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道路與一杯水的服事》從門徒的爭競到基督的樣式,在日常微小的事奉中活出「屬基督」的記號。2026可9:30-41

20260701晨禱
詩歌:十字架
https://youtu.be/CNL-CyDEpPo?si=quG-MsuNcudYvKRy
主題:《十字架的道路與一杯水的服事》
從門徒的爭競到基督的樣式,在日常微小的事奉中活出「屬基督」的記號。
2026可9:30-41

【可九30】「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

「經過加利利」指在他們即將跟隨主踏上往耶路撒冷最後一段旅程(十1,32)之前的時候。主耶穌「不願意人知道」這次加利利之旅,因為祂要單獨教導門徒十字架的道路。

【可九31】「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祂;被殺以後,過三天祂要復活。』」

這是主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八31,九31,十33),祂自己望定十字架,也不讓門徒忘記十字架,每次提到十字架,都有新的功課給門徒去學習。

【可九32】「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祂。」

門徒為什麼不明白?

「他們連三天都不能等」——這句話點出了問題的核心。門徒真正的問題,不是「不能等」,而是「不肯信」。

一、他們不是「不能等」,而是「不肯信」

門徒並非不知道耶穌有復活的大能——他們親眼見過睚魯的女兒、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但問題在於:他們無法將「復活」與「彌賽亞被殺」這兩件事放在同一個人身上。

在他們的理解中:

· 彌賽亞=得勝的君王,要推翻羅馬、復興以色列國
· 被釘十字架=被神咒詛、失敗的結局(申二十一23)

當耶穌說「人子將要被殺」時,門徒的思維是:「既然會被殺,就證明祂不是我們期待的那種彌賽亞。」

所以,他們不是「等不了三天」,而是 「根本不相信三天後會發生什麼」 。因為如果彌賽亞真的死了,那一切就結束了——他們的夢想、他們的跟隨、他們放棄的一切,全都白費了。

二、他們的腦子裡正在「內鬥」

當耶穌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祂」(31節)時,門徒表面上沉默,內心卻在尖叫:

「開什麼玩笑?我們跟隨你三年,放棄了漁網、放棄了稅關,就是要等你作王。如果你被殺了,那我們算什麼?我們的政治紅利、我們在彌賽亞王國裡的高位怎麼辦?」

所以,他們之所以「不敢問」,不是因為尊重耶穌,而是因為怕挨罵,因為彼得就被主責備過。他們怕一開口問「死」的事,耶穌就會看穿他們心裡正在盤算的「誰坐左邊、誰坐右邊」(可十37)。他們對權力的渴望,完全淹沒了對「復活」真理的領悟。

「不敢問」是一種逃避——逃避面對一個他們不想接受的現實。

三、他們只聽到了「死」,自動過濾了「復活」

人在極度失望和自我中心的時候,聽覺是有選擇性的。耶穌說「被殺,過三天復活」,但在門徒耳中,只剩下「被殺」兩個字。
因為「被殺」粉碎了他們理想中的武裝革命;而「復活」在他們當時的彌賽亞觀裡,從來就不是一個單獨「個人」在三天後發生的事件,而是末日的大場面。

他們心想:「人都死了,王朝都覆滅了,就算三天後復活,那也不是我們想要的政治復興啊!」 所以,他們把復活的盼望連同被殺的失望一起過濾掉了。

四、「等三天」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的鐵證

如果門徒相信耶穌三天後會復活,那他們應該會:

· 悲痛中帶著盼望
· 在墳墓前等候
· 記得耶穌說過的預言

但事實是:

· 耶穌被釘死後,門徒四散逃跑、躲藏(可十四50)
· 他們完全沒有在墳墓前等待
· 婦女們帶著香料去墳墓,是為了膏抹屍體,不是為了迎接復活(可十六1)
· 當抹大拉的馬利亞報告復活消息時,門徒的反應是「不信」(可十六11)

這些證據都證明:門徒完全沒有「等三天」的意識,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不相信會有復活這件事。

五、爭論「誰為大」證明了他們的理解停留在「地上」

這個時間點太諷刺了。耶穌在講論十字架(救贖的核心),門徒卻在討論天國的「內閣名單」(可九33-34)爭論「誰為大」。這證明他們心裡想的是:耶穌就算要死,也應該像一個英勇的革命烈士,死前給我們冊封官位,死後我們繼承他的遺志,推翻羅馬。

耶穌後來(可十35-45)不得不把雅各和約翰叫來,再次教導他們:「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正是針對他們的權力慾望進行二次門訓。

六、更深層的原因:門徒對彌賽亞必須受苦的觀念完全缺失

當時所有的猶太人都期待一位政治軍事領袖,像大衛一樣征服羅馬帝國。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在他們眼中是「被神咒詛的」(申二十一23)。

耶穌使別人復活,是證明祂有神的大能;但那位滿有大能者,怎麼會允許自己被惡人殺死呢?在他們的邏輯裡,祂應該用這復活的大能直接消滅敵人,而不是讓自己去死。

所以,他們不是不明白「復活」這件事,而是不明白為什麼「必須先死,才能復活」的救贖邏輯。

七、他們直到五旬節聖靈降臨,才真正明白

馬可多次記載門徒「不明白」、「心裡愚頑」(可六52;八17-21)。耶穌復活後,親自向門徒顯現、講解聖經(路二十四45),但門徒仍然問:「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一6)——他們還在問政治復興的事!

直到五旬節聖靈降臨(徒二章),門徒才真正明白:

· 彌賽亞的國度不是地上的政權
· 死而復活是神拯救的必需途徑
· 十字架不是失敗,而是得勝的救贖行動。

最終總結

門徒不是質疑「復活的能力」,而是無法接受「彌賽亞以死亡作為得勝的方式」。他們心中那套「得勝=掌權」的政治彌賽亞公式被耶穌打碎了,而這種破碎帶來的挫折感,讓他們寧可裝聾作啞,也不願追問那條通往真正榮耀(復活)的受苦之路。

馬可常常刻意用「尷尬的對比」(耶穌的偉大 vs 門徒的愚昧)來突顯福音的顛覆性。 這個看見非常寶貴!

今天我們也常常如此:我們相信神能解決問題,但當神說「你要背起十字架,經歷受苦,才能進入榮耀」時,我們就像門徒一樣,本能地抗拒、聽不進去,甚至「不敢問」,因為我們內心深處期待的是一條避開死亡的捷徑。而我們現在能信,正是聖靈在幫助你「明白」那時門徒還聽不懂的奧秘。

【可九33】「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

【可九34】「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

門徒們一路爭辯不休。主耶穌並沒有當眾責備門徒,而是用十字架再次教導他們。

「門徒不作聲」(34節)表明他們所議論的題目讓他們很尷尬。當主耶穌準備走向十字架的時候,人的天然生命卻走向與主相反的方向。

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34節),表明他們在登山變像看見了神國的榮耀以後,一直思想的是自己在這榮耀中能佔有多少,卻不是思想主耶穌關於十字架的教導。

【可九35】「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神的兒子降卑自己來服事人,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祂的門徒也照樣要走降卑自己服事人的道路。

【可九36】「於是領過一個小孩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可九37】「『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小孩子」(36節)在猶太社會裡是極微小的,不受人重視和尊敬。

「為我的名」(37節)指為著榮耀歸主,因為對方是「屬基督」的(41節)。「接待」(37節)指歡迎、關心、樂意接納。

「小孩子」(37節)指任何一個謙卑追求主的神國子民,不論比你年長或年幼,他們都是與基督聯合在一起的,主耶穌看重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

在神眼中,人的價值高低,不在乎他的年紀大小、地位尊卑、學識高低、財富多寡,只要那人謙卑單純地尋求神,與基督聯合,他在神國中就是最大的。

【可九38】「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祢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與太十八5-6比較,38-41節是在主耶穌完整的教導中插進去的一段話。這段插話可能是因為約翰聽了主耶穌關於「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的教導(37節),立刻明白自己禁止別人趕鬼是不對的,現在提出來,想耶穌給個正確答案,可能他們「在路上議論的」(33節)就包括這件事。
約翰此時是性格急躁的「雷子」(三17),將來卻要被稱為愛的使徒。

【可九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可九40】「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既然那人奉主耶穌的名行異能,就必須在眾人面前承認主耶穌的名,福音就被傳開了,所以主說「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40節)。

但這並不代表那人一定能得救,因為不是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就能進神國,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太七21-23)。
只傳福音、卻不行道的人,恐怕「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

神國的工人在事奉上的做法可以有所不同,應該用愛彼此包容,在事奉的工作上「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 (腓一15-18)。

但在主耶穌的身份、祂的能力是來自神還是鬼王的基本真理立場上,不可以有不同,在基本的真理立場上「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十二30)。

【可九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被賞賜的原因不是因為「一杯水」,而是「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
人因為看到門徒與基督聯合的實際而給他們「一杯水喝」,就「不能不得賞賜」,可見與基督聯合有多麼重要。

主耶穌以這句話為過渡,繼續把話題帶回「彼此爭論誰為大」(34節),教導門徒不能妨礙人與基督聯合。

信徒如何在平常生活中相愛?

馬可福音九章41節是一節非常「震撼」的經文。耶穌把「給一杯水」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與「不能不得賞賜」這種絕對的應許連結在一起。這徹底顛覆了我們對「事奉」和「大作為」的認知。

回到問題:信徒如何在平常生活中相愛? 答案就藏在耶穌所舉的「一杯水」裡。不要把它想得太複雜或太偉大,平常生活中的相愛,就是在日常的瑣碎中,活出「因你是屬基督」的記號。

具體可以從以下四個層面來實踐:

1. 從「刻意的大事」轉為「隨時的小事」
   我們常被「為主做大事」的觀念捆綁,覺得要帶領人信主、要講一篇道、要奉獻一大筆錢才算「相愛」。
   但耶穌說,給一杯水就夠了。這代表:

· 聆聽:當弟兄姊妹軟弱時,放下手機,專心聽他訴苦(這是「一杯水」)。

· 陪伴:有人在低谷中,你不必說教,只要安靜地陪他坐一會,或幫他分擔一點勞務(這是「一杯水」)。

· 口舌:不說造就人的話,就是「冷水」;而一句適時的安慰、一個精準的肯定,就是「涼水」。

這些事不需要神學院學位,不需要特別的恩賜,只需要「看見需要」。

2. 動機決定價值:因為「你是屬基督的」
   第41節的關鍵字不是「水」,而是「因你們是屬基督」。

· 世人給水,是出於人情、友誼或利益交換。
· 信徒給水,是因為認出對方是「主身上的肢體」。

當你幫一位主內肢體搬家、煮一頓飯、或是接送他去看醫生時,如果你心裡想著:「主啊,我是因著愛祢、因著這是祢的身體,我才這樣做的」,這個動作在永恆裡就被數算了。相愛就是把每一個平凡的互動,都當作「做在主的身上」(太二十五40)。

3. 注意「不可拒絕的恩典」
   這節經文也提醒我們:不要拒絕別人出於愛心的微小服事。
   有時候,我們太「客氣」或太「堅強」,拒絕了弟兄姊妹的關心(例如拒絕對方送的食物、拒絕對方的探訪)。這其實是剝奪了對方「得賞賜」的機會。
   在平常生活中相愛,也包括謙卑地接受別人的「一杯水」,讓對方有機會服事基督。
4. 放棄「比較心態」,不要輕看「小服事」
   教會裡常見一種試探:看輕「倒水」的人,看重「講道」的人。但耶穌說,這兩者的賞賜是一樣的。如果你只會「倒水」,那就忠心地把水倒好;如果你能「講道」,也別忘了回家後幫家人倒一杯水。
   在平常生活中相愛,就是拒絕屬靈的虛榮心,甘心樂意去做那些「沒人看見、沒人鼓掌」的日常瑣事。

總結:
平常生活中的相愛,不是舉辦一場盛大的愛宴,而是每天為身旁的肢體「遞上一杯涼水」——可能是一則關心的簡訊、一次耐心的傾聽、一個為對方提名代禱的清晨。

當我們在這些小事上忠心,主說:「他不能不得賞賜。」這個雙重否定代表著「絕對肯定」,意思是:就算全世界都忘了你的付出,神也絕對不會忘。

這不是用行為換恩典,而是在恩典中,主親自看重並獎賞我們因愛祂而生的每一點微小行動,阿們。


禱告文:

主耶穌,我們來到祢面前,
承認我們常常像當年的門徒一樣——
耳朵聽見了十字架,心裡卻拒絕接受;
眼睛看見了復活的大能,卻依然期待地上的榮耀。
我們渴望作首先的,卻不願作眾人的用人;我們喜歡被接待,卻吝於遞上一杯涼水。

主啊,求祢赦免我們心底的權力慾、比較心和虛榮心,饒恕我們用「屬靈的事奉」來掩蓋「自我的野心」。

今天,祢再次用「一杯水」來教導我們:
相愛不是偉大的壯舉,而是在平凡的日常中,因著認出對方是「屬基督的」,就甘心樂意地聆聽、陪伴、安慰、服事。

求祢賜給我們一顆單純像小孩子的心,不輕看任何微小的善行,也不拒絕別人出於愛心的關懷。
幫助我們在教會中不作絆倒人的,只作使人遇見祢的器皿。

願我們每一次因愛祢而遞出的「一杯水」,都在永恆中被祢記念,也被祢使用,成為多人的祝福。

奉那為我們捨命、又復活得勝的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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