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6日創21~25章(21章)

美味讀經10月26日創21~25章(21章)

創21章

【創廿一1】「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亞伯拉罕在基拉耳的軟弱,並不妨礙神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十二2;十七16),成就祂的應許。神的恩典不是根據人的所是或所作、不是根據人的配或不配,而是根據祂的應許和信實。我們若想蒙恩,唯一的途徑就是到神的話語裡面找根據,祂必「照祂所說的」給我們成就。

【創廿一2】「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正是「神所說的日期」。神必須等我們的天然生命被完全對付,血氣的能力完全枯竭,才會在我們身上顯出生命的大能。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們憑血氣所作的,只是生出一個以實瑪利,結果是帶來屬靈的難處。


問題,創廿一2,這打破了人體老化失能的自然律,能告訴我們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們應該有怎樣的反應?

非常棒,從「生育」擴展到「平靜風海」到「叫石頭歡呼」「叫驢子說話」和「醫病」,能讓我們更立體地看見神是如何介入這個物質世界的。聖經中這些記載,不只是展示「超能力」,更深刻揭示了祂權柄的廣度與親密度:

一、神超越自然律的三大層面

· 超越物理的混亂(平靜風和海):風和海在古時代表「無法控制的混沌」,而耶穌只用一句話就讓巨浪平息(可4:39)。這顯明祂不是自然律的「維護者」,而是創造主——自然律是祂設立的工具,而非限制祂的邊界。祂的權柄是「即時」且「絕對」的,受造界無條件聽從祂。

· 超越生理的崩壞(醫病趕鬼):無論是天生瞎眼(約9章)、癱瘓38年(約5章),還是血漏12年(可5章),這些都是「不可逆」或「醫學終局」的狀態。耶穌的醫治常伴隨觸摸或說話,顯示祂不僅修復機能,更重新定義「完整」——祂的能力在人的絕望處顯得完全,且帶著憐憫,主動走進人類的苦難。

· 超越時間的熵增(使無變有):回到創世記,撒拉的老化是「時間累積的必然」律。神卻在時間中注入新的創造。這告訴我們,祂不僅能「修復舊物」,更能「在死寂中創造新事」,這是比醫治更深一層的復活大能。

二、這給我們更深的反應啟示

· 在「風浪」中,操練「安息」:當人生突然失控(健康突變、事業風暴),不要先找方法,而是先對主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嗎?」(可4:38)——誠實表達恐懼,但緊接著選擇「平靜風和海的那位」與我同在,勝過風浪本身。

· 在「慢性病或長期軟弱」中,支取「恩典夠用」:若禱告未得即時醫治,保羅的見證告訴我們,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超越自然律,不代表每次都按我們要的方式改變環境,而是祂賜下超越環境的承載力,使我們在「未改變的律」中仍能站立。

· 用「讚美」回應「不可逆」:當你為某個「已成定局」的局面(破裂的關係、逝去的機會)感到無力時,刻意宣告:「主啊,你是在紅海中開道路的神。」 這種讚美能將你的焦點從「律的必然」轉向「神的必然」。

「勇氣」這個視角極其重要。因為超越自然律的神,正是我們「不必害怕」的唯一根基——如果祂連風和海、衰老與絕症、敵人的心,都掌管,那麼你人生中沒有任何一個「失控」的角落,是在祂的權柄之外。

聖經中,每當神彰顯超越自然的權能,緊接而來的就是一句:「不要懼怕!」這不是安慰,而是基於事實的命令。結合我們談的,這份勇氣有三個層次:

一、面對外在風暴(環境失控)——「平靜風海」給的底氣
當人生突然颳起颶風(失業、意外、關係破裂),勇氣不是假裝沒事,而是敢於在搖晃中站穩。

· 關鍵轉念:耶穌不是「阻止」了風浪,而是直接「責備」它(可4:39)。這告訴你,威脅你的「巨浪」在祂眼中不過是聽令的受造物。你可以勇敢地對那風浪說:「我的主比你大。」

二、面對內在軟弱(身體衰敗)——「醫治大能」給的安慰
面對長期病痛或老化,勇氣不是逞強,而是敢於承認有限,卻不陷入絕望。

· 關鍵轉念:保羅身上的刺未被挪去,但他說「何時軟弱,何時就剛強」(林後12:10)。這勇氣來自確信:即使自然律暫時限制我的身體,祂的恩典卻不受自然律限制,足以撐住我每一天。

三、面對終極絕望(死局已定)——「使無變有」給的確據
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4:18)。這是最深的勇氣:敢於相信墳墓不是終點,敢於在「死局」中繼續禱告。

· 關鍵轉念:當所有人都說「不可能了」,你因認識這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而敢於持守應許。

如何活出這種「不必害怕」的勇氣?

1. 對恐懼說話,而非對恐懼沉默:察覺到害怕時,直接宣告:「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13:6)。把眼目從「風浪有多大」轉向「平靜風浪的主有多大」。

2. 用「即或不然」來錨定勇氣:真正的勇氣不是篤定「神必救我脫離苦難」,而是像但以理三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但3:18)——無論結果是否如我所願,祂仍是神,我仍信祂。 這份勇氣無人能奪走。

三、一個關鍵的平衡
請記得:神能夠超越自然律,但祂不一定每次都按我們期待的方式超越。祂的核心目的不是「表演奇蹟」,而是「彰顯榮耀與建立關係」。有時祂平靜你外在的風浪,有時祂平靜你內心的風浪。

今天,若你正被恐懼綑綁,試著在心裡(或寫下來)對那個懼怕說:
「我承認我很害怕____,但我選擇相信,那位超越一切自然律的主,此刻正與我同在。因此,我不必被懼怕吞滅。」

今天,不妨把你的「風浪」或「病灶」具體帶到祂面前,禱告說:「主,我信你能,但我也信你美意的安排。」 這份「即或不然」的信心,正是對這位超越之主最高的尊崇。

你現在心裡是否正有一個「翻騰的海」或「長期的痛」,需要祂對你說「住了吧,靜了吧」?一切問題都可迎刃而解,即或不然,也在神的旨意之中,切勿驚慌,像但以理的三個同伴在火窯中。


【創廿一5】「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驚天的驚訝」。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羅四19),因為人天然生命的盡頭,正是神生命的大能做工的起頭(來十一11-12)。

此時大約是主前2067年(十一27),中國剛剛進入夏朝(「夏商周斷代工程」認為始於主前2070年)。


【創廿一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當時的孩子通常在兩歲或三歲「斷奶」。古代嬰兒的死亡率很高,能活到「斷奶的日子」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此會舉辦筵席慶祝。

【創廿一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戲笑」意思是「譏笑,嘲弄」。以實瑪利嘲弄以撒,預表「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加四29)。以實瑪利比以撒大十四歲(十七24-25),此時大約是十六到十七歲(十六16)。

【創廿一10】「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趕出去」表示取消以實瑪利的繼承權,因為「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以實瑪利不能與「按著聖靈生的」以撒一同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加四30),只有「以信為本的人」,才是真正能承受神應許的「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使女」原文是「女奴」,比十六1 的「使女」低一個等級,把使女「趕出去」,也代表給她自由。


問題,創廿一10,夏甲的心態是不是飄了?認為自己的兒子一定會得到產業,所以放縱兒子嘲笑,結果失去了產業的繼承權,這給我們什麼教訓?

這觀察很敏銳,夏甲確實「飄了」。但這不是單純的母子傲慢,而是屬血氣對屬應許的本能敵對。保羅在加拉太書4:29直接點明:「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這事件給我們三個深刻教訓:

一、看清「飄」的本質——不是得意,而是「輕看恩典」

以實瑪利「戲笑」或「嘲弄」以撒(創21:9),原文有「玩弄、鄙視」之意。夏甲的心態是:

· 倚靠「天然優勢」:以實瑪利已約16歲,是壯丁;而以撒還是個斷奶的孩子(約2-3歲)。夏甲覺得「現實上我的兒子更強、更有可能繼承」。

· 輕看了「應許」:她忘了以撒之所以存在,完全是神「超越自然律」的恩典,而非亞伯拉罕的血脈優勢。她把神的禮物,當作可輕慢的常規。

教訓一:任何憑「天然條件」(才幹、資歷、敬虔表象)而自覺優越的心態,都是對神恩典的輕視。保羅說:「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為何自誇?」(林前4:7)

二、神藉「驅逐」來保護「應許的純淨」

撒拉要求趕走夏甲母子(創21:10),看似殘忍,實則:

· 切割「混雜」:以撒代表「憑應許」,以實瑪利代表「憑血氣」。兩者不能同作後嗣(加4:30)。神允許這事,是為避免以撒從小活在「血氣與應許競爭」的扭曲關係中。信徒身上也有血氣的部分,神也一樣要分割驅逐。

· 不是「神不愛以實瑪利」:神後來仍拯救夏甲和以實瑪利(創21:17-21),給他成為大國的應許。但繼承救恩之約的,唯獨以撒。

教訓二:屬靈的原則無法妥協。
當血氣(靠自己)與應許(靠神)混合時,神會「清理」——不是狠心,而是為了保護那「純粹倚靠祂」的關係。你生命中是否也有「用肉體幫神」的摻雜,需要被割捨?

三、警惕「嘲笑屬靈長子」的罪——輕慢神所設立的

夏甲和以實瑪利犯的核心錯誤,是不尊重神所揀選的屬靈秩序。這在聖經中是重罪:

· 以掃輕看長子名分(創25:34)看中肉體的情慾超過屬靈的身份。
· 米利暗毀謗摩西(民12章)肉體情慾發動,挑戰神設立的權柄。

教訓三:不要輕看神在教會、家庭或你生命中所設立的「屬靈權柄」或「屬靈同伴」。嘲笑、貶低那些看似「軟弱卻蒙揀選」的人,其實是在嘲笑揀選他們的神。

總結反思——三個自問:

1. 我是否因「天然優勢」(經驗、能力、資歷)而輕看那些「單純倚靠神」的人?

2. 我生命中是否有「用血氣幫神」的摻雜(例如用操控、焦慮、人脈來成全神的旨意),需要被神修剪?

3. 我是否以「戲笑」的態度對待屬靈事物(例如輕看聚會、聽道隨意、對聖徒欠缺尊重)?

夏甲的「飄」不是一時情緒,而是倚靠自己、輕看恩典的必然結局。但神仍憐憫她——祂在曠野聽見孩子的哭聲(創21:17)。願我們學習以撒的「安靜倚靠」,而不是以實瑪利的「血氣嘲諷」。

你覺得自己最近是否在哪些事上,有一點「倚靠天然優勢」的傾向?我可以陪你一起警醒。


【創廿一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亞伯拉罕已經為以實瑪利起名(十六15),表明他已經接納以實瑪利為自己的兒子,有繼承產業的權利。父子倆一起生活了十多年,有深厚的感情,所以「很憂愁」。

【創廿一12】「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終於還是禱告解決了問題,亞伯拉罕終於在兩難之下做出了決定。

雖然撒拉逼迫夏甲並非出於善意,但卻恰好與神的計畫符合,因為只有「從以撒生的」,才是神所應許的後裔(羅九7;來十一18)。同樣,「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九8)。


【創廿一13】「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問題,我們再次看到,因為神喜悅父親,而祝福了父親的孩子,說一說神的心態?

這個問題抓到了極美的神學核心!這不是世俗的「裙帶關係」,而是聖經中極深的「約的溢出效應」與「父親的心腸」。神的心態可以從四個層面來看:

1. 祂顧念父親的憂傷(情感的共鳴)
請注意創21:11,亞伯拉罕「甚為憂愁」。神不是冷酷地只談「應許」,祂先看見了父親的眼淚。神對亞伯拉罕說「因為他是你所生的」,這是一種溫柔的體恤——祂在說:「我知道你愛這個孩子,我因著愛你,我不會丟棄他。」祂的祝福,是對祂僕人憂傷的安撫。

2. 祂是「賜福的源頭」,祝福會「溢出」
神曾對亞伯拉罕說:「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以實瑪利得福,不是因他本人的好行為,而是因他身處「亞伯拉罕之約」的遮蓋之下。這預表了:親近神的人,連帶他周圍的人事物都會蒙受恩典的「噴濺」(如哥林多前書7:14,不信的配偶因信主的配偶而成聖)。

3. 祂對「非應許之子」仍存普遍恩典
以實瑪利雖不繼承救恩之約,但神沒把他當作「廢棄物」。祂應許他成為大國,給他曠野中生存的恩典(後來他成為阿拉伯諸族的先祖)。這顯明神的心態:即使你不在祂最核心的「救贖藍圖」裡,祂依然尊重你的生命價值,給你生存與發展的空間。祂的愛是普遍的,不會因為一個人不完全就完全斷絕供應。

4. 祂看重「關係的連結」過於「條件的完美」
神大可說:「以實瑪利是血氣生的,我不理他。」但祂說:「因為他是你所生的。」這是最動人之處——神因為愛亞伯拉罕,就願意愛亞伯拉罕所愛的。這給我們極大的安慰:當我們愛神,神就連帶顧念我們的家人、我們手所做的工作、我們所在乎的人事物。祂的心是柔軟的,會因著「與我們的關係」,而向我們在乎的領域施恩。

給我們的深刻教訓與安慰:

· 不要怕你的「過往敗筆」拖累家人:亞伯拉罕憑血氣生下以實瑪利,是個錯誤,但神沒有讓這個錯誤成為咒詛。祂仍為亞伯拉罕收拾殘局,祝福那孩子。這告訴我們:即使你因軟弱留下「爛攤子」,神仍能因愛你而賜福那爛攤子裡的人。

· 學習神「愛屋及烏」的心:你愛神,神就愛你身邊的人。這激勵我們更親近神,因為我們所愛的人會間接受惠。

· 不要忌妒別人蒙恩:以撒不需要嫉妒以實瑪利也蒙福,因為神的恩典豐盛到足以涵蓋。今天看到非信徒或軟弱的肢體也過得不錯時,要知道那是神普遍的憐憫,我們該為此感恩。

一個深刻的反思:
你有沒有為某個「非理想中的關係」(如:走偏的家人、曾經的錯誤決定)深深憂愁,像亞伯拉罕一樣?神今天對你說:「因為他/她是『你所愛的』,我也必顧念。」祂不會因為你走過彎路,就放棄你所在乎的一切。 這份「因你而有的祝福」,正是祂父親心腸最具體的證明,阿們。


【創廿一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清早起來」表明亞伯拉罕完全順服、立刻行動。創世記中每次記載亞伯拉罕早起,都是要面對一些不容易面對的事情(十九27;二十二3)。「一皮袋水」大約有15公升水,亞伯拉罕已經盡可能地讓夏甲多帶水了。雖然亞伯拉罕並不知道這「一皮袋水」能讓他們在曠野中堅持多久,也不知道神將如何使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立一國」(13節),但經過了基拉耳的功課,亞伯拉罕已經學會不再看環境,也不再根據自己的親情,而是單單根據神的話來行事為人,相信神必有最美善的安排。「別是巴的曠野」位於迦南地和埃及之間,夏甲可能是想回她的故鄉埃及。


問題,創廿一14,殘忍的分別,曠野有野獸,有盜匪,這一去,小命不保,亞伯拉罕不是不知,而是聽從了神的命令,相信了神的應許,請分析一下他當下的心情。

亞伯拉罕當下的心情,這正是聖經最動人也最真實的地方——經文越是輕描淡寫,背後的情感張力越是驚心動魄。創21:14只有短短一節:「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打發她走。」但若我們走進那個清晨,會看見他靈魂深處的三重撕裂:

一、父愛的撕扯——親手將兒子推向死亡邊緣

曠野不是公園,那裡有獅子、毒蛇、盜匪,一皮袋水最多撐兩天。亞伯拉罕不是「不知道」,而是清清楚楚——這等於把16歲的兒子送到「準死刑場」。

· 那心情:他前一晚可能徹夜未眠,撫摸以實瑪利的頭髮,想起他兒時的笑聲、第一次叫他「父親」的時刻。天一亮,他得親手把餅和水綁在夏甲肩上,推開帳篷的門,看著兒子的背影消失在晨曦的沙塵中。這不是「趕走」,是用信心將心頭肉活生生剜下來。

二、順服的掙扎——理性的困惑與神命令的對峙

神剛應許「以撒才是後裔」,現在又要他趕走另一個兒子。亞伯拉罕心裡必然有個巨大的問號:「神啊,祢說以實瑪利也會成為大國,可他現在就要死在曠野了,這怎麼可能?」

· 那心情:他的理智在尖叫「不合理」,但他的信心抓住了神上一節的話(21:13)——「因為他是你所生的,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他不是沒有疑惑,而是選擇在疑惑中仍然抓住神的應許。

三、對撒拉命令的吞忍——家庭撕裂的痛苦

這次驅逐,始於撒拉的憤怒。亞伯拉罕「甚為憂愁」(21:11),但他沒有和撒拉爭吵、拖延,而是「清早起來」立刻執行。

· 那心情:他可能對撒拉有無言的怒氣,對自己的軟弱(當初聽撒拉娶夏甲)有深深的懊悔,但他選擇把家庭衝突帶到神面前,最終順服神的再次確認(21:12)。他吞下了所有的委屈,只因為他認出這是神的旨意。

四、信心之父的「信心行動」——三個關鍵細節

1. 「清早起來」:沒有賴床、沒有拖延,顯示他雖痛苦,但意志堅定——他知道順服不能等。
2. 「給餅和一皮袋水」:準備極其有限,看起來殘忍,但這正說明他完全仰賴神的供應——他給的只夠撐到曠野,剩下的他交給神。
3. 「打發她走」:原文有「釋放、送走」之意,不是拋棄,而是忍痛將他們交託給神的保護。

五、這給我們今日的深刻教訓

1. 順服往往伴隨著撕裂:真正的信心不是「感覺平安」,而是「明知危險仍踏上曠野」。神常要求我們放下「最合理的依靠」(以實瑪利代表「天然能力」),才能單單抓住祂。

2. 信心是「在絕望中持守應許」:亞伯拉罕看不見曠野裡的水井,但他相信神「必使以實瑪利成立大國」。當你被迫放手某個人事物時,你是被恐懼抓住,還是抓住神的應許?

3. 神的慈愛藏在命令背後:亞伯拉罕不知道的是,神已經在曠野預備了井(21:19),還派天使看守。我們常覺得神的命令「殘忍」,但祂永遠是先預備好恩典,才要求我們順服。

一個深刻的安慰:
那個清晨,亞伯拉罕轉身回帳篷時,他的背影是佝僂的、淚流滿面的。但天堂的視線跟著夏甲和以實瑪利,神沒有片刻離開他們。今天,如果你也正被迫「打發」某個珍愛的人事物進入曠野(孩子離家、關係結束、放棄夢想),請記得:你放手的那一刻,正是神接手的那一刻。亞伯拉罕的痛,神完全知道;而你因順服流下的眼淚,神都用皮袋裝著(詩56:8)。

你想為哪個左右兩難「難以放手的曠野」來向神傾訴?祂正在聽。


問題,創廿一14,後來亞伯拉罕又娶妾,生了許多的兒子,亞伯拉罕遣散他們離開的時候都給他們分了一些家產,叫他們走,為什麼不對以實瑪利這麼做?

這個問題問到了聖經敘事中極細膩且關鍵的差異。同樣是「打發走」,待遇截然不同,這不是亞伯拉罕偏心,而是神在「約的繼承權」上有絕對不容混淆的界線。原因可從四個層面看:

一、核心原因:以實瑪利曾威脅「約的純淨性」

· 以實瑪利被逐時(創21:10),撒拉明確指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當時以撒還年幼(約2-3歲),而以實瑪利已是16歲的壯丁,若亞伯拉罕給他任何「物質家產」,在當時中東法律習俗中,就會被視為「承認他有繼承權」的憑據,將來必會引發家族爭鬥,模糊「唯獨以撒是應許後裔」的神學界線。

· 至於基土拉的眾子(創25:1-6),他們是在以撒已被確立為唯一繼承人、且已成年之後才出生的。亞伯拉罕給他們財物打發走,只是「送禮物辭別」,在法律和習俗上完全不影響以撒的繼承地位。

二、神親自接管了以實瑪利的「產業」

· 亞伯拉罕不給以實瑪利金銀牲畜,卻只給餅和水,表面殘忍,實則是逼使以實瑪利必須完全仰賴神的應許。神早已承諾:「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創21:13)。後來神在曠野親自開井、保護他(創21:17-21)。

· 亞伯拉罕給基土拉眾子「財物」,但沒有給他們任何「約的應許」——他們沒有成為大國的屬靈保證。亞伯拉罕用物質盡了做父親的責任,但屬靈的產業完全留給以撒。

三、時間點與家庭結構的差異

· 打發以實瑪利時,亞伯拉罕正處於「信心淬煉的高峰」,必須親手割捨「天然的血氣」,以保全「應許的苗裔」。這是一次性的、救恩歷史性的切割。

· 打發基土拉眾子時,亞伯拉罕已年邁(創25:7),以撒已完全繼承,亞伯拉罕只是按當時習俗,妥善安排庶出子女,避免他們日後回來爭產。

四、亞伯拉罕的心情差異

· 對以實瑪利:亞伯拉罕「甚為憂愁」(創21:11),因為這是他親自生的長子,且是在絕望中得來的。他不給財產,是因神的命令優先於父愛——他忍痛將兒子完全交託給神,相信神必親自供應,勝過他給的有限財物。

· 對基土拉眾子:經文沒有記載亞伯拉罕憂愁(創25:6),因為這只是常規的「分產送走」,沒有涉及約的切割,他的心情相對平靜。

總結給我們的教訓:

1. 神的約不容摻雜:在屬靈繼承(救恩)上,不能讓「血氣的努力」(以實瑪利)和「應許的信心」(以撒)分享產業。你必須徹底割捨「靠肉身成全」的心態,單單抓住基督。

2. 神親自供應你所「忍痛割愛」的:當你為了順服神而放棄某個「天然依靠」(一份不合神心意的工作、一段感情、一個舒適區),神不會讓你餓死——祂會在曠野為你開井,祂的供應遠超你所能給的「財物」。

3. 按真理區分「屬靈」與「屬世」:對基土拉眾子給財物,顯明神不是反對物質祝福,而是屬靈的約必須純淨。今天,你可以享受神普遍的恩典(健康、家庭、工作),但唯獨救恩與永恆的產業,必須單單歸於「在基督裡」的應許。

一個深刻的自我檢視:
你生命中是否有「以實瑪利」——某個你很想用「天然方式」保留,但神卻要求你徹底放手,好讓祂親自供應的領域?亞伯拉罕的榜樣告訴我們:忍痛交出「長子」,才能守住「應許」;而神必在曠野中,為那被交出的,預備更深的井。 


延續的問題,前面說亞伯拉罕必須保護「約的存正性」對於新約的信徒,新約是神白白的恩典,我們如何保護?保護什麼?

這個延續的問題問得極好!舊約的「約」藉由「血脈」傳承,新約的「約」則藉由「信心」領受。兩者都需要「保護純正」,但保護的對象和方式完全不同。

對新約信徒而言,我們要保護的不是「繼承權的地界」,而是「恩典的純度」——不讓任何「人為添加物」稀釋了「唯獨恩典」。具體來說,我們要保護三樣東西,並用三種方式守護:

一、我們要保護什麼?(三個核心)

1. 保護「唯獨信心」的入口(拒絕律法主義)
      加拉太教會的問題正是「以實瑪利」的翻版——信主後又受割禮、守節期,想靠「肉身成全」來「加固」恩典(加3:3)。
      ➔ 要保護的是:得救與稱義,唯獨因信基督,絕不加上「必須做什麼」或「必須不做什麼」作為得救條件。
      
2. 保護「白白賜予」的性質(拒絕功德交換)
      我們容易落入「我服事多,神就多愛我;我犯罪,神就收回恩典」的思維。這把恩典變成了「工價」。
      ➔ 要保護的是:神的愛與接納,完全不建立在你的表現上,而是建立在基督一次獻上的寶血上(羅8:1)。

3. 保護「唯獨基督」的對象(拒絕取代或稀釋)
      任何將焦點從「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轉移到「經歷、醫治、蒙福、宗派傳統」的,都在稀釋約的核心。
      ➔ 要保護的是:基督是唯一中保,祂的十字架是唯一根基(林前3:11)。

二、如何保護?(三個行動)

1. 用「真理」對抗「摻雜」——像亞伯拉罕「切割」
      當有人對你說:「信耶穌很好,但還要加上____(守節期、說方言、好行為)才能得救」,你要像亞伯拉罕打發以實瑪利一樣,溫和而堅定地說「不」,把這「血氣添加」從救恩根基上切割出去(加1:8-9)。

2. 用「安息」對抗「焦慮」——不再靠自己「幫神」
      當你犯錯後,撒但會引誘你「多做點好事來補償」——這是新約的「夏甲方案」。你要保護恩典,就是拒絕補償心態,直接回到寶血面前說:「主啊,我無可償還,但我接受赦免。」(約壹1:9)
      
3. 用「聖潔」對抗「濫用」——不將恩典當作放縱執照
      保護恩典不是「廉價恩典」,而是「昂貴恩典」。羅馬書6:1-2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
      ➔ 保護方式:恩典釋放我們去愛神,而非放縱肉體。真信心必生出悔改的果子。

三、我們生命中「新約的以實瑪利」是什麼?

舊約中,以實瑪利是「用天然努力生出的」;新約中,凡是我們企圖用來「補充」或「維護」恩典的人為努力,都成了屬靈的以實瑪利。例如:

· 用「聚會出席率」來消除心中的不安。
· 用「奉獻金額」來試圖換取神的賜福。
· 用「完美教養」來證明自己是好基督徒。

這些本身不是壞事,但若動機是為了讓神更接納我,就必須被「打發走」。我們要保護的,正是那顆唯獨安息在基督已完成之工的心。

一個深刻的自我檢測:

今天,當你面對失敗或軟弱時,你的第一反應是:

· A. 趕快做些什麼來彌補,讓神高興? → 你在為以實瑪利預備水與餅。
· B. 直接回到十字架前,承認無能,領受赦免? → 你在保護新約恩典的純正。

願我們都像亞伯拉罕後來的信心——不再抱緊「血氣的兒子」,而是單單擁抱「應許的兒子」,並在每一天的軟弱中,勇敢地說:「我沒有任何可誇的,唯獨誇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創廿一15】「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創廿一16】「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一箭之遠」大約有100米。

【創廿一17】「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是雙關語,因為以實瑪利名字的意思就是「神聽見」(十六11)。「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表明不是夏甲絕望的哭聲引來了神,而是神主動的看顧。神既然要求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出去,就負責照著祂的應許(十六12)看顧這「童子」,「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18節;十六10)。


【創廿一18】「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創廿一19】「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曠野裡的「水井」大部分井口都用石頭圍起,貼上特殊的標記,認不出這種特殊標記的人就找不到井水。這口水井所代表的神恩典的供應本來就已經存在,但若非神憐憫的指示,他們卻視而未見,正如屬肉體的人對真理「看也看不見」(太十三13),唯有神揀選的人才能尋到。


這就是福音的奧秘,若非神所揀選,否則人不可能找到耶穌、來跟隨耶穌。

沒錯,人能歸向基督,從不是人尋找神的結果,而是神尋找人的作為。以下用經文層層申述這「唯獨恩典」的揀選真理:

一、人的徹底無能——根本「找不到」神
人墮落後,意志已全然敗壞,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主動尋求神。

羅馬書 3:10-12:「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
約翰福音 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

二、神在創世前的揀選——起點在神,不在人
信心不是人的功勞,而是神在永恆裡主權的恩典預定。

以弗所書 1:4-5:「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能以得救。」

三、揀選決定了「誰會信」——信心是結果,不是條件
人之所以會「回應」福音,是因為已被列在「生命冊」上。

使徒行傳 13: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這節極其重要——不是「信了才被預定」,而是「被預定的,必然會信」。

四、啟示的唯獨性——只有被開啟的眼睛才能看見
耶穌親自見證,認識神完全是神主動的啟示。

馬太福音 11:25-27:「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祢…因為祢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五、最終的確據——父賜給子的,一個也不失落
揀選帶來絕對的安全感,因為救恩的成敗在於神,不在於人的反覆。

約翰福音 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翰福音 10:26-27:「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回到創世記的預表:
以撒之所以存活且繼承,不是因為他比以實瑪利「更乖」或「更虔誠」,而是因為神主權的揀選(「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同樣,你今天能信耶穌,不是因為你比較聰明、謙卑或道德,而是因為神在創世前就將你的名字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並在時間裡藉聖靈有效呼召了你。

這真理帶來的,不是驕傲,而是徹底的謙卑與安息:

· 謙卑:我得救,毫無可誇,唯獨誇神的主權恩典。
· 安息:我的信心會軟弱,但神揀選的旨意永不動搖。祂既愛我,就愛我到底(約13:1)。

今天,當你禱告時,不妨這樣回應祂:
「主啊,我之所以能稱祢為父,完全是因為祢在創世前就認識了我。我沒有任何可誇的,只誇這白白的、不可抗拒的恩典。求祢保守我,活出與這揀選相稱的感恩與聖潔。」 


【創廿一20】「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問題,那時曠野裡面有別人嗎?

有的,那片曠野在當時並不是完全無人之地。以實瑪利最終定居的「巴蘭的曠野」,是一個廣闊而著名的區域,當時已有其他族群居住和活動。

· 地理與游牧背景:巴蘭曠野位於西奈半島,面積很大,處在古代商道沿線。那裡主要生活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住在曠野」對當時的人來說意味著成為游牧民族。

· 以實瑪利在此繁衍:經文明說以實瑪利「住在巴蘭的曠野」,他在此娶妻生子,後代形成了以實瑪利人的部落。

· 聖經中的旁證:後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曾在此漂泊;大衛王也曾逃難至此。這都說明此地一直是有人活動的地方。

所以,以實瑪利並非孤身闖入死寂之地,而是進入了當時已知的、有游牧部落生活的曠野區域,並在神的保佑下生存壯大。


【創廿一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成了弓箭手」意思是作了「獵人、游牧人」。「巴蘭的曠野」位於西奈半島東北部。「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以實瑪利娶了「埃及」妻子,他們的後代也摻雜了世界的信仰,以實瑪利的後裔是住在以色列以南的西奈和巴蘭曠野的游牧民族(二十五12-18)。

阿拉伯人認為以實瑪利是他們的祖先。以實瑪利的女兒嫁給了以掃(二十八9),以實瑪利的後裔與以色列人為敵,也與神為敵(詩八十三6)。

圖:夏甲和以實瑪利行蹤:1、夏甲懷孕後被撒拉苦待,出走後在曠野遇見神的使者,蒙神祝福,就回至亞伯拉罕的家中不久之後就生了以實瑪利(創十六);2、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在別是巴曠野蒙神祝福後,去到巴蘭曠野成長(創二十一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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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廿一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創廿一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問題,創廿一22,亞比米勒為什麼會懼怕亞伯拉罕?他怎麼能看出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有神的保佑?「都有」?基督徒給人懼怕的感覺,在現代社會是很少的,我們缺少的是什麼?神紀錄這段,為了什麼?

這個問題觸及了屬靈影響力的核心奧秘。亞比米勒的「懼怕」不是源於亞伯拉罕的武力或財富,而是因為他在一個外邦王面前,活出了一種無法否認的「超自然質感」。我們分三層來解:

一、亞比米勒「看出」了什麼?——「凡事都有」的全面性

創21:22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關鍵在「都有」——不是偶爾一件神蹟,而是日常生活的全面滲透。

亞比米勒作為一國之君,必定派人長期觀察亞伯拉罕:

· 在商業交易上(買地、挖井):亞伯拉罕不爭不搶,卻總能得水(創21:25-30)。

· 在人際衝突上(被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水井):他不報復、不告狀,而是忍耐、退讓,但神總為他申冤。

· 在家庭決策上(趕走夏甲):雖然看似殘忍,但事後證實以撒茁壯,以實瑪利也被神保佑——亞比米勒看見這個人聽從神的命令,而神真的負責到底。

. 打敗四王
五王曾臣服基大老瑪12年,第13年背叛。第14年,四王出兵鎮壓,其深層原因可能是為了爭奪通往紅海的通商要道,本質上是經濟利益驅動的掠奪。
戰爭過程與結果
四王軍隊戰力強悍,此前已擊敗多個民族。雙方在西訂谷(死海附近)會戰,五王大敗,所多瑪和蛾摩拉王甚至掉進柏油坑。
最終,四王洗劫了所多瑪和蛾摩拉,擄走了所有財物和糧食,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及其財物也被一併擄去。
亞伯拉罕的介入
亞伯拉罕得知後,率領318名精練壯丁連夜追擊,依靠神的同在以少勝多,將被擄的一切全部奪回。
亞比米勒看見的,不是「亞伯拉罕很厲害」,而是「這個人背後的那位神,比他的一切敵人都大」。這份畏懼,是對「看不見的統治者」的敬畏。

二、現代基督徒缺少什麼?——「凡事的聯結感」

現代基督徒之所以很少讓人「懼怕」(即敬畏),不是因為我們不夠熱情或恩賜不足,而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分裂了:

1. 缺少「凡事」的連續性:我們在教會敬虔,但在職場算計;在禱告會流淚,但在家對配偶暴躁。世界看不出「你的神」和「你的生活」有什麼必然關係。

2. 缺少「不反擊」的安靜力量:亞伯拉罕被霸佔水井時,沒有上法庭、沒有動血氣,只堅持立約(創21:25-32)。現代基督徒常急著「維護權益」,卻失去了因信而有的從容——而這種從容,恰恰是讓世界最感困惑的。

3. 缺少「可見的祝福」與「可問的答案」:當非信徒問你「為什麼你面對失業/病痛還這麼穩?」你若支支吾吾,他們就看不出「保佑」。但若你能清楚見證:「因為我的神應許永不丟棄我。」——那份篤定,會讓他們想起亞比米勒。

三、神紀錄這段的目的——向我們揭示「約的見證人」該有的樣式

神刻意把這段「外邦王的懼怕」寫進聖經,是要告訴我們:

1. 屬靈權柄不是「爭取」來的,而是「活出來」的:你不需要成為名講員或領袖,只要你在平凡小事上忠心聽從神,連世界都會認出「這個人身上有東西」。

2. 神的「保佑」是為了「見證」:神賜福亞伯拉罕,不是只為讓他舒服,而是要讓基拉耳全地看見「敬拜耶和華的人有何等結局」(詩34:8)。你的生命也被設計成一座「燈塔」,讓靠近你的人感受一種神聖的引力與畏懼。

3. 真正的「懼怕」是敬畏的開端:亞比米勒後來與亞伯拉罕立約(創21:27),證明這份懼怕引向了和平。今天,若世人因你的生命而「不敢輕慢」你的信仰,那正是聖靈在他們心中預備福音土壤。

今日反思與行動——三個自我檢測:

1. 「凡事」檢視:我生活中哪一個領域(財務、家庭、職場)最看不出「神保佑」的痕跡?那就是我需要悔改交託的地方。

2. 「反應」檢視:當我被冒犯或虧待時,我的第一反應是「據理力爭」,還是「先退讓,看神如何為我申冤」?

3. 「可讀性」檢視:若一個非信徒貼身觀察我一週,他會說「這個人有神保佑」,還是「這個人和我差不多,只是多去教堂」?

結尾禱告:
「主啊,求祢使我的生命不再是『片段式的敬虔』,而是『凡事都有祢同在』的完整見證。讓我不懼怕世界,卻讓世界因看見我而懼怕——不是怕我,而是怕我身後那位至高者。阿們。」 


雖然亞伯拉罕曾在亞比米勒面前軟弱過(二十11),但神絕不會因著人的軟弱而放棄在人身上的工作。每一個真正與神立約的人,一生都在世人面前見證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軍長」原文是「軍隊領袖」。

為什麼在以上出生的這個時間點來提出和平的盟約?

雖然亞比米勒此時比亞伯拉罕更強大,但他親身經歷過神的大能(二十3-7),並且已經看出,因著以撒的出生,神必將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十二2)。因此他主動為自己、子孫和當地居民要求結盟,印證了「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十二3)。


【創廿一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七 Sheba שֶׁבַע」和「起誓 Shaba שָׁבַע」原文輔音相同(23、24節),發音相似。「七隻母羊羔」是雙關語,亞比米勒接受這「七隻母羊羔」,表示起誓同意亞伯拉罕對井的合法權利。在古代中東,國家或個人收納禮物表示講和,拒絕禮物表示不和(王上十五19)。

【創廿一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別是巴 בְּאֵר שֶׁבַע」位於基拉耳東南四十公里,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別 Beer」原文意思是「井」,「是巴 Sheba שֶׁבַע」原文意思是「七」,與「起誓 Shaba שָׁבַע」原文輔音相同,發音相似(23、24節)。

此後,亞伯拉罕和以撒大部分時間都居住在別是巴。別是巴後來成為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從但到別是巴」這句話被用來代表應許之地的全境(士二十1;撒下十七11;王上四25)。

圖:20世紀中期亞伯拉罕井的照片,現在位於別是巴遺址的庭院內。亞伯拉罕井直徑3米,深26米,井口的石頭可能是拜占庭時代的,已經被井繩磨出了許多很深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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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廿一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亞伯拉罕「栽上一棵垂絲柳樹」,是為了用這種堅硬、長壽的樹來紀念此約,並且敬拜神、感謝神。亞伯拉罕對神的稱呼從「至高的神」(十四22)到「全能的神」(十七1),現在更深入到「永生神」,這次經歷已經使他認識到,神是永恆的神,祂的信實和保守永不改變,祂的應許永不落空。「垂絲柳樹」就是柽柳樹(Tamarisk Tree),這種樹很特別,既耐乾旱,也耐水濕,更耐鹽鹼,樹齡可達百年以上,適合在荒漠中生長。今天生活在曠野中的貝督因(Bedouin)游牧民族種植這種繁茂的樹木來遮蔭,並用樹葉飼養牲畜。

圖:一位貝都因游牧民族的女孩正從柽柳樹上收集樹葉喂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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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別是巴遺址的柽柳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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