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8月3日賽58-60章

美味讀經8月3日賽58-60章

賽58章

【賽五十八1】「你要大聲喊叫,不可止息;揚起聲來,好像吹角。向我百姓說明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說明他們的罪惡。」

本章揭露百姓的屬靈缺乏實際,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大聲喊叫,不可止息;揚起聲來,好像吹角」(1a),這是神讓先知大聲發出警告,警告的音量和報好信息的音量一樣大(四十9)。凡是聽得到好信息的人,也能聽得到警告。

「向我百姓說明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說明他們的罪惡」(1b),這是神呼召百姓承認自己的悖逆,用祂的話語來「造就嘴唇的果子」(五十七19),賜給百姓認罪悔改的能力(五十九9-15a;羅十17)。這些犯罪的人並不是外邦人和太監(五十六3),反而是神的百姓。

按照律法,每年七月初一的吹角節(利二十三24)和禧年七月初十的贖罪日(利二十五8)都要吹角。這裡所警告的「過犯」和「罪惡」,就是百姓沒有順從與贖罪日有關的禁食和安息(利十六29-31)。百姓表面敬虔屬靈,卻沒有生活的實際,這是神眼中的「過犯」;
另外,百姓自以為與神關係融洽,卻忽視與人的關係,這是神眼中的「罪惡」。

圖:以色列聖殿研究所製作的角(Shofars),用羊角(Ram's Horns)製作,一支包金、一支包銀。在聖殿時代,每逢吹角節要吹響包金的角,贖罪日要吹響包銀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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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五十八2】「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民,不離棄他們神的典章,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語,喜悅親近神。」

【賽五十八3】「他們說:我們禁食,祢為何不看呢?我們刻苦己心,祢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作苦工。」

【賽五十八4】「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凶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禁食,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

【賽五十八5】「這樣禁食豈是我所揀選、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嗎?你這可稱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

第2節原文以「因為」開頭,表明2-5節是百姓「過犯」(1節)和「罪惡」(1節)的證據。

律法只規定了一個禁食的日子,就是每年七月初十的贖罪日(利十六29;二十三27),這日也是「聖安息日」(利十六31;二十三32)。本章所提到的禁食,就是贖罪日的禁食。

從外表看來,這是一批「好像行義的國民」(2節):
他們敬畏神,「天天尋求」(2節)神,「樂意明白」(2節)神的道,以神為中心;
他們順服真理,認真「行義」(2節),「不離棄他們神的典章」(2節);
他們凡事禱告,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語」」(2節),按照神的話語生活;
他們與神的關係親密,「喜悅親近神」(2節),勤於獻祭。

但是,在這些殷勤的屬靈外表之下,卻隱藏著致命的問題——百姓一切行為的動機,只不過是想換取某種現實的「利益」(3節)。因此,一旦他們的禁食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就會埋怨神「為何不看、為何不理會」(3節)——我們已經按照規矩禁了食、獻了祭,為什麼該得的福氣還沒有兌現呢?

對於這些「屬靈人」的質問,神用了兩個「看哪」(3b;4a原文開頭)來回答他們:

1. 「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作苦工」(3b),原文是「你們禁食的日子仍尋求自己的喜樂,勒逼為你們工作的人」。「勒逼 נָגַשׂ/naw-gas’」原文與法老的「督工」(出五14)是同一個詞。
   人在利益面前最誠實,神固然不能得罪,利益也萬萬不可受損;所以在安息日,他們自己按照律法「什麼工都不可做」(利十六29)自己可以偷偷做,對待別人卻像督工的法老。

「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凶惡的拳頭打人」(4a)。人在肉體面前最誠實,食物固然可以不吃,虧也絕不能吃;所以他們一面用禁食取悅神,一面對人兇殘對人、錙銖必較、苛責論斷。

神宣告:「你們今日禁食,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4節)。因為他們完全沒有把神放在眼裡,敬虔的目的只是為了表演、操縱神。

他們的虔誠外表就像垂著頭的「葦子」(5節),裡面並沒有「痛悔謙卑」(五十七15)和「刻苦己心」(5節),只是流於形式的表演和自欺。這種「禁食」只是以人的利益為中心,並非是以神的心意為中心,所以不可「稱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5節)。

神百姓的禁食並非起初就是形式主義,也未必都是刻意假冒為善,但久而久之,卻大都變得忘記初衷、有口無心,「好像行義的國民」。

今天,我們裡面也都有兩個律在彼此交戰(羅七21-23),有時確實「心靈痛悔謙卑」(五十七15),有時卻只是「好像」屬靈。我們的禱告也許今天是專心仰望,明天可能就淪為人前的表演;我們的事奉也許今天是「與神同工」(林後六1),明天可能就變成自戀自誇。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我們連對自己的心思都沒有把握,怎麼敢誇口對神的忠心永不改變呢?

【賽五十八6】「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凶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

【賽五十八7】「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

【賽五十八8】「這樣,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耶和華的榮光必作你的後盾。」

【賽五十八9】「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祂必說:我在這裡。你若從你中間除掉重軛和指摘人的指頭,並發惡言的事,」

【賽五十八10】「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

【賽五十八11】「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

【賽五十八12】「那些出於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你要建立拆毀累代的根基。你必稱為補破口的,和重修路徑與人居住的。」

6-12節是神對禁食的要求和應許,啟示人可以從祂「所揀選的禁食」(6節)得到怎樣的益處。

贖罪日的禁食表面是缺乏、不能吃,實際是豐富;表面吃了虧,實際卻得了益處。因為凡是我們照著神的旨意所放棄的,神都會用祂自己來代替。

贖罪日禁食的第一個要求,是「什麼工都不可做」(利十六29),鬆開重軛、得著自由(6節)。因此,禁食者也不可轄制別人、損害別人的自由(6節),而要「愛人如己」(利十九18)、幫助別人的身心得著自由(7節);在自己飢餓的同時,還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7節)。因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

而人可以盼望的應許是:

1. 生命之光:「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8a),不但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別人、照亮世界。
2. 屬靈醫治:「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8b),使靈性儘快恢復健康。
3. 與神同行:「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耶和華的榮光必作你的後盾」(8c),可以在神的前後護衛之下,自由地活出公義、榮耀的人生:「耶和華必在你們前頭行;以色列的神必作你們的後盾」(五十二12)。這正如曠野中的雲柱既在前面引導(出十三21),又在後面保護(出十四19)。
4. 與神相交:「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祂必說:我在這裡」(9a),我們的禱告將不受阻礙。這種「有求必應」的禱告並非呼之即來的外賣,而像到家出診的醫生。

贖罪日禁食的第二個要求,是「刻苦己心」(利十六29),向神表示「痛悔謙卑」(五十七15)。

因此,禁食者不可強迫「飢餓的人、困苦的人」與自己一起禁食,自以為義、刻薄待人。也要對別人心存憐憫,從內心「除掉重軛和指摘人的指頭,並發惡言的事」(9b);在自己飢餓的同時,還要「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10a)。

而人可以盼望的應許是:

1. 生命之光:這光不是「早晨的光」(8a),而是「黑暗中」(10b)的光,使我們的人生在黑暗中也能得著神的引導,「祂必不叫你的腳搖動」(詩一百二十一3)。
2. 及時供應:「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11a),即使在環境最艱難、人最軟弱的時候,神的供應也不會缺乏。
3. 活水源泉:「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11b),能得著源源不絕的生命供應,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4. 重建安息:12節可譯為「你們古代的荒場被重建,你必立起代代相承的根基。你必稱為修補裂痕的、重修街道給人居住的」(英文ESV譯本),不但自己可以得著重建、安然居住,也能成為幫助別人恢復平安的人。「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賽五十八13】「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譯: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賽五十八14】「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贖罪日的禁食與安息是不可分割的,因為百姓「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利二十三32)。因此,神馬上就談到了「安息日」(13節)。

「養育 אָכַל/aw-kal’」(14節)原文就是「吃」(五十五1、2、10),表明這是一場筵席。13-14節是帶來喜樂的筵席,與1-5節不蒙悅納的禁食首尾呼應。

「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13節),可譯為「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和合本修訂版),也就是謹慎自己的腳步。安息不等於隨心所欲地娛樂、休息,而要照著神的意思安息。

「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13節),

第一個「喜樂 חֵפֶץ/khay’-fets」,原文與「利益」(3節)、「私意」(13節)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喜悅的事」(五十三10)。

第二個「喜樂 עֹנֶג’/o’-neg」,原文的字根就是「以耶和華為樂」(14節;詩三十七4)的「樂 עָנַג/aw-nag’」,意思是「華美」(十三22)、「精緻、優雅」。

「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可譯為「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安息日不是讓人高興就好,而是讓人「以耶和華為樂」、在神裡面找到最好的喜樂。

「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13節),可譯為「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拒絕自己,才是對安息日的尊重,也是對神的尊重。

「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14節),比喻超越地上的一切難處、享受得勝的生活(申三十二13;三十三29)。一個真正得勝的人,就是學會拒絕自己、單單「以耶和華為樂」的人。

「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14節),比喻得著神所應許的飽足和豐富。「你祖雅各的產業」,指神在聖約中的應許。百姓雖然禁食,但卻得著了神的餵養與豐盛。

贖罪日的禁食和安息都是同一個原則:順服神、以神為中心,拒絕自己、讓神代替。人若順服神,在安息日放棄自己的喜樂、道路和言語,神就會用祂的喜樂、道路和話語來充滿我們,讓我們得以安息在祂裡面、在祂裡面找到最高的喜樂。

只有一個「以耶和華為樂」的人,才能超越地上的難處、得著靈裡的飽足。因此,「謹守安息日」(五十六2),是神對與祂聯合的人最基本的要求(五十六3)。

一個不能安息在主裡的人,不管怎樣竭力做工、擺上自己,也都是活在自己裡面,並不是「誠實倚靠耶和華」(十20),結局是神「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詩九十五11;來三11)。

賽59章

【賽五十九1】「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賽五十九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賽五十九3】「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賽五十九4】「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

1-13節,是先知代表百姓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分別使用了第二人稱、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從三個角度來剖析神百姓的真實光景。這是神的百姓第一次「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

1-4節使用第二人稱,回應那些自以為屬靈的百姓埋怨神「為何不看、為何不理會」(五十八3)。

百姓謹守宗教的儀文,想方設法要得到神的注意;但卻毫無回音(五十八3-4),感受不到神的同在。但先知指出:「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1節),而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2節)。

因為:
他們自以為「天天尋求」神、「樂意明白」神的道(五十八2),實際上身體最誠實,「手、指頭、嘴唇、舌頭」(3節)都在犯罪。

他們自以為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語」(五十八2),實際上「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4節),每個人都想作「公義」的定義者,實際上是以公義對付別人、用恩典對待自己。

他們自以為「倚靠的是名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四十八2),實際上只是「倚靠虛妄,說謊言」(4節),根本不是「誠實倚靠耶和華」(十20)。

他們自以為是「行義的國民」(五十八2),實際上內心「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4節),並不認識自己的本相。

僕人彌賽亞已經「以生命為贖愆祭」(五十三10,英文ESV譯本),但人只有「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五十三10,英文ESV譯本另譯),才能成為祂的屬靈後裔(五十三10);否則祂的代贖果效(五十三6)就與我們無關,我們的罪孽還是會使我們與神隔絕。
而「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的唯一方法,就是「虛心痛悔」(六十六2)。正如大祭司只有「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利十六21),才能讓代罪羊「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利十六22);
百姓也只有真實地承認自己「諸般的罪孽過犯」,把自己的罪孽歸到彌賽亞的身上,才能讓祂「擔當我們的憂患」(五十三4),支取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五十三12)的功效。

神無所不在,所以詩人說:「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祢也在那裡」(詩一百三十九8)。

但神的聖潔與人的罪孽不能相容,所以祂並非總是與人同在,而是應許「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五十七15);而當我們不再「心靈痛悔謙卑」的時候,就會失去神的同在,「以馬內利」(七14)就變成了管教(七17)。

所以保羅才會禱告:「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羅十五33),又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

【賽五十九5】「他們抱毒蛇蛋,結蜘蛛網;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

【賽五十九6】「所結的網不能成為衣服;所做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手所做的都是強暴。」

【賽五十九7】「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

【賽五十九8】「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

5-8節使用第三人稱,陳明百姓真實的屬靈光景。

「抱毒蛇蛋」(5節),孵出的蝮蛇只會傷人。比喻所有的努力都沒有好的結果,「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5節),比喻人的動機都是向著罪惡。正如禁酒令反而使黑市猖獗,禁賭令反而使黑道橫行——「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惡借你之名而行」(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法國大革命的領袖之一)。

「結蜘蛛網」(5節),並不能當作衣服遮蓋身體。比喻犯罪的結果無法掩蓋自己的所作所為。

雖然這些百姓很努力地想取悅神(五十八2),但因為他們的「意念都是罪孽」(7節),所以行為都被罪性所污染,「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7節)。因為「手所做的都是強暴」(6節)。

第8節以「平安」開始、「平安」結束,總結了百姓一切行為的結果,就是沒有「平安」。保羅引用了7-8節來說明世人的屬靈光景(羅三15-17)。

【賽五十九9】「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

【賽五十九10】「我們摸索牆壁,好像瞎子;我們摸索,如同無目之人。我們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

【賽五十九11】「我們咆哮如熊,哀鳴如鴿;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

【賽五十九12】「我們的過犯在祢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賽五十九13】「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9-13節改為第一人稱,代表百姓向神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

神的要求是「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五十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9a),離「公義」的目標越來越遠、敗壞的速度比「公義」更快。

神的祝福是「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五十八8),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9b),不但不能照亮世界,反而事與願違。

神的祝福是「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五十八10),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10節),「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申二十八29),失去了神的帶領。

神的應許是「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五十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11節),越努力、越沒有盼望。

第12節是一幕天上法庭的場景:「我們的過犯在祢面前增多」(12節),這是人向最高法官承認自己的生命不可能越煉越精、越來越完美,而是活得越久、在神面前的過犯越多。

「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12節),罪本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同夥,但卻在審判時詭詐地出賣了我們(耶十四7)。

「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12節),表示我們在神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認罪:

1. 承認口是心非:「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13節);
2. 承認言語的罪:「說欺壓和叛逆的話」(13節);
3. 承認內心的罪:「心懷謊言,隨即說出」(13節)。

許多人的認罪就像戒菸一樣容易,常戒常抽、常認常犯,每次都是蜻蜓點水、浮光掠影。這種詭詐的認罪只是自欺欺人、毫無果效。

但1-13節卻是百姓第一次「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真實地揭開了內心的遮羞布、勇敢地面對自己的醜陋。「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因此,這種「不懷詭詐」的認罪並不是從人的天然生命裡出來的,而是神所「造就嘴唇的果子」(五十七19)說到底,還是神做工之後才有的改變。

【賽五十九14】「並且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進入。」

【賽五十九15】「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

【賽五十九16】「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

【賽五十九17】「祂以公義為鎧甲(或譯:護心鏡),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

【賽五十九18】「祂必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祂的敵人,報復祂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賽五十九19】「如此,人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榮耀;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衝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

【賽五十九20】「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14-21節預告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成就「祂必看見後裔」(五十三10)的應許。

14節原文的開頭沒有「並且」,並非13節認罪的繼續,而是對百姓的屬靈光景(五十六1-五十九13)的概括。

神對得救百姓的要求是:「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五十六1),但百姓的屬靈光景卻是「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進入」(14節),無論怎樣努力,結果難以活出蒙神悅納的生活,所以「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15節)。

「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16a),這是擬人的誇張修辭(五十二5),百姓軟弱的光景連神都感到很吃驚。
雖然人已經得著了認罪的能力(五十七19),但卻沒有能力脫離罪。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所以神將差派僕人彌賽亞、「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16b)。

神將披掛整齊、親自介入。祂的裝扮就像一位大能的戰士,「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17節),但卻沒有攜帶任何進攻的武器。

因為神向仇敵報仇、拯救百姓,惟一需要的就是祂大能的「膀臂」(16節)從下面的經文可以了解這「膀臂」就是耶穌基督。

「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衝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19b),可譯為「祂必如湍急的河流衝來,耶和華的靈催逼祂自己」(和合本修訂版),表明拯救乃是聖靈參與的工作。

「救贖主 גָּאַל/gaw-al’」(20節)原文與「贖回」(利二十五25)、「報血仇的」(民三十五19)、「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都是同一個詞。
律法規定,「至近的親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利二十五48-49),他們有責任贖回弟兄的產業(利二十五25),也有責任贖回弟兄的自由(利二十五48)。

當那位偉大的「救贖主」完成拯救和報應之後,將會凱旋回到錫安(20節;四十9-11;五十二7),「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四23;五十二7)。那時,錫安的餘民都將是「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20節),所以「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一27)。

保羅指出:這位「救贖主」就是耶穌基督(羅十一26-27),將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過去,「救贖主」一直是神專有的稱號(四十一14;四十三14;四十四6、24;四十七4;四十八17;四十九7、26;五十四8);而現在,僕人彌賽亞將與神共享這個稱號、共同完成救贖。

【賽五十九21】「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祢的靈,傳給祢的話,必不離祢的口,也不離祢後裔與祢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本節宣告那位「救贖主」(20節)所要做成的工作。

「他們」(21節),指全地敬畏神的外邦人(19節)和錫安悔改的餘民(20節;五十七19)。他們組成了與神立約的合一團體(十九24-25;二十七12-13;四十五20-25;五十四1-6;五十五5),神應許與他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五十五3;五十四10)。

這約的具體內容是:「我加給祢的靈,傳給祢的話,必不離祢的口,也不離祢後裔與祢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21節)。
這裡的「祢」就是僕人彌賽亞,因為神已經將聖靈賜給了祂(四十二1)。祂不但以神的話語事奉(五十4),作「眾民的中保」(四十二6;四十九8),而且祂本身就是「眾民(與父神)的約」(四十二6;四十九8原文)。

神將聖靈和話語賜給彌賽亞的後裔,也就是那些願意接受祂作贖愆祭的重生得救者(五十三10),聖父、聖子和聖靈一起完成了救恩。

聖靈不但參與拯救(19節)、也參與立約,並且與人同住、成為立約的「印記」和「憑據」(弗一13-14),這樣的「以馬內利」(七14),才是改變罪人生命的最終解決辦法。

百姓原來的光景,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2節),現在卻接受了聖靈的內住(約十四17),可以「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1-13節「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是帶來這個轉折的關鍵。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二十四3-4),人若想成為「聖靈的殿」(林前六19),就要從「不懷詭詐」的認罪開始。

「不懷詭詐」的認罪不是來自人的理性、意志或情感,而是來自神所「造就嘴唇的果子」(五十七19);而神新造這果子的方法,是藉著祂自己的話語(五十八1-14),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賽60章

【賽六十1】「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

【賽六十2】「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祂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

【賽六十3】「萬國要來就你的光;君王要來就你發現的光輝。」

六十-六十二章是五十六-六十六章的中心,描述救贖主來到錫安以後的結果(五十九20),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本書中所有對錫安未來榮耀的預言(二2-4;四2-6;二十五6-10a;二十六1-2;三十五10),都在本章中得到了體現;而《希伯來書》和《啟示錄》對聖城新耶路撒冷的預言,都是源出於此。

「你」(1節)原文是陰性,指「以色列聖者的錫安」(14節)。「你的光已經來到」(1節),是因為「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五十九20),所以「耶和華的榮耀」(1節)將照耀錫安,改變百姓的生命,使錫安「興起,發光」(1節)、被恢復成「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

「興起,發光」,並不是呼召錫安起來為主發光,因為她根本沒有發光的能力。而是吩咐她站起來(五十二1)接受神藉著聖靈所賜的生命(五十九21),彰顯出一種不屬於他們自己的榮耀(神的榮耀)。

神必不將祂的榮耀「歸給假神」(四十二8;四十八11),但卻樂意與祂的百姓分享榮耀(9節;十一10;三十五2;四十三7),所以「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祂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讓不配的人能夠彰顯神的榮耀。
這一切都將藉著祂的僕人彌賽亞做成(四十九3;約一14;十七4、22;羅八17;彼前三13-14)。

當「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2節),「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的時候,神的榮耀就像出埃及的時候一樣(出十23),惟獨臨到錫安(2節),成為全地黑暗消失的開始(九2)。

這榮耀將藉著錫安向萬國彰顯,吸引「萬國要來就你的光;君王要來就你發現的光輝」(3節;五十二15;五十五1),成就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二3)。

神的救恩將從選民開始、惠及全地(約四22),所以詩篇的禱告是:「願神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祢的道路,萬國得知祢的救恩」(詩六十七1-2)。

本章描述得榮耀的錫安,整章處處充滿了「榮耀」(1、2、7、9、13、19、21節),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賽六十4】「你舉目向四方觀看;眾人都聚集來到你這裡。你的眾子從遠方而來;你的眾女也被懷抱而來。」

【賽六十5】「那時,你看見就有光榮;你心又跳動又寬暢;因為大海豐盛的貨物必轉來歸你;列國的財寶也必來歸你。」

【賽六十6】「成群的駱駝,並米甸和以法的獨峰駝必遮滿你;示巴的眾人都必來到;要奉上黃金乳香,又要傳說耶和華的讚美。」

【賽六十7】「基達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這裡,尼拜約的公羊要供你使用,在我壇上必蒙悅納;我必榮耀我榮耀的殿。」

【賽六十8】「那些飛來如雲、又如鴿子向窗戶飛回的是誰呢?」

【賽六十9】「眾海島必等候我,首先是他施的船隻,將你的眾子連他們的金銀從遠方一同帶來,都為耶和華——你神的名,又為以色列的聖者,因為祂已經榮耀了你。」

4-9節描述萬民將齊聚錫安。

「你的眾子從遠方而來;你的眾女也被懷抱而來」(4節),表明距離和體力都不能阻擋他們回家的路。

「眾人」(4節)指外邦人(3、10節),「眾子、眾女」指錫安的百姓(四十九22),兩者一起組成了「以色列的後裔」(四十五25;約十一52)。

「米甸、以法、示巴」(6節)都是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的後代(創二十五2-4),而「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

「米甸」(6節)從前帶著駱駝來擄掠以色列(士六5),將來卻要用「成群的駱駝」(6節)帶著禮物來錫安敬拜神。

「以法、示巴」、「基達、尼拜約」(7節)都是阿拉伯曠野中的民族,「他施」(9節)是當時向西航行最遠的地方。

列舉這些地名,表明因著神在錫安顯出的榮耀(9節),陸地和海洋的遠方萬民都將羨慕作神的百姓(二2-3;申四6-8)。

「基達、尼拜約」都是以實瑪利的後代阿拉伯人(創二十五13),他們的羊群將被用來獻上蒙神悅納的祭(7節),表明神將接納他們。

1948年以色列復國之後,與周圍的阿拉伯國家發生了多次中東戰爭,但將來阿拉伯人卻要帶著朝聖的禮物,與回歸的百姓一同來到錫安敬拜神、事奉神。

圖:獨峰駝或單峰駱駝(Dromedary)產於非洲北部、亞洲西部與南部,又稱阿拉伯駱駝(Arabian camel)。單峰駱駝的背上僅有一個駱峰,比雙峰駱駝更高、更快。但雙峰駱駝更強壯、耐久力更強,更適合穿越沙漠。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21/04/Arabian-dromedary-camel.jpg

【賽六十10】「外邦人必建築你的城牆;他們的王必服事你。我曾發怒擊打你,現今卻施恩憐恤你。」

【賽六十11】「你的城門必時常開放,晝夜不關;使人把列國的財物帶來歸你,並將他們的君王牽引而來。」

【賽六十12】「哪一邦哪一國不事奉你,就必滅亡,也必全然荒廢。」

【賽六十13】「黎巴嫩的榮耀,就是松樹、杉樹、黃楊樹,都必一同歸你,為要修飾我聖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腳踏之處得榮耀。」

【賽六十14】「素來苦待你的,他的子孫都必屈身來就你;藐視你的,都要在你腳下跪拜。他們要稱你為『耶和華的城』,為『以色列聖者的錫安』。」

10-14節描述神將高舉錫安,是這首錫安之詩的核心,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外邦人必建築你的城牆」(10節),表明神是歷史的主人,祂既能讓外邦人拆毀人所倚賴的堅固城(二十四10),也能叫外邦人建造城牆;祂既能讓外邦人管教百姓(十5),也能叫「他的子孫都必屈身來就你」(14節)。

「你的城門必時常開放,晝夜不關」(11節;啟二十一24),既代表錫安不再害怕仇敵,也是因為進城的人絡繹不絕(二十一2)。「將他們的君王牽引而來」(11節),代表這些君王甘心臣服。

「為要修飾我聖所之地」(13節),是引用所羅門建造聖殿的典故(王上五2-9)。神的「腳踏之處」(13節),比喻聖殿。

將來列國不管強弱,即使苦待過以色列的(14節),也會屈身服事錫安(10-14節)。

這並不是由於錫安的政治、經濟、科技或軍事實力,更不是因為以色列比他們更有道德、更加屬靈,而是因為「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五十九20)。
祂將光照列國(2-3節),使萬民都看出錫安是「耶和華的城、以色列聖者的錫安」(14節),而以色列是「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
榮耀的錫安將成為世界的中心、決定列國的命運(12節),因為救贖主將成為錫安的君王。

【賽六十15】「你雖然被撇棄被厭惡,甚至無人經過,我卻使你變為永遠的榮華,成為累代的喜樂。」

【賽六十16】「你也必吃萬國的奶,又吃君王的奶。你便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雅各的大能者。」

【賽六十17】「我要拿金子代替銅,拿銀子代替鐵,拿銅代替木頭,拿鐵代替石頭;並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賽六十18】「你地上不再聽見強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荒涼毀滅的事。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

15-18節與4-9節前後呼應,描述錫安將被神改變。

過去,落在管教中的錫安「被撇棄被厭惡,甚至無人經過」(15節),但那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五十九20)之後,神將使錫安「變為永遠的榮華,成為累代的喜樂」(15節)。

「你也必吃萬國的奶,又吃君王的奶」(16節),比喻萬國都甘心服事過去軟弱受欺的錫安,因為以色列將被改變成「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

「你便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雅各的大能者」(16節),這是呼應「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五十六1),也是呼應「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四十九26)。

神不但願意作為「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贖回百姓,也願意被稱為「雅各的大能者」,讓軟弱的雅各得著神大能的恢復。

「我要拿金子代替銅,拿銀子代替鐵,拿銅代替木頭,拿鐵代替石頭」(17a),比喻錫安將比所羅門的鼎盛時期更加榮美(王上十21、27)。

彌賽亞對錫安的改變並不是修修補補,而是用完全的榮耀來「代替」(17節;五十五13)。

「並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17b),比喻錫安將成為以神為王的國度,神的國度「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在神的管理之下,這個國度裡不再有「強暴的事」和「荒涼毀滅的事」(18a),而是以神的「拯救」為牆(二十六1)、人的「讚美」為門(18b)。

人與神的和諧關係就像城牆和城門,把一切有害之物都排除在外;一面有神的同在和保护,一面有人的回應和讚美,出入都在神的恩典和平安裡——「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當感謝祂,稱頌祂的名」(詩一百4)。

【賽六十19】「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神要為你的榮耀。」

【賽六十20】「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了。」

【賽六十21】「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種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

【賽六十22】「至小的族要加增千倍;微弱的國必成為強盛。我——耶和華要按定期速成這事。」

19-22節與1-3節首尾呼應,描述神將光照錫安,預表那在「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啟二十一9-27)。

「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19節),比喻神的榮耀將永遠光照錫安、管理百姓,所以「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二十一23),「主神要光照他們」(啟二十二5)。

「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20節),比喻錫安將不會被時間限制。百姓日夜沉浸在真理的光中,將被改變成神兒子的樣式,不會再重複失敗的「悲哀的日子」(20節)。

「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21節),也就是與神關係正確的人。不是「義人」住進了錫安,而是錫安的居民「都成為義人」。他們之所以能被稱為「義人」,是因為神讓聖靈進入他們(五十九21)、真理光照他們(19-20節),從而改變了他們的性情,使他們能「守公平,行公義」(五十六1)。

「永遠得地為業」(21節),是回應神對應許之地的應許(申六18-25),比喻永遠的穩妥。

「是我種的栽子」(21節),是重申大衛之約的應許(十一1;撒下七10);「我手的工作」(21節),是呼應對耶路撒冷的預言(二十九23);「使我得榮耀」(21節),是呼應對僕人以色列的預言(四十九3)。

神將塑造自己的百姓,讓祂的榮耀可以彰顯在人身上,「使他們稱為『公義樹』」(六十一3)。而這一切都是神手的工作,因為人並沒有能力榮耀神,他們的努力早已被證明都是失敗的,只有神自己的工作才能榮耀祂自己。

「至小的族要加增千倍;微弱的國必成為強盛」(22節),完全扭轉了「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三十17)的失敗光景,這是重申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五十一2;創十二2-3)。

「我——耶和華要按定期速成這事」(22節),這是神親自保證一切將會按照祂所定下的時間表成就(彼後三18-19),絕不延期,也不受環境的改變、仇敵的攔阻和百姓的失敗影響。

「及至時候滿足」(加四4),神將差遣彌賽亞道成肉身、成就這一切,帶領我們「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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