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9月3日結19-21
美味讀經9月3日結19-21
結19
【結十九1】「你當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
【結十九2】「說:你的母親是什麼呢?是個母獅子,蹲伏在獅子中間,在少壯獅子中養育小獅子。」
【結十九3】「在它小獅子中養大一個,成了少壯獅子,學會抓食而吃人。」
【結十九4】「列國聽見了就把它捉在他們的坑中,用鉤子拉到埃及地去。」
【結十九5】「母獅見自己等候失了指望,就從它小獅子中又將一個養為少壯獅子。」
【結十九6】「它在眾獅子中走來走去,成了少壯獅子,學會抓食而吃人。」
【結十九7】「它知道列國的宮殿,又使他們的城邑變為荒場;因它咆哮的聲音,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就都荒廢。」
【結十九8】「於是四圍邦國各省的人來攻擊它,將網撒在它身上,捉在他們的坑中。」
【結十九9】「他們用鉤子鉤住它,將它放在籠中,帶到巴比倫王那裡,將它放入堅固之所,使它的聲音在以色列山上不再聽見。」
本章用一首哀歌預言以色列王的結局,與十二1-20「用兩個啞劇預言耶路撒冷的結局」前後呼應。
「以色列的王」(1節),包括約西亞之後的猶大末代諸王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
神剛剛宣告「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十八32),卻馬上命令先知「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1節),預告大衛寶座的傾覆,是要警戒他們(三17),勸人「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十八23)。
「母獅子」(2節),象徵猶大(創四十九9)和大衛王室(王上十19-20)。
「少壯獅子」(3節),比喻約哈斯王,他登基僅三個月就被法老尼哥擄走、死在埃及(4節;王下二十三33)。
「從它小獅子中又將一個養為少壯獅子」(5節),比喻接替約哈斯的約雅敬王,他施行暴政(7節),曾被巴比倫王擄走(9節;代下三十六6-7),他的兒子約雅斤繼位三個月後也被擄到巴比倫(王下二十四15)。
「它知道列國的宮殿」(7節),可譯為「它奪走他們的寡婦」(英文ESV譯本)。
「四圍邦國各省的人來攻擊它」(7節),指亞蘭、摩押、亞捫和巴比倫一起攻打約雅敬(王下二十四2)。
圖:耶路撒冷市徽,從1950年開始啟用。圖案的主要部分是猶大之獅,象徵猶大王國。獅子後的背景圖案象徵耶路撒冷城牆和西牆,橄欖枝象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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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十九10】「你的母親先前如葡萄樹,極其茂盛(原文是在你血中),栽於水旁。因為水多,就多結果子,滿生枝子;」
【結十九11】「生出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枝幹高舉在茂密的枝中,而且它生長高大,枝子繁多,遠遠可見。」
【結十九12】「但這葡萄樹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東風吹乾其上的果子,堅固的枝幹折斷枯乾,被火燒毀了;」
【結十九13】「如今栽於曠野乾旱無水之地。」
【結十九14】「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燒滅果子,以致沒有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
「葡萄樹」(10節),比喻猶大國(創四十九11)。
「掌權者的杖」(11節),代表王權。
11節的「枝幹」原文是複數,比喻猶大諸王。12、14節的「枝幹」原文是單數,特指約雅斤王和西底家王。
「東風」(12節),指從以色列東方的阿拉伯曠野颳來的乾燥熱風,比喻巴比倫。「被火燒毀」(12節),比喻猶大國的滅亡。
「如今栽於曠野乾旱無水之地」(13節),比喻約雅斤和猶大的社會精英已經被擄到巴比倫(王下二十四10-16),前途渺茫。
「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燒滅果子,以致沒有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14節),這是預言西底家將背叛巴比倫,以致自作自受、眾子被殺(王下二十五7),結束了猶大的獨立和大衛的寶座。
神曾經應許大衛:「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但大衛的子孫努力了四百多年,竟然落到「沒有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的地步。
人的敗亡,原因並非來自外面,而是來自裡面的「悖逆」。亞當的後裔無論多麼敬虔,順服裡都埋藏著悖逆、謙卑裡都埋藏著驕傲,所有的努力都埋藏著自我毀滅的種子,最終「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燒滅果子」。
「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14節),意思是這首哀歌不但是為已經發生的悲劇哀傷,也將用在即將舉行的葬禮上。此時耶路撒冷還沒有被毀,但喪鐘卻已經敲響。
人若逃避現實、回避問題,即使把虛假的盼望化妝成大衛之約,仍然難逃幻滅的結局。在神的管教面前,人所需要的不是外面的神蹟,而是裡面的回轉,因為神已經宣告:「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十八32)。
我們只有放棄一切虛假的平安,才能誠實轉向真正的安慰、真正的盼望,也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結20
【結二十1】「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
【結二十2】「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二十3】「『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結二十4】「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二十-二十三章是第三次審判的信息。
這些是第三批來求問先知的長老(1節),他們與第一批(八1)和第二批(十四1)都不同。神並沒有譴責他們心中敬拜偶像(十四3),雖然也拒絕被他們求問(3節),但卻用兩堂歷史課夾著七段信息,詳細地作出了回答:
A. 以色列的悖逆歷史(二十5-44);
B. 神的七段信息(二十45-二十二章);
A1. 兩姊妹的淫亂歷史(二十三章)。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1節),指約雅斤被擄第七年,第二次審判的信息已經過了十一個月(八1),離巴比倫圍攻耶路撒冷還有兩年零五個月(二十四1;王下二十五1)。
此時西底家與埃及的聯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被擄的百姓可能也聽到了風聲,因此人心浮動,不肯按照先知耶利米的吩咐、安心順服管教(耶二十九4-7)。
神從來都不會拒絕專心尋求祂的人,祂親口應許:「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二十九13)。但神也會先問我們:「你們來是求問我嗎」(3節)?如果求問神的人並不願意順服神的旨意,只想聽到合己心意的答案,再明白神的旨意也沒有用。所以神兩次宣告:「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3、31節;十四3、7-8)。
「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4節),可譯為「人子啊,你要審問他們嗎?你要審問嗎」(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人只想求問前程,神卻要他們反思過去;人只想快速知道答案,神卻要他們先上一堂歷史課——「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4節)。
人若不肯從歷史裡學習功課,就沒有任何前途可言;人若願意認真反省歷史,歷史必會告訴他們未來。因為自從以色列被揀選以來,人的罪性從未改善,神的工作法則也永不改變。
神的歷史課包括:
1. 以色列在埃及第一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5-9節);
2. 出埃及的百姓在曠野第二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10-17節);
3. 出埃及的新一代在曠野第三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17-26節);
4. 以色列現在的悖逆光景(27-31節);
5. 神對被擄百姓的潔淨計劃(32-39節);
6. 神對被擄百姓的恢復計劃(40-44節)。
今天,有些人平時不肯查考聖經,遇到事情才來求問神,神也不會被他們求問。因為「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一9),許多回答早已記錄在聖經的歷史裡,「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結二十5】「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結二十6】「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
【結二十7】「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結二十8】「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結二十9】「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
5-19節是以色列在埃及第一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
「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5節),這是回顧神向摩西自我顯現(出六2-8)。
本章七次強調「起誓」(5×2、6、15、23、28、42節),原文是「舉起我的手」。神的第一次「起誓」,就是向摩西宣告的(出六8)。
「耶和華」這個名字,是神向摩西啟示的立約之名(出三14),代表祂的性情。神在本章一再宣告「我是耶和華」(5、7、12、19、20、26、38、42、44節),等於宣告祂是信實守約、公義慈愛、又有恩典的神。
神對以色列的應許是「流奶與蜜之地」(5節),這是一個無價的恩典,惟一的條件是「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7節),也就是十誡中的第一誡(出二十3)。但是,以色列人卻連這樣簡單的一條都做不到(8節)。
聖經並沒有詳細記載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屬靈光景,只是在這裡總結:他們從一開始就是「悖逆、不肯聽從」(8節),「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8節),只配得到神的忿怒(8節)。
因此,神領百姓出埃及,並非因為他們敬虔順服、滿足條件,而是神為了彰顯自己的名,要藉著出埃及的歷史,「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9節;書二9-11)。
神並沒有讓以色列拋棄埃及的榮華富貴,而是讓他們「離棄埃及的偶像」。因為他們既不是埃及的主人,也不是埃及的客人,而是在埃及當奴隸——「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出二23)。
今天,當主呼召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的時候,我們也不是為主犧牲自己、或放下榮華富貴,只是放下奴隸的生活、離棄心中的偶像,沒有一樣是值得留戀的。
從埃及開始,我們就可以看出神管教百姓的模式:神主動施恩(5-7節)->人悖逆不聽(8節)->神為自己的名一面赦免、一面潔淨(9節)。這個管教模式將在選民的歷史上不斷地重複,讓我們一次又一次地認識祂是信實不變的神。
【結二十10】「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
【結二十11】「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結二十12】「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
【結二十13】「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
【結二十14】「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
【結二十15】「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
【結二十16】「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
【結二十17】「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
10-17節是出埃及的百姓在曠野第二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
在出埃及之前,神對百姓只有一個簡單的要求(7節)。來到曠野以後,以色列脫離了奴隸的地位,神的啟示和要求也增加了,多了律例典章(11節)和安息日(12節)。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11節),指神在西奈山賜下律法(出二十1-17)。律法並非重擔,而是恩典的禮物,因為「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11、21節;申四40)。
「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是引自《利未記》(利十八5)。神的律例典章,是向祂的百姓指出的一條活路,「因此活著」原文的意思是「照著律例典章的要求而活」,這不是苟延殘喘地「活著」,而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使我們「活著就是基督」(加二20),活得有榮耀、有尊嚴、有價值。
「我的安息日」(12節;出三十一13),指在神裡面的安息,這是神自己的安息(創二2),並非限制人自由的宗教規條。這「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神賜下祂的安息日,作為神與人之間的立約「證據」(12節;出三十一13),為要「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12節)。
因為人之所以能在安息日不工作、不爭戰,而是安息在神裡面,是因為神已經把以色列從萬民之中分別出來,歸給自己「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所以神也必作他們的供應和保障。
「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12節),這是神在西奈山自我啟示的名字「耶和華瑪卡代西 Yahweh Maccaddeschcem」(出三十一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13節)包括在西奈山下拜金牛犢(出三十二1-6),兩次干犯安息日(出十六27;民十五32)。
神主動施恩(10-12節)->人悖逆不聽(13節)->神為自己的名一面赦免、一面潔淨(14-17節),這個管教模式在曠野的第一代以色列人身上再次重現了。
圖:西奈半島南端的Gabal Musa山,傳統認為很可能就是西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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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二十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
【結二十19】「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結二十20】「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結二十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結二十22】「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
【結二十23】「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
【結二十24】「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
【結二十25】「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
【結二十26】「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18-26節是出埃及的新一代在曠野第三次經歷神的管教模式。
神再次強調祂的律例典章(19節)和安息日(20節),但第二代的以色列人也同樣失敗了(21節)。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23節),指神藉著摩西警告背約的咒詛(申二十八64-68)。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25節),指神任憑百姓效法迦南人拜偶像,甚至把兒女獻給摩洛(26節),作為對他們的審判。
「將一切頭生的經火」(26節),指以色列人將兒女為祭物,獻給亞捫人的神摩洛。
「好叫他們淒涼」(26節),可譯為「我令他們驚恐」(和合本修訂版)。
神主動施恩(18-20節)->人悖逆不聽(21節)->神為自己的名一面赦免、一面潔淨(22-26節),這個管教模式在曠野的第二代以色列人身上第三次重現了。
【結二十27】「『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
【結二十28】「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裡獻祭,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裡焚燒馨香的祭牲,並澆上奠祭。」
【結二十29】「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什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
【結二十30】「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嗎?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嗎?」
【結二十31】「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27-31節是以色列現在的悖逆光景。
「各高山、各茂密樹」(28節)是迦南人敬拜偶像的地方。以色列定居迦南之後,也隨從他們的風俗,在高山上修築丘壇、敬拜偶像。
「巴麻」(29節)的意思就是「高地」。「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什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29節),這是神在提醒百姓:敬拜偶像已經成為他們文化之中的一部分,以致習以為常、甚至都不覺得需要改掉這個惹神發怒的地名。
「我豈被你們求問嗎」(31節),可譯為「我豈能讓你們求問呢」(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以色列的列祖在恩典之中進入了迦南,卻很快就在恩典之中墮落,褻瀆神、敬拜偶像(27-28節)。而以西結時代的以色列人也效法列祖、「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31節)。
既然以色列還在重複過去,自然也可以從歷史裡找到未來;既然以色列已經三次經歷了神的管教模式(5-26節),當然也應該知道神將怎樣對待悖逆的百姓(27-31節)。因此,神第二次強調:「我豈能讓你們求問呢」(31節)?因為答案已經寫在歷史裡了。
【結二十32】「『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
【結二十33】「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
【結二十34】「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
【結二十35】「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
【結二十36】「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刑罰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刑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二十37】「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
【結二十38】「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結二十39】「『以色列家啊,至於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
知道了以色列的歷史,也就知道了被擄百姓的未來,因為神管教的模式仍然有效,祂仍將為自己的名一面赦免、一面潔淨。32-39節是神對被擄百姓的潔淨計劃,40-44節是神對百姓的恢復計劃。
百姓想「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32節)去敬拜偶像,但神絕不允許自己揀選的百姓完全與祂脫離關係,所以說「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32節)。即使百姓背約,神仍然是他們的神;即使百姓厭棄神作王(撒上八7),但祂「總要作王」(33節)。
今天,有些軟弱的信徒以為自己可以遠離神、躲藏在萬民之中,但只要是神所揀選的人,神絕不會放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過去,神怎樣「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申五15)把百姓領出埃及,現在,祂也要「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33節)來治理他們,把他們從萬民中領出來(34節),帶領他們再一次經歷曠野(35-36節;何二14;十二9)。
這個曠野將是一個刑罰的曠野(35-36節)、潔淨的曠野(37節)。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37節),比喻神將像牧羊人一樣,拿著杖一一數算回歸的百姓(利二十七32;耶三十三13),只允許自己的羊進入羊圈,凡不屬祂的都拒之門外(約十14)。聖約就像羊圈,表面上是約束,實際上是保護。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38節),是預言那些不肯順服的百姓既不能在被擄之地安居(耶二十九5-7)、也無法回歸以色列(耶四十四27-28)。
「聖名」(39節)是本書的關鍵詞,這個詞在聖經中只出現了二十五次,其中六次在《利未記》(利二十3;二十二2;二十二32;二十四11、14、23)、八次在《以西結書》(二十39;三十六20、21、22;三十九7、25;四十三7、8)。
神在立約時宣告:「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二十二32),但現在卻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39節)。意思是被擄的百姓若是不肯安心在巴比倫接受管教,神將任憑他們繼續敬拜偶像,不再把他們領回應許之地、享受聖約的祝福。
【結二十40】「『主耶和華說: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裡悅納你們,向你們要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並一切的聖物。」
【結二十41】「我從萬民中領你們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
【結二十42】「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結二十43】「你們在那裡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動作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
【結二十44】「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40-44節是神對被擄百姓的恢復計劃。
「聖山」(40節)即錫安山,指耶路撒冷。那些被潔淨了的餘民(38節)將會回到耶路撒冷敬拜神,連人帶敬拜都將蒙神悅納(40-41節)。
「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41節),意思是讓外邦人藉著神對以色列的管教和恢復,認識神的公義、慈愛和信實,承認惟有祂是獨一真神。這是神揀選以色列的最終目的(9節)。
「你們在那裡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動作為」(43節),這是回應摩西的預言:「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申三十1)。
因此,百姓的被擄和回歸都是神計劃之中必要成就的工作,並非倚靠人的良心發現、主動回轉。
「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43節),這是人真正認罪悔改的標誌。真正的悔改不是討厭失敗、厭惡「因所做的一切惡事」的後果,而是厭惡自己這個無法避免不做「一切惡事」的「自己」(六9;三十六31;伯四十二6)。
人若只是覺得自己某些事情做得不對、某些弱點應當改進、某些難處需要幫助,並非「厭惡自己」,而是喜愛「自己」,只是想修身養性、美容健身,使「自己」變得更美。而「厭惡自己」,就是承認「自己」是可憎的,承認自己這個人就是問題,已經全然敗壞,無法修修補補、只能徹底放棄。
人若不「厭惡自己」,就不可能放下自己、「誠實倚靠耶和華」(賽十20);更不可能否定自己(太十六24「捨己」原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太十六24)。
人若不「厭惡自己」,認罪必然是膚淺的,悔改必然是暫時的,信仰必然是自戀的。
「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44節),表明救恩從來就不是倚靠人的功德,而是因為神自己憐憫的性情。
「耶和華」這個名字是神向摩西啟示的立約之名(出三14),代表祂的性情。神在本章一再宣告「我是耶和華」(5、7、12、19、20、26、38、42、44節),等於宣告祂是信實守約、公義慈愛、又有恩典的神。
神主動施恩->人悖逆不聽->神為自己的名一面赦免、一面管教,這個模式將在被擄的百姓身上第四次重現,也必將在今天的信徒身上不斷出現。其他的就在過程中滅亡了。
【結二十45】「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二十46】「『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
【結二十47】「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著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
【結二十48】「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著起,這火必不熄滅。』」
【結二十49】「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人都指著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嗎?』」
二十45-二十二章是神的七段信息,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45-49節是第一段信息:烈火燒滅青樹枯樹。
此時先知身在北方的巴比倫,「面向南方」(46節),指面向猶大,預言猶大即將面臨毀滅。
「南方的樹林」(47節),比喻「耶路撒冷、聖所、以色列地」(二十一1)。
「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47節),比喻猶大上下「義人和惡人」(二十一2)的肉身將要一同受苦。實際上,神要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堵住破口,「卻找不著一個」(二十二30)。
「從南到北」(47節),可能是比喻南方的埃及煽風點火、鼓動猶大背叛巴比倫,引發了一場毀滅性的大火。
「人都指著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嗎」(49節),指先知認為急於回歸的百姓不會相信猶大即將毀滅,所以會挖苦他的預言只是危言聳聽的比喻。
以西結預言神將使一場森林大火席捲整個猶大,無人能夠逃避(47節)。巴比倫將圍攻耶路撒冷一年半(王下二十五1-10),徹底摧毀聖殿和聖城。
因此,被擄的百姓不必幻想近期回歸,而應安心等候神所預言的結局:「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二十九10)。
我們常常在四福音裡看到主耶穌的回答似乎答非所問,神在此也沒有對長老們對前程的求問給予正面、積極、肯定的回答(3節),而是先給他們上了一堂歷史課(5-44節),然後耐心地用七段信息作為回答(45節-二十二31),好徹底打消被擄百姓的幻想。
神從來不會答非所問,而是人並不知道自己所問的是什麼;神也從來不會不回應人的禱告,只是人總是自動忽略不合心意的回答。一個能聽到神回答的禱告,首先是降服在神面前的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十一2)。
結21
【結二十一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二十一2】「『人子啊,你要面向耶路撒冷和聖所滴下預言,攻擊以色列地。」
【結二十一3】「對以色列地說,耶和華如此說:我與你為敵,並要拔刀出鞘,從你中間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
【結二十一4】「我既要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所以我的刀要出鞘,自南至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
【結二十一5】「一切有血氣的就知道我——耶和華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
【結二十一6】「人子啊,你要歎息,在他們眼前彎著腰,苦苦地歎息。」
【結二十一7】「他們問你說:「為何歎息呢?」你就說:「因為有風聲、災禍要來。人心都必消化,手都發軟,精神衰敗,膝弱如水。看哪,這災禍臨近,必然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17節是第二段信息:耶和華的刀。
神首先用明確的語言(1-7節)解釋二十46-48的預言,讓百姓知道那不是在「說比喻」(二十49),而是必要成就的預言。
「耶路撒冷、聖所、以色列地」(2節),就是「南方的樹林」(二十47)。
神「拔刀出鞘」(3節),就是神「使火在你中間著起」(二十47),也就是神施行審判的工具(書五13)。
耶和華的刀是本章反覆出現的主題(3-5、11-15、19、20、28節),這刀已經被神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11、19節;三十24;三十二11-12)。
「義人和惡人」(3節),就是「青樹和枯樹」(二十47)。惡人受審判是理所當然的,但為什麼神要「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3節)呢?因為神所要的見證是「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當團體的見證失落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實際上,神要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堵住破口,「卻找不著一個」(二十二30)。
因此,當全面的拆毀臨到時,義人也要和惡人一樣「在肉身受苦」(彼前四1),當然義人和惡人,他們永恆的命運是不一樣的。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互為肢體,沒有人能獨善其身,因為神所要的是身體的見證。因此,「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所以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十一29)?
「自南至北」(4節),可能比喻南方的埃及煽風點火、鼓動猶大背叛巴比倫,引發了一場毀滅性的大火。
「耶和華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5節),指這場刑罰將一直持續到使命完成。
以西結的歎息(6-7節)是一個啞劇,預言當百姓聽到「這災禍臨近,必然成就」(7節)的消息以後,「人心都必消化」(7節),精神和肉體都將完全崩潰。因為聖城被毀,百姓急於回歸的幻想徹底破滅了。
【結二十一8】「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二十一9】「『人子啊,你要預言。耶和華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刀,是磨快擦亮的;」
【結二十一10】「磨快為要行殺戮,擦亮為要像閃電。我們豈可快樂嗎?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
【結二十一11】「這刀已經交給人擦亮,為要應手使用。這刀已經磨快擦亮,好交在行殺戮的人手中。」
【結二十一12】「人子啊,你要呼喊哀號,因為這刀臨到我的百姓和以色列一切的首領。他們和我的百姓都交在刀下,所以你要拍腿歎息。」
【結二十一13】「有試驗的事;若那藐視的杖歸於無有,怎麼樣呢?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二十一14】「『人子啊,你要拍掌預言。我——耶和華要使這刀,就是致死傷的刀,一連三次加倍刺人,進入他們的內屋,使大人受死傷的就是這刀。」
【結二十一15】「我設立這恐嚇人的刀,攻擊他們的一切城門,使他們的心消化,加增他們跌倒的事。哎!這刀造得像閃電,磨得尖利,要行殺戮。」
【結二十一16】「刀啊,你歸在右邊,擺在左邊;你面向哪方,就向那方殺戮。」
【結二十一17】「我也要拍掌,並要使我的忿怒止息。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9b-10a是一首「刀歌」,先知可能需要一邊舞刀、一邊傳講信息。
「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10節),可譯為「我兒,你藐視一切木頭的杖」(英文ESV譯本),意思是責備百姓不留心聽,以為先知是危言聳聽(二十49)。
「有試驗的事;若那藐視的杖歸於無有,怎麼樣呢」(13節),可譯為「因為這不是試驗,若你藐視這杖,它會怎麼做呢」(英文ESV譯本)。
亞述是神「忿怒的杖」(賽十5),但那時還只是個試驗。現在,木頭的杖將要被鐵的刀所取代,並且不再是試驗(13節),而是徹底的毀滅。
「拍腿歎息」表示悲哀(耶三十一19)。
「一連三次加倍刺人」(14節),可譯為「使這刀三番兩次臨到」(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先知「拍掌預言」(14節),代表神「也要拍掌」(17節)。並非幸災樂禍,而是因為這刀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結二十一18】「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結二十一19】「『人子啊,你要定出兩條路,好使巴比倫王的刀來。這兩條路必從一地分出來,又要在通城的路口上畫出一隻手來。」
【結二十一20】「你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亞捫人的拉巴;又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猶大的堅固城耶路撒冷。」
【結二十一21】「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裡,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他搖籤(原文是箭)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
【結二十一22】「在右手裡拿著為耶路撒冷占卜的籤,使他安設撞城錘,張口叫殺,揚聲吶喊,築壘造臺,以撞城錘,攻打城門。」
【結二十一23】「據那些曾起誓的猶大人看來,這是虛假的占卜;但巴比倫王要使他們想起罪孽,以致將他們捉住。』」
【結二十一24】「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的過犯顯露,使你們的罪孽被記念,以致你們的罪惡在行為上都彰顯出來;又因你們被記念,就被捉住。」
【結二十一25】「你這受死傷行惡的以色列王啊,罪孽的盡頭到了,受報的日子已到。」
【結二十一26】「主耶和華如此說:當除掉冠,摘下冕,景況必不再像先前;要使卑者升為高,使高者降為卑。」
【結二十一27】「我要將這國傾覆,傾覆,而又傾覆;這國也必不再有,直等到那應得的人來到,我就賜給祂。』」
18-27節是第三段信息:神將顯露耶路撒冷的罪惡。
「定出兩條路」(19節),指畫出從巴比倫分別通往猶大和亞捫的路。「定出 שׂוּם/soom」原文的意思是「置、放」,是貫穿18-27節的關鍵詞(19、20、22×2、27節)。
「這兩條路必從一地分出來」(19節),可能是在「哈馬地的利比拉」(耶三十九5),從這裡既可以走沿海大道、前往約旦河西的猶大,又可以走王道、前往約旦河東的亞捫。
猶大與亞捫聯盟背叛巴比倫(耶二十七3),巴比倫遠征軍從美索不達米亞行軍到亞蘭,然後以利比拉為大本營,在岔路口考慮先攻打哪一國(21節)。
「巴比倫王的刀」(19節),是耶和華的刀(1-17節)的具體實現。
「又要在通城的路口上畫出一隻手來」(19節),可譯為「要在通往城裡的路口畫手作指標」(和合本修訂版)。
「拉巴」(20節)是亞捫的首都,「耶路撒冷」(20節)是猶大的首都。巴比倫王想占卜確定先走攻打亞捫還是猶大。
21節描述了古代外邦人三種占卜的方法:1、「搖籤」;2、「求問神像」;3、「察看犧牲的肝」(21節),根據祭牲肝臟的顏色紋脈作決定。
「據那些曾起誓的猶大人看來,這是虛假的占卜」(23節),指那些曾向巴比倫起誓效忠的猶大百姓罔顧警告。他們斥責敬拜偶像的巴比倫是「虛假的占卜」,自己卻喜愛「奉承的占卜」(十二24)、指望「謊詐的占卜」(十三6、7、9、23)。
這也常常是今天一些信徒的光景,平時滿口屬靈套話,遇到難處時,卻比不信主的人還要迷信。
「但巴比倫王要使他們想起罪孽」(23節),指百姓雖然掩耳盜鈴、心存僥倖,但卻躲不過去,因為巴比倫王一定要懲罰他們違背誓約的罪(十七16)。
表面上,這是巴比倫王的「虛假的占卜」,實際上,是神要把百姓悖逆的結果「彰顯出來」(24節),讓他們自食其果。
「受死傷行惡的以色列王」(25節),指西底家。
「當除掉冠,摘下冕」(26節),指猶大王西底家將化裝逃跑。
「傾覆,傾覆,而又傾覆」(27節),是用三次重複的方法來表示最高級別(賽六3;耶七4)。
神的旨意是要以色列「歸我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但百姓卻跟不上神的旨意,外面雖然還有宗教的儀式,裡面卻不再有神的地位,反而「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十四3、4、7)。
神所要的是裡面的真實,而不是外面的熱鬧,所以祂必徹底傾覆猶大國;「直等到那應得的人來到」(27節;創四十九10),才會把應許給大衛的永遠寶座(撒下七16)賜給大衛的子孫彌賽亞,興起真實的國度。
【結二十一28】「『人子啊,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論到亞捫人和他們的凌辱,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拔出來的刀,已經擦亮,為行殺戮,使他像閃電以行吞滅。」
【結二十一29】「人為你見虛假的異象,行謊詐的占卜,使你倒在受死傷之惡人的頸項上。他們罪孽到了盡頭,受報的日子已到。」
【結二十一30】「你將刀收入鞘吧!在你受造之處、生長之地,我必刑罰你。」
【結二十一31】「我必將我的惱恨倒在你身上,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又將你交在善於殺滅的畜類人手中。」
【結二十一32】「你必當柴被火焚燒;你的血必流在國中。你必不再被記念,因為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28-32節是第四段信息:神制止亞捫的刀。這是七段信息的中心。
「亞捫人和他們的凌辱」(28節),指亞捫人在巴比倫攻打耶路撒冷時幸災樂禍(二十五3、6)。
「使你倒在受死傷之惡人的頸項上。他們罪孽到了盡頭,受報的日子已到」(29節),可譯為「使你倒在褻瀆之惡人的頸項上;他們的日子,最後懲罰的時刻已來臨」(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可能指亞捫人被占卜者的虛假預言和異象鼓勵,趁人之危、對猶大落井下石(耶四十13-四十一10;四十九1-2)。
「在你受造之處、生長之地,我必刑罰你」(30節),預言神將讓敵軍入侵亞捫本土。
「將你交在善於殺滅的畜類人手中」(31節),預言亞捫將被東方曠野的納巴泰人(Nabataeans)佔領(二十五4-5)。
「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31節),指神用來管教猶大的烈火(二十45-49),也要燒到幸災樂禍、隔岸觀火的亞捫身上。
「你必不再被記念」(32節),預言亞捫將失去獨立國家的地位(二十五7)。
神「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5節),但卻命令亞捫「將刀收入鞘」(30節)。因為亞捫人的刀(28節)雖然看起來很像耶和華的刀(9b-10a),但卻是人的刀。當神「拔刀出鞘」、管教百姓的時候,世界也會混水摸魚、「拔刀相助」。
但神的百姓只能由祂自己管教,絕不允許仇敵借題發揮,以免我們誤解神的管教目的。
發生在信徒身上的事情,沒有一件是偶然的,連管教的刀都是被神精心量過、最適合我們的那一款。既然神掌管世上一切的刀,我們就應該相信「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十13)。
當世界對被管教的信徒趁火打劫的時候,神必會斥責:「你將刀收入鞘吧」(30節);當仇敵對失敗中的信徒雪上加霜的時候,神也會將烈怒的火噴在他們身上(30-31節)、讓他們「必不再被記念」(32節)。因為神宣告:「這是我——耶和華說的」(3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