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16日伯33~36章

美味讀經10月16日伯33~36章

伯33章

1-3節,是以利戶再次表白自己的誠意,不斷地重複自己的話(2節)。除了13-30節,以利戶的話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本章一共提到32次「我」,比任何一位朋友提到的「我」都多。

雖然以利戶表示自己將與約伯同樣站在受造者的地位上,承認自己「也是用土造成」(6節)的有限的人,不會用超然優越、居高臨下的姿態教導約伯。但實際上,他的口氣處處以神的代言人自居(5、7)。

【伯三十三8】「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說:」

【伯三十三9】「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

【伯三十三10】「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

【伯三十三11】「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

8-11節總結了約伯的申述(二十九1-三十一40),尖銳地點出了約伯的心態:「我是無辜的」(9節;二十七5-6),但神卻「以我為仇敵」(9節;十三24)。

「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11節),是引用約伯自己的話(十三27)。

一方面,約伯謙卑地求神「要指示我,祢為何與我爭辯」(十2),「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祢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十三23);但另一方面,他在聽到神的回答之前,卻敢斷然誓言「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二十七5)。這表面上自相矛盾,實際上是因為他的內心始終堅信自己是無辜的(九20;十7),只是想求神確認。

雖然約伯很謹慎地注意「不以口犯罪」(二10),但他並不了解自己的肉體隱藏得如此之深,只有被苦難長期攪動,原本看起來純淨的生命,才能泛起驕傲與苦毒的渣滓。所以他最後承認,「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十二6)。

【伯三十三12】「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

【伯三十三13】「你為何與祂爭論呢?因祂的事都不對人解說?」

【伯三十三14】「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

【伯三十三15】「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

【伯三十三16】「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伯三十三17】「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原文是將驕傲向人隱藏),」

【伯三十三18】「攔阻人不陷於坑裡,不死在刀下。」

「你這話無理」(12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理」原文和「義」是同一個詞。

「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祂爭論呢?因祂的事都不對人解說」(12-13節),更可譯為「看哪,你這話不對,我要回答你,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祂爭論,說:祂不回答人的話」(英文ESV譯本)。

這句話很不好聽,我們若聽到人一上來就說「你這話無理」,恐怕後面的話再也聽不下去了。但是,約伯此時似乎已經說累了,所以沒有跳起來。

「神說一次、兩次」(14節),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地說話」。在約伯之前,神透過以諾、挪亞不斷對世人說話,但「世人卻不理會」(14節)。

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一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自信「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祂面前」(三十一37);但約伯的長篇申述,恰恰暴露了內心深處隱藏著的「驕傲」,這就是神要讓他知道自己「有驕傲的行動」(三十六9),要他「不行驕傲的事」。

【伯三十三19】「人在床上被懲治,骨頭中不住地疼痛,」

【伯三十三20】「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心厭惡美味。」

【伯三十三21】「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

【伯三十三22】「他的靈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

【伯三十三23】「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

【伯三十三24】「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

【伯三十三25】「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

【伯三十三26】「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神又看他為義。」

【伯三十三27】「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

【伯三十三28】「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伯三十三29】「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伯三十三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以利戶指出,神會藉著人患病的痛苦經歷(19-22節),提醒人死亡的可怕,引導人回轉禱告神(26節),接受神的救贖(28節)。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23節),可譯為「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臨到他,指示人所當行的事」(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意思可能是:神已經差派了許多使者向人說話(14節),人只要聽從其中一位,就可以得救。

「這竟與我無益」(27節),更可譯為「卻未遭到報應」(英文ESV譯本)。

「神又看他為義」(26節),原文是「神恢復他的義」(英文ESV譯本)。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二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表白「我以公義為衣服」(二十九14);
但以利戶卻指出,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行為或辯白來爭取「義」,救贖乃是神「看他為義」,恢復人被神看為「義」的地位。
約伯固然「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1),但這種「義」的認定,最重要的乃是審判的神「看他為義」(一8;二3)。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28節),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三道亮光:雖然約伯在申述中並沒有只關心脫離苦難,而是盼望與神恢復「密友之情」(二十九4),但卻不認為自己需要靈魂的「救贖」(六23);但以利戶卻指出,連義人的靈魂也需要救贖。

「救贖」(28節)的原文在本書中只用過3次(五20;六23;三十三28)。神不只是一位法官,更是一位「救贖主」(十九25)和醫治者;約伯的苦難並非懲罰,也不是管教,而是救贖;信徒所承受的苦難常常是來自醫生的手術刀,而不是行刑者的鞭子。

「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30節),更可譯為「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是以利戶帶給約伯的第四道亮光:約伯在申述中追憶「那時祂的燈照在我頭上;我借祂的光行過黑暗」(二十九3),
但以利戶卻指出,神的一切作為,不是讓人平平安安地在地上走一遭,也不滿足於讓人在地上急公好義,而是「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30節)。

【伯三十三31】「約伯啊,你當側耳聽我的話,不要作聲,等我講說。」

【伯三十三32】「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

【伯三十三33】「若不然,你就聽我說;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

約伯此時可能想有所回應,但以利戶卻不客氣地阻止了他,要求他耐心聽完再回答(31節)。

實際上,以利戶說話之後,神再也沒有給約伯機會發言,而是親自從旋風中回答約伯(三十九1)。

因為神使用以利戶這個工具的目的,不是為了與約伯辯論,而是為了喚醒約伯,光照他、預備他。

「我願以你為是」(32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我斷不以你們為是」(二十七5)。

「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33節),這句話與「智慧有何處可尋」(二十八12)對應。三十三31-三十四37就是以利戶回應約伯對智慧的看法(二十八1-28)。

雖然以利戶的話並不能完全解決約伯的問題,卻能給約伯帶來亮光,預備聽神親自「從旋風中回答」(三十九1)。

我們「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勞苦的目的,也不是要替神回答人的困惑,更不是要幫神解決人的問題:「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9),讓神自己來向人說話、讓神自己來解決人的難處。


伯34章

【伯三十四1】「以利戶又說:」

【伯三十四2】「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

【伯三十四3】「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

【伯三十四4】「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

三十三31-三十四37是以利戶回應約伯對智慧的看法(二十八1-28)。以利戶把講話的對象從約伯轉向在場的「智慧人」(2節),包括所有的旁觀者。

「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3節),是引用約伯說過的格言(十二11),比喻人要有屬靈的辨別力。

以利戶的許多觀點與三位朋友相似,但論證卻更加縝密,代表人類在神學上最深刻的思考。

「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4節),可譯為「讓我們一起選擇公正,一同知道何為善」(英文ESV譯本),意思是邀請所有的人一起尋求共識,包括約伯和三位朋友。

【伯三十四5】「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

【伯三十四6】「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伯三十四7】「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

【伯三十四8】「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

【伯三十四9】「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

「我是公義」(5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公義」原文和「義」是同一個詞。

「神奪去我的理」(5節;二十七2),是引用約伯所說的「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二十七2)。

「喝譏誚如同喝水」(7節),是引用以利法所說的「喝罪孽如水」(十五16),意思是約伯內心充滿了譏誚。因為約伯對三位朋友的反駁越來越尖酸刻薄,越來越暴露內心的苦毒(6節)。

「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8節),意思是和惡人說的話一樣。雖然約伯並沒有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9節),但他引用惡人所說的「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二十一15),也反映了他內心的困惑與打擊。

【伯三十四10】「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

【伯三十四11】「祂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伯三十四12】「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

【伯三十四13】「誰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伯三十四14】「祂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

【伯三十四15】「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

10-15節,是以利戶論證「神斷不至行惡」(10節),祂是一位不自私的神。

不公平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自私。神是創造者,不需要別人給祂授權,「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13節),因此,神沒有自私的必要,也不會偏離公平。

雖然神的創造與救贖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讓「榮耀歸於祂」(羅十一36),但神卻不是一位自私自利的神。神若「專心為己」(14節),就不必在墮落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只需要「將靈和氣收歸自己」(14節),世界上所有拒絕神的人就立刻消亡。但神卻沒有這樣做,證明祂是一位不自私的神。

【伯三十四16】「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

【伯三十四17】「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祂有罪嗎?」

【伯三十四18】「祂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

【伯三十四19】「祂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祂手所造。」

【伯三十四20】「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

16-20節,是以利戶論證神「不徇情面」(19節),祂是一位公平的神。

不公平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偏心,但神看一切「都是祂手所造」(19節),祂對受造之物的管理都是公平的,並不會因為人的地位、財富和權力而有所偏心(18-20節)。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17節),意思是神若不公義,就不可能持續長久掌權、管理宇宙。自然規律的穩定有序,人內心對公平公義的盼望,證明神是「有公義的、有大能的」(17節)。

「你是鄙陋的」(18節),意思是「你是無足輕重的」。


21-30節,是以利戶證明「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23節),祂是一位全知的神。

不公平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不了解真相,而神既然「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21節),就不可能不了解真相。

「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是回應約伯的抱怨:「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九32)。神的審判方法超越了人的想像,「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24節),所以不必奇怪「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二十四1)?

「祂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譯:定罪)呢」(29節),更可譯為「祂安靜,誰能定罪呢」(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伯三十四31】「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

【伯三十四32】「我所看不明的,求祢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伯三十四33】「祂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

【伯三十四34】「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

【伯三十四35】「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

【伯三十四36】「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

【伯三十四37】「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祂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33節),可譯為「祂因你拒絕不接受,就隨你的心願施行報應嗎」(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意思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並不是根據人的自我感覺。

「選定的是你,不是我」(33節),可譯為「是你應該選擇,而不是我」(英文ESV譯本)。

「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35節),這句話與「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二十八23)對應。約伯承認「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十二12、16),也相信「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事就是聰明」(二十八28),但以利戶卻認為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因為約伯的言語與他對智慧的看法自相矛盾。

以利戶認為,面對苦難的正確態度,是對神說:「我所看不明的,求祢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32節),而不是一昧辯白、死不認罪。雖然此時約伯還不明白,但他最後也承認自己說了「無知的言語」(四十二3)。

「試驗」(36節)原文與「試煉」(二十三10)是同一個詞。約伯相信「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二十三10),而以利戶認為約伯還不是合格的精金,所以「願約伯被試驗到底」(36節),讓神繼續把他煉淨。

「他在罪上又加悖逆」(37節),指約伯認為神沒有理,「好顯自己為義」(四十8)。「在我們中間拍手」(37節),表示憤慨、嘲笑或蔑視。

以利戶並沒有認定約伯是因為犯罪而受苦,而是認為約伯因為受苦而犯罪,他對苦難的反應是以口犯罪,「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36節),「用許多言語輕慢神」(37節)。

35-37節都是大實話,實話都容易刺痛人,但約伯居然沒有反駁,神也沒有再給他反駁的機會,就直接向他顯現了。因為神用以利戶發表這些嗆人的大實話,就是要喚醒約伯,把他從自憐、自戀和自義中帶出來,預備接受神的光照。


伯35章

【伯三十五1】「以利戶又說:」

【伯三十五2】「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

【伯三十五3】「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

【伯三十五4】「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

【伯三十五5】「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

【伯三十五6】「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

【伯三十五7】「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

【伯三十五8】「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乃是虧缺了神要在我們身上顯明的榮耀,但並不能影響神自己的榮耀。所以以利戶提醒約伯不要把自己的經歷看得這麼重要(6-7節)。我們常常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看得太大了,好像神是不是大能、是不是慈愛,就在於我們是不是能經歷到祂的大能、慈愛和醫治。

「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7節),這句話與以利法說的「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二十二3)相似,但意思並不相同。以利法是強調神的喜怒哀樂不受世人的行為影響(二十二2-3),而以利戶是強調人犯罪或公義的後果不能影響神、只能影響人。

神的旨意不受人的左右,祂的公義和榮耀都是完全的,不會因人類的良善增加,也不能被人類的罪惡減少;祂的旨意不會倚靠我們的努力而成就,也不會因著人的抵擋而落空。

但是,神也是有感情的神,是與我們有關係的神,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創一26)、為了祂的「榮耀」(賽四十三7)被造的,所以神會因為人的罪「心中憂傷」(創六6)、「擔憂」(詩七十八40;弗四30),也喜悅人的順服(撒上十五22)和「內裡誠實」(詩五十一6)。

【伯三十五9】「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

【伯三十五10】「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祂使人夜間歌唱,」

【伯三十五11】「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

【伯三十五12】「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

【伯三十五13】「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

【伯三十五14】「何況你說,你不得見祂;你的案件在祂面前,你等候祂吧。」

【伯三十五15】「但如今因祂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

【伯三十五16】「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12節),更可譯為「他們在那裡呼求,祂卻不回答,因為惡人的驕傲」(英文ESV譯本)。

「祂使人夜間歌唱」(10節),比喻神使人在苦難和困境中也有平安喜樂。造我們的神(10節)若讓我們經歷苦難,也會賜給我們勝過苦難的恩典(徒十六25),正如主耶穌對保羅的應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保羅在腓立比的監獄裡經歷了在「夜間歌唱」的恩典(徒十六25),所以教導腓立比信徒「要靠主常常喜樂」(腓四4)。

以利戶指出,人在苦難中若只是哀求神救自己脫離苦難(9節)、質疑為什麼惡人不受報應,但卻不肯求神讓自己在「夜間歌唱」、藉著苦難教訓自己(11節),這在神的眼中就是「驕傲」(12節),這樣的呼求就是「虛妄的呼求」(13節),「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13節)。

雖然以利戶的話很不好聽,但卻不客氣地抓住了約伯內心深處那個驕傲自義的「我」。如果約伯一禱告,神就立刻回答,他還可以繼續維持屬靈的形象,「並不以口犯罪」(二10);但因為神遲遲沒有「應允」(十九7),約伯才發現自己裡面還摻雜著那麼多驕傲和苦毒,竟然會說出那麼多「無知識的言語」(16節;三十四35-37;四十二3),根本不是自己以為的「精金」(二十三10)。


伯36章

【伯三十六1】「以利戶又接著說:」

【伯三十六2】「你再容我片時,我就指示你,因我還有話為神說。」

【伯三十六3】「我要將所知道的從遠處引來,將公義歸給造我的主。」

【伯三十六4】「我的言語真不虛謊;有知識全備的與你同在。」

「你再容我片時,我就指示你,因我還有話為神說」(2節),這句話很不客氣。神常常使用一些不客氣的人來對我們說話,顯明我們的謙卑是真心承認自己的無知無能,還是表面客套的修養。

以利戶用「知識全備者」(三十七16)來稱呼神,因此,「有知識全備的與你同在」(4節),就是以神的代言人自居。雖然以利戶的態度好像越來越狂,但他接下來所發表的,卻是最有見地的亮光,的確是「從遠處引來,將公義歸給造我的主」(3節)。而約伯居然沒有反駁,表明他已經被以利戶的屬靈洞見吸引住了。

【伯三十六5】「神有大能,並不藐視人;祂的智慧甚廣。」

【伯三十六6】「祂不保護惡人的性命,卻為困苦人伸冤。」

【伯三十六7】「祂時常看顧義人,使他們和君王同坐寶座,永遠要被高舉。」

【伯三十六8】「他們若被鎖鏈捆住,被苦難的繩索纏住,」

【伯三十六9】「祂就把他們的作為和過犯指示他們,叫他們知道有驕傲的行動。」

【伯三十六10】「祂也開通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離開罪孽轉回。」

【伯三十六11】「他們若聽從事奉祂,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

【伯三十六12】「若不聽從,就要被刀殺滅,無知無識而死。」

以利戶提醒約伯,痛苦使他放大了「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二十四22)的事實。神「並不藐視人」(5節),「祂不保護惡人的性命,卻為困苦人伸冤」(6節),並且「時常看顧義人」(7節),讓他們「永遠要被高舉」(7節)。這句話說出了神的心意,因為神救贖的目的,就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

以利戶提醒約伯,「義人」(7節)不是無罪的人,而是被稱義的罪人。因此,義人裡面也有「過犯」(9節)和「驕傲」(9節),所以也需要神「開通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離開罪孽轉回」(10節)。

「義人」不一定是因為犯罪而受懲罰,而是因為罪性需要被對付。罪人若不經過拆毀和重建,早晚都會被肉體所轄制。

以利戶提醒約伯,義人若「被鎖鏈捆住,被苦難的繩索纏住」(8節),是因為神要「把他們的作為和過犯指示他們,叫他們知道有驕傲的行動」(9節)。

「無知無識而死」(12節),意思是此生沒有學到任何功課。義人在地上一生的目的,就是要學習神要教導我們的功課。

【伯三十六13】「那心中不敬虔的人積蓄怒氣;神捆綁他們,他們竟不求救;」

【伯三十六14】「必在青年時死亡,與污穢人一樣喪命。」

【伯三十六15】「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

【伯三十六16】「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

以利戶提醒約伯,苦難不但能用來懲罰和管教人,也可以用来醫治和救贖人。因此,義人應當尋求苦難的目的,而不是詢問苦難的原因。

「心中不敬虔的人」(13節)用錯誤的態度來對待苦難,固執地自以為義,結果只會在苦難中「積蓄怒氣」、越來越苦毒,在神的「捆綁」(13、8節)中「竟不求救」(13節),結果是白白受苦、喪命(14節)。

「必在青年時死亡」(14節),意思可能是看似年輕有活力,實際上只是行屍走肉。
「污穢人」(14節),原文指異教神廟中的男妓。

以利戶提醒約伯,苦難對於義人來說有著積極的目的。因為人的肉體不經過破碎,絕不會柔軟;不吃過苦頭,絕不會吸取教訓。所以「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15節)。目的是「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16節),讓我們的生命脫離肉體的轄制。

「擺在你席上必滿有肥甘」(16節),表明苦難和仇敵一樣,既可以毀滅我們,也可以成為我們的食物(民十四9);環境可以壓碎我們,也可以為我們效力;風浪可以淹沒我們,也可以提升我們對主的信心。只要在基督裡與主共同經過,所有的苦難都能成為我們的祝福。

【伯三十六17】「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判斷和刑罰抓住你。」

【伯三十六18】「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也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

【伯三十六19】「你的呼求(或譯:資財),或是你一切的勢力,果有靈驗,叫你不受患難嗎?」

【伯三十六20】「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

【伯三十六21】「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

【伯三十六22】「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教訓人的有誰像祂呢?」

【伯三十六23】「誰派定祂的道路?誰能說:你所行的不義?」

以利戶提醒約伯,「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18節),自以為義(23節),以致滿腦子都想用辯白、爭訟來解決問題,這些掙扎其實於事無補(19節),只會錯過神的功課,越來越看不到自己的問題、看不見神「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16節)的美意。

「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18節),意思可能是不要因苦難重就拒絕接受。

「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20節),意思可能是不要求死,以致見不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16節)。

不可「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21節),意思可能是只求趕快逃脫苦難,而不顧逃脫的方法是否犯罪。這是不可的。

「教訓人的有誰像祂呢」(22節),指神要藉著苦難教導人,祂是一位最好的教師(三十五11)。

【伯三十六24】「你不可忘記稱讚祂所行的為大,就是人所歌頌的。」

【伯三十六25】「祂所行的,萬人都看見;世人也從遠處觀看。」

【伯三十六26】「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祂的年數不能測度。」

【伯三十六27】「祂吸取水點,這水點從雲霧中就變成雨;」

【伯三十六28】「雲彩將雨落下,沛然降與世人。」

【伯三十六29】「誰能明白雲彩如何鋪張,和神行宮的雷聲呢?」

【伯三十六30】「祂將亮光普照在自己的四圍;祂又遮覆海底。」

【伯三十六31】「祂用這些審判眾民,且賜豐富的糧食。」

【伯三十六32】「祂以電光遮手,命閃電擊中敵人(或譯:中了靶子)。」

【伯三十六33】「所發的雷聲顯明祂的作為,又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

以利戶藉著風雨雷電也提醒約伯重新思想神的智慧和能力(24節-三十七23)。雖然「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但神不是要讓我們陷入不可知論或懷疑論。因為「祂所行的,萬人都看見;世人也從遠處觀看」(25節),人都應該「稱讚祂所行的為大」(24節)。

以利戶也提醒約伯(24節),既然約伯承認神的智慧和能力都是人無法測度的(九10;二十六5-14;二十八23-26),就不應該自相矛盾地質疑神,而是應該尋求神的旨意,因為「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15節)。

「所發的雷聲顯明祂的作為」(33節),這句話與「祂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二十六14)對應。神一定會向人顯明祂的心意,正如祂會「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33節)。

苦難可以代表神的忿怒,也可以代表神的恩典。正如同樣是風暴,神既可以「用這些審判眾民」(31節)、「命閃電擊中敵人」(32節),也可以「賜豐富的糧食」(31節)、「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

每一個經歷都可以讓我們更多地認識自己、認識神,受教的人凌駕於浪尖,頑梗的人卻掙扎於水中。苦難的結果,取決於人迎接它的態度。既然苦難是那「教訓人的」(22節)神親自量給我們的,它就一定能成為擺在我們席上的「肥甘」(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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