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7月5日箴21-25章

美味讀經7月5日箴21-25章

箴21章

本章繼續二十26-30神藉著王施行公義的話題,主題是神對萬民的至高主權。

1-2節,強調神的全能和全知。

「隴溝」(1b)並不是固定流向的天然河道,而是根據農夫的需要進行調整的灌溉水渠。「隴溝的水」(1b)隨著農夫的意思「流轉」(1b),目的是為了滋潤田地,而不是帶來破壞。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能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1a),一切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被神用來成就祂至高的旨意(賽十5-7;四十一2-4;但四31-35;拉七21),最終帶來生命的活水。

人在伊甸園的墮落,就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結果卻是每個人都把自己當作神,以自己為判斷善惡的標準。因此,「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a),所有的罪惡都始於自以為的正當原因,每一片雪花在雪崩時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
但人的悲劇在於,這類人「看為正」的事,那類人可能看為不正;這個世代「看為正」的事,那個世代可能看為不正。而人又從來都不缺乏辯解的理由,也從來都不缺乏反駁的能力,所以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無休無止的紛爭和罪惡史(十六2、25)例如,有多少人以公義之名踐踏公義,就有多少人奉自由之名限制自由;有多少人借平等之名謀取特權,就有多少人舉博愛之名宣揚墮落。
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b),只有神才是判斷善惡的唯一絕對標準;我們需要的是求神衡量自己,而不是用自己去衡量別人。
神既是全能的,又是全知的,更是公義良善的。因此,真智慧是相信只有神才能施行公義,也相信神必會施行公義,所以「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祂必拯救你」(二十22)。神設立了維持公義的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1),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4)。「神的用人」若是出了問題,神自己負責會管教;我們若是僭越權柄、「以惡報惡」,卻會使自己淪為惡人,成為罪惡之鏈的一環。真智慧是要斬斷罪惡的傳播路徑,不用自己去延續無限的罪惡之鏈。

3-8節,主題是「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的標準。

3-4節,主題是神喜愛「仁義公平」(3節):

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而「仁義公平」是祂衡量人心的標準。「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節),神對人的要求就是「秉公行義」(創十八19;撒下八15;詩七十二1;九十九4)。但「公平」是以神為標準,而「社會正義」是以人為標準,十個人可能有十一個不同的定義。真智慧是認定「仁義公平」是神的性情(詩三十三5;三十六6;伯三十七23),「社會正義」都可以裝假,而內心的「仁義公平」卻只能從神而來。

「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4節),可譯為「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都是罪」(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驕傲是人肉體生命的本相,實質是高舉人、代替神,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
尤其是行了一點「仁義公平」、有了一點成就的人,更容易有意無意地高舉「眼高心傲」的燈,用自己定義的善惡標準來代替神的「仁義公平」。因此,真智慧是否定人從肉體裡行出來的一切事,無論善惡成敗,神一概看不上。

5-6節,主題是「仁義公平」的實質:

「仁義公平」不是結果平均、成績相同,而是「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真智慧是認定「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5節),收穫和付出成正比,這才是神所要求的「仁義」,也是神必要成就的「公平」——財富的增長是如此,學問的增加也是如此,屬靈的成長更是如此。
這個世代比以前更加浮躁,一夕成名、一夜暴富的誘惑比以前更大,讓人以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規律已經過時了,越來越「行事急躁」地去收割別人,結果卻一茬又一茬地成為被人收割的「韭菜」。因為聖靈早已宣告:「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6a),包括那些「行事急躁的」。人一旦「行事急躁」,就會傾向「用詭詐之舌求財」,而不是「殷勤籌劃」、踏踏實實付上代價。愚昧人只看見賊吃肉、卻不見賊挨揍,所以總是羨慕效仿那些成功的神話,結果卻是挨了揍也吃不上肉。而真智慧是不必試水、就知深淺,認定財富來得快、去得也快,來路不正的錢財是禍不是福,實際上「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6b)。

金錢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它不會使人幸福,卻能麻醉人的神經;它能帶來快樂,更會帶來煩惱;錢少會有許多煩惱,錢多卻有更多的煩惱;貧窮會導致許多罪惡,貪財卻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但人的悲劇在於,每個世代都覺得自己比從前更進步,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不會被愁苦「刺透」,所以都渴望嘗試一下有錢人的煩惱,結果「就是自己取死」。從古至今,世人都如飛蛾撲火,一代又一代地被快速致富的幻象吸引,也一次又一次地在泡沫破裂之後痛哭,但卻永遠也學不到教訓。因為人性從來沒有進步,所以黑格爾(G. W. F. Hegel,1770-1831年)說:「我們從來沒有從歷史中學到教訓。」。

7-8節,主題是偏離「仁義公平」的代價: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7節),最終都會自食其果(士九23-24);凡是以「強暴」和「詭詐」掠奪別人的人,最終自己也會遭到更加「強暴」和「詭詐」的人掠奪,神會讓「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裡」(詩七15)。
因此,真智慧是提醒自己「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無論是什麼事,只要偏離了神的「仁義公平」、「不肯按公平行事」,最終都要付出代價。

「負罪之人」(8a)想欺騙大眾、掩蓋其偏離「仁義公平」的事實,所以道路必須「甚是彎曲」(8a),才能「用詭詐之舌」把自己描繪得合理合法、值得同情。
而「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8b),因為真理一點也不複雜,就是「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真智慧是清醒地認識到,虛擬往往比真實渲染得更逼真,謬誤常常比真理看起來更高深,正如一個人的內心越貧乏、裝扮就越華麗,內心越豐富、外表就越簡單。
世界若是公平的,勇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不肯按公平行事」需要代價,堅持「正直」則需要勇氣。「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來十35),才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避免付出生命的代價。

9-19節,主題是神對惡人的計劃。既然神既是全能、又全知的(1-2節),祂允許惡人存在,就一定有祂特殊的計劃:

9節和19節,主題是「爭吵的婦人」: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9節)。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夏天可以居住(撒上九25-26)。但這裡所描繪的並非涼爽的夏夜,所以下一句用「曠野」代替了「房頂」能說得更清楚:「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19節)。
家庭的幸福不在於房屋有多「寬闊」,而在於房屋裡的「爭吵」有多少。建造家室需要兩個人,而拆毀家庭只需要一個人;「爭吵」是不幸家庭的「潘多拉盒子」,而鑰匙通常掌握在「愚妄婦人」(十四1)的手中。

夫妻之所以會「爭吵」,是因為每個人都「眼高心傲」(4節),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都堅持自己是對的。
女人通常比男人更加伶俐、也更固執,所以丈夫很難吵得過妻子,即使在婦女地位低下的古代,竟然也要在惡劣的天氣躲到「房頂的角上」、像野驢一樣(伯二十四5-8)躲到「曠野」,何況是女權主義高漲的今天呢?「爭吵的婦人」總是想用爭吵來講理,但這樣的爭吵除了讓肉體痛快、讓丈夫厭惡,又有什麼益處呢?因此,愚妄婦人在婚姻中最大的愚昧,就是對外人客氣、對親人苛刻,把最醜陋的一面都留給了最親近的人。

當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的時候,並沒有說丈夫若比妻子強,妻子就該作幫手;丈夫若比妻子弱,妻子就可作領導。當保羅說「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3)的時候,也沒有說丈夫若有資格「作頭」,妻子就可以順服;丈夫若沒有資格作頭,妻子就應當出頭(彼前三1)。
作妻子的悲劇,是總愛替神定義「作頭」的資格,又總能找到丈夫沒有資格作頭的理由。真智慧是認識到,妻子無論以何種理由、何種形式取代丈夫做了一家之主,實際上都是「親手拆毀」(十四1)了自己的家。

10-12節,主題是惡人是義人的鏡子: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節),可譯為「惡人的心渴想邪惡,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但心中卻不覺得有錯。夫妻之間的爭吵(9節),也是因為「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節);誰在道理上都沒有輸,所以誰在立場上都不肯讓步。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十六4),惡人在神的計劃中也是有用的,因為「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11a),而「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11b)。「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

每個環境都不會缺少惡人,但每個惡人都有「各適其用」的目的。真智慧是不抱怨神為什麼讓自己遇到惡人,而是知道惡人是神放在自己環境中的一面鏡子,好讓「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12節),因而「就得智慧」,學會作出明智的選擇。

13-15節,主題是惡人必受無憐憫的審判: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13節),因為「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a),所以「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太十八33;二十五45)。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14節),這是無視律法。因為神說:「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二十三8)。

「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15節),可譯為「當公義施行,是義人的喜樂,卻是作孽人的恐懼」(英文ESV譯本)。
雖然惡人一面「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一面用「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但是,當神「秉公行義」的時候,惡人卻將陷入恐懼之中。
每個世代都有猖狂一時的惡人,但每個惡人都不能脫離神「秉公行義」的手。真智慧是不抱怨惡人得勢,而是知道他們必將重蹈歷史上惡人的覆轍,並對他們的結局心存戰兢和憐憫。

16-18節,主題是惡人聰明反被聰明誤:

「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16節),可譯為「人偏離智慧的路,必與陰魂為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通達 שָׂכַל/sä·kal’」意思是「有洞察力、教導、成功、順利」。
「人偏離智慧的路」,目的是更加自由地享受人生,但這條路的終點卻是死亡,「必與陰魂為伍」。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17節),人若一心想滿足肉體,最後都陷入自己最想避免的「窮乏」花費太大了。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18節),意思是惡人本來是要欺壓義人,結果神卻扭轉局面,反過來讓惡人代替義人遭殃(斯七10),讓「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詩七16)。

每個人都能看到惡人在人前顯貴,卻很少看到他們在人後受罪。
真智慧是不羨慕惡人風光,因為知道他們必將聰明反被聰明誤,所以感謝神沒讓自己也淪為惡人。而「爭吵的婦人」也應當清醒地知道,自己也會像惡人一樣聰明反被聰明誤。

9節和19節談到「爭吵的婦人」,8-18節卻岔出去談論似乎不相干的「惡人」。實際上,「婦人 אִשָּׁה/ish·shä’」原文與「惡人 רָשָׁע/rä·shä’」(10、12、18節)押尾韻,暗示那位「爭吵的婦人」就是家中的「惡人」。
活在肉體裡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惡人。當人的肉體碰撞肉體的時候,連最親密的「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關係也難以為繼。但神為什麼還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呢?因為「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既然神允許家中有「爭吵的婦人」、家外有「惡人」,我們就應當把他們當作自己的鏡子(10-12節)。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但婚姻的悲劇卻是埋怨神配錯了另一半,所以總是希望改變對方,卻不願首先改變自己。配偶是神給我們的鏡子,用來顯明我們肉體的污穢。婚姻中的真智慧,就是看到鏡子裡的臉不乾淨時,不要只顧擦鏡子,而要照著鏡子洗淨自己。

20-29節,與3-8節前後呼應,繼續談論「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的標準:

20-21節,主題是有節制的是智慧人: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20a),愚昧人也不缺乏神的恩典,區別是愚昧人缺乏節制,所以「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20b),最後還是兩手空空。

有節制的智慧人知道為長遠打算,所以「追求公義仁慈」(21a),結果「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21b)。
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真智慧的首要任務就是拒絕肉體、控制天性的衝動;任何能釋放人的天性、卻不能讓人節制的事物,最終都是禍害。

22-23節,主題是能自律的是智慧人: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22節),是比喻智慧人能夠「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因為「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十六32)。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23節)。因為「攻克己身」的關鍵是控制口舌,「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三2)。

真智慧是控制自己,得著真自由。自由就是不受捆綁,不但脫離人的捆綁、也脫離罪的捆綁,但最難脫離的卻是肉體的捆綁。惟有「真理(基督)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讓人不再作肉體的奴隸。

24-25節,主題是驕傲懶惰的是惡人: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24節)。人若是「出於驕傲」做工,不合神心意。

「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25節)。人若是出於懶惰不做工,也不合神心意。

驕傲人和懶惰人,都是活在肉體中的人。世上的難處常常來自那些想要改變一切的驕傲人,或者什麼也不想改變的懶惰人。因為肉體會玷污一切工作,所以無論做工不做工,都不合神心意。
真智慧是雲柱不動、人就不動;雲柱一動、人馬上跟上(民十35-36)。惟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的工作,才能將榮耀歸給神。

26-27節,主題是動機偽善的是惡人: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27a),因為他「終日貪得無厭」(26a),表面敬虔、心裡卻沒有神;獻祭的動機只是為了賄賂神、謀求更多的好處,所以在神眼中只是偽善地「存惡意來獻」(27b)。

真智慧是承認一切都是恩典,所以「義人施捨而不吝惜」(26b);他們獻祭的動機是為了感謝恩典、求神悅納,而不是為了交換利益、謀求人前的榮耀。因此,「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節)。

神一面斥責「終日貪得無厭的」,一面稱許「義人施捨而不吝惜」,並且宣告屬靈的定律是「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已經清楚地表明了「耶和華衡量人心」的標準。
但神也允許百姓中存在懶惰的人和貪得無厭的人、殷勤的人和不吝施捨的人,讓他們在神面前自由地作出選擇,並且承擔選擇的後果。
在神的旨意裡,君王的責任是制止「欺壓貧寒的」(十四31),而百姓的本分是「憐憫窮乏的」(十四31)。

28-29節,主題是無恥說謊的是惡人:

「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28節)。真智慧是永遠說真話,所以不必刻意記住以前說過什麼,也不必發明新的謊言去掩蓋舊的謊言;而說謊者不管如何心思縝密,總會百密一疏,遲早都會被戳穿。

「惡人臉無羞恥」(29a),是放棄廉恥、堅固自己的臉皮;而「正直人行事堅定」(29b),是拒絕肉體、堅固該走的正道。
人生是一系列選擇的過程,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堅持了不該堅持的。
而真智慧是知道該放棄什麼,也懂得該堅持什麼。最明哲的選擇是放棄自己,而不是堅持自我;是勝過自己,而不是征服世界。

30-31節,主題是神的主權不可敵擋。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30節)。因為真正的「智慧、聰明、謀略」都來自神。敢於宣告「上帝已死」(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人,不但瘋了,而且早已化為泥土(尼采寫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四年後得了精神病,死於1900年)。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31節),可譯為「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但勝利屬於耶和華」(英文ESV譯本)。

幾千年來,無數的仇敵用各種「智慧、聰明、謀略」來敵擋神,但他們都已經灰飛煙滅,「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楊慎《廿一史彈詞》)。「敵擋耶和華」,乃是人類最大的無知和狂妄,但史上卻總是不乏這樣的愚昧人,造成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若是神不存在,人就可以為所欲為;若是神不干預,人間早已成為地獄。

馬拉的戰車是當時最強大的武器(士一19),是古代人類戰爭智慧的巔峰之作,但神卻從來都不喜悅祂的百姓倚靠馬匹(申十七16;書十一6;撒下八4;賽三十一1;何一7;亞九10;詩二十7)。今天的屬靈爭戰也是如此,無論人的核能、航天或人工智慧技術怎樣進步,最終都是「勝利屬於耶和華」。

箴22章

1-16節是「所羅門的箴言」(十1)第二部分(十五30-二十二16)的最後一個單元。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真智慧是相信一切都是根據神的主權,也相信人有責任作出當有的選擇。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1節),「美名 שֵׁם/sham」與「恩寵 חֵן/khan」原文押尾韻。合神心意的「美名」是真智慧的外在表現;而蒙神悅納的「恩寵」是「美名」所結出的果子。

「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三14),金銀早晚都會用完,智慧卻是源源不絕的財富源泉。因此,人所當追求的不是錢財、而是智慧,好讓自己能明智地選擇合神心意的「美名」,長久地活在神的「恩寵」之中。

2-4節,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2a),神允許在自己的百姓中同時存在「富戶」和「窮人」。他們在物質財富上並不相同,但在神面前的地位卻是平等的,「都為耶和華所造」(2b)、都是立約之民,既有同樣的權利、也有同樣的責任。

富人應當記得,「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十四31);而窮人也應當謹記,不可嫉妒仇恨、也不可諂媚奉承富人。

真正的平等,乃是富人不佔窮人的便宜,窮人也不佔富人的便宜,「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六5)。

「富戶」和「窮人」的區別是屬靈的判斷力:「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3節)。「見 רָאָה/rä·ä’」和「禍 רַע/rah」原文諧音,意思是「辨別邪惡」。

真智慧是把自己肉體的反應當作重要的判斷指標:凡是讓自己的肉體受用的事,都應當「見禍藏躲」。人的悲劇是,只要把一件事描繪得代價小、收益大、見效快,就一定會有人嘗試火中取栗,但結果往往是引火燒身。

屬靈的判斷力是從神而來的智慧,驕傲自大的「愚蒙人」把自己當作神,所以在肉體的吸引面前,很少有「通達人見禍藏躲」,卻總是不乏「愚蒙人前往受害」。

因此,人的責任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4a),神的主權使他「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4b),不但賞賜「富有」,而且賞賜「尊榮、生命」。

《箴言》中所有「富有」的應許,背景都是應許之地的經濟,前提是百姓活在神所賜的產業中,富足是立約之民與神關係正常的標誌(利二十六3-12)。

末世的信徒卻生活在另一個經濟環境裡,是倚靠用「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來帶動消費,把大巴比倫當作經濟的火車頭,「地上的商人因她極度奢華而發了財」(啟十八3、11、15、17)。

真智慧不是執著於「富有」,而是抓住「尊榮、生命」(彼前五6)。因為背離神的大巴比倫經濟體系必要「傾覆」(啟十八2),世上所有的人都難免其害(啟十八17-18),所以神的呼召是「我的民哪,從那城出來吧!免得和她在罪上有份,受她所受的災殃」(啟十八4)。
通達人應當「見禍藏躲」,蒙福時節制,遭災時才能堅韌;愚蒙人卻是「前往受害」,以為繁榮可以永遠持續,到時只會措手不及。

5-6節,是3-4節意義的遞進,主題是人當有的選擇。

「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遠離」(5節),所以,父母應當選擇「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6a)。「乖僻人」原文是「彎曲的、邪惡的」,他們缺乏屬靈的判斷力、分不清禍福。當「通達人見禍藏躲」(3a)時,愚蒙人卻欣然「前往受害」(3b),所以他們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暗藏生命的危機。

敬畏神的人「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4b),因此,人要「保守自己生命」、遠離「乖僻人的路」,方法就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4a)。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6節),這可能是最廣為人知的一句箴言,但也是最容易被誤解的箴言:

「教養 חָנַךְ/khä·nak’」的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四次,其它三處都被譯為「奉獻」(申二十5;王上八63;代下七5)。因此,「教養」並不是道德說教,也不是培養能力,更不是模仿那些我們不可能雷同的人,而是立約之民把孩子「奉獻」給神,訓練孩子「走當行的道」,趕除本性裡的「愚蒙」(15節)。

奉獻兒女的人,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則,「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人若一面「教養孩童」,一面自己「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羅六19),實際上是一面建造、一面拆毀。

「教養孩童」不只是給孩子講聖經故事、讓孩子背誦金句,也不只是帶孩子上教會、找一些好老師,而是為孩子建立溫暖和睦的家,自己在家中「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7-9)。「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代表一切日常瑣事。「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比喻化為生活習慣。

好的家庭與壞的家庭都會影響人的一生,好的習慣和壞的習慣都會成為人的「第二天性」(培根)。「習慣可以是個魔鬼,也可以是天使,它能讓你習慣於不假思索地行善或作惡 。

「教養孩童」不能倚靠事後亡羊補牢,而是越早越好。因為預防壞習慣比改掉壞習慣容易得多,一分預防、勝似十分治療;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使他走當行的道」,並不是給孩子立下條條框框,也不是幫助孩子選擇理想、職業或愛好。「道」原文是單數,神的百姓「當行的道」只有一條,就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4a)。

好牧人都是「在前頭走」(約十4),父母若要使兒女「走當行的道」,自己就應當親自領著他們走;不但要讓孩子知道走哪條路,還要讓孩子看自己怎樣行走。孩子是神放在父母生命中的門徒和鏡子,隨時觀察父母的每一個生活細節。父母若口頭「敬畏耶和華」,生活中卻沒有「心存謙卑」,只會讓孩子學會虛偽或逆反;不但不「走當行的道」,反而更想嘗試不讓他走的「乖僻人的路」。

「使他走當行的道」,原文也可以理解成「按著他的樣子」(賽十24)。但1-16節的上下文都是以神為中心,並不是迎合人的本相。所以不管孩子的天性、愛好如何,一律需要被管教、被糾正(15節;十三24;十九18;二十三13),才能只「走當行的道」。
「走當行的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管教的杖」(15b)趕除孩子心中的「愚蒙」,讓他熟悉那條通往地獄的道路,並且條件反射地遠離它。

因材施教只是趕除「愚蒙」的方式不同,而不是迎合孩子「愚蒙」的天性。人天性裡的「愚蒙」會污染一切學到的知識,以致學問越多、作惡的能力越大,最終是「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二十九15)。

「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也就是始終遠離死亡之路(5b)。神並沒有應許敬畏神的人在「當行的道」上不會軟弱、跌倒,但卻應許一路引導、管教(撒下七14-15)。
因此,真正敬畏神的孩子,絕不會出了家門就離開神、頭髮花白才回頭,而是「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二十四16),始終不離開「當行的道」。
正如主耶穌所應許的:「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

最後,這節經文在本單元(1-16節)的語境中,強調的是人當有的選擇智慧,而不是具體談論怎樣教養兒女。要明白管教的必要性(二十九17-21),也不懂得怎樣用「杖」管教(二十二15)、怎樣正面引導(二十三15-16,22-25);教養的關鍵在於管住口舌(十七26-28),教養的方法(十九16-23)和教養的守則(十九24-二十1);更沒有熟讀《箴言》,把整卷《箴言》都當作教養的內容(一8)。
這樣的教養當然難以奏效。但許多人並不反省自己,卻質疑這句經文,這真是「人因愚昧自毀前途,他的心卻埋怨耶和華」(十九3和合本修訂版)。

7-9節,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7節),指窮人若借貸不能償還,結果就要賣身作債主的奴隸(利二十五48)。神並沒有讓百姓無償幫助弟兄,而是在進入應許之地之前,就明確規定要以借貸的方式幫助弟兄(利二十五35-38)、並且可以當頭(申二十四10-13),甚至允許欠債者賣身為奴(利二十五39-55),好讓百姓學習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
神對全體百姓的恩典都一樣(申二十八1-14),泉水是賜給所有的人分享的,但水罐裡的水卻只屬於取水的人。因此,當神所賜的環境相同時,每個人是成為「富戶」還是「窮人」(9節),都是人自己選擇的結果。
雖然神按照自己的主權,允許「富戶管轄窮人」,但「富戶」也應當知道,自己和「窮人」一樣「都為耶和華所造」(2b),彼此都是弟兄。富人環境中的每一個「窮人」,都是神給富人的一面鏡子,也是給富人「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的機會。
因此,不但窮人有責任承擔選擇的後果,富人也有責任承擔選擇的後果:「撒罪孽的,必收災禍;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8節),因為「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十四31);相反,「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9節),因為「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十九17)。

【箴二十二10】「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10-11節,主題是人當有的選擇。

神並沒有親自從祂的百姓中間「趕出褻慢人」(10節),而是讓百姓學習作出正確的選擇,「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10節)。每個屬靈的人都應當趕出自己裡面的「褻慢人」,讓聖靈來做主,教會、團契裡的「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12-14節,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12節)。神鑑察一切、掌管一切,但卻允許「懶惰人」(13節)和「淫婦」(14節)說謊,然後「傾敗」他們,是要人通過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學習做「聰明人」、不要做「奸詐人」。

古代以色列的獅子很多,但不會出現在街上。因此,「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13節),只是找藉口不出去工作。但神並不揭穿這樣荒謬的謊言,而是讓人承擔懶惰的後果:「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二十一25)。

「淫婦的口為深坑」(14a),形容淫婦勾引人的話語有如捕獸的陷阱。但神卻沒有填平這個深坑,而是讓人自己承擔行淫的後果,因為「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14b)。

15-16節,主題是人當有的選擇。

世人的教育理念,有的是把孩子當作需要被填滿的容器,有的是把孩子當作需要被點燃的木炭;但聖經卻認為,孩子的內心充滿了需要被趕除的「愚蒙」(15a)。亞當的後裔已經全然敗壞,所以天生就有「愚蒙迷住孩童的心」(15a),從小就會掩飾自己的詭詐(二十11)。這種「愚蒙」會玷污一切學到的知識,若不先「用管教的杖」(15b)趕除,人的學問越多,作惡的能力越大。

但是,「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12a),卻沒有代替「聰明人」來管教孩子。「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百二十七3),神的心意是讓作父母的人與神同工:父母的三大責任,是用管教趕除孩子心中的愚蒙(15b),用誡命填滿孩子的內心(十九16-17,22-23),同時自己不要妨礙孩子的成長(十七26-28;十九26-28);而聖靈的工作,則是點燃智慧之火。
因此,「聰明人」應當作出明智的選擇,注意趕除孩子心中的「愚蒙」,而不是用各種藉口來遷就肉體、掩飾失敗,要知道神必「傾敗奸詐人的言語」(12b)。

「杖」代表紀律和懲罰,是管教的措施(十三24;二十二15;二十三13、14;二十九15)。有些人根據「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詩二十三4)使用了同一個「杖」字,認為「杖」是用來安慰羊、引導羊的,所以把「用杖打兒子」解釋成用安慰和鼓勵的話語來正面管教孩子,他們錯失了這杖原文的意思。「杖 שֵׁבֶט/sha’·vet」的原文泛指各種棍子,除了牧羊人的「杖」(利二十七32),還包括打破列國的鐵「杖」(詩二9)、打人的「棍子」(出二十一20;撒下二十三21;代下十一23;賽十24)、神責罰人的「杖」(伯九34;詩八十九32)、代表怒氣的「杖」(詩一百二十五3;賽十5)。
「亞述人必因耶和華的聲音驚惶;耶和華必用杖擊打他」(賽三十31),並不是用安慰的話語對亞述進行正面管教(賽三十32)。在《箴言》中,「刑杖」(十13;二十六3)和「逞怒的杖」(二十二8)也是同一個詞,「管教的杖」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管教必須採取紀律和懲罰措施。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16a),這種「給」不是因為愛人,而是為了利己,結果兩者「都必缺乏」(16b)。因此,「聰明人」也應當在人際關係上作出正確的選擇,「將食物分給窮人」(9b),這種「給」不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是「愛人如己」(利十九18),結果「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9a)。

十1到二十二16是「所羅門的箴言」(十1),二十二17-二十四34是「智慧人的言語」(17節)。這些「智慧人的言語」可能是所羅門收集並修改過的,目的都是為了使人「倚靠耶和華」(19b)。

「美事 שָׁלִישׁ/shä·lesh’」(20節)原文是雙關語,也可譯為「三十」,從二十二17-二十四34一共有三十條忠告。但很少有人喜歡忠告,越是需要它的人,越不喜歡它。

二十二22-二十三11是第一個單元10條忠告,原文每一條忠告裡都有「不可」

【箴二十二22】「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箴二十二23】「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城門口」(22b),是古代集會、買賣、審判的公共場合。
「耶和華必為他辨屈」(23a),不是偏袒窮人(出二十三3),而是伸張公義,所以「必奪取那人的命」(23b)。

「倚靠耶和華」(19節),不是以為只有自己可以「倚靠耶和華」,而是知道別人也可以「倚靠耶和華」。因此,不能因為貧窮人沒有勢力,就可以大膽地「欺壓困苦人」(22b)。「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代下十九7),所以「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詩三十七3),而不是倚靠耶和華行惡。

24-25節是第3條忠告。

「好生氣的人、暴怒的人」(24節),都是體貼肉體的人。人的肉體最容易被肉體吸引,與他們結交來往,很容易效法他們、放縱肉體,使自己「陷在網羅裡」(25b)。

「倚靠耶和華」(19節),不是相信聖靈必會「救我們脫離凶惡」(太六13),所以主動大膽地靠近試探;而是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太六13),自己也盡本分不要靠近試探。

26-27節是第4條忠告。

「擊掌」(26節)指認可協議,願意作保。「作保」(26節)就是作擔保人,對自己無法控制的將來作出承諾。

「倚靠耶和華」(19節),不是自信地「為欠債的作保」(26b),而是承認自己並不能掌握明天,所以也不能為別人作保。神要我們對朋友和鄰舍慷慨相助(十四21;十七17;二十七10),若是真心救急濟困,應該直接「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十五8),「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路六35)。

28節是第5條忠告。

古代的「地界」(28節)可能以石頭或樹木作記號。以色列人的地界「是先人所定的」(申十九14),是「先人」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的產業。所以不可自行改變「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申十九14),只可以由子孫繼承,不可以永久轉讓、買賣。
因此,「不可挪移」地界,就是承認神的權柄、承認神是應許之地的真正主人,挪移地界的人必要承受神的忿怒(申二十七17;何五10;賽五8;彌二2)。

「倚靠耶和華」(19節),不是相信神必開路,所以得隴望蜀,這山望著那山高;而是安心接受和享用神所賜的產業,「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
罪性扭曲了人的判斷力,如果所有的人都是貧窮的,那麼你就成了富有的;人的幸福感,只不過是暫時的比較而以。
而人的不知足,則是因為高估了各種事物之間的差別——嫉妒高估了自己和別人的區別,貪婪高估了貧窮和富裕的區別,驕傲高估了平凡和偉大的區別,虛榮高估了卑微和榮耀的區別。倚靠神的人是從日光之上來看世界,地上的一切區別就成了蜉蝣和螻蟻,貧窮和富裕沒有什麼不同。

29節是第6條忠告。

辦事殷勤的人「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29b),可譯為「他必侍立在君王面前,不在平庸的人面前」(和合本修訂版),意思是可堪大任、被君王委以重任。

「倚靠耶和華」(19節),不是什麼都不做,而是讓「辦事殷勤的人」(29a)工作更加努力、更有信心,因為知道「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三9)。
所以,只要我們「愛惜光陰」(弗五16),就不必擔心時間不夠。我們若在神「不多的事上有忠心」(太二十五23),將來神必讓我們管理更多的事,享受祂的快樂。

箴23章

1-3節是第7條忠告。

「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1節),指不要因為受到重視就沾沾自喜,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地位。

「拿刀放在喉嚨上」(2b),比喻控制自己的食慾。
「哄人的食物」(3b),指上司的筵席並非單純為了餵飽人,也可能是為了測試下屬的品格,所以應當謹慎。有權柄的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別人的傲慢;居高位的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別人的自高。

我們若是在別人之上,應當注意把別人當人:「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十七5);
我們若是在別人之下,應當注意把自己當人,「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二十二2)。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自高自大、得意忘形,而是不亢不卑,「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2-23)。

4-5節是第8條忠告。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4節),可譯為「不要勞碌求富,要有聰明來節制」(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財富需要付出辛勤的勞動(十4),但「勞碌求富」卻會使人身心疲乏、與神疏遠,所以「要有聰明來節制」。

節制可以使人的喜樂增加、享受加倍,乃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

真智慧的首要任務就是拒絕肉體、抵制天性的衝動;任何能釋放我們的天性,卻不能讓我們有所節制的事物,最終都是禍害。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5節),可譯為「你定睛在財富,它就消失,因為它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你定睛在財富,它就消失」;但人若不覬覦錢財,而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二十二4)。因此,一門心思「勞碌求富」的人,乃是緣木求魚;就是賺到了財富,也無福享受。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倚靠神去追求錢財、事業和成功,而是倚靠神脫離錢財的捆綁。因為「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路十六13)。錢財可以成為一個很好的僕人,但卻一定是最壞的主人。

6-8節是第9條忠告。

「惡眼人」(6節),意思是吝嗇的人,也被譯為「守財奴」(和合本修訂版)、「小氣鬼」(英文ESV譯本)。一個吝嗇的人請客,口裡說得再好聽、心裡也是不情願(7節);因此,客人所吃的食物和所說的美言都是徒然的(8節),並不能帶來任何造就。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有人捧場就感謝主,而是忽略人的稱讚、「也不要貪他的美味」(6b)而與他同行,因為人可以偽善到一個地步,今天高呼「和散那」(太二十一9)的時候,心裡滿了崇高和真誠,連自己都被感動了;但明天就會高喊「把祂釘十字架」(太二十七23)。
我們如果愛聽人的肯定和鼓勵,就是「吃惡眼人的飯、貪他的美味」(6節),最後「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8節)。

9節是第10條忠告。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9a),表明我們在說話之前,應當先對人有一個屬靈的評估,然後才能說出合宜的話。智慧人通常很容易理解愚昧人的愚昧,因為自己過去也曾愚昧過;但愚昧人卻無法理解智慧人的智慧,因為智慧超出了他們的想像力。
因此,和愚昧人認真談論智慧只是白費時間,「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9b);而「指斥褻慢人的,必受辱罵;責備惡人的,必被玷污」(九7),因為偏執固執使愚昧人憤怒。智慧人若和愚昧人爭論智慧,就是在愚昧的泥坑裡摔跤,最後雙方都沾一身泥;只需要指出他的愚昧,「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二十六5)。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為主做工就不必節制,而是凡事都順從聖靈的引導。「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四2),並非不分對象、不看場合、不講時機。

我們若在還沒被聖靈開啟的愚昧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其實是倚靠自己,而不是「倚靠耶和華」。智慧人若不能節制地使用智慧,也是一種愚昧,正如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年)所說的:「如果你向每隻吠叫的狗都停下來扔石頭,你就永遠也到不了目的地。」

10-11節是第11條忠告。

不但不可挪移自己的地界(二十二28),也不可挪移鄰舍的地界(申十九14)。「挪移古時的地界」(10a)和「侵入孤兒的田地」(10b)一樣,都是指挪移鄰舍的地界、侵害別人的產業。

「救贖主」(11a)的原文是「至近的親屬」,即有權贖回親屬產業的人(利二十五25-28),這詞也用來指施行拯救的神(詩十九14;賽四十一14;耶五十34)。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以為神只是我們的「救贖主」,而是相信神也是別人的「救贖主」。神為我們「辨屈」(11b),也為別人「辨屈」。因此,人應當「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才能放心地「倚靠耶和華」、把祂當作自己的「救贖主」。

二十三12-二十四2是第二個單元8條忠告,原文每一條忠告裡都有「心 לֵב/lav」或「聽 שָׁמַע/shä·mah’」(19、22節)。

12-14節是第12條忠告。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12節),是勸勉年輕人像自己一樣,也成為一位有智慧管教下一代的人。「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

「用杖打他」(13b),意思是「管教孩童」(13a)。
「他必不至於死」(13b),指正常的管教並不會責打過度,也不會讓孩子「失了志氣」(西三21),反而能「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14b)。「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孩子若不管教,結局必然滅亡,寵孩子的人才是真殘忍(十三24)。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一昧地安慰、包容、鼓勵孩子,相信神會負責讓孩子變好;而是倚靠神的智慧「管教孩童」,盡自己的本分「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申六7),與神同工、把結果交託給神。

這樣「管教孩童」的動機是愛心,目的是讓孩子能「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二十二4)。如果「用杖打他」只是為了宣洩怒氣,對「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沒有益處,就成了「惹兒女的氣」(西三21),起不到管教的作用。

「杖」代表紀律和懲罰,是管教的措施(十三24;二十二15;二十三13、14;二十九15)。「用杖打他」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管教必須採取紀律和懲罰措施。

15-16節是第13條忠告。

當孩子愚昧的時候,「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二十二15b);當孩子有智慧的時候,就可以用正面的引導來鼓勵他們。15-16節就是正面引導的智慧。
父母的快樂,是讓孩子長進的最好動力,也是使兒女墮落的最壞助力。父母最普遍的愚昧,是想讓兒女使自己快樂,嘴裡說是為他們好,實際上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或抱負。

而父母最有智慧的正面引導,則是讓孩子討神喜悅,他們「心若存智慧」(15a)、「嘴若說正直話」(16a),就能讓神歡喜,也能讓父母快樂。父母若凡事「以神為樂」(羅五11),才能使神的喜樂在家中的顯明,好讓孩子實際地學習什麼是討神喜悅。
父母若是體貼肉體、以自己為樂,孩子每天操練的只是貓捉老鼠、陽奉陰違,最後把虛偽和詭詐養成了習慣,越來越不敬畏神,也越來越沒有智慧。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只靠神用杖管教孩子(13b),而是也靠神正面引導兒女,讓他們知道父母的「歡喜」(15b)和神的「喜悅」(撒上十五22;代上二十九17)是一致的,懂得怎麼讓父母「快樂」(16b)、行神「所喜悅」(十一1、20;十二22;十六7)的。
父母讓兒女快樂、兒女讓父母快樂,這才是健全的屬靈家庭。人的墮落從家庭開始(創三6、12;四8),末日仇敵對教會的攻擊也從家庭開始(提後三2);今天,健全的家庭越來越少,大量的兒女沒有父親,不知道怎樣使父母快樂,成為許多國家屬靈危機的根源。

17-18節是第14條忠告。

神允許世上存在罪惡和不義,是為了成就祂的救贖計劃,但卻不是為了縱容犯罪:「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十六4)。因此,我們不必「嫉妒罪人」(17a),「嫉妒惡人」(二十四1),而在靈裡「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詩七十三17)。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惡人遭報時才敬畏神,而是「終日敬畏耶和華」(17b),不為惡人暫時興旺而羨慕嫉妒。因為相信神管理一切,敬畏神的人「至終必有善報」(18a),必能得著豐盛的生命(羅五5;雅五11)。

20-21節是第15條忠告。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20a),代表體貼肉體、生活放蕩的人。人的肉體最容易被肉體吸引,一個壞朋友的影響可以抵消十個好老師。人若與「好酒貪食」(21a)的人來往,很容易跟隨他們揮霍懶惰、沒有節制,使自己「必至貧窮」(21a)。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相信聖靈必會帶領,所以放心地隨便交友;而是盡本分「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19b),免得誤交損友、偏離正道,白白浪費了恩典,在物質和靈命上都「必至貧窮」。
朋友既可以成為行善的謀士,也可以成為作惡的助手。人生最重要的三大智慧,就是敬畏耶和華(一7)、不交壞朋友(一10;四14)、別娶也別做愚妄婦人(十二4;十四1)。

22-25節是第16條忠告。

敬畏神的人,必然也是孝敬父母的人,所以「當孝敬父母」(出二十12)被神排在人與神關係的前四誡之後,成為人與人關係的第一誡。
「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22節),正如孔子所云,有事讓兒女代勞、有飯讓父母先吃,這還不算是孝敬;孝敬父母最難的是「色難」(《論語·為政》),也就是對父母和顏悅色、讓父母心裡快樂。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23節),比喻凡事討神喜悅、把真理和智慧看得最重要,這樣才能使父母真正快樂。孝敬父母,不但要對父母和顏悅色,還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25節),也就是做兒女的為人正直、又有智慧(15-16節、24-25節)。給父母最好的禮物,就是讓他們能在神面前因你而快樂。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空洞的說教,而是具體地教導兒女「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好讓兒女經歷神的祝福。因為神應許:「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

26-28節是第17條忠告。

「要將你的心歸我」(26a),指心要謹記智慧的教誨。「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26節),指眼目要謹守神的正道。
「深坑」(27節),指捕捉動物的陷阱。「窄阱」(27節)很難取水,無法解渴。
「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28節),可譯為「她使奸詐的人增多」(和合本修訂版),指淫婦引誘許多人離棄神、離棄父母、離棄正道。
人被淫婦吸引,首先是「心」遠離了神,然後「眼」就看見了試探。人的「心」若想看什麼,「眼」就很容易看到;人的心中若想要什麼,就很容易把謊言信以為真。因此,人若要遠離試探,首先要把自己的「心」和「眼」轉向正確的方向。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相信聖靈必會「救我們脫離凶惡」(太六13),所以放心大膽地主動靠近試探;而是首先把自己的「心」和「眼」交給神,才能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太六13)。

29-35節是第18條忠告。

「流連飲酒」(30a)的誘惑和淫婦的誘惑一樣,都是看上去很美,結果卻很悲慘,會導致「禍患、憂愁、爭鬥、哀歎、受傷、眼目紅赤」(29節)。

「調和酒」(30b),指加了香料、增加了口感的酒,可以更加吸引人,讓人不能自持、難以擺脫。末世的信徒生活在網路的時代,比「調和酒」設計得更加精心,讓人在「信息繭房 Information Cocoons」裡坐井觀天,沉溺於「上癮、分心、孤立、極化和假新聞 addiction, distraction, isolation, polarization, fake news」,變得越來越愚昧。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31節),眼睛是迎接誘惑的大門,「眼目的情慾」(約壹二16)是罪吸引人的第一步。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倚靠自己那點可憐的意志力去抵擋誘惑,而是倚靠神「不可觀看」(31節)。在網路的時代,信徒更應當注意遠離試探,提醒自己。

33-35節描述醉酒者的醜態。

「異怪的事」(33節)原文也被譯為「淫婦」(二16;五3、20;七5;二十二14),表明酒的誘惑和淫婦的誘惑一樣,起初看上去很美,結果卻很悲慘,「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32節)。一切會使生命變得麻木的東西,都算不得享受。

「倚靠耶和華」,不是在神的恩典中盡情享樂,結果在恩典中失落;而是「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
自由就是不被捆綁,既不被人捆綁,也不被罪捆綁,更不能被肉體捆綁。人若被肉體捆綁,就會忘記自己的有限、做事沒有限度;隨心所欲、任性妄為,就像站在懸崖邊而不知道哪裡是邊緣一樣。
這個世界的好和壞、善與惡,常常只是取決於是否適度:許多毒品只是使用過量的鎮痛劑。

智慧也「調和旨酒」(九2)來款待人,但卻不會讓人「流連飲酒」、被酒轄制,而是讓人「以神為樂」(羅五11)。
但過度飲酒卻會讓人醜態百出、使世界顛倒,並且宿醉之後更加空虛,以致不惜代價、不顧後果地「仍去尋酒」(35b)。今天那些令人上癮的網路遊戲和社交媒體比酒精、麻醉品和賭博更加隱蔽,都是把多巴胺(Dopamine)當作快樂本身,結果永遠也達不到滿足的終點。人只有把心和眼交託給神,才能讓自己得蒙保守,因為在祂面前才有「滿足的喜樂」(詩十六11)。最好的東西是容易讓人滿足的東西,而不是只會讓人不滿足的東西。

箴24章

1-2節是第19條忠告。

「嫉妒惡人」(1a),是因為惡人看上去活得有聲有色。「起意與他們相處」(1b),是因為愛慕世界,所以渴望從惡人那裡沾光。
但是實際上,「他們的心圖謀強暴,他們的口談論奸惡」(2節),終究要受到審判,其實是「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十六4)。與他們來往的人都難免池魚之災。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裝作看不見世上的罪惡和不義,而是在靈裡「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詩七十三17),因此約束自己,不但不「嫉妒罪人」(二十三17),而且不「與他們相處」。
「倚靠耶和華」的是內心強大的人,與神親密的人是耐得住寂寞的人,他們寧可沒有朋友,也不肯濫交壞朋友。

3-14節是第三個單元7條忠告,每一條忠告都談到智慧。

3-4節是第20條忠告。

「房屋 בַּיִת/bah’·yith」(3節)原文的意思是「房子、家室、聖殿」,是一個雙關語。「房屋因智慧建造,又因聰明立穩」(3節),也比喻家庭的建立和穩固,是倚靠智慧、而不是財富。今天,人卻把錢當作幸福的關鍵,結果社會有福利的保障,卻失去了穩定的家庭。

「知識」(4節)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故意追求貧窮、拒絕財富,而是倚靠神所賜的智慧去「建造」房屋、「建造」家庭,又因智慧讓其中「充滿各樣美好寶貴的財物」(4節)。因此,敬畏神的人「不要嫉妒惡人,也不要起意與他們相處」(1節),更不要效法他們「圖謀強暴」(2b)。

5-6節是第21條忠告。

「智謀」(6a)原文的意思是「指導、建議」。大衛爭戰一生,他所倚靠的「智謀」,並不是詭詐的兵法,而是專心「求問耶和華」(撒上二十三2、4;三十8;撒下五19、23)。他也有許多謀士(代上二十七32-34),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只聽聖靈說話、不聽人的意見,而是注意聆聽聖靈通過人對我們的啟示。正如神沒有直接向大衛說話,而是藉著先知拿單啟示大衛之約(撒下七4-5)。
每個人都喜歡別人奉承自己,謀士的逆耳忠言卻可以治療這個毛病;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盲點,屬靈的同伴卻可以互相彌補不足。所以(6b)不願聽真話的人,乃是最可悲的人,因為沒有人敢告訴他所穿的是「皇帝的新裝」(安徒生童話)。

7節是第22條忠告。

「智慧極高,非愚昧人所能及,所以在城門內不敢開口」(7節),可譯為「對愚妄人,智慧高不可及,所以他在城門不敢開口」(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城門口」是古代集會、買賣、審判的公共場合,本城的長老在這裡討論和決定地方事務。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坐等神來顯明智慧,而是積極與神同工,「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讓愚昧人「在城門內不敢開口」。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崇尚一人一票的時代,看上去很公平,實際卻往往事與願違。當大部分人都成為離棄神的「愚昧人」以後,民主就會變成群體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愚昧」被稱為多元觀點,「智慧」被稱為仇恨言論,結果成了智慧人「在城門內不敢開口」。這是一個特別需要「倚靠耶和華」來開口的時代。

8-9節是第23條忠告。

「設計作惡的」(8a),並不是真智慧,而是奸詐,所以「必稱為奸人」(8b)。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人們會把圖謀行惡的稱為「奸人」,把愚妄人的籌劃稱為「罪惡」(9節),把傲慢者的行為稱為「褻慢」(9節)。
但在一個愚昧的社會裡,人們卻會把「設計作惡」稱為「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把「愚妄人」稱為理想主義者,把「褻慢者」稱為理性主義者。
人類需要理想、理性和社會正義,但那些以他人作代價的理想、不懂得自己有限的理性、通過打倒強者來扶助弱者的社會正義,只是化了濃妝的「惡」。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坐等神來顯明公義,而是積極與神同工,「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
今天,人本主義思想認為每個人都「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這是一個特別需要「倚靠耶和華」來恢復公義標準的時代。

10節是第24條忠告。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10節),可譯為「在患難時你若灰心,你的力量就微小」(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第10節和第5節原文的最後一個詞都是「力量 כֹּחַ/ko’·akh」。「有知識的人力上加力」(5b),但人「在患難之日若膽怯」(10a),表明缺乏智慧,所以「力量就微小」(10b)。
「患難 צָרָה/tsä·rä’ 」原文的詞根就是「微小 צַר/tsar」,是雙關語。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只在順利的時候就能看出來的,而是等到「患難之日」(10a)才能顯露真相。我們若平時說話屬靈,「患難之日」卻灰心喪志,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智慧。因此,神經常興起各種「患難之日」,好讓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屬靈光景,催促我們更多去仰望神。

11-12節是第25條忠告。

11-12節是「患難之日」(10a)的一個例子。

若「人被拉到死地」(11a),並非根據律法受死,所以應當「解救、攔阻」(11節)。今天,那些上癮吸毒、拒絕福音、被異端引誘的人,都「將被殺」(11b),我們應當盡力幫助他們脫離死地,而不能假裝「這事我未曾知道」(12節),把自己隱藏在「不明真相」的群眾當中。因為神「衡量人心」(12節),知道我們是真不知情,還是膽怯畏縮、見死不救,祂必「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12節)。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說神自己會救應該救的人,所以袖手旁觀;而是知道神已經把「解救、攔阻」無辜者的責任交在我們的手中,也把傳福音的大使命交給我們(太二十八18-20)。因此,我們不可推卸責任,應當「與神同工」(林前三9),在過程中倚靠神、把結果也交託神。

13-14節是第26條忠告。

尋求智慧要象「吃蜜」(13a),「吃蜂房下滴的蜜便覺甘甜」(13b),嘗過了智慧才能體會到好處。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一步就能到位,而是順服神一步一步的帶領。當我們順服神、邁出「吃蜜」的第一步,神就會讓我們品嚐到「甘甜」,吸引我們繼續尋求;直到最後「心得了智慧」(14a),得以相信「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14節)。

15-22節是第四個單元4條忠告,原文每一條忠告裡都有「不要 אַל/al」。

15-16節是第27條忠告。

「七次跌倒」(16節),指多次受到逼迫、遭遇失敗。失敗和成功對義人一樣有價值,成功可以顯明人的壞毛病,失敗卻能對付人的肉體。人生最好的老師不是成功,而是失敗。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相信義人不會受逼迫,而是相信神也允許義人遭難失敗,因為「平靜的大海從來不能造就出色的水手 A smooth sea never made a skillful sailor」。但是,「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因此,「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16節)。

17-18節是第28條忠告。

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神的仇敵,「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因此,我們若為某人受審判而歡呼,就是忘了我們都將受審判。我們若在「仇敵跌倒」(17a)時幸災樂禍,就是自以為義的道德優越感,實際上是藐視救恩,也是「辱沒造他的主」(十七5)。「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十六5),必將面臨神的管教。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看到仇敵「傾倒」(17b)就歡喜,而是因為神的形象被辱沒而難過。我們都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的罪人,神必「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12節)。
因此,「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並且善待仇敵(出二十三4-5;羅十二20-21)。給予仇敵最好的東西是寬恕,你若敬畏神,仇敵也必敬畏你。

19-20節是第29條忠告。

「惡人的燈也必熄滅」(20b),形容惡人的燈現在燃燒得很亮,但只是加速了熄滅的過程,並沒有明亮的未來。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在惡人遭報時才相信神是公義的,而是在惡人興旺時也不「嫉妒惡人」(19節),因為相信一切都在神的公義管理之下,所以「惡人終不得善報」(20a)。

21-22節是第30條忠告。

「反覆無常的人」(21節),指圖謀叛逆的人,這種人不可結交。因為圖謀叛逆只是「城頭變幻大王旗」(魯迅《無題》),並不能剷除人的苦難根源(罪性);叛逆的結果不是回到原點,就是走向新的暴政,而且往往使參與者成為炮灰。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有恃無恐地反抗合法政府(21節),而是順服神在地上設立合法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
每個人都是罪人,如果罪人按照自己的標準來施行公義,只會以暴制暴,用新的不義代替舊的不義。因此,神賜下律法,並且設立君王來維持社會秩序,所以「要敬畏耶和華與君王」(21節),「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4)。君王若不能秉公行義,那是他在神面前的罪;我們若以暴力推翻君王,就成了我們在神面前的罪。

23-34節是另一組「智慧人的箴言」(23節),可能由所羅門收集並修改,

23-26,主題是公正審判。既不可「看人情面」(23節),也不可顛倒是非(24-25節)。

「應對正直的,猶如與人親嘴」(26節),意思是誠實正直的回答,才是對人真摯的情誼和尊重。人如果真心想幫助人,就要告訴他們真相;如果只想對自己有利,就說別人想聽的。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而是始終按照神的真理「責備惡人」(25a)、「應對正直」(26a),必得神和人的喜悅,「美好的福也必臨到他」(25b)。
今天,許多人本主義社會的法官紛紛把自己當作神,取悅大眾、否定絕對真理,與時俱進地解釋法律。昨天的惡人,今天被當作英雄頌揚;昨天的義人,今天被當作壓迫者責備。而善變的大眾對這種法官的評價也將是與時俱進的,今天他們受到歡呼,將來「這人萬民必咒詛,列邦必憎惡」(24節)。

30-34節前後呼應,主題是負責的工作。

「你要在外頭預備工料」,指做好職業的準備。可譯為「你要在外面預備工作」(英文ESV譯本)。
「在田間辦理整齊」,指整理神所賜的田地,生產足夠養家的財富。可譯為「在田間為自己準備齊全」(英文ESV譯本)。
「然後建造房屋」,指古代以色列人下聘金訂婚之後,先在父家的庭院裡蓋一間房子,再迎娶新娘、成家立業。
「房屋 בַּיִת/bah’·yith」原文的意思是「房子、家室、聖殿」,是一個雙關語,「建造房屋」也可譯為「建立家室」。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只有全職事奉才是事奉,沒有呼召也裝作蒙召;而是遵循負責任的工作順序——先預備謀生的能力,再找到養活家庭的職業,然後成家立業,「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二2)。
與其好高騖遠地追求把愛好作為職業,不如腳踏實地把職業變成愛好;與其盲目衝動地把事奉當作職業,不如實實在在地把職業當作事奉,在每個工作崗位上都「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7)。

28-29節,主題是誠實見證。不可因為別人說謊、自己就可以用說謊來報復。

「無故」(28節),指沒有事實根據。這裡所說的「作見證陷害鄰舍、用嘴欺騙人」(28節),動機是為了報復:「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29a)。「你也這樣、他也這樣」,這是人類最喜歡說的蠢話,能使聰明人變得盲目,把有理變成沒理,給罪惡塗上大義凜然的脂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十一24;利二十四20;申十九21),是法官公正審判的原則。但個人在處理私人恩怨時,卻不可自立為公義之王(十六10-13),也不可說「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29b)。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相信神必幫助自己報復仇敵,而是相信神是全能、全知的,祂管理萬有、鑑察一切,所以「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
消滅仇敵最好的方法,是把仇敵變成朋友:「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十六7)。

30-34節是一首短詩,以關鍵詞「田地 שָׂדֶה/sä·deh’」(30節)與27節前後呼應,主題是不負責的工作。

神並沒有讓現在這個世界永遠美好,熱力學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指出,世界會越來越混亂(30-31節),所以神要人承擔起「修理,看守」(創二15)的責任。
「懶惰人」(33節)若安於懶惰,「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33節),雖然逃避了一時之苦,但卻換來了一輩子的苦,物質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34a),不管人是否喜歡。
「愛人如己」(利十九18),並不是替「懶惰人」承擔懶惰的後果。

「倚靠耶和華」(二十二19),不是給自己一個懶惰懈怠的藉口,而是更沒有理由偷懶、更有信心與神同工,因為所有的工作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
屬靈的定律是不進則退,「無知人」(30節)若安於屬靈的無知和懶惰,屬靈的「缺乏」(34b)也會「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34b),不管人是否願意,「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二十五29)。

箴25章

二十五1-二十九27是猶大王希西家派人編撰的「所羅門的箴言」(1節)。希西家在所羅門王去世大約兩百年後登基作王(王下十八1),帶起了南國猶大的復興。「所羅門的箴言」第二集的整體結構與第一集(十1-二十二16)正好相反,根據表達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二十五2-二十七27是第一部分,大都是同義平行句和綜合平行句。
二十八1-二十九27是第二部分,大都是反義平行句,兩行詩句一正一反。

2節和27節原文都有兩個「榮耀 כָּבוֹד/kä·vode’」,首尾呼應,把2-27節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單元:

2-3節,主題是神和君王的榮耀。

「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2a),神的創造和管理奇妙難測,人應當歸榮耀給神,而不是無視自己的有限。人只有探索了一切的可知,才能充分認識自己的無知;才可能願意認識更多的可知。真智慧是承認自己不是一個智慧人,只是一個愛智慧的人。

「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2b),神在地上設立君王(二十四22),維持社會公義(羅十三1-4),所以君王有責任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將事察清」、辨明是非(十六11-13),使百姓順服神的旨意。
真智慧不會等到所有的奧祕都了解以後再遵行,而是明白什麼就遵行什麼,承認「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十九29)。

「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測不透」(3節),指神賜給君王行使權柄的特殊智慧,「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十六10)。
新約的信徒也是如此,「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真智慧是在地上學習「將事察清」,與主「一同作王」(提後二12),將來與基督一起作王到永遠(啟二十4、6;二十二5)。信徒若藉口將來到了天上就能豁然開朗,所以自作聰明地安於愚昧,恐怕連能否進入天國都成問題(太七21)。

在神的國度中,君王的地位僅次於神、高於百姓:

神「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 (創一27),所以「人人受造平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美國《獨立宣言》),「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十四31)。但是,罪人已經全然敗壞,律法若是沒有執行的權柄,罪惡很快就會蔓延。
因此,雖然神的百姓都是弟兄,但神也允許在他們弟兄中立一位神所揀選的人作王(申十七15),「秉公行義」(撒下八15)。

君王應當謹記自己是神的僕人(王上三6),應當謙卑地照著神的旨意作「祂產業的君」(撒上十1),謹慎行使權柄;百姓是神的「產業」(出三十四9),而不是專制君王的私有財產。

君王的職責不是包辦社會問題,管理百姓生活,使人以政府為神;而是「秉公行義」(代上十八14;代下九8),照著神的心意公正審判(十六10-11)、推行公義(十六12-13)、果斷執法(十六14-15),使百姓「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二2),每個人都能自由地在神面前作出明智的選擇,並且自己為選擇的後果負責。

百姓應當謹記神才是國度真正的王(出十五18;撒上八7),順服君王,就是接受自己是神的僕人(Vassal)管理神的「產業」、牧養神的群羊(詩七十八71)。如果連看得見的君王都不肯順服,怎麼能順服看不見的神呢?

4-5節,主題是除去惡人。

君王是神的僕人,不能隨心所欲地統治,而要「秉公行義」(撒下八15)。「除去銀子的渣滓就有銀子出來,銀匠能以做器皿」(4節);同樣,「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5節)。
「除去銀子的渣滓」,指用灰吹法(cupellation)煉銀,需要匠人高超的技巧;同樣,「惡人」的臉上沒有寫著「惡人」,要「除去王面前的惡人」,也需要君王有從上頭來的智慧。
真智慧是喜愛公義,讓人知道說真話不會得罪自己,此外沒有別的辦法可以「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君王周圍若有許多「惡人」,是因為眾人都知道他愛聽奉承、害怕公義,所以真話必受打擊、諂媚必受歡迎。一個人若有許多壞朋友,也是因為逐臭之夫都知道這人是「鮑魚之肆」。

6-7節,主題是寧可降卑。

「大人的位」(6節),意思是大人物的位置。
「不要在王面前妄自尊大;不要在大人的位上站立」(6節),意思是不要自視過高。正如老子所說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道德經》) 。

「寧可有人說:請你上來」(7a),意思是人不要高抬自己,寧可先降卑、等候別人認可,是金子總會發光的。一個人受尊重的程度,通常會和他的自負成反比。

「在你覲見的王子面前叫你退下」(7b),意思是人其實並沒有資格來覲見王子,但卻太過自信,結果自取其辱。

主耶穌也用請客坐席的比喻,教導門徒當存謙卑的心:「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四7-11)。真智慧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甘心降卑、存心順服,被神升高(腓二6-11)。

8-10節,主題是爭訟有方。

「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競,免得至終被他羞辱,你就不知道怎樣行了」(8節),可譯為「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訟,免得你的鄰舍羞辱你,最後你就不知怎麼做」(和合本修訂版)。不是說不要爭訟,而是說爭訟之前要準備周詳。

「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洩漏人的密事」(8節),可譯為「要與鄰舍爭辯你的案情,不可洩漏他人的隱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不是說不要爭訟,而是說爭訟時不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犧牲他人的隱私或名聲。

神的百姓「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意思是不要報私仇,而不是說不要依據法律程序討回公道,否則神又何必設立律法和審判官。
當神的百姓與鄰舍發生爭訟時,應當爭訟有方、合乎聖徒的體統,有準備、有分寸,「不要冒失」、「不可洩漏人的密事」,免得成為在弟兄之間搬弄是非的人。

神的百姓在爭訟時尚且「不可洩漏人的密事」,更何況是平時呢?今天,有些人的「交通」,是到東家說西家的是非,到西家說東家的長短;有些人的「勸勉」,是好話搶著自己說,不好聽的話卻說別人說的。這些都是「洩漏人的密事」、自欺欺人的「屬靈」,不但不能建造身體,而且遲早都會穿幫,「恐怕聽見的人罵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10節)。
人若用別人的秘密去交朋友,是因為自己內心的貧乏;信徒若用別人的秘密去傳福音,也是因為自己靈命的乾枯。
真智慧是只說自己的事實,不說別人的隱私;只說自己的看法,不把別人當擋箭牌;「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11-12節,主題是說話合宜。

「銀網子」(11b)也可譯為「銀底座」,與「金蘋果」(11b)非常般配。「金蘋果在銀網子裡」(11a),比喻「一句話說得合宜」(11a),不但內容寶貴,表達的方式也很吸引人。
「金蘋果在銀網子裡」,不但說話的內容要對,語氣也要對;不但說話的態度要對,順序也要對;不但說話的時機要對,場合也要對;不但要鑑察自己的動機,更要顧念對方的益處和感受。
而說話不合宜的人,就像人的手裡如果只有一把錘子,就會把什麼都當作釘子(工具定律,亞伯拉罕·馬斯洛《Psychology of Science》),內容不是根據對方的需要,只是基於自己的所有;方式不是根據聖靈的感動,而是出於自己的肉體。

「金蘋果」的內容並不是「諂媚」(二十六28),而是「智慧人的勸戒」(12a)。雖然淫婦的「諂媚話」(七5)也很動聽、方式也很吸引人,但「金蘋果在銀網子裡」與「用舌頭諂媚人」(二十八23)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是為了對方的好處,後者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前者是體貼聖靈,後者是體貼肉體。

「金耳環和精金的妝飾」(12b),比喻話語被人合宜地領受,並且看為寶貴。一句話若不能被人當作「金耳環和精金的妝飾」,就不是「智慧人的勸戒」,還不如不說,因為「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十七28)。

「一句話說得合宜」,才能被人領受得合宜(12節)。「智慧人的勸戒」應當用智慧的方式來表達,才不會把真理變成空洞的說教或冷漠的指責。無論是夫妻關係、教養兒女還是傳福音,真智慧都是首先操練好好說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

我們若把「別來無恙」說成了「你沒病吧」,怎麼能「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四2)呢?
我們若習慣性地使用「雖然、但是」,無論是先否定、再肯定,還是先肯定、再否定,都只能讓人看出虛偽,怎麼能「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二十二6)呢?這樣的人所關心的只是把話說得四平八穩,並不是真誠地鼓勵別人。

13-14節,主題是忠信的使者。

以色列收割的季節是五至八月炎熱的夏季,若有「冰雪的涼氣」(13b),會叫人「心裡舒暢」(13a)。「忠信的使者」(13a)說到做到,「就如在收割時有冰雪的涼氣」(13b),令人愉快。
相反,人若「空誇贈送禮物」(14a),說的時候令人興奮,最後卻沒有兌現,就會像「無雨的風雲」(14b)一樣令人失望。
誇大其詞就是欺詐,讓人盼望越大、失望越大。真智慧是不可輕易開口,一旦許諾就要言出必行。愚昧人卻喜歡隨便張口,實際「好像無雨的風雲」,什麼都沒有兌現過,最終是被人輕看。傳道人尤其要注意信實守約,因為信任就像一張紙,皺了就難以再撫平,傷害的卻是生命。

15-16節,主題是有節制地堅持。

15-16節是2-26節對稱結構的中心。

「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15節),忍耐和堅持是有果效的(路十一5-8)。但是堅持也要有節制,即使是蜜這樣的美物,也要約束自己不要貪食,「只可吃夠而已,恐怕你過飽就嘔吐出來」(16節)。
今生任何美好的事物,過度了都是不好的;若是沒有節制,貪多必膩出問題。
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任何能讓我們興奮,卻不能讓我們節制的事物,都不是出自聖靈。傳福音、教導人若沒有節制,也只是出於肉體。
真智慧是有節制地堅持,也就是拒絕肉體、順服聖靈的引導,而不是堅持自己的意思、隨從天性的衝動。

17-18節,主題是良善的鄰舍。

良善的鄰舍,首先要做有節制的睦鄰。和睦的鄰舍和蜜一樣,都是寶貴可喜的,但鄰里之間來往也要和吃蜜一樣有所節制(16節),所以「你的腳要少進鄰舍的家」(17a)。如果我們以主內一家為名,干擾個人的隱私和空間,「恐怕他厭煩你,恨惡你」(17b),反而影響身體的合一。

良善的鄰舍,其次是不能「作假見證陷害鄰舍」(18a),謊言相當於殺人的凶器(18b),不合聖徒的體統(弗五3-4)。
真智慧是凡事都有原則、凡事都適度。無論是美食、社交,還是傳福音、彼此相愛,不但要有聖靈所結節制的果子(加五23),也要有聖徒的體統。

19-20節,主題是待人合宜。

「破壞的牙,錯骨縫的腳」(19b),比喻患難中不可靠的朋友。朋友本來是人最需要的,不可靠的朋友卻成了令人痛苦的根源。
「冷天脫衣服」(20b)會立刻起寒顫,「鹼上倒醋」(20b)會立刻起泡,比喻激烈的反應。
「對傷心的人唱歌」(20a),比喻不合時宜的安慰會讓人產生更加激烈的反應,不但不能撫慰憂傷、反而加增痛苦。「傷心的人」需要用愛心去聆聽、理解、同情和安慰,此時若說一些空洞、沒有同理心的屬靈高調,只會帶來反效果。
真智慧是合宜地看人,也合宜地待人。人若以自我為中心,就很難合宜地看待別人,也很難合宜地對待別人。我們想要的,就覺得是別人能提供的;我們能給的,就以為是別人所需要的。

21-22節,主題是待敵有愛。

「給他飯吃、給他水喝」(21節),比喻要恨惡罪,但要愛仇敵(利十九17-18;太五44),必須滿足他的基本需要。沒有什麼能比寬恕更能讓仇敵懼怕的了,因為化敵為友是消滅仇敵最好的方法。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2節), 在古代,把炭火堆在一個人頭上,是一種公開表達懺悔的儀式:當人為自己的罪感到極度羞愧時,會把裝滿炭火的盆子頂在頭上,表示內心如火焚燒、自責難當。
因此,這句話的意思是:你以善待仇敵,會讓他良心受責、如炭火燒頭,促使他反思自己的惡行,進而悔改。

真智慧是把寬恕當作給予仇敵最好的報復,因為寬恕好像野地的花把馨香留在踐踏自己的腳上,可以把神的名傳得更遠,所以「耶和華也必賞賜你」(22b)。

23-24節,主題是寧可退讓。

以色列的雨都是從西邊的地中海來的,寒冷的北風很少會帶來雨。「北風生雨」(23a),比喻不可預期;「讒謗人的舌頭」(23b)所帶來的傷害也是突如其來的。

「爭吵的婦人」(24b)就像「北風生雨」那樣不可預期,突如其來地給丈夫帶來傷害。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24節)。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夏天可以居住(撒上九25-26)。但這裡所描繪的並非涼爽的夏夜,而是「北風生雨」的冬天。

家庭的幸福不在於房屋有多「寬闊」,而在於房屋裡的「爭吵」有多少。建造家室需要兩個人,而拆毀家庭只需要一個人;「爭吵」是不幸婚姻的「潘多拉盒子」,而鑰匙通常掌握在「愚妄婦人」(十四1)的手中。

夫妻之所以會「爭吵」,是因為每個人都「眼高心傲」(二十一4),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都堅持自己是對的。女人這樣的爭吵除了讓肉體痛快、讓丈夫厭惡,又有什麼益處呢?
因此,愚妄婦人最大的愚昧,就是對外人客氣、對親人苛刻,把最醜陋的一面都留給了最親近的人。妻子必不可少的智慧,就是在錯的時候願意認錯,在對的時候懂得閉嘴。

律法允許離婚:「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二十四1),但這位丈夫卻「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也不與「爭吵的婦人」離婚。
離婚並不需要智慧,所以《箴言》每次提到「爭吵的婦人」(十九13;二十一9、19;二十五24;二十七15),都沒有把離婚當作可以考慮的選項。男人錯誤地娶了「愚妄婦人」(十四1)是愚昧,錯上加錯地與「愚妄婦人」離婚則是雙倍的愚昧。
好的婚姻可以建立家室(十四1),但神也允許祂的百姓遇上「爭吵的婦人」,因為壞的婚姻也可以讓人學會謙卑。不管一個人有多麼偉大,「爭吵的婦人」都可以提醒他記得自己不是神。
因此,當一位丈夫抱怨妻子的時候,首先要反省自己的肉體是否正好需要一位「爭吵的婦人」來對付。幸福婚姻的重點不是找到一個合適的人,而是學會做一個合適的人,經常反省自己就無暇顧及別人的缺點。

真智慧是寧可退讓、也不爭吵,並且絕不離婚。智慧人與愚昧人若長時間爭吵,就是兩個人在泥坑裡摔跤,結果只是雙方都是一身泥。

25-26節,主題是抵擋惡人。

古代的通讯緩慢,等待遠方的消息尤其令人心焦。當一個人已經為遠方的狀況焦慮得精疲力竭的時候,「有好消息從遠方來,就如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25節),可以讓他重新振作、恢復精神。福音的好消息,就是那喝了就永遠不渴的活水(約四13-14)。

相反,義人若「在惡人面前退縮」(26a)、向罪惡的屈服妥協,就像「趟渾之泉,弄濁之井」(26節),有名無實,不能給人提供幫助。

真智慧是該退讓時退讓(24節),該堅持時堅持(26節)——在真理上堅持,在瑣事上包容,在一切的事上有愛;抵擋惡人,包容愚昧人,愛所有的人。

27節是總結,主題是不當得的榮耀。

「榮耀」(27b)是令人喜悅的,信徒都是「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羅二7)的人,神的旨意是讓我們與基督「一同得榮耀」(羅八17)。但是,正如「吃蜜過多是不好的」(27a),今生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會物極必反,所以「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27b)。事奉神的人若不肯「忘記背後」(腓三13),反而常常數算成就、沾沾自喜,榮耀就會成為羞辱。因為如果我們對「人的榮耀」(太六2)戀戀不捨,「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

人不管如何警醒,肉體總會被「蜜」吸引人,所以「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面對眾多的「蜜」,真智慧是承認自己無法招架,所以迅速逃離,而不是找出各種理由,欣然接受弟兄姊妹的愛心和美意。

二十五28-二十六28組成一個單元,描繪了七種不合神心意的人。

神允許這七種人生活在選民中,也摻雜在教會裡;他們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愚昧支付代價:「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九12)。
「愛人如己」(利十九18)並不是替這七種人學功課,而是從這七種人身上學到功課;不是去論斷這七種人,而是知己知彼,也提醒自己別成為這七種人:

不能自律的人(二十五28);
愚昧的人(二十六1-12);
懶惰的人(二十六13-16);
好管閒事的人(二十六17);
惡作劇的人(二十六18-19);
傳舌的人(二十六20-22);
諂媚怨恨的人(二十六23-28)。

「沒有牆垣」(28b)的城市就沒有抵抗能力,人若「不制伏自己的心」(28a),就會任憑仇敵蹂躪,成為肉體的奴隸。活在肉體中的人對罪惡和情慾的引誘毫無抵抗能力,「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28b)。

要正確地「愛人如己」,就要分辨對方是不是不能自律的人。對不能自律者的「愛人如己」,不是讓他們有求必應,而是幫助對方順從聖靈、結出節制的果子(加五23)。相反,對孩子最殘酷的恨,就是讓他們「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