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13日利1~3詩29~32章(利1~3章)
美味讀經11月13日利1~3詩29~32章(利1~3章)
利未記1章
【利一1】「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一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會幕」(1節)已經照著山上的樣式立起來了,「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出四十35),在地上顯出了神的見證,但神的百姓還不能出發。為了讓百姓能跟上神的見證,從「正月初一日」立起會幕(出四十17),到「二月二十日」百姓起程(民十11),神用了50天「從會幕中呼叫」祂的僕人,在西奈山下頒佈條例(七38;二十六46;二十七34),好讓「會幕」能發揮正常的功用,使百姓能維持與神同住的正常關係,「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二十26)。
在祭司正式就職之前,神首先啟示了「燔祭」(3節)、「素祭」(二1)、「平安祭」(三1)、「贖罪祭」(四2)和「贖愆祭」(五6)。這五種祭預表基督的本性和褔音,目的是解決人在神面前的一切難處,使神的百姓得以「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因此,神所看重的是獻祭的實際,而不是獻祭的形式。祂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因此,「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十二33)。
「會幕」預表基督,主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支搭帳棚在我們中間」(約一14原文)。過去「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現在神「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2)。「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西一24)、「神的家」(提前三15),「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神今天同樣藉著教會向歷世歷代屬祂的人說話。
「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表明五種祭都必須是甘心樂意的,而且是自己親手勞碌做工的果效,並不是輕鬆捕獲的獵物,正如大衛「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撒下二十四24)。
【利一3】「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利一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第一個祭是「燔祭」(3節),又叫「馨香的火祭」(9節),是把整個祭牲「一切全燒在壇上」(9節)獻給神。「燔祭」的功用是「耶和華面前蒙悅納」(3節),預表因著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弗五2)基督在神面前「蒙悅納」,使蒙神揀選的罪人,能在基督裡「蒙悅納」。
所有的祭牲都必須是「沒有殘疾的」(3節),要把自己最好的獻給神。我們若把次好的、不要的物品、時間當作順水人情送給神,就是「藐視」神的名(瑪一7),神不但不接納,反而宣告「這人是可咒詛的」(瑪一14)。
「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4節),象徵獻祭的人與祭牲聯合,獻上祭牲如同獻上自己,這樣「燔祭便蒙悅納」(4節)。每個信徒都應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但是,我們都是滿帶著殘缺的亞當後裔,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連做「沒有殘疾的」(3節)燔祭牲的資格都沒有。
只有與「更美的祭物」基督聯合,毫無保留地交出自己的主權,「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出來,我們所獻上的「活祭」才能「蒙悅納」。
「燔祭」是人類最古老的一種祭,挪亞一出方舟就獻上了燔祭(創八20)。
圖:燔祭的祭牲。根據獻祭者的經濟能力,可以獻上3種祭牲,但都必須是公的。只有鳥沒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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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一5】「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利一6】「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意思是在「壇的北邊」(11節)宰殺,「金光出於北方,在神那裡有可怕的威嚴」(伯三十七22),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太二十七33)也在耶路撒冷的北門外。獻祭的人要親手宰殺燔祭牲,正如每個信徒都曾親手把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若不是因為我們這些罪人,主耶穌就不會被釘十字架。
血代表生命,「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十七11)。這血灑在「會幕的門口、壇的周圍」(5節),正如基督「將命傾倒」在神面前(賽五十三12),使我們能「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
這個燔祭牲並「沒有殘疾」(3節),但獻祭的人卻要親手「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這表明因著我們的罪,主耶穌道成肉身,隱藏了祂的榮美,「自己卑微」(腓二8),「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賽五十三3),最後我們還使「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路二十二37;賽五十三12),把主釘了十字架。
祭物(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的榮美要存在人間:
燔祭要完全燒掉,只有「皮」要歸給那獻祭的祭司。因為「皮」代表祭牲的榮美,主耶穌自己是「更美的祭物」(來九23),又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祂「一次將自己獻上」(來七27),成全了神救贖的旨意,「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五12),所以「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七8)。
【利一7】「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利一8】「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利一9】「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擺」的原文意思是「按次序排好」,猶太傳統認為,祭物的各個部分要按照活著的樣子擺放。柴和祭牲都要小心地「擺」上。事奉神的態度,「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詩二11),「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不可隨便、草率。
「腿」的原文是陰性雙數,指祭牲的兩條後腿。 「臟腑與腿」在宰殺時容易沾染污穢,所以必須「用水洗」,正如「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14)。意思是,為神做事,都要整整齊齊、漂漂亮亮的,不要讓人挑剔。
「馨香的火祭」原文是「寧靜芳香的祭物」,並不一定用火燒掉(二十四9),而是比喻這祭在神面前被看為「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四18),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
【利一10】「『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一11】「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一12】「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利一13】「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第二種「燔祭」是「沒有殘疾的公羊」(10節),和「沒有殘疾的公牛」(3節)一樣。
不管是「公羊」還是「公牛」,神所看重的都是獻祭之人的心意:「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利一14】「『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
【利一15】「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一16】「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髒物:或譯翎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一17】「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第三種「燔祭」是「斑鳩或是雛鴿」(14節)。神顧念「力量不夠」的窮人(五7),不但允許他們「以鳥為燔祭」(14節),甚至不要求必須是公的和「沒有殘疾的」(3、10節),但必須是完整的屬天生命,表明全然獻上的心意。
因為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心,而不是祭牲的貴賤:「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五十12-14)。我們即使是一無所有,也可以「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來十三15)。
「倒灰的地方」在「壇的東邊」,可能因為那裡離帳幕比較遠。
牛、羊需要獻祭者自己親手宰殺。但鳥的血量很少,所以需要由熟練的祭司宰殺,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壇。窮人只需要提供鳥,但他們已盡了最大的努力,這是神所悅納的。
《利未記》背景
《利未記》是由摩西於主前15世紀在曠野裡寫成(可一44),看上去是一本祭司的手冊、舊約的禮儀指南,離我們非常遙遠,其中五十多次宣告「耶和華對摩西說」(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五14)。神親自呼叫我們與祂親近,啟示解決我們在神面前一切難處的道路,好讓我們能準確地活在神面前、不住地享用祂。
保羅指出主耶穌就是那贖罪祭(羅八3)、平安祭(羅五10;西一20)、燔祭(弗五2);希伯來書更是把《利未記》看作基督工作的預表,祂既是「大祭司」(來三1),又是「更美的祭物」(來九23)。可以說,如果不讀《利未記》,我們就沒有辦法真正讀懂新約。
利未記2章
【利二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第二個祭是「素祭」,是獻上以色列人日用的主食穀物,其中一小部分「燒在壇上」獻給神(2節),大部分歸祭司享用(3節)。「素祭」的功用是在神面前「作為紀念」(2節),預表基督就是「生命的糧」(約六35)
神首先啟示的是「燔祭」(一3),表明基督的所作使我們在神面前能蒙悅納;接著就啟示「素祭」,表明基督的所是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使蒙了悅納的人能活出神所喜悅的生活,「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完全彰顯神的形象。
第一種「素祭」是「細麵」,原文是「上好的麵粉」,通常指小麥。「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油」與「乳香」都象徵「喜樂」(賽六十一3;詩四十五7-8;箴二十七9;歌四6、14),表明基督的生命滿有平安喜樂。
相比之下,另一種特殊的素祭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民五15),並沒有喜樂,所以「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民五15)。
圖:乳香(Frankincense)是由乳香屬植物印度齒葉乳香(Boswellia serrata)、也門乳香(Boswellia frereana)、蘇丹紙皮乳香(Boswellia papyrifera)和索馬里神聖乳香(Boswellia sacra)產出的含有揮發油的香味樹脂,古代的集散中心是以示巴王國為中心的也門地區。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都廣泛使用乳香,但乳香的產量不高,所以十分昂貴,是駱駝商隊貿易的主要商品。素祭只用少量的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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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二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二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素祭」中需要「取出一把來」燒在壇上(2節),在神面前「作為紀念」(2節),表明基督代替我們活在神面前,使我們能蒙神「紀念」(2節)。而「素祭」的大部分不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2節)),而是「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成為祭司生命的供應。
「至聖 קֹדֶשׁ קֹדֶשׁ」原文是「神聖、神聖」。聖香(出三十36)、「會幕和法櫃,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並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出三十26-28)都是「至聖的」,能使「凡挨著的都成為聖」(出三十29)。
而「至聖的」的祭物能使「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六18)。在五種祭裡,「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至聖的」(3節;六25;七1),只有祭司能吃,可以使吃了這些祭物的祭司「成為聖」,歸神使用,正如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30)。
【利二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利二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
【利二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利二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利二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利二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二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第二種「素祭」是用細麵加工而做的「爐中烤的物」(4節)、「鐵鏊上做的物」(5節)或「煎盤做的物」(7節),無論怎麼製作,都必須有「細麵」和「油」。
「爐」指「輕便的火爐」。「鐵鏊」指「烘焙食物用的烙盤」,用陶土或金屬製成。「煎盤」指「燉煮、油炸食物用的平底鍋」,用陶土或金屬製成。
圖:古代中東人用來烤餅的泥爐(Tann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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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二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二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素祭」預表基督的本性,所以「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11節),改變基督生命的味道。
古代的「酵」是從上次發酵後的麵團裡留下的一小塊,與新的麵粉混在一起時,可以使新麵團發起來。「酵」的特點是滲透、膨脹,本身是中性的,根據上下文,可以用作正面或負面的比喻。這裡的「酵」很可能是象徵罪,正如「無酵節」所表明的(出十二17-20)。
「酵」和「蜜」雖然「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但可以作為「初熟的供物」(代下三十一5),正如在五旬節所獻上的「初熟之物」(二十三17)。
這些「初熟的供物」並不是用來表明基督,而是表明得救的罪人所組成的教會,「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歸與神和羔羊」(啟十四4)。
「初熟的供物」原文是「上好的奉獻物」、「首先的奉獻物」。
【利二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鹽」有「不廢壞」的性質(民十八19;代下十三5),被古人用作立約的象徵,所以被稱為「你神立約的鹽」。
所有的祭都有與神立約的意義,不只是「獻為素祭的供物」,「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結四十三24)。所以神把祂的聖民稱為「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詩五十5)。
【利二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二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利二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第三種「素祭」是「初熟之物」(14節),可能指初熟的大麥。
「禾穗子」(14節)原文是大麥穗子。「軋了的新穗子」(14節),是把烘乾的穗子用手磋成穀粒,是窮人們常吃的食物。
「素祭」獻上的不是祭牲而是穀物,是五種祭中唯一不流血的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所以「素祭」的目的不是為瞭解決人的罪,而是為了供應人的生命。但「素祭」總是伴隨著流血「燔祭」或「平安祭」(民十五3-4)。
大祭司每天早晚都要獻上「燔祭」與「素祭」(出二十九38-41),再加上其他人獻上的「素祭」,祭司每天所吃的幾乎都是這些「素祭」。基督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六51),神要讓每一個「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都不住地得著神兒子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活出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3章
【利三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譯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第三個祭是「平安祭」(3節),是把祭牲的一小部分「在壇上焚燒」獻給神(11節),大部分由獻祭者和祭司分享(七15,31-32)。
「平安祭」的功用是與神恢復平安和交通,預表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五1),人與神一同享用那祭物所表明的基督,都因著「神的羔羊」(約一29)基督而得著滿足。
人獻上「平安祭」的動機,包括「為感謝」(七12)、「為還願」或者是「甘心獻的」(七16)三種。
第一種「平安祭」是「沒有殘疾」的牛。「燔祭」只能用公的牲畜,但「平安祭」可以用「公的」或「母的」,可能因為「平安祭」的祭牲只需要將脂油、腰子和肥尾巴燒在壇上。如果祭牲的肉需要燒在壇上,就必須是公的,象徵兒子。
圖:平安祭的祭牲。根據獻祭者的經濟能力,可以獻上3種不同的祭牲,公的母的都可以。但不能用鳥類作為祭物,因為鳥不夠獻祭者與親朋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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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三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按手在供物的頭上」,象徵獻祭的人與祭牲聯合,獻上祭牲如同獻上自己。
祭牲要「宰於會幕門口」,即宰於「耶和華面前」(1節),即祭壇的北邊(一11)。
血代表生命,「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十七11)。這血灑在「壇的周圍」,正如基督「將命傾倒」(賽五十三12)在神面前,使我們能「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與神相交。
【利三3】「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利三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三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牛的「脂油」代表榮美,「腰子」代表生命力。在希伯來文化中,「腰子」掌管情感,又被譯為「心腸」(伯十九27;詩十六7)或「肺腑」(伯十六13;詩七十三21)。整個平安祭只有這些要燒在壇上,代表把人的一切榮美、力量、情感都歸給神。
「平安祭」總是和「燔祭」一起獻上(出二十四5),先獻上「燔祭」,然後才能把「平安祭」的祭牲「燒在壇的燔祭上」;先藉著基督順服神、蒙神悅納,然後才有可能與神相交。
「燔祭、素祭、平安祭」常常是連在一起的,神所看重的是這三個祭所表明的人的心思:「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1-22,24)行神喜悅的生活,勝過一切的祭物。
【利三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利三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利三8】「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三9】「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利三10】「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三11】「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第二種「平安祭」是「沒有殘疾」的綿羊。「羊羔」(7節)原文是「綿羊」。
綿羊的「肥尾巴」和「脂油」一樣,代表榮美,也要獻給神。
「食物的火祭」,是用擬人的方法來比喻神與獻祭者一起參加彼此相交的「平安祭」筵席,並不是神真的需要吃食物:「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詩五十12-13)。
圖:中東常見的肥尾羊(Awassi),碩大的肥尾巴可重達12-30公斤,裡面儲藏了大量脂肪,自古就是中東各民族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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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三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利三13】「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三14~15】「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利三16】「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第三種「平安祭」是「沒有殘疾」的山羊。
「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是用擬人的方法來比喻神與獻祭者一起參加彼此相交的「平安祭」筵席,並不是神真的需要吃食物(詩五十13)。
【利三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聖經所禁止吃的「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七23),指內臟周圍的板油(Suet,Body Fat)和肥尾巴,很容易整片剝下。而與肉摻在一起的脂肪還是可以享用的(申三十二14;詩三十六8)。
脂油中不好的成分主要有:
· 高飽和脂肪酸:含量可高達 55% - 74%。主要由棕櫚酸、硬脂酸、肉豆蔻酸組成。過量攝入會顯著升高「壞膽固醇」(LDL),增加動脈粥樣硬化、冠心病及肥胖的風險。
· 膽固醇:含量較高,例如每100克豬板油約含 93-110 毫克。這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之一。
會大量堆積的是「親脂性環境毒素」,這些反而更棘手:
·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如戴奧辛、多氯聯苯(PCBs)和有機氯農藥(如DDT)。這些物質極易溶於脂肪,會隨著食物鏈在動物板油中生物累積,濃度遠高於瘦肉。
· 工業與飼料汙染物:若牧草或飼料受工業排放汙染,這些脂溶性化學物會優先儲存在肥尾巴和內臟脂肪中。
現代飼養方式下,這些脂油中的戴奧辛和多氯聯苯已被證實具有致癌性、干擾內分泌,長期攝入風險極高。
「平安祭」是神、祭司和獻祭者一起享用的筵席,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申十二18),筵席的主人是神自己,人在神的家中吃喝,彼此分享、彼此相交,而代表祭牲榮美的「脂油」和代表祭牲生命的「血」都應當歸給神。
平安祭是以色列人最普遍的個人獻祭,猶太拉比認為當彌賽亞來臨以後,其他的祭已經沒有意義,只有平安祭將仍繼續。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猶太人停止了獻祭,但用特別的感恩禱告取代平安祭的儀式。
新約教導,「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5-16)。而保羅提到馬其頓教會「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2),「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5)。這些都是指平安祭。
救恩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就是讓我們能因著有同一個「永遠的生命」(約壹一2),「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約壹一3),又能「彼此相交」(約壹一7),活在「平安祭」的團契生活中,直到將來同赴神國的筵席(路十四15;太二十六29)。
圖:符合猶太Kosher認證的牛肉部位,頭和後半部分都不能吃。猶太拉比們為了避免吃脂油、血和不潔淨的食物,制定了複雜的Kosher認證。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都得聽拉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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