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8日創31~35章(32章)

美味讀經10月28日創31~35章(32章)

創32章

【創卅二1】「雅各仍舊行路,神的使者遇見他。」

【創卅二2】「雅各看見他們就說:『這是神的軍兵』,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瑪哈念(就是二軍兵的意思)。」

神既然指示雅各回去,祂必然會負責差派天使領他歸回应許之地,「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二十八15)。因此「神的軍兵」其實一路都在護衛著雅各,只是他肉眼看不見(王下六17)。


現在雅各「仍舊行路」,勇敢地繼續前行,準備面對怒氣未消的以掃,因此神就特地讓他看見了「神的軍兵」,讓雅各知道神始終與他「同在」(三十一3),因此得著安慰和鼓勵。「瑪哈念」原文意思是「兩個軍營」,雅各發現除了他自己的一隊之外,還有另一隊「神的軍兵」始終與他同在。


問題,創卅二1-2,聖經上還有什麼地方,因著有懼怕,神顯現或說話來幫助?

除了雅各在瑪哈念的經歷(創32:1-2),聖經中還有多處記載,當人因各樣緣由陷入恐懼時,神親自顯現或說話來堅固、安慰他們。以下是幾個代表性的例子:

族長與先祖

· 亞伯拉罕(創15:1):戰後懼怕敵國報復且無子嗣,神在異象中顯現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 以撒(創26:24):因挖井屢遭爭議而恐懼【創26:20-22】,夜間神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並重申必賜福與他。
· 雅各(創46:2-4):下埃及前對未知恐懼,夜間神在異象中說:「我是神……不要害怕」,應許必與他同去並帶他回來。

摩西與以色列人

· 摩西(出3:6):在焚燒的荊棘中面對神,因敬畏而「怕看神」,神隨即表明自己是先祖的神並賜下使命。
· 以色列人(出20:18-20):在西奈山見雷轟閃電而「盡都顫慄」,摩西安慰:「不要懼怕」,表明神的降臨是為要試驗他們。

士師與先知

· 基甸(士6:22-23):見到神的使者後害怕死亡,神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致死。」
· 以賽亞(賽6:5-7):看見神的榮耀,自覺「禍哉!我滅亡了!」,撒拉弗用炭火沾他的口,象徵罪得赦免。
· 但以理(但10:11-12, 19):見異象後「渾身無力」,天使兩次對他說「不要害怕」,因他從第一天起就專心求明白。

新約時代

· 撒迦利亞(路1:12-13):在聖所見天使「驚慌害怕」,天使說:「不要害怕」,並預言施洗約翰的誕生。
· 牧羊人(路2:9-10):天使顯現時「甚懼怕」,天使說:「不要懼怕」,並報告救主降生的大喜信息。
· 使徒(太17:6-7):變像山上聽見神聲音「俯伏在地,極其害怕」,耶穌前來說:「起來,不要害怕。」

聖經中「不要懼怕」這類話語出現了超過五十次,形成一個固定的模式:人因神的顯現而懼怕 → 神立刻以話語安慰。神不責備人的軟弱,而是親自成為盾牌、賞賜和保障,祂的回應總是帶著安慰與堅固的力量,阿們。


【創卅二3】「雅各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

圖:「西珥地」並不在雅各前往伯特利的路上,而是在死海南部,距離雅博河大約250公里。雅各主動派人去報告哥哥以掃,往返大約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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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卅二4】「吩咐他們說:『你們對我主以掃說:「你的僕人雅各這樣說:我在拉班那裡寄居,直到如今。」」

【創卅二5】「我有牛、驢、羊群、僕婢,現在打發人來報告我主,為要在你眼前蒙恩。」」

雅各說「我有牛、驢、羊群、僕婢」,表明自己已經有家業了,現在回來不是為了分家產,而是盼望與哥哥和好,「為要在你眼前蒙恩」。
雅各原來騙取以撒祝福他「作你弟兄的主」(二十七29),但現在卻稱以掃為「我主」,表明他要把騙來的祝福還給以掃。


【創卅二6】「所打發的人回到雅各那裡,說:『我們到了你哥哥以掃那裡,他帶著四百人,正迎著你來。』」

【創卅二7】「雅各就甚懼怕(沒想到哥哥先行動了),而且愁煩,便把那與他同在的人口和羊群、牛群、駱駝分做兩隊,」

【創卅二8】「說:『以掃若來擊殺這一隊,剩下的那一隊還可以逃避。』」

「四百人」(6節)是一個概數,代表一大隊勇士(撒上二十二2;廿五13;三十10)。
當初亞伯拉罕追趕四王,不過是「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十四14),現在以掃卻帶著「四百人」前來,顯然來者不善,難怪雅各「懼怕、愁煩」(7節)。


【創卅二9】「雅各說:『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啊,祢曾對我說:「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

【創卅二10】「祢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

【創卅二11】「求祢救我脫離我哥哥以掃的手;因為我怕他來殺我,連妻子帶兒女一同殺了。」

【創卅二12】「祢曾說:「我必定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多得不可勝數。」』」

雖然雅各又開始了自己的謀算,把人馬「分做兩隊」(7節)但他已經與20年前不同了。

雅各的禱告牢牢抓住神的話語(9節)和應許(12節),數算神的「慈愛和誠實」(10節),承認自己的「不配」(10節)和「怕」(11節)。他甚至從自己「分做兩隊」(7節)的軟弱行為中,也看到了神的恩典(10節)。

一旦雅各承認了自己的「不配」(10節)和「怕」(11節),他的心思馬上被神的應許所佔據:「我必定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多得不可勝數」。


【創卅二13】「當夜,雅各在那裡住宿,就從他所有的物中拿禮物要送給他哥哥以掃:」

【創卅二14】「母山羊二百隻,公山羊二十隻,母綿羊二百隻,公綿羊二十隻,」

雅各一共送出220隻山羊、220隻綿羊。220在數學上稱為「親和數 Amicable Pair」,又稱為「相親數、友好數、友愛數」。如果一個數的所有真因子之和等於另外一個數,相反也一樣,則這兩個數就被稱為「親和數」。
220的真因子是:1、2 、4 、5 、10 、11 、20 、22 、44 、55 、110,1 + 2 + 4 + 5 + 10 + 11 + 20 + 22 + 44 + 55 + 110=284;而284的真因子是1、2、4、71、142,1 + 2 + 4 + 71 + 142 = 220。

直到在雅各之後1400多年,古希臘數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主前570-495年)才發現220 和284是一對親和數。

圖,古希臘人為了表達兩個人之間的友誼,常常各自佩戴兩個親和數中的一個(220 或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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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卅二15】「奶崽子的駱駝三十隻——各帶著崽子,母牛四十隻,公牛十隻,母驢二十匹,驢駒十匹;」

雅各一共送出140隻其他的牲口。140,195,在數學上稱為「婚約數 Betrothed numbers」或「準親和數 Quasi-amicable Numbers」。「準親和數」與「親和數 」的差別在於,累加所有真因子時不包括1,140。

140 不包括1的真因子是:2 、4 、5 、7 、10 、14 、20 、28 、35 、70,2 + 4 + 5 + 7 + 10 + 14 + 20 + 28 + 35 + 70 = 195;而195不包括1的真因子是:3 、5 、13 、15 、39 、65,3 + 5 + 13 + 15 + 39 + 65 = 140。

20世紀數學家才發現「準親和數」的特性,雅各在主前1910年就用一份「準親和數」的禮物送給以掃,難道又是巧合嗎?


【創卅二16】「每樣各分一群,交在僕人手下,就對僕人說:『你們要在我前頭過去,使群群相離,有空閒的地方』;」

【創卅二17】「又吩咐盡先走的說:『我哥哥以掃遇見你的時候,問你說:「你是哪家的人?要往哪裡去?你前頭這些是誰的?」』」

【創卅二18】「你就說:「是你僕人雅各的,是送給我主以掃的禮物;他自己也在我們後邊。」』」

【創卅二19】「又吩咐第二、第三,和一切趕群畜的人說:『你們遇見以掃的時候也要這樣對他說;』」

【創卅二20】「並且你們要說:「你僕人雅各在我們後邊。」』因雅各心裡說:『我藉著在我前頭去的禮物解他的恨,然後再見他的面,或者他容納我。』」


問題,創卅二16-20,分次送禮物的效果,為什麼比一次送禮物更好?

你這個問題問得很細!雅各把禮物分成好幾批(創32:16-20),而且每批之間保持距離,這絕對是個經過算計的「心理戰術」。分批送的效果遠勝過一次送完,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

1. 從「心理衝擊」的角度:一次送 vs 分批送

 一次送完 分批運送
 
效應 
一次送完:像一筆鉅款入帳,震撼瞬間就過了,對方可能心想「反正你有錢,補償是應該的」。

分批運送:像連續一波波的海浪,每批都帶來新的震撼和話題。以掃每遇一批,都會想:「怎麼還有一批?雅各到底要表達什麼?」

情緒節奏 

一次性完成,以掃的怒氣只會被短暫打斷,然後繼續燃燒。 
分批讓以掃的怒火被迫一次次中斷。第一批使者說「雅各要送禮給您」,以掃可能還在哼;第二批又來了,他開始納悶;第三批、第四批…他會不知不覺被帶入「雅各到底多有誠意」的思考中,怒氣也就被沖淡了。

最終效果 

一次性完成:以掃見到雅各時,禮物已是「過去式」,焦點仍會回到仇恨上。 

分批完成:以掃見到雅各前,腦袋已經被「禮物」填滿,怒氣被稀釋,焦點轉移到「這個弟弟到底想怎樣」。

這就像現代的「多次溫柔攻勢」——你一次送99朵玫瑰,對方只覺得你很瘋狂;你分七天每天送一束,對方每天都在想你。雅各深諳這個心理學。

2. 從「雅各的內心」的角度:這不是純戰術,是「恐懼的總和」

請注意,雅各分批送禮的動機是什麼?經文說他心想:「我藉著在我前頭去的禮物解他的恨,然後再見他的面,或者他容納我。」(創32:20)

這裡透露雅各的真實心態是:他怕到極點,所以把每一絲可能性都算到極致,顯示他雖然看見神的軍隊,也禱告了(創32:9-12),但內心還是不敢完全放手,又參進了人的計算。

3. 從「神學角度」:對比「神的供應」與「人的算計」

巧妙的對比是:雅各在地上「分批送禮」給以掃,同時在天上「抓住神」不放手(創32:24-28)。他一面用盡人的智慧去消弭以掃的怒氣,一面又緊緊抓住神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最終結果是:以掃真的被禮物軟化了(創33:4,以掃跑來迎接、抱住雅各),但真正讓雅各平安的,是他在毗努伊勒被神摸瘸後的「降服」。禮物解決了「外在的威脅」,但摔跤解決了「內在的恐懼」。

總結:分批送的真正優勢

一次送禮是「交易」,分批送禮是「關係重建的過程」。 每一批使者都傳遞雅各的話(創32:17-19),讓以掃在見到雅各之前,已經被重複洗腦:「你僕人雅各在後面。」
這不斷提醒以掃:雅各現在自稱「僕人」,以掃是「主」——這正是雅各刻意營造的卑微姿態,用來消除以掃心中「弟弟當年騎到我頭上」的屈辱記憶。

所以,分批送禮恰恰顯示他內心的「掌控慾」還沒有完全交給神——這也鋪陳了接下來那場徹夜摔跤的必要性。


【創卅二21】「於是禮物先過去了;那夜,雅各在隊中住宿。」

【創卅二22】「他夜間起來,帶著兩個妻子,兩個使女,並十一個兒子,都過了雅博渡口,」

雅各「夜間起來」,表明他無法安睡。他一面相信神的應許(12節),一面對現實中的難處實在是沒有把握(6-7節),輾轉難眠,這是每一個信徒都可能經歷的真正內心爭戰。「雅博」原文意思是「倒空」,雅博河就是現代的哲卡河(Zarqa River),從約旦高原向西流經基列地,在死海和加利利湖的中間匯入約旦河。


【創卅二23】「先打發他們過河,又打發所有的都過去,」

雅各先打發家人過河,並不是為了保全自己,因為當他見了以掃時,是「他自己在他們前頭過去」(三十三3)。他可能是需要一段獨處的時間。

【創卅二24】「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个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

這個人是天使(何十二4),代表神自己(28節;何十二3)。這次摔跤不是雅各找神,而是神主動來找雅各,要除掉他生命成長中的障礙,帶領他認識自己,看見自己的可憐、軟弱,徹底向神降服。人不可能靠自己的努力變得合神心意,只有接受神在我們身上的拆毀,才能「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雅博 Yabboq יַבֹּק」、「雅各 Yaaqob יַעֲקֹב」和「摔跤 ‘abaq אָבַק」原文的發音都很相似。


問題,創卅二23-24,談談神為什麼要用整夜摔角的方式,來使雅各改變,如果效果這麼好,神為什麼不早一點做這事?

這個問題問得極好,觸及了神工作的核心原則:為什麼選在「此時」?為什麼用「這種看似野蠻的方式」?

我們可以從「形式」與「時機」兩個層面來深入剖析。

關於為什麼要用「整夜摔角」這種形式

首先要釐清一個關鍵:主動發起這場摔跤的,其實是神自己(那人來「與他摔跤」)。神完全可以用一句話讓雅各降服,就像對拉班說夢話一樣(創31:24),但祂選擇了最「笨重」的方式,這背後有極深的用意。

第一,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雅各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抓住腳跟」或「詭詐的欺騙者」。
他一生都在「摔跤」——在母腹中抓以掃的腳跟、與以掃爭長子名分、與拉班鬥智鬥勇。神用「摔跤」來回應他,是在說:既然你擅長角力、喜歡靠自己的力氣拼搏,那我就進入你的「賽場」,用你最熟悉的方式來遇見你。
這場肉搏戰,是神降維進入雅各的處境,讓他在自己最擅長的領域裡徹底認輸。

第二,必須「整夜」的原因是為了消耗掉他的天然力量。 雅各是出了名的精力充沛、意志堅韌,他能七天跑完別人十天的路,也能二十年忍受拉班的剝削。
這種人的意志像鋼鐵一樣堅硬,若神在一秒鐘內把他按倒,他只會感到「被擊敗」,而不會感到「需要倚靠」。
唯有經過漫漫長夜,讓他在黑暗裡拚盡全力卻始終無法得勝,直到黎明時天快亮了,他的體力也耗盡了,大腿窩被摸了一把就瘸了,他才真正明白:「我再也靠不了自己了。」黑夜代表「絕望的時段」,神讓他經歷力竭,是為了讓他學會抓住神不放。

第三,摸大腿窩的「觸碰」勝過千言萬語。 若神只說話,雅各腦袋會記住;但神摸瘸了他,讓他的身體從此帶著記號。
從今以後,雅各每走一步都疼痛,每次行走都提醒他:「你曾經是那個靠蠻力摔跤的雅各,但你如今是瘸腿倚靠神的以色列。」這是刻在骨子裡的改變,不是聽一場道能比擬的。

關於「效果這麼好,神為什麼不早一點做」

這正是神智慧的所在。「有效」不等於「隨時有效」,雅各的生命必須先達到某個「成熟度」,這場摔跤才能產生真正的果效,否則只會是白費力氣。

首先,早年的雅各根本不會「抓住神」,他只會「逃跑」。 回想一下,當他騙取長子名分後面臨以掃的追殺,他的反應是什麼?是逃往哈蘭。
當他在哈蘭受拉班欺壓時,他的反應是什麼?是想盡辦法用剝樹枝的技術自救。他的本能模式永遠是「算計後跑掉」,而不是「跪下抓住神」。 
如果神在他二十歲時就摸瘸他,他很可能會像約伯的朋友一樣抱怨:「神啊,我這麼慘了祢還打我?」然後帶著瘸腿繼續逃跑,把瘸腿當作「倒楣」而非「祝福」。

其次,雅各必須先經歷「人的盡頭」。 神花了二十年讓他在拉班手下吃盡苦頭,目的是要讓他看清楚一件事:「靠自己的計謀,最多只能贏過拉班,但贏不了內心的恐懼。」

當他聽說以掃帶著四百人前來時,經文說他「甚懼怕,而且愁煩」(創32:7),他瞬間被打回原形。二十年來的成功與財富,在哥哥的陰影前完全崩潰。因為他已經用盡了所有方法(分隊、送禮、禱告),卻依然在雅博渡口那一夜睡不著、把全家送過河後自己孤身一人時,他才真正走到「無路可退」的地步。 此時此刻,他的心裡再也沒有「B計畫」了。只有在這種「孤獨的盡頭」,神摸他那一把,他才會像溺水者抓住浮木一樣死死抱住神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如果神早二十年做這事,雅各會反嗆:「祢不祝福我,我就跑去找拉班幫忙。」但現在他跑不了,因為他已經在河東,渡口就在眼前,以掃就在對岸等著他。神選在「進退兩難的夾縫中」動手,是因為只有那裡沒有逃脫的餘地,只有那裡他能真正「抓住神」。

總結來說,神沒有早點做,是因為那時候的雅各只是一個「害怕被追殺的逃犯」,而不是一個「即將承受應許的族長」。
神的破碎不是暴力懲罰,而是精準的手術。祂等待了二十年,直到雅各的驕傲被拉班磨掉、自信被恐懼擊潰、逃路被河流截斷,然後才在最孤獨的深夜動手。
早做,他只會留下傷痕;晚做,他才會留下祝福。 這就是為什麼效果雖好,神卻必須忍耐等候,直到雅各預備好成為「以色列」。

這場摔跤不是神臨時起意,而是祂在雅各生命地圖上畫了二十年的那一點,終於到了。你想想,若沒有拉班的剝削和以掃的威脅,雅各會在那個深夜緊緊抓住神不放嗎?恐怕他早就呼呼大睡了。


【創卅二25】「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

神並不是真的「勝不過他」,而是要讓雅各認識自己肉體裡「大腿窩」的強大。雅各「與神較力」(何十二3),「直到黎明」(24節)都不倒下,就像他經過神20年的對付,經歷了那麼多的恩典和保守,肉體在神面前還是肯不肯完全倒下(很強大的),心中的詭詐一有機會還是會冒出來。

「大腿窩」是一個人的力量的所在,每個信徒都有自己特別強的一處「大腿窩」。當我們對自己的「大腿窩」還覺得滿意的時候,就總想依靠「大腿窩」的天然力量去行事為人。神若不除掉這個生命成長中的障礙,祂總是「勝不過」我們,聖靈對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當神把我們的「大腿窩摸了一把」之後,我們才能真正認識自己的軟弱,從此才會不靠自己,而是靠著恩典支取神的得勝。知道自己軟弱的人並不可憐,不知道自己軟弱的人才最可憐。


【創卅二26】「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什麼時候人「大腿窩」(26節)的筋扭了,什麼時候才是我們把神抓得最牢的時候。我們只有被神帶到一個地步,真正認識自己實在是無能為力,才會單單地抓住神,求祂祝福。


【創卅二27】「那人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雅各。』」

【創卅二28】「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

那人問雅各的名字,不是因為他不知道,而是要雅各親口承認自己是誰。「雅各」這個名字,字義是「抓住腳跟的人」,也有「取代者」或「詭詐欺騙者」的意思。

這名字濃縮了他的一生——從母腹中抓住以掃的腳跟開始,到用紅豆湯騙取長子名分,再到用計謀奪取拉班的羊群,他總是靠著自己的聰明和手段去「抓」、去「取代」。

如今神在雅博渡口的深夜問他:「你名叫什麼?」這不是一個身分查驗的問題,而是一個靈魂深處的拷問。雅各回答「我名叫雅各」,等於承認了自己就是那個一生靠詭詐、靠蠻力、靠算計來過活的「抓奪者」。

接著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以色列」這個新名字的字義有雙重含義。一方面可以理解為「神勝過」,意指雅各與神摔跤的結果——他輸了,他的大腿窩被摸瘸,從此不能再靠自己的力氣;

但另一方面,這個名字也可以解釋為「願神(為他)較力」或「神(為他)爭戰」。這就構成了極其深刻的對比:舊名字「雅各」代表他靠自己與人較力、與神較力;新名字「以色列」則代表他的生命翻轉——當他承認自己無力再抓,轉而緊緊抓住神、倚靠神的祝福時,神就開始為他較力、為他爭戰。

至於那句「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裡的「得勝」必須從屬靈的意義來理解。

從肉體層面看,雅各與人較力(與以掃爭長子、與拉班鬥智鬥勇)確實看似贏了,但那些勝利充滿了恐懼和代價;他與神較力(整夜摔跤)卻顯然輸了,因為他被打瘸了。

所以,真正的「得勝」在於:他在這過程中認清了自己的本相(我是雅各),並且在被打瘸後仍然死抓住神不放,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這種「緊緊抓住神」的決心,才是他贏得祝福的原因。

所以「得勝」的意義是:雅各雖然在肉體上被打敗了,但他屬靈的決心贏得了神的稱許,從此不再靠「抓」來活,而是靠「抓住神」來活——而神也樂意為這樣的人「較力」,使他真正成為承受應許的「以色列」。


【創卅二30】「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意思說:『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雅各的靈裡甦醒了,領悟到那與他摔跤的人就是神自己(28節)。他也發現自己過去20年所「較力」的對象不是以掃或拉班,而是神自己(何十二3)。

「毗努伊勒」原文意思是「面對神」。古人認為誰見到了神的面,誰就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


【創卅二31】「日頭剛出來的時候,雅各經過毗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

「雅各經過毗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因此「毗努伊勒」成為雅各生命中的轉折點,也是我們每個人屬靈生命成長道路上的轉折點。

「瘸」是人的天然生命被神對付的記號。經過神對付的人,雖然還可能會靠肉體做事,但一切都是瘸著腿做的。人天然生命中最強的「大腿窩的筋」(32節)若被神對付過,一逞強就會感覺到疼,只有疼痛才會使我們不敢再靠肉體,而是單單倚靠神。

雅各的瘸腿成為此次摔跤永遠的證據,就像保羅身上的刺,一面證明那絕非是一場夢,一面永遠在提醒他,讓他每走一步都知道自己的不行(林後十二7-10)。

雅各雖然瘸了,但他卻成了榮耀的「以色列」(28節)。神在亞伯拉罕的身上顯明恢復他的地位,在以撒的身上顯明恢復他的豐富,在雅各身上則顯明恢復他生命中的榮耀。這樣的恢復以後將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完全成就,把凡是接受基督的人都恢復到神起初的定意裡,有神榮耀的形像。


【創卅二32】「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窩的筋,直到今日,因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窩的筋。」

「不吃大腿窩的筋」不是摩西律法的規定,但猶太教有此習俗,宰殺牛羊時要先挑除腳筋。北宋時有猶太人到開封定居至今,自稱信奉「一賜樂業教」,當地居民稱之為「挑筋教」。開封猶太會堂的後街在清朝時叫「挑筋胡同」,現稱為「教經胡同」。

圖:開封南教經胡同。開封猶太會堂的後街繞寺而建,清代稱挑筋胡同。馮玉祥主政開封時認為這個名字不雅,改稱教經胡同。1937年將兩條東西走向平行的胡同分稱南教經胡同和北教經胡同,現在仍有猶太人後裔在此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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