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8日伯1-4章
美味讀經10月8日伯1-4章
伯1章
【伯一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伯一2】「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伯一3】「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伯一4】「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伯一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烏斯地」(1節)的具體位置不能確定,可能位於死海東南部的以東(哀四21)。
雖然神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帶出救恩的計劃,但這救恩一開始就是為著全人類預備的。約伯並不是以色列人,但卻「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聖靈把「挪亞、但以理、約伯」(結十四14、20)作為地上義人的典型。
「完全正直」(2節),原文是「完美的、正確的」,指約伯沒有犯過罪,品行端正、無可指摘。但是,沒犯罪不等於不會犯罪,只要是罪人,機會到了就一定會犯罪。因此,約伯並不否認自己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而是對罪非常警醒,常常為罪獻祭(5節)。
「母驢」(3節)可以生小驢和供應奶,比公驢貴重,所以特別提到「母驢」。
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東方人」(3節)泛指幼發拉底河北部的亞蘭人(創二十九1)。以色列人定居迦南之後,「東方人」泛指約旦河東的民族(賽十一14;士六3)。
「成為至大」(3節),意思是約伯在東方人中成為首富。
「按著日子」(4節),可能是各家每七天輪流宴請一次,或是按著各人的生日宴請。
「心中棄掉神」(5節),原文是「心中祝福神」,是「心中咒詛神」(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
約伯不但自己敬虔,而且為兒女守望。他擔心兒女因歡宴中的輕浮言行而得罪神,所以「筵宴的日子過了」(5節),就會提醒兒女「自潔」(5節),並且作為家中的祭司和中保,為兒女獻祭代求。
「清早起來」(5節),是一句希伯來成語,表示行動積極(創十九27;出九13;民十四40;書三1),並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時間。
【伯一6】「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伯一7】「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伯一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地上在聚會(4節),天上也在聚會(6節)。「神的眾子」(6節)指天使,撒但是其中一位墮落的天使長(路十18)。
「撒但」(6節)是希伯來文「敵對者 שָׂטָן/sä·tän’」的音譯,也被譯為「抵擋」(民二十二22、23)、「反對」(撒下十九22)、「敵人」(撒上二十九4;王上十一14、23、25)、「仇敵」(王上五4)和「對頭」(詩一百零九6)。這裡原文有冠詞,特指敵對神的「那惡者」(太五37)。
每個信徒都應當認清牠:
撒但有四個名號:「龍、古蛇、魔鬼、撒但」(啟十二3、9;二十2)。
「龍」指出牠的殘忍凶暴,「古蛇」指出牠是詭詐誘惑人的(創三1),「魔鬼」指出牠是毀謗控告者,「撒但」指出牠是與神作對的。
「撒但」原文的意思是「敵對者」,牠不但與神作對,並且也與屬神的人為敵(彼前五8)。
「魔鬼」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毀謗者」,牠喜歡在神面前控告人(伯一6-9;二1-6;亞三1)。
撒但有兩副面孔:一副是龍一般的凶惡,對此我們「務要抵擋」,牠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另一副是蛇一般的狡猾,對此我們「務要謹守、警醒」(彼前五8),免得陷入迷惑。
撒但「自高自大」(提前三6),是說謊者之父(約八44),「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牠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二十2;太二十四24),引誘世人敬拜偶像,迷惑信徒「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之前,撒但就從天墜落,被迦比列打敗、不能再控告屬神的人(約十二31;啟十二10),主耶穌死裡復活、高升的時候,又失敗一次,被主打敗,目前但仍在空中掌權(弗二2)。進入千年國度之前,撒但將被捆綁一千年(啟二十1-3),最後被永遠丟在硫磺的火湖裡(啟二十10)。
神並非不知道撒但從哪裡來,祂故意問撒但「你從哪裡來」(7節),只是讓撒但有機會說話(創三9;出四2),好讓我們知道撒但的行徑。
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7節),不是閒逛,而是「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是尋找我們的罪證,好「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啟十二10)。
神並非不知道約伯的光景,祂故意問「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8節),實際上是主動讓撒但有機會控告約伯,好開始在約伯身上的工作,給我們演出這場屬靈的戲劇(林前四9)。今天,我們的生活和生命經得起撒但「用心察看」(8節)嗎?
「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8節),表明約伯的敬虔,已經是人所能活出的極限。
【伯一9】「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
【伯一10】「祢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祢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伯一11】「祢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祢。』」
撒但早就「用心察看」(8節)過約伯,但卻找不到外面的破口,所以並沒有否定約伯的「完全正直」(2節),而是挑戰他裡面的動機:「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9節)?撒但認定,一切都在因果律的控制之下,一切都是有條件的,並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敬畏。
按照因果律,人應該「趨吉避凶、有奶便是娘」,誰賜福就敬拜誰;因果律由此淪為偶像律,敬拜神變成敬拜金牛犢,推論就是「事在人為、人定勝天」。
實際上,人在這種因果律下並沒有真正的自由,因為一切的選擇都已經被自私和功利所捆綁。
撒但用因果律來判斷一切,所以不但指控約伯是用敬虔來換取祝福,經不住苦難的考驗(11節),也指控神用「圍護、賜福」(10節)來收買人的「敬畏」(9節),並沒有讓人自由選擇。
撒但把因果律當作挑戰神的悖論:神若施行因果報應,人的善行就成了交換賞賜,怎麼會有真正的敬畏和愛?神若不施行因果報應,又怎麼能公正地賞善罰惡?人生如果只是在等待被另一塊多米諾骨牌所擊倒,道德、敬虔又有什麼意義呢?
「少種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林後九6),屬靈的因果關係是有的,但卻不是按照撒但的定義。人手所做的並不能加減神的榮耀:「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三十五6-7);
相反,「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傳三14)。因此,因果律對神並不起作用。
撒但以為,敬虔的目的是為了「增加」(10節);但在神的眼中,敬虔的目的是為了「減少」。
撒但以為,神賜福的目的是要收買人的「我」;但神恩典的作為,卻是要除掉人的「我」;
撒但以為,世界是在永恆的變化之中;但神的眼中,世界的變化會終止:「祢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祢永不改變;祢的年數沒有窮盡」(來一12)。
神帶領我們所走的天路,就是讓我們不斷丟棄必要變化的事物,最終除掉那個必要朽壞的「我」,讓我們得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得著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
「祢且伸手」(11節),原文是「但若祢伸手」(英文ESV譯本)。「當面棄掉祢」(11節),原文是「當面祝福祢」,是「當面咒詛祢」(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這是撒但向神直接挑戰。
因為牠很清楚,許多自稱信神的人,其實只是敬拜金牛犢。他們所關心的只是神所賜的福氣,而不是賜福的神,所以一旦失去成功、健康、財富、平安、公義等福氣的時候,就會露出真面目:信仰全然崩潰,「當面棄掉」神。
今天,我們的信仰是否也是在拜偶像?我們的福音是否已被簡化成各種「信耶穌得好处」?我們之所以敬畏神,是因為祂所賜下的「一切所有的」(11節),還是「祂即便殺我,我也要信靠祂」(十三15a英文KJV譯本)呢?
【伯一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撒但雖然敢於挑戰神,但能力卻是有限的,從來都無法與神抗衡,必須經過神的允許才能有所作為,而且範圍、程度都要受到限制(12節)。因此,約伯的苦難雖然是撒但直接的行動,但卻是來自神的許可。
神為什麼會允許苦難臨到義人,「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祢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亞伯拉罕曾經發出的問題,也是約伯最大的疑問。
雖然撒但又是裝作「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又是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但完全在神的約束之下。在我們不知不覺之中,神已經為軟弱的人「四面圈上籬笆」(10節),圍護我們和我們的家。
因此,屬靈的爭戰並不是主動挑釁撒但、靠近試探,而是「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神早已知道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8節;二3),既不需要考驗約伯的信心(三十四23),也沒有必要向撒但證明約伯的敬虔,更不會用約伯來挑戰撒但、與撒但打賭較量。
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耶二十九11),更不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7),祂若暫時打開「籬笆」,容許撒但攻擊約伯、苦難臨到義人,一定是祂量了又量,是我們可以靠著恩典,使神得榮耀的(林前十13)。
因為苦難不是十字架的目的,十字架的目的是讓我們的生命被改變、與神的關係被改變;是要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讓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
一1-二13是散文體,是本書的序幕,一共有五個場景,交替發生在地上(一1-5;一13-22;二7-13)和天上(一6-12;二1-6)。
所有的劇中人始終都不知道天上所發生的事情,而我們從序幕開始,就被允許站在導演的旁邊,毫無懸念地知道了約伯受苦的原因。但這樣直白的序幕,竟然不是劇透!因為人即使透過神的視角,也無法看透屬靈的真相。
約伯的三位朋友對天上的事情一無所知,所以發表了許多講論,但都不適合約伯的遭遇;即使他們和我們一樣知道了約伯受苦的原因,發表另外一番高論,也不可能闡明神的心意。因為真理只能由神自己來啟示(四十二4-5),我們只有與約伯一同經歷了神的工作,才能被聖靈打開心眼,站在天上「看透萬事」(林前二15)、不再困惑。
【伯一13】「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伯一14】「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伯一15】「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伯一16】「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伯一17】「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伯一18】「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伯一19】「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示巴人」(15節)來自南方,可能居住在阿拉伯半島南部的也門。
「火」(16節)來自西方,可能是地中海橫掃過來的風暴所引起的閃電。
「迦勒底人」(17節)來自北方,此時在美索不達米亞西北部的黎凡特地區遊牧,主前11-9世紀才移居到美索不達米亞東南部的巴比倫。
「狂風」(19節)來自東方,可能是來自曠野的旋風。
撒但工作勤奮,是個出色的破壞者。牠得到神的允許後,一天之內,就從四個方向交替帶來兩次天災和兩次人禍(13-19節),使約伯的完美世界頃刻崩潰。
每個噩耗接踵而來,都在約伯的心中加增了重重的一擊:牲畜(14-15節)、羊群(16節)、駱駝(17節)和兒女(18-19節),約伯「一切所有的」(11節)全都被毀了。更「完美」的是,撒但還留下了約伯的妻子,繼續給約伯雪上加霜(二9)。
【伯一20】「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伯一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撕裂外袍,剃了頭」(20節),是古代中東人表達悲哀的方式(創三十七34;書七6)。
當我們遭遇苦難的時候,心中總是會問:「我做錯了什麼,竟然要遭此報應?」但是,約伯的財產和兒女在一日之內全部喪失,卻是「伏在地上下拜」(20節),在極度的悲哀中稱頌神。
他之所以稱頌神,並不是因為神所賜「一切所有的」(11節),而是單單因為「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21節)。約伯的敬虔與利益完全無關,因果律在他身上似乎不起作用(11節)不容易啊。
雖然盜賊、閃電和旋風都是當地常見的天災人禍,雖然是撒但的手在攻擊,但約伯卻在每個不幸的背後都看見了神管理的手。神從來不會袖手旁觀,宇宙中並沒有真正的意外,所以約伯既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也沒有抱怨火和風,而是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21節)。
既然一切天災人禍都是出於神,人不但應該順服神的主權,也應該從神的身上尋找答案。在約伯的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地位,甚至都沒有把不幸歸咎於牠,安慰自己「賞賜的是神、收取的是魔鬼」,所以使惡者大大蒙羞。今天,我們卻常常抬舉撒但,動輒把自己的軟弱推給牠,讓牠替人背黑鍋。
今天,雖然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會承認,我們應當「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但是,只要神收回我們的財富、親人和事業,就會顯明我們內心真正的光景。
當你「一切所有的」(11節)都被毀了的時候,還有信心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嗎?還能承認自己只是財產與兒女的管家嗎(彼前四10)?還能「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7)嗎?你所信的是「永生」(約三16)、是「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還是神自己呢?
圖:約旦的沙塵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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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一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譯:也不妄評神)。」
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但既沒有犯罪,也沒有妄評神,更沒有棄掉神。他的信心並不是因果律所能解釋的(9-11節)。
但是,這信心並沒有解除約伯的傷痛,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因為他憑信心相信,這一切不幸都是神允許發生的,而他所信的是公義良善、大有能力的神,所以就更無法理解為什麼「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六4),為什麼「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九22)。
這位「完全正直」(1節)、無可指摘的信心偉人,突然莫名其妙地跌了一大跤,在疑惑的沼澤中擱淺了。
約伯親身經歷的無妄之災,使他心中因果報應、賞善罰惡的傳統公式(二十二21-30)全然崩潰了,人的選擇和行為還有道德意義嗎?義人和惡人還有區別嗎?約伯不得不在痛苦的思索中接受拆毀,從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的信心偉人,逐漸被還原成一位真實的亞當後裔。
《約伯記》背景
所啟示的真理遠比苦難深刻得多。本書屬於智慧文學(《箴言》、《約伯記》、《傳道書》),可能是聖經中最古老的一卷書,由於《約伯記》太古老了,所以比其他舊約聖經有更多的艱深晦澀、難以理解之處。但這些不確定性,卻讓我們更加尊重聖經的真實性;因為幾千年來,文士們寧可虔敬、準確地抄錄那些暗昧難明的經文,也不願通過修改而使它變為明晰。
雖然大部分是詩歌(三1-四十二6),但幾乎包括了舊約的每一種文學類型,堪稱希伯來文學的最高成就;雖然是在談論苦難,但卻沒有停留在膚淺的解釋上,而是時時峰迴路轉、處處高潮迭起,令人歎為觀止。
在舊約聖經中,可能沒有一卷書比《約伯記》對西方文壇的影響力更大。在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失樂園》、歌德的《浮士德》、雨果的《悲慘世界》和莎士比亞的《李爾王》裡,都能找到約伯的痕跡。
因果關係(causality)是人類思考得最久的一個哲學問題,雖然因果律已經成為許多人判斷公平、合理的依據,但生活經驗又告訴我們,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因此,釋迦牟尼(主前6-5世紀)和亞里斯多德(主前384-322年)在兩千多年前就開始探討因果和報應,但一直到今天還在困擾著現代的哲學家和物理學家們:
現代量子力學的惠勒延遲選擇實驗(Wheeler’s delayed-choice experiment,1979年提出,90年代初被驗證)卻發現,現在的測量可以決定光子在過去所走的路徑。換句話說,現在的行為似乎可以改變歷史,「果」可以沒有「因」,「無」可以生「有」。這個事實提示我們,過去並沒有過去,未來也不是還沒存在,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我們必須從全新的時間跨度來思考因果關係。
這位「自在之物」是有位格的神,祂樂意向人啟示自己(三十八1);人只有認識神(四十二6)、得著神的生命(約十七3),才能超越因果律,得著真正的自由。
因此,人的「生死禍福」(申三十19)在於自己在神面前的揀選,但因果報應並不是解釋一切苦難的簡單公式。先知耶利米雖然說:「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三十一30),但也與神爭辯:「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使徒保羅雖然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但使徒彼得也告訴我們:「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
神賞善罰惡的原則並不侷限於今生有限的時間尺度,我們要從永恆的角度,才能看到「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而在因果律之上,還有生命律,「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在報應律之上,還有恩典律:「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
本書故事的背景可能在主前21-16世紀的族長時代,中國正處於夏朝到商朝時期。雖然那才是人類文明的曙光乍現的時候,但約伯卻已經從各種角度深刻思考了人類的終極問題。
神卻讓約伯在黑暗之中經歷了漫長的痛苦摸索,把忍耐的約伯變成了焦躁的約伯,被朋友「聯絡言語攻擊」(十六4),反覆破碎對付,抽絲剝繭地揭開他真實的屬靈光景,直到他接受神的拆毀和破碎,承認「我厭惡自己」(四十二6),最後才能進入「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實際上,本書整體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對稱結構,中間那篇約伯的獨白,揭示出神所要對付的真正目標,乃是隱藏在約伯內心深處的那個「我」(二十九1-三十一40)。把一個不「明白在何事上有錯」(六24」的約伯,拆毀到「厭惡自己」的地步,不再欣賞裡面那個早晚會犯罪的「我」,然後才能「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不再風聞有神、而是親眼看見神(四十二5)。。
神稱讚約伯:「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8),實在沒人有資格代替神來論斷約伯。他與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始終相信神是一切的源頭,即使在無法忍受的時候,也是帶著悲憤和焦躁直接來到神面前,他的信心和忍耐是歷代信徒的榜樣(結十四14、20;雅五11)。但是,神卻不滿足於得著這樣一位堅韌的義人,而是使用各種工具,一定要挖出隱藏在深處的肉體。
我們常常像那位約伯一樣「自以為義」(六24;十三18;二十七6;三十二2),裡面卻隱藏著生命中的死角;也常常像那些朋友一樣「屬靈正確」,說出來的話卻是「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2)。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真正的敬虔,並不是因為因果律和報應律,而是因著生命律和恩典律。
這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約壹五12),所以會被神所吸引、渴望與神相交(約壹一2-3),無條件地愛祂、敬畏祂。這生命是神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所以「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超越因果,「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壹五18)。
我們都是神「所做成,所造作的」(賽四十三7)。《約伯記》啟示我們,神把各種工作做在義人的身上,最終是要讓人「厭惡自己」,轉而接受祂兒子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真正「認識祢——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因為神的救贖計劃,不是要在地上得著一些義人,而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人的裡面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才能在永恆裡始終「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
伯2章
【伯二1】「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伯二2】「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伯二3】「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撒但也來在其中」(1節),原文是「撒但也來在其中侍立在耶和華面前」(英文ESV譯本)。
雖然直接攻擊約伯的是天災和人禍,背後做工的是撒但,但神卻說是自己在「攻擊他」(3節)。這清楚地表明,若沒有神的允許,一切傷害都不能臨到人的身上;而信徒生命中遭受的一切苦難,都是經過神的手仔細量給我們的。
約伯受苦是「無故」(3節)的,敬畏神也是「無故」(一9)的,因果律並不是解釋一切的萬能公式。
【伯二4】「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
【伯二5】「祢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祢。』」
「人以皮代皮」(4節)可能是一句諺語,具體的內容說法不一,意思都是表達「並非切膚之痛」(5節)。
「當面棄掉祢」(5節),原文是「當面祝福祢」,是「當面咒詛祢」(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
約伯的信心比撒但所預期的更為堅韌,但撒但並不承認失敗。牠認為對約伯財富和兒女的攻擊並非切膚之痛,還不算真正的試驗。牠暗示約伯真正關心的是自己,所以只要他的身體遭受痛苦,就會露出本相,「當面棄掉」(5節)神。
撒但很清楚,許多人外表無私、內心自私,他們在身外之物發生難處的時候,還能保持屬靈的面貌;一旦自己的健康出現問題,內心的軟弱、苦毒和小信就全都出來了。
【伯二6】「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
世上的智慧人說:人生就像數字「100000……」,健康是「1」,財富、成就、權力、名譽、地位等等都是「0」,沒有前面的這個「1」,後面的擁有再多,也還是等於「0」。然而撒但現在要拿走的,就是前面這個「1」。但是,在神的眼裡,短暫有限的健康也不過是「0」,永恆屬天的生命才是「1」。
神放心地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6節),表明祂完全信任約伯。神比約伯更了解他自己,並不需要藉著撒但來考驗約伯的信心,也不擔心自己的榮耀受虧損。
【伯二7】「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
【伯二8】「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
「毒瘡」(7節)可能是一種大痲瘋(申二十八35),所以約伯的朋友們認定他是因犯罪被神懲罰。
「爐灰」(8節),可能是城外的垃圾場。
「拿瓦片刮身體」(8節),可能是為了減輕毒瘡的痛苦,因為這種皮膚病奇癢難當。
【伯二9】「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
【伯二10】「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嗳!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你棄掉神」(9節),原文是「你祝福神」,是「你咒詛神」(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
當撒但的第二次攻擊臨到的時候,約伯的妻子終於垮了。她的怨言給約伯雪上加霜,實際上是替撒但勸誘約伯「棄掉神」(9節;一11)。
但是,我們並沒有資格像約伯一樣批評她(10節),因為她在喪失財富和兒女之後,還是堅強地忍耐了很久,一直到丈夫全身毒瘡才灰心喪志。她的怨言,只是證明這痛苦並非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約伯再次得勝了,無論是身外之物的剝奪,還是身體病痛的折磨,「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10節)。他既沒有咒詛人,也沒有褻瀆神,而是承認禍福的主權完全在於神(10節)。
但是,約伯的心中仍有許多疑惑,所以撒但不必繼續攻擊,從此退到後面,等待牠的指控被證實。然而,《約伯記》並不是告訴我們:人類的苦難都是由魔鬼所引起的,約伯和三位朋友也從來沒有把受苦歸咎於撒但。
神允許撒但兩次攻擊約伯,只是為了開始在約伯身上的拆毀和建造,而不是為了羞辱仇敵。神留著撒但,從來都不是為了和牠爭戰,而是為了造就「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伯二11】「約伯的三個朋友——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聽說有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身上,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
【伯二12】「他們遠遠地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
【伯二13】「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
「提幔」(11節)可能位於以東(結二十五13),「書亞」(11節)可能位於幼發拉底河的中部,「拿瑪」(11節)可能位於阿拉伯半島的西北部。
這三個地方彼此相距很遠,三位朋友中有的年紀比約伯的父親還大(十五10),從聽到消息到相約來烏斯地,中間至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約伯已經忍受了幾個月的痛苦。
而他最痛苦的,是當他一無所有、一身病痛的時候,最需要神以「密友之情」(二十九4)與他同在的時候,神卻好像向他隱藏了。
約伯的皮膚病,使他的容貌改變很大,所以朋友們都「認不出他來」(12節)。「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12節),是表示哀悼。三位朋友為約伯的遭遇痛心,默默地陪了他「七天七夜」(13節),相當於為死者哀哭的時間(創五十10;撒上三十一13)。
當約伯被眾人棄絕、被妻子埋怨的時候,這三位朋友卻不顧年紀老邁、不遠千里而來,付上了代價、付出了真情。然而,患難見真情,卻未必見真理,三位朋友接下來不但沒能安慰約伯,反而認定約伯是因犯罪受苦,使約伯的痛苦雪上加霜。
但是,我們並沒有資格批評這三位朋友,他們是神給我們的鏡子,讓我們看見自己;他們也是神打發來的工具,要在約伯身上做成更深的工作。「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二10),神也要在我們的生命中配搭各種環境和工具,為要把我們做成神手中的傑作。
約伯在屬靈爭戰中大大得勝了(10節),但神既沒有給他戴上得勝冠冕,也沒有讓他恢復正常生活,更沒有解釋義人為何受苦、顯明與他同在,而是隱藏了自己,讓約伯繼續停留在苦難之中,還打發三位朋友來輪番對付他,展開後面幾十章冗長的辯論。因為受苦不是目的、爭戰不是目的,忍耐不是目的、連信心也不是目的。神不是要看看約伯能否像塊木頭一樣不為所動,信心堅固地「七天七夜坐在地上」(13節),而是有更深的工作要做在他身上。
連約伯這麼成熟的信心偉人,都需要神在他身上做更深的工作,何況我們呢?我們若浪費神量給我們的環境,急著求神讓難處過去,就會白白受苦,代價付了、苦也吃了,卻沒有得著造就。
因此,我們在苦難面前不要問「為什麼」,而要問神讓我們「學什麼」;不要讓苦難白白過去,而要得著拆毀之後的建造,被神帶到更高之處,被帶進祂的生命裡。
伯3章
【伯三1】「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
【伯三2】「說:」
【伯三3】「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
【伯三4】「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它;願亮光不照於其上。」
【伯三5】「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它。」
【伯三6】「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
【伯三7】「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
【伯三8】「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咒詛那夜。」
【伯三9】「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盼亮卻不亮,也不見早晨的光線(原文是眼皮);」
【伯三10】「因沒有把懷我胎的門關閉,也沒有將患難對我的眼隱藏。」
1-10節,是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1節),表達生不如死的痛苦。他既不是咒詛神(二9),也不是咒詛自己,而是「咒詛自己的生日」。
本章是約伯的第一篇哀歌,文體是詩歌。本書只有一至二章和四十二7-17是散文,其他部分都是詩歌。
「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6節),指約伯生日那天是多餘的,最好從日曆中取消。
「沒有歡樂的聲音」(7節),可能指沒有慶祝孩子出生的歡樂聲音。
「鱷魚」(8節)的音譯是「利維坦 Leviathan」,是古代中東神話中巨大的海獸(詩七十四14;賽二十七1)。
聖經中的詩歌有時引用古代神話中的事物作為比喻,就像中國的詩詞使用典故,只是為了增強表達效果,並非證實這些事物的真實性。
「黎明的星宿」(9節),指黎明時分出現的金星和水星。
經過了七天七夜,安靜、忍耐的約伯變成了悲憤、焦躁的約伯,一開口就是「咒詛自己的生日」。他並不認為自己有罪,但也不能質疑神不公;「完全正直」(1節)的約伯絕不允許自己「以口犯罪」(二10),既不能咒詛別人,也不能褻瀆神。因此,他在重擔之下,無法擺脫煎熬,只能「咒詛自己的生日」,希望還不如沒有出生。
11-19節,是約伯希望自己還不如「出母胎而死」(11節),一出生就死亡。
「重造荒丘」(14節),原文是「建造荒丘」。指歷史上的顯赫人物造了許多宏偉的建築、墳墓,現在都已成為荒丘。
約伯在痛苦之中,所以把死亡想像得十分可愛,以為死亡是受苦之人最好的解脫,可以消除一切善惡、階級和勞苦重擔(17-19節),卻忽視了「死後且有審判」(十四3;來九27)。
約伯敬畏神,但還不夠認識神,所以還不明白人生的目的,以為人只是在地上渡過一生,最後不論貴賤善惡都在死亡中「安息」(15、17節)。所以他所盼望的,只是平平安安地渡過一生,最後「躺臥安睡」(13節)。
20-26節,是約伯希望自己快快死去,生命對他已經成為難負的重軛。所以約伯希望自己不曾被懷胎(3節);若是懷了,希望沒有出生(7節);若是生了,希望立刻夭折(11節);若是長大,希望很快死去(21節)。
約伯這樣強烈地表達自己的情感,並非不夠屬靈,而是表明痛苦的真實。人的痛苦若是真實的,又怎能無動於衷?只有真實經歷過痛苦的人,才有可能體會罪的可怕。人若對痛苦的認識只是蜻蜓點水,對罪的認識只能停留在腦海裡;人若輕視痛苦,就是輕視基督靈命更新的信號。
約伯認為,如果人生終究都躲不過「患難」,最終只是「愁苦」,為什麼還需要活著呢(20節)?他在痛苦之中,已經看不見神造人的美意。但是,約伯的歎息和世人的抱怨有著最根本的不同,因為他相信神在一切之上掌權,所以這信心使他更加痛苦。
「為何有光賜給他」(20節),意思是造化弄人,受苦的人反而還要活著。「光」與「生命」(20節)對應。
「切望死」(21節),原文是「等候死」。
「永生」並不是長生不老,人若與神隔絕,長生不老就會成為「永火」(太十八8)的煎熬。
「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賽五十九2),「與神隔絕」(西一21)的罪人終有一天會和約伯一樣,體會到與神隔絕的痛苦,「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21節),那就是地獄「永火」的感覺了。
23節是約伯在哀歌中第一次提到神。在撒但的眼中,神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一10)約伯,但在受苦的約伯眼中,自己卻是被神「四面圍困」(23節),找不到出路。
約伯之所以對苦難困惑不解,是因為他對神的信心。人若不相信神既是公義良善、也是大有能力的,就不會對苦難產生疑惑。因為在一個沒有神的世界裡,人根本沒有資格抱怨;在一個神沒有愛、或者神軟弱無力的世界裡,人根本沒有理由質疑。
「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24節),意思是歎息就是他的食物。
約伯「所恐懼的、所懼怕的」(25節),表面上是所遭遇的那些「患難」(26節),實際上是因為這些「患難」意味著他失去了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
敬畏神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敬虔之人不會無動於衷地漠視貧窮、看淡親情、壓抑感受,假裝沒有疾病痛苦。相反地,人與神的關係體現在日常生活之中(申二十八1-14),並能藉著生活知道這關係是否正常(申二十八15-68)。
因此,苦難讓約伯發現,他似乎已經失去了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這是他最大的痛苦。所以約伯雖然痛苦,但他的哀歌並沒有定睛在苦難上,既沒有咒詛自己,也沒有控訴天災人禍的肇事者,更沒有質問苦難的原因,而是關注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
在三至二十八章的長篇辯論中,約伯常常自言自語、內心掙扎,或是轉向神、一次又一次地向神呼籲。約伯並不是冷冰冰的「屬靈正確」,而是有溫度的人,他把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原原本本地告訴神,雖然令三位朋友震驚,但卻是最真誠的禱告。三位朋友談論神,但約伯卻是對神說話,這使他成為最終唯一真正認識神的人(四十二7)。
伯4章
三至二十八章是約伯與三位朋友的辯論,分為三個回合:
約伯的哀歌(第三章)。
第一個回合(第四-十四章):三友根據因果報應的理論,強調人必然是因犯罪而受苦。他們打遍天下只有一招:不是神錯就是約伯錯,既然神不會錯,那當然是約伯錯。
第二個回合(第十五-二十一章):不管約伯如何反駁、喊冤,三友徑自稱他為「惡人」,甚至開始講論惡人的結局。
第三個回合(第二十二-二十六章):三友沒有任何新的論點,而是指控約伯一些「可能」犯的罪。
約伯的總結(第二十七-二十八章):他覺得自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二十七1),所以只能死不認罪——「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二十七5)。
約伯和三位朋友都相信因果報應,而撒但也把因果報應當作挑戰神的悖論:神若施行因果報應,人的善行就成了交換賞賜,怎麼會有真正的敬畏和愛?神若不施行因果報應,又怎麼能公正地賞善罰惡?人生如果只是在等待被另一塊多米諾骨牌所擊倒,道德、敬虔又有什麼意義呢?
但因果報應在約伯身上卻顛倒了,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1),卻受盡苦難。三位朋友要約伯胡亂認罪,藉以安撫神的怒氣、重獲賜福;而撒但就等著約伯屈服於三位朋友不斷增加的壓力,好證實「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一9)。
但約伯卻拒絕妥協,因為他所要的不是恢復正常的生活,而是恢復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
以利法理性不夠、異象來湊,用一個無法證實的異象來支持他的觀點(15節),
「祂的臣僕」(18節)、「祂的使者」(18節)指天使。那靈宣稱,天使比人尊貴,尚且得不到神的信任,更何況是卑微的人呢(19-21節)?
事實恰恰相反,「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來一14)。神是全知的,祂若不是信任約伯,怎麼能放心地把約伯交在撒但的手中(一12;二6),讓他承受撒但這麼徹底的對付呢?
以利法的整篇講論是一個對稱的結構,12-21節靈的啟示是他論證的中心,勸勉的話放在前後兩邊。
以利法高舉無法證實的異象,認為人不可能比神更加公義、超越(17節),所以受苦一定是因為犯罪,結果把約伯推向了更加痛苦的深淵。
雖然他的某些前提是正確的,但結論卻是錯誤的,因為正確不等於準確,經驗不代表真理,靈異不等於靈恩,靈恩不代表靈命。
人若追求感覺,就會喪失「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的能力;人若誇口經驗,就會倚老賣老;人若被感覺和經驗捆綁,就會用有限的人生經驗和神秘經歷去代替真理,結果是越走越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