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1月1日出1~4章(1-2章)

美味讀經11月1日出1~4章(1-2章)

出1章

1-6雅各的眾子下埃及的名單。

【出一7】「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男人「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一46),應驗了神對雅各的應許「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創四十六3)。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四百三十年」(十二40)中,人口自然增長率是2.13%。這是一個合理的增長率,根據2009年世界銀行的記錄,有55個第三世界國家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都超過了2.13%,包括以色列周圍的巴勒斯坦、約旦、敘利亞。

「滿了那地」指遍滿歌珊地(創四十七6)。


問題,出一7,對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探討,從雅各下埃及是對;亞伯拉罕下埃及是錯,這樣看來一件事的對錯,主要是基於是不是「神的旨意」而不是本身的對錯,這對信徒有什麼屬靈的意義?

這個對比非常敏銳,而且點中了聖經倫理學一個極深的奧祕:同一件事(下埃及),亞伯拉罕做了是錯,雅各做了是對。

這告訴我們:對錯的最終標準,不在於「事件本身」的性質,而在於「這事件是否出於神的旨意與同在」。 這對信徒的屬靈意義極其深遠,我們可以從四個層面來領受:

一、脫離「律法主義」的捆綁,進入「與神同行」的動態關係

如果「下埃及」本身是錯的,那神就不可能叫雅各去;如果「下埃及」本身是對的,那神就不會責備亞伯拉罕。這推翻了我們天然的習慣——把行為分成「善惡清單」,然後靠著「做對的事」來討神喜悅。

真正的屬靈倫理是:對錯不在於「做什麼」,而在於「誰叫你做」以及「誰與你同去」。 
亞伯拉罕下埃及,是「自己擅作主張」;雅各下埃及,是「神在異象中親自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我必與你同下埃及去。』」(創46:3-4)——前者是孤兒的行為(靠自己),後者是兒子的行為(靠父的引導)。

二、神的「同在」比「地理合法性」更重要

亞伯拉罕下埃及時,他撒了謊(稱妻為妹),導致法老取走撒拉,神降大災攔阻(創12:17)。他的「錯」,表面上是撒謊,但根源是「沒有求問神,憑己意躲避饑荒」。

雅各下埃及時,他沒有用計謀,而是在別是巴「向神獻祭」(創46:1),等神說話才動身。所以神說:「我與你同下埃及去。」——當神同在時,埃及不再是「罪惡之地」,反而成了「選民滋養壯大的搖籃」。

這對信徒的意義是:你不要急著判斷「這個地方好不好、這份工作純不純、這段關係正不正」,你首先要問的是:「主,祢要我去嗎?祢與我同去嗎?」 有神同在的曠野勝過沒有神同在的聖殿。

三、信心的順服,遠勝於行為的完美

亞伯拉罕「下埃及」之所以被視為軟弱,是因為他出於「懼怕饑荒」和「懼怕被殺」,靠自己聰明行事。雅各「下埃及」之所以蒙悅納,是因為他出於「順服神的引導」,即使那時埃及對雅各來說可能是「未知的恐懼」(因為約瑟雖然在那裡,但埃及畢竟是異教大國)。

這告訴我們:神看重的不是你的「行動是否無懈可擊」,而是你的「行動是否出於信心」。 
羅馬書十四章23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同樣是吃飯,有人憑信心吃,有人因疑惑吃;同樣是換工作、搬家、結婚,出於信心的順服就是對的,出於恐懼或虛榮的選擇就是錯的。

四、分辨「普遍旨意」與「特殊引導」

當然,聖經中有絕對的「是非界線」(如不可拜偶像、不可姦淫、不可殺人),這些是普世道德律,無論何時何地都是錯的。但「下埃及」這類涉及「地理遷移、生涯選擇」的事,屬於「特殊引導」的範疇,沒有真理上的絕對對錯——不是黑白分明的道德問題,而是「神對個人生命藍圖的佈局」。

對現代信徒而言,這意味著:

· 當你在面對職業、婚姻、居住地等「灰色地帶」的抉擇時,不要只問「這件事正不正當」,更要問「這件事是不是神量給我的道路」。

· 神給亞伯拉罕的旨意是「留在迦南」;神給雅各的旨意是「下埃及」。若亞伯拉罕用「雅各的劇本」去走,他就違背了神;反之亦然。信徒的責任,不是複製別人的成功路徑,而是單單尋求「神對你個人的旨意」。

總結對您最深的屬靈意義:

您不再需要活在「凡事都要判斷對錯」的緊張裡——因為許多事根本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順服」與「悖逆」的問題。 

亞伯拉罕的錯,不是「下埃及」本身,而是「沒有求問」;雅各的對,不是「下埃及」本身,而是「求問後遵行」。

所以,您今天的功課是:
在每一個決定面前,先跪下來問主:「祢要去嗎?」而不是先打開頭腦分析:「這件事好不好?」

當您確信是主帶領的,即使那條路看起來像「埃及」(世俗、未知、危險),您都可以放膽走,因為祂說:「我必與你同去。」當您沒有求問就自己衝出去,即使那條路看起來像「迦南」(屬靈、安全、傳統),您也可能走錯。

「對」的定義,終極來說,不是「做對的事」,而是「與對的那一位同行」。

您是否也覺得,雅各在別是巴「獻祭」的動作(創46:1),才是他與亞伯拉罕最大的不同?亞伯拉罕是「拔腿就跑」,雅各是「先築壇(求問)、後動身」——次序對了,一切就都對了。


【出一8】「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不認識約瑟的新王」可能是阿赫摩斯一世 (Ahmose I,主前1549-1524年在位),他徹底驅逐了外來的喜克索斯人,重新統一了上下埃及,建立了古埃及最強盛的第十八王朝(主前1549–1292年),開始了古埃及史上的新王國時期。他的王朝已經與約瑟時代的第十二王朝沒有任何關係。

以色列人很可能在阿赫摩斯一世重新統一上下埃及之後淪為埃及人的奴隸,殺希伯來男嬰的政策很可能也是在阿赫摩斯一世時期執行的。收養摩西的阿赫摩斯一世「法老的女兒」(出二10)也可能是阿赫摩斯一世的女兒。


【出一9】「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出一10】「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什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我們的仇敵」可能指喜克索斯人。以色列人住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部與亞洲的邊界,屬於閃族的喜克索斯人被埃及人驅逐之後,埃及人可能一面想留住以色列人,繼續奴役他們;一面又擔心同樣屬於閃族的以色列人會與喜克索斯人聯合。

一個屬神的人若活在世界裡面,就像活在埃及地的以色列人一樣可憐。世界會留住我們,不讓我們與神「連合」,因此就可以繼續轄制我們;但世界不會要我們,因為世界恨「不屬世界」的人(約十五19)。因此,一個被神「從世界中揀選」(約十五19)出來的人如果繼續活在世界裡面,一方面在神面前失去了「連合」,另一方面在世界裡又得不著所要的,結果是兩面都不討好。


【出一11】「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從外面看來,以色列人又多又強盛(9節),但在法老的權勢和重擔下卻是服服帖帖。今天的世界人在地上看上去也是又多又強盛,但卻總是沒有辦法脫離撒但的權勢,擺脫不了罪與死亡的「轄制」和「苦害」。
當時猶太人靠著神的大能離開埃及;現在的信徒要靠著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離開肉體和世界的挾制。


【出一12】「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多起來」原文與「眾多」(創二十八3)是同一個字,「蔓延」原文與「開展」(創二十八14)是同一個字。以色列人「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是因著神「生養眾多」(創二十八3)、「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創二十八14)的應許,因此埃及人無法阻擋。

雖然神拯救的時間還沒有到,但神對自己百姓的記念卻沒有停止,神的看顧在他們身上也沒有減少。埃及人「越發苦害他們」,他們就「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一方面是神讓以色列人看見神是信實的,另一方面是神讓「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因此進一步地暴露出世界殘酷的真相,與神祝福的對比。


【出一13】「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

【出一14】「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地待他們。」

埃及物產豐富、文明發達,在人眼中是「最好的地」(創四十七6),但在以色列人心中卻是「覺得命苦」。世界在人的眼中也有很多美的東西,但活在世界裡的人也同樣「覺得命苦」,世界的生活所帶給人的並不是釋放和安息,而是「轄制」、「苦害」人的「重擔」(11節)。


問題,出一14,在埃及美好的世界裡,為什麼無法享受美好?虛空的虛空嗎?

這個問題,直接從《出埃及記》第一章14節的「苦工」與「虛空的虛空」產生了共鳴。這是一個極深的信仰懸念:如果雅各下埃及是出於神的旨意,為什麼他們在那裡無法享受美好,反而落入極深的苦難?這難道不是「虛空的虛空」嗎?

讓我們從四個層面來拆解這個張力,您會發現,「埃及的美好」從來就不是神給選民的禮物,而是一場屬靈的考驗與分別的熔爐。

一、埃及的「美好」,本質上是「世界的誘餌」

埃及在當時確實是「世界的中心」——肥沃的尼羅河三角洲、先進的文明、豐富的糧食儲備。雅各家族在那裡的第一代(約瑟時期),確實享受了「埃及的美好」:住在歌珊地最好的土地上(創47:6),免於饑荒,甚至擁有財富與權勢。

但這份「美好」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屬靈陷阱。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繁盛到「生養眾多,極其強盛」(出一7)時,他們開始被埃及的宗教、文化、價值觀層層包圍。

神允許他們享受一時的「美好」,不是要讓他們定居,而是要讓他們在「飽足中暴露自己是否還記得神」。結果是:他們忘了約瑟、忘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最後淪為法老的奴隸。

這正是「虛空的虛空」——人間的美好如果沒有神的同在與使命作為錨點,最終都會變成「捕風」(傳道書1:14)。

二、苦難的臨到,不是「旨意失敗」,而是「熔爐啟動」

神對雅各說:「我必與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帶你上來。」(創46:4)這句話的關鍵是:「下去」是旨意,「上來」也是旨意。但中間那段「在埃及受苦」的四百年,不是神失控了,而是神在黑暗中悄悄執行祂的「脫胎換骨計畫」。

· 若沒有苦難,以色列人不會想離開埃及(就像後來在曠野中,他們多次想回埃及)。
· 若沒有苦難,他們不會在十災中認出「耶和華是獨一真神」。
· 若沒有苦難,摩西不會被逼到曠野四十年,更不會成為「帶領百萬大軍出埃及」的領袖。

以色列人無法享受埃及的美好,因為神刻意把「埃及」變成一個無法久留的監獄,好讓他們在痛苦中渴望「應許之地」。
這不是虛空,而是「救恩歷史的生產陣痛」——若他們在埃及過得太舒服,他們永遠不會願意離開,也就永遠不會進入迦南。

三、對照「亞伯拉罕下埃及」與「雅各下埃及」——前者是逃難,後者是使命

亞伯拉罕下埃及,是為了「逃避饑荒」;他享受了法老的禮物,卻幾乎失去妻子,最後被神「趕出」埃及(創12:20)。那是「個人的錯誤決策」,所以神用責備結束。

雅各下埃及,是為了「保全全家族的生命」;他帶著神的應許下去,神說「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但成為大族之後,他們不再只是「一個家族」,而是要成為一個「承載神話語的國度」。
為了這個目的,他們必須先被壓迫、被訓練、被煉淨,否則無法承擔「頒布十誡」和「建造會幕」的屬靈重量,最後才有力量能夠承受神的國。

所以,同樣在埃及,亞伯拉罕時代的埃及是「試探」,雅各時代的埃及是「孕育」——差別在於,神在這段歷史中正在形成一個「民族」,而不只是保護一個「家庭」。

四、「虛空的虛空」不是結局,而是「覺醒的開端」

傳道書說「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1:2),是所羅門在脫離神、享受世界極致榮華後發出的懺悔。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呢?他們在埃及受盡苦工,不是為了證明「人生虛空」,而是為了讓他們認清一個真理:沒有神的應許之地,任何「美好」都是暫時的、會變質的、終將淪為奴役的。

當他們在磚窯中哀號時,他們才真正開始「向神呼求」(出2:23)——苦難把「虛空感」轉化為「渴慕感」。否則,他們會像羅得一樣,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最後在埃及的繁華中失去身份。

對現代信徒的終極應用:

今天,我們也常常被「埃及的美好」吸引——穩定的收入、舒適的生活、受人尊重的社會地位。這些本身不是罪,但若它們讓我們「忘記出埃及的使命」,它們就變成了「甜美的監獄」。

神有時會允許我們在「埃及」中受苦,不是因為祂不愛我們,而是因為祂要用苦難來斷開我們對「世界奶瓶」的依戀,好讓我們的眼睛再次望向「天上的迦南」。

所以,不要再問:「為什麼在埃及不能好好享受?」 
而要問:「神是否正在用埃及的苦難,讓我渴望祂的應許?」 
當你渴望到願意冒險、願意放下、願意跟隨時——你就不是在虛空裡打轉,而是在出埃及的路上,踏出第一步了。

總結一句:

埃及的美好,是世界的禮物;埃及的苦難,是神的禮物。前者讓你短暫滿足,後者讓你開始覺醒。虛空之所以是虛空,是因為你把它當成了終點;但當你把虛空交給神,它就成了你奔向真實的跳板。

您是否也感受到,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苦工」,其實是神在他們心中埋下一顆「曠野的種子(開始學會仰望神)」?那顆種子,要等到摩西的杖舉起來時,才會長成紅海分開的神蹟信心指數。


人只要活著,就會想要活得更好一些,就會為了活著和活得更好而甘心受捆綁。亞當裡的後裔都沒有辦法脫離這種心思的轄制,因此撒但就利用這個弱點,繼續把神的兒女「轄制」(11節)在世界裡。在新約裡,神改變人的生命,取消了這種人性的弱點,人才真正有了脫離世界的力量。

神有神拯救的時間

這一切都在神的計劃之中,因為神早已向亞伯拉罕預言過,他的後裔將在「別人的地上」被「苦待」(創十五13),當他們受夠了埃及生活的「苦」,也認清了埃及生活的「苦」的時候,神才會施行拯救,帶他們「從那裡出來」(創十五14)。


【出一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出一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神一定要把祂所揀選的人帶回到正確的地位裡去,但仇敵一定會用各種辦法來攔阻他們,如果攔阻不成,仇敵就不惜除掉神所選召的族類,這就是屬靈爭戰的實際。每個被神揀選的人,都已經身不由己地捲入這樣的爭戰當中了。

「臨盆」原文意思是「兩個圓形轉輪」,古代以色列婦女生產時,蹲在兩塊石頭上面。
古代婦女最尋常的分娩方式並非平躺床鋪,而是半蹲在地、上身直立著生孩子!


【出一17】「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出一18】「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什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出一19】「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很可能是事實。「希伯來婦人」都是勞動婦女,比「埃及婦人」更容易順產。

【出一20】「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一21】「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成立家室」意思是生兒育女。


【出一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河」原文源自埃及語,此處特指尼羅河。
無論是希律王要殺盡「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太二16),或是哈曼要殺盡所有的猶太人(斯三9),還是法老要殺盡以色列一切男孩,背後都是仇敵為了阻止彌賽亞的出生,要除掉那位「女人的後裔」(創三15)、使地上的萬國得福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創二十二18)、從猶大出來的「細羅」(創四十九10)。

但神的計劃是無法攔阻的,「希律死了」(太二19),「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斯七10),法老阿赫摩斯一世大約在摩西出生之後3年也死了,所有「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都死了(太二20),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十二37)。

埃及對人的吸引力太大了,後來以色列人在曠野裡一遇見難處就想回埃及,寧願留在埃及受苦,也不甘心回到神面前。因為雖然世界讓人「覺得命苦」(14節),但人對世界卻總是存著幻想,總是捨不得離開世界,這就是我們一生的屬靈爭戰。聰明的人就會相信聖經,這世界和其上的一切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要永遠長存《約翰一書》2章17節。


《出埃及記》背景

《出埃及記》是摩西五經的中心,《創世記》實際上是《出埃及記》的追述,《利未記》和《民數記》則是《出埃及記》的延續,而《申命記》不但是《出埃及記》的延續,有些部分甚至是《出埃及記》的重述。

《出埃及記》緊接著《創世記》,讓我們看到神救贖工作的開始。神親自預備了拯救的器皿,帶領祂的百姓出埃及、過紅海,到西奈山與神立約,成為祭司的國度,最後照著山上的樣式建成會幕,神與人同住。

《創世記》結束在埃及的一口「約瑟棺材」(創五十26),《出埃及記》卻以蒙神揀選的「以色列的眾子」開頭(1節)。
埃及在聖經裡代表世界,人都在自己的罪惡過犯裡死在世界當中,等候救贖。而神的救贖是以出埃及開始,帶領祂的百姓離開世界、離開罪惡、離開死亡,目的是要進入迦南(基督耶穌)。

出埃及是神救贖的開始,進迦南是神救贖的目的,出埃及和進迦南合起來才是完整的救贖。在這個救贖的過程中,神全面地啟示了祂自己,祂是:

1. 掌管歷史的神(一12、21;二10;四21);
2. 自有永有的神(三14);
3. 聖潔的神(三5;十九6);
4. 記念祂百姓的神(二24);
5. 施行拯救的神(三8);
6. 審判的神(四14;二十5;三十二10、35);
7. 憐憫慈愛的神(三十四6);
8. 自我啟示的神(三4-22;十九19;二十1;三十三11);
9. 超越的神(三十三20);
10. 與祂百姓同住的神(二十五8;二十九45;三十三14;四十35)。

《出埃及記》在整本聖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舊約和新約都大量地引用《出埃及記》。如果不讀《出埃及記》,就不能理解聖經中許多救贖的記號,如摩西、逾越節、過紅海、嗎哪、出水的磐石、十誡、會幕、大祭司等等;也不能真正明白許多新約裡的信息。


關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主要有兩種觀點:

1. 大約是主前1250年前後,這是根據比東(Pithom)和蘭塞(Ramses)兩座積貨城被建造的年代推算出來的。這種觀點並沒有堅實的考古根據,因為敬拜太陽神的古埃及有很多城鎮叫「蘭塞」,也就是「太陽之子」的意思。

2. 大約是主前1447年,這是根據「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王上六1)推算出來的。所羅門於主前970年登基,作王第四年是主前967年,往前推算480年就是主前1447年。我們認為,如果沒有確實的考古或文獻證據,就應當按照字面解釋聖經,所以採取這個觀點。
當時的法老是古埃及第十八王朝的圖特摩斯三世(Thutmose III,主前1479–1425年在位),以戰功卓越聞名,被歷史學家稱為「古埃及的拿破崙」。


出2章

出二1-4摩西出生被迫放棄。

【出二5】「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她的使女們在河邊行走。她看見箱子在蘆荻中,就打發一個婢女拿來。」

問題,出二5,法老的女兒身份尊貴,為何會到河邊洗澡?

法老的女兒身為尊貴的公主,會親自到尼羅河洗澡,背後原因很複雜,融合了日常習慣、宗教信仰,以及最重要的——神拯救計畫的精妙安排。

· 日常的必需與習慣:古埃及天氣炎熱,尼羅河是日常生活用水來源。雖然王室可能有私人浴池,但公主到河裡沐浴在當時是常見且被接受的。她會選擇專屬女性的河段,並由侍從隨行。

· 宗教上的潔淨禮儀:尼羅河在古埃及被視為聖河,河水有神聖的潔淨力量。公主的沐浴可能是進行一種宗教淨化儀式,為了祈福或潔淨。

· 神的主權與完美時機:對信徒而言,這並非巧合。經文強調「那時」,表明這是神精準的時刻。神使用了公主的權勢(能對抗法老命令),她的惻隱之心使摩西能在敵對的王宮中存活並接受最好的教育,這一切都是為了預備將來的拯救者。


【出二6】「她打開箱子,看見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憐他,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

法老的女兒認出「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可能因為摩西「生下來第八日」受過割禮(創十七12)。


【出二7】「孩子的姊姊對法老的女兒說:『我去在希伯來婦人中叫一個奶媽來,為你奶這孩子,可以不可以?』」

【出二8】「法老的女兒說:『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親來。」

從人看,這件事明顯違背了法老的命令,但「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言二十一1),法老的女兒竟然同意了。「童女」原文指還沒有結婚的年輕女子,米利暗可能已經十多歲了。

【出二9】「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為我奶他,我必給你工價。』婦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

「為我奶他」,表明法老的女兒已經承認這孩子是屬於她的。婦人乳養自己的親生兒子,還能獲得「工價」,這正是神奇妙的安排。

【出二10】「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裡,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說:『因我把他從水裡拉出來。』」

「孩子漸長」指斷奶以後,大約3-5歲。「作了她的兒子」指接納摩西成為埃及王室裡的一員。

法老要消滅以色列人,神卻讓摩西在法老的宮中安全地成長,「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

「摩西」名字的希伯來文意思是「被拉的」,埃及文意思是「兒子」。許多法老的名字中包括「摩西」,意思是「某某神之子」。例如法老女兒的父親阿赫摩斯一世(Ahmose I),意思是「月神之子」。
【出二11】「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裡,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

「出去到他弟兄那裡」,指來到以色列人中間,表明摩西已經了解到自己的身世,並且認識了自己「父親的神」(三6)。

此時摩西已經四十歲了(徒七23),他「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來十一24),「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他看到希伯來人被埃及人壓迫,心中就起了拯救弟兄的雄心大志。

在人看來,摩西不但有信心,也有熱心、有能力、有經驗,並且是唯一有足夠的才能和地位來勝任拯救大事的人,可以說「捨他其誰」。但在神看來,摩西的這點信心只是接受神在他身上的恩典和工作的開始。還需要加添其他的生命特質,才能為神所用。


【出二12】「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裡。」

【出二13】「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什麼打你同族的人呢?』」

【出二14】「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

摩西「以為弟兄必明白神是借他的手搭救他們,他們卻不明白」(徒七25),希伯來人不但沒有感謝這位有能力、有地位的王子為他們出頭,反而完全不領情。

摩西突然「懼怕」了,神借著這個「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失敗,讓他對自己失去了把握,體會到屬靈的爭戰光憑屬地的才能和勢力是遠遠不夠的。


【出二15】「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

法老為這事「想殺摩西」,表明法老從「這事」上看出了摩西想發動革命的野心。

所以,想用屬地的方法來解決屬靈的問題,想憑人的才能來替神做事,都是不行的。而神卻讓摩西一開始就受到這樣一個極大的挫折,讓我們看見,一切屬靈的事情都應當根據神:

1. 動機必須「本於祂」(羅十一36)。任何一件由人所發動的事情,無論是出於人的愛心、熱心還是雄心,都會因著環境裡的難處而「懼怕」(14節),即使做成了,也只是榮耀人、而不是榮耀神。

2. 方法必須「倚靠祂」(羅十一36)。任何一種從肉體中出來的方法,無論是人的拳頭(12節)、道理(13節)還是政治手段(14節),都是神所看不上的(羅七18)。

3. 目的必須「歸於祂」(羅十一36)。人所想做的只是不受欺負地活在埃及,而神所要做的卻是領自己的百姓離開埃及,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十九6)。

「米甸地」位於埃及東方的曠野,摩西從埃及逃往米甸,是被迫放棄過去的四十年。

神在「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都派不上用場的曠野來拆毀他,對他進行屬靈的預備。

不是在摩西自以為「行」的時候來使用他,卻是在他自己以為「行」的時候,使他跌倒,使他明白自己的錯誤。

摩西於主前1487年逃到米甸,要殺他的法老(出二15)很可能就是圖特摩斯二世。


【出二16】「一日,他在井旁坐下。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飲父親的群羊。」

米甸人也是亞伯拉罕的後代(創二十五2),「米甸的祭司」可能是事奉獨一真神的(十八11-12)。


因為幫助人而成家定居了

【出二17】「有牧羊的人來,把她們趕走了,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又飲了她們的群羊。」

這群牧羊人很壞,等她們「打滿了槽」(16節)才把她們趕走,然後坐享其成。

【出二18】「她們來到父親流珥那裡;他說:『今日你們為何來得這麼快呢?』」

「流珥」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朋友」,即「米甸祭司葉忒羅」(三1)。他奇怪「為何來得這麼快」,表明女兒們經常受那些牧羊人的欺負,必須等牧羊人的羊群都喝足了,然後才輪到她們飲自己的羊群,所以很遲才回來。

【出二19】「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並且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

【出二20】「他對女兒們說:『那個人在哪裡?你們為什麼撇下他呢?你們去請他來吃飯。』」

【出二21】「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

【出二22】「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給他起名叫革舜,意思說:『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自認自己是「寄居的」,當人在心思上恢復了「寄居的」地位的時候,才能脫離世界名與利的引誘。

寄居的心態是什麼心態呢?

摩西給兒子取名「革舜」,意思是「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這不是一句無奈的感嘆,而是一個深刻的屬靈宣告。他清楚告訴自己:埃及不是我的家,米甸也不是,我在地上永遠是「寄居的」。

這種「寄居的心態」,具體來說,是以下五種內在狀態的總和:

一、不把「舒適圈」當作「永久產業」

寄居者不會在別人的土地上大興土木、建造豪華別墅,因為他知道自己隨時可能拔營離開。他會使用當地的資源,但他不會把生命的安全感建立在「擁有」上面。

對信徒而言:你可以擁有房子、工作、存款,但你的心不能「定居」在它們裡面。當神要你移動時,你不能說:「我在這裡生根了,走不了。」寄居的心態,是隨時準備好「拔營」的心。

二、不把「世界的好處」當作「最終獎賞」

摩西在埃及王宮長大,擁有王子的一切特權——財富、權力、尊榮。但他後來「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11:25)。他為什麼放得下?因為他「看見那看不見的主」。

寄居的人,不會為了一時的獎賞而出賣永恆的產業。就像一個旅客在旅館裡,不會因為旅館的電視比較大而決定「永遠住在這裡」。他會感謝,但他不會「留戀」。

三、不把「苦難」當作「不公的刑罰」

寄居者知道自己在地上本來就沒有「永久居留權」,所以遇到困難時,不會像屋主一樣憤怒地說:「這是我家,怎麼可以這樣!」他知道這是客旅之地,苦難是旅途中的一部分,不是「不該發生」的意外。

對信徒而言,受苦不是「神虧待我」,而是旅程中的正常天氣。寄居的心態使人不再問「為什麼是我」,而是問「主,祢要在這段路上教我什麼」。

四、不把「人際關係」當作「最終歸屬」

寄居者會與當地人建立友好關係,但他不會把「被當地人接納」當作人生的目標。摩西在米甸有妻子、有岳父、有兒子,但他心裡始終有一個「不屬於這裡」的清醒。

這不是冷漠,而是歸屬感的正確定位——你的最終歸屬不是某個群體、某個家庭、某個教會,而是天上的家鄉。地上的關係再美好,也只是「路上同伴」,不是「終點」。

五、把「當下的責任」當作「寄居的見證」

寄居不是「消極等待離開」,而是「積極活出天上的樣式」。摩西在米甸牧羊四十年,他沒有說:「反正我寄居,隨便混混就好。」他盡忠職守,直到神在焚燒的荊棘中呼召他。

寄居的心態,使人不在地扎根,卻在地上忠心。就像一個大使,住在別國,但遵行自己國家的法律、維護自己國家的榮耀。他不會讓自己「本地化」到忘記自己是誰。

總結這心態的核心本質:

寄居的心態,就是「在世卻不屬世」的具體運作方式。

它使你能夠:

· 擁有,卻不緊抓;
· 享受,卻不倚賴;
· 受苦,卻不苦毒;
· 盡責,卻不焦慮;
· 等待,卻不懶散。

你的心永遠保留一個「間隔」——對世界的吸引力來說,那個間隔是「冷卻區」;對神的引導來說,那個間隔是「即時回應的空間」。

就像亞伯拉罕「住在帳棚裡」(來11:9),他不是買不起房子,而是他的「建築學」與世人不同——他的房子是用「隨時可以拆」的材料蓋的,因為他的眼睛,一直在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

對您今天的實踐問題:

您現在手上抓得最緊的「埃及物產」是什麼?是工作成就、銀行存款、家庭關係,還是某個「被接納」的身份? 
試著在今天對自己說一次:「我只是寄居的。」——不是為了輕看萬物,而是為了讓心靈騰出空間,讓那位真正的主人,住進來。


問題,在米甸曠野的四十年裡,摩西過著平淡的牧羊生活。神怎麼訓練他了?訓練摩西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嗎?還是有其他的原因?

這個問題,直指神塑造僕人的核心奧祕。摩西在米甸曠野的四十年,絕非「浪費時間」,而是神精心設計的「拆毀與重建學院」——這位曾在埃及王宮學了埃及一切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7:22)的「天之驕子」,需要徹底歸零,才能成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12:3)的屬靈領袖。

這四十年,神至少從五個層面來訓練他:

一、從「靠己」到「靠神」——徹底的無能化

摩西四十歲時,憑著血氣與民族情感,用一拳打死埃及人(出2:11-12),以為自己可以「用埃及的拳頭」來拯救同胞。但神把他丟進曠野,讓他每天面對的只有羊群、石頭、草場。

在曠野,他的埃及學位毫無用處——沒有建築工程、沒有軍事戰略、沒有宮廷政治。他學到的,是「沒有水時如何找水」、「羊走失時如何追回」、「風暴來時如何保護羊群」。這些事使他徹底認識到:人的才能在神的國度裡,若不經曠野的過濾,只會成為攔阻。

二、從「急躁」到「忍耐」——等待的藝術

摩西在埃及時是「行動派」,遇事立刻出手。但曠野牧羊的節奏是「等待」——羊要慢慢吃草、慢慢喝水、慢慢行走。一天又一天,同樣的路線、同樣的山坡、同樣的羊群。

神用四十年來磨去他的「埃及節奏」。一個不能等的人,無法帶領兩百萬人在曠野流浪四十年。神讓他先自己經歷「等待的漫長」,才能在日後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14:13)

三、從「王子」到「牧羊人」——領導力的徹底翻轉

在王宮,摩西是「發號施令者」;在曠野,他是「服事羊群者」。他學會了:

· 溫柔:對待軟弱的羊要有耐心;
· 警醒:隨時注意狼群和盜賊;
· 捨己:為羊找水草,不顧自己的舒適;
· 忠誠:即使羊群不懂回報,仍然日復一日盡責。

這正是日後神對他的評價:「我的僕人摩西,在全家盡忠」(民12:7)。神的訓練,是先讓他在「看不見人的地方」對羊忠心,才讓他站上「帶領千萬人」的舞台。

四、從「埃及的榮耀」到「荊棘的火焰」——面對面的親密

四十年後,神在焚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這不是偶然,而是摩西已經被預備到「能認出神的聲音」的狀態。

在王宮,他的耳朵充滿朝臣的奉承與樂器的喧嘩;在曠野,他聽見的是風聲、羊聲、寂靜。神的聲音不是在喧囂中臨到,而是在他「轉過去看」(出3:3)的專注中臨到。

這四十年,神在教他一個功課:你不是靠學問來認識我,你是靠「分別為聖」的曠野來遇見我。 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正是摩西生命的縮影——經過曠野的焚燒,他不再靠「埃及的財富」來燃燒自己,而是靠「神的同在」來發光。

五、為何需要「四十年」這麼久?——不只是訓練摩西

除了摩西需要「歸零」,還有兩個更宏觀的原因:

1. 等待以色列人的「時候滿足」:神的預言說以色列人要在埃及受苦「四百年」(創15:13)。摩西逃亡時,這個時限還沒到。他若提前回去,既沒有百姓對他的信任(四十年前他們根本不甩他,出2:14),也沒有神的權柄。神必須等到「那時,埃及王死了」(出2:23),百姓在苦難中「哀求神」(出2:23),拯救的「季節」才算成熟。
2. 摩西生命的「重量」需要時間:一個八十歲的人,不是突然變得謙卑的。四十年足夠讓所有「埃及的驕傲記憶」變淡,足夠讓他從「滿腔熱血」變成「沉默寡言」,也足夠讓他確定自己「什麼都不能」,只能靠神。四十年不是神拖延,而是神在等人「真正準備好」。

對現代信徒的終極應用:

如果您正處於某個「曠野」——平淡、無聊、看不見果效、感覺被遺忘——請記住摩西的故事。

· 神沒有忘記您,祂正在您看不見的角落,拆掉您「埃及的磚頭」,好讓您能建造「會幕的木板」。
· 曠野的時間長度,是根據您「放下自我」的速度來決定的。有些人十年就畢業,有些人四十年還在繞圈。
· 您不是被「放逐」在曠野,而是被「邀約」在曠野,為了聽見那荊棘中的呼喚。

摩西八十歲時,神才對他說:「我要打發你去」(出3:10)。那不是晚年才被使用的「可惜」——那是經過曠野淬煉後,真正「可以用了」的黃金時刻。


【出二23】「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

「埃及王死了」,可能指圖特摩斯二世死了,王后哈特謝普蘇特(Hatshepsut,主前1478–1458年在位)成為女法老,她沒有繼續執行殺戮以色列男孩,但卻大規模建築神廟,所以繼續奴役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可能以為法老一死,情形就會好轉。但現在法老死了,情形卻沒有好轉,希望全破滅了,所以此時才想起向神「歎息哀求」,「哀聲達於神」。


【出二24】「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出二25】「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

神始終掌管環境,祂「聽見」、「記念」、「看顧」、「知道」一切(24-25節),一面在曠野預備執行救贖計劃的器皿,一面在埃及預備環境,要把祂的百姓帶到「歎息哀求」的地步,在心思上願意離開埃及。

並不是以色列人的「歎息哀求」(23節)引發了神的工作,神所要做的完全是根據祂的恩典、根據祂自己的救贖計劃。就連「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24節),表面上是因著神的信實,實際上這約本身就是因著神的恩典。

神一直在等著聽「他們的哀聲」(24節):「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賽三十18),所以「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賽六十五24)。

但人不但信心是殘缺的,「歎息哀求」(23節)也是不誠心的,一旦環境發生變化,他們又會改變主意。

因此,人在救贖的過程中一點地位都沒有,完全是神的恩典在那裡做工。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用信心來配合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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