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9日創31~35章(36章)
美味讀經10月29日創31~35章(36章)
創36章
【創卅六1】「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因此又名「以東」,就是「紅」的意思(二十五30)。以掃的後代叫以東人,所居住的地方叫以東地(31節),位於南國猶大的南面,從死海南部延伸到紅海的亞喀巴灣。
【創卅六6】「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
【創卅六7】「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
【創卅六8】「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在雅各未回到迦南地之前,以掃就已經在西珥地狩獵遊牧(三十二3),後來才正式搬到西珥山。神說:「我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申二5;書十四4),表明以掃遷往西珥山乃是神的管理。以掃既然看輕屬靈的福分、看重物質,神就讓他因著物質的原因(7節)離開迦南地。以掃的遷離確保了「雅各住在迦南地」(三十七1),成就了神將迦南地賜給雅各的應許(三十五12)。
分析,創卅六7-8,為什麼為了和平相處而遷居,卻失去了神的祝福?總要有一個人離開啊。
整個問題最核心的切入點——神已經把迦南地明確賜給雅各了,以掃從一開始就不是應許產業的繼承者。 從神的角度來看,以掃的遷居不是「被迫犧牲」,而是「歸位」,是神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劃定好的界線。
我們可以從四個層面來理解神的心意:
首先,神的應許是有明確對象與範圍的,這不是偏心,而是神主權的決定。 神對亞伯拉罕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十二7)但這應許不是自動複製給所有子孫,而是透過「以撒」繼承,再透過「雅各」繼承。神在雅各出生之前就已經宣告:「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廿五23)這顯明神的揀選有祂自己的主權,不基於人的行為或功勞。
從神的角度看,以掃從來就沒有「被賜予迦南地」的資格。他住在迦南,其實是「暫時寄居」;他離開迦南,其實是「回到他自己該有的位置」。
以掃往西珥山去,這不是神把他趕走,而是神早已為他預備了另一塊地,讓他可以安居立業(申二5說神也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神的祝福從來沒有吝嗇,只是祝福的內容不一樣——雅各得迦南,以掃得西珥,兩者都是神的恩典,只是救贖的主線只沿著雅各延伸。
其次,以掃的離開,反而顯明了神的信實與保護。 如果以掃繼續留在迦南,會發生什麼事?兩大家族的財物、牲畜、僕人,遲早會在有限的水源和牧場上產生衝突。以掃有著四百壯士的軍事實力,兩者若長期比鄰而居,遲早會釀成更大的悲劇。神容許甚至引導以掃離開,其實是為了保護雅各家——讓應許的繼承者能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在迦南地扎根、壯大。
第三,以掃的離開,同時也是對他的一種憐憫。 神賜給他西珥山,讓他自己成為一族之長,擁有獨立的地業、獨立的族譜、獨立的發展空間,這其實是一種釋放。神沒有虧待以掃,只是以掃的祝福屬於「地上的豐盛」,而雅各的祝福屬於「聖約的繼承」——兩者層次不同,但都是神的慷慨。
第四,這段經文的敘事結構,本身就在宣告「分別」的必要性。 創世記三十六章整章記載以掃的後裔,在結構上形成了雅各與以掃的「正式分岔」。
從此以後,以色列的歷史與以東的歷史各自發展,彼此之間有互動、有衝突,但再也沒有「誰該繼承迦南」的模糊空間。神藉著以掃的遷居,讓一切定位清楚:迦南地是雅各的,西珥山是以掃的。 這不是人談判的結果,而是神早已安排好的地圖。
所以,從神的角度來看,以掃遷離迦南不是「失去祝福」,而是「承受了他當得的份」。
他確實失去了長子名分所代表的屬靈繼承權,但這份權利在雅各出生之前就已經被神轉移了,不是因為以掃「賣了」名分才臨時改變的。
而雅各留在迦南,不是因為他比以掃更配得,而是因為神在永恆中就揀選了他作為亞伯拉罕之約的承接者。
最終,這讓我們看見一個令人敬畏的事實:神的計畫從未因人的選擇而混亂。 以掃決定遷居時,他或許認為那是自己的盤算;但從天上看,他正一步一步走在神早已劃定的疆界裡。
而雅各留在迦南,也不是因為他多會經營,而是因為神對他的應許,一句都沒有落空。就像大衛所說:「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十六6)
神為以掃量的地界是西珥,為雅各量的是迦南——兩者都佳美,但只有迦南這條線,通往那一位要來的君王。
繼續問,應許之地那麼大,難道不夠兩個家族用嗎?那是已經有多少人口?人口並不多啊?
這個質疑非常合理。從現代人的地圖感來看,迦南地南北綿延兩百多公里,以當時兩個家族的人口規模(雅各「極其發達」的僕婢牲畜,加上以掃的四百壯士和龐大家族),確實不至於「擠不下」。這裡的關鍵不在於「絕對面積」,而在於「有效資源」與「生存模式」。
首先,迦南地的有效資源非常有限,並非所有土地都能放牧。 迦南地是丘陵與河谷交錯的地形,適合放牧的草場和水源集中在特定的區域,而非整片土地都能使用。亞伯拉罕時代,他與羅得分離時,也是因為「那地容不下他們」(創十三6)。當時的資源核心是水井和牧場,而不是「空曠的荒地」。雅各和以掃各自擁有「極其發達」的牲畜群,雙方都必須在不同季節逐水草而居,若兩大家族在同一區域活動,必會在旱季的水源與草場上產生無法調和的衝突。這就像現代兩個大型農場使用同一條河流灌溉,縱使周邊有廣大的荒地,但沒有水源的荒地毫無用處。
其次,人口結構不是「兩個家庭」,而是「兩個龐大的遊牧部落」。 以掃帶了四百壯士(創三十二6),這不代表全族只有四百人,而是指能出征的男丁就有四百,加上婦孺、僕婢、牧人,整個以掃家族極可能超過兩千人。雅各的規模只會更大——他在哈蘭二十年,僕婢成群(創三十二5),光送給以掃的牲畜禮物就超過五百頭,這顯示他的牲畜總數是以「萬」為單位的。兩個數千人的遊牧集團,加上數以萬計的牛羊駱駝,若擠在同一個水源有限的丘陵地帶,確實會迅速消耗掉所有資源,導致牲畜死亡、族人飢渴。這不是「住得下與否」的問題,而是「能否養活」的問題。
第三,以掃選擇離開,也反映了他個人的價值取向與生活方式。 以掃是善於打獵、慣於野外活動的人(創二十五27),西珥山(以東的丘陵地帶)更適合他的獵人天性,而迦南的平原與河谷則更適合雅各的農牧混合經濟。神沒有把以掃趕走,而是尊重他的選擇,也為他預備了適合他生活的西珥山(申二5)。兩個家族的分離,既是生存的必要,也是各自天性的歸位。
最後,從神學角度看,問題不在於「土地不夠」,而在於「神早已劃定界線」。 迦南地是神賜給雅各(以色列)的「應許產業」,這不是基於「該地能住多少人」的現實計算,而是基於神在永恆中的計畫。以掃雖然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他不屬於「承受應許的直線後裔」。他若留在迦南,會混淆「誰才是真正的繼承者」,也會讓後代在血緣與地緣上產生無盡的爭端。分開,對雙方都是保護——以掃不需要活在雅各的陰影下,雅各也不需要擔心以掃後裔對土地的聲索。神讓以掃往西珥去,是一種「各從其類」的定位,讓歷史清晰,讓救恩的線索不被模糊。
所以,應許之地確實夠大,但夠大不代表夠養,夠養也不代表夠分,夠分也不代表神的心意是讓他們同住。神早已為以掃安排了西珥山,為雅各預備了迦南地,兩者之間的分離,不是因為人間的狹窄,而是因為天上的命定。
【創卅六19】「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神使「以掃的子孫」成為以東14族,成就了以掃成為一國的預言(二十五23)。
以東人雖然在出埃及时對以色列人也很不友善(民二十14-21),但神命令以色列人「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申二十三7)。神要保留以東人作為管教以色列人的器皿(詩一百三十七7;結二十五12;摩一11),最後由神親自「伸手攻擊以東」(結二十五13-14;三十五15;俄一8)。
雖然「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摩一11),但是將來到了以色列復興的日子,神也將「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余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摩九12)。
【創卅六20】「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
【創卅六21】「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何利人的7族可能後來被以掃的子孫征服,並藉著通婚被以掃的後代同化了(申二12)。
【創卅六31】「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神早已應許雅各「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三十五11),但在「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以東人卻先作王了。
31-39節列舉了8位以東王,但並未提到任何一位的兒子,而其中三位還提到他們不同的京城,可見他們的王位不是世襲的,而是强者為王。
圖:以東地在南國猶大和死海的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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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卅六36】「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
【創卅六37】「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創卅六38】「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
問題,創卅六36-38,做王死了、做王死了、做王死了、作王是人生很大的成就,但所留下的什麼都沒有,只有死了,這能使我們信徒明白什麼?
這個觀察非常犀利。創世記三十六章一口氣記錄了以掃後裔中八位以東王,每一位都以「某某作王」開頭,以「死了」收尾。從人的眼光看,這已經是非常有成就的人生——一國之君、權力頂峰、享受榮華。但聖經的筆法刻意到近乎殘酷:沒有任何政績、沒有建造、沒有戰功、沒有影響,只留下一個公式——作王,然後死了。
這種「重複的死亡記錄」對信徒而言,至少有四個層面的深刻提醒。
首先,這顯明「屬地的成就」在永恆中的重量近乎於零。 以東諸王登上王位時,必定認為自己是時代的焦點,後世會記得他們的榮耀。但聖經只用了不到十節經文就把八個王朝的興衰濃縮成「死了」。
這不是貶低作王本身,而是揭開一個殘酷的真相:在神所默示的歷史中,世俗權力的巔峰,連一筆值得記述的功績都沒有。 大衛王作王時,聖經用整卷書記載他的戰功、詩篇、與神的互動;所羅門作王時,神賜他智慧、建造聖殿。
但以東諸王除了名字和「死了」,沒有留下任何屬靈的痕跡。這提醒我們:你在地上的頭銜、職位、影響力,最終會被時間淹沒,除非你在這些位置上為永恆留下東西。
第二,以東諸王的「作王而死」,對比雅各家族的「寄居而死」,顯出兩種價值的懸殊。 以東的王死了,埋葬了,他們的名字留在以東的族譜裡,然後歸於塵土。
但雅各呢?他從來沒有作王,他死前卻是「扶著杖頭敬拜神」(創四十七31),死後被葬在麥比拉洞——應許之地的憑據。希伯來書說雅各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十一13)。
以東的王死於權力之中,雅各死於信心之中;以東的王留下名字,雅各留下對神的倚靠。 這告訴信徒:不是你的位階決定你生命的重量,而是你活著的時候抓住的是什麼。
第三,這一段經文也提醒我們,死亡是所有人最終的歸宿,無人能逃。 不管是雅各還是以掃,不管是族長還是君王,最後一筆永遠是「死了」。沒有任何一個王可以用權力換取永生,沒有任何一個王朝可以永遠延續。
這不是悲觀主義,而是真實主義——死亡提醒我們活在世上的時光有限,因此必須數算自己的日子,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
以東諸王用他們的一生追求權位,但聖經用「死了」來總結他們;而雅各在生命的最後,卻在為子孫祝福、預言將來的事(創四十九章),他的死不是終點,而是應許的延續。
第四,最深的一層是:以東諸王的「死了」,在整個救恩歷史的敘事中,其實是「多餘的」。 他們的存在沒有推動神的計畫,他們的名字沒有出現在基督的家譜中,他們的國度最終成為以色列的敵人,並在歷史中消失。
這讓我們看見一個嚴肅的事實:人可以在地上擁有極大的成就,但如果這些成就與神的國無關,它們在永恆中就毫無份量。
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十六26)以東諸王賺得了以東的寶座,卻沒有賺得在生命冊上的記名。
因此,這段「作王、死了」的重複記錄,對信徒的應用是:我們在地上的身份、成就、財富、影響力,最終都要面對「死了」這個句點;只有在這之前,我們是否用這些來榮耀神、服事人、擴展祂的國,才能決定那個句點之後是否還有永恆的延續。
雅各一輩子沒有作王,但他的名字成了神的子民的名號;以東諸王一個接一個登上王位,但他們的名字只留下了「死了」。你願意你的生命在神的冊子上,留下什麼樣的記錄呢?
当「以东人在所得为业的地上」建国立王的时候,以色列人却正在埃及为奴。表面上是「贪恋世俗」(来十二16)的以东活得更风光,但神给他们最后的结局却是:「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玛一4)。
分析,一時的昌盛是隨機的,永久的命運是神定的,給信徒有什麼啟示?
這段對比確實令人震動——當以東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國立王、風光無限時,雅各的子孫卻在埃及為奴、受苦呻吟。從表面看,「貪戀世俗」的以掃後裔過得比「承受應許」的雅各後裔好太多了。
但神透過瑪拉基書宣告他們的結局:「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這帶給我們信徒三個極為深刻的啟示。
首先,今世的興盛與神的喜悅完全沒有必然關聯,這叫「普遍恩典」的範疇。 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以東人能夠建國立王,靠的是西珥山的礦產、以東通往埃及的貿易路線,以及他們自身的軍事實力——這些都是神普遍賜予人類的自然資源與智慧,與「是否敬畏神」無關。
因此,信徒看到不信主的人事業成功、財富豐厚、家庭美滿時,不必因此信心動搖,也不要誤以為那是神對他們行為的「認可」。那是普遍恩典的暫時果效,不是永恆命運的指標。
就像以東的昌盛,是神容許他們「任意而行」的結果,這不表示他們走在對的路上。
其次,神的審判不是立刻執行的,祂會給人長久的「緩衝期」,但最終必定臨到。 以東昌盛了多久?從創世記三十六章的以東諸王,到瑪拉基書,跨越了數百年的歷史。在這段漫長的歲月裡,以東人可能早已把他們的成就視為理所當然,甚至認為「神根本不在乎我們怎麼活」。
但神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這段「任他們」的時期,其實是神的忍耐,是給人悔改的空間。但當他們持續驕傲、敵對神的子民(以東在以色列遭難時歡欣,俄巴底亞書記載了他們的惡行),神的拆毀就必然來到。
這提醒我們:不要將神暫時的容許誤讀為永遠的許可;歷史的結局是神寫的,不是人靠著一時的優勢能決定的。
第三,也是最核心的啟示:信徒看待「昌盛」與「苦難」的眼光,必須翻轉過來。 世人總認為「興旺」是人生的成功,「受苦」是失敗。但聖經告訴我們:以東的昌盛沒有救恩,只是走向毀滅前的短暫煙火;以色列的為奴,卻是神救贖計畫的起點——神在埃及記中親自降臨,用大能的手將他們領出來,在西奈山與他們立約,賜下律法,最終帶他們進入迦南。
以色列在苦難中的價值,遠超過以東在昌盛中的價值,因為前者與神的永恆計畫綁在一起,後者只是自我膨脹後的泡沫。
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以東人正在享受「至暫至輕的昌盛」,卻沒有永恆的榮耀;以色列人正在經歷「至暫至輕的苦楚」,卻有神親自與他們同在。
最終,這段對比要打破我們心中一個根深蒂固的錯覺:以為肉眼可見的「好運」就是祝福,肉眼可見的「逆境」就是懲罰。 以東的結局證明,世上一切的榮華都可能只是「死前的最後一頓大餐」;而神兒女在苦難中的每一滴眼淚,祂都裝在皮袋裡(詩五十六8)。
所以,信徒不必羨慕以東的昌盛,也不必抱怨自己的受苦——因為昌盛可能使人心剛硬,而苦難卻常常是神使人轉向祂的管道。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帶走了埃及的財物(出十二36),而以東人最終什麼都沒有留下。永久的命運,從來不是由一時的風光來決定的。
圖:以掃及其後裔以東人、亞瑪力人和米甸人的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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