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12日伯17~20章
美味讀經10月12日伯17~20章
伯17章
1-5節實際上是沿著十六8-22的思路往回溯,表達約伯的思緒輾轉,轉不出來,想不透。
「祢使他們心不明理」(4節),表明這三位「心不明理」的朋友,實際上是神用來對付他的工具,所以無論如何辯白都沒有用,他們一定要把約伯對付到底。
「所以祢必不高舉他們」(4節),也可譯為「所以祢必不容他們得勝」(英文ESV譯本)。因為三位朋友是神用來造作約伯、而不是敗壞約伯的工具,所以無論如何辯論,都不能迫使約伯違心認罪。神只是用他們來激發約伯思想,但卻不容他們得勝。
【伯十七5】「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第5節可能是指責作假見證者的一句格言。
約伯不但看到神在自己身上的主權,也看到神在朋友身上的主權。他沒有認為「賞賜的是耶和華」(一21),收取的卻是撒但;也沒有認為自己的苦難是來自神(十六7-14),而「心不明理」卻是出於朋友自己。
約伯對神主權的準確認識,使他在痛苦掙扎的過程中始終沒有偏離正確的方向,所以神最後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四十二7)。
6-9節繼續回溯到十六15-17的思緒。
「我的百體好像影兒」(7節),比喻身體極端虛弱。
【伯十七15】「這樣,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
「指望」(15節)這個關鍵詞,串起了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四6;十四7、19)。約伯是絕望的,但又在希望與絕望之間搖擺:「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15節)?雖然他在人間看不到任何「指望」(十四19),
如果神始終向他隱藏,這個「指望」將被永遠閂在陰間。但是,神絕不會讓約伯的「指望」被「陰間的門閂」(16節)閂住,祂已經用第一個工具激起約伯心中不死的「指望」,現在祂要繼續用第二個工具來「攪擾」(十九2)約伯的心,讓他清楚地知道這「指望」到底意味著什麼(十九25-27)。
伯18章
1-4比勒達的回應。
「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2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十六3)。約伯在掙扎和思考之中,情緒時起時伏,有時看見指望(十六19),有時陷入幽暗(十七16);但比勒達卻指責他是在「尋索言語」,為自己開脫、辯解。
「你可以揣摩思想」(2節),是挖苦約伯說話沒有經過思考(十六2;十七4)。
「我們為何算為畜生」(3節),是因為約伯說「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十二7),所以比勒達還在耿耿於懷。
「在你眼中看作污穢」(3節),也可譯為「在你眼中看作無知」(英文ESV譯本)。
「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4節),是回應約伯所說的「主發怒撕裂我」(十六9)。比勒達認為撕裂約伯的不是神,挖苦約伯才是沒有理性的畜生(3節)。
「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4節),是指責約伯狂妄自大,以為世界應該圍著他轉,連因果報應的宇宙法則也要為他而改(4節)。
5-21節,比勒達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膚淺,毫無新意,只是發洩情緒(2-4節),用修辭代替論證,描述惡人的報應(5-21節),卻不再有安慰和鼓勵(八20-22)。這些話刻薄地影射約伯的遭遇(11-19節),言下之意,約伯就是那毫無指望的惡人。
伯19章
2-27節,約伯的回答,幾乎每句話裡都充滿了「我」(除了24節),神使用三位朋友「攪擾」(2節)約伯的心,就是要把他裡面的「我」全給攪擾出來,甚至毫無尊嚴地哀嚎「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21節)。
「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4節),可譯為「即使我真的有錯,我的錯也停留在我身上」(英文ESV譯本)。意思是即使約伯有錯,也是他與神之間的事;朋友們既然不了解實情,就不應該「彷彿神逼迫」(22節)他,給他雪上加霜。
「向我誇大」(5節),意思是朋友們自命審判官,用約伯的苦難作為指責他的證據。
「神傾覆我」(6節),原文是「神使我彎曲」,意思就是「不蒙應允」(7節)、「不得公斷」(7節)。「不蒙應允」不等於沒有「應允」,「不得公斷」也不等於沒有「公斷」,而是還沒有得到「應允」和「公斷」。
約伯並沒有指控神反覆無常,因為神還沒有宣判,只是朋友們把生搬硬套的神學強加於約伯身上。約伯仍然在等候神的「應允」和「公斷」,他所難以忍受的,不是神的不公,而是神有意的隱藏和延遲。新約的信徒就能用信心跨過這點,因為知道神的時間絕對不會錯,也知道他是羊的牧人,他會帶領。
8-12節繼續十六12-14的比喻,描述神怎樣把約伯當作「敵人」(10節)來對付:截斷了他所有的出路(8節),剝奪了他的榮耀(9節),把他的指望連根拔起(10節),疾病、痛苦和人言就像一支軍隊,在他「帳棚的四圍安營」(12節)攻擊他。
「戰路」(12節),原文是「高處的道路」,指攻城用的坡道。約伯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帳棚」,並不需要修築「戰路」攻打。但神卻興師動眾,不但派「祂的軍旅一齊上來」(12下),而且還專門修築了攻城用的「戰路」。因此約伯感歎:「人算什麼,祢竟看他為大」(七17)。
但是實際上,在一切受造物當中,最不順服的就是人;人心既脆弱如「帳棚」,又剛硬如「營壘」(林後十4)。因此,福音需要藉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才能「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4-5)。
圖:主前8世紀,亞述軍隊圍攻拉吉時所建的攻城坡道(Siege Ramp),坡道上挖出了許多攻守雙方使用過的箭頭、吊索、鏈子和石擺。後來羅馬軍隊攻陷馬薩大(Masada),也是使用了坡道。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9/04/lachish-ramp.jpg
13-22節,約伯的哀嚎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20節),可能是一句古代諺語,表示勉強逃脫。現在已經成為英語諺語「By the skin of one’s teeth」。
「士可殺不可辱」,但被誤會、被拒絕、被羞辱的義人約伯卻哀嚎「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21節),不要再殘忍地「用言語壓碎」(2節)自己、「羞辱」(3節)自己了。這是從前受人敬仰的約伯從來沒有過的體會,他已經失去了尊嚴和泰然自若,被人的言語徹底「壓碎」(2節)了。
「吃我的肉」(22節),比喻「誹謗我」(詩二十七2)。
比勒達的重話(十八5-21),使約伯比以前更加敏感地意識到,周圍的每一個人都攻擊他。神破碎了約伯所有的人際關係(13-22節),人人都以為他是被神棄絕的,所以人人都「彷彿神逼迫」(22節)他。約伯向神求「公斷」(7節)、向人求憐憫(21節),但神和人似乎都離棄了他。
23-27節,
【伯十九23】「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伯十九24】「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約伯對今生獲得「公斷」(7節)已經不抱希望,但卻堅信將來必能得著神的公正審判,因為「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十六19),所以盼望把他的案件「都記錄在書上」(23節)。「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24節),可能指用鐵筆在石頭上刻字,然後在刻紋上灌鉛,以便永久保存。
就在令人崩潰的破碎之中,約伯突然發現,自己再次被信心抓住了:就像從烏雲之中投射出一道突如其來的亮光,約伯心裡忽然明亮起來,出人意料地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25節),並且三次強調「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26-27節)。在這之前,約伯只是盼望聽見神的「呼叫」(十三22;十四15),「願人得與神辯白」(十六21);但現在,他卻熱切地堅信「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27節)。
【伯十九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伯十九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伯十九27】「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可譯為「因為,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英文ESV、NASB、KJV譯本)。「救贖主」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報血仇的」(民三十五19),指有義務贖回弟兄的親屬,在這裡指神自己(26節)。這不是一個冷漠超然的頭銜,而是一個充滿親情和生命的稱呼,代表「至近」的親密關係。
現在約伯卻確切地「知道」那永活的神實際上就是他至近的「救贖主」。最後,到了他「被更新的時候」(十四14英文ESV譯本),他不但要「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四十二2-3),更要親眼看見神(四十二5),證明「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的信心是從神那裡來的。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原文是「最後必站立在塵土之中」(英文ESV譯本),可能指將來神必站在約伯墳墓的塵土上施行審判。「站立」又被譯為「起來」(詩三7;七十六8),可能指在法庭中站起來施行審判。
約伯此時所盼望的是神的「公斷」,還不是復活,更不是永生(十四14;十六22);他所盼望的是洗刷自己的罪名,而不是洗刷自己的罪。但「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1),卻不是給他施行「公斷」,而是給他帶來生命的「更新」(十四14英文ESV譯本)!
「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27節),意思是「我的心思被這個想法淹沒了」。這個熱切的盼望,是約伯生命中的一個重大轉變。他原來曾問:「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十四10),現在卻相信「陰間的門閂」(十七16)不再能把自己的指望閂住(25節);他原來曾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十四14),現在卻相信:「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這個信心不是他思考出來的,而是神賜給他的。
過去,神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現在,這位「密友」莫名其妙地在他最需要的時候隱藏了,但卻在約伯被人「用言語壓碎」(2節)之後,出人意外地向他啟示了一個新的關係:神不止是他的「密友」,而且是他的「救贖主」(25節),是他生命中「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
但是,此時約伯還不清楚「救贖主」到底意味著什麼,他所盼望的只是把自己從罪名中救出來,而不是「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所以神要繼續使用第三個工具,讓約伯認真地思考:自己到底需要這位「救贖主」救贖什麼?
伯20章
拿瑪人瑣法回答。
約伯說三位朋友「十次羞辱我」(十九3),請求他們憐憫(十九21),但瑣法卻說約伯是在「羞辱」(3節)他。瑣法把約伯對他智慧的質疑(十二2)當作「羞辱我,責備我的話」(3節),受不了了。所以他的「悟性」要起來反駁,繼續誇口自己的理性。
我們的生命若沒有經過破碎,裡面就不會柔軟,就沒有辦法成為「屬靈的人」(加六1)、「用溫柔的心」(加六1)挽回弟兄,頂多是標榜自己「用溫和的話安慰你」(十五11)。
瑣法的話並沒有新意,仍然強調「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5節;十一20)。而瑣法描述惡人的話(4-8節),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七8、10、10、14、21),暗示約伯就是他自己所說的那個惡人,「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十五6)。
「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11節),意思是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就死了。
瑣法斷言約伯「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19節),這些都是由果溯因的臆測,並沒有任何證據。
【伯二十10】「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
【伯二十11】「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伯二十12】「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伯二十13】「愛戀不捨,含在口中;」
【伯二十14】「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伯二十15】「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伯二十16】「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伯二十17】「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伯二十18】「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伯二十19】「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譯: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
【伯二十20】「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伯二十21】「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伯二十22】「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12-19節是一首交錯平行的詩歌,強調神的作為。
第22節的意思,可能指惡人在達到成功的巔峰時,必然會經歷一個戲劇性逆轉的命運;或者指惡人陷入窮乏之後,由於已經習慣了奢侈的生活,所以更加難受。
【伯二十23】「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伯二十24】「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
【伯二十25】「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
【伯二十26】「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
【伯二十27】「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伯二十28】「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
23-28是一首單獨的詩歌,描述神的忿怒降在惡人身上。約伯已經很痛苦了,但瑣法還要雪上加霜,把約伯所說的「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六4)描繪得更加詳盡。他的文采越好,對約伯的傷害也越大。
約伯呼籲天地為自己作證(十六18-19),瑣法卻說天不會幫他說話,反而「要顯明他的罪孽」(27節);地也不會站在他一邊,反而「要興起攻擊他」(27節)。
約伯觀察到「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瑣法卻反駁說:必有不滅的火「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26節)。
約伯盼望救贖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十九25),瑣法卻強調「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8節),一定要撲滅約伯心中的亮光(十九25-27)。
【伯二十29】「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瑣法急不可耐地作出了結論,認定約伯一點也不冤枉,並且用兩次強調「神」(29節)來加強自己的立場。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好,卻不適用於約伯。
瑣法話中有話地影射約伯的遭遇(20-21、23-28節),卻不再提悔改向善就會重新蒙恩(十一13-20)。瑣法定罪的惡人是個物質主義者,所以認為最好的懲罰是使「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8節),卻不關心與神關係的隔絕。但是,令約伯內心懼怕的,正是這個最大的損失;而激起他渴望的,也正是這個最深的需要。
瑣法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無禮,他認為惡人的福樂都是短暫的(5節),禍患與報應已經被神命定(29節);而約伯一定是個物質主義者,「他的家產必然過去」(28節)乃是神最適合的審判。雖然這些話裡絲毫沒有同情和憐憫,但神卻第二次使用這個工具,藉著他的妄加指責,引導約伯進一步思想「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重新思考神的公義和護理(二十一6)。因為人只有親身經歷損失,才有可能認真地思想自己究竟為什麼需要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