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13日伯21~24章

美味讀經10月13日伯21~24章

伯21章

【伯二十一1】「約伯回答說:」

【伯二十一2】「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

【伯二十一3】「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

【伯二十一4】「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

【伯二十一5】「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捂口。」

【伯二十一6】「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

本章很特別。在第二回合的辯論中,三位朋友都圍繞著約伯所說的「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大作文章(十五34;十八6、14、15;二十26),因此,約伯在本章逐一引用了他們的說法,詳細指出了他們「錯謬」(34節)的謊言(十三4)。

表面上,約伯始終在反駁三位朋友,並沒有轉向神;但約伯「豈是向人訴冤」(4節)呢?本章實際上是他在神面前理清思路,一面確認自己並非因罪受罰,一面也思考自己為什麼需要「救贖主」(十九25)。

約伯實在不想再聽他們空洞的說教了。如果三位朋友能一直沉默傾聽(二13),可能是對約伯最大的「安慰」(2節)。我們和三位朋友一樣有限,都應該學習「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因為用心聆聽比用口說教更能安慰肢體,安靜思考比急躁爭論更能進入真理。

要操練「彼此相愛」(約十三34),肢體之間最需要的是「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而不是置身事外、「彷彿神逼迫」(十八22)他們。每個人都必須自己順著聖靈而行,在神的面前,「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六5)。

「請寬容我」(3節),意思是「請忍受一下」。

「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3節),意思是約伯知道自己無法說服三位朋友,他們還會繼續用「嗤笑」來代替「安慰」。因此,本章與其說是約伯駁斥三位朋友,不如說是約伯向神陳明自己思考的結果(4、7節)。
「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4節),可能是說約伯相信神是他一切苦難的源頭,所以必須從神身上找答案。實際上,三位朋友也相信約伯的苦難是出於神,但卻大膽地替神回答:「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十一6)。
「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捂口」(5節),原文是命令句。約伯請朋友們仔細看看他,他的苦難值得他們因驚奇而「用手捂口」(5節)、安靜聆聽。

每當約伯思想下面的事實,「心就驚惶,渾身戰兢」(6節),因為這些事實與傳統的理論完全相反。三位朋友認為:罪必導致苦難,苦難證明有罪;但約伯卻誠實地觀察到,許多現實完全不同,這些思考將帶出他更深層次的懼怕——「所以我在祂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祂」(二十三15)。

7-13節是一首交錯平行的詩歌,前後對稱(7節對13節,8-9節對11-12節),中心是惡人的繁榮興旺(10節)。這首詩對惡人逍遙生活的勾畫,與以利法對義人蒙福生活的描繪類似(五23-27)。約伯一開始所問的「為何」(7節),可以應用在每一個事實上。約伯誠實地說出了這些事實,但卻不明白神為什麼允許惡人也能和義人一樣興旺。

【伯二十一14】「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祢的道。」

【伯二十一15】「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

【伯二十一16】「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既然這些惡人無憂無慮,繁榮興旺,生前沒有長期患病,死時也沒有痛苦掙扎,所以「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祢的道」(14節)。

既然有神沒神都一樣,事奉和禱告就是白費功夫,根據因果律,「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15節)?這從來都是世人的普遍觀點,他們不覺得需要神,不想知道神的旨意,不願承認神的權柄:既然倚靠自己就能活得好好的,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與一位處處限制自己的神有瓜葛呢?為什麼不自由自在地活出你自己呢?

「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16節),意思是這些事的主權都在於神,因為神也會「光照惡人的計謀」(十3)。但既然這樣,神為什麼要造惡人呢?這是一個深刻的問題,最終只能由神自己來回答,祂將問約伯:「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四十15)。

約伯清楚地知道,拒絕神的惡人也可能興旺(10節),但他卻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16節)。實際上,惡人所擁有的牲畜(10節),也是約伯原來的主要財富(一3)。

約伯從來「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六10),但所蒙的福(創三十30;申二十八4)卻與惡人沒有太大的區別(10節),但是,約伯的心裡卻沒有任何不平衡,因為他敬畏神並非為了財富,與撒但所指控的因果報應、利益交換(一9-10)毫無關係。而這種「無故」(一9)的敬畏,並非約伯縝密思考、權衡利弊的結果,不但撒但無法理解,連約伯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17-26節並不是說好人總是受苦、惡人總是亨通,而是說「不一定」。三位朋友認為義人總是亨通,而惡人總是失敗,但約伯卻看到人生比這更複雜。人的禍福與善惡沒有直接的關係,惡人可能「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23節),義人也可能「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25節);

而義人和惡人最後又同樣難逃一死,死亡對每個人的判決都是一樣的(26節):「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樣,永遠無人記念,因為日後都被忘記;可歎智慧人死亡,與愚昧人無異」(傳二16)。

因此,現實告訴我們:當人活著的時候,善惡並不能解釋人生不同的命運;而當人死亡的時候,道德也不能解釋人生共同的結局。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伯二十一27】「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

【伯二十一28】「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

【伯二十一29】「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

【伯二十一30】「就是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

【伯二十一31】「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

【伯二十一32】「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

【伯二十一33】「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

「誣害」(27節)原文是「錯誤對待」。「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27節),指約伯知道三位朋友的想法並不誠實,他們的邏輯簡單而膚淺:惡人才會受苦;既然約伯受苦,所以約伯必定是惡人。所有的論證、修辭,其實都是裝腔作勢,只是為了自圓其說。

「霸者的房屋」(28節)、「惡人住過的帳棚」(28節),都是三位朋友以前提到過的(八22;十五34;十八6、14、15;二十26)。瑣法說「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二十4),惡有惡報就是一個常識。但約伯卻認為那根本不是常識,因為任何一個不帶偏見的「過路的人」(29節)都可以證明,事情恰恰相反:「霸者的房屋」、「惡人住過的帳棚」都還存留得好好的,默默地見證「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30節)。

「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31節),指那些惡人生前並沒有遭到報應,而這顯然是神允許發生的。這又是為什麼呢?

比勒達斷言惡人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十八17),但約伯卻看見惡人「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32節),死後備極哀榮,送殯行列浩浩蕩蕩。

「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33節),比喻安然去世。

「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33節),指惡人的善終鼓勵更多人的效法,使人更加諂媚惡人,遮眼不看他們的罪孽。

圖: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於主前5世紀列出的古代世界七大奇蹟清單,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分別為:埃及吉薩胡夫金字塔、巴比倫空中花園、以弗所亞底米神廟、奧林匹亞宙斯神像、波斯摩索拉斯王陵墓、希臘羅得島太陽神銅像、埃及亞歷山大燈塔。這些廣為人知的宏偉建築,實際上都是「霸者的房屋、惡人住過的帳棚」(伯二十一28)。真正的敬畏神的人,並沒有什麼宏偉的建築流傳至今。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20/05/sevenwondersoftheworld.jpg

神使用第三個工具的橫加指責,引發了約伯的深刻思考,使他越來越確信因果報應的「錯謬」。既然惡人不一定都受罰,義人也不一定都亨通,約伯也不一定是因罪受罰。

但是,雖然約伯已經看出了傳統理論的「錯謬」,但卻不明白神為什麼允許善惡結局顛倒(16、22、31節)。既然惡人和義人「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26節),自己為什麼還需要「救贖主」(十九25)呢?難道僅僅是為了洗刷罪名、追求一個「公斷」(十九7)嗎?

約伯與三位朋友第二回合的辯論到此結束了。在這個回合裡,神使用第一個工具以利法,激起約伯心中不死的「指望」(十七15);

神又使用第二個工具比勒達,引導約伯看清這個「指望」的內容:神不止是他的「密友」(二十九4),而且是他的「救贖主」(十九25);

神也使用第三個工具瑣法,引導約伯思考自己到底為什麼需要「救贖主」?

雖然約伯已經成功地指出了三位朋友的「錯謬」(34節;四十二7),但還不明白什麼才是「正確」。因此,神還要第三次使用這些工具,讓約伯直面內心真正的懼怕(6節)。


伯22章

以利法為了證明神使人受苦的動機既不自私、又不武斷,就強調「人豈能使神有益呢」(2節),人的公義只能「有益於己」(2節),

在以利法的眼中,神是一位超越冷漠的神,祂的喜怒哀樂不受世人的行為影響。因此,「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祂得利呢」(3節)。但實際上,我們的神是有感情的,「耶和華喜愛敬畏祂和盼望祂慈愛的人」(詩一百四十七11)。

以利法雖然是三位朋友中最溫和的,但此時卻無中生有地將一些富人常犯的罪強加在約伯身上(6-9節),並且認為約伯所受的苦難就是證據(10-11節)。雖然約伯從來沒有做過這些事(三十一38-40),但這些話卻將攪動約伯的內心,把他裡面最深之處的「我」攪動出來。

【伯二十二12】「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伯二十二13】「你說,神知道什麼?祂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

【伯二十二14】「密雲將祂遮蓋,使祂不能看見;祂周遊穹蒼。」

【伯二十二15】「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伯二十二16】「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

【伯二十二17】「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伯二十二18】「哪知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伯二十二19】「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

【伯二十二20】「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你說,神知道什麼?祂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13節),這是警告約伯不要以為神高高在上,不會鑒察他。但這只是陳詞濫調的說教,因為約伯從來沒有這樣說過,反而說「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七17-18)。

「上古的道」(15節),可能指挪亞洪水之前惡人的行為(16節)。

約伯曾經描述惡人「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祢的道。」(二十一14),但以利法卻把這話加在約伯頭上(17節)。

「哪知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18節),可能是一句反語:「你是說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嗎」。

「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18節),這是約伯說過的話(二十一16),但卻被以利法信手拈來,反過來把約伯打入惡人的行列。

約伯表示自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二十一3),以利法就故意說「無辜的人嗤笑」(19節)惡人。而「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19節),更是暗示三位朋友對約伯的苦難應該「歡喜」。這種「勸勉」變得越來越血氣,對約伯也越來越殘忍。

二十二至二十六章是第三回合的辯論。這幾位最佳配角最後一次在約伯身上動工,「扶犁而耕,耕的犁溝甚長」(詩一百二十九3)。但神從來不會叫人白白受苦,「那耕地為要撒種的,豈是常常耕地呢?豈是常常開墾耙地呢」(賽二十八24)?神允許十字架在我們身上耕犁,目的是為著生長和收穫。當我們從苦難裡學了功課,神就會砍斷拉犁的繩索(詩一百二十九4),為我們開一條出路。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21節),這是重複比勒達的話(八5-6;十八21)。這句話完全正確,但由以利法說出來,就成了令人生厭的陳腔濫調。因為三位朋友都傲慢地把自己當作神的代言人(十五11),僭越地替神論斷約伯,最後卻是自己被神論斷(四十二7)。「屬靈正確」的話語,不一定能帶來屬靈的功效;不但說話的內容要準確,動機、方式和目的也要準確,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

「你要禱告祂,祂就聽你」(27節),這是極大的諷刺。因為好為人師的以利法,很快就要成為約伯的第一批代禱對象(四十二8)。當我們自以為屬靈地教訓別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其實自己才是需要別人代禱的「以利法」呢?
「人使你降卑」(29節),原文是「人們降卑」(英文ESV譯本)。

「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30節),意思是神既然搭救並非完全無辜、卻「手中清潔」的人,那麼約伯也可以因著認罪悔改、「手中清潔」而得救。「手中清潔」當然是對的,但卻不適用於約伯;因為約伯已經努力地「用硷潔淨我的手」(九30),但神仍然把他扔在坑裡(九31)。

以利法退場之前,說了一大篇屬靈的漂亮話(21-30節),幾乎句句都是美麗的金句,包括:要認識神(21節)、要遵行神的旨意(22節)、要歸向神(23節)、要看輕物質(24-25節)、要以神為樂(26節)、要禱告(27節)、要謙卑(29節)、要聖潔(30節)。這些都是我們在教會裡耳熟能詳的福音,但在這裡卻成了「正確的廢話」、「屬靈的空話」。

暗示約伯不認識神、不遵行神的旨意、不歸向神、不看輕物質、不以神為樂、不禱告、不謙卑、不聖潔。人若自己沒有生命的經歷,就只能生搬硬套教條,生硬地用「你要…」、「你當…」來勸勉人,用「你若…」來安慰人。

世人若能靠行為努力自救,還需要「救贖主」(十九25)嗎?信徒若能像流水線上的零件那樣容易翻轉,還需要「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嗎?傳福音若能像細胞分裂那樣按幾何級數倍增,還需要主耶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嗎?

二十二至二十六章是第三回合的辯論。這幾位最佳配角最後一次在約伯身上動工,「扶犁而耕,耕的犁溝甚長」(詩一百二十九3)。但神從來不會叫人白白受苦,「那耕地為要撒種的,豈是常常耕地呢?豈是常常開墾耙地呢」(賽二十八24)?

神允許十字架在我們身上耕犁,目的是為著生長和收穫。當我們從苦難裡學了功課,神就會砍斷拉犁的繩索(詩一百二十九4),為我們開一條出路。


伯23章

約伯的獨白。

約伯對以利法的最後一次回應與前兩次不同,這次完全是獨白,而不是反駁,本章幾乎每句都充滿了「我」(除了13節)。

以利法的漂亮話(二十二21-30)雖然是老生常談,但卻幫助約伯釐清了思路,並以一篇獨白表達出來。

約伯根本不會用違心認罪來交換「平安、福氣」(二十二21);相反,他一定要「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4節),因為他越來越確信「在祂那裡正直人可以與祂辯論」(7節),因此不住地鼓勵自己:「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他不再害怕無法與神對話(九14-20、32),而且確信自己「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5節);

他也不再害怕神會用「驚惶威嚇」(九34;十三21)自己,而是相信「祂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6節);他更不害怕自己會被定罪,因為他始終堅信自己「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六10),確信「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7節)。


伯24章

【伯二十四1】「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

「那日子」(1節),是回應以利法所說的「黑暗的日子」(十五23)、瑣法所說的「神發怒的日子」(二十28)。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1節),意思是既然神「心志已定」(二十三13),定意要刑罰罪惡,為什麼不讓敬畏祂的人知道日子呢?

約伯的感受是正確的,神確實「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人若因清楚地「看見那日子」而敬畏神,豈不正是撒但所指控的「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一9)嗎?

2-12節描述了惡人當道、社會不公、窮人受欺的悲慘光景。但「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12節),難道那些受苦的人都是罪有應得、正如瑣法所說的:「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十一6)嗎?

13-17節描述了「殺人的」(14節)、「奸夫」(15節)和「盜賊」(16節),他們的罪行都在黑暗的掩護下進行,所以並沒有「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二十二19)。
這些都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所嚴令禁止的。既然如此,神為什麼不立刻施行報應呢(1節)?

18-20節可能是約伯總結三位朋友對惡人下場的講論,所以也可譯為:「你們說,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英文ESV譯本)。

21-23節則是約伯所看到的另外一面:許多惡人本來應該「性命難保」,但神卻不但「用能力保全」(22節)他們,還讓他們「仍然興起」(22節)。

第24節又進一步說:惡人「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24節),最後「與眾人一樣」(24節)都死了。

神到底有什麼美意呢?為什麼在神面前「善惡無分,都是一樣」(九22)呢?對於這些問題,約伯百思不得其解,陷入僵局。
所以,一切似乎都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約伯最後的申述(二十九-三十一章)和神的回答(三十八-四十一章)了。但是,神卻不肯就這樣放過約伯,本書才剛剛來到中場!

當約伯發現自己內心的「懼怕」(二十三15-17)以後,就開始不斷質疑神為何不報應惡人(1、12、22節),裝作一切都與自己無關。因此,本章雖然修辭流暢,其實是重複前文(二十一7-14);雖然理直氣壯(25),其實是迴避「懼怕」。

我們若把自己歸入義人的行列,當然會對惡人沒有立刻遭報而憤憤不平(1節)。但若我們知道自己就是那惡人,恐怕就會感謝神「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12節),也感謝「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22節),允許「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22節)了。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我們都是惡人的後代;即使我們現在還不是那惡人,有了機會也必會成為惡人。若不是神用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領我們悔改,今天地上連一個活人也不會存留。

因此,神在從旋風中回答之前,還要藉著比勒達挖下最後一鍬,把藏在約伯內心深處的那個「自以為義」(三十二1)的「我」挖出來,大聲地告訴他:「你就是那人」(撒下十二7)!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五旬節的來由及意義

以諾書》主要內容、綜合學術研究與文獻記載

猶太人的三大節期,以及慶祝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