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7月14日斯6-10章
美味讀經7月14日斯6-10章
斯6章
【斯六1】「那夜王睡不著覺,就吩咐人取歷史來,念給他聽。」
【斯六2】「正遇見書上寫著說:王的太監中有兩個守門的,辟探和提列,想要下手害亞哈隨魯王,末底改將這事告訴王后。」
【斯六3】「王說:『末底改行了這事,賜他什麼尊榮爵位沒有?』伺候王的臣僕回答說:『沒有賜他什麼。』」
末底改的高升(十1-3)。
「王睡不著覺」(1節),原文是「王的睡眠離開他」。這是神手的工作,所以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和亞蘭文他爾根譯本譯成「主從王那裡取走了睡眠」。
「歷史」(1節)原文是「紀念之書」,也就是宮廷年鑑。當以斯帖交出自己、等候在神面前的時候,神啟用了最關鍵的伏筆,使整個局面峰迴路轉。「王睡不著覺」不是偶然失眠,「吩咐人取歷史來,念給他聽」(1節)也不是隨意消遣,「正遇見」(2節)末底改的事蹟更不是巧合,在神的護理之下,並沒有真正的偶然。
公正地論功行賞,事關波斯王的名譽。亞哈隨魯曾經用土地和總督職位獎賞「王的恩人 benefactor of the king」(波斯文orosangae,《歷史 Histories》卷8第85章;卷9第107章),所以現在也立即決定賜給末底改「尊榮爵位」(3節)。
今天,世人總以為「神竟忘記了;祂掩面永不觀看」(詩十11),連信徒也常常問神:「祢為何忘記我呢」(詩四十二9;賽四十九14)?但是,只有人會「忘記神」(詩九17;申八14)、忘記恩典(申四9)、忘記誓約(申四23)、忘記密友(伯九14),而神卻「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祂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申四31)。
神是從不誤事的神,祂絕不會讓我們白白受苦,也不會讓我們枉然等候,正如大衛所唱的:「我幾次流離,祢都記數;求祢把我眼淚装在祢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祢冊子上嗎」(詩五十六8)?
神讓「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也包括人的忘記和疏忽;祂遲遲不讓末底改得著賞賜,正是為了此時讓失眠的波斯王想起他的忠心,讓他在最好的時間得榮耀,大大地羞辱仇敵,使百姓絕處逢生。
【斯六4】「王說:『誰在院子裡?』(那時哈曼正進王宮的外院,要求王將末底改掛在他所預備的木架上。)」
【斯六5】「臣僕說:『哈曼站在院內。』王說:『叫他進來。』」
【斯六6】「哈曼就進去。王問他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當如何待他呢?』哈曼心裡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不是我是誰呢?』」
「誰在院子裡」(4節),意思是「有哪個官員在場可以商討此事」。這一夜,神激動亞哈隨魯王的心,撒但也激動哈曼的心。他連夜趕造木架,一大早就入宮,不除掉末底改就寢食難安。當王正準備商議如何獎賞末底改的時候(4-5節),哈曼「正進王宮的外院」(4節),準備求王處死末底改。這樣的巧合,乃是神在審判之中的諷刺。
之前,哈曼自以為聰明,對王避而不提「有一種民」(三8)是誰;現在,貌似糊塗的波斯王也不透露「王所喜悅尊榮的人」(6節)是誰。這也是對哈曼的諷刺,仇敵再自以為縝密,也逃不過神的鑑察,所以祂「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一27)。
【斯六7】「哈曼就回答說:『王所喜悅尊榮的,」
【斯六8】「當將王常穿的朝服和戴冠的御馬,」
【斯六9】「都交給王極尊貴的一個大臣,命他將衣服給王所喜悅尊榮的人穿上,使他騎上馬,走遍城裡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就如此待他。』」
【斯六10】「王對哈曼說:『你速速將這衣服和馬,照你所說的,向坐在朝門的猶大人末底改去行。凡你所說的,一樣不可缺。』」
【斯六11】「於是哈曼將朝服給末底改穿上,使他騎上馬,走遍城裡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就如此待他。』」
「王常穿的朝服」(8節),是波斯王權力和榮耀的象徵,「戴冠的御馬」(8節)也是波斯王的標誌。
哈曼的建議暴露了他覬覦王位的野心,因為他已經不滿足於升官發財,而是尋求君王的尊榮(8節)。神可以「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詩八2),也可以藉著哈曼的口,把尊榮大大地加在末底改的身上,叫仇敵大大蒙羞。
王特別提到「猶大人末底改」(10節),表明末底改的籍貫宗族可能記在歷史上,而王之前可能根本沒有看過那份滅絕猶大人的諭旨(三13)。
「凡你所說的,一樣不可缺」(10節),對於哈曼來說,這是一個黑色幽默。口若懸河的哈曼頓時啞口無言、後悔莫及。他萬萬沒想到,自己不但親口提議(7-9節),而且要親手把自己最盼望的尊榮加給最痛恨的敵人(11節)。
這個世界充滿了抵擋神的「哈曼」,他們雖然可能得勢一時,但在公義之神的管理之下,最終都要交出自己的尊榮,因為「夏天落雪,收割時下雨,都不相宜;愚昧人得尊榮也是如此」(箴二十六1)。
【斯六12】「末底改仍回到朝門,哈曼卻憂憂悶悶地蒙著頭,急忙回家去了,」
【斯六13】「將所遇的一切事詳細說給他的妻細利斯和他的眾朋友聽。他的智慧人和他的妻細利斯對他說:『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敗落,他如果是猶大人,你必不能勝他,終必在他面前敗落。』」
「蒙著頭」,表示悲哀(撒下十五30)。
「末底改仍回到朝門」(12節),心中可能充滿疑惑。猶大人即將被滅族,他卻莫名其妙地從仇敵那裡接受了最高的尊榮(11節),只能讚嘆神「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撒上二7-8)。
今天,信徒在世界也處於夾縫之中,一面因著為世人謀福而受歡迎,一面因著不與世界認同而被排斥。但我們若知道「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詩二十八7),逼迫就不能叫我們膽寒,榮耀也不能讓我們昏頭,「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2-13),凡事都能榮耀神(林前六20)。
我們見證神,並不是見證自己如何愛神、如何愛人,而是見證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因此,神的百姓並不是一帆風順、剛強壯膽才能見證神,即使是被擄、被管教,也能在世人面前見證神的作為,因為神自己會顯出祂的見證:「我必顯為大,顯為聖,在多國人的眼前顯現;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三十八23)。
哈曼的「智慧人」(13節)可能原來不知道末底改是猶大人,所以斷言「他如果是猶大人,你必不能勝他,終必在他面前敗落」(13節)。
神能「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八2),也能藉著仇敵的口說出真相:哈曼不是在對付末底改,而是在抵擋神;「猶大人」(13節)既是神所揀選的百姓,誰想對付他們,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亞二8),所以哈曼「必不能勝他」(13節)。
「惡人設謀害義人,又向他咬牙。主要笑他,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詩三十七12-13)。
「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敗落」(13節),原文是「你在末底改面前已經開始敗落」(英文ESV譯本)。
神不但藉著哈曼的口(7-8節),把尊榮加給末底改;也藉著哈曼妻子的口(13節),預言了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六8)求情的結局。
【斯六14】「他們還與哈曼說話的時候,王的太監來催哈曼快去赴以斯帖所預備的筵席。」
古代中東人舉辦宴會,主人會派人催促客人赴宴(太二十二4),所以「王的太監來催哈曼」(14節)。王催著哈曼「速速」(10節)第一次赴宴,又催著哈曼「速速」(10節)去尊榮末底改,現在又催著他第二次赴宴,實際上,是神的時間趕上他了:「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伯五13)。
今天,當我們感到孤單、壓力,求神「速速幫助我」(詩四十13;七十1;七十一12)、「速速應允我」(詩一百四十三7;六十九17)的時候,聖靈讓我們從聖經的歷史中看到:神護理的手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
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三十七10-11)。所以,我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反得痊癒」(來十二12-13),因為「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三十七32)。
斯7章
【斯七1】「王帶著哈曼來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
【斯七2】「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
【斯七3】「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
【斯七4】「因我和我的本族被賣了,要剪除殺戮滅絕我們。我們若被賣為奴為婢,我也閉口不言;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
【斯七5】「亞哈隨魯王問王后以斯帖說:『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這人在哪裡呢?』」
【斯七6】「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驚惶。」
王第三次向以斯帖承諾,並再次稱她為「王后以斯帖」(2節;五3),表明非常鄭重。
「剪除殺戮滅絕」(4節),這些都是哈曼所起草諭旨裡的用詞(三13)。
「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4節),也可譯為「因為我們的苦難不能與王的損失相比」(英文ESV譯本)。
「是誰?這人在哪裡呢」(5節)
神的時間到了,以斯帖勇敢地公開了自己的籍貫宗族(4節),當面指控「惡人哈曼」(6節)。
波斯王的諭旨是不能更改的(一19),但承諾也是不能撤回的(2節),亞哈隨魯若是左右為難、惱羞成怒,後果難以預料。但是,以斯帖只要盡上本分交出自己、與神同工,神自己會負責成就祂所要做的工。
【斯七7】「王便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與他,就起來,求王后以斯帖救命。」
【斯七8】「王從御園回到酒席之處,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
【斯七9】「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裡。』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
【斯七10】「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哈曼是備受信任的國家重臣,不能隨意處置。王忿怒地「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7節),可能是細想前因後果,考慮怎樣處理,也許還要照例諮詢七位大臣(一13)。但是,神卻不容人來決定,而是藉著哈曼和哈波拿(8-9節),促使王立刻「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10節)。
波斯人斜倚在榻上用餐。哈曼驚恐之餘,破壞了禮節,「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8節)求情,但卻適得其反,反而觸怒君王、自取滅亡。
在原文中,哈曼的智慧人和妻子三次提到「敗落」(六13),正好預言了此時的場面:過去,狂傲的哈曼曾經因為猶大人末底改不肯跪拜而「怒氣填胸」(三5);現在,哈曼卻懦弱地「伏在」(8節)猶大女子以斯帖的面前。這是神對他的諷刺,也是神把他速速推向滅亡。
「蒙了哈曼的臉」(8節),可能是執行死刑的預備。
哈曼在家中「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9節),所以太監們從王宮的高坡上看得清清楚楚:這正是「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
「哈波拿」(9節)是七個太監之一(一10),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趕驢的人」,而「哈波拿」在神計劃中的作用就像他的名字:過去,他宣召王后瓦實提,使王后被廢,為以斯帖的高升開路;現在,他一句及時的話,使王不假思索地「把哈曼掛在其上」(9節),為末底改的高升開路。
在這台屬靈的歷史劇裡,劇中人並不知道一切:以斯帖可能還並不知道末底改被尊榮,王也不知道哈曼造了木架,王和哈曼都不知道以斯帖是猶大人,以斯帖和哈波拿也沒有互相交流。
他們都是在神的導演之下參與了這台歷史大劇,整個事情的反轉之快,不容人思想,就在電光石火之間,歷史的方向被神扭轉了過來。
「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二十一23),神百姓的仇敵被「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證明「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拆牆垣的,必為蛇所咬」(傳十8),也應驗了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十二3)。
我們在環境的極度黑暗裡,常常抱怨「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詩七十三13-14)。
現在,我們卻被神提升到天上導演的位置,觀看地上這台惡人自掘墳墓的歷史劇,好「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祢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詩七十三17-19)。
聖靈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來十30),因此,當我們憤憤不平的時候,也不必關注如何去「伸冤」,而要關注自己能否在神的「審判」面前站立得住。
斯8章
【斯八1】「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
【斯八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
哈曼誇耀自己「富厚的榮耀」(五11),還想奪取猶大人的財物(三13),結果一日之內,王就「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1節);他又誇耀「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五11),結果一日之內,這地位就被「給了末底改」(2節)。這正是箴言成真:「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滾石頭的,石頭必反滾在他身上」(箴二十六27)。
「戒指」(2節),原文是「印章戒指」,用來壓在軟蠟或封泥上,相當於在文件上簽名。王把自己的「戒指」交給末底改,就像法老摘下戒指給約瑟(創四十一42),意味著把末底改提升到和哈曼一樣的首相地位,可以替波斯王簽發公文。過去用來滅絕神百姓的權柄(三12),現在被用來保護神的百姓(10節);世上一切抵擋神的權柄,都能被神使用,讓祂的旨意在地上通行。
仇敵被徹底擄掠了:以斯帖得著了仇敵的豐富(1節),末底改得著了仇敵的權柄(2節),正如基督「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四8)。
但這還不是最喜樂的結局,因為哈曼雖然已經被打敗,但他「害猶大人的惡謀」(3節)還沒有被除掉。正如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打敗了仇敵,「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但「罪和死的律」(羅八2)仍然有效。
【斯八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
【斯八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
【斯八5】「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
【斯八6】「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
【斯八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斯八8】「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
雖然哈曼已經滅亡,但滅絕神百姓的諭旨仍然有效,所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3節),為全族代求。她並沒有因自己和家人蒙福、平安就歡喜滿足(1-2節),而是與本族同宗同為一體(6節);她並沒有停留在個人的得救上,而是站在神百姓全體的地位上(羅九3)。這正是每一個信徒該有的見證:肢體只有活在身體裡(弗四15-16),才能在地上見證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西一24)。
以斯帖知道波斯王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但六8、12),所以強調是「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5節)。在人看來,此事木已成舟、進退兩難(但六14-15),但神卻使王急中生智、另闢蹊徑,發出第二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第一道諭旨(8節)。
【斯八9】「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
【斯八10】「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
【斯八11~12】「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斯八13】「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
【斯八14】「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西彎月」(9節)是猶太曆的三月,大約是陽曆主前474年6月。「西彎月二十三日」(9節),第一道諭旨已經發出了七十天(三12),神百姓的生命也被威脅了七十天,正如他們被擄了七十年(耶二十五11)。
第二道諭旨特別加上「猶大人的文字方言」(9節),表明這道旨意特別讓猶大人留意,而第一道諭旨則完全忽視猶大人的存在(三12)。
這裡也特別提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10節),表明「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7)。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有許多這樣備受煎熬的「七十天」,神好像隱藏了,以致我們不得不呼求:「耶和華啊,祢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祢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詩十三1)?但神始終在那裡掌管一切,等祂所定的時候到了,拯救立刻發出,絕不耽延、永不誤事!
第二道諭旨看上去很殘酷,竟然允許百姓「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11節)。實際上,第二道諭旨並不是「以惡報惡」(帖前五15)、也不是「以牙還牙」(申十九21),而是故意採用第一道諭旨相同的措辭,用來完全抵消仇敵在第一道諭旨中的命令(三13)。
這諭旨並非允許百姓主動報復,而是允許他們自衛、「聚集保護性命」(11節),以嚇阻仇敵。
因此,第一道諭旨怎樣授權「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11節)對付百姓,第二道諭旨也怎樣授權百姓在同一天裡自衛。仇敵若不首先攻擊百姓,百姓就不能主動「報仇」(13),也就不會有殘酷的殺戮。這命令乃是出於神:神讓信徒個人「不要自己伸冤」(羅十二19),但神也絕不允許「摸祂眼中的瞳人」(亞二8)、任憑祂的教會被滅絕。
所以神並沒有讓我們用廉價的「人道」去代替真理的公義,而是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若是仇敵不顧這命令,執意要滅絕神的百姓,結局只能是自取滅亡。
神的拯救是「拯救到底」(來七25)的,聖靈絕不會只帶人入門,而讓人「靠著肉身成全」(加三3)。在以斯帖時代所顯出的拯救是這樣,在基督裡所做成的救恩更是這樣。
雖然王不能廢除先前的諭旨,但神卻讓他發出另一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8節)。今天,信徒「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也沒有廢除,罪的工價還是死(羅六23),但神卻賜下了一個更高的律,用這律抵消了「罪和死的律」(羅八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圖:波斯帝國的御道(Royal Road)是一條古代大道,從首都書珊城一直到撒狄,最初可能由亞述修建,波斯大流士一世改進,一直沿用到羅馬時代。在御道上,波斯信差可以在7天內走2700公里。古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說:「這個世界上再沒有什麼東西比這些波斯信差還要走得快了。」希羅多德讚揚這些信使的話:「不管雨或雪、炎熱或黑夜,都不能使這些傳訊者停止完成他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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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八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
【斯八16】「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斯八17】「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藍色白色」(15節)是波斯王室的顏色,「紫色」(15節)是古代最貴重的染料,末底改的裝飾代表受到王的寵信。末底改是一個卑微的普通人,因為堅持見證神(三2-3),雖然歷經了逼迫和痛苦(四1;五14),結局卻是被大大高舉,就像降卑而得勝的基督被神「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
第一道諭旨使書珊城的民「都慌亂」(三15),第二道諭旨卻使「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15節)。只要他們不敵對神的百姓,都可以平安無事。所以有些人「懼怕猶大人」(17節),不是懼怕被殺,而是敬畏與百姓同在的神。「入了猶大籍」(17節),包括行割禮、守律法、進猶太教(太二十三15;徒二10;六5;十三43)。
百姓「歡喜快樂,設擺筵宴」(17節),與第一道諭旨之後的「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四3)完全相反。這是百姓在被擄之地得勝的歡樂。雖然神的百姓被擄到外邦,但許多外邦人卻因著猶大得勝的見證而「入了猶大籍」,進入亞伯拉罕的應許。
這預示著猶大得勝有餘,將恢復「作祭司國度」(出十九6)的功用,成為「外邦人的光」(賽四十九6),吸引列邦投奔榮耀的神(賽二2-3;耶三17;番三9;亞八22-23)。
末底改的堅持、以斯帖的擺上,使他們成為神在地上做工的管道,不但叫仇敵的詭計全然落空,也把被擄的百姓帶回到神的面前,享用祂得勝有餘的榮耀。
在兩千年教會的歷史上,不管教會曾經落到怎樣「被擄」的慘淡光景裡,神也照樣興起得勝者,帶起教會全體的得勝,並且得勝有餘,使教會進入榮耀的豐富,成為國度在地上的顯出,「歡喜快樂而得尊貴」(16節)。因為這教會不是人自發的組織,也不是跟隨人的團體,而是基督的教會(太十六18)、「永生神的教會」(提前三5)!
斯9章
【斯九1】「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斯九2】「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裡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斯九3】「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斯九4】「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斯九5】「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斯九10】「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亞達月」(1節),是猶太曆的十二月,大約是陽曆二、三月間。「亞達月十三日」(1節)本來是哈曼掣籤出來滅絕神百姓的日子(三7、13),結果卻成了神的百姓得勝的日子;本來是一個悲哀的日子,結果卻成了歡樂的日子。
人常常以為自己能掌握時機,其實只能被時機所掌握;因為時機始終都在神的手中,所以「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詩一百一十一10)。
仇敵「盼望轄制」(1節)百姓,結果「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1節)。「猶大人的仇敵」(1節)、「恨他們的人」(1、5節)、「要害他們的人」(2節),原文都是陽性複數,指男人。百姓並沒有使用諭旨所授予的權利(八11),既沒有濫殺無辜的婦孺,也「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節)。因為他們不是根據人的恩怨,而是遵行神的旨意,只是對付那些執意「要害他們的人」。
波斯王的第二道諭旨頒布之後,仍然有許多「猶大人的仇敵」無視諭旨的警告和各省官府的立場(3節),繼續與百姓為敵。這些「要害他們的人」並非普通人,而是哈曼以「奪他們的財為掠物」(三13)為合法誘餌,用了兩個月精心發動起來的僱傭軍。這些僱傭軍既然已經得到搶掠的授權,若是沒有獲得預期的收益,絕對不會輕易放棄(代下二十五10-13);他們若是人數眾多,鹿死誰手還很不一定。但神卻像在出埃及的時候一樣,使仇敵的「心都消化了」(出十五15;書二9),以致百姓起來自衛的時候,「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2節)。
「任意」(5節)這個詞,暗示神在一切之上的權柄。因為以色列人進迦南的時候,神也是把仇敵「都交在他們手裡,讓他們任意而待」(尼九24)。
哈曼誇耀自己「眾多的兒女」(五11),結果十個執迷不悟的兒子全部被殺(7-9節)。神早已宣告,祂「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十七14);過去掃羅沒有照神的吩咐做到的,如今在被擄之地的百姓卻做到了,而且不像掃羅那樣貪戀財物(撒上十五18-19)。神的權柄在被擄之地通行,更是顯出恢復的榮耀、得勝的榮耀。
【斯九12】「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什麼,也必為你成就。』」
【斯九13】「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準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斯九14】「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斯九15】「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以斯帖求王允許百姓在書珊城的自衛行動延長一天(13節),可能因為哈曼在城中的勢力很大,甚至被王處死之後八個月,他的十個兒子還在繼續活動,所以需要延長自衛期。
哈曼在八個月以前已經被處死,但猶大人到現在才「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12節),表明並不是「因父殺子」(申二十四16),而是因為他們買僱用軍主動攻擊神的百姓。因此,以斯帖請求「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3節),和他們的父親一樣(七10),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警告仇敵不要繼續抵擋神。
【斯九16】「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斯九17】「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斯九18】「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斯九19】「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饋送禮物。」
「七萬五千」(16節),平均每個省五百九十人。由於有第一道諭旨的授權,仇敵如果召集了更多的人,散居各省的百姓很可能寡不敵眾。因此,百姓必須「聚集保護性命」(16節),才能抵擋仇敵。但更關鍵的是,是神使「各族都懼怕他們」(2節),才沒有使仇敵的力量超過百姓能抵擋的限度。
因為「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神使咒詛變為祝福,使百姓照著應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6節;申二十五19),成為祂榮耀的見證。
本章三次提到「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15、16節),表明百姓的行動是有節制的,並沒有過度報復、被得勝所絆倒,也沒有重蹈前人的失敗(書七11;撒上十五9)、被錢財所捆綁。
「節制」(加五23)是聖靈的果子,人若沒有「節制」,意味著被肉體轄制,即使是事奉神、傳福音,也只是出於肉體;即使有一時的得勝,也會變成跌人的磐石。
百姓在得勝之後,就進入了「安息」(17、18節)。「安息」是得勝的結果,也是爭戰的目的。今天,神所帶領的屬靈爭戰,也是要我們「竭力進入」(來四11)那基督裡的真安息。如果我們越爭戰,越不能「得享平安」(16節),表明不是倚靠聖靈爭戰(弗六13-15),而是倚靠肉體掙扎;如果我們自以為得勝,卻不能進入「安息」,表明不是屬靈的得勝,而是肉體的亢奮。
【斯九20】「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斯九21】「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斯九22】「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
「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1節)的普珥節和逾越節一樣,都是紀念神「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人的手」(詩一百零六10;路一17),使百姓從憂愁變為喜樂(耶三十一13;約十六20)、從哀哭變為歡慶,享受得勝所帶來的「安息」(17、18節)。
普珥節的主題是「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22節),但卻不是只顧自己沉浸在快樂中,還要與人同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22節)。一個領會了救恩寶貴的人,必然渴望分享救恩;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必然願意以恩典待人。
【斯九23】「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
【斯九24】「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
【斯九25】「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
【斯九26】「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
【斯九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
【斯九28】「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普珥日」(26節),原文是複數,也被稱為普珥節,是唯一不是出於摩西五經的猶太主要節期。
百姓以「普珥」為這節日命名,是對「命運」的斷然否定,因為哈曼通過「掣普珥」(24節)所選定屠殺的吉日(三7),結果卻成了百姓得勝的「吉日」(22節)。「普珥」這個名字提醒我們:一切時機都在神的手中,神的百姓並不是盲目命運的犧牲品。在神的救贖旨意裡,祂對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一個美好的計劃(詩二十二9;七十一6;一百三十九13-16)。「神啊,祢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一百三十九17),我們絕對不能向命運低頭,而要像末底改和以斯帖那樣堅定仰望神。
神的百姓素來以「硬著頸項的百姓」(出三十二9;申九6)著稱,但此時「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31節)都同心接受了普珥節,並且和逾越節一樣(申六12、20-25),立約「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28節),表明這個節日並非以斯帖和末底改隨己意所定,而是出於神的感動。
百姓在大多數城鎮是十四日守普珥節(17節),但在書珊城是十五日普珥節(18節)。今天,耶路撒冷是在十五日守節,其他地區都是十四日守節。
【斯九29】「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斯九30】「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斯九31】「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斯九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斯九29】「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斯九30】「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斯九31】「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斯九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和平誠實的話」(30節),指「友善真誠的話」。
「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1節)的普珥日是歡樂的節期,但百姓仍然在十三日「禁食呼求」(31節),以紀念當年他們在神面前的「禁食哭泣哀號」(四3)。因為人若忘記過去的痛苦,就是對恩典的背叛,節日也只剩下人的狂歡。
「書上」(32節),可能指以斯帖的紀年史。在猶太人的眼中,《以斯帖記》的榮耀地位僅次於摩西五經;他們每年普珥節誦讀《以斯帖記》,紀念神的拯救。
這節日也提醒我們,即使在環境最黑暗的時候、整個世界都落在惡人手中的時候,神也始終在掌權、仍然在施行拯救:「神啊,有何神像祢,赦免罪孽,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彌七18)!
哈曼要剿滅百姓,卻使百姓更加聯合,不但一起「禁食哭泣哀號」(四3),也一起「聚集保護性命」(16節);不但一起爭戰(2節),也一同經歷拯救,「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6節)。
因著神的工作,一個悲哀的日子,卻成了歡樂的日子;一場滅絕百姓的陰謀,卻使他們更加團結,從此一起感恩讚美(26-28、31節),形成了合一的猶太民族。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帖後一6-7)。
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裡,被擄的百姓遭受迫害,但都沒有王帶領他們抵抗(撒上八5)。但是,「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所以神一定會親自作我們的王。
今天,無論我們是否立即看到神的伸冤,教會的責任都不是爭辯、反擊,而是站立得穩、「聽憑主怒」(羅十二19),因為「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箴言十一6)。無論環境有多艱難,主也會把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我們(徒二47),而那些人「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1)!
斯10章
【斯十1】「亞哈隨魯王使旱地和海島的人民都進貢。」
【斯十2】「他以權柄能力所行的,並他抬舉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豈不都寫在瑪代和波斯王的歷史上嗎?」
「海島」(1節),原文是「沿海」(英文ESV譯本),指波斯帝國西邊的地中海沿岸地區和愛琴海島嶼。「進貢」(1節),指波斯帝國的稅收。
「瑪代和波斯王」(2節),是按照年代排序。先有瑪代國、後有波斯國,波斯兼併瑪代以後,建立了波斯帝國。
本書從亞哈隨魯王隆重登基開始(一1-2),又以亞哈隨魯王的「權柄能力」(2節)結束。波斯帝國是舊約歷史上最大的帝國,君王隨己意號令萬方(一22);但到了本書結束的時候,亞哈隨魯王卻「抬舉末底改使他高升」(2節),讓一位神的百姓來管理他的國家。
這讓我們清楚地看到:地上的君王只是神救贖計劃中的工具,只有神才是歷史真正的主人,「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惟有神斷定;祂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詩七十五6-7)。
【斯十3】「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在猶大人中為大,得他眾弟兄的喜悅,為本族的人求好處,向他們說和平的話。」
「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3節),原文意思是「作亞哈隨魯王之下第二位」(英文ESV譯本)。
在被擄的百姓當中,竟然有一位「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3節),並且「為本族的人求好處」(3節);正如現在,得勝的「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
這正是神對被擄百姓的應許:「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二十九7)。
神賜給教會的恩賜(弗四11),沒有一樣是為了個別的肢體,而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神高舉末底改,是為著神百姓整體的利益,要把百姓帶進「安息」(九17、18)。末底改在位期間,神在被擄之地預備了以斯拉和尼希米,讓他們在神所賜的「安息」中尋求神,成為神進一步恢復的器皿。
亞哈隨魯於主前465年被行刺身亡,此後末底改沒有繼續擔任宰相。亞哈隨魯把疆域遼闊、富甲天下的波斯帝國留給了王后瓦實提的兒子亞達薛西。
「亞達薛西王第七年」(拉七7),波斯王差派以斯拉按照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拉七14);「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二1),波斯王差派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牆。
因此,本書的結尾並不是末底改的訃告(創五十26;申三十四8;書二十四29、33),而是好像末底改一直活著;他和以斯帖的事奉所帶出的果效,一直在以斯拉和尼希米中延續。
「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因此,無論亞伯拉罕的後裔曾經多麼全然敗壞、背信棄義,神還是不斷興起各種器皿,包括以斯帖和末底改,在列邦中保存選民,在夜空中升起最亮的星,照亮百姓前行。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那時,神給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的應許,將在基督裡完全實現,叫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三28-29)。
圖:瑪代波斯帝國,是舊約歷史上疆域最廣、時間最長、權柄最大的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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