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22日創1~5章創3章
美味讀經10月22日創1~5章創3章
創3章
【創三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蛇」原文前有冠詞,表示是特定的「那蛇」。
撒但又稱「古蛇」(啟二十2),牠通常不露出真面目,而是藏在一些美麗、靈巧的人、事、物背後,叫人不知不覺受迷惑。
當年牠裝作「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林後十一3),今天「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誘惑許多信徒「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我們沒有資格自認為比「女人」的靈性更剛強,反而因為有了前車之鑑,還常常被撒但誘惑,就更顯出我們的愚昧來。
「狡猾」原文意思是「精明的、靈巧的」(太十16),並無貶義,在箴言中被譯為「通達」(箴言十二23)。「狡猾 Aruwm」和上一節的「赤身露體 Arowm」(二25)都源于同一字根「見識 Aram」(箴十五5;十九25),這種寫作技巧使讀者聯想到,蛇的「狡猾 Aruwm」引誘人偷吃禁果的結果,不是讓人知道善惡,而是知道自己「赤身露體 Arowm」(7節)。
聖經中的動物除了這條蛇,只有巴蘭的驢子(民二十二28)和宣告啟示錄最後三號的鷹會說話(啟八13)。
「你們」(1、4、5節)暗示亞當在夏娃身邊。
【創三2】「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蛇的話原文不是問題,而是一種誘導(1節)。正如債主怕借債人不承認私下被借去的一百元,便故意當眾對借債人說:「你那天向我借了五百元…」;還沒有講完,借債人趕緊插嘴更正:「是一百元」,於是就成了眾人面前的證據。
同樣,蛇的話原文直譯是:「的確,神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1節);還沒有講完,就被女人心直口快地插嘴更正:「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2節),然而卻越改越錯,加了一句「也不可摸」(3節;二17),被蛇牽著鼻子走,落入了蛇的圈套,因為蛇的話正是要誘導女人覺得神的律法太苛刻。女人沒有拒絕與蛇接觸,這是她陷入試探的第一步;同時亞當在身邊,也沒講話。因為「不可吃什麼」神只跟亞當講,講完才造出夏娃。
對於魔鬼的試探,我們必須「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彼前五9),但卻「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多三9)。我們若沒有「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卻糾纏於「虛妄無益」的「辯論、空談、紛爭、爭競」(多三9),肉體就容易被惹動,如此帶出來的「人的怒氣」,不但不能「成就神的義」(雅一20),反而會陷入仇敵的圈套。
【創三3】「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聖經並沒有說過「不可摸」(二17),可能因為女人內心覺得神太苛刻,「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誇大了神的嚴厲。也許是神說「不許吃」只有亞當聽見,神說完了,然後才造出夏娃,所以夏娃所知道的,是亞當告訴他的,「不可摸」是否是亞當加上去的,也不一定,亞當既然在身邊,關鍵時刻卻不說話,也是有問題。
神的話語是主耶穌勝過魔鬼的武器(路四11),也是我們屬靈爭戰的軍裝(弗六13),但魔鬼也常常用曲解、肢解、修改、增刪神話語的方法來攻擊我們(路四10)。
神的兒女如果還不如魔鬼明白聖經,怎麼能「抵擋魔鬼」(雅四7)呢?魔鬼比我們多讀了幾千年聖經,我們雖然很難比魔鬼背得更熟,但卻能藉著「遵守祂的誡命」,比魔鬼更「認識」神的話語(約壹二3),因此「神的道常存在」我們心裡,使我們能「勝了那惡者」(約壹二14)。
蛇對神的稱呼是「神」(1、2節)而不是「耶和華神」,大概是只把神當成是幫助者,而不是「自有永有的創造神」。可能女人也受其影響,因此稱呼神為「神」而不是「耶和華」(四1)這也是信仰中根本性的大錯誤。
【創三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不一定死」原文是「不會一定死」。神清清楚楚地說「必定死」(二17),撒但卻一直在用「不一定死」這類似是而非的話來迷惑人,比如:
人做壞事「不一定」會被抓到;神「不一定」在乎信徒不事奉、不奉獻;神「不一定」忍心讓不信者下地獄;大麻、遊戲「不一定」會上癮;同性戀「不一定」違背聖經等等。
謬誤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總是愛找更多理由來墊背,所以「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必須用「不一定」來顯出比真理更大的包容性、寬容性。其實都是「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十四12),因為只有基督才是通向永生的唯一道路(約十四6)。
【創三5】「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希伯來文中的「知道」不只是頭腦的知識,也包括行動上的經歷和判斷。「善惡」是希伯來文用對比表達「一切」的方式,就像「天地」代表「宇宙」,「知道善惡」就是自己可以處理和掌管一切事情,不必再依靠神、順服神,從此可以擺脫神、自己成為神。
從遠古的伊甸園到後現代的今天,人的本相並沒有什麼長進,這顯出當初人被造時,就有這樣的本性,所以撒但在伊甸園引誘人的招數一直沿用到今天。
我們只有認清仇敵的本質和伎倆,才能順服神,「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因為人有神的形象,所以魔鬼引誘人自己「如神」。魔鬼的「狡猾」(1節)在於,牠不是把人裡面沒有東西塞給人,而是扭曲、放大、引動人裡面原有的東西。
牠的招數如下:
第一步,質疑神的話語。
用類似「神豈是真說」(1節)這樣的話,誘導人與牠辯論(2節),進而懷疑神話語的真實可靠性。
第二步,歪曲神的話。
「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1節),是故意誇大神律法的嚴厲,誘發人內心的不滿。
第三步,否定神的話語。
把「必定死」改為「不一定死」(4節),把絕對的真理相對化。
第四步,指控神的本性。
然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八32),「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八十四11)。
但撒但卻暗示神自私、嫉妒,因此不願讓人「如神能知道善惡」(5節),也許還保留了更多美好的事物不願意給人,因此懷疑神的慈愛和美意。
第五步,標榜牠的大方。
蛇很大方地願意給人開出空頭支票,用空口白話來誘惑人。正如魔鬼後來在試探主耶穌時所說的,只要人聽牠的,「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四9)。
第六步,鼓動人代替神。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一27),賜給人「管理」的權柄(一28),又預備了「生命樹」(二9),本來就是要人與神完全聯合,成為有神的生命的「神兒子」(來二10)。但撒但卻鼓動人用自己的方法來代替神的工作,偷吃禁果「如神能知道善惡」(5節)。
撒但曾用這種方法三次試探主耶穌:既然神要人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撒但就勸祂,只要把石頭變成食物就可以了(太四3);既然神要人高舉祂的兒子,撒但就勸祂,只要從殿頂上跳下來就可以了(太四5-6);既然神要基督成為國度的王,撒但就勸祂,只要「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四4)你就得到全世界的人了。
今天,撒但也用這種方法試探信徒,鼓動我們憑肉體、代替神做成神要做的事,不必理會神要我們靠聖靈、背十架的心意,結果表面上是事奉神,其實只是建立巴別塔(十一4)、滿足自己的驕傲。
第七步,引誘人成為神。
「你們便如神」意思是「你們可以變成像神一樣」,可以自行決定「善惡」標準、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可以擺脫神、自己成為神,這正是人文主義者至今仍相信的謊言。
撒但用謊言勾起了人想要「如神」的驕傲之心,從此神就被人視為對頭。今天每個無神論者其實都是自己的神,他們按自己的善惡標準決定是非,結果卻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造成種種紛爭和災難,最後的結局不是製造偶像,敬拜一個扭曲的標準;就是依靠強權,強迫別人遵從自己的標準。
【創三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撒但的詭計成功了,女人想「摘下果子」之時,已經墮落。過去,女人心裡有神的話語,警醒地望著「那棵樹」;現在,她就像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十三10),羡慕和貪婪地望著「那棵樹」被勾引了。
西方拉丁教會傳統把禁果說成是蘋果,因為在拉丁文的「惡」是 Malus,「蘋果」是Malum。很相似。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起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二9),但女人卻單單覺得「那棵樹」的果子能「悅人的眼目」、單單覺得「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因為貪婪使人眼瞎。
人的「靈」與神隔絕以後,一切行動都是為著滿足肉體:「好作食物」可以滿足「肉體的情慾」,「悅人的眼目」可以滿足「眼目的情慾」,「能使人有智慧」可以滿足「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
「就摘下果子來吃了」這動作是如此簡單,但後果是如此嚴重。
「給她丈夫」原文是「給那同她在一起的丈夫」,表明亞當此時就在女人身邊,並沒有阻止她。
「她丈夫也吃了」表明丈夫沒有站穩神所安排的「頭(權柄)」(弗五23)的地位,卻被女人牽著鼻子走。但神卻沒有因為丈夫沒有做好「頭」,就免去丈夫的責任。
神並沒有禁止蛇進入伊甸園引誘女人(1節),也沒有阻止人犯罪。人用來犯罪的「自由意志」也是神形象的一部分,正如父母不會總是把孩子養在溫室裡,神也要給人運用自由意志、長大成熟的機會。因為愛也是出於「自由意志」的甘心。
伊甸園中如果沒有「分別善惡樹」的自由意志選擇(二17)、沒有「蛇」的誘惑,就沒有自由意志下真正的順服和愛神,因此神允許這一切發生,並且在「創世以前」(彼前一20)就預備了以基督作我們的救贖,讓人在聖靈的光照下,能用自由意志來揀選神的生命、順服神的旨意,真正成為神所要得著的兒子(來二10)。
【創三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明亮了」意思是「被開啟」。他們的眼睛被開啟,並沒有「如神能知道善惡」(5節),卻立即看見了自己的羞恥。
又因為神曾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二17),所以他們的靈性立刻死了,不但與神立刻隔絕,並且夫妻之間也彼此疏遠。
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1個連鎖反應,就是「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羞恥」。人在犯罪之前,有親密的關係,即使「赤身露體」也不會覺得羞恥。人犯罪以後,總是想隱瞞事實,就是因為產生了「赤身露體」的羞恥感,所以拚命的隱藏遮蓋,向亞當夏娃一樣;「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多一15)。
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2個連鎖反應,就是「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墮落後的人,不會主動向神認罪悔改,而是用各種辦法來作自我遮掩。
圖:無花果樹的葉子,可寬達20厘米、長達30厘米。無花果樹是迦南地葉子最大的樹,美索不達米亞沒有無花果樹,但伊甸園中有無花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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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天起了涼風」可能不是指氣溫,而是指傍晚。
罪人不可能主動尋求神的赦免,在神面前總是「藏」和「躲避」,不但在伊甸園如此,將來末日大災難時也是如此(啟六16)。
只有主耶穌寶血的愛,才能使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也能立刻痛哭悔改(路二十二61-62),並且一聽見「是主」,就立刻「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裡」,游到岸上去見主(約二十一7),而不是「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3個連鎖反應,就是「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罪使人「良心」有虧(徒二十三1;二十四16),因此在神面前感到「害怕」(10節);但罪又使人與神隔絕,寧願靠自己遮掩(7節),也不願向神認罪,所以只能自欺欺人地「藏」和「躲避」。
【創三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
人犯罪以後是「躲避耶和華神的面」(9節),但神所做的卻是主動來尋找人,顯明祂主動的救贖恩典,用「你在哪裡」這個充滿恩典、慈愛的呼喚把人從隱藏的地方吸引出來,而不是用「雷轟、閃電和密雲」(出十九16)把他們趕出來。
「你在哪裡」這個偉大的呼喚,一直響徹至今。「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我們當趁神還悅納我們的時候趕快認罪悔改、禱告親近神(詩六十九13)。
神無所不知(詩一百三十九1-6),但神卻故意問他們在哪裡、做了什麼事,不是要了解真相,而是要引起人的聆聽、思想和回應,引導他們認罪悔改。我們的禱告的目的也不是向神介紹我們的情況和需要(神早知道),而是要聆聽神的話、思想、回應。
福音就是神主動尋找罪人(約十五16),祂若不主動來尋找我們,我們永遠都在逃避神。因為罪人不可能主動尋找神(詩十四2-3;羅三10-11)像亞當夏娃一樣。
罪人只會尋找假神、偶像(羅一23),借以滿足自己的肉體。神主動的救贖恩典,正是對撒但引誘犯罪以致滅亡(5節)的回應。
神在人墮落之前,就已經為人預備了一條恢復的道路(約十四6),使我們能「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讓我們能與神恢復「彼此相交」(約壹一7)。
【創三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祢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不是神的「聲音」叫人「害怕」,而是犯罪的後果使他「害怕」;不是「赤身露體」使人藏了,而是犯罪使他「藏了」。
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4個連鎖反應,就是用「聽見祢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這些罪所帶來的結果作為藉口,避重就輕地掩蓋犯罪的事實。
亞當表面上並沒有撒謊,或者只是所謂的「白謊」,但實際上已經完全落到謊言之父的手裡(約八44)。
【創三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神的問題是給人一個主動認罪的機會。「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是在提示亞當應該主動認罪。
神問話的順序依次是男人、女人和蛇,表明人在神面前的責任也有一個順序。女人先陷入了試探,聖靈卻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林前十五21-22),這「一人」該負責任的就是亞當,因為亞當是承擔責任的頭,也因為他們「二人成為一體」(二24)。
「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五2),「人」原文就是「亞當」,在神眼裡只有一個「人」、一個「亞當」。
【創三12】「那人說:『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神的目的不是在追究責任,而是在啟發人主動認罪悔改,承認自己的不順服(11節),好得著神恩典的赦免。
但亞當卻沒有抓住這個機會主動認罪,他承認了犯罪的事實,卻不肯承認犯罪的動機;不是悔改,而是推卸責任,並且把責任推到神的身上。
「祢所賜給我」意思是神應該負責,因為是神造了女人,又親自安排了婚姻(二22)。經常發怨言的人,實際上也是在責怪神,抱怨「祢所賜給我」的配偶、孩子、工作、牧師、會友…不夠好。
許多信徒甚至用神的名義來掩蓋犯罪的動機:「因為神是愛,所以我寬容罪惡」、「因為神是烈火,所以我替神發義怒」…
「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意思是即使人需要負責,也是應該女人負主要責任,男人負次要責任。
神造女人,是因為「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二18),但女人的「幫助」竟然是「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6節)。這表明「幫倒忙」也在神的預料之中,是神藉著婚姻造就人的旨意中的一部分。
神既然一開始就允許婚姻中出現這樣嚴重的問題,夫妻雙方就不可互相抱怨、指責,因為妻子是丈夫「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二23),既然「二人成為一體」(二24),就應該以愛相待,「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罪在人身上帶出的第5個連鎖反應,就是推卸責任、怨天尤人,破壞了與神的關係、夫妻的合一。今天許多人犯罪,也是藉口「別人這麼做,所以我也這麼做」、「別人先這樣,所以我也這樣」上行下效、「因為……,所以我必須這樣」,把責任推給別人和環境。
但是,別人的責任,神自己會向別人追討;對我們而言,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是否順服神、與神的關係是否準確。人在神面前推卸責任、為自己的罪找理由,只不過是在蒙憐憫的道路上多了一層攔阻,自己對不起自己。
【創三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女人也照樣不肯承認自己犯罪的動機,不肯悔改,而是把責任推給蛇。她沒有像男人一樣直接把責任推給神,而是說「那蛇引誘我」,等於指責神所安排的環境有問題。
神確實允許蛇「引誘」人,但也賜給人自由意志來拒絕「引誘」、選擇神的生命、順服神的旨意。
魔鬼是罪惡的源頭(約壹三8),牠在伊甸園「引誘」人的墮落,又一直用「引誘」的手段來蒙蔽世人(林後四4)、敗壞信徒(加五19-21),到末後的日子裡,牠還要「引誘」人跟隨敵基督(帖後二9-12)。
但魔鬼的「引誘」並不能免除人的責任,因為神賜給人「自由意志」來做出正確的決定;在啟示錄裡,將來神會把魔鬼「捆綁一千年」(啟二十2)、「不得再迷惑列國」,果然那一千年沒有犯罪的事。然後神將暫時允許撒但「從監牢裡被釋放」(啟二十7),再次「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啟二十8),以顯明那些沒有重生得救的世人內心的真實光景。
【創三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神並未詢問蛇,因為「祂並不救拔天使」(來二16)。魔鬼不會悔改,神也不需要給魔鬼悔改的機會,救恩是為照著神的形象而造的人預備的。
「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表明「一切的牲畜野獸」都因人的犯罪而受牽連,只是蛇所受的咒詛最嚴重。雖然實際上是蛇的背後是撒但在引誘人,但神咒詛蛇,而又沒有從此毀滅蛇,目的是要留著蛇警告以後的世人。
「你必用肚子行走」表明蛇以前用其他方式行走,現在改變了行走的方式,被貶低了。「終身吃土」可能指蛇用分叉的舌頭舔取近土的樣本(彌七17)探查土裡的小動物,然後送回犁鼻器分辨味道,做攻擊的決定。
14-19節原文的形式都是詩。
圖:巴西發現的古代Tetrapodophis四足蛇化石。從解剖學上看,現代蛇以前應該是長腿的,少數蟒蛇中依然可以找到髖骨和後腿的痕跡。有研究者認為,蛇的很多骨頭形成很晚,當胚胎發育完成時,有些骨頭還未長好或根本沒有形成,因此現代蛇沒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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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蛇口腔頂部的犁鼻器(Jacobson’s Organ)。這是蛇除了鼻子以外的另一個嗅覺器官,蛇以分叉舌頭在空氣中收集氣味分子或少許土的樣本,然後再送回犁鼻器,用這種方法「嗅」出味道,看起來像是在吃土(創三)或舔土(彌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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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
神對蛇的咒詛,既有對撒但的懲罰,又帶著給人的應許和盼望。當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時(二十二18),彌賽亞帶來人間的盼望就更清晰了。神在宣告對人和地的刑罰之前(16-19節),首先咒詛撒但,同時宣告了福音,預備了恢復、挽回人的計劃,顯明神的慈愛和憐憫大過祂的懲罰(出二十5-6)。
本節因此被稱為「原型福音 Protoevangelium」或「第一個福音 The First Gospel」,被新約多次引用(羅十六20;來二14;啟十二4)。
「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正如在啟示錄的異象中,「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啟十二4),並且「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啟十二13)。
「你的後裔」指有魔鬼之心的世人(約八44),即「毒蛇的種類」(太三7;十二34;二十三33),他們抵擋神、抵擋基督。正如神允許蛇進入伊甸園並引誘人,祂今天也允許「毒蛇的種類」在世上橫行,目的是造就被祂所揀選的兒女,形成對比,成就救恩的計劃。
「女人的後裔」原文是單數,指一個人,預表彌賽亞將為童女所生(賽七14;太一23)。
「要傷你的頭」是致命的傷口,指彌賽亞將給魔鬼致命一擊,應驗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
「你要傷祂的腳跟」指魔鬼頂多只能殺死彌賽亞的肉身,卻不能阻止祂的復活。這一幕最後將出現在啟示錄的異象中(啟十二4)。
【創三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神對女人的審判,既有對罪的懲罰,又帶著恩典的盼望。
原來「生養眾多」(一28)的祝福,在女人想要「如神」(5節)得自由、獨立的幻想,在墮落後都成了「苦楚」的捆綁。「懷胎」和「生產兒女」的「苦楚」,只有身歷其境的人才能體會得到。許多女人作了母親之後,才能體會到自己母親的心情,認識到作母親的偉大之處。
同樣,女人經歷了生兒育女的「苦楚」,才能體會到神對悖逆兒女的心情,以及神的慈愛、忍耐和恩典。
這「苦楚」是有盼望的,因為彌賽亞將要從「女人的後裔」中出來(15節),挽回女人吃禁果所帶來的後果。這「苦楚」將帶來榮耀,當神的獨生子被釘在十字架時,祂的肉身母親和許多婦女將「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見證祂、愛祂(約十九25);而女人所象徵的教會,也將經歷「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啟十二2)在受苦中成就新生命。
「戀慕」原文意思是「渴望」,不是愛,而是「控制、占有」的慾望(四7)。女人脫離神獨立以後,結果卻恰好相反,她將更加「戀慕」她的丈夫,總是想「控制、占有」丈夫,而不是「幫助」(二18)、「順服」(弗五22)、「敬重」(弗五22)。
「管轄」原文不只是「管理」(一18),也有「制伏」的意思(四7)。
男人自己成為自己的神以後,按自己的善惡標準來做一家之主,總是想「制伏」妻子,而不是「捨己」(弗五25)、「保養顧惜」(弗五29)只有在基督裡的夫妻關係,才能回到正常。
人墮落以後,婚姻關係已經完全偏離了神起初創造的美意。而信徒的婚姻應該恢復到神的心意中,重新成為基督和教會關係的預表(弗五22-33)。
【創三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神對男人的審判,是宣告人不再能享用神。雖然神普遍的恩典還在那裡,「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但與神隔絕的人因為不再能享用神自己,也失去了享用神恩典的能力。
因為人的靈裡虚空,無論物質的恩典有多大,人都不能滿足、感恩或喜樂,有福也不能享,一定要「終身勞苦」,不停地積攢、尋求,最終都成為「虚空的虚空」(傳一2)。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表明亞當作為「治理這地」(一28)的管理者,他的犯罪導致「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羅八20),「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22),指望基督再來的時候能「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那時「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將加入和諧的大合唱(啟五13)。
「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表明人自己成為自己的神以後,就失去了享用神恩典的能力,凡事都是出於自己、依靠自己,為要滿足自己;但也失去了自由,被肉體的需要所捆綁,結果自然是「終身勞苦」。
男人終身的「勞苦」與女人懷胎的「苦楚」(16節)原文是同一個詞,罪使男人和女人同樣陷入「勞苦」和「苦楚」中。
巴比倫創世史詩《埃努瑪·埃利什》認為,人類的被造是為了給神明當奴隸,替神明做他們厭倦了的耕種工作,解除神明的「勞苦」。
但聖經啟示我們,這「勞苦」的重擔不是工作帶來的,而是罪的結果,工作本身並不是咒詛,「凡勞苦擔重擔的人」,若肯到主耶穌那裡,必可在「勞苦」中得著「安息」(太十一28)。
【創三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荊棘和蒺藜」並非毫無用處,在神的創造裡本來是好的(一12)。但「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表明「荊棘和蒺藜」已經不受控制,人與自然失去了和諧,遭遇種種障礙、難處和失敗(士二3;賽三十四13);
也表明人以自己為神以後,靠著自己的善惡標準,已經不能勝任「治理這地」的工作(一28)。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戴著「荊棘冠冕」(約十九5),擔當了我們的咒詛,將來我們在基督裡將重新叫萬物服在腳下(來二8)。
本來人可以白白地吃「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二15),工作是發揮創造力的娛樂享受;現在卻要「吃田間的菜蔬」,工作成了維持生計的謀生手段。
圖:東非馬賽人的荊棘籬笆。東非馬賽人的村莊用荊棘做籬笆,非洲人也用荊棘圍成羊圈、牛圈,可以阻擋獅子等猛獸侵害。可見「荊棘和蒺藜」本來對人是有用的,只是人墮落以後,「荊棘和蒺藜」的生長失控了,造成了人和自然的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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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非的長頸鹿在長滿荊棘的皂莢樹(Acacia)上舔吃樹葉,荊棘完全不妨礙長頸鹿靈巧的舌頭,也不會扎著長頸鹿的脖子。神造荊棘,也是可以提供動物做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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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非的黑臉猴在荊棘中藏身、覓食,完全不受荊棘傷害。可想而知,人本來也應該可以與荊棘和諧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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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人自己成為神的結果,使人的工作從一件輕鬆愉快的託付(二15-16)變成勞苦重擔,人終身辛勞只是為了「糊口」、維持生存。對於不必汗流滿面就得飽食的人,為了不得各種富貴病,還要另外運動來「汗流滿面」。
「你們便如神」(5節)這個謊言的答案,是「你本是塵土,也要歸於塵土」。
犯罪使人的靈性死亡,只剩下肉身,肉身的化學成分都來自塵土,所以神對肉身還活著的人說「你本是塵土」,必要死而腐化、歸於塵土:「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者說: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傳一7-8)。
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死後成空,正是人自己想成為神的結果。但與基督聯合的信徒卻不必害怕死亡,「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
【創三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命名代表權柄。亞當本來已經高興地稱她妻子為「女人 Ishshah」(二23),如今卻需要重新命名,表示他開始「管轄」妻子(16節)。
另一方面,「夏娃(חוה,Chavvah)」原文就是「生命(חיה, Chayah」(六19),因為古希伯來文的「v / ו」和「y / י」可以交換使用,所以夏娃也可以被稱為「眾生之母」。
在被咒詛之後取這個名字,就像亞當的信心告白。亞當知道自己必死,但他也從神的應許(15節)中看到了希望。聖經用這句話結束了神對人的審判,實在是顯明了神的恩典。
圖:科學家提出的人類走出非洲的遷徙路線。21世紀的遺傳學家們通過研究線粒體DNA發現,全世界的人類基因都遺傳自非洲的同一位原始母親,並把這位母親命名為「線粒體夏娃 Mitochondrial 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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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
神不但主動尋找墮落的人(9節),也為人預備了挽回的方法。為了遮羞,人的方法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作為短暫的權宜之計(7節),神的方法是「用皮子做衣服」作為長久的遮蓋,預表「流血的基督」付上代價(羅十三14),人的罪得永久的「遮蓋」(羅四7)。
「皮子」是從死亡的牲畜身上取下來的,必須要付出流血生命的代價,預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皮子」是神主動預備的,預表救恩完全出於神自己的計劃,是「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羅三25)。
神的計劃是要祂的兒子為人死在十字架上,在那裡流血,然後把人永久地遮蓋、恢復過來。
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心裡是潔淨的,「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多一15),因此「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二25)。
但他們墮落之後,「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多一15),赤身露體便會害羞,因此需要穿衣服。
【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請說明人「不知善惡」與人「知道善惡」的分別?
這個問題非常關鍵,直接觸及了「墮落」的本質。聖經中「不知善惡」與「知道善惡」的差別,絕對不是「智商不足」與「聰明開竅」的差別,而是「生命狀態」與「道德主體」的徹底翻轉。
可以從四個維度來區分:
1. 認知的來源:外在啟示 vs. 自我判斷(本質差異)
· 不知善惡時:人對善惡的認識是「由外而內」的——完全信賴神的命令(如「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善的定義就是「順服神」,惡的定義就是「違背神」。
· 知道善惡後:人把善惡的標準「由外轉內」——不再以神的話為絕對尺度,而是自己成為「判官」,憑自己的經驗、感受和理性去分別好壞(吃了果子後,眼睛「明亮」了)。這不是獲得新知識,而是篡奪了神的主權。
2. 內心的狀態:純真無邪 vs. 羞恥與控訴(心理差異)
· 不知善惡時:亞當夏娃「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他們沒有內在的定罪感,因為心思純潔,沒有「惡念」來攪動。
· 知道善惡後:他們第一反應是「拿無花果樹葉遮蓋」並「害怕躲藏」。因為「知道善惡」帶來了良心的雙重功能——知道何為善卻達不到,知道何為惡卻擺脫不了,從此內心充滿控告、羞恥和恐懼。
3. 與神的關係:無障礙的信任 vs. 防衛性的疏離(關係差異)
· 不知善惡時:人對神只有單純的愛與信靠,沒有猜疑。
· 知道善惡後:人開始用自己「知道」的善惡去衡量神,甚至質疑神的動機(「神豈是真說?」)。這導致了人神關係的破裂,人不再視神為慈愛的父,而是視為限制自己的審判者。
4. 神說「相似」的真正含義(創3:22的諷刺)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這裡的「相似」是極大的諷刺與悲嘆:
· 原本的「相似」:是指像神那樣聖潔、公義、慈愛。
· 墮落後的「相似」:是指像神那樣擁有至高的「判斷權(自由意志)」,但問題是,人沒有神那樣的「全知」和「全能」,也沒有神那樣的「全然聖潔」。結果就是「帶著罪性的有限者,試圖扮演無限審判官」——如同小孩子拿起危險的利刃,結局必然是混亂與死亡。
總結一句話:
「不知善惡」是「在光中單純跟隨」;「知道善惡」是「在黑暗中摸索判斷」。
前者是生命樹的原則(信靠生命),後者是分別善惡樹的原則(依靠自我)。上帝禁止人吃這果子,不是怕人變聰明,而是怕人在離開祂的情況下,靠自己建立一套善惡標準,最終走向自我毀滅。而這,也正是人類一切倫理困境、法律糾紛和內心煎熬的根源。
問題,為什麼人「現在」不能吃生命樹的果子,會有什麼結果?
這節經文若深入解讀,會發現這其實是上帝極大的憐憫與救贖的轉折點。如果墮落後的人吃了生命樹的果子,結果將是極其可怕的永恆悲劇,而不是祝福。
可以從三個層面來理解:
1. 結果一:將罪惡「永恆固化」(最可怕的結局)
如果亞當在罪中吃下生命樹果子,他就會帶著墮落的本性、悖逆的心態和必死的身體永遠活著。這意味著:
· 他將永遠沒有悔改的機會(死亡本是停止犯罪的界線)。
· 他將永遠活在與神的隔絕、羞恥、勞苦和地獄般的內心控訴中,且永無解脫之日。
這不是「長生不老」的祝福,而是「永恆的活受罪」。上帝禁止他吃,反而是阻止他將悲慘的現狀凍結成永遠。
2. 結果二:攔阻救贖計畫的成就(神的戰略性隔離)
聖經的救贖邏輯是「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並且「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 基督必須以「死」來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如果亞當吃了生命果而永遠不死,那麼「代贖的死亡」就無法發生,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釘十字架的救恩計畫在邏輯上將被攔阻。
· 因此,上帝用「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創3:24),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封存這條「舊路」,逼使人走向那條「新路」——即透過「末後的亞當」(基督)的十字架來得著真正的永生。
3. 結果三:不相容「生命樹」本身的聖潔屬性
生命樹在聖經中象徵神自己的生命,是全然聖潔的。
· 在舊約律法中,聖物絕不能沾染污穢(如烏撒扶約櫃被擊殺)。一個有罪的人伸手摘取象徵神聖永生的果子,等於把至高聖潔的恩典當作「對抗審判的護身符」或「滿足私慾的工具」。
· 這種「褻瀆聖物」的行為,不僅無法帶來生命,反而會招致更嚴厲的審判——如同帶著髒手抓取白袍,只會弄髒白袍,並不會洗淨髒手。
總結一句話:
上帝趕出伊甸園,不是剝奪了人的「永生」,而是阻止人獲得「有罪的永生」。真正的永生必須是在基督裡「聖潔的永生」。
因此,創世記第三章的「關門」,其實是為了開啟第四章以後漫長的「救恩歷史」——直等到啟示錄最後,生命樹重新出現在新耶路撒冷,那時得贖的子民才可以「因祂的醫治」再吃生命樹的果子(啟示錄22:2)。
所以,上帝不是不給,而是在等我們變對(透過耶穌稱義)之後,才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不是拒絕,而是最深沉的愛。
真正的永生不是「永遠活著」因為所有的人都要永遠活著,或在天國與神同在;或在地獄永遠被火燒烤,所以聖經的永生,是高質量地活出神的生命:「認識祢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人若脫離神,按著各自扭曲的善惡標準行事為人,就會帶來無窮的罪惡、紛爭和仇恨。與神隔絕、與人彼此仇恨,終將在「火湖」中忍受「第二次的死」永遠的煎熬(啟二十14)。
因此,「現在」不讓人「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其實是神對罪人的恩典。
「我們」可能是神的三個位格之間彼此商議。
亞當夏娃果然如蛇所說(5節),吃了禁果便「知道善惡」,但卻沒有「便如神」(5節),不但沒有更快樂,反而成為「罪的奴僕」(羅六16)。
今天世人也被種種誘人犯罪、淫亂、放縱、上癮的禁果吸引,以為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結果卻發現還是落入那個古老的陷阱。
【創三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自出之土」意思是「來源的土地」。人既與神斷絕了屬靈的關係,拒絕與神相交(約壹一3),只能回到屬土的範圍生活行動。
本來人的工作是修理看守伊甸園(二15-16),但他們「如神能知道善惡」(5節),自己成為神之後的結果,沒有給他們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是失去了樂園,「耕種他所自出之土」:「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
【創三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罪人若「永遠活著」,是人無法承受的咒詛和刑罰。因此,逐出樂園,遠離伊甸園的生命樹,是神救贖大工的開始,也是「神愛世人」的表現(約三16)。
「基路伯」原文複數,是神貼身的天使(出二十五18-21;二十六31-33;詩十八10;九十九1),象徵神的榮耀(來九5;結九3)。「火焰」象徵神的聖潔,「劍」象徵神的公義。
「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表明人無論從哪個方向來,都會被發現而攔阻,因此人無法靠自己自救,正如主耶穌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基路伯」的形象繡在擋住至聖所的幔子上(出三十六35),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20),因為幔子上繡的就是基路伯,所以,從此「基路伯」不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我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