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9月17日何1-3章
美味讀經9月17日何1-3章
何1章
【何一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何西阿」(1節)的意思是「拯救」,是約書亞原來的名字(民十三16)。先知何西阿是北國人,神使用他,主要是向北國以色列發表譴責、審判和救贖的盼望。
「耶羅波安」(1節)指北國以色列的君王耶羅波安二世(約主前793-753年在位),他「作王四十一年」(王下十四23),把北方的邊界恢復到大衛的時代(王下十四25;代上十三5;王上八65),是北國執政最久、最有成就的君王。此時北國處於最繁榮的時期,但也來到了即將滅亡的前夕。
「烏西雅」(1節)指南國猶大的君王「亞撒利雅」(約主前791-740年在位),他「作王五十二年」(王下十五2),執政時間與耶羅波安二世大部分重疊。「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烏西雅死後相繼作王,希西家王第六年(約主前722年),北國被亞述所滅(王下十八10)。
【何一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淫」婦的「淫」、「從淫亂所生的兒女」的「淫亂」(2節),原文都是同一個詞,並且是複數,表示反覆不斷、根深蒂固的「淫亂」。
「淫婦」(2節)可能指「好淫蕩的女子」,婚後會成為淫婦;也可能指她婚前就是巴力廟中的廟妓。
「從淫亂所生的兒女」(2節),原文是「淫亂所生的兒女」(英文ESV、NASB、KJV譯本),指母親淫亂,所以兒女也有淫亂的傾向。
「因為這地大行淫亂」(2節),比喻當時北國以色列對神不忠,全民拜偶像,就像妻子有了外遇。神常常把自己比喻成以色列的丈夫(賽五十四5;耶三14),先知何西阿與妻子的婚姻,正代表了神與悖逆行淫的以色列的關係。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2節),所說的兩件事都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但人都不能接受的事情,神怎麼能接受呢?表面上,是神讓何西阿受了委屈;實際上,神是要藉著何西阿的婚姻,發表宇宙的造物主所受的委屈:「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2節)。
神要藉著何西阿不合常理的婚姻,見證百姓的愚昧,提醒百姓不要「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
**問題:何一2,從何西阿看,現在信徒的屬靈淫亂有哪些?**
何西阿的婚姻是活的預表。歌篾(Gomer)代表不忠的以色列(或今天的信徒/教會)。神用這痛苦經歷,讓先知體會祂對背道百姓的傷痛與不離棄的愛(何3章何西阿再贖回妻子)。屬靈淫亂不是一次性,而是反覆、不斷的離棄神,心被「淫亂的心」掌控(何4:11-12)。2f4c4a
神視祂與百姓的關係如婚姻(盟約),拜偶像、倚靠世界、忘記神就是屬靈姦淫,比肉體淫亂更嚴重,因為它破壞了最親密的關係。
從何西阿書看現代信徒的屬靈淫亂有哪些?
何西阿書不僅責備古以色列,也如鏡子照見今天教會與信徒的問題。核心是心離棄神、混雜敬拜、倚靠假依靠。常見表現包括:
拜現代「偶像」:把金錢、事業、成功、權力、娛樂、國家/政治、自我或科技等放在神之上。像以色列拜巴力求「豐盛」,今天許多信徒在「豐盛」時心高傲,忘記神(何13:6)。「得飽足就忘記我」是常見光景。
形式主義與虛假敬拜:有宗教外表(聚會、事奉、獻祭),但心遠離神。不認識神(何4:1,6;5:4),只有頭腦知識,無真實順服與親密關係。祭司(領袖)失職,百姓跟隨,導致全體「跌倒」。今天可能表現為:只在主日「敬虔」,平日活在世界;或追求情感經歷/成功神學,忽略聖潔與十字架。b4defa
與世界混雜、妥協:效法世俗價值、道德敗壞(欺騙、貪婪、性不潔、暴力,何4:1-3)。包括在教會中追求世俗成功模式、娛樂化崇拜,或讓政治/文化議題取代福音中心。酒(或現代麻醉物)與淫亂心使人失迷(何4:11-12)。
不悔改的自義與驕傲:以色列「倔強如母牛」(何4:16),拒絕先知警告。今天信徒可能硬心、忽略管教、或以「恩典」為藉口不追求聖潔。神說他們「行淫卻不繁衍」(何4:10),屬靈生命不結果子。
忘記神的恩典與供應:得祝福後轉向「情人」(世界),認為好處來自自己努力或偶像,而非神(何2:8,13)。這是忘恩負義的姦淫。28d35e
神的心意:審判與恢復
何西阿書充滿神的傷痛,但也強調恢復的盼望。神要醫治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何14:4),呼召「歸向耶和華」(何6:1;14:1-3)。
對今天信徒,同樣是:認罪、除去偶像、真實悔改、單單倚靠神。神不輕易丟棄,而是如慈愛丈夫追尋不忠的妻子。
應用省察:問自己——我的心最愛誰?生命中是否有神以外的「愛人」?是否只在需要時找神,平日忘記祂?求聖靈光照,遠離屬靈淫亂,回復起初的愛與忠心(參啟2:4-5)。
**問題:何一2,信徒遇見看似不合理的事,該怎樣理解?**
娶一位「淫婦」(或譯「淫蕩的女子」)歌篾為妻,並收養她所生的孩子。這命令違背當時的文化與道德常理,會讓何西阿面臨羞辱、家庭壓力與社會非議。
**聖經例子**
亞伯拉罕獻以撒(創世記22章):神命令亞伯拉罕獻上獨生子——看似違背神自己應許的後裔與慈愛。但亞伯拉罕順服後,神提供代替的羊,並大大賜福。這預表神後來獻上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表面不合理,實則顯明信心與神供應。
摩西被呼召(出埃及記3-4章):摩西覺得自己口拙、無能,神卻要他去對抗法老。看似不合理,但神使用軟弱的人彰顯祂的大能。
腓利聽從聖靈去曠野道路(使徒行傳8:26-40):剛經歷撒瑪利亞大復興,聖靈卻叫腓利離開人群去曠野,遇見埃提阿伯太監。看似不合理,卻帶領一人歸主,並使福音傳到非洲。
約伯的苦難:無辜受苦,看似極不合理。約伯最終在神面前謙卑,認識到神的智慧遠超人的理解(約伯記38-42章)。
耶穌的十字架:對門徒來說,完全不合理——彌賽亞被釘十字架。但這正是神救贖計劃的核心(哥林多前書1:18-25)。
信徒遇見看似不合理的事,該怎樣理解?
1. 從神的主權與智慧出發,而不是人的有限理性
2. 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以賽亞書55:8-9)。何西阿的命令在人看來荒謔,但在神看來是為了達成更高的目的:喚醒百姓、顯明罪的嚴重性,並彰顯神的聖潔與慈愛。信徒遇到不解的事時,不要急於用「合理/不合理」的人類標準判斷,而要先問:「這是否符合神的性情?神是否有更高的旨意?」
3. 順服是關鍵,即使不明白
聖經沒有記載何西阿抱怨或拒絕,他直接順服(「於是,何西阿去娶了…」1:3)。順服帶來經歷神、明白神心意的機會。許多時候,「不合理」是神試驗或塑造我們的工具,讓我們更深認識祂。
4. 尋求神的心意與更大的圖畫
這件事不是孤立的,而是指向神對以色列(及我們)的愛:神像受傷的丈夫,卻仍願意赦免、恢復。信徒可透過禱告、讀經、與成熟信徒交通,尋求理解。同時,記住神的最終目的是救贖與榮耀祂自己。
分辨:不是所有「不合理」都來自神
要用整本聖經檢驗(尤其新約在基督裡的啟示)。神不會叫人犯罪或違背祂明確的道德命令。但在呼召、試煉或特殊使命上,神常超越人的預期。
今天,信徒可能遇到看似不合理的處境:困難的服事、無法理解的苦難、違背常理的呼召等。此時應:
1. 信靠神的主權:祂掌管一切,沒有意外。
2. 操練順服:從小事開始,逐步經歷神。
3. 仰望永恆眼光:今生的「不合理」可能在永恆中顯出美好(羅馬書8:28)。
4. 倚靠恩典:何西阿能順服,是因靠神;我們也一樣。
最終,神在基督裡向我們顯明祂是「慈愛憐憫的神」,即使我們如淫婦般不忠,祂仍尋找、恢復我們(何西阿書2-3章預表)。鼓勵你多讀何西阿書全卷,體會神那深沉、堅定的愛。
【何一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何一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何一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雖然神的旨意在人看是完全不合理的,但何西阿卻願意付上代價、完全順服神,娶妻生子,讓神的旨意和感受能藉著他清清楚楚地發表出來。雖然何西阿為著神受了羞辱,但他整個人、整個生活都成了神的見證。
「給他生了一個兒子」(3節),表示長子是何西阿的親生兒子。
「耶斯列」(4節)的意思是「神驅散、神栽種」,是以色列北部的肥沃平原,也是重要的古戰場。耶斯列城位於耶斯列平原的東南角。
「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4節),指耶戶在耶斯列城動機不純地執行神的命令,在執行對亞哈家的審判時也濫殺無辜(王下十11)。
「再過片時」(4節),表明此時很可能是耶羅波安二世的末年。耶羅波安二世是耶戶的曾孫,他的兒子撒迦利雅繼位6個月即被殺,應驗了耶戶王朝經四代而終的預言(王下十五8-12)。此後再經過30多年政治動亂,北國就滅亡了。
「以色列家的國」(4節),指以色列南北分裂以後的北國,本書中的「以色列」,大都指北國以色列。「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4節),是預言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擄亞述(王下十七6)。
「到那日」(5節),是預言主前724年,「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王下十七5)。
「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5節),是預言亞述將在耶斯列平原摧毀北國的軍事力量(王下十七5-6)。耶戶王朝在哪裡開始犯罪,就在哪裡接受刑罰。
【何一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何一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羅·路哈瑪」(6節)的意思是「不蒙憐憫」,象徵北國已經墮落到不能蒙神「憐憫、赦免」(6節)的地步。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
「猶大家」(7節)指南國猶大,他們的靈性也是起起落落,烏西雅和約坦依靠神,亞哈斯離棄神,希西家又歸向神。
「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7節),是預言北國以色列被擄21年以後,亞述王西拿基立圍攻南國耶路撒冷,神只差派一個天使,就「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王下十九35),以致猶大百姓根本不需要「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7節)。
神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耶三10),南北兩國的屬靈光景半斤八兩,都是「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
因此,神「不再憐憫以色列家」(7節),「卻要憐憫猶大家」(7節),並不是因為南國比北國更好,也不是因為神已經對北國絕望,但仍寄希望於南國。神是要藉著猶大的得救來證明,北國滅亡,並不是神不能拯救、也不是神不願拯救,而是因為百姓跟隨假神、離棄真神,拒絕接受神作自己的拯救。
【何一8】「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何一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
「羅·阿米」(9節)的意思是「非我子民」,象徵北國背棄西奈之約(出十九1-8),不願意做神的子民,神就棄絕以色列,北方十個支派和神的關係結束了。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
「斷奶以後」(9節),表明距離神上一次的警告(6節)已經過了大約三年的時間。這三年證明「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結三7),是他們自己放棄了神兒女的身分,自己「賣了自己」(王下十七17)。
「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9節),與立約時所說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2)完全相反,表明百姓已經完全破壞了聖約。
「我也不作你們的神」(9節),原文是「我也不作你們的我是」。「我是」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呼召摩西時自我啟示的名字(出三14),提醒百姓:是他們自己背棄了當年主動選召他們的神。「忘記造他的主」(八14)。
「羅」(8節)原文的意思是「不」,因此,後來神提到以色列的復興時,「羅·路哈瑪」(8節)被改成「路哈瑪」(二1),「羅·阿米」(8節)被改成「阿米」(二1),意思完全相反。保羅和彼得都引用過這個典故(羅九25;彼前二10)。
【何一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
【何一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10節),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二十二17)。以色列人敬拜巴力和亞舍拉,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後代興旺。
但敬拜偶像的後果卻使他們「剩下的人數稀少」(申四27),最後發現唯有神才能使「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
「從這地上去」(11節),很可能是當時的諺語,意思是「在這塊土地上繁榮起來」。
「耶斯列的日子」(11節),指神復興以色列的日子,將在千年國度裡完全應驗。「耶斯列」是雙關語,既有「神驅散」的意思(4節),又有「神栽種」的意思(11節)。
南北兩國分裂之後屢有紛爭。北國後來曾經聯合亞蘭攻打南國,南國向亞述求援,導致亞述滅了亞蘭(王下十六5-9),擄掠了北國(王下十五29)。
但神卻預言「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11節),十二支派將重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結三十七22)。「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神管教的目的是為了潔淨百姓,成就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二十二17);所以在審判中仍然存留了盼望,在棄絕裡仍然留下了憐憫,應許將來以色列和猶大必會復興、合一(10-11節)。
保羅和彼得曾經引用10-11節來說明外邦人得聽福音,成為神的子女(羅九26;彼前二10)。
神一面宣告審判(2-9節),一面預言復興(10節-二1):「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10節)。
這個宣告清楚地表明,神的救贖計劃並不倚靠人的主動回轉,而是完全根據祂自己的預定和大能。因為人只會放棄生命(9節),「賣了自己」(王下十七17);只能倚靠神主動賜下生命,恢復人在聖約中「永生神的兒子」地位。
我們所信靠的神並不是一位痛苦地呼喚、無助地等待妻子回轉的丈夫,而是那位「獨行奇事的耶和華」(詩七十二18),所以才能成為全然敗壞的人類希望的所在。
《何西阿書》背景
在《十二先知書》中,何西阿、約珥、阿摩司、俄巴底亞、約拿和彌迦生活在北國即將滅亡之前,那鴻、哈巴谷和西番雅生活在南國即將滅亡之前,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生活在猶大被擄回歸以後。神在這三個多事之秋,密集地差派先知發表信息,啟示祂永遠的救贖計劃。
《何西阿書》作為《十二先知書》的首篇非常恰當。它的篇幅最長,神學思想最完整,包含了立約、審判和盼望等重要的先知主題,有助於引導我們領會後面的十一篇先知書。
先知何西阿事奉的時間,從耶羅波安二世末年到撒馬利亞被圍之前(約主前760年-725年),對應於中國的春秋(主前770-476)初年。在他事奉的早期,有南國的阿摩司、北國的約拿同時做先知,南國的約珥可能也同時事奉;在他事奉的後期,有南國的以賽亞、彌迦同時做先知,北國的那鴻可能也同時事奉。
神賜給北國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但繁榮並不表明神的悅納。耶羅波安二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王下十四24),百姓的屬靈光景也極其黑暗。但這段時間卻是大衛、所羅門之後最富強的時候,北國以色列經濟繁榮、疆域廣大,成為整個黎凡特(Levant)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但是,這種「回光返照」的好景不長,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不久,神最後的審判就開始了:亞述王普勒(即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登基後一年,就重新開始對外擴張(王下十五19、29),北國不到三十年就迅速滅亡。
神賜給北國這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並不是為了拯救復興,而是為了預備審判。神馬上就要用亞述來擄走百姓(賽十5-6),所以先用四十多年的繁榮使北國的人口增加,使以色列的百姓「多如海沙」(賽十22),然後才能「有剩下的歸回」(賽十22;摩九13-15),「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三5)。因此,神差派先知何西阿,也不是為了等待百姓悔改,而是宣告神的譴責(二2-8)和審判(十三16),「使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五5;七10);並在審判中宣告唯一的盼望:「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十四4)。
本書貫穿著兩條彼此交織的主線:神毫不妥協的審判(十二14)和堅定不移的愛(十一8)。「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六1);「我的神必棄絕他們」(九17),但也「常常等候」(十二6)他們。因此,如果用一句新約的話來總結本書的信息,那就是:「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
何2章
【何二1】「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
本節緊接一11,繼續宣告「耶斯列的日子」(一11)神的復興。神不甘心自己的百姓長久活在絕望和黑暗裡,因此,當神宣告審判的時候(一2-9),同時也預言了復興(一10-二1)。
「弟兄」、「姊妹」(1節)的原文都是複數,不是指何西阿的子女,而是預言北國以色列將重新蒙神憐憫、重新成為神的子民。
【何二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何二3】「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
神在宣告審判的時候(一2-9),同時宣告了復興的盼望(一10-二1節),但立刻又把百姓拉回到現實(2-13節)。神是安慰人的神,但神絕不用虛假的安慰來代替公義的定罪。人若要得著屬靈的復興,一定要真實地面對自己的罪、解決自己的罪。2-16節原文的形式是詩。
「你們」(2節)指北國以色列個別的百姓,「你們的母親」(2節)比喻北國以色列整體。
神把自己與北國以色列的關係比作丈夫和妻子的婚姻關係,引導百姓體會祂的感受。
「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節),這句話並不是宣告解除婚約,而是指北國以色列就像不忠的妻子,沒有把立約的神當作自己的神。
「淫像、淫態」(2節)原文都是複數,可能指神態或神情,也可能指代表妓女或廟妓身份的裝飾品。
「剝她的衣服」(3節),意思是丈夫與犯姦淫的妻子解除婚約,拿走當初給她的一切(結十六8)。
**問題:猶太人解除婚約的時候,會拿走當初給她的一切(結十六8)包括什麼?**
以西結書16:8描述神與以色列的「婚姻盟約」:「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象徵性的:神「給」以色列衣物、飾品、食物等(16:9-13),代表盟約中的供應與保護。
丈夫在結婚時「給」妻子的主要包括:
聘禮(Mohar):男方給女方家庭的補償金或禮物(象徵新娘的價值)。這通常在訂婚時支付。
婚禮禮物與飾品:丈夫直接給新娘的禮物、首飾、衣服等(對應結16:8-13中神給的「衣飾、食物」)。
Ketubah規定的保障:丈夫承諾提供食物、衣服、夫妻之情(參出埃及記21:10-11)。Ketubah也載明離婚時丈夫須支付的贍養費/補償金(一筆固定金額,保護妻子)。
嫁妝(Dowry):女方帶來或父母給的財產,通常是妻子的個人財產。
在聖經與古代猶太律法中,對「自行逃家行淫」的婦人的處置:
「自行逃家行淫」指已婚婦人主動離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姦淫/adultery)。這在舊約律法中屬極嚴重的罪,與一般的「行淫」處理相似,但逃家行為加重了背約與不忠的性質。
1. 舊約律法的規定(摩西律法)
死刑(通常用石頭打死):
利未記20:10:「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申命記22:22:「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
兩人都要受罰(姦夫與淫婦同罪),目的是「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逃家行淫的婦人被視為主動背叛丈夫的盟約,罪行更明顯,常被當場或經證人捉拿後處死。
公開羞辱與剝奪:
1. 在先知書的比喻中(如以西結16:37-39,對應你之前問的結16:8),神形容不忠的「妻子」(以色列)會被「暴露赤身」、奪去美物、交在情人手中受辱、被審判。這反映古代近東習俗:姦淫婦人可能被公開剝衣、羞辱,甚至被石頭打死或被情人/群眾處置。
若未被當場捉拿:
丈夫可懷疑妻子不忠,進行「苦水試驗」(民數記5章,Sotah)。婦人喝混有聖所灰塵的苦水,若有罪,會腹脹腿消(象徵不孕或死亡);若無罪,則可懷孕。這是神直接審判的方式。
2. 逃家行淫的特殊嚴重性
逃家不僅是性罪,更是背棄盟約(covenant breach),類似以西結16中「淫婦」主動追求陌生人、離棄丈夫(神)。
在比喻中,這導致神「休妻」(給休書)並施行審判:失去保護、財產被奪、被仇敵羞辱(結16:35-43)。
實際生活中,逃家婦人若被捉回,常面臨家庭/社群嚴厲懲罰,甚至死刑。丈夫可休妻,且她可能失去嫁妝與Ketubah保障(經濟權利)。
3. 新約的轉變(恩典與憐憫)
約翰福音8:1-11「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宗教領袖帶一個正在行淫的婦人來試探耶穌(按律法該用石頭打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眾人離去後,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顯示律法的嚴厲,但耶穌帶來饒恕與悔改機會。注意:律法要求姦夫與淫婦同受罰,但他們只帶婦人來,暴露虛偽。
新約強調內心與悔改(馬太福音5:27-28,耶穌將姦淫擴及心中動淫念),但仍嚴禁姦淫(哥林多前書6:9-11;希伯來書13:4)。教會對犯此罪者通常是管教與恢復(悔改、停止犯罪),而非死刑,顯出神的憐憫。
總結與今天應用
在古代以色列,這是死罪,目的是維持聖潔與家庭盟約。逃家行淫被視為極大的背叛,導致羞辱、失去權利,甚至死亡。
但聖經整體信息指向神的憐憫:何西阿書中,神仍尋找並恢復不忠的「妻子」;以西結16後半也預表恢復;耶穌親自赦免罪人。
今天,基督徒婚姻仍視姦淫為嚴重罪(可作為離婚理由,馬太福音19:9),但重點在悔改、饒恕與靠恩典更新(哥林多前書7章)。
「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3節),是比喻北國以色列將落到管教之中,回到當初在埃及為奴時一無所有的光景(結十六7)。
地中海地區夏天乾旱,只有冬季和早春才有降雨。雨水意味著生命、多產、富裕和強盛,所以古代中東的外邦人廣泛敬拜風暴之神巴力。以色列的秋雨在陽曆十至十一月間降下,春雨在三至四月間降下。秋雨之後,地土變得鬆軟,容易耕耘播種,春雨之後就可以輕鬆獲得豐收。但因為缺少適合灌溉的河流,如果雨季不正常,就沒有辦法靠人力補救,只能等著歉收。因此,以色列農業的收成依賴正常的秋雨春雨。
而神早就藉著摩西應許百姓:「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申十一13-14)。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受迦南宗教的吸引,漸漸以為耶和華只是歷史的神,而雨水是由巴力掌管。所以從士師時代開始,百姓就常常一面敬拜神、一面敬拜巴力,以為多拜一些神、就可以多一些豐收的機會(士二11)。
北國以色列從亞哈王開始,就跟隨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王上十六31)。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四十二8),因此,祂將「使天閉塞不下雨」(申十一16),「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3節)。
【何二4】「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
「淫亂」(4節)比喻神的百姓不忠於自己的神,轉去跟隨假神、敬拜偶像。
「從淫亂所生的兒女」(2節),原文是「淫亂所生的兒女」(英文ESV、NASB、KJV譯本),可能指母親「淫亂」,兒女又活在「淫亂」的環境裡,所以有「淫亂」的傾向。
【何二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世俗拜金女在婚娶相親的場面上,比比皆是
與現代「拜金女」現象的對比
你提到的「世俗拜金女在婚娶相親場面比比皆是」,確實與這節經文有強烈呼應:
相似心態:何西阿時代的「淫婦」把物質(餅、水、油、酒)當作追隨「情人」的理由。今天某些相親/婚戀市場中,也有人把經濟條件(房子、車子、收入、禮金、生活水平)放在首位,將婚姻視為「投資」或「升級」工具,而非盟約關係。這是把「所愛的」定義為能提供物質的人,忽略品格、忠誠與共同信仰。
聖經的批判:
這不是單純「現實」,而是屬靈不忠的延伸。箴言31章的賢妻注重敬畏耶和華、勤勞、智慧,而非只看金錢。提摩太前書6:10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把婚姻建立在物質上,容易導致不滿、背叛與破碎(何西阿書中以色列的下場就是警告)。
普遍現象的原因:
現代社會強調消費主義、經濟壓力大,相親時問「有房嗎?收入多少?」變得常見。但聖經提醒:真正的滿足與供應來自神(馬太福音6:25-34)。把人當「供應者」代替神,就是重蹈以色列的覆轍。
神對這種心態的回應(從何西阿書看)
管教:神會「收回」假供應(何2:9-13),讓人看清偶像的空虛——今天可能表現為婚姻不穩、經濟波動或內心空虛。
呼召回轉:2:7 「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便說:『我不如歸回前夫…』」
神渴望人悔改,認識祂才是真正供應者。
恢復與恩典:後半章神應許「吸引她到曠野,在那裡對她說安慰的話」(2:14),轉「不蒙憐憫」為蒙憐憫,恢復關係。這預表基督對教會/罪人的救贖之愛。
給今天信徒的應用
擇偶標準:相親時當然要務實(包括經濟),但首要看敬虔、品格、是否同心於主(哥林多後書6:14)。拜金心態會讓婚姻脆弱。
自我省察:無論男女,都要問自己——我是把神當第一供應者,還是把配偶/金錢當偶像?
婚姻觀:婚姻是盟約,不是交易。何西阿親身經歷仍選擇忠心,效法神對我們的愛。
對社會現象:不要只批評「拜金女」,也要看整體文化如何忽略神。教會可提供健康的婚前輔導,強調聖經的婚姻藍圖。
何西阿書的信息既嚴厲又溫柔:神恨惡不忠,卻愛到極處,願意恢復。願我們在婚戀中追求討神喜悅的關係,而不是隨從「所愛的」物質誘惑。
【何二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
【何二7】「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
「所愛的」(5、7節)原文是「情夫」,指假神「巴力」(8節)。
「都是他們給的」(5節),原文也可譯為「都是他們給的工資」,指淫婦把丈夫供應的生活所需,當作情夫與自己行淫的報酬。比喻北國以色列認為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都是他們敬拜巴力的結果,而不是神的恩典。
今天,世人都把成功、健康、財富當作自己勤奮努力的回報、人類科技文明的成就;而信徒若把事奉的成績、屬靈的果子當作自己敬虔、擺上的結果,也和世人一樣愚昧:「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北國以色列敬拜許多的偶像,以為可以得著更多的機會、開闢更多的道路,結果卻是無路可走。因為神所揀選的百姓,神必用愛來管教,所以神「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6節),好讓他們「歸回」(7節)到自己神的面前。
當時的廟妓並不主動追逐男人,但北國以色列卻主動「追隨所愛的」(7節),引進各種外邦偶像,完全不知羞恥。但神不會讓祂的百姓像世人一樣永遠「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王下十七15),神必讓他們「追不上、尋不見」(7節),無法得著真正的滿足,最後不得不「歸回」到神那裡(7節)。「前夫」(7節),比喻神。
【何二8】「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或譯:製造)巴力。」
【何二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知道」(8節)原文是「認識、同房」(創四1),不單只是知識上的「認識」,也是關係上的「認識」就是非常深入的認識。百姓也許在知識上「知道」,但實際生活中卻不認同神是賜恩典的主。
「供奉」(8節)原文是「製造」,指北國以色列用神所賜的金銀來製造巴力偶像。當時北國正處於耶羅波安二世長期執政的時代(一1),政局穩定、經濟繁榮,但百姓不但沒有因為富足而感謝神,反而用更多的金銀用來製造偶像,歸榮耀於「巴力」(8節)。
「我的五穀、新酒」(9節),意思是這些恩典不是來自巴力,而是來自神。神賞賜恩典,百姓卻用恩典去敬拜偶像;正如丈夫供應妻子,妻子卻拿去倒貼情夫。因此,神必將恩典收回。
亞述帝國西征的出發時間通常在春雨降完之後,這樣「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9節),亞述大軍就到了,神藉著亞述人的手收回了祂所賞賜的「五穀、新酒、羊毛、麻」(9節),讓百姓白白辛苦一年。
今天,許多信徒也是理論承認神賜下恩典、掌管一切,但實際卻不知不覺地倚靠肉體、倚靠世界,結果成功就歸功自己、失敗就怨天尤人。當我們落到這樣的光景時,神也會讓我們的工作、事奉果效被奪去,經歷白白辛苦,才能讓我們真正學到功課。
【何二10】「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何二11】「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何二12】「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何二13】「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所愛的」(10、13節)原文是「情夫」。「無人能救她」(10節),當神要管教北國以色列的時候,百姓所拜的巴力假神並不能提供保護,證明偶像都是全然虛假。
「節期、月朔、安息日、一切大會」(11節),都是神所定的聖日。北國以色列很可能在這些日子一面敬拜代表神的金牛犢、一面敬拜巴力。與丈夫同樂的聚會,已經變質成為與情夫行淫的聚會,所以神要取消所有代表人與神同樂、建立關係的日子。
「葡萄和無花果樹」(12節)是以色列在八九月收穫的重要農作物,沒有這些,就沒有住棚節的慶典。
「賞賜」(12節)原文是「妓女的酬勞」。神的恩典,卻被北國以色列看作與巴力行淫所得的酬勞。
「素日」(13節)原文是「日子」的複數,表示許多日子。
「巴力」(11節)的意思是「主」,是古代中東許多民族所崇拜的雨暴與農作物之神。但各地的巴力神話版本又有許多不同,所以被稱為「諸巴力」(13節),如「巴力·毘珥」(民二十五3)、「巴力·迦得」(書十一17)、「巴力·比利土」(士八33)。
圖:比較普遍的版本是: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與乾旱之神摩特(Mot)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特(Anath)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交合所帶來的繁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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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環和別樣妝飾」(13節),通常是丈夫在結婚時買給新娘的貴重禮物(結十六12-13)。因此,淫婦配戴丈夫所送的首飾去隨從情夫,卻「忘記」(13節)了丈夫的存在,這是對丈夫的極大羞辱,不能不被神「追討」(13節)。
【何二14】「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何二15】「她從那裡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裡應聲(或譯: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的時候相同。」
正當神強烈譴責北國以色列「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13節),宣告「必追討她」(13節)的時候,卻沒有繼續說「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四6),而是話鋒一轉,用一連串美好的應許讓我們目瞪口呆(14-23節)。
「勸導」(14節)原文又被譯為「引誘」(出二十二16;王上二十二20-22)、「迷惑」(申十一16)、「詿哄」(士十四15;十六5;撒下三25),用來描述丈夫對妻子的濃情蜜語。
「領她到曠野」(14節),指使百姓經歷被擄的管教。
「安慰的話」(14節),又被譯為「甜言蜜語」(創三十四3)。「對她說安慰的話」(14節),原文意思是「用慈愛安慰她的心」(得二13)。
「亞割谷」(15節)位於耶利哥城附近。以色列進迦南時敗於艾城後,在亞割谷除去罪惡,執行了神對亞乾的懲罰,然後就重新在艾城得勝(書七25-26)。因此,「亞割谷」代表復興的希望、「指望的門」(15節)。
「應聲」(15節)相當於現代婚禮中的新娘回答「我願意」(16節)。
「幼年的日子」(15節),指以色列人出埃及、過曠野的時期(十二9;十三4)。那時神剛剛把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救拔出來(十一1;十二13),並且與百姓立約,百姓並不敬拜別神。
現在,百姓也落在偶像和世界的捆綁之中,「求告埃及,投奔亞述」(七11),「與亞述立約,把油送到埃及」(十二1)。
神也要把他們再次救拔出來,恢復與自己的正常關係,不再敬拜偶像,「與從埃及地上的時候相同」(15節)。
【何二16】「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
【何二17】「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
「伊施」(16節)也被譯為「男人」(創二23)、「丈夫」(創三6);「巴力」(16節)的意思是「我主」。
這兩個詞都可以用來稱呼丈夫,但因為「巴力」這個詞曾被作為引誘百姓的偶像名號,所以當神挽回百姓以後,要從百姓的口中徹底除掉「諸巴力的名號」(17節),連用來稱呼丈夫的「我主(巴力)」也廢棄不用,而代之以更親近、更溫馨的「我丈夫(伊施)」。
比喻當神復興北國以色列以後,百姓不但徹底離棄偶像,並且將比任何時候都與神親近。悖逆的百姓「忘記」(13節)神,復興的百姓卻將「不再提起」(17節)偶像的名號。
猶大被擄回歸之後,文士常常把歷史人物名字中的「巴力」用另一個表示羞恥的諧音字「波設」代替,比如約拿單的兒子「米力·巴力」(代上八34)被改名為「米非波設」(撒下四4)。
【何二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
【何二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
【何二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當北國以色列得著復興以後,原來用來審判百姓的自然界(12節)和戰爭(一5),將會全部逆轉成為祝福(18節)。
「聘」(19節),指古代男人付出聘金與處女訂婚。比喻神將把舊事一筆勾消,把與偶像行淫的北國以色列當成貞潔的處女一樣重新接納,恢復立約關係。
「認識」(20節)原文可譯為「同房」(創四1),意思是藉著經歷來認識。
「仁義、公平、慈愛、憐憫」(19節)和「誠實」(20節)都是神的性情,神用自己的性情當作聘禮,讓百姓藉著這五個聘禮來經歷祂、認識祂的性情。
【何二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何二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耶斯列就是神栽種的意思)。」
【何二23】「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祢是我的神。』」
當神復興北國以後,百姓與神恢復了正常的關係(19-20節),天、地、萬物都會繼續為他們效力,根本不需要再去追求偶像(7節)。21-23節原文的形式是詩。
「耶斯列」(22節)原文與「以色列」是諧音字,「耶斯列民」(22節)指「以色列民」。「耶斯列」(22節)的字義可以是「神驅散」(一4),但神在這裡使用了另外一個意思「神播種」;
神再次使用歌篾三個孩子名字的意思,宣告祂復興的應許。
「素不蒙憐憫的」(23節),即「羅·路哈瑪」(一6);「本非我民的」(23節)即「羅·阿米」(一9)。
對於如此悖逆神、羞辱神名的百姓,神竟然一面「追討」(13節),一面用愛的甜言蜜語來「勸導她」(14節)、「安慰」(14節)她;一面宣告定罪和審判(13節),一面宣告盼望和復興(14-23節)。
這就是我們所信的神,祂一面執行毫不妥協的審判,一面「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林後二8),用無比的忍耐與慈愛引導百姓重新與祂恢復關係。
何3章
【何三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神兩次宣告定罪和審判(一2-9;二2-13),又兩次宣告了復興的盼望(一10-二1節;二14-23)。現在,神突然命令何西阿「再去愛一個淫婦」(1節),讓何西阿重新接納有外遇的妻子,用這種不可思議的愛去顯明神的救贖之愛。
神最初的命令是「去娶」(一2),現在的命令是「去愛」,表明不是復婚,而是接納,因為先知並沒有與妻子離婚。律法規定:「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申二十四1-4)。
神的愛超越了律法,但不會違背律法、而要滿足律法,所以神沒有讓何西阿離婚,不需要「再去娶」,只需要「再去愛」。正如神從來沒有徹底棄絕百姓: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都是百姓一再地悖逆,神一再地管教、恢復和接納,徹底顯明人的全然敗壞;
然後,「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葡萄餅」(1節)是用曬乾的葡萄製成的餅,可以耐久存放,被百姓用來向偶像獻祭(耶四十四19)。「喜愛葡萄餅」(1節),意思是喜愛敬拜偶像。「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百姓「喜愛葡萄餅」,愛神的心也就枯萎了。
雖然百姓「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1節),但「耶和華還是愛他們」(1節);人所喜愛的是可以帶來好處的「葡萄餅」這是拜偶像的目的,而神所愛的卻是不愛祂的人。
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所以神的揀選和救贖並不根據人的屬靈光景,而是根據祂主動的揀選、堅定不移的愛;即使百姓墮落到敬拜偶像的屬靈淫亂之中,神的愛依然彰顯。
今天,祂揀選我們、拯救我們,也不是因為我們可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本節原文有四個「愛」:「愛」淫婦、情人的「愛」和「愛偶像(自己)」葡萄餅是同一個詞(אָהַב),神的「愛」是另一個詞(אַהֲבָה),以示區分。
【何三2】「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
歌篾離開何西阿以後,可能已經因為債務淪為奴隸,所以必須贖買回來。何西阿要用大麥來籌齊贖金,表明他缺少現金,生活並不富裕。
「大麥一賀梅珥半」(2節)大約是330升。大麥是古代中東普通人的主要食物和物價標誌,一個成年人每天要消耗1-2升大麥。
在新巴比倫帝國拿波尼度(Nabonidus,主前556-539年)執政的年代,一舍客勒銀子可以買到90-257升大麥;在亞哈王的饑荒時期,一舍客勒銀子只能買到「一細亞」(王下七1)、約14.6升大麥。
當時贖買奴隸(出二十一32)或女子還願的價銀是三十舍客勒銀子(利二十七4),但「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2節),在亞哈饑荒時價值38舍客勒,平時價值16.5-19舍客勒,表明歌篾在債主眼中的價值並不高。
何西阿用行動回應神「去愛」(1節)的命令,付出了「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的代價。
「神愛世人」(約三16),付出了祂獨生子作代價;我們愛若不用付代價,即使覺得自己愛心爆棚,也不是真正的「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和「彼此相愛」(約十五12)。
【何三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
【何三4】「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
【何三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譯: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
「獨居」(3節)指禁慾、接受婚姻的約束,使自己完全回心轉意、重新作一個合格的妻子。
神的愛是堅強而溫柔的,愛心堅定不移,管教也毫不妥協:贖回的妻子必須接受約束、痛改前非,才與先知同住(3節);照樣,北國以色列也要經過被擄的管教(4節),才能被神重新接納(5節)。
「以色列人也多日獨居」(4節),指被擄亞述。南國猶大被擄巴比倫,神應許了70年的期限(耶二十五11);北國以色列被擄亞述,神卻沒有提到恢復的期限,但也不是永遠,而是「多日」。直到1948年以色列復國以後,才有北方支派的後裔陸續回歸。
「無君王,無首領」(4節),指北國將失去政治、軍事的體系。
「無祭祀」(4節),指北國將失去宗教的體系,不但停止敬拜假神,也停止敬拜真神。因為百姓還沒有「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5節),所以神不需要他們虛假的敬拜。
「柱像」(4節)指代表迦南男神巴力的石柱。
「以弗得」(4節)是祭司聖服的一部分(出二十八6-14),但後來有些以色列人把「以弗得」當作偶像敬拜(士八27)。在被擄期間,無論是祭司的聖服「以弗得」,還是當作偶像敬拜的「以弗得」,都不再存在。
「家中的神像」(4節),指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人家中代表祖先或家族守護神的偶像(Teraphim),可以用來占卜,也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權的憑證(創三十一19)。
「他們的王大衛」(5節),指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先知何西阿發表的信息面向北國以色列,但北國從所羅門王死後就背叛了大衛王朝(王上十二19)。
因此,先知所預言的回歸,並不是屬地國度的回歸,因為當時耶羅波安二世的表面盛世,並不能改善百姓的屬靈光景。
將來的回歸是在大衛的子孫基督裡的回歸,「末後的日子」(5節)很可能是指主耶穌再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的時候,那時北國以色列將完全回歸到基督的國度裡(啟七4-8)。
神要把以色列人帶到一無所有的地步,不但失去政治上倚靠的君王和首領,也失去精神上寄託的偶像,在亡國被擄、「多日獨居」的痛苦中,重新認識自己與神的關係,目的是為了「歸回」(5節)和「尋求」(5節)。
神不斷催促百姓「歸回」,卻被百姓屢次拒絕(五4;七10);神一直等著百姓「尋求」(五15),卻被百姓視而不見(七10)。
百姓只有在被剝奪和被管教的功課中,才能認識神的真實、巴力的虛假,才有可能「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5節),「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5節)。
這是所有亞當後裔的天性,也是今天每個信徒的肉體本相。因此,每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聖靈一定會對付我們的肉體,我們才能存「敬畏的心」,真正「歸回」祂、「尋求」祂。
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2)。
第一至三章是先知何西阿個人的婚姻經歷,神藉著他特別的婚姻經歷,讓我們清晰地認識神的毫不妥協的審判和堅定不移的愛心,預備我們接受後面進一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