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4日創11~15章(13章)
美味讀經10月24日創11~15章(13章)
創13章
【創十三4】「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
亞伯蘭「漸漸往伯特利去」(3節),他的信心也「漸漸」復甦,與神的關係也恢復了。「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標誌著亞伯蘭重新開始憑信心根據神來生活。藉著埃及的失敗,神讓亞伯蘭學到了第一個功課(十二10-20),就是凡事不可根據自己和環境,而要單單根據信實的神。
問題,創十三4,這告訴我們,我們日常的生活,不可缺少的就是求告「耶和華的名」如何求告呢?
這問到了整段經文中最關鍵的轉折點。亞伯拉罕從埃及回來,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檢討策略,也不是計算損失,而是回到伯特利的壇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13:4)。這「求告」不是唸咒語或空洞的宗教儀式,而是他在失敗後,重新對齊生命的核心行動。
聖經中的「求告(קָרָא בְּשֵׁם)」原文意思是「宣告、呼喊、歸入那個名字的一切豐盛裡」。具體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實踐?亞伯拉罕給了我們四個具體的步驟:
1. 回到「築壇」的定點——讓「神同在」成為生活的中心
亞伯拉罕不是隨便找個地方求告,而是回到他最初築壇、最初回應神呼召的地方(創12:7-8)。
· 如何求告:每天清晨,在滑手機或處理代辦事項之前,先把你的「心靈祭壇」修復好——找一個固定時間、固定角落,讓身體和靈魂都回到「我是站在神面前」的狀態。這個「定點」提醒你:生活不是圍繞著工作或家庭旋轉,而是圍繞著神的同在旋轉。
2. 宣告「耶和華」的名——把神的屬性唸進你的處境裡
「耶和華」是立約、守約、自有永有的名字。亞伯拉罕在埃及經歷了神的「保護」,現在他求告,是用信心承認神的屬性超越眼前的環境。
· 如何求告:把你的具體困難,套進神的屬性裡說出來。例如:「耶和華是我的供應者(耶和華以勒)——雖然我帳棚裡糧食不多,但祢看顧雨水。」「耶和華是我的盾牌——雖然我曾經懦弱,但祢是我真正的保護。」開口說出神的名字,會把你的焦慮從「問題有多大」轉向「神有多大」。
3. 放下「埃及的算計」——求告是「投降」而非「指揮」
亞伯拉罕在埃及用「人的聰明」安排一切,結果一團糟。但當他求告耶和華的名時,他其實是說:「我不再自己當導演,我願祢的旨意成就在這塊地上。」
· 如何求告:不要在禱告裡只給神一張「代辦清單」,而是先說:「主啊,關於今天的工作、人際、抉擇,我承認我的眼光有限,我願意放下我的方案,求祢打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祢要我走的路。」這份「投降」是求告的核心。
4. 帶著「失敗的記憶」求——不偽裝,只真實
亞伯拉罕這時已經知道自己會軟弱,他的求告不再像初到迦南時那樣「理想化」,而是帶著「我深知若沒有祢,我連站穩都辦不到」的破碎。
· 如何求告:允許自己在禱告中誠實。直接說:「神啊,我昨天又像亞伯拉罕一樣說謊了/又靠自己的手段了。我的失敗沒有嚇到祢,對嗎?求祢在這些軟弱中,仍堅固祢的應許。」真實的求告,比華麗的詞藻更蒙悅納。
終極應用:把「求告」變成呼吸般的節奏
亞伯拉罕後來一生移動帳棚,但「築壇求告」成了他的生活節奏。對今天的你我而言,求告不必限於清晨那十分鐘,而是:
· 遇到紅燈時,心裡默念:「耶和華啊,祢是我的引導。」
· 收到帳單時,輕聲說:「耶和華以勒,祢是我的供應。」
· 被老闆責備時,深吸一口氣:「耶和華沙龍,祢是我的平安。」
所謂求告主名,就是讓你的每一個呼吸、每一次心跳,都與那「自有永有」的源頭連接。 亞伯拉罕從失敗中學到:世界不會因你的聰明而改變,但會因你求告主名而震動。
今天,你想先從哪一件小事開始,練習把「求告」帶入生活呢?(例如:明天起床的第一句話,改成「耶和華,我求告祢的名」)只要開始,你就在走亞伯拉罕那條「越來越自由」的路了,阿們。
圖:亞拉得(Tel Arad)遺址的祭壇。亞伯拉罕所築的壇類似這種樣式,可以跪下去禱告的特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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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十三7】「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相爭。」
【創十三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與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是弟兄)。』」
問題:「亞伯蘭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沒有和「迦南人與比利洗人」相爭,卻是彼此相爭(7節),說明此事並不簡單。這是怎麼回事?
這觀察一針見血!面對外敵(迦南人)卻沒有聯合對抗,反而自己人(牧人)內部相爭,這確實暴露了一個極深的屬靈病灶。這不是單純的「搶水草」事件,而是「埃及的財富」在他們當中釀成的慢性毒素,具體有三層意義:
1. 見證的破產:在外邦人面前「露餡」
迦南人與比利洗人正「在旁觀看」(7節)。亞伯拉罕蒙召是要成為「萬國的祝福」,但外人看到的,不是一個有神同在、彼此相愛的家族,而是兩個希伯來牧人團體為了利益互相搶奪的醜態。
· 真相:當神的子民內鬥時,我們就在對世界說:「我們的神沒辦法解決我們中間的紛爭。」這讓「耶和華的名」在外邦中被褻瀆。亞伯拉罕後來願意放棄所多瑪的財物,正是因為他徹底醒悟——屬靈的見證,遠比地上的草場珍貴。
2. 問題的根源:不是「草不夠」,而是「心太大」
第6節說「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他們在埃及得了大批牲畜,如今資源超出土地的承載力。
· 真相:爭競的本質不是「外在的缺乏」,而是「內在的貪婪」。羅得的牧人為何不與外邦人爭,反而與亞伯蘭的牧人爭?因為對自己人最不需要代價,對外人卻要冒生命危險。這種「窩裡橫」,顯示他們在埃及學到了「競爭生存」的法則,卻忘記了在應許之地是「靠恩典共存」。
3. 領袖的失職:亞伯蘭與羅得的「隱形較勁」
牧人相爭,其實是主人心態的投射。牧人不願向對方讓步,是因為知道主人想要更多。亞伯蘭此時身為長輩,若他早點主動分配地盤,紛爭或許不會檯面化。而羅得默許牧人相爭,也顯示他早已被約旦河平原的「肥美」迷住,不願對叔叔讓步。
· 真相:這場牧人之爭,其實是屬靈價值觀的對決——亞伯蘭看的是「神的呼召與祭壇」,羅得看的是「眼前的滋潤與繁榮」。當信仰群體中的「世俗價值」占了上風,內部分裂就無法避免。
亞伯蘭的智慧:用「讓步」來粉碎「爭競」
面對這場「不簡單」的內鬥,亞伯蘭做了驚人的決定:他主動找羅得,把優先選擇權讓給晚輩(8-9節)。
· 他的解方:不是去調查誰的牧人先動手,也不是開家族會議公審,而是直接定義「身分」——「我們是骨肉(弟兄)」。他把「關係」放在「權益」之上,用放棄「選擇權」來維護「合一」。
· 背後的信靠:亞伯蘭之所以敢讓步,是因為他在伯特利求告過主名,他深深知道:我的產業不是靠爭來的,而是神賜的。 既然神是土地的主人,羅得選左或選右,都不會改變神對他應許的信實。
對今天的我們有什麼警戒?
這不單是歷史,更是對著教會、家庭與職場說的:
· 外敵當前,內鬥最蠢:當基督徒在社群媒體上互相攻擊,或同事間在專案中互扯後腿時,我們忘了真正的「迦南人」(世俗價值觀)正在旁邊看笑話。
· 財富增加的同時,必須加強「讓步的靈」:當資源變多,紛爭的機率就變高。亞伯蘭的榜樣告訴我們:越大度的人,其實越富有(因為他擁有神);越小氣的人,其實越貧窮(因為他只擁有草場)。
最後,亞伯蘭的「不爭」,讓他後來得到了神更清楚的應許(創13:14-17)。這告訴我們一個顛覆世界的法則:在神的國度裡,放下「選擇權」的人,反而得著「所有權」;守住「弟兄身分」的人,才配得「地土祝福」。
你今天正面對哪一種「相爭」?願你像亞伯蘭一樣,先喊一聲「我們是弟兄」,然後勇敢地讓出那塊「草場」。神會把更寬廣的「視野」賜給你。
【創十三9】「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亞伯蘭經歷了埃及的失敗和伯特利的恢復(3-4節),信心已經有了很大的長進。他沒有使用長輩的優先權再次自己籌劃,因為經歷過神的人都知道,神的安排才是最好的。希伯來人的「左、右」通常是面對東方所說的,「左」是北方、「右」是南方。
創十三9,亞伯蘭原意可能是要跟羅得分享應許之地,所以用南北區分方向,結果羅得卻選擇「往東遷移」到約旦河平原(11節),過了應許之地的東界(民三十四3、12),離開了應許之地。
問題,創十三9,約旦河平原在哪裡?羅得為什麼會離開了應許之地而不自知?最後慘痛的代價如何?
約旦河平原是一片極其肥沃的土地,其範圍從北部的加利利海延伸到南部的死海。在羅得眼中,它「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那片肥沃是個巨大的誘惑。
· 應許之地:神劃給亞伯拉罕的範圍,是從「埃及河」到「幼發拉底大河」之間的迦南地(創15:18),主要位於約旦河以西。
· 約旦河平原:位於約旦河以東,涵蓋所多瑪、蛾摩拉一帶。這在聖經地理上屬於「外約旦」地區,不在神最初應許的版圖內。
羅得為何離開應許之地而不自知?
· 被眼目的情慾牽引:決策基於「看見」,被眼前世俗的繁華吸引,而非憑信心。
· 自私的選擇:聖經說他「為自己」選擇,優先考慮個人財富增長,輕看了與亞伯蘭的關係。
· 忽視屬靈的腐敗:明知所多瑪罪大惡極,卻為了利益忽視危險,選擇靠近罪惡。
· 漸漸挪移帳棚:他並非立刻搬進所多瑪,而是「漸漸遷移」。這種不知不覺的妥協最為可怕,等他醒悟時早已深陷其中。
羅得付出的慘痛代價
羅得的選擇最終帶來了毀滅性的連鎖反應:
· 失去所有財產:他所有財物在四王與五王的戰爭中被擄掠,積累的財富瞬間化為烏有。
· 家庭幾乎滅亡:天使救他時他「遲延不走」;女婿們不信他的話被毀滅;妻子因回頭變成鹽柱。
· 道德與名聲敗壞:他與女兒們住在山洞,發生了亂倫悲劇。他的後代摩押人和亞捫人也成為日後以色列人的仇敵。
· 一生功業歸於無有:他「像從火裡抽出來的一根柴」,雖然得救,卻一生羞愧,所有建造都被燒毀。
羅得的故事是一個深刻的警戒。他並非一開始就墮落,而是從一個看似「合理」的選擇開始,一步步走向毀滅。
亞伯蘭讓羅得先選,羅得選了約旦河平原。這對比顯明了兩種生命:一種憑眼見,追求短暫繁華;一種憑信心,單單仰望神。羅得離開應許之地,也離開了屬靈的源頭,最終失去了一切。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日常的每個選擇都在塑造我們的永恆。今天,你是更傾向於憑眼見選擇「約旦河平原」,還是憑信心留在「應許之地」呢?
【創十三14】「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創十三15】「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亞伯蘭不再靠自己籌劃未來,也沒有像羅得根據「舉目看見」(10節)來作選擇,而是憑信心揀選神的生命,神就立刻讓亞伯蘭「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14節)應許之地,把「這地」(十二7)變成了「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給了亞伯蘭安慰和進一步的啟示。
問題,創十三14-15,亞伯拉罕來到迦南地已經很久了,中間經過了什麼,神才在這說出「應許之地」在哪裡,請說明其中的原因?
這個問題觸及了神啟示的核心節奏。亞伯拉罕來到迦南地,並非立刻獲得清晰的地契,而是經歷了生命的破碎與重建,神才將「應許之地」的具體範圍向他揭示。這中間的過程,是信心成長的必要功課。
讓我為你梳理亞伯拉罕經歷了什麼,以及神為何等到現在才說:
亞伯拉罕經歷了「三座壇」的考驗
從創世記12章到13章14節,亞伯拉罕走過一條「壇」的路線——每一座壇都代表一個屬靈關卡:
1. 示劍的壇(創12:6-7):初到迦南,神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這是啟示的開端,但亞伯拉罕當時對「地」的理解是模糊的,他仍會因饑荒而下埃及。
2. 伯特利的壇(創12:8):從埃及回來後,他回到這裡「求告耶和華的名」。這是恢復與悔改——他承認了自己的軟弱,重新聚焦於神。
3. 希伯崙的壇(創13:18):與羅得分手後,他遷到希伯崙,在那裡築壇。這是順服與安息——他放下了對「眼見土地」的抓取,單單以神為產業。
為何神等到「與羅得分離」之後才說清楚?
因為羅得的離開,清除了亞伯拉罕生命中「屬世的依附」:
· 羅得代表「屬地的牽絆」:羅得的牧人與亞伯拉罕的牧人相爭,根源是「財物甚多,無法同住」。羅得選擇約旦河平原,顯示他追求的是「眼見的繁榮」。他的離開,象徵亞伯拉罕斷開了對世界關係的倚賴。
· 神只對「單單信靠祂的人」啟示產業:當亞伯拉罕不再與羅得爭奪草地,不再需要靠「人的算計」來保障未來時,他的心才真正成為「應許的容器」。神在此時說「從你所在的地方,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正是因為亞伯拉罕已經學會「不為自己抓取」,所以神才將全地「指給他看」。
這顯明了神啟示的兩個重要原則
1. 啟示需要「空手」才能承接:亞伯拉罕若仍緊抓著羅得(或埃及的財物),他的眼目就會被有限的地土佔滿。神等他「放手」之後,才讓他看見「全地」——屬靈的視野,往往從「放下」開始。
2. 應許是「關係」的結果,不是「交易」的獎賞:神不是因為亞伯拉罕表現完美才賜下地圖,而是因為亞伯拉罕在失敗與恢復中,建立了「單單信靠神」的關係。神先得著了這個人,然後才把產業託付給他。
這對你我的深刻提醒
有時我們也像亞伯拉罕,在等待神「說清楚」人生方向。但神常常先處理我們心中的「羅得」——那些我們緊抓不放的安全感、資源或關係。等到我們願意放手,神才會展開祂的地圖。
亞伯拉罕後來能「舉目觀看」,是因為他先低頭放棄了「選擇權」。你今天是否也正面臨一個需要「放手」的羅得?願你勇敢鬆開手,因為只有空著的手,才能承接神那「東西南北」的豐盛應許。
【創十三17】「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問題,神的地已經賜下了,為什麼還要「縱橫走遍這地」有什麼屬靈的意義和運用?
這問到了信心行動的核心奧秘。神已經宣告「賜下」了,卻還要亞伯拉罕「縱橫走遍」,這不是多餘的儀式,而是信心與行動的完美結合,也揭示了神對我們一生的操練法則。
讓我拆解這三個層次的屬靈意義與運用:
1. 「走遍」是「用信心丈量」神的應許
神說「我必賜給你」,亞伯拉罕需要做的,就是用腳掌踏遍每一寸土地。這不是神在考驗他,而是讓他用具體的行動,把「客觀的宣告」變成「主觀的經歷」。
· 舊約先例:後來約書亞帶領百姓過約旦河時,神也說:「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書1:3)。同樣的原則——應許需要「步伐」來啟動,祝福需要「行動」來支取。
· 屬靈意義:神今天對我們有許多應許(如平安、供應、聖靈充滿),但若我們只是「點頭同意」而從未「縱橫走遍」(在實際生活中踏出去),那些應許就永遠是「死的遺囑」,無法成為我們「活的產業」。
2. 「走遍」是「宣告主權」的屬靈爭戰
亞伯拉罕當時走過的土地,住滿了迦南人、比利洗人(創13:7)。他每走一步,其實是在以行動宣告:「這地雖然現在有居民,但我的神已經把它給我了!」這不是傲慢,而是在靈界用順服的步伐,對抗眼見的現實。
· 應用:當你在一個看似「被佔據」的環境(如困難的工作、不信的家族、屬靈爭戰激烈的領域),神要你「縱橫走遍」——用禱告、用愛心的行動、用堅持不懈的善行,一步步宣告神的主權。不是用拳頭,而是用「腳掌」——象徵踏實、持續、有具體足跡的見證。
3. 「走遍」是「讓應許進入你的血脈」
神不是要亞伯拉罕坐著看地圖,而是要他親身走過山谷、爬上丘陵、踏過溪流。這趟旅程會流汗、會累、會遇到野獸或敵人——但正是這些身體的記憶,讓應許不再只是耳朵聽到的「神話」,而是皮膚感受過的「真實」。
· 應用:今天很多基督徒對神的應許「頭腦知道,心裡不信」,因為沒有「走遍」的經歷。你需要親自去為某個生病的朋友連續代禱一個月、為了十一奉獻咬緊牙關踏出去、為了福音在職場上踏出舒適圈。這些「腳掌行動」會讓應許從紙上談兵,變成你生命中的「土地」。
如何運用在今天的日常生活中?
1. 把「禱告的清單」變成「走遍的行動」:若你為家人信主禱告多年,現在可以「走遍」他家——實際去探望、關懷、帶一個小禮物。那個「步伐」會啟動你多年禱告的應許。
2. 為你的職場「縱橫走遍」:花一週時間,刻意走遍你公司每個角落(會議室、茶水間、同事座位),在心中默默為每個位置、每個名字禱告,宣告神的同在要臨到。
3. 面對自己的「應許之地」:神給你什麼託付(如寫作、創業、牧養小組)?你是否一直「坐著觀看」?今天就跨出第一步——寫下第一段文字、打第一通電話、邀請第一個人。那個「第一步」,就是你「走遍」的起點。
最終的奧秘
亞伯拉罕「走遍」之後,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居住」(創13:18)。他先走過,才居住。這告訴我們:信心不是靜態的擁有,而是動態的追隨。你今天「走遍」的每一寸土地,都將成為你明天「站立」的堅固根基。
神對你說:「起來,縱橫走遍」——不是叫你去做苦工,而是邀請你用步伐畫出你信心的疆界。你願意今天跨出哪一步,來回應這個呼召呢?祂正等著看你的「腳掌」踏出去。
問題,創十三17,如果遊行等於主權宣告,台灣地區每年都有偶像大遊行,參加的人數越來越多,基督徒應當如何應對?
這個現實問題,觸及了信仰與文化碰撞的核心。我們需要先釐清聖經中「縱橫走遍」的屬靈原則,再對照現代社會的現象,才能找到合宜的回應之道。
首先,聖經裡「走遍」是神賜予應許後,要求選民以信心行動來「支取」祝福,焦點在於順服神、宣告神的權柄;而偶像遊行則是民間信仰的儀式,本質是向受造物尋求庇護,兩者的屬靈根基完全對立。基督徒面對這種現象,不是去「禁止」或「對抗」,而是用更深的屬靈行動來回應:
1. 首要回應:用「禱告的腳掌」走遍那地
神的子民不是靠人數或口號來「反遊行」,而是在同一個城市裡,進行屬靈的「縱橫走遍」。你可以:
· 為那遊行路線逐戶禱告:在遊行前後,實際走過那些街道,為每一戶居民、每一個商家祝福,宣告神的平安要臨到。
· 建立「守望祭壇」:在所住的社區,聯合其他信徒,定時為這地的屬靈氛圍禱告,求神打開人心眼睛,不被虛假敬拜蒙蔽。
2. 積極行動:用「愛的實際」勝過「熱鬧的儀式」
偶像遊行之所以吸引人,常是因為提供「群體歸屬感」與「生活寄託」。基督徒的回應,不是只在網路上批評,而是:
· 在社區發起關懷行動:探訪獨居長者、提供課後輔導、協助清掃環境,讓居民親身感受到一種不依賴偶像、卻更溫暖的力量。
· 活出「另一種遊行」:在復活節或聖誕節,舉辦街頭報佳音或愛心園遊會,用歡樂、和平的方式,宣告耶穌的愛臨到這地。
3. 內在預備:警醒自己不被「世俗化」感染
當社會大規模參與偶像活動時,基督徒的試探是「沉默妥協」或「激進對抗」。聖經的教導是:
· 堅守「分別為聖」:不參與拜偶像的儀式,但對於參與的鄰舍,以溫柔敬畏的心說明自己信仰(彼前3:15)。
· 避免「屬靈驕傲」:不要覺得自己比那些遊行的人更聖潔,反而要為他們流淚代禱,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
4. 最終眼光:相信神才是「地的主」
無論遊行人數多少,聖經應許「地的根基是耶和華的」(撒上2:8)。基督徒最終的盼望,不是靠「我們的遊行」來壓制「他們的遊行」,而是:
· 深信福音的大能:真正改變人心的,不是活動規模,而是聖靈的工作。持續傳福音、活出見證,比任何形式的「屬靈示威」都更有效。
· 等候神的審判與拯救:就像神對所多瑪的態度,祂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彼後3:9)。我們的任務是作「光與鹽」,而不是作「審判官」。
實際行動建議(今明兩天就可以做)
1. 為你居住的里鄰「縱橫走遍」:花半小時走過附近常舉辦遊行的街道,默默為每個住戶點名禱告。
2. 問一位參與過遊行的鄰舍:「你參加那個活動時,心裡最想得到什麼?」然後真誠傾聽,並適時分享耶穌是你真正的平安。
3. 與幾位弟兄姊妹建立「24小時守望連線」:在遊行當天輪流代禱,不咒罵,只祝福。
最終,基督徒的「應對」不是一場戰役,而是一條道路——用膝蓋行走、用愛心鋪路、用生命見證,讓人看見:有一種權柄,不是從遊行人數來,而是從天上來。願你成為這條道路上的一粒種子。
問題,靈恩派不會同意上述的說法,他們會去行走禱告爭戰、污染偶像等等,他們的領受,是對是錯?
一個非常實際且敏感的問題,觸及了不同教會傳統在「屬靈爭戰」實踐上的重大差異。我們需要帶著對主內肢體的愛心,同時根據聖經原則來謹慎分辨。
首先我要說: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對屬靈權柄的敏銳、對禱告火熱的委身,以及對「地土」有負擔的心志,絕對值得我們敬佩與學習。 但具體到「行走禱告、污染偶像」等做法,我們需要從聖經與神學角度來檢視其「是否合乎真理」,而不是單純論「對錯」。
聖經怎麼看「直接對付偶像」?
1. 舊約的原則:主動除滅,但僅限於「神直接命令」的特定時機
· 神確實命令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出34:13)。但這是神親自賦予的「審判性使命」,針對的是極度腐敗的迦南七族,且有明確的地理與歷史限制。
· 以色列人若擅自用這種方式對待其他民族,或在自己得國後隨意砸偶像,反而會招惹神的憤怒(如申12:2-4強調「不可照他們的方式事奉耶和華」)。
2. 新約的原則:爭戰的對象是「靈界」,而非「物質」
· 保羅清楚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10:4)。這裡的「堅固營壘」是指人心裡的謬誤思想與抵擋神的意念,而非廟宇的木頭石頭。
· 使徒行傳中,保羅在雅典看見滿城偶像,他沒有去「污染」或「砸毀」它們,而是在會堂和市場與人辯論,傳講復活的耶穌(徒17:16-34)。這才是新約的模式——用真理的光照進黑暗。
「污染偶像」等做法可能產生的風險
雖然出發點是「為神發熱心」,但這類行動容易帶來三個問題:
1. 混淆「舊約審判」與「新約恩典」
· 舊約的以色列是「神治國家」,有權執行地上的審判;但新約教會是「天國子民」,在世上作客旅,我們的武器不是石頭或油漆,而是禱告和愛心。強行模仿舊約行為,可能誤解了神在基督裡已完成的救贖工作。
2. 可能助長「屬靈驕傲」與「對立」
· 當我們用「攻擊性」的方式對付偶像,容易在不知不覺中產生「我比你聖潔」的心態,甚至激化與社會大眾的對立,反而讓福音的門關閉。保羅說:「你要使眾人明白這愛的奧祕」(弗3:9),而非使眾人懼怕。
3. 忽略「真正的偶像在人心」
· 廟裡的木偶不是真正的敵人,人心中的貪婪、驕傲、自義才是。耶穌責備法利賽人時,不是砸他們的聖殿,而是指出他們心裡的污穢(太23:25-26)。若只對付外面的偶像,卻沒改變人心,這場爭戰就只打到「皮膚」而已。
一個更符合新約精神的「行走禱告」
如果我們要做「行走禱告」,更貼近聖經的方式是:
· 祝福式的行走:為那地的居民求平安、求聖靈打開他們的眼睛,而不是咒詛或破壞物件。
· 宣告式的行走:像亞伯拉罕「縱橫走遍」一樣,用信心宣告「這地屬乎耶和華」,但同時尊重這地現有的法律與文化秩序。
· 隱藏式的行走:像以利亞在迦密山之前,先默默為以色列禱告七年;我們的爭戰,很多時候是在密室中贏得的。
如何回應靈恩派的弟兄姊妹?
當我們遇到這些不同做法時:
1. 先肯定他們的熱心:「我真的很佩服你們對禱告的委身和對靈魂的負擔。」
2. 溫和地提出聖經依據:「我最近在思想新約的教導,保羅在雅典遇到滿城偶像時,他的反應是…你覺得這兩種做法有什麼不同?」
3. 在核心真理上合一:我們都相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對抗世界、肉體、魔鬼的大方向是一致,只是「方法論」上可以有討論空間。
總結:效法基督的樣式
耶穌面對撒但的試探時,沒有用天使的軍火,而是用「經上記著說」。祂面對聖殿裡兌換銀錢的人,確實動了怒,但那是針對「神的殿成為賊窩」——祂的潔淨行動是對「信仰變質」的審判,而非對「異教偶像」的砸毀。
願我們都學像亞伯拉罕:用信心的腳步「縱橫走遍」,卻用謙卑的態度「支取應許」。我們的權柄不在於我們做了什麼「壯觀」的行動,而在於我們是否在神的真理與愛中「站穩了」。如果你身邊有靈恩派的朋友,願你成為一座「和平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