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10月10日伯9-12章
美味讀經10月10日伯9-12章
伯9章
【伯九1】「約伯回答說:」
【伯九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伯九3】「若願意與祂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伯九4】「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
約伯同意以利法所說的:「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四17)。神的公義和聖潔都遠遠超越了人,所以人與神爭訟是毫無智慧的(2-3節)。雖然約伯「完全正直」(一2),相信自己沒有犯罪,但也有自知之明,並沒有「口中的言語如狂風」(八2)。但約伯堅持自己無罪,否認人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
5-12節,講神的大能
【伯九5】「祂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
【伯九6】「祂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
【伯九7】「祂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伯九8】「祂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伯九9】「祂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
【伯九10】「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伯九11】「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
【伯九12】「祂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祂:祢做什麼?」
「知覺」(5節),原文的意思是「知道、認識、分辨」。「祂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5節),比喻受造之物並不能明白造物主在自己身上的奇妙作為。
「地的柱子就搖撼」(6節),可能形容地震。
「封閉眾星」(7節),原文是「給眾星蓋印」,可能指規定眾星出現的次序和運行軌道。
「步行」(8節),原文也被譯為「踏」(申三十三29),代表征服。「步行在海浪之上」(8節),可能形容征服混沌。
「北斗、參星、昴星」(9節),可能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可能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參星」可能指獵戶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團。
「南方的密宮」(9節),原文是「南方的房間」,可能指南方的星座。
「祢做什麼」(12節),意思不是問「做什麼」,而是問「為什麼」。因為約伯已經列舉了神的種種奇妙作為(5-9節),但指出「祂行大事,不可測度」(10節);除非神親自啟示,否則人並沒有能力測透神的作為,更不能明白神做事的原因。
約伯提醒以利法,有限的人一定是有盲點的,正因為「祂行大事,不可測度」,所以「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11節)。
以利法自稱「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四15),約伯卻說:「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11節)。
因為神是超越物質的靈,雖然祂「行奇事,不可勝數」(10節),但人卻和其他的受造物一樣「並不知覺」(5、11節)。
5-12節反駁了以利法和比勒達對真理的觀點。我們固然應該借鑑別人的經驗、吸取前人的傳統,但人都是有限的,經驗和傳統都不能作為真理的可靠來源。而人的靈異經驗往往只是肉體的感覺,所以既要「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也要辨別肉體,更不可用追求肉體的感覺來代替追求聖靈。面對神無與倫比的智慧與能力(4節),約伯承認有限的人在無限的真理面前是無知的,只能憑信心接受神對苦難以及萬事的主權:「祂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祂:祢做什麼」(12節)。
「我雖有義,我不能回答;我必須向那指控我的懇求」(20節,英文ESV譯本)。
約伯相信自己沒有犯罪,所以「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六10);但他無法「得與神辯白」(十六21),所以盼望「向那審判我的懇求」(15節)一位中保(33節)。而比勒達說「向全能者懇求」(八5),意思是請求赦罪。這兩個「懇求」針鋒相對,約伯堅持自己無罪(三十二2-3)。
「拉哈伯」(13節),是古代中東神話中的海怪(賽三十7),「扶助拉哈伯的」(13節)指海怪的黨羽,連他們都要在神面前低頭,人更應當如此(14節)。聖經中的詩歌有時引用古代神話中的事物作為比喻,就像中國的詩詞使用典故,只是為了增強表達效果,並非證實這些事物的真實性。
「呼籲」(16節)原文與「呼求」(五1)是同一個詞。以利法斷言:「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五1),所以約伯回應:「我若呼籲,祂應允我;我仍不信祂真聽我的聲音」(16節)。約伯當然不會「不信祂真聽我的聲音」,他始終堅持「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但也相信在人與神之間需要一位中保(32-33節)。
「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17節),表示約伯並沒有胡亂承認自己有罪,用認罪來交換賜福。連神都說約伯受苦,是因為撒但激動神「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二3)。
約伯「滿心苦惱」(18節),並不是擔心神不公平,而是因為曾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的神,現在似乎把他當作「仇敵」(十三24)來對付(17-18節)。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20節),意思可能是「我雖然相信自己無罪,但卻百口莫辯,無法理解自己的境遇」。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22節),原文是「它都是一樣」。約伯觀察到「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他承認這一切都出於神,也承認自己並不明白神的心意(10-12節);但既然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反過來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因著這樣的信心,雖然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也沒有照著撒但所預言的「當面棄掉」(一11;二5)神,而是宣告:「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二10)。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23節),原文直譯是「若鞭子忽然殺害,必戲笑無辜人的絕望」,指鞭子在「戲笑無辜的人」。
比勒達宣稱:「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八3);但是,生活經驗卻告訴我們,這個世界常常是惡人得勢、公義缺席。因此,約伯不同意比勒達對「公義」的膚淺看法,認為並不是撒但把「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24節),而是神自己主動允許世上存在不公不義。
因此,「若不是祂,是誰呢」(24節),這不是在責怪神善惡不分,而是對神的主權更全面、深刻的認識。雖然約伯還不能明白神的美意(10-12節),但卻完全順服神的管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一21)。
今天,有的人認為如果有神,祂就不可能允許罪惡和苦難發生,所以推理出沒有神。有的人認為神是軟弱無力的,所以把罪惡和苦難歸咎於魔鬼或與神無關的某種權勢,以為這樣就可以為神的公義良善辯護;好心的神不但不必被苦難牽連,甚至還需要人幫助祂解決地上的苦難。
但是,神並不需要人「為神說不義的話」、「為祂說詭詐的言語」(十三7),反而親自宣告:「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7),責備企圖替祂辯護的三位朋友:「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四十二7)。
【伯九25】「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
【伯九26】「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
【伯九27】「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
【伯九28】「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祢必不以我為無辜。」
【伯九29】「我必被祢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伯九30】「我若用雪水洗身,用硷潔淨我的手,」
【伯九31】「祢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25-31節的哀歌裡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是約伯裡面的「我」向神傾訴。痛苦中的約伯對生命的態度是矛盾的:一面是「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七16),一面又哀歎生命太短(25-26節;七6)。
他無論怎樣努力洗白自己(30節),神還是要把他扔在坑裡(31節)。因此,他最關心的不是怎樣恢復正常的生活,而是如何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從25節到十22,約伯再次轉向神。
「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32節),意思是人只不過是受造之物,並沒有資格問神「為什麼」,也沒有資格與神爭訟(14、19節)。但約伯也始終記得神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所以盼望能坦然向神說話(34-35節),「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
「把杖離開我」(34節),意思是求神不要像對待「仇敵」(十三24)一樣對付約伯,他才有可能坦然「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十六21)。
而約伯的「辯白」,並不是要為苦難討個公道,因為他承認「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一21)。他的「辯白」,是要搞清自己與神關係出了什麼問題。
神是如此超越,人既沒有辦法「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臺前」(二十三3),也沒有資格與祂爭訟(14、19、32節)。因此,百口莫辯的約伯渴望有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33節),成為雙方的朋友,幫助他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神藉著約伯的口,道出了亞當的後裔最深的需要,而祂早已為我們預備好了——「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祂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為我們調解天上和地上的事,已經「向我們兩造按手」。「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我們也當把自己交託祂、跟隨祂,「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伯10章
三位朋友只是在談論神,約伯卻是向神「述說」(1節)。三位朋友的神似乎高高在上,置身事外;而約伯的神卻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置身關係之中。所以約伯雖然厭煩性命,但因心裡苦惱,還要說話(1節)。
「不要定我有罪」(2節),意思是不要讓自己的遭遇像被神定罪的人一樣。
「要指示我,祢為何與我爭辯」(2節),指約伯真的不明白自己與神關係出了什麼問題。人若為了標榜屬靈、或者換取赦免,就違心地承認自己都不認同的罪名,在神眼裡並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
「這事祢以為美嗎」(3節),原文是「這事祢認為好嗎」。「美」原文是「好的、喜悅的」。約伯並不是指責神不公正,而是看到「祢手所造的,祢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3節)的事實,無法理解神這樣做的美意是什麼。這個問題問對了方向,因為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必有祂眼中最「美」的旨意。
「祢的眼豈是肉眼?祢查看豈像人查看嗎」(4節),意思是神的判斷既然不會錯,那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呢——「祢知道我沒有罪惡」(7節)啊!
「祢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祢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5節),意思是神為什麼像人有時間限制,還沒說明約伯的罪孽,就急著報應約伯的罪過(6節)——「並沒有能救我脫離祢手的」(7節)啊!
【伯十8】「祢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祢還要毀滅我。」
【伯十9】「求祢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祢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
【伯十10】「祢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
【伯十11】「祢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
【伯十12】「祢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祢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伯十13】「然而,祢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祢心裡;我知道祢久有此意。」
8-13節的每一句都充滿了「我」,也充滿了「祢」。這個「我」在「祢」的眼中到底有什麼意義?生命的目的是到底是什麼?神的「創造」難道只是為了「毀滅」嗎?約伯完全想不明白,但他卻始終確信神有智慧和能力(九4):「祢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祢心裡;我知道祢久有此意」(13節)。
這個信心使他能一直朝著正確的方向摸索,以致神稱讚約伯對神的「議論」(四十二7)完全正確。但是,雖然約伯相信神一定有更高、更美的意念,但在真相大白之前,卻不得不在信心中苦苦掙扎。
約伯再次回到先前的痛苦之中,14-17節也是每一句都充滿了「我」,用一連串的「若」(14、15、16節)來表達這個「我」被神對付時的困惑。
「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15節),意思可能是約伯即使自認為無罪,但神若不承認,他也不能被算為無罪。
「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15節),可譯為「因為飽受羞辱,看我的苦情」(英文ESV譯本),意思是根據因果報應的原則,約伯的苦難實際上是向人宣告:自己正被神懲罰。
「重立見證」(17節),原文是「更新證人、更新證據」,意思是「找到新的罪名」。
約伯再一次希望自己從來沒有出生(18-19節;三11),也沒有要求病得醫治,而是希望自己在臨死之前「可以稍得暢快」(21節)。如果不能與神恢復密友之情(二十九4),神創造的高峰——生命——就會成了約伯的重擔,甚至讓他「厭煩我的性命」(1節)。
這正是神在他身上工作的結果:人若欣賞舊的生命(約伯也自以為義),就不能得著新生命的增長;人若厭煩肉體的生命,才能嚮往屬靈的生命;正如主耶穌所宣告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比勒達說話,卻是引導約伯承認自己真理面前的無知(九5-12),啟發他對神的公義和主權(九22-24)進行更全面、深刻的思考,讓百口莫辯的約伯渴望有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九33)。
而這些思考使約伯進一步思想神到底有何「美」(3節)意,神對生命的旨意到底是什麼(8-13節)。約伯相信神既「創造」(8節)、又「毀滅」(8節),並且「久有此意」(13節)。這雖然讓他困惑,但卻使他朝著正確的方向摸索,一步一步地接近了終極的答案——因為「創造」和「毀滅」,就是神要在他身上所做的工作!
但神不是為了「毀滅」而「創造」(8-9節),而是為了「創造」而「毀滅」。
雖然約伯看見了一絲亮光,但很快又陷入死亡的「幽暗」(22節)之中。因此,神不允許約伯繼續停留在「幽暗」裡,祂還要使用第三個工具,推動約伯在「幽暗」之中繼續向著生命前行。
人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才能脫離死亡的「幽暗」(22節),使徒才能在「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林後一8)的時候,仍然在自己「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
福音從來不保證人可以比約伯少受苦難,反倒要人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人若逃避苦難,只追求恩典、平安、祝福,就永遠也不可能體會「神愛世人」(約三16),更不可能「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
但福音向我們保證: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也會像在約伯身上一樣,既有「創造」、又有「毀滅」;祂要先拆毀舊人、再建造新人,把更好的「生命和慈愛」(12節)賜給祂所揀選的人!
伯11章
瑣法的談論
比勒達說了一句話(八1-22),約伯卻回了兩句半(九1-十22),所以瑣法已經憋了很久,一張口就指責說約伯說了「許多的言語」、「多嘴多舌」(2節)。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2節),意思是話多就是犯罪,所以不需要再有什麼理由了。
「惟願」(5節)原文是模仿約伯的口氣(六8)。約伯說「惟願我得著所求的」(六8),瑣法就說「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5節)。瑣法自己想攻擊約伯,卻以為是替神說話,這也許是我們常有的錯誤:借神之名,行血氣之事。
「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6節),意思可能是將約伯暗中所犯的罪、隱而未現的罪都揭露出來。
「祂有諸般的智識」(6節),原文是「因為智慧是兩面的」。
「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6節),這句話本來是有道理的,但約伯在受苦中,瑣法卻認為約伯所受的還不夠重;我們若憑私意隨便替神解釋,也會和瑣法一樣毫無憐憫,把真理變成殘忍的鈍刀。
約伯已經說神「不可測度」(九10),自己並「不知覺」(九11),從來不敢說自己能測透神的心意。
但瑣法既沒有傾聽約伯的心聲,也沒有興趣探討神的作為,卻責備約伯「毫無知識」(12節),斷言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7節)。殊不知這話恰好是駁斥了以利法所說的 「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五27),也駁斥了比勒達所倚賴的古人傳統(八8-10)。
「祂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1節),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準確的,所以約伯一定是犯了罪。瑣法從來不去想一想,約伯的苦難是不是神的定罪。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12節),也可譯為「當驢駒子生而為人的時候,愚人也將得著智慧」(英文ESV譯本),這是針對約伯所說的「野驢有草豈能叫喚」(六5),諷刺他就像那野驢一樣愚不可及。
【伯十一7】「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伯十一8】「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
【伯十一9】「其量比地長,比海寬。」
【伯十一10】「祂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祂呢?」
【伯十一11】「祂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伯十一12】「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7-12節的道理本來都是對的(羅十一33-35),約伯也承認自己無法完全明白神的作為。但瑣法卻自相矛盾,一方面高舉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7-8節);另一方面卻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為可以解釋約伯與神之間的關係,認定約伯應當認罪悔改(13-20)。
【伯十一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
【伯十一14】「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伯十一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伯十一16】「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
【伯十一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伯十一18】「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
【伯十一19】「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
【伯十一20】「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13-20節的話表面上是正面的勸勉,實際上卻綿裡藏針,原文每節都引用了約伯的用詞。這表明瑣法並非沒有聽約伯的話,而是沒有體會約伯的心聲,只顧如何反駁,所以處處針鋒相對。
三位朋友都認定約伯有罪,但以利法說話比較婉轉,只是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四7),而瑣法的話根本就是定罪:「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20節)。
這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對神的認識都不夠全面,所以說話既有正確的成分,也有不準確的成分。他們雖然有出於肉體的「好心」,但卻堅持自己的盲點和偏見,連僅有的正確也會失去勸勉人、安慰人的功效。
我們若認同所謂的「成功神學」、「恩典福音」,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由果溯因,把受苦者當作信心不足、不夠敬虔的人,使勸勉變成了定罪、安慰變成了控訴。
伯12章
約伯的回答
「你們真是子民哪」(2節),原文的意思不能確定,可能是「你們真是重要人物」。既然瑣法說神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十一8),約伯就回嘴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2節),指責他們自認為像神一樣、壟斷了智慧。
「安逸的人」(5節),可能指三位朋友,他們自認為沒有犯罪,所以才蒙神祝福、生活安逸。因此,他們「心裡藐視災禍」(5節),不但無法體會別人的苦難,反而認定受苦者都是因罪受罰。我們若在「安逸」中站著「說話不腰疼」,冷漠、超然地定罪別人,一旦自己落在苦難之中,那套因果報應的膚淺神學必然會「等待滑腳的人」(5節)。
「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6節),也可譯為「把他們的神帶在手中」(英文ESV譯本),意思可能是「強盜手中的武器就是他們的神」。
瑣法的無禮大大刺激了約伯,使他從爭辯變成了譏諷。這是約伯第一次反唇相譏,瑣法說一句(十一1-20,共20節),他竟然反駁了四句(十二1-十四22,共75節)。
之前,約伯的情緒洶湧澎湃,有時發言支離破碎。但現在,他的思路突然變得異常清晰,語調變得非常平靜,但口氣也變得更加尖酸刻薄。
這就是人肉體的本相:當我們的智慧之火被點燃時,腐敗氣息也隨之散發。約伯以前從來不知道自己也會這樣沒有涵養,竟然會罔顧朋友的善意,把他們的盲點一概看作「譏笑」(4節),冷靜而尖刻地嘲諷不遠千里來看望他的朋友。
【伯十二7】「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
【伯十二8】「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
【伯十二9】「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
【伯十二10】「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祂手中。」
【伯十二11】「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
【伯十二12】「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
7-10節說連禽獸都知道一切都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9節),包括動物之間的弱肉強食,因為「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祂手中」(10節)。言下之意,是瑣法連禽獸都不如。
約伯的挖苦使比勒達耿耿於懷,所以後來責問約伯「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十八3)。
三位朋友在指責別人的時候都覺得很痛快,但受到一點挖苦,就會覺得很痛苦,我們豈不也和他們一樣?
「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11節),可能是一句格言,表示約伯很用心地聽三友的話,想明白自己哪裡有錯,但怎麼「試驗」也分辨不出正確,怎麼「嘗」也品嘗不出滋味(六6-7)。
「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12節),可能是約伯引用比勒達的話(八8-10),意思是「我怎麼看不出年老的就有智慧,壽高的就有知識」?還不如禽獸,能從神的作為中去找答案(7-10節)。
【伯十二13】「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
在約伯開始列舉14-25節神無法測透的作為之前,為了避免別人以為他是埋怨神隨心所欲、反覆無常,就首先宣告「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13節),這是他始終堅持的立場(九4)。
因此約伯相信,即使人不能明白其意義或正當理由,神的作為也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需要人用自己的邏輯去「編造謊言」(十三4),「為神徇情」、「為祂爭論」(十三8),結果越辯越黑。
【伯十二14】「祂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祂捆住人,便不得開釋。」
【伯十二15】「祂把水留住,水便枯乾;祂再發出水來,水就翻地。」
【伯十二16】「在祂有能力和智慧,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都是屬祂。」
【伯十二17】「祂把謀士剝衣擄去,又使審判官變成愚人。」
【伯十二18】「祂放鬆君王的綁,又用帶子捆他們的腰。」
【伯十二19】「祂把祭司剝衣擄去,又使有能的人傾敗。」
【伯十二20】「祂廢去忠信人的講論,又奪去老人的聰明。」
【伯十二21】「他使君王蒙羞被辱,放鬆有力之人的腰帶。」
【伯十二22】「祂將深奧的事從黑暗中彰顯,使死蔭顯為光明。」
【伯十二23】「祂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祂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
【伯十二24】「祂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
【伯十二25】「他們無光,在黑暗中摸索,又使他們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一樣。」
14-25節,實際上是約伯宣告自己的「神觀」。神使用瑣法的無禮,刺激約伯重新思考自己所信的是怎樣一位神。三位朋友心目中的神黑白分明、賞善罰惡,非常符合人的想法,但卻與世人發明的宗教沒有任何區別——「所有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只需要努力、不需要信心。
但是,約伯的觀察更加誠實、思考更加深刻,他並沒有用自己能理解的善惡框框去套神,而是用信心仰望人類智慧無法測透的神:這位神對義人並非一昧施恩,也會「拆毀」(14節)。既然神已在約伯身上「拆毀」,祂就必要在約伯身上「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