為至聖,歸耶和華」(37節)。
我們的禱告和敬拜若不向著神,就是偷竊神的榮耀,「這人要從民中剪除」,因為神宣告:「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十八11)。人若把禱告當作教育人、榮耀人的機會(路十八11-12),把敬拜當作高舉人、滿足人的狂歡,也必被神所棄絕。
圖:米吉多遺址出土的...(truncated 4409 characters)...姓也曾親身經歷雷電威榮;但他們的信心依附摩西這位中保與感官經歷,並沒有扎根於無形永活的神。
當摩西久久不下山,不耐等候的恐懼興起,四百年埃及遺留的偶像慾望重新抬頭。一時環境帶來的震懾難以持久,人若只依靠外在景象維持信仰,不需要漫長歲月,短短等候期間,就容易偏離神、自造屬於自己的偶像。
【出三十二2】「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
【出三十二3】「百姓就都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
【出三十二4】「亞倫從他們手裡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做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
亞倫並沒有求告神,而是順從人意、取悅大眾。若離開聖靈的管理,「眾人以為美的事」(羅十二17)也可能是神眼中的惡行,所以神提醒我們「不可隨眾行惡」(二十三2)。
「金環」是神施恩讓以色列人從埃及人那裡索要來的(十二36),本來是應該用來建造會幕,現在卻被拿來製造偶像。神賜給我們的恩賜,若不給神使用,結果必然是被撒但使用。
「牛犢」(4節)原文指年輕力壯的公牛(創十五9)。百姓說:「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原文是「這些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眾神」,代詞「這」、動詞「出」和名詞「神」都是複數。他們可能像迦南人敬拜巴力一樣,把這隻公牛當作「眾神」的坐騎,用敬拜公牛來代替敬拜「眾神」。
圖:主前8世紀亞述的風暴之神Hadad(巴力的別名)石雕,出土於敘利亞北部的Arslan-Tash,現藏於盧浮宮。石雕中的巴力手持閃電,站在一隻公牛上。迦南地也出土了許多青銅的公牛小像,代表站在牛背上的巴力。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可能也是用金牛犢來代表站在牛背上的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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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三十二5】「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三十二6】「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亞倫「在牛犢面前築壇」(5節),並且宣告「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表明他並不認為自己是在「祭祀別神」(出二十二20),而是以為自己在「向耶和華守節」。
今天許多人自稱信神,發明了各種「神學」,但他們所敬拜的其實是心中的「金牛犢」,只是一個符合自己的想像和需要的偶像,並非聖經裡自我啟示的獨一真神。所以十誡禁止人製造、敬拜偶像(二十4-6),不但不可以製造、敬拜代表假神的偶像,也不可以製造、敬拜代表真神的偶像。
百姓表面上是在「向耶和華守節」(5節),實際上已經違反了十誡的第一、二、七誡;被撒但擄去了,自己卻還不知道。
「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很可能指模仿迦南巴力崇拜中的各種淫亂行為。人若偏離神,結果必然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生活行為與外邦人無異。
【出三十二7】「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
【出三十二8】「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它下拜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
神原來一直把以色列人稱為「我的百姓」(三7、10),現在卻稱他們為「你的百姓」;神原來宣告「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二十九46),現在卻稱他們為「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一語道破了以色列人跟從人、不跟隨神的屬靈實際,也宣告不再承認他們是立約的百姓。
「敗壞」原文是「毀滅、破壞、腐化」。不到四十天之前,百姓剛與神莊嚴地立約,三次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十九8;二十四3、7),現在卻「快快偏離了」神所吩咐的道路,並且犯下的是「必要滅絕」(二十二20)的罪。所以神宣告他們已經「敗壞」了。
金牛犢事件不早不晚,正好發生在神啟示完「山上的樣式」的時候(三十一18),讓我們可以看出這場屬靈爭戰的真相:
神百姓的失敗,既是因為人本相的暴露,也是由於撒但搶在神面前的打岔,但更有神超越一切之上的美意。
另外,神特地藉著這「四十晝夜」(二十四18)的徹底試驗,顯明人肉體的徹底「敗壞」,然後神才藉著摩西的代贖,給他們指明一條出路,啟示神將怎樣把完全「敗壞」的人從死亡中救贖出來。
【出三十二9】「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出三十二10】「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
「硬著頸項」(9節)形容不肯讓人牽引的牲畜,比喻人在神面前「頑梗、悖逆」的本相。這是神第一次用這個比喻來形容以色列人,此後不斷使用(申三十一27;王下十七14;尼九16;耶七26;徒七51)。
神明明知道我們這些亞當後裔是「硬著頸項的百姓」(9節),但祂卻不離不棄,因為祂所定意的救贖計劃並不倚靠人來成就,也不因著人的「硬著頸項」而改變。
神宣告「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是根據已經頒布的誡命和典章(二十二20)。
神又提出「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表明祂的公義審判並不會違背祂向亞伯拉罕(創十二2)、以撒(創二十六24)和雅各(創二十八14)的應許。
在人看來,這實在是一個很合理的替代方案。但神又說「你且由著我」,表明祂已經知道摩西必然會為百姓代禱,祂要藉著應允摩西的代禱,啟示祂真正的救贖計劃。
【出三十二11】「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說:『耶和華啊,祢為什麼向祢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祢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三十二12】「為什麼使埃及人議論說“祂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求祢轉意,不發祢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祢的百姓。」
【出三十二13】「求祢記念祢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祢曾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
【出三十二14】「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
摩西的代禱不是站在人的地位上去看事情,而是站在神的地位上來看事情,所以摸著了神的心意,清楚地把神救贖的心意表明了出來。這個代禱說出了「中保」(來七22)工作的實際,讓神心滿意足:
1. 摩西的代禱是根據神的揀選:他不但強調以色列人是「祢的百姓」,也強調他們是「祢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2. 摩西的代禱是根據神的聖名:他求神赦免百姓,並不是以人為中心,而是為了榮耀神的名(12節)。
3. 摩西的代禱是根據神的應許:他相信神之所以會赦免百姓,是因為祂應許的信實(13節),並不是因為人的苦苦哀求。
4. 摩西的代禱不根據人的光景:他完全不看以色列人的實際光景如何,也不考慮他們或赦免後是否會悔改,因為他知道神所開始的工作,神必然會負責完成。
【出三十二15】「摩西轉身下山,手裡拿著兩塊法版。這版是兩面寫的,這面那面都有字,」
【出三十二16】「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刻在版上。」
「這面那面都有字」,表明石版並不大。
【出三十二17】「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裡有爭戰的聲音。』」
【出三十二18】「摩西說:『這不是人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人打敗仗的聲音;我所聽見的乃是人歌唱的聲音。』」
本節原文有韻律,形式是詩歌。
【出三十二19】「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了, 」
問題,出三十二19,摩西發烈怒,是出於自己,還是有神的引導?有什麼不同的感覺?
【經文】摩西就近營前,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從手中摔下,在山腳摔碎了。
一、先區分兩層事實,不可簡單歸類
1. 神確實在先前已經告訴摩西百姓的悖逆(出32:7–10)
神主動向摩西啟示:百姓鑄造偶像、離棄我。
摩西還在山上時,已經為百姓迫切代求,攔阻神的審判。
也就是:摩西下山之前,心裡預先知道這件惡事,並且已經為百姓求情。
2. 可是當他親眼目睹營中狂歡、祭拜金牛犢的景象,當下勃然大怒、摔碎法版。
這股突發的烈怒,要分辨:
正確:神聖的義怒(神認可的價值觀)
錯誤:人血氣被觸發的情緒衝動(人的軟弱)
(1)憤怒背後合乎神心意的內涵
法版是神親手寫下、神與百姓立約的憑據。
百姓剛領受十誡,立刻違背「不可雕刻偶像」,踐踏神的聖約。
摩西的憤怒根源:看見神的聖名被褻瀆、立約被輕視。
這個憤怒的對象、憤怒的標準,符合神公義的立場。從價值層面,神認同這份對罪的厭惡。
(2)但是「摔碎法版」這個行動,是摩西情緒激動下的自主舉動,並非神吩咐他做
重點關鍵:
神沒有命令摩西摔碎石版;這是摩西被眼前景象刺激,衝動作出的表態。
法版是神聖的、神親手作成;摩西代表百姓,因為百姓毀約,親手摔碎立約的憑證。
這動作成為一個強烈的預表:
以色列人毀棄盟約,人神之間的約就此破裂。
雖然沒有來自神口頭指令,但是這行動被神容許,並成為一個預表記號。
二、「血氣的怒」vs「被神引導的義怒」,兩種感受對照
1. 單純出於己的血氣烈怒
- 觸發點:我被冒犯、我的期待落空、我覺得委屈、被背叛
- 焦點:圍繞「自我」;受傷、不甘、想發洩、想懲罰對方出一口氣
- 伴隨感受:苦毒、想要報復、內心躁動、失去節制,事後容易後悔
- 界限模糊:容易越界,做出神沒有吩咐的事,滿足情緒
2. 被神引導的義怒(聖經所允許「生氣卻不犯罪」)
- 觸發點:神的聖名受羞辱、真理被踐踏、無辜者受害、罪橫行
- 焦點:為神的榮耀著想,不是維護自己的面子
- 內心狀態:有沉重的憂傷,不單單是怒火;一邊厭惡罪,一邊仍然願意為犯罪者代求
- 有節制:等候神的時間、遵神的吩咐行動,不隨情緒自作主張
三、回頭檢視摩西當下的狀態(兩者摻雜)
1. 他擁有合乎神心意的「義怒內涵」:痛恨褻瀆神的偶像崇拜;
2. 卻夾雜肉體情緒衝動:預先已經知情,仍舊被景象衝擊,未等候神指示就摔碎法版。
證據:
後來摩西必須再次上山,重新求神刻出第二塊法版。
第一份法版的破碎,象徵百姓毀約;同時也提醒:情緒衝動下的行動,會造成無法回頭的後果,需要恩典來修補。
對比亞倫:亞倫妥協縱容百姓;摩西走向另一極端——被怒氣驅動,獨自行動。
四、重要屬靈提醒
1. 對罪無動於衷,絕對不是屬靈;信徒應當對褻瀆神、猖狂的罪有厭惡的心。
2. 但是「心裡對罪的義憤」不等於「可以隨著情緒隨意採取行動」。
感受可以有,行動必須等候神指引。
摩西的教訓:就算你的憤怒理由看似正確,若沒有等候神吩咐,憑一時烈怒出手,仍會留下虧損。
精簡總結
摩西憤怒的內核,是看見神聖約被踐踏、神的名遭褻瀆,這份對罪的厭惡合乎神公義;然而摔碎法版的舉動,並非神預先吩咐,是眼見惡事當下情緒激動、自主作出的行動,摻雜著人的血氣。
血氣的怒是以自我受虧損為中心,只求情緒發洩;被神引導的義怒以神的榮耀為中心,並且懂得等候神的時間與帶領。摩西讓我們看見:擁有正確的厭惡,仍需要約束情緒,不可憑烈怒擅自行動。
【出三十二20】「又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摩西將金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這四個步驟象徵徹底毀滅偶像(王下二十三15)。在主前14-12世紀的烏加列文獻(Ugarit Texts)中,也提到了類似的儀式。
【出三十二21】「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什麼?你竟使他們陷在大罪裡!』」
【出三十二22】「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這百姓專於作惡,是你知道的。」
【出三十二23】「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
【出三十二24】「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
亞倫承認自己犯了罪,但卻拙劣地為自己找理由辯護,並且和亞當、夏娃一樣(創三12-13),把責任推給別人(22-23節)。這位候任大祭司也是一位不配的罪人,他之所以能擔任大祭司,完全是根據神恩典的揀選。
【出三十二25】「摩西見百姓放肆(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
「放肆」指百姓(25節)「跳舞」的宗教儀式。
【出三十二26】「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
【出三十二27】「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出三十二28】「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
【出三十二29】「摩西說:『今天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各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
雖然「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申九20),摩西還是「又為亞倫祈禱」(申九20),使他能蒙赦免。但對於「放肆」的百姓,摩西卻不再為他們代禱,而是執行審判。
此時可能大部分人都回到自己的帳篷裡,不敢再出來吵鬧,只有這三千人仍留在外面繼續「放肆」,拒絕接受因摩西代求而來的神的赦免,結果按照神的誡命和典章遭到審判。這事發生在舊約的第一個五旬節之後,「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28節)
「凡屬耶和華的」(26節)直譯是「誰是屬耶和華的」,這是呼召百姓做選擇。 「你們要自潔」原文是「你們要使手充滿」,意思是「你們使自己就職了」。「各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原文是「因為各人攻擊了他的兒子和他的弟兄」。利未人選擇放下屬地的感情,站在神一邊,這行為本身就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就職儀式。後來利未人被分別出來成為事奉神的支派(民三5-9)。
【出三十二30】「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
【出三十二31】「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
【出三十二32】「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
「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30節),這句話是摩西一生靈性的高峰,是他四十晝夜與神同在、完全摸著神心意的結果。這表明摩西願意為百姓犧牲自己(羅九3),成為贖罪祭,這正預表了基督中保的犧牲,所獻上的「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2)。
「祢所寫的冊」指「活人之冊」(詩六十九28;賽四4),上面有活人的名字,記載人一生的言行(詩五十六8;一百三十九16;但七10;瑪三16)。從這冊上「塗抹」名字,代表肉身死亡。
而「生命冊」(腓四3;啟二十15)是神百姓的名冊(結十三9;路十20),也被稱為「羔羊生命冊」(啟二十一27),「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但十二1),但名字可能會被主「塗抹」。沒有得救的人,他們的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啟十三8;十七8)。
【出三十二33】「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出三十二34】「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引路;只是到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
【出三十二35】「耶和華殺百姓的緣故是因他們同亞倫做了牛犢。」
神公義的要求是:「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33節)。
而重生得救的人不會再持續犯罪、習慣於犯罪,以致得罪神。
雖然神應允摩西的代禱,赦免了百姓,但祂嚴肅地指出,「只是到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34節)。因為人間的中保並不能為所有的人代贖(詩四十九6-9)(33節),即便能頂一個人的罪,也不能改變罪人的本性,使人脫離罪。人若不能脫離罪,被赦免後還會繼續犯罪,最後到了神「追討的日子」,還是要落到神的「追討」裡,無法改變「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的結局。
只有神的兒子做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22),在十字架獻上了「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2),才能為全人類代贖,也能賜給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的新生命:「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這才是神所預備的代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