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約書亞記7-9章

美味讀經約書亞記7-9章


約書亞記7章

1 當滅之物與亞干的罪

「當滅的物」(חֵרֶם)原文是「被奉獻的東西、完全獻上」,特指必須奉獻給神的東西。亞干「犯了罪」原文是「行為不忠、行為奸詐」,他偷竊了應當全然奉獻給神的東西,向神犯了罪。

得勝後的失敗
一面是約書亞因耶利哥得勝,聲名遠揚;一面是亞干貪戀戰利品,惹動神怒氣,埋下艾城失敗的破口。屬靈爭戰得勝時,也是最容易跌倒的時候;越是得勝,越應當警醒。

神審判的範圍,為何連累了整體?
神嚴厲對付罪,看似連累「無辜者」(如亞干的家人、戰死艾城的三十六名士兵),大敗而歸,實際上是為了保全整體的生命。若神任由罪在營中發酵而不處理,最終會像士師記那樣,整個民族被仇敵吞噬。所以,神用一次嚴厲的審判(亞干全家被石頭打死),在全營中建立對「當滅之物」的敬畏,避免日後更大規模的「背逆神」。
至於冤枉而死的亞干的兒女,和他
36名士兵,在永恆的天國裡,神自然會有妥善的安排,因為他們跟亞干的罪是無關的。


2-4 攻打艾城的經過

約書亞選擇攻打艾城,可能因艾城位於中央山地南北大道中央,有利後續作戰。

失敗的原因:沒有求問神
約書亞可能被耶利哥勝利沖昏頭腦,覺得「小事不必麻煩神」。人若憑著自己,不是自卑就是自信;只有注目神,才能看得合乎中道(羅12:3)。靠肉體爭戰,得勝易自傲,失敗易自卑;只有倚靠聖靈,才能勝不驕、敗不餒。

5 「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這一敗仗傳遞致命信息:百姓可能以為「神不一定時刻保護」,迦南人也以為「以色列的神不是不可戰勝的」。這破壞百姓信心,也激發敵人勇氣。

6-9 約書亞悲哀,不知失敗原因

約書亞撕裂衣服,俯伏在約櫃前,但他沒有求問神「我們哪裡犯了罪」,反而問「祢為什麼讓百姓過約旦河,卻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這提醒我們:遇到挫折時,應先自省是否得罪神,而不是質疑神的帶領。約書亞靈命的程度不及摩西甚遠。


10-12 神親自揭露失敗原因

神列舉五項罪名:

1. 違背所立的約
2. 取了當滅的物
3. 偷竊(把屬神的據為己有)
4. 行詭詐(犯罪還裝沒事)
5. 放在家具裡(先掩蓋,後慢慢合法化)

問:對於新約聖徒,「當滅之物」有哪一些?
答:
凡是會取代神地位、引誘人偏離基督、或與神聖潔性情相違背的,都成為「當滅之物」:

· 心裡的偶像:金錢、名譽、愛情、事業、自我中心(西3:5)
· 罪惡的習慣:說謊、貪婪、淫亂、嫉妒、紛爭(弗5:3-5)
· 錯誤的教訓:否認基督神性、靠行為得救等異端(加1:8-9)
· 不潔的享樂:色情、暴力影視,玷污心思(腓4:8)
· 不義的財物:藉欺騙、偷竊、壓榨所得(路19:8)沒有十一奉獻。
  保羅說「先前以為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3:7)。凡是使「愛父的心」冷淡的,都當視為當滅之物。


13-15 神指示召開大會,宣布刑罰

「愚妄的事」原文是「令人感到丟臉的愚蠢」。
神給予亞干自動認罪的機會
「到了早晨(第二天)」才抽籤,給人主動認罪的機會。但亞干沒有主動認罪,顯明罪使人心剛硬,總存僥倖。

問:新約信徒可以用抽籤的方法來明白神的旨意嗎?
答:
舊約抽籤是神設立的暫時方法;新約時代有聖靈內住引導(約16:13)、聖經完備啟示(提後3:16-17)、教會肢體印證。使徒行傳中補選馬提亞用搖籤(徒1:26),是在聖靈降下前的過渡措施,之後再未使用。
今天用抽籤、隨機翻聖經等求籤式方法,易淪為迷信。神要我們用悟性和順服的心查驗祂的旨意(羅12:2)。不建議用抽籤。

16-19 抽出亞干

20-21 亞干認罪

亞干因小失大
「二百舍客勒」銀子(2.28公斤)約為雇工17年工資,「五十舍客勒」金子(0.57公斤)。這些奢侈品沒有一樣是生活必須,但罪使人盲目。他抵擋不住貪婪,結果失去的是永恆產業與自己全家的性命。

神不是不讓人擁有美衣、金銀,但若愛慕這些過於順服神,追求滿足情慾過於遵行命令,就會失去永恆產業。「不要愛世界,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2:15)。

22-23 起出贓物

24-26 亞干一家被石頭打死

問:為什麼亞干的金銀不入神的庫?
答:
亞干所偷的是「當滅之物」。耶利哥城戰利品中,除金銀銅鐵歸入神的庫(書6:19),其餘應毀滅。亞干私藏的是應毀滅的衣服、銀子、金條,已成為咒詛之物,不能入神的庫,須與亞干一同毀滅。罪惡所得不能奉獻給神(申23:18)。


26 亞割谷

「亞割」原文「攪亂、麻煩」;「連累」同字根。罪使人因小失大、累己累人。但神後來應許「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賽65:10),又說「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何2:15)。審判之地也能成為悔改之人的祝福。


約書亞記8章

1 除去罪,神應許打敗艾城

問:神為什麼要約書亞「率領一切兵丁」?是因為可收掠物嗎?
答:
神說「率領一切兵丁上艾城去」,原因:

· 除去上次失敗陰影:全體出動重建信心,人人參與得勝。
· 操練集體順服:上次有人偷當滅之物,現在全體要證明不再貪心。
· 戰略需要:正面誘敵、設伏兵需要足夠兵力。
· 屬靈意義:不是因為有掠物才全體出動,而是神要他們藉著得掠物學習恩典與責任並行。

2 神教導打仗-設伏兵;並允許取掠物

問:為什麼有的時候允許取掠物,有的時候不允許?屬靈意義?
答:
· 耶利哥(書6:18-19):初熟的果子,全然歸神。預表救恩完全是神恩典,人不能誇口。
· 艾城(書8:2):經過對付罪之後,神允許享用戰果。預表信徒在成聖過程中,神樂意賜福。
· 原則:神有主權決定。關鍵是順服神的命令,不是自己貪求。


問:得勝的方式不同(繞城 vs. 埋伏)啟示我們什麼真理?
答:

· 方式可以變,但來源都是神。不要說「過去這樣做,現在也必須這樣做」。
· 重點是「聽神今天怎麼說」。同樣的領袖,同樣的順服,用不同的戰術。
· 屬靈爭戰需要智慧與信心並用;信徒要靈活順服,不把自己的經驗絕對化。

3-9 派遣伏兵三萬

10-13 積極順服,努力預備

14-17 艾城中計出城

18-22 艾城大敗

23-26 盡行毀滅

問:神為什麼要那麼兇殘,全部殺光?
答:
· 神的審判:迦南人罪惡滿盈(創15:16),包括焚燒兒女獻祭、廟妓等。
· 防止屬靈感染:若留下,必引誘以色列拜偶像(士2:1-3)。
· 預表對罪的徹底潔淨:新約對付罪也當「盡行毀滅」(西3:5-9)。
· 神的憐憫:喇合一家得救,顯明凡悔改投靠神的都能逃離審判。

26 約書亞沒有收回短槍,直到滅盡
約書亞不打折扣,付代價,執行使命到底,是好榜樣。

27 分掠物,照耶和華吩咐約書亞的話


問:民眾沒有直接聽到神的吩咐,卻信任領袖,新約教會如何運作?
答:

· 舊約神透過先知、祭司傳達,百姓有責任相信領袖所說出於神。
· 新約每個信徒都可親近神,但有屬靈權柄的次序(牧師、長老)。聖經教導要「順服引導你們的」(來13:17),但他們不是無誤,所以要「凡事察驗」(帖前5:21),以聖經為最終標準。
· 當領袖說「這是神的吩咐」,會眾應用聖經總原則、內心聖靈平安、環境印證來分辨。不可盲目跟從,也不可輕易指控。

28-29 焚燒城,羞辱艾城王

約書亞遵行申命記21:23「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

問:神的話與啟示如何配搭?
答:
新約時代:聖經已完備,但仍需聖靈的即時光照

新約信徒擁有完整的聖經正典(神的話),不需要也無法得到與聖經同等權威的「新啟示」。但聖靈仍然會光照、感動、引導我們應用聖經。

配搭方式:

1. 聖經是絕對的標準:凡聖經明說「不可做」的,絕不可做;明說「要做」的,必須去做。這是「神的話」的主權。
2. 聖靈的光照(即時引導):在沒有直接經文命令的事上(如要不要換工作、娶誰為妻、教會某項事工的策略),我們可以禱告尋求聖靈的帶領,祂可能透過:
   · 內心的平安或不平安(西3:15)
   · 環境的印證
   · 屬靈長輩的勸誡
   · 讀經時某節經文的突然照亮(不是另作新啟示,而是使經文活潑應用)
3. 不矛盾原則:任何自稱來自聖靈的感動,若與聖經明文抵觸,就不是出於神。例如,若有人說「神感動我貪污教會公款」因為牧師的信仰有問題,這違背「不可偷盜」,必然是假的。

30-31 築壇獻燔祭和平安祭

讓神在凡事上居首位。不趁熱打鐵擴大戰果,而是先到以巴路山築壇、重申聖約。因為耶利哥和艾城的經歷告訴他們:有了神就必有得勝;沒有神,到手的得勝也不能長久。應當讓神「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32-35 宣讀律法,落實獻祭


約書亞記9章

1-2 諸王聯手
世人聽見福音,天然反應是恐懼、仇恨、心裡剛硬(詩2:2);主耶穌也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5)。

3-15 基遍人的詭計

問:領袖們沒有求告神,以致被欺騙誤判,但神為什麼不主動顯現阻止?
答:

· 尊重人的自由與責任:神已吩咐「不可與迦南人立約」(出23:32;申7:2),他們若記起就不會上當。神不強迫人做對的選擇。
· 藉失敗教導功課:讓他們謹記「求問耶和華」的重要性。
· 神的主權:並非每一件事都要顯神蹟。他們已有律法,不用就任憑他們。
· 但神仍能使用壞事成就美意:基遍人後來成為聖殿的劈柴挑水者,預表外邦人得救。


14 領袖們的健忘-沒有求告神
這是本章最關鍵的教訓:他們「並沒有求問耶和華」(9:14)。眼見為憑(看到破舊衣服、發霉餅),就自行決定。我們也常憑眼見、理性、經驗,卻忘了先禱告。

16-21 詭計曝露,民眾不滿

22-27 約書亞與首領不認錯

問:約書亞與首領不認錯,在神面前對嗎?
答:
經文沒有記載他們公開認罪,但他們也沒有繼續欺騙百姓,而是接受既成事實,讓基遍人作奴僕。

· 不對。他們應當為沒有求問神而認罪(雅4:17)。但聖經沒有責備,可能因為神默認這已經是對他們的教訓。
· 新約教訓:當我們因沒有禱告而做錯誤決策,應當謙卑認錯,不要硬撐。但也不必過度自責,因為神能使萬事互相效力。重要的是今後「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6)。


總結約書亞記7-9章的幾個重要提醒:

1. 得勝後最易失敗,要警醒自守。
(書7:1-5 — 耶利哥得勝後,亞干犯罪,導致艾城失敗)
      
2. 罪有連累性,要對付「當滅之物」。
(書7:1, 11-12, 24-26 — 亞干一人犯罪,全以色列受連累)
      
3. 每步都要求問神,不可倚靠過往經驗。
(書7:3-4 — 攻打艾城前未求問;書9:14 — 基遍事件未求問)
      
4. 失敗時先自省,而非質疑神。
(書7:6-9 — 約書亞起初質疑神,神指出真正問題在於罪)
      
5. 神有主權選擇得勝的方式,我們只需順服。
(書6:3-5 繞城 vs. 書8:1-2 設伏兵 — 不同方式,同出於神)
      
6. 依靠智慧與信心並用,不迷信固定模式。
(書8:3-8 — 神指示使用伏兵計謀,信心與智慧並行)
      
7. 錯誤發生後要承擔後果,但神仍能使用。
(書9:22-27 — 基遍人雖以詭計得救,但被安排為聖殿僕人;書7:26 亞割谷後來成為指望之門 — 參何西阿書2:15)


願這些心得幫助你在神的話語中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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