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18日伯40~42章

美味讀經10月18日伯40~42章

伯40章

【伯四十1】「耶和華又對約伯說:」

【伯四十2】「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強辯的」(2節),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意思是「挑剔的人」。

「爭論」(2節),原文意思是在法庭上爭辯。神不會與約伯「爭論」,而是約伯認為神要與他「爭辯」(十2)。

約伯曾說「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現在神已經回答他了。約伯又曾說:「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三十一35),「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神現在也滿足他的請求,給約伯一個回應的機會,讓他開口說話(2節)。

但是,人在「與神辯駁」(2節)之前,起碼應該先思想一些宇宙的奧祕,對手的智慧能力,否則「爭論」就成了毫無理性的挑剔和「強辯」。所以神說:「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2節)。

神耐心地用一連串問題來回應約伯,讓約伯思考十類無生命的受造之物、七類有生命的受造之物,並不是要斥責他,也不是為了嘲諷他。神親自向約伯顯現,並非為了定罪或平反,而是要引導約伯藉著思考創造的奧祕,重新思考神深處的旨意。

【伯四十3】「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伯四十4】「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麼回答祢呢?只好用手捂口。」

【伯四十5】「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約伯原來堅信只要神向他顯現,自己「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可以當面向神辯說自己的無辜。但神的每一個問題,都使他更加發現自己的無知,不得不承認「我是卑賤的」(4節)。

但此時的約伯只是被神的威榮所懾服,承認自己無法回答問題,「只好用手捂口」(4節);他還沒有明白神做工的「旨意」(三十八2),雖然嘴上無話可說(5節),但是心裡對苦難還是不以為然。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5節),原文動詞的意思是不再重複、不再繼續,而不是放棄辯白。

神向約伯所發的一連串問題,並不是要壓服約伯,也不是要讓他覺得自己是「卑賤的」,更不是要羞辱他。神向約伯啟示創造的奧祕,也不是責備約伯:既然你早就知道神有智慧和能力創造一切、護理一切(九4-10),為什麼還是不信任神?還要「煩惱」(六2)、「苦惱」(十1)、「辯論」(二十三7)、「懼怕」(二十三15)?
難道約伯因為定睛自己的苦難,信心就變小了嗎?神降下苦難,不是要我們倚靠肉體強裝屬靈、故作剛強,信心並不是人思考的結果,而是來自神所賜的生命。
因此,神喜歡我們在苦難中誠實地向祂坦白自己的無知,追問祂、尋求祂,「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神不要我們無知地信靠祂,而是要我們明明白白地信靠祂,更不要「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
因為信心不是盲目無知的迷信,而是知道了還要信靠神:「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祢,我就默然不語」(詩三十九9)。因此,神還要繼續說話,繼續光照約伯、改變約伯。

【伯四十6】「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

【伯四十7】「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伯四十8】「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

【伯四十9】「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你能像祂發雷聲嗎?」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8節),也可譯為「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和合本修訂版,英文NASB譯本)。

「顯自己為義」(8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這幾個「義」的原文使用了同一個詞。

「豈可定我有罪」(8節),意思是約伯因為堅持「顯自己為義」,實際就把神放在錯的位置,相當於定神有罪,好使自己可以感覺清白。

「膀臂」(9節)代表能力,「雷聲」(9節)代表威嚴。

神已經問了那麼多問題,但卻還是沒有對受苦者表示任何同情,反而第二次向約伯發出命令:「你要如勇士束腰」(7節),不要再抓撓自己的傷口,而要像個男人一樣挺身而立,繼續發出並回答問題!

神將用兩個最難馴服的受造之物(15節-四十一34):河馬和鱷魚當作兩面鏡子,幫助約伯看到自己生命本相裡的驕傲、剛硬和難以馴服。如果約伯連自己裡面的肉體都制服不了,怎麼能「顯自己為義」呢?

【伯四十10】「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

【伯四十11】「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

【伯四十12】「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

【伯四十13】「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把他們的臉蒙蔽在隱密處;」

【伯四十14】「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神「以尊榮威嚴為衣服」(詩一百零四1),「以能力為衣,以能力束腰」(詩九十三1)。因此,「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10節),言下之意,就是「你來像神一樣管理世界吧」。

不必去管理宇宙萬有(三十八章)、飛禽走獸(三十九章),單單管理「驕傲的人」和「惡人」(12節)吧。

約伯曾經控訴惡人的興旺(二十一7-33;二十四2-24),希望惡人「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二十一19),抱怨「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二十四1)。現在,神讓約伯設想一下怎樣施行審判,怎樣才能「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11節),又不把世人全部殺光。

今天,許多人抱怨世界的罪惡,實際上是說:「如果我是神,我會更加公義,我會更有愛心,我會做得更好,我會拯救世界」。

但人類的歷史卻證明,如果把施行審判的能力交給那些自以為比神聰明的人,良善很快就會變成邪惡;爭取自由、平等、博愛的革命,結果卻是慘絕人寰的殺戮,所以才有革命者感歎:「自由啊,有多少罪惡借你之名而行!Oh freedom, what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your name!」(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1754-1793年)。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只有神才能改變舊造的人,改變我們驕傲、敗壞、難以順服的生命,變廢為寶、變惡為善。祂的大能不但彰顯在創造中,更顯明在對生命的改變裡。

神並沒有讓約伯去設想一下如何用審判的能力去追討殺人越貨的「示巴人」(一15)和「迦勒底人」(一17),伸張公義,也沒有對約伯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而是兩次問他怎樣使「一切驕傲的人」(11)降卑、制伏「一切驕傲的人」(12節)。因為神藉著苦難所要對付的,就是人肉體裡的驕傲,尤其是深藏在義人內心的肉體。

如果約伯能靠著自己肉體的努力制伏肉體、使舊人降卑,永遠保持「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1),就真的不再需要救恩了,所以神說:「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14節)。

【伯四十15】「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

【伯四十16】「它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伯四十17】「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它大腿的筋互相聯絡。」

【伯四十18】「它的骨頭好像銅管;它的肢體彷彿鐵棍。」

「河馬」(15節)原文是「比蒙 בַּהֲמוֹת/be·ha·mohth’」,是「野獸 בְּהֵמָה/be·ha·mä’」的複數,意思可能是「至尊之獸」,因為「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節)。
這個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並不能確定是什麼動物,可能是一種已經滅絕的陸地巨獸,類似於恐龍。

「你且觀看河馬」(15節),原文是「看哪,河馬」(英文ESV譯本),表明這是神特別提醒約伯、也提醒我們「觀看河馬」。

「我造你也造它」(15節),一方面,表明這樣肥壯的河馬,卻和人的肉體生命是同一塊料;另一方面是印證了約伯的觀點:惡人就和河馬一樣,「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二十一16),而是神的作為。

河馬「吃草與牛一樣」(15節),看起來很溫順,是人畜無害的食草動物。但它的力氣、尾巴、骨頭和肢體(16-18節)卻表明河馬這個肥壯的肉體雖然表面溫順,實際上卻有巨大的破壞能力。

【伯四十19】「『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它的給它刀劍。」

【伯四十20】「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

【伯四十21】「它伏在蓮葉之下,臥在蘆葦隱密處和水窪子裡。」

【伯四十22】「蓮葉的陰涼遮蔽它;溪旁的柳樹環繞它。」

【伯四十23】「河水氾濫,它不發戰;就是約旦河的水漲到它口邊,也是安然。」

【伯四十24】「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

「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節),意思是「它在神所造的物中最優秀」。

「創造它的給它刀劍」(19節),也可譯為「只有創造它的能帶刀劍靠近它」(英文ESV譯本)。 

「諸山」(20節),指河邊的山岡。「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20節),意思可能是「百獸遊玩的山岡,也得給它提供食物」,表示百獸對它的尊重。

河馬是神給約伯的第一面鏡子,讓他從河馬的身上看到自己肉體生命的肥壯影子。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河馬,喜歡舒服、享受(20-22節),驕傲無畏(23節);表面上是「吃草與牛一樣」(15節),實際上卻蘊含著巨大的破壞力(16-18節)。因為看起來很溫順,所以越餵養、越肥壯,一旦哪天發作起來,就不再有人能夠制伏它(24節)。

約伯「在東方人中為至大」(一3),就像「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的河馬。當眾人都仰慕他、尊重他的時候(二十九7-25),約伯以為人所欣賞的是自己;等他失去「一切所有的」(一11),只剩下自己的時候(三十1-15),才知道人所敬畏的不是河馬,而是創造河馬肥壯和能力的神。


伯41章

【伯四十一1】「你能用魚鉤釣上鱷魚嗎?能用繩子壓下它的舌頭嗎?」

【伯四十一2】「你能用繩索穿它的鼻子嗎?能用鉤穿它的腮骨嗎?」

【伯四十一3】「它豈向你連連懇求,說柔和的話嗎?」

【伯四十一4】「豈肯與你立約,使你拿它永遠作奴僕嗎?」

【伯四十一5】「你豈可拿它當雀鳥玩耍嗎?豈可為你的幼女將它拴住嗎?」

【伯四十一6】「搭伙的漁夫,豈可拿它當貨物嗎?能把它分給商人嗎?」

【伯四十一7】「你能用倒鉤槍扎滿它的皮,能用魚叉叉滿它的頭嗎?」

【伯四十一8】「你按手在它身上,想與它爭戰,就不再這樣行吧!」

【伯四十一9】「人指望捉拿它是徒然的;一見它,豈不喪膽嗎?」

【伯四十一10】「沒有那麼凶猛的人敢惹它。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

【伯四十一11】「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

「鱷魚」(1節)的音譯是「利維坦 Leviathan」,是古代中東神話中巨大的海獸(詩七十四14;賽二十七1),這裡可能指一種已經滅絕的水中巨獸。

「鱷魚」是神給約伯的第二面鏡子,讓他從鱷魚的身上看到自己肉體生命的剛硬影子。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鱷魚,沒有人能制伏它(1-4節),沒有誰可以占它的便宜(5-6節)。別人若是冒險碰了我們的肉體一次(7節),也再也不想碰第二次(8節);因為誰見了它都「喪膽」(9節),「沒有那麼凶猛的人敢惹它」(10節)。

「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10節),並不是說「人連鱷魚都怕,為什麼不怕創造鱷魚的神」,因為約伯並沒有不「敬畏神」(一8)。這句話是說,人若是連「鱷魚」般的肉體生命都制伏不了,怎麼敢在神面前為自己的無辜辯駁、「好顯自己為義」(四十8)呢?

「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11節),重點不是說神不欠人什麼,而是強調「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一切都是神所造的,不但包含凶猛的鱷魚,也包括我們剛硬的肉體。

神把鱷魚創造得如此強悍,自然有祂特殊的美意;而神允許我們的肉體生命如此剛硬,在祂救贖的計劃裡也有特殊的目的。


【伯四十一12】「論到鱷魚的肢體和其大力,並美好的骨骼,我不能緘默不言。」

【伯四十一13】「誰能剝它的外衣?誰能進它上下牙骨之間呢?」

【伯四十一14】「誰能開它的腮頰?它牙齒四圍是可畏的。」

【伯四十一15】「它以堅固的鱗甲為可誇,緊緊合閉,封得嚴密。」

【伯四十一16】「這鱗甲一一相連,甚至氣不得透入其間,」

【伯四十一17】「都是互相聯絡、膠結,不能分離。」

【伯四十一18】「它打噴嚏就發出光來;它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線(原文是眼皮)。」

【伯四十一19】「從它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

【伯四十一20】「從它鼻孔冒出煙來,如燒開的鍋和點著的蘆葦。」

【伯四十一21】「它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焰從它口中發出。」

【伯四十一22】「它頸項中存著勁力;在它面前的都恐嚇蹦跳。」

【伯四十一23】「它的肉塊互相聯絡,緊貼其身,不能搖動。」

【伯四十一24】「它的心結實如石頭,如下磨石那樣結實。」

【伯四十一25】「它一起來,勇士都驚恐,心裡慌亂,便都昏迷。」

【伯四十一26】「人若用刀,用槍,用標槍,用尖槍扎它,都是無用。」

【伯四十一27】「它以鐵為乾草,以銅為爛木。」

【伯四十一28】「箭不能恐嚇它使它逃避;彈石在它看為碎稭。」

【伯四十一29】「棍棒算為禾稭;它嗤笑短槍飕的響聲。」

【伯四十一30】「它肚腹下如尖瓦片;它如釘耙經過淤泥。」

【伯四十一31】「它使深淵開滾如鍋,使洋海如鍋中的膏油。」

【伯四十一32】「它行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髮。」

【伯四十一33】「在地上沒有像它造的那樣,無所懼怕。」

【伯四十一34】「凡高大的,它無不藐視;它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

「我不能緘默不言」(12節),這是神提醒約伯,要注意祂對鱷魚的匠心設計。「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雅三7-8),但神也提醒我們注意:這樣厲害的舌頭,也是神精心設計的,我們只有明白神設計的目的,才能真正制伏舌頭。

「從它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19節),可能是形容鱷魚噴出的水氣折射了紅色的陽光。「煙」(20節)、「火焰」(21節)都是詩歌的語言,不一定指鱷魚真的能噴火。

「它一起來,勇士都驚恐」(25節),原文是「它一起來,神明都恐懼,因崩潰而驚慌失措」(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呼應前面的「沒有那麼凶猛的人敢惹它」(10節)。

「下磨石」(24節)指圓形石磨的下面一塊。古代中東人磨麵粉的磨石包括上下兩塊石頭,下磨石比上磨石更重。

「它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34節),原文是「它在一切驕傲之子上面作王」(英文ESV譯本)。

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鱷魚,「以堅固的鱗甲為可誇,緊緊合閉,封得嚴密」(15節),外面保護得嚴嚴實實(13-17節),藐視一切武器(26-29節)。裡面的「心結實如石頭,如下磨石那樣結實」(24節)。

人若不被神破碎,「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結十一19;三十六16),就會像鱷魚一樣剛硬,連聽道都是幫別人聽的,神的話語完全進不到自己的心裡。

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鱷魚,「有火焰從它口中發出」(21節),經過之處,都會造成傷害(30-32節)。我們的「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雅三7)。

雖說人「兩年學說話,六十年學閉嘴 It takes two years to learn to speak and sixty to learn to keep quiet」(海明威 Ernest Hemingway,1899-1961年),但實際上一生也學不會。

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鱷魚,「在地上沒有像它造的那樣,無所懼怕」(33節),「凡高大的,它無不藐視;它在一切驕傲之子上面作王」(34節原文)。

神詳細描述了鱷魚的創造(12-34節),讓約伯仔細思想:神為什麼要把它造成這樣? 神創造無人能夠制伏的河馬和鱷魚,是為了顯示祂的能力嗎?是為了反映神的榮耀嗎?是為了提醒人的有限、軟弱和無能嗎?是為了警告人不要抵擋神嗎?

宇宙的創造已經足以顯明神的能力和榮耀(三十八4-38),約伯早就承認神「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九4)。如果是为了向約伯顯示神有能力控制宇宙的混亂,讓約伯在苦難中只管信靠神,那麼為什麼不乾脆不要創造帶來混亂的河馬和鱷魚呢?

神自己給出了答案:這兩種受造之物,乃是兩面鏡子,讓人看到自己的肉體「在一切驕傲之子上面作王」(34節),讓人看到倚靠肉體不能制伏驕傲的肉體(四十12),因此應當「厭惡自己」(四十二6),轉而等候「被更新的時候來到」(英文ESV、NIV譯本)。


伯42章

【伯四十二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伯四十二2】「我知道,祢萬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攔阻。」

【伯四十二3】「誰用無知的言語使祢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約伯終於心滿意足了。令他滿足的,並不是神親自向他顯現(三十八1),情感的經歷並不能讓人更認識神;也不是神第一次向他說話(三十八2-三十九30),抽象的真理也不能讓人得以自由。

真正令他滿足的,乃是神第二次向他說話(四十6-四十一34),只有能應用在自己身上的真理,才能讓人得著釋放。神始終沒有告訴約伯天上發生的事情,因為人的眼睛無論從地上看、還是從天上看,都無法看清全部的真相。

只有當神讓約伯注意觀看河馬和鱷魚的時候,他才能看到:原來自己的肉體,就是神藉著苦難所要攻擊的「仇敵」(十三24;三十三10)!因此,此時約伯稱頌「祢萬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攔阻」(2節),並不是強調神的全能,而是承認神藉著苦難在自己身上的旨意「不能攔阻」,「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二十三14)。

只有神才能制伏鱷魚、使河馬降卑,也只有神才能破碎、對付人的肉體。神不但讓「海水沖出,如出胎胞」(三十八8),也「為它定界限,又安門和閂」(三十八10);神不但「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一10),也「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一11)。

表面上,「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九22);實際上,神「萬事都能做」,並不是隨心所欲、喜怒無常,而是都有特殊的旨意、並且是「久有此意」(十13)。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祢的旨意隱藏呢」(3節),這是約伯引用神的問話(三十八2)。他承認那個讓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三十八2)的人就是自己,而不是別人。

撒但引人墮落的誘餌,就是讓人渴望「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真正的敬畏,不是一面口裡謙卑,一面裝模作樣地維持屬靈,妄論神沒有明確啟示的奇妙的事,其實「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3節)。真正的謙卑,是承認自己的「無知」,從「我知道」(2節)變成「我不知道」(3節),然後才能「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一百三十一2),從「我知道」(十13;十九25;四十二2)的屬靈認識,進入「我厭惡自己」(6節)的否定肉體。

【伯四十二4】「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伯四十二5】「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

【伯四十二6】「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4節),原文是「聽,我要說話;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NASB、ESV和NIV),這是約伯引用神的問話(三十八3;四十7),5-6節才是他的回應。

神要約伯學習的,不是憑信心接受苦難、忍耐苦難,而是尋求苦難的目的、得著「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

約伯最大的需要,不是知道神創造萬有、管理苦難,因為他早已相信「在神有智慧和能力」(十二13)、確信自己的苦難是來自神(六4);也不是學習親近神,知道神始終愛他、與他同在,因為他早已與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

約伯所需要的,是明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三十三10),就是為了對付自己的肉體。他「從前風聞有祢」(5節),盼望「親眼要看祂」(十九27),現在卻「親眼看見祢」(5節),對自己、對神都有了更深的認識。

他從前只盼望神的「密友之情」,現在更盼望神的「救贖」(十九25(三十三24)。他從前只要求神的「公斷」(十九7),現在卻接受了神的「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

他不但經歷了「祢萬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攔阻」(2節),更進入了「厭惡自己」(6節)的「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

從前,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三十19)中悲歎「完全正直」(一1)的自己被神厭棄,「祢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十三24);現在,約伯在「塵土和爐灰」(6節)中卻是自己厭惡自己(賽六5),自己把自己當作「仇敵」。

約伯雖然並不否認自己是罪人(一5;十三23),但在受苦之前卻欣賞自己,受苦之後又可憐自己;受苦之前倚靠善行來維持與神的關係,受苦之後不肯承認自己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三10)。

河馬和鱷魚就像兩面鏡子,讓約伯看見了自己肉體的本相,轉而「厭惡自己」,從此不再「用腳踢刺」(徒二十六14),而是放下人的「義」背後隱藏的驕傲,放棄追求滿足「屬靈感覺」的「公斷」,單單仰望神用救贖的恩典來「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自己的生命。


【伯四十二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伯四十二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伯四十二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從7節開始,本書恢復散文體。三1-四十二6都是詩歌體。

神兩次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7、8節),表明約伯對神的認識遠遠超過三位朋友,他之前有關神的議論都是正確的,只是不明白神允許苦難臨到自己身上的旨意(三十八2)。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8節),可能是當時最貴重的燔祭(民二十三1-30)。

三位朋友都以替神說話的公義衛士自居,只有約伯膽大包天地發表了許多違背傳統的言論。但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十七10),祂所悅納的不是「屬靈正確」的空話套話,更不是牽強做作的「詭詐的言語」(十三4),而是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

約伯在苦難之中雖然有軟弱、有困惑、有怨言,但他始終敬畏神,誠實地把自己袒露在神面前,所以神四次稱呼約伯是祂的「僕人」(7、8節;一8;二3),讓他作為朋友的「中保」來獻祭、代禱(8節)。

約伯若是因为敬虔才成為神的「僕人」,就應驗了撒但的指控:「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一9)。相反,約伯是因為被神揀選為「僕人」,所以才「無故」地敬畏神;即使在人眼中失去了神「僕人」的地位(十2;三十20-21),也照樣敬虔,並且在困惑中爆發出突如其來的信心(十四13-17;十九25-27),連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麼。

這信心並不是約伯縝密思考、權衡利弊的結果,而是因為神早已把信心的種子放進了他裡面。只要是從神而來的生命,無論起初多麼微小,也會像一塊小小的吸鐵石,始終被神的生命吸引,讓人無論怎樣艱難、困惑,都能毫無理由地敬畏神,不受因果報應的限制。

而神量給約伯的苦難,就是要讓他在「一切所有的」(一11)都被收取之後,看到自己剩下的只有這生命和肉體,因此否定肉體(6節),讓這生命被神帶到「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脫離肉體的轄制。

【伯四十二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伯四十二11】「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

「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0節),可能代表「加倍賠還」(出二十二4、7、9),證明約伯並非因罪受罰。

一「塊 קְשִׂיטָה/kes·e·tä’」銀子(11節),原文是一種古代重量單位,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三次。雅各曾經用「一百塊銀子」(創三十三19;書二十四32)買到示劍的一塊地皮。

「金環」(11節)原文可以指金鼻環(創二十四22、47;箴十一22)或金耳環(士八26;箴二十五12)。

我們很難為落井下石、傷害自己的人代禱,即使外面順服、裡面也很難平靜下來。但是,一個真正「厭惡自己」(6節)、承認自己全然敗壞的人,一定會體諒別人的軟弱,「為他的朋友祈禱」(10節)。
因此,當約伯為三位朋友禱告的時候,「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10節),成為約伯苦難的轉機、恢復的開始。
因為約伯的禱告,代表他對肉體的否定,所以神對肉體的「忿怒過去」(十四13)了。

這就是神為他所定的「日期」(十四13),也是「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更是約伯所堅信的「祢手所做的,祢必羡慕」(十四15)。
因為神藉著苦難所要成就的工作,就是讓約伯的生命脫離肉體的轄制,被帶到「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

人间的世態炎涼已經不再能摸著約伯,他不但能為三位朋友禱告,而且心無芥蒂接納了過去離棄他的親戚朋友們(十九13-19)。

【伯四十二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伯四十二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伯四十二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朴。」

【伯四十二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

【伯四十二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

【伯四十二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16節),可能遭災時七十歲,一共二百一十歲。亞伯拉罕活了一百七十五歲(創二十五7),他的父親他拉活了二百零五歲(創十一32),因此,約伯可能是族長時代的人物。
約伯的苦難可能持續了半年多(猶太傳統認為是一年),在二百一十年的人生中非常短暫,但卻終生受益。

12-17節這個大團圓的結尾,並不是運用「認罪-赦免-蒙福」的結果(五23-26),而是出人意外的恩典;
申二十八和利二十六也不是「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而是神首先應許了恩典,立約的團體藉著遵守聖約活在聖約的祝福中。

這個喜劇的結尾,並不是賞善罰惡,因為神沒提伸冤報仇,甚至完全忽略了撒但和那些殺人越貨的強盜(一15、17)。

「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不是「好人一生平安」,而是生命的更新。約伯的問題不是來自撒但或朋友,而是來自他自己。當約伯裡面的「我」被否定了(6節),他的問題就解決了,生命就來到了「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NIV譯本),不但病得醫治,而且青春煥發,重新生兒育女。

約伯重新得到的牲畜,比原來增加了一倍(一3),但重新得到的兒女,卻和原來的數目相同(一2),因為這是用新的生命代替了舊的生命,死去的十個兒女已經去了樂園。

約伯的妻子雖然曾經發過怨言(二9),但卻能再生十個兒女,表明她和約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生命一起得著了更新。

「耶米瑪」(14節)的意思是「每一天」。「基洗亞」(14節)的意思是「肉桂」。「基連哈朴」(14節)的意思是「白色的號角」。

古代中東的家譜很少提到女兒的名字,女兒只能得到嫁妝,並不能和兒子一樣繼承產業。但是,本書卻特地提到三個女兒的名字,並且強調「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5節),表明約伯的新生命並不是舊生命的重複,而是更加榮耀、更加豐盛。
約伯的恢復,並不是被恢復到受苦之前的光景,而是被恢復到神起初造人的旨意裡。

聖經只提到四個人「日子滿足而死」(17節):大衛完成了神的旨意、「日子滿足」(代上二十九28),耶何耶大完成了神的託付、「日子滿足」(代下二十四15),以撒照著神的旨意活過了一生、「日子滿足」(創三十五29)。

但約伯「日子滿足而死」,卻沒有提到他如何為神做大事。作者強調從前的約伯如何敬虔(一5),詳述他的急公好義(二十九2-25),卻對以後的約伯惜墨如金,對三個女兒反而不惜筆墨(14-15節)。因為約伯的餘生,乃是見證更新的生命,一切都是生命自然的生長,並沒有任何值得誇口的地方。

一個人是作摩西還是約伯,並不是自己立志的結果,完全根據神的揀選。神在約伯身上花了這麼大的功夫,卻沒有像摩西那樣大大使用他。因為神並不需要人為祂做大事(詩一百三十一1;撒下七5),反而是要在人身上成就大事(十四15;撒下七8-12)。

神在信徒身上所顯出最大的事,就是天天活出生命的見證(徒一8),然後「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這生命不是刻意的矯揉造作、滿口的「屬靈套話」,而是「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路六43)。

生命的更新不是從99%到99.9%,而是從0到1;生命的煉淨不是越來越純淨,而是對肉體越來越敏感。神所賜的生命會不斷成長,但卻不會經常翻轉回頭;因為「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這是一次性「已經」完成的事情。

約伯的生命只需要一次更新,我們的生命只需要一次翻轉,就是當我們真正「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真心承認自己全然敗壞,拒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時候(太十六24)。
人若需要不斷更新和翻轉,只是因為他的內心還沒有到「厭惡自己」(6節)的地步。

生命的更新是脫離肉體的轄制,但卻不可能完全脫離肉體;相反,我們越是在恩典中成長,越能看清肉體的敗壞,越不敢自以為純淨。所以保羅即將打完「那美好的仗」(提後四7),卻還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而不是自以為義地認為自己越來越「如精金」(二十三10)。

因此,當約伯的生命更新之後,神不需要繼續用苦難煉淨他,而是讓他的生命在恩典中與肉體彼此共存、「彼此相敵」(加五17),在成長中盼望徹底棄絕肉體、「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

神首先為約伯預備了一個結局,然後才讓他進入苦難之中——用撒但攻擊他,用三位朋友對付他,再用以利戶引導他;最後神親自顯現,使約伯「厭惡自己」,得著了「主給他的結局」,成為「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雅五10)。

這個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完全是恩典,而不是補償或獎賞;這個結局不是賞善罰惡,而是生命得著榮耀、豐盛、寬闊的更新。

因此,苦難只是《約伯記》的背景,生命才是《約伯記》的主題。我們人生際遇也只是背景,永生才是我們一生的主題。神早已為我們預備了一個結局,無論是順境、困境還是苦境,每一個環境都是神「久有此意」(十13),所有的苦難都有神的管理(彼前一6-7;來十二10-11;雅一2-4),結局都是要讓我們得著神兒子的生命(羅八28-29)。

因為只有神兒子的生命,才能被神的生命吸引,無條件地愛祂、敬畏祂,超越因果律和「犯罪的律」(羅七23),得以進入天國(約三5-6)、與神同在,直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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