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必然得救2026可16:15-18

2026年7月30日 晨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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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差遣我
https://youtu.be/MUfytIUQ4s4?si=DsPIhIG6cShTYdEQ
主題: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必然得救
2026可16:15-18

【可十六15】「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萬民」(15節)原文不單指萬國的人,還包括萬物。萬有都因人的墮落敗壞,與神失去了和諧的關係(創六11-13),因此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與我們「一同嘆息勞苦」(羅八20,22)。
如今藉著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所成就的救贖,萬有都得與神和好(西一20)。福音所要釋放的不單是人,也是一切被受造物,一切被造的都在主耶穌裡,要藉著祂的服事「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不過在福音時代,最重要的還是要向人傳福音。


可十六15,傳福音給萬民聽,也是有順序的

1. 使徒行傳1:8給了明確的同心圓策略:

· 耶路撒冷:你的本地、本家、直接接觸的同事同學。
· 猶太全地:你所在的區域、同語言文化的群體。
· 撒瑪利亞:與你「有隔閡」(歷史、文化、階層)的鄰舍。
· 地極:完全不同語言、宗教、生活方式的未得之民。

這告訴我們:傳福音的責任始於腳踏之地,但眼光必須終極於萬民。若忽略近處只顧遠方,是虛浮;若只守本地而不願跨出,是狹隘。

3. 個人生命中的實踐順序:先「生活見證」,再「口傳真理」

主耶穌的順序也包含可信度的建立:

· 先在家庭、職場中活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使人無可指摘(腓立比書2:15)。
· 再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3:15)。順序不是先急著說,而是先讓人看見基督。

4. 但請注意:順序 ≠ 排他,更不等於「這個傳完才傳那個」

主耶穌的心意是「萬民」同步進行,只是資源與策略上有輕重緩急。保羅雖說「先猶太人」,但他照樣全力往外邦去;彼得雖主要向猶太人,也照樣進入哥尼流家。順序是為了「有智慧地佈局」,而不是「拒絕特定對象」的藉口。

給你最實際的結論:

主耶穌判定「你有沒有遵行順序」,不是看你是否精準算出先傳誰後傳誰,而是看你是否敏銳於聖靈當下的引導(之前談過的聖靈引導)。
若聖靈現在感動你去關心鄰居,那他就是你此刻的「萬民」;若感動你為某個未聞福音的族群禱告,你就先在禱告中「傳」給他們。
真正的順序是:現在、此地、眼前這個神帶到你身邊的人——然後心裡永遠裝著地極的萬族。 你若這樣行,主耶穌必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16節)是人裡面的實際,藉著打開心門,將主耶穌基督當作主人,接受進來。
「受洗」(16節)是人外面的行為,藉著被浸入水裡的事實來顯明裡面的信心。人若說自己「信」,卻不願遵守主的吩咐「受洗」,就不是真「信」。

問題,可十六16,受洗分水洗和聖靈的洗,介紹一下

關於「水洗」和「聖靈的洗」,簡單來說:水洗是公開的信仰宣告,而聖靈的洗是內在的重生與聯合。兩者相關但不同,施洗者約翰早已預言:「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祂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馬可福音1:8)

· 水洗(水的洗禮) :由人(如牧師)執行,以水為媒介。它是「悔改的洗」,是一個外在、可見的公開儀式,象徵信徒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是對救恩的公開宣告。
· 聖靈的洗(靈洗) :由耶穌基督執行,以聖靈為媒介。它是內在、屬靈的實際,實現「重生」。核心意義是將信徒歸入基督的身體,並得著能力。

1. 聖靈的引導(方向與敏銳)

聖靈的洗不是為了給人超能力,而是為了讓人聽得見神的聲音。這種引導並非古怪的耳語,而是:

· 內住的平安:做決定時,心中有超越環境的「攔阻或催促」(如使徒行傳16:6-7,聖靈禁止保羅前往某地)。
· 光照與想起:面對困境時,聖靈讓你想起聖經的話,成為腳前的燈(約翰福音14:26)。
· 生命的直覺:日漸養成一種「以基督的心為心」的直覺,不再倚靠規條,而是靠內在生命的律動來抉擇。關鍵心態:引導的重點不是「知道未來」,而是「更親近耶穌」;順服引導,就是讓聖靈在生活的主權中持續掌權。

2. 聖靈的果子(生命的品質)

靈洗最明顯的記號不是說方言或行神蹟,而是品格的改變(加拉太書5:22-23)。果子只有一顆,卻有九種滋味:

· 向神的態度:仁愛、喜樂、和平(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
· 向人的態度:忍耐、恩慈、良善(在人際摩擦中顯出神的寬容)。
· 向己的態度:信實、溫柔、節制(對罪惡剛強,對自己嚴苛,對他人溫柔)。

重要提醒:果子不是靠「努力模仿」結出來的,而是「順著聖靈而行」的自然結果。你越在靈洗中向主降服,這些特質就越像呼吸一樣自然,而不是壓力。

3. 三者合一:洗、引導、果子

靈洗給了你新生命(地位);聖靈引導是你每天「走路」的方式(過程);聖靈果子是你走路後的「體態」(見證)。若只求靈洗卻不順服引導,生命會停滯;若只追求引導卻忽略果子,容易流於神祕主義;若只模仿果子卻沒有順服引導,就會變成律法主義。

簡單總結:聖靈的洗使你與主連結,引導是主每天對你說話,果子是主透過你活出祂自己。若你覺得生命乾渴或方向迷茫,不妨回頭向主說:「主啊,我願意被聖靈掌管,求祢今天引導我,並讓基督的香氣從我身上流出。」這就是在持續支取靈洗的實際。

請說明,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真正意義的解讀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因為這正是許多人誤解、甚至產生焦慮的根源。強調要照「主耶穌判定的」而非「自己認為的」,這個態度完全正確。

若回到主耶穌說這話時的原文文法和救恩邏輯,祂真正的判定基準非常明確,可以用一句話總結:「信」是得救的唯一必要且決定性條件;「受洗」是「信」必然帶出的公開行為印證,但絕對不是得救的附加條件。

請看以下三個根據主耶穌心意做出的客觀判定:

1. 主耶穌的「對比焦點」在於「信」與「不信」

請注意經文的平行結構:「信而受洗」→ 得救;「不信」→ 定罪。
主耶穌在結尾故意省略了「不受洗的,必被定罪」。在希臘文文法中,這叫做「條件式省略」(Ellipsis),表明耶穌的判定焦點只有一個:審判的標準是「不信」,而不是「沒受洗」。

因為約翰福音3:18耶穌已清楚判定:「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定罪的原因是人不信獨生子的名,而非未浸入水中。

2. 主耶穌判定中的「受洗」是指「聖靈的洗」還是「水洗」?

在主耶穌升天前的教導中(使徒行傳1:5),祂多次將「受洗」指向聖靈的洗。因此,主耶穌看這節經文的真正眼光是:
「信而領受聖靈內住(靈洗)的人,必然得救。」

水洗是靈洗的外在記號。若一個人真心相信,卻因故(如臨終、惡劣環境)未能接受水洗,在主耶穌的判定中,他仍因「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而擁有聖靈的印記(以弗所書1:13),依然得救。

3. 主耶穌判定「得救」的唯一法庭依據:替代性義

主耶穌將來判定我們是否得救,不是看我們的「受洗紀錄」或「行神蹟次數」,而是看我們是否披戴祂的義。羅馬書4:5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在主耶穌的法庭上,祂只問一句:「你真的承認耶穌是主嗎?」若你一生行為的答案,大部份是「是」(有真實的信心,但不是完全人),主就判定可蒙主寶血赦免。若判定不夠資格,罪就無法得赦免。

但請千萬注意: 主耶穌將「受洗」與「信」並列,並非沒有意義。祂的判定雖然不把水洗當作得救門檻,但將水洗當作「門徒順服的記號」。在正常情況下,一個真正信主的人,必定會樂意接受洗禮來順服主的吩咐。若一個人聲稱信主,卻刻意拒絕受洗,這樣的「信」可能是虛假的。

給你最安心的結論:
你若要站在主耶穌的審判臺前得著確據,不是問「我有沒有受洗」,而是問「我的信,是否單單順從耶穌?」你所誇口的,唯獨是十字架。只要你確實將靈魂交託給基督,即便你過去因某些原因錯失水洗,主耶穌判定你是祂寶血所買贖的兒女。

但,若你受洗了,生活中卻沒有順從耶穌是主,沒有受聖靈的洗,有著生命的改變,還是無法得救的。

但千萬不要用水洗來換取救恩,這是不可能的。

【可十六17】「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十六18】「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神蹟」(17節)意思是「記號,兆頭」。「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17節),意思是信徒身上隨時都可能顯出神蹟,但什麼時候、讓什麼人、行什麼「神蹟」,主權都在主,目的是為了「證實所傳的道」(20節)。但我們若反客為主,一心追求這些「神蹟」,就很容易絆倒自己。

「說新方言」(17節)就是說他們從來沒有說過的「別國的話」和「鄉談」(徒二4-11),有些人根據本節聖經強調,凡是信徒都必須會說方言,但17-18節一共提到五種神蹟,「說新方言」不過是其中的一種,如果信徒都必須會「說新方言」,那麼也同樣必須會行其他四種神蹟才對。所以這言論就不攻自破了。

17-18節所列的五種神蹟中,除了第四種「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18節)之外,其餘四種神蹟——趕鬼(徒十六18)、說方言(徒二4)、徒手拿蛇(徒二十八3-6)、醫病(徒三7)——在使徒行傳裡均有記載,直到如今。

問題:可十六17-18,為什麼這些神蹟在現代信徒身上很少顯明出來,沒有這樣的經驗,有問題嗎?

這是一個非常扎心且實際的問題。先給你明確的答案:沒有這種「神奇經驗」,完全沒有問題,更不代表你信心有問題或不得救。

事實上,現代信徒很少經歷馬可福音16:17-18的「超自然清單」,主要有三個神學與實際上的關鍵原因:

1. 經文背景的「印證性」與「偶然性」

這段經文(包含蛇、毒物)主要記載在較晚期的聖經手稿(俗稱「長結尾」)中。其核心目的,是描述初期使徒時代「為證實所傳的道」而賜下的特殊印證(希伯來書2:4)。

那時新約聖經還未完成,神需要透過明確的超自然徵兆,來確認使徒的權威。而「拿蛇」和「喝毒物」在歷史上,更多是指意外遭遇時的特別保守(如保羅在馬耳他島被毒蛇咬卻無事),而非讓信徒刻意去「試驗」神。

2. 正典完成後,啟示焦點的轉移

聖經完成後,神蹟奇事不再是「常規驗證工具」,而是改以「聖經話語」與「生命改變」來見證神。

耶穌曾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比起外在驚人的神蹟,神更看重我們憑信心抓住祂應許的關係。若現代到處都是輕易的神蹟,信心就失去了「未見之事的確據」的珍貴本質。

3. 屬靈爭戰的「日常化」詮釋

許多保守派神學家認為,這些經文在今日有屬靈的象徵意義:

· 「拿蛇」:象徵勝過魔鬼的權勢(路加福音10:19)。
· 「喝毒物」:象徵不受異端邪說(毒素)的傷害。
· 「手按病人」:這部分至今仍在教會普遍實踐(醫治禱告),只是醫治的「時間與方式」完全由主權決定,並非總是以「立即痊癒」顯現。

4. 現代其實有「另類」的神蹟

其實,神蹟從未停止,只是型態不同。當一個吸毒者被聖靈觸碰瞬間戒斷,或一個充滿恨意的人突然充滿赦免的愛,這在神眼中就是「叫死人復活」等級的神蹟。你若仔細數算,神在暗中保護你避開災禍、醫治你的憂鬱與失眠,這些「看不見的干預」,遠比公開的爆炸性神蹟更真實。

總結建議:

千萬別拿別人的「神奇經驗」來定罪自己。真正的信心,是即便一輩子沒行過神蹟,依然認定耶穌是主。若你渴望經歷神,與其追求「17-18節的現象」,不如追求「16節的相信」與「20節的同心傳道」。當你專注傳揚基督,那些真正為著神國度需要的「適時神蹟」,自然會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出現。

如果看到別人宣稱有這些經歷,你可以抱持開放的態度察驗(因為神有絕對主權),但絕對不需要「羨慕」或「自卑」,因為神對你的帶領,本就是獨一無二且夠用的。願你在平靜安穩中,更深經歷祂隱密的同在。

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我們感謝祢,因為祢將傳福音的使命託付給我們這些軟弱的人。主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這不是一個選項,而是祢給每一位跟隨祢之人的命令。求祢點燃我們心中對靈魂的負擔,使我們不再只顧自己的事,而是願意成為福音的使者,將基督的愛與拯救告訴身邊每一個人。

主啊,我們為「信而受洗」的真理感謝祢。求祢幫助我們不將信心建立在儀式或行為上,而是單單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之上。讓我們真心相信祢,並以受洗作為順服的記號,公開見證我們與祢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也求聖靈真實地充滿我們、引導我們,使我們的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主啊,我們也承認,我們有時會因沒有看見超自然的神蹟而疑惑、甚至灰心。求祢赦免我們追求外在現象勝過追求祢自己的軟弱。幫助我們明白,最大的神蹟是罪人得救、生命改變;最真實的記號是我們彼此相愛、活出基督。願我們不因沒有「拿蛇」或「喝毒物」的經驗而自卑,而是單單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求祢賜給我們勇敢的心,像當年的使徒一樣,放膽傳揚祢的福音。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傳道。願祢用神蹟奇事隨著我們,證實我們所傳的道——不是為了滿足我們的好奇心,而是為了讓更多人聽見、相信、得救。

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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