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4日出13~16章(13章)

美味讀經11月4日出13~16章(13章)

出13章

【出十三2】「『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埃及地一切「頭生的」都被神擊殺了(十二29),「以色列中凡頭生的」雖然沒有被擊殺,但「無論是人是牲畜」,都已經屬於神,應當「分別為聖」奉獻給神。


問題,出十三2,這是什麼道理?原本要被殺但被拯救,就欠了拯救者一條命,以後一生的生活,要把生活的主權歸給拯救者,聽從他,是什麼道理?

出埃及記十三2的經文是: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這段經文背後的道理

這不是「欠債還錢」的商業邏輯,而是救贖帶來的歸屬關係。

1. 原本該死,卻因血得救  
   第十災臨到時,埃及地一切頭生的都要死。以色列人的長子之所以能活下來,不是因為他們比埃及人更好、更配得,而是因為門楣和門框上有羔羊的血(出十二13、23)。  
   血成了「代贖的記號」——羔羊替他們死了,所以他們得以存活。

2. 被拯救的人,生命不再屬自己  
   神因此宣告:「凡頭生的…都是我的。」  
   意思是:這些本來該死的人,如今因為被救贖而活著,他們的生命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那位用血把他們買回來的主。  
   這就是「欠了拯救者一條命」的真實意義——不是法律上的債務,而是生命歸屬權的轉移。

3. 一生主權交給拯救者  
   後來神又設立「贖回長子」的條例(出十三11-16;民十八15-16),用銀子或利未人來代替,讓百姓記住:  
   「我原本該死,卻因血活了,所以我的一生都該分別為聖歸給神。」  
   這不是強迫,而是救恩自然產生的回應:  
   - 活著是因為祂  
   - 活著是為了祂  
   - 活著是聽祂的話、走祂的路

新約的對應

保羅把這個原則講得更清楚: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被羔羊的血救贖的人,生命的主權已經從「自我」轉移到「基督」。  
以後的生活,不是「我願意就聽、不願意就不聽」,而是「祂既用性命買了我,我就把主權交回給祂」。

簡單說:  
被血救回來的人,不再是自由人,而是「被贖的人」;  
被贖的人,一生的主權都歸給拯救者。  
這就是出埃及記十三2的道理。


牲畜「分別為聖」的方式是「獻給耶和華為祭」(15節),人「分別為聖」的方式是事奉神。後來神「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在會幕裏事奉神(民 三12),利未人的人數不夠代替的長子,要用「贖銀五舍客勒銀子」來贖回(民三45-48)。

真正的奉獻,是認識到自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主耶穌用「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的「初熟的果子」(雅一18),應當「分別為聖」交回給神,「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讓神的權柄和旨意在自己身上毫無保留地通行:「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出十三3】「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問題,出十三2-3,分別為聖的第一個重點就是「有酵的餅都不可吃」其屬靈的意義?

出埃及記十三2-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這兩節經文把「救贖」、「歸屬」與「除酵」緊密連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屬靈原則。


一、被拯救的人,生命主權歸給拯救者
第十災時,埃及地一切頭生的都該死,以色列的長子卻因羔羊的血得以存活。  
神因此宣告:「凡頭生的……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這不是商業式的「欠債還錢」,而是救贖帶來的生命歸屬轉移:  
原本該死的人,因血活了下來,生命就不再屬於自己,而屬於那位用血把他們買回來的主。  
以後一生的生活,要把主權交回給拯救者,聽從祂、為祂而活。  
這就是「分別為聖」的根基——先被救贖,後被宣告「你是我的」。

二、分別為聖的第一個實際: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神宣告「你們是我的」之後,立刻吩咐「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這表明分別為聖不是抽象口號,而是從日常生活開始。

酵在聖經中象徵罪、敗壞、舊生命與世界的影響。  
「不吃有酵的餅」就是對付舊人、切斷埃及的影響,不讓罪繼續在生命中發酵。  
被血救贖的人,第一件要做的事,不是立刻去打仗或事奉,而是先把家中的酵除掉——先對付罪,先對付舊性情。

三、「吃」的積極意義:增加活力,改變體質
神不只禁止吃有酵的餅,更吩咐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日」。  
「吃」在這裏有雙重屬靈意義:

1. 吃是為了增加生命的活力  
   人需要天天吃,才能有力氣行走。  
   被救贖的人也必須持續「吃」純淨的無酵餅,才能得著屬靈的供應與力量,走後面的曠野路。  
   只是消極「不沾染罪」不夠,還要積極從主得供應,生命才有活力。

2. 吃也改變了體質  
   長期吃什麼,就會變成什麼體質。  
   過去在埃及吃的是「埃及的食物」,現在連續七天只吃無酵餅,等於用新的飲食重新塑造他們的內在。  
   屬靈上也是如此:我們天天所吃進心裏的(思想、價值觀、習慣),會逐漸改變我們的生命特質。  
   吃「有酵的」→ 舊人繼續發酵;  
   吃「無酵的」→ 被純潔、誠實、新生命所塑造。

四、無酵餅預表基督
無酵餅最深的意義,是預表基督自己。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7-8清楚指出: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 無酵=無罪、純潔  
  基督是完全聖潔、毫無罪污的那一位,只有祂能成為我們真正的贖罪祭。

- 無酵餅是可被吃的糧  
  以色列人必須「吃」無酵餅,預表我們不但因基督的死得赦免,更要因信「吃」祂而得生命。  
  主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六35、56)  
  吃進基督,祂純潔的生命就成為我們的供應,改變我們的體質。

- 無酵餅的卑微與真實  
  無酵餅扁平樸實,不膨脹,預表基督的謙卑與誠實。我們吃這餅,也要活出真實無偽的生命。

總結
出埃及記十三2-3給我們一個完整的屬靈次序:

1. 因羔羊的血被拯救 → 生命主權歸給主(分別為聖的根基)  
2. 立刻除掉有酵的餅 → 對付舊生命(分別為聖的實際)  
3. 天天吃無酵餅 → 從基督得供應、被改變(分別為聖的持續)  

被救贖的人,不但欠了拯救者一條命,更要把一生的主權交回給祂;  
而交回主權的第一個實際,就是天天「吃」這位無酵的基督——讓祂的純潔成為我們的活力,讓祂的生命改變我們的體質,真正活出「我是屬主的」的實際。


繼續問,屬靈的吃,聖靈與情慾的相爭,新舊兩個生命的相爭,此長彼消;此消彼長。

屬靈的「吃」與新舊兩個生命的相爭,有極深的關聯。

出埃及記裏「吃無酵餅」的吩咐,不只是外在的飲食條例,更啟示一個屬靈定律:你天天吃什麼,就決定哪個生命會長,哪個生命會消。

一、屬靈的吃:供應新生命

被羔羊之血救贖的人,裏面已經有了新生命(基督的生命)。但這新生命需要持續的供應,才能長大、剛強。

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

屬靈的「吃」,就是用信心支取基督、吸收祂的話、靠著聖靈與祂聯合。每一次真實的「吃」,都是在供應新生命,使它得著活力與力量。

二、聖靈與情慾的相爭

保羅清楚指出裏面的爭戰: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五16-17)

這不是偶爾的衝突,而是兩個生命原則的持續對立:

情慾(舊生命/肉體):帶著埃及的酵——罪、自私、世界的傾向  
聖靈(新生命):基督純潔、真實、聖潔的生命

兩者無法共存和平,必然相爭。

三、此長彼消,此消彼長

新舊兩個生命的消長,完全取決於我們「餵養」哪一個。

當我們天天吃基督、吸收主的話、順服聖靈的時候,新生命就會長大、剛強,舊生命則被削弱、消減。  
相反地,若我們放縱情慾、體貼肉體、不斷吸收世界的影響,新生命就會被壓抑而軟弱,舊生命卻會發起、擴張。

這就是「此長彼消,此消彼長」的屬靈定律:  
你越餵養新生命,聖靈的力量就越強,情慾就越來越沒有空間;  
你越餵養舊生命,情慾就越發起,聖靈的引導就越難聽從。

就像以色列人若繼續吃有酵的餅,舊的埃及影響就會再次發酵;  
若持續吃無酵餅,新的體質就會逐漸形成。

四、實際的應用

1. 屬靈的吃是主動的選擇  
新生命不會自動長大,必須我們天天選擇去「吃」——讀經、禱告、默想、順服。每一次真實的吃,都是在讓新生命「長」,舊生命「消」。

2. 不是靠意志力克制,而是靠供應得勝  
單靠「不吃有酵的」(消極對付)不夠,還要積極「吃無酵的」(供應基督)。當新生命因吃而得供應、越來越強的時候,舊生命自然就消減了。

3. 相爭是正常的,得勝是可能的  
有爭戰不代表失敗,而是證明兩個生命都真實存在。得勝的路不在消滅舊生命(它仍在),而在不斷餵養新生命,讓聖靈的勢力「此長」,情慾的勢力「彼消」。

總結

屬靈的吃,就是在兩個生命的相爭中,決定誰勝誰負的關鍵。我們每天所吃進心裏的,不是無關緊要的小事,而是在塑造「此長彼消」的局面。

當我們持續吃這位無酵的基督——吸收祂的純潔、真實與生命——新生命就會長,舊生命就會消;聖靈的引導就越來越清楚,情慾的聲音就越來越弱。

這就是分別為聖的持續實際:不是一次宣告就結束,而是天天藉著屬靈的吃,讓基督在我們裏面「此長」,舊人「彼消」。


【出十三5】「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祂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

分析,出十三2-5,分別為聖的人,就是被神拯救的人,只吃無酵餅(基督)不吃舊的(有酵的),就能享受應許之地嗎?這麼簡單嗎?

出埃及記十三2-5把「分別為聖」、「只吃無酵餅」與「進入應許之地」直接連在一起:

耶和華先宣告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祂,摩西立刻吩咐有酵的餅都不可吃,接著就說到將來耶和華要領他們進迦南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仍要守這無酵節的禮。

從經文表面看,似乎「被拯救 → 分別為聖 → 只吃無酵餅」就能享受應許之地。原則上這是對的,但實際過程並不是那麼簡單、自動。

一、原則上是簡單而清楚的

被羔羊之血拯救的人,生命主權已歸給神。  
分別為聖的第一個實際,就是不再吃舊的有酵之物(舊生命、罪、世界),而天天吃無酵餅(基督自己)。  
這是進入並享受應許之地的根基。沒有這個根基,後面一切都談不上。  
神把這件事放在出埃及後立刻宣告,就是要讓百姓明白:享受應許的起點,是生命歸屬與飲食的改變。

二、實際上並不簡單,因為中間有曠野

從埃及到迦南,中間隔著曠野。  
以色列人雖然已經吃了無酵餅、出了埃及,卻在曠野一再失敗:抱怨、拜金牛犢、不肯上去得地。  
原因不是「吃無酵餅」這個原則錯了,而是他們沒有持續活在這個原則裏。

屬靈上也是如此:

只吃無酵餅(基督)是必要的,也是得勝的路。  
但「吃」不是一次就結束,而是一生的持續。  
新生命需要天天被供應,舊生命需要天天被對付,正如我們每天需要吃三餐一樣。  
聖靈與情慾的相爭不會立刻停止,此長彼消是一個過程,不是瞬間完成。

三、享受應許之地需要什麼

1. 根基必須正確:被血拯救、生命歸主、只吃基督。  
這是不可少的起點。

2. 過程必須經過:曠野的試驗、信心的操練、順服的學習。  
神用曠野把「只吃無酵餅」這件事從外在的禮儀,變成內在真實的生命經歷。

3. 目標是持續活在其中:不是「曾經吃過」就夠,而是「一直吃」。  
當新生命因持續的吃而剛強,舊生命因持續的對付而消減,人才能真正進去得著並享受那地。

所以,答案是:

原則上很簡單——被拯救的人,只吃基督、不吃舊的,就能走向應許之地。  
實際上並不輕鬆——因為這「吃」必須持續,這相爭必須面對,這曠野必須經過。  

神把路指得清楚,但行走的過程卻需要信心、忍耐與天天的選擇。  
簡單的是原則,不容易的是一生活在這原則裏。


【出十三6】「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到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繼續問,出十三6,連續吃無酵餅七日的屬靈意義,永遠不停的吃?

出埃及記十三6說: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到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這裡「連續吃無酵餅七日」有很清楚的屬靈意義。

一、七日記號「完全」

聖經裡「七」常代表完整、完全、一個完整的週期。  
神不是叫以色列人只吃一天或兩天無酵餅,而是整整七天,表示這件事必須徹底、完整地進行,不能只做一半。

屬靈上就是說:對付舊生命(有酵的)和供應新生命(無酵的基督),不能只是偶爾為之,而要有一段完整、認真、持續的過程。  
神要我們把這件事做徹底,而不是點到為止。

二、連續吃,表示「持續的供應」

一天的吃只能供應一天的需要。  
連續七天不停地吃,是在提醒我們:新生命需要持續不斷的供應,舊生命也需要持續不斷的對付。

這和前面說的「此長彼消」直接相關。  
新生命不會因為吃一次就永遠剛強,舊生命也不會因為對付一次就永遠消失。  
必須一直吃、一直供應,新生命才會持續長大,舊生命才會持續消減。

三、是不是「永遠不停地吃」?

從預表的角度來看,是的。

舊約裡無酵節是每年一次、連續七天的記念,但屬靈的實際卻是一生的原則。  
保羅說「我們守這節……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8),這裡的「守這節」不是指一年一次,而是指信徒整個屬靈生活的態度。

主耶穌也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吃我肉的人要因我活著。」(約六54、57)  
這「吃」不是一次完成的動作,而是持續的信心支取。

所以:

七天代表「完整、徹底」的一段過程。  
而這過程所啟示的原則,是要延續一生——永遠不停地吃基督、供應新生命,讓舊生命不斷消減。

不是「吃完七天就結束」,而是「用七天的完整,來學習一生都要這樣吃」的功課。

總結一句:  
連續吃無酵餅七日,是要我們學習「徹底而持續」地從基督得供應。  
這不是短暫的熱忱,而是一生的態度。


【出十三7】「這七日之久,要吃無酵餅;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


繼續問,出十三7,遠離有酵之物的原則「四境之內不可見」如何遠離?

出埃及記十三7說:

「這七日吃無酵餅,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之物。」

「四境之內不可見」這句話把「遠離有酵之物」的原則講到很徹底。

一、不只是「不吃」,而是「完全不見」

神的要求不是僅僅嘴巴不碰有酵的餅,而是整個生活範圍裡都不能讓它出現。  
「四境之內」指一個人所有的生活領域——家中、工作、心思、習慣、人際關係,任何地方都不能留下發酵之物。

這表示對付舊生命、罪和世界的影響,不能只做表面工夫,必須徹底清除,連隱藏的、剩餘的、看不見的都不能留。

二、如何實際遠離?

1. 主動搜尋並除掉  
以色列人過無酵節前,會認真檢查家中每一個角落,把所有可能含酵的東西都清出去。  
屬靈上也是一樣:要願意讓聖靈光照,認真察看自己生命裡還有哪些「酵」——隱藏的罪、老舊的習慣、世界的價值觀、體貼肉體的念頭。發現了就對付,不留餘地。

2. 守住生活的邊界  
「四境」就是邊界。  
我們要清楚知道自己的生活範圍該到哪裡為止,什麼可以進來,什麼絕對不能進來。  
眼睛看什麼、耳朵聽什麼、心思思想什麼、時間花在什麼上面,都屬於「四境」的一部分。  
一旦發現有酵的東西要進來,就立刻拒絕,不給它立足之地。

3. 像約瑟一樣,堅決遠離試探  
約瑟在波提乏家裡面對主母的引誘時,不是慢慢商量、也不是勉強抵擋,而是立刻逃跑,甚至把衣服都留下(創三十九12)。  
他不是只在心裡說「我不要犯罪」,而是用實際行動讓試探從他的「四境」中完全消失。  
這正是「四境之內不可見」的活榜樣——寧可失去外在的東西,也不讓有酵之物留在自己的生活範圍裡。

其他例子也一樣:  
但以理立定心意,不以王的膳和酒玷污自己(但一8),從一開始就守住邊界。  
保羅勸勉提摩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二22),重點也是「逃避」,而不是留在附近抵擋。

4. 持續的警惕,而不是一次清理  
七天的無酵節提醒我們,這不是做完一次就結束的事。  
舊生命的酵很容易再次偷偷進來。  
因此需要天天靠著聖靈儆醒,保持「四境之內不可見」的狀態。

5. 靠供應,而不單靠禁止  
遠離有酵之物的力量,不主要來自「我不要」,而是來自「我在吃什麼」。  
當我們持續吃無酵餅(基督),新生命剛強了,對舊酵的排斥力就自然增加。  
此長彼消的定律在這裡依然有效:新生命越得供應,舊生命就越沒有空間存在。

三、總結原則

「四境之內不可見」的屬靈意義是:  
被分別為聖的人,生命的每一個領域都要徹底與舊酵隔離。  
不是只在公開場合表現聖潔,而是連最隱密的角落也不留餘地。

實際的路就是:  
認真搜尋、堅守邊界、像約瑟一樣堅決逃離試探、持續警惕,更重要的是天天從基督得供應。  
這樣,有酵之物才會真正從我們的「四境」中消失。


【出十三8】「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

【出十三9】「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出十三8-9,上述的原則,要傳給下一代,自己也要常常紀念思想。

出埃及記十三8-9說: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這裡把前面所講的原則,進一步延伸到兩件事:傳給下一代,以及自己常常紀念思想。

一、要傳給下一代

神不只要求以色列人自己守無酵節、自己分別為聖、自己只吃無酵餅,更要求他們把這一切的意義清楚告訴兒女。

「告訴你的兒子」不是隨便提一句,而是要把神拯救的事實、分別為聖的要求、遠離有酵之物的原則,以及天天吃基督的實際,都講給下一代聽。

屬靈的意義是:  
這些原則若只停在自己身上,下一代就容易失落。  
真正被救贖、分別為聖的人,有責任把生命的源頭和道路傳下去,讓下一代也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活,為什麼要只吃無酵的、為什麼要徹底遠離舊酵。

二、自己也要常常紀念思想

經文說「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

「手上作記號」指日常的行為、工作都受這原則影響。  
「額上作紀念」指心思意念常常被這件事提醒。  
「常在你口中」指隨時能說出來、隨時思想。

意思是:這些原則不能只在過節的時候才想起來,而要成為生活中持續的紀念與提醒。

屬靈的應用很清楚:  
被血拯救、生命歸主、只吃基督、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此長彼消的相爭——這些都不是一次明白就夠了。  
必須常常放在心思裡反覆思想,讓它影響我們的決定、行為和話語。  
否則時間一久,就容易淡忘,舊酵就有機會重新進來。

三、兩者的關係

傳給下一代和自己常常紀念,是彼此加強的。  
當我們認真思想、活出這些原則時,才有真實的內容可以告訴下一代。  
當我們努力傳給下一代時,自己也會被再次提醒,不至於輕忽。

神用這兩節經文提醒我們:  
分別為聖的原則、只吃無酵餅的道路、徹底遠離舊酵的態度,既是個人一生要持守的,也是要鄭重交給下一代的產業。

圖:一個猶太年輕人在前額和左臂上佩帶經文匣(Tefillin),在耶路撒冷哭牆禱告。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8/03/tefillin.jpg


【出十三10】「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設立節期,行成大會,互相抱團提醒紀念。
出埃及記十三10說:「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神在這裡把前面所有的原則,定為一個每年固定的節期。

一、為什麼要設立節期?

被拯救、分別為聖、只吃無酵餅、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把這些告訴下一代——這些原則都極其重要,但人容易忘記。

因此神特別設立一個每年固定的日期,讓全會眾一起守這例。  
不是偶爾想起才做,而是按著日期、有規律地重新記念。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屬靈的原則隨著時間淡忘,舊酵重新悄悄進來。

二、形成大會,互相抱團提醒

當全會眾按著日期聚集守節時,就自然形成一個「大會」。  
大家聚在一起,不是各過各的,而是共同記念神的拯救,共同重溫分別為聖的要求,共同提醒自己要持續吃無酵餅、遠離有酵之物。

這種聚集帶來幾方面的益處:

彼此提醒:一個人容易懈怠,一群人一起記念,就比較不容易忘記。  
彼此激勵:看見別人也在持守同樣的原則,自己就得著鼓勵。  
彼此守望:在聚集中可以互相詢問、交通、提醒,幫助對方察看自己的「四境」是否仍保持清潔。

這就是「互相抱團提醒紀念」的實際。

三、屬靈的應用

今天雖然我們不再按舊約的日期守無酵節,但這原則仍然有效。

神要我們有固定的、集體的記念時刻——無論是主日聚集、擘餅記念主、或是定期的屬靈交通——好讓我們不單靠個人的力量持守,而是在群體中彼此提醒、彼此扶持。

個人的「常常紀念思想」很重要,  
群體的「按著日期一起守」同樣重要。  
兩者結合,才能更有效地讓分別為聖的原則、只吃基督的道路,在我們的生命中持續下去,也傳給下一代。

總結來說,出埃及記十三10提醒我們:  
神不只把原則告訴我們,還為我們設立固定的節期與聚集,讓我們在群體中互相抱團,不斷記念、不斷提醒,免得這些寶貴的真理隨著時間流失。


出十三12-16重複提醒前段重點。


【出十三17】「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出十三18】「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非利士地的道路」(17節)意思是「前往非利士的道路」,沿地中海岸北上,穿過非利士地到達迦南。這是最直接、最短的路程,當時的商旅和軍隊都走這條主幹道,沿途有埃及軍隊防守。

神知道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慣了,懼怕難處、懼怕爭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過程完全是神在做工,自己並沒有做什麼,現在如果讓他們「遇見打仗」(17節),必然會「後悔,就回埃及去」(17節)。神也知道剛得救的信徒被世界奴役慣了,祂絕不會不造就我們,就讓我們直接進入屬靈的爭戰。

因此神常常「領百姓繞道而行」,一路上造就我們,直到我們學會支取神的得勝,成為真正的「耶和華的軍隊」(十二41)。
這條造就神百姓的道路,對百姓來說,是要避免「遇見打仗」(17節);對神來說,卻是要親自為百姓爭戰(十四14),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車輛、馬兵上得榮耀」(十四17)。

「紅海」原文是「蘆葦海」,具體位置並不能確定,可能是現在蘇伊士運河沿線的某處。無論是哪裏,都不可能截斷「回埃及」的路。神帶領百姓「走紅海曠野的路」,並非是為了截斷以色列人的退路,而是為了造就他們,讓他們經歷神是負責的神、是為他們爭戰的神,最後「在我敵人面前,祢為我擺設筵席」(詩二十三5),使一切難處、仇敵都成為我們靈命成長的「食物」(民十四9)。

圖:以色列人出埃及可能採用的南方路線,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紅海是蘇伊士灣的北端。「紅海」一名源於舊約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希伯來原文是「蘆葦海」,可能指有許多蒲草的湖泊或有許多海藻的海灣,地中海到蘇伊士灣北端的現代蘇伊士運河沿線有許多地方符合這個特徵。從地中海邊的鹹水湖孟沙拉湖(Lake Menzaleh),到巴拉湖(Lake Balah)、廷薩湖(Lake Timsah)、苦湖(Bitter Lakes)和蘇伊士灣北端,每個可能的「紅海」地點都有學者支持。雖然我們並不能確定紅海、比·哈希錄、密奪、巴力·洗分(出十四2)的確切地點,但我們可以確定,無論哪處「紅海」都不能截斷回埃及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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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十三20】「他們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安營。」

【出十三21】「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問題,出十三20-21,疏割到曠野邊的以倘,有多遠?需要他們走一天一夜嗎?

較常見的傳統看法(把疏割放在埃及東部三角洲的瓦迪圖米拉特一帶,以倘放在曠野邊緣、靠近苦湖或提姆薩湖附近)估計,這一段路程大約在十五到三十公里左右(約十到二十英里)。

對一個帶著婦孺、老人和大量牲畜的大群體來說,這樣的距離通常可以在一天之內走完,不必強制日夜趕路。

不過,經文特別提到雲柱和火柱的作用:「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這表示神已經為他們預備了日夜都能前行的條件。即使路程本身不一定需要通宵趕路,神的引導卻讓他們擁有「隨時可以繼續前進」的自由和能力,不受白天黑夜的限制。

總的來說:

疏割到以倘的距離,按多數傳統地理鑑定來看,並不算特別遙遠,一天之內可以抵達。
但神用雲柱火柱表明,祂的帶領不受時間限制,百姓可以按著祂的引導,日夜都行。
重點不在「必須走一天一夜」,而在「神親自帶領,使他們無論白天黑夜都能安全前行」。


小問題,出十三21,埃及的夜晚與曠野的夜晚有什麼不同?夜間有大光照著,有安全感嗎?

出埃及記十三21提到夜間有火柱光照他們。

埃及的夜晚和曠野的夜晚,差別很大。

在埃及,雖然古代沒有現代燈光,但畢竟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家家戶戶可能有油燈、火把,城市或村落裡多少有一點光亮和人氣。百姓雖然剛經歷十災的恐懼,至少還在熟悉的環境裡,有房屋可以躲避。

到了曠野,情況完全不同。曠野的夜晚是徹底的黑暗,四周空曠,沒有房屋、沒有路燈、沒有人煙。氣溫會急遽下降,還可能有野獸出沒,方向也容易迷失。對剛出埃及、帶著婦孺和牲畜的大群體來說,這種夜晚本來會讓人極度不安、害怕。

但神用火柱在夜間光照他們。這不僅是為了讓他們能看見路、可以繼續行走,更重要的是帶來安全感。

火柱代表神親自與他們同在。黑暗中有大光,意味著神沒有離開,祂在看顧、在引導、在保護。百姓抬頭就能看見那火光,心裡就知道「耶和華在這裡」,恐懼自然就減輕許多。

所以,曠野的夜晚雖然客觀上更危險、更黑暗,但因著火柱的同在,反而比埃及的夜晚更有真正的安全感。神用光驅走黑暗,也用祂的同在驅走人心的懼怕。


「雲柱」、「火柱」是神同在的標記,是對神百姓的引導,也是對神百姓的保護。曠野白天炎熱,雲柱可以給人遮蔭;夜晚寒冷,火柱可以給人溫暖和照明。神一路用恩典扶持和帶領自己的百姓。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進迦南的路上遇到的第一個功課,就是學習接受神的帶領(17-22節)。只要是神的帶領,無論在人的眼中是否合理、是否合意,都應當跟上去。

出埃及的目的是為了進迦南,進迦南預表進入應許、進入基督。如果路上的功課學得不好,就沒有辦法進迦南,進去了也留不住,留住了也不能安息。天然人的心思都是拜偶像的心思,一切都以自己的平安、福氣為目的。但是神的帶領卻不是以人自己為目的,而是以迦南為目的。神不會叫我們走在人以為蒙福的路上,而是要讓我們在路上學到許多功課,那些功課將使我們能夠進入基督、能夠在基督裡得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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