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守住屬天主權,不與世俗混合2026可12:13-17

2026年7月12日 晨禱
詩歌:深處的呼求
https://youtu.be/dfw07a1hKWM?si=lyzh1L0v5FNeuEBE
主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守住屬天主權,不與世俗混合
2026可12:13-17

【可十二13】「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

「希律黨的人」不是宗教團體,而是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間接效忠羅馬帝國。

法利賽人通常不熱衷政治,不喜歡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所以痛恨希律黨人。為了除掉主耶穌,這兩種人卻聯起手來,抵擋神的人在抵擋神的事情上總是很容易走到一起。


問題,可十二13,主耶穌從未談論過政治問題,怎麼會引起「希律黨的人」的恨意要殺他?

《馬可福音》12:13 釋疑:耶穌沒專講政治,為何希律黨人要設局害祂、存殺心?

一、先釐清兩個關鍵群體:希律黨人、法利賽人

1. 希律黨人
   不是宗教派系,是政治擁護者:擁護分封王希律安提帕斯,認同羅馬帝國統治、希律家族掌權,追求世俗政權利益,依附羅馬體系換取地位與財富。
   他們的核心利益:維持「羅馬+希律王室」的統治秩序,任何動搖這套政權權威的人,都是威脅。
2. 法利賽人
   宗教保守派,仇視羅馬課稅,期待彌賽亞來推翻羅馬、重建以色列獨立王國。
   兩方立場完全對立,本不可能合作,卻聯手來試探耶穌,可見他們有共同恐懼。

二、耶穌看似不談政治,但其教導徹底衝擊當時的政治底層邏輯

耶穌很少直白辯論羅馬稅收、王位歸屬這類世俗政治議題,但祂宣告的天國主權,直接瓦解希律黨人賴以生存的政權根基,這是仇恨的根源:

1. 耶穌宣告「天國近了」,宣告另一個至高王權

當時猶太地只有兩個合法王權:羅馬皇帝、希律王族。
希律黨人認為:人民只能效忠羅馬與希律。
但耶穌公開宣講:神是唯一至高君王,天國超越一切地上政權。

在希律黨的政治邏輯裡,這等同於煽動民眾不服從現有統治,是潛在叛亂思想——就算耶穌不舉兵,祂的教導會撕裂民眾對希律、羅馬的忠誠。

2. 民眾自發擁戴耶穌為彌賽亞,觸發希律黨最大恐懼

百姓看見耶穌行神蹟,多次想強逼祂作王(約6:15)。
當時猶太人心中的彌賽亞,普遍預設是軍事政治君王,會推翻羅馬、取代希律家族。

希律黨人判斷:
就算耶穌本人無意奪權,民眾的擁戴會引發羅馬猜忌;羅馬一旦懷疑地方叛亂,會剷除希律家族的統治權,希律黨人的權勢、財富會全部失去。

這是直接切斷他們世俗利益的威脅,因此他們視耶穌為必須除去的危險人物。

3. 耶穌質疑世俗權力的貪腐與不義,戳破希律黨的權謀

希律安提帕斯本身有重大道德與政治污點:搶奪兄弟妻子希羅底,濫用王權、縱情享樂,靠討好羅馬壓榨百姓。
耶穌雖未直接點名希律王室,但祂教導:

· 地上君王喜好轄制人,但你們中間不可這樣(可10:42)
· 責備掌權者利用宗教、政治地位剝削百姓

這類教導會讓百姓質疑希律王族統治的正當性,動搖希律黨的統治合法性。

三、本段經文(可12:13)的試探:希律黨人刻意製造政治陷阱,本就存殺心

他們聯合法利賽人前來問:「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試探背後的兩難圈套,暴露他們早想除掉耶穌

1. 若耶穌說「不該納稅」:希律黨立刻向羅馬總督控告耶穌煽動叛亂,直接交由羅馬定罪處死;
2. 若耶穌說「該納稅」:法利賽人就向百姓毀謗祂不愛民族、認同羅馬壓迫,失去民眾支持。

他們不是來詢問道理,是帶著陷害的目的前來,只要耶穌答錯一句,就能藉世俗政權殺祂。

耶穌的回答分開兩個主權,卻更惹惱掌權者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這句話看似中立,實則劃清界線:
地上政權只有有限權柄,靈魂、忠誠、敬拜的主權只屬於神。

希律黨人聽見後明白:耶穌絕不認可「地上君王擁有絕對主權」,祂的天國教導永遠會威脅希律與羅馬的統治,殺害祂的念頭更加堅定。

四、補充:「不直白談政治」不等於「對政治毫無影響」

1. 耶穌的核心使命是屬靈救贖,不是建立世俗政權,因此不參與當時政黨辯論、不爭奪地上王位;
2. 但一切地上政治權柄都在神的主權之下,耶穌的天國教導天然與「以自我、世俗利益為核心的政權」對立;
3. 希律黨人的恨意根源不是耶穌批評政治政策,而是耶穌奪走了地上君王獨佔的「至高效忠」,威脅他們賴以生存的權力與利益。

總結

希律黨人仇恨耶穌、欲殺祂,不是因為耶穌熱衷議論世俗政治,而是:

1. 耶穌宣告天國至高主權,瓦解希律、羅馬的絕對統治權威;
2. 民眾擁戴耶穌為彌賽亞,讓希律黨恐懼羅馬清算、失去自身權勢;
3. 他們刻意設下政治圈套,一心想藉羅馬政權的力量置耶穌於死地;
4. 耶穌對權柄的教導,徹底否定了希律家族依靠世俗武力、羅馬扶持而來的統治合法性。


【可十二14】「他們來了,就對祂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可十二15】「『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這個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

「稅」(14節)原文指「人頭稅」,在羅馬帝國直接管轄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歲以上,女人在十二歲以上,至六十五歲為止,每人均須繳納人頭稅。

「凱撒」(14節)是羅馬皇帝的稱號,代表羅馬帝國。羅馬帝國向猶太人徵稅,曾激起主後6年加利利人猶大的起義,他的追隨者被稱為「奮銳黨」,所以這個問題對猶太人和羅馬帝國都非常敏感,尤其在成千上萬猶太人擁入耶路撒冷的逾越節期間。

「神的道」(14節)原文是「神的道路」。

一個「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的人不會論斷人,但卻能「知道」(15節)人隱藏的心懷意念,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當時在猶太地通行三種銀幣:羅馬銀幣得拿利烏(Denarius),希臘銀幣徳拉克馬(Drachma)和推羅銀幣舍客勒(Shelkel)。上稅的錢指羅馬銀幣得拿利烏。


【可十二16】「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可十二17】「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很希奇祂。」

當時的羅馬銀幣上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並用拉丁文刻著凱撒的字號。

「凱撒」(17節)代表羅馬政權,神國子民在地上也要順服在上掌權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即使是不合理的稅收、腐敗的政府,如果沒有神的允許,也不會臨到神的百姓身上,所以「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17節),「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十三7)。

「歸給」(17節)意思是償還所欠的債。奮銳黨人為了忠於神,反對向羅馬繳稅,主耶穌卻指出,神國子民如果能看見凱撒的權柄之上是神的權柄,就可以在寄居的時候安心生活在異教政權之下,順服掌權者,按著地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去參與政治,「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十三4)。

但「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也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


教會有這種混合的現象嗎?

「該撒的物歸該撒,神的物歸神」:屬地與屬天不可混淆,教會常見的混合現象與屬靈警戒

一、先釐清這節經文的核心分界,不是二元割裂,而是主權歸屬清晰

耶穌分開兩個領域,並非說「屬地事物毫無價值、基督徒不能碰」,而是兩個主權、目的、手段完全不能混為一體:

1. 該撒(世俗政權、屬地體系)的範圍:稅收、民事治理、社會秩序、世俗經濟、地上權力;神授權世俗政權維持地上秩序,但它只有暫時、有限、外在的權柄,不能要求人靈魂、敬拜、終極忠誠歸向它(羅13:1-7)。
2. 神的範圍:人的靈魂、敬拜、福音、教會事奉、良心、終極效忠、永恆國度;這份主權絕對獨佔,任何地上勢力、利益、權位都不能侵佔、交換、摻雜。

你提出的觀點完全成立:凡屬地、屬肉體、屬世俗權益的,不能拿來替代、摻雜屬天的敬拜與事奉;一旦兩者邊界模糊、互相利用,就是「混合玷污」,這也是歷代教會反覆出現的弊病。

二、教會歷史上的重大「屬地屬天混合」:政教合一,最典型的玷污

1. 君士坦丁之後國教體系(初代教會墮落開端)

初代信徒本來分開信仰與政權,不依靠羅馬勢力傳福音;公元4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歸信後,基督教成為國教,出現徹底混合:

· 政權用金錢、法律、軍隊扶持教會,強制百姓受洗、參加禮拜;
· 教會領袖追逐官銜、封地、稅收,用宗教權威干預國家立法、戰爭、王位繼承;
· 福音不再是十字架捨己,變成換取世俗榮華的工具;

此時「該撒的權力」直接侵入「神的國度」,教會失去單純依靠基督的本質,聖殿變成權力交易場所。

2. 中世紀教會賣贖罪券、掌世俗司法

教會掌握大片土地、稅收、法庭,用赦免罪的屬天權柄交換金錢,把救恩、赦罪這種「純屬神的恩典」,變成可買賣的屬地商品,完美示範「屬天恩典摻雜屬地貪婪」,後來宗教改革核心批判之一,就是這種兩界混淆。

三、現今教會普遍可見的「屬地屬天混合」五大類型

(一)教會與世俗政治綁定:用福音換政治資源

1. 教會禮拜場所變競選舞台:候選人上臺講道、發競選訴求,牧師公開站台、動員信徒投票;把「得民心、拿選票」的屬地目標,包裝成「實行公義、拓展天國」。
   問題:福音是呼人歸向基督,不是為地上政黨累積人脈;教會借用屬天權威為世俗政客背書,就是拿神的名成就該撒的事。
2. 牧師追求世俗政治頭銜:以教會影響力換取官職、社會頭銜,把教會當作進入政壇的跳板;事奉的重心從傳揚十字架,變成經營人際、累積世俗地位。
3. 用政治手段解決福音難題:不依靠禱告、聖道、聖靈工作,反而寄望立法、政策、權勢來推廣信仰,像君士坦丁之後國教體系。

(二)屬天恩典商業化:把神的祝福變成交易商品(成功神學為代表)

這是最常見的「金錢(屬地)與恩典(屬天)混合」:

1. 宣稱「奉獻多少金錢,神就回報多少物質財富、健康、事業」,將救恩、祝福變成金錢交換的買賣;
2. 教會販賣「聖物、特製精油、祈福課程、昂貴特會門票」,聲稱購買就能蒙神眷顧;
3. 牧師藉教會奉獻累積豪宅、奢侈品、私人企業,以事奉之名滿足肉體貪慾。

聖經警戒:愛財是萬惡之根,恩典是神白白賜下,絕不能用屬地財富交換(提前6:10;彼前5:2)。當金錢規範神的祝福,就是該撒的物入侵神的範圍。

(三)教會治理模仿世俗企業、權力體系

1. 教會企業化經營:牧師等同CEO、長老等同部門主管,一切事工以「人數增長、營業額、教會規模」為唯一指標;看重行銷、流量、包裝,輕忽聖道、捨己、十字架。
2. 權力階層化,模仿地上君王統治:領袖追求絕對掌控,靠人脈、資金鞏固地位,對反對者打壓排擠;忘記耶穌教導:外邦君王轄制人,你們中間不可這樣(可10:42)。
3. 用人標準世俗化:優先看社會資歷、財力、人脈,而非生命品格、愛神的心;教會職分變成世俗成功人士的「榮譽頭銜」。

(四)敬拜摻雜世俗享樂、肉體情感

1. 禮拜以娛樂、刺激感官、流行文化為核心,追求轟動效果,弱化認罪、十字架、聖道;把敬拜變成休閒活動,混淆「向神獻上純心敬拜」與「滿足肉體娛樂需求」,這是世界的方法。
2. 教會活動過度迎合世俗潮流,用世界的價值觀定義「蒙福」:物質豐裕、人際風光、地位顯赫,而非基督的品格、捨己、天國眼光。

(五)信徒個人層面的內心混合(根源性問題)

不只是教會組織,每個信徒心裡也常出現兩界混雜:

1. 禱告優先求物質、工作、人際利益,最後才求神的國、神的義;把神當作解決世俗難題的工具。
2. 忠誠分割:事業、家庭、人脈優先,神排在次要;遇到利益衝突時,捨棄信仰原則換取屬地好處。
3. 用世俗手段追求屬靈目標:靠人情、手段、謀略擴張事工,不依靠聖靈帶領。

四、聖經如何判定「混合」的核心罪惡

1. 褻瀆神獨一的主權
   神要求人將全然的忠誠歸給祂(出20:3);一旦把屬地權力、金錢、地位與神並列,就是心中有別神,等同希律黨人認定「希律、羅馬享有至高權威」,與耶穌天國主權直接對立。
2. 玷污聖潔的事奉
   聖殿是專屬神的禱告之殿,耶穌驅趕兌換銀錢之人,正是因為人把商業買賣(屬地)帶進敬拜(屬天),將神的家變成賊窩(可11:17),這是舊約、新約一致譴責的混合。
3. 扭曲福音本質
   福音是基督捨己十字架,不靠金錢、權勢、世俗資源成就;一旦混合屬地邏輯,福音就變成「交換利益的宗教商品」,失去白白恩典的核心。

五、正確界線:不是隔絕世界,而是不混合主權

要區分兩種行為,避免走向兩個極端:

1. 合理承認屬地責任(不逃離世界)
   信徒納稅、守法、經營事業、參與社會關懷,都是「歸給該撒當歸的」,是基督徒本分,不代表混合玷污;
2. 絕對守住屬天主權(不與世俗交換)
   凡屬敬拜、福音、教會治理、靈命追求,絕不允許世俗權力、金錢、政黨目標主導;教會使用屬地資源,僅作為輔助工具,絕不讓它成為事奉的核心動機與標準。

總結

「該撒的物歸該撒,神的物歸神」確實劃定一條不可逾越的界線:屬地的權力、財富、世俗利益,不能滲透、操控、交換屬天的敬拜、福音與教會事奉。

無論是教會組織政教勾結、商業化運作,或是信徒內心以世俗得失優先於神,都是「屬地與屬天的混合」,也是歷代教會反覆跌倒的軟弱;而耶穌這句話,正是提醒教會時常省察,守住單單以基督為至高的純潔。


但我們也要謹慎,當我們決定「順從神,不順從人」之前,請先用詩一百一十九篇來逐條省察自己,如果自己對聖經裡神明顯的旨意都達不到那樣愛慕、敬畏和殷勤遵守的地步,恐怕「順從神,不順從人」只是我們自己不願意順服的藉口,將來經不住神的審判。


詩119核心重點

1. 全詩圍繞神的話語(律法、訓詞、法度、命令、判語、應許)抒發渴慕、信靠、順服;
2. 宣告神的話永恆、甘甜、照亮道路、使人有智慧;
3. 縱使受逼迫、受苦,仍堅持藏主的話在心,不偏離正道;
4. 對照先前所問「該撒與神的界線」:本詩信徒一切價值、依靠、喜樂單單歸於神的話,不將世俗權勢、財利與神的道混雜。


圖:羅馬帝國鑄造的銀幣得拿利烏Denarius有許多種款式,都有該撒奧古斯都皇帝的头像和名號。上圖款式一面是頭像和名號,另一面是野豬圖案。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6/11/augustusdurmius.jpg


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我們感謝祢,因為祢是萬有的主宰,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屬於祢。謝謝祢透過今天的經文,讓我們看見主耶穌面對惡意試探時所展現的屬天智慧——祂不被人的詭計所困,也不被地上的權勢所懾,而是將一切帶回神的主權之下。

主啊,求祢赦免我們,因為我們的心常常像當年的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一樣,把神的話當作試探人的工具,而不是當作生命的糧。我們有時也會把世俗的利益、政治立場、人的認同,看得比對祢的忠誠更重要。求主潔淨我們心中的雙重標準,使我們不再用虛假的敬虔來掩飾內心的算計。

求主教導我們分辨「屬該撒的」與「屬神的」界線。讓我們在世上盡公民的本分,守法、納稅、關懷社會,卻不讓世俗的權力、財富、價值觀侵佔我們對祢的敬拜與忠誠。願我們的心單單歸屬於祢,不讓任何屬地的事物成為我們與祢之間的阻隔。

主啊,我們也要為教會來禱告。求祢保守祢的教會不在世俗化中迷失,不與政治勢力捆綁,不把恩典當作商品交易,不模仿世界的權力結構。願教會恢復成為「萬國禱告的殿」,單單以基督為房角石,以聖經為根基,以聖靈為引導。

幫助我們每一天用祢的話語來省察自己,像詩篇一一九篇所說的那樣,愛慕祢的律法、思想祢的訓詞、遵守祢的命令。願祢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使我們在這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誠實無偽,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附錄:詩篇119篇

詩篇一一九篇(和合本繁體)

全詩共176節,按希伯來文22個字母分22段,每段8節,每段開頭字皆以同一希伯來字母起頭。

一、阿肋(א Aleph)1–8節

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人,是有福的!
2 遵守祂法度、一心尋求祂的人,是有福的!
3 這等人不做不義的事,只行祂的道。
4 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叫我們謹守遵行。
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8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二、貝特(ב Beth)9–16節

9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10 我一心尋求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
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12 耶和華啊,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3 我用嘴唇傳揚你口中一切的典章。
14 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
15 我要默想你的訓詞,看重你的道路。
16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

三、基梅爾(ג Gimel)17–24節

17 求你用厚恩待你的僕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話。
18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19 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求你不要向我隱瞞你的命令。
20 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
21 受咒詛、偏離你命令的驕傲人,你已經責備他們。
22 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視,因我遵守你的法度。
23 雖有首領坐著妄論我,你僕人卻思想你的律例。
24 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

四、達肋特(ד Daleth)25–32節

25 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26 我述說我所行的,你應允了我;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27 求你使我明白你的訓詞,我就思想你的奇事。
28 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求你照你的話使我堅立。
29 求你使我離開奸詐的道,開恩將你的律法賜給我。
30 我選擇了誠實的道路,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面前。
31 我緊緊貼住你的法度,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
32 你開廣我的心,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

五、赫(ה He)33–40節

33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34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35 求你引我走你命令的道路,因我喜愛這道路。
36 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不義之財。
37 求你轉我的眼目不看虛浮,又使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38 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求你向你的僕人堅定。
39 求你轉去我所怕的羞辱,因你的典章本為美。
40 我羨慕你的訓詞,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得存活。

六、瓦烏(ו Vav)41–48節

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你的救恩臨到我。
42 我就有話回覆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43 求你不要將真理的話從我口中趕出,因我等候你的判語。
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45 我要自由而行,因我考究你的訓詞。
46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
47 我喜愛你的命令,這命令是我所愛的。
48 我又要遵行你的命令,這命令是我所愛的;我也要默想你的律例。

七、匝因(ז Zayin)49–56節

49 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
50 這話將我患難中的安慰,因你的應許使我得存活。
51 驕傲人極其侮慢我,我卻不偏離你的律法。
52 耶和華啊,我記念你從古以來的判語,就得了安慰。
53 我見惡人離棄你的律法,就滿心憤恨。
54 我在世寄居,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
55 耶和華啊,我夜間記念你的名,遵守你的律法。
56 我所以如此,是因我守你的訓詞。

八、赫特(ח Heth)57–64節

57 耶和華是我的分,我說我要遵守你的話。
58 我一心求過你的恩,願你照你的話憐憫我。
59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回歸向你的法度。
60 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
61 惡人的繩索纏繞我,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62 半夜我起來稱謝你,因你公義的判語。
63 凡敬畏你、守你訓詞的人,我都與他作伴。
64 耶和華啊,你的慈愛遍滿大地,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九、特特(ט Teth)65–72節

65 耶和華啊,你向僕人施厚恩,都是照你所應許的。
66 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因我信你的命令。
67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
68 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69 驕傲人編造謊言攻擊我,我卻要一心守你的訓詞。
70 他們心蒙脂油,我卻喜愛你的律法。
71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
72 你口中的訓言與我有益,勝過千萬的金銀。

十、尤德(י Yodh)73–80節

73 你的手製造我,塑造我;求你賜我悟性,可以學習你的命令。
74 敬畏你的人看見我就要歡喜,因我等候你的話。
75 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
76 求你照著應許僕人的話,以你的慈愛安慰我。
77 願你的慈悲臨到我,使我存活,因你的律法是我所喜愛的。
78 願驕傲人蒙羞,因為他們無理地傾軋我;但我要默想你的訓詞。
79 願敬畏你的人轉向我,他們就知道你的法度。
80 願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使我不至蒙羞。

十一、卡弗(כ Kaph)81–88節

81 我心渴想你的救恩,等候你的應許。
82 我因盼望你的應許眼睛失明,說:你何時安慰我?
83 我好像煙薰的皮袋,卻不忘記你的律例。
84 你僕人有多少日子呢?你幾時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審判呢?
85 不從你律法的驕傲人,為我掘了坑。
86 你的命令盡都誠實;他們無理地逼迫我,求你幫助我。
87 他們幾乎把我從地上除滅,我卻沒有離開你的訓詞。
88 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我就謹守你口中的法度。

十二、拉梅德(ל Lamed)89–96節

89 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90 你的誠實存到萬代;你堅定了地,地就永存。
91 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
92 我若不是喜愛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
93 我永不忘記你的訓詞,因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
94 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因我考究你的訓詞。
95 惡人等候我,要除滅我,我卻要留心你的法度。
96 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

十三、梅姆(מ Mem)97–104節

97 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
98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使我比仇敵有智慧。
99 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默想你的法度。
100 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
101 我禁止我腳行一切的邪路,為要遵守你的話。
102 我沒有偏離你的判語,因為你教訓了我。
103 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
104 我藉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虛假的道。

十四、努恩(נ Nun)105–112節

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06 你公義的判語,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
107 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08 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將你的判語教訓我。
109 我的性命常在危難之中,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110 惡人為我設下網羅,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
111 你的法度是我所永遠得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的喜樂。
112 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

十五、薩梅赫(ס Samekh)113–120節

113 心懷二意的人,我恨他們;但你的律法,我所愛。
114 你是我的藏身之處,我的盾牌,我倚靠你的話。
115 你們作惡的人離開我吧,我好遵守我神的命令。
116 求你照你的應許扶持我,使我存活;也不叫我因盼望而羞愧。
117 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時常看重你的律例。
118 凡偏離你律例的人,你都輕看他們,因為他們的詭詐歸於虛空。
119 凡地上的惡人,你除掉他如同除掉渣滓,所以我喜愛你的法度。
120 我因懼怕你,肉體戰兢;我也敬畏你的判語。

十六、阿因(ע Ayin)121–128節

121 我行過公平和公義,求你不要撇下我給欺壓我的人。
122 求你為僕人作保,使我得好處,不容驕傲人欺壓我。
123 我因盼望你的救恩和你公義的應許眼睛失明。
124 求你照你的慈愛待僕人,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25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
126 這是耶和華做事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
127 所以我愛你的命令勝過金子,勝過極精的金子。
128 你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恨一切虛假的道。

十七、佩(פ Pe)129–136節

129 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一心謹守。
130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
131 我張口而喘,因為我切慕你的命令。
132 求你轉向我,憐恤我,向來待那愛你名的人怎樣,現在也怎樣待我。
133 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容什麼罪孽轄制我。
134 求你救我脫離人的欺壓,我就遵守你的訓詞。
135 求你使你的臉光照僕人,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36 我的眼目流下淚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

十八、匝德(צ Tsadhe)137–144節

137 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
138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公義,極其誠實。
139 我心中焦急如火,因為我的敵人忘記你的話。
140 你的話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
141 我微小,被人藐視,卻不忘記你的訓詞。
142 你的公義是永遠的公義,你的律法是真理。
143 我遭遇患難愁苦,你的命令卻是我的喜樂。
144 你的法度永遠公義,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存活。

十九、科弗(ק Qoph)145–152節

145 我一心呼求你,求你應允我,我必遵守你的律例。
146 我向你呼求,求你救我,我就謹守你的法度。
147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你的話。
148 我夜裡的更未到,就起來默想你的話。
149 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耶和華啊,照你的判語將我救活。
150 追求奸惡的人臨近我,他們遠離你的律法。
151 耶和華啊,你與我相近,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
152 我從你的法度久已得知,你是永遠立定的。

二十、瑞施(ר Resh)153–160節

153 求你看顧我的苦難,搭救我,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
154 求你為我辨屈,救贖我,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55 救恩遠離惡人,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
156 耶和華啊,你的慈悲本為大,求你照你的判語將我救活。
157 逼迫我的、擾害我的人很多,我卻沒有偏離你的法度。
158 我看見奸惡的人就甚憎惡,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話。
159 你看我何等愛你的命令!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
160 你話的總綱是真理,你一切公義的判語是永遠的。

廿一、申(ש Shin)161–168節

161 首領無故地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
162 我喜愛你的話,如同人得許多掠物。
163 虛假是我所恨惡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
164 我一日七次稱讚你,因你公義的判語。
165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166 耶和華啊,我仰望你的救恩,遵行你的命令。
167 我遵守你的法度,且極其愛慕。
168 我守你的訓詞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廿二、塔夫(ת Tav)169–176節

169 耶和華啊,願我的呼籲達到你面前,照你的話賜我悟性。
170 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面前,照你的話搭救我。
171 願我的嘴唇發出讚美的話,因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72 願我的舌頭歌唱你的話,因你的一切命令盡都公義。
173 願你的手幫助我,因我選擇了你的訓詞。
174 耶和華啊,我渴慕你的救恩,我所喜樂的就是你的律法。
175 求你容我存活,我好讚美你;願你的判語幫助我。
176 我如失喪的羊走迷了路,求你尋找你的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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