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王下7-10章,神施行拯救與審判,但不信(軍長)、硬心(約蘭王)、表面的熱心(耶戶)都顯明:沒有神所賜的新心,也無法使人回轉
美味讀經王下7-10章,神以超自然大能施行拯救與審判,但人的不信(軍長)、硬心(約蘭王)、表面的熱心(耶戶)都顯明:沒有神所賜的新心,再大的神蹟也無法使人真正回轉。
王下7章
【王下七1】「以利沙說:『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明日約到這時候,在撒馬利亞城門口,一細亞細麵要賣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要賣銀一舍客勒。』」
【王下七2】「有一個攙扶王的軍長對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以利沙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
「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2節),可能指立刻降雨。以色列此時可能正面臨七年的饑荒(八1),已經很久沒有正常降雨。
「攙扶王的軍長」(2節),指王的貼身副官。這位軍長根據人的理性判斷:即使當天亞蘭就退兵,從各地運糧到撒馬利亞也需要時間;即使神立刻降雨,糧食也不可能立刻長出來。因此,糧價不可能「明日約到這時候」(1節)就暴跌。
既然他斷言「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2節),先知就宣告:「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2節)。我們若用人的理性去揣測神恩典的大能,也會讓自己與恩典失之交臂,雖「親眼看見,卻不得吃」。
這位軍長推斷的合情合理,為何合理的推斷會引起神的怒氣?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分析,為什麼「合情合理的推斷」會引起神的怒氣:
一、核心問題:用理性「限制」了神的可能
這位軍長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請注意,他不是說「我覺得不太可能」,而是說「即便神用最大的能力干預(使天開了窗戶),也辦不到」。
· 本質:他是在為神的能力畫下上限。他用自己有限的頭腦,斷定了一件連神都做不到的事。
· 這等於是在說:「神啊,我知道你有能力,但這件事超出我的理解範圍,所以連你也做不到。」這不是合理的推斷,而是對神全能屬性的否認。
二、心態問題:不信與驕傲的結合
他的話語背後,透露出一種「理性主義的傲慢」。
· 以被造物來審判造物主:他把神的應許(明日糧價暴跌)放在他理性的法庭上受審,並且判決為「不可能」。他忘記了自己的有限理性,根本無法衡量神無限的作為。
· 這正是撒但墮落的根源:企圖用被造物的智慧,去判斷、去限制、去否定創造主的權能。這種驕傲,在神眼中是極其可憎的。
三、軍長的「有知識」
正因為他「有知識」,他覺得自己有資格斷言神做不到。
越是有知識、有理性的人,若不謙卑降服在神的啟示之下,他的「合理推斷」反而可能成為他認識神最大的絆腳石。他的理性沒有引導他尋求神,反而築起了一道高牆,讓他自以為是地否定了神的應許。
四、神的怒氣:針對「輕慢」與「不信」
神並不是討厭人提出合理的疑問(連亞伯拉罕和基甸都曾向神求印證),神所憤怒的,是那種「斬釘截鐵地否定神的話」的態度。
· 這不是懷疑,而是輕慢:懷疑是在「尋求答案」,而這位軍長是直接「關閉答案」。他聽到先知奉耶和華的名所說的預言,卻公然宣告這是不可能的。
· 先知以利沙的回應:「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這是一個極為嚴厲的審判。神讓他親眼看見自己的理性被徹底擊垮,證明神的能力遠超人的想像,但他自己卻因著這個「不信」的宣告,被排除在恩典之外。
五、給今天的警惕:當心「理性的巴別塔」
今天,許多信徒也常犯類似的錯誤。我們會說:
「神不可能醫治我的病,醫生都說沒辦法治了。」
「神不可能解決我的經濟困境,這數字太大了。」
「神不可能改變那個人,他太剛硬了。」
這些話聽起來很「合理」,但背後往往隱藏著對神大能的不信。我們用理性分析環境,然後反過來限制神說:「不可能」。這樣的「合理推斷」,在神眼中就是不信的惡心。
總結
這位軍長的「合情合理」,正是以人的有限去否定神的無限。
神的怒氣,不是來自於他做了錯誤的推論,而是來自於他用推論來否定神的應許。神的反應是:讓你親眼看見你所謂的「不可能」是如何成就的,但你這句「不可能」,卻讓你永遠享受不到那恩典。這是對一切理性傲慢者最嚴重的警告。
四個長大痲瘋的想出城投降活命
【王下七4】「我們若說,進城去吧!城裡有饑荒,必死在那裡;若在這裡坐著不動,也必是死。來吧,我們去投降亞蘭人的軍隊,他們若留我們的活命,就活著;若殺我們,就死了吧!』」
當君王和軍長都不肯相信拯救的時候,神卻使用這些百姓所厭棄的大痲瘋病人,向長了屬靈大痲瘋的百姓宣告救恩的「好信息」(9節)。
今天,當那些自以為智慧的、剛強的、高貴的世人都不肯相信白白的救恩的時候,「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8-29)。
四個長大痲瘋的人到了「黃昏的時候」(5節)才前往亞蘭人的營盤投降,可能是不想被以色列同胞發現。但這樣的小心眼也在神的管理之下,因為亞蘭人恰好也是「在黃昏的時候」(7節)起來逃跑,若是他們早到一點,亞蘭人可能還沒有逃跑。
主使亞蘭人的軍隊聽見車馬的聲音,是大軍的聲音(6節),無論這是怎樣的聲音,都是出於神:神使圍困多坍的亞蘭人「眼目昏迷」(六18),神也能使圍困撒馬利亞的亞蘭人聽覺混亂。
亞蘭人長期圍困撒馬利亞城(六24),但圍城對於亞蘭人也是沉重的負擔。長期在外的亞蘭人一直擔心後方的安全,軍心並不穩定。因此,他們一聽到風聲,就相信自己長期擔心的事情發生了,以為以色列人從北方和南方找到了援軍,如果不立刻逃跑,隨時可能被截斷後路、腹背受敵。
亞蘭北方的敵人有赫人和亞述,南方的敵人有埃及。因此,當亞蘭軍長期圍困以色列的撒馬利亞城的時候,也很擔心受到赫人諸王和埃及諸王的攻擊。
這四位長大痲瘋的人吃喝拿足了以後,馬上就後悔自己的自私行為,知道「我們所做的不好」(9節)。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良心發現、為城裡的弟兄著想,而是因為若不報信,第二天百姓一旦發現亞蘭已經退兵,一定會追究他們知情不報的罪,所以說:「若等到天亮,罪必臨到我們」(9節)。
今天,我們也像這四位大痲瘋病人,都得了屬靈的大痲瘋、「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但現在得了救恩,也應當像這四位大痲瘋病人一樣,不能只顧自己吃喝享用,還要把「好信息」傳給別人。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有愛心,而是因為我們欠了世人福音的債(羅一14);我們若「竟不作聲」(9節),等到見主面的時候,罪也「必臨到我們」。
約蘭王已經知道以利沙的預言,但聽到了大痲瘋病人的見證,還在懷疑是敵人的陷阱(12節;書八4-8)。但神憐憫百姓,並沒有任憑他們錯過白白的救恩,而是再次使用了一個僕人,讓王的「臣僕」(13節)勸說約蘭王「打發人去窺探」(13節)。
神已經完成了拯救,白白的恩典正等著人去享用,但人的理性還在困擾自己,不肯相信白白的救恩。
從撒馬利亞「追尋到約旦河」(15節),往返大約120公里,馬車大約需要六小時。亞蘭人逃跑的路線,是向東迅速渡過約旦河(15節),然後再北上回到亞蘭。這樣的路線,可以避免被他們心中的假想敵「赫人的諸王和埃及人的諸王」(6節)的伏擊。
【王下七16】「眾人就出去,擄掠亞蘭人的營盤。於是一細亞細麵賣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賣銀一舍客勒,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王下七17】「王派攙扶他的那軍長在城門口彈壓,眾人在那裡將他踐踏,他就死了,正如神人在王下來見他的時候所說的。」
亞蘭人要長期圍困撒馬利亞,自己首先要有足夠的糧食儲備。因此,以色列人從「亞蘭人的營盤」(16節)中擄掠了大量的糧食,撒馬利亞的糧價立刻降到了可以承受的地步(16節),應驗了先知的預言(18節)。
「在城門口彈壓」(17節),原文是「在城門口之上」,意思是「在城門口指揮」。
神一面拯救軟弱的百姓,一面管教不信的軍長,好讓百姓學會憑信心尋求神的拯救。人生最大的悲劇,就是聽到了福音、卻拒絕接受救恩,結果就像這位被踐踏而死的軍長一樣。
王下8章
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北國)七年。
當神降下饑荒管教悖逆百姓的時候,以利沙和門徒都留在應許之地與百姓一同受苦(四38),但卻吩咐書唸婦人「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1節)。這並不是讓她逃避受苦,而是神要預備她將來向約蘭王作最後的見證。
此時,饑荒還沒有開始,即使將來真的有饑荒,書唸婦人是「大戶」(四8),也比別人更有生存的把握,背井離鄉反而是前途未卜。但書唸婦人卻完全順服,立刻撇下房屋田地,「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2節),讓自己的生活再次成為被神使用的見證。
「非利士地」(2節)是在地中海沿岸的平原,雨量通常比較充足。當年迦南地發生饑荒時,以撒也曾遷往非利士地寄居(創二十六1)。
【王下八3】「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
王在問話
【王下八4】「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說:『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
約蘭王可能有求於先知,但卻再也找不到他,所以就向長了大痲瘋、已經離開以利沙的基哈西打聽以利沙的下落。
時機剛好,正當他們談論的時候,書唸婦人「恰巧」(5節)就出現了。
【王下八5】「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
心願達成
【王下八6】「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
在「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的士師時代,拿俄米離家十年(得一4),房屋田地都還在;而在敬拜金牛犢的列王時代,書唸婦人才離家七年,房屋田地就被同族的親友霸佔了,不得不「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3節)。無論是拿俄米保住田地、還是書唸婦人失去田地,都在神的管理之中,為要顯明神救恩的心意。
聽了書唸婦人的見證,約蘭王的心被觸動了,所以不但判定「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6節),還恩上加恩,把「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6節)。書唸婦人順服神,雖然撇下房屋田地七年,卻沒有任何損失。
亞哈王朝是經歷神蹟最多的朝代,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施行了幾十個神蹟,約蘭王已經多次經歷了神的拯救(三20;六10;七16)、也完全相信神的大能。現在,神向亞哈王朝顯明了最後一個見證:如果神能「使死人復活」(5節),還有什麼不能拯救的呢?但是,約蘭王雖然被「死人復活」的見證所觸動,但也只是一時感動和良心發現,卻始終不肯離開金牛犢(三3)。人若沒有蒙神賜下「一個新心」(結三十六26),再好的見證也不能使人專心順從神。
所以傳福音不要用強力的方法,因為真正使人回轉的,是神所賜的「新心」,而非人所能製造的「震撼見證」。
一、神蹟可以證明神的大能,但不能強迫人愛神
二、強力方法(壓力、操控、情緒激動)往往產生虛假的回應
用恐懼、利益、群體壓力或連續神蹟來逼人「決志」,得到的常常是約蘭式的「一時感動」——良心不安幾天,然後繼續回去拜金牛犢。這種「信」經不起考驗,也無法持久。
三、唯有「新心」才能使人真正轉向神
神說:「我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三十六26)這個工作是聖靈獨有的,沒有人能代替。傳道人的責任是忠心撒種、澆灌(像以利沙宣告神的話,不替神著急),而不是用各樣手法去「催熟」或「製造」信徒。保羅也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三6)
交託給神:知道唯有神所揀選的人,才會在聽見福音後回轉(徒十八10)。我們只管傳,結果交給主。
總結
約蘭王的一生是一個嚴肅的提醒:人可以滿腦子神學知識、經歷無數神蹟,卻仍然是一個沒有悔改的失喪者。因此,傳福音不必依賴「強力方法」或不斷堆疊神蹟奇事,因為這些都不能改變一顆不願降服的心。
真正的翻轉,來自神自己賜下的「新心」。我們的責任,是像以利沙一樣——忠心傳講、不越權、不強迫,然後把結果交給那位獨自使人生長的神。
舊約時代的約蘭王即使相信神能「使死人復活」,也還是不肯回轉接受救恩;而新約時代的祭司長知道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甚至「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約十二10)。
因此,神藉著以利亞見證「耶和華是神」,藉著以利沙顯明「神是拯救」,都不是為了用教導、見證、榜樣或神蹟來挽回百姓,而是為了顯明人已經全然敗壞,靈性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當這一切見證都已經顯明以後,亞哈王朝也就照著神對亞哈的宣判,在他兒子約蘭手中走到了盡頭(王上二十一29)。
【王下八7】「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病。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裡了。』」
「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7節)大老遠地走了210多公里,主動來到大馬士革,而且故意讓亞蘭王的手下知道(7節),毫不懼怕,就是為了按照神在西奈山的吩咐,「膏哈薛作亞蘭王」(王上十九15)。
過去,亞蘭王想捉拿以利沙(六13);亞蘭王不但沒有因著乃縵的見證而向神降服,反而還想捉拿神的先知以利沙(六13)。現在,患病的亞蘭王前倨後恭,轉過來託先知「求問耶和華」(8節),其實只是把神當作可以利用的偶像,正如以色列王約蘭也只是把「使死人復活」(5節)的神當作可以操縱的金牛犢。
「四十個駱駝」(9節)所馱的禮物有六噸多,亞蘭王送上這份大禮,還自稱「你兒子」(9節),表明他的病情嚴重,已經走投無路,所以被迫屈尊「求問耶和華」(8節),想用禮物來賄賂先知。
書唸婦人的兒子死裡復活,不能讓以色列王悔改;乃縵的大痲瘋得潔淨,也不能讓亞蘭王信主。
當神藉著這兩個王顯明了救恩的啟示,就關上了施恩的門、不再忍耐罪惡,審判的時候到了。以利沙宣告,雖然便·哈達的病是可以治好的,而他卻要死於哈薛謀反(10節),亞蘭王和以色列王都將落到神的刑罰之中(11-12節)。但書唸婦人和乃縵的見證並不是枉然的,他們的見證給滅亡的人蓋上了定罪的鋼印,為得救的人開啟了永生的大門:「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林後二16)。
【王下八11】「神人定睛看著哈薛,甚至他慚愧。神人就哭了;」
【王下八12】「哈薛說:『我主為什麼哭?』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燒他們的保障,用刀殺死他們的壯丁,摔死他們的嬰孩,剖開他們的孕婦。』」
【王下八13】「哈薛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焉能行這大事呢?』以利沙回答說:『耶和華指示我,你必作亞蘭王。』」
「慚愧」(11節)原文是「羞愧、困窘」。
「不過是一條狗」(13節),是表示自己出身卑賤。
以利沙所預言的,是哈薛將成為亞蘭王,並且用殘忍的手段對待以色列人(12節)。
【王下八15】「次日,哈薛拿被窩浸在水中,蒙住王的臉,王就死了。於是哈薛篡了他的位。」
哈薛可能早就謀劃篡位,所以次日就能立刻動手。以利沙的預言堅定了哈薛叛逆的決心,加速了他篡位的行動。
哈薛作亞蘭王47年(主前842-796年),篡位時年齡可能在三十歲左右。神在西奈山指示以利亞「膏哈薛作亞蘭王」(王上十九15)的時候,哈薛可能還只是個十多歲的無名少年,所以以利亞安排以利沙來膏他,等候神把出身卑賤的哈薛預備成位高權重的審判器皿。
哈薛一生與以色列王約蘭(28節)、耶戶(十32)、約哈斯(十三22)和猶大王約阿施(十二17;十三22)都爭戰過,成為神管教南北兩國的工具。
先知以利沙是一位忠心的神僕,完全照著神的旨意去行。他雖然預見同胞的悲慘遭遇(11-12節),卻沒有用人的同情來代替神的旨意,而是任憑百姓被殘酷欺壓,四十多年沒有施行拯救的神蹟;一直到哈薛快死了,才預言以色列人可以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三世(十三19、24-25)。
【王下八18】「約蘭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王下八19】「耶和華卻因祂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祂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
約蘭不但「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18節),「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代下二十一11),誘惑百姓敬拜偶像;而且一登基就「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代下二十一4),幾乎使大衛家的「燈光」(19節;王上十一36;十五4)熄滅了,比亞哈的邪惡有過之而無不及。
神早已宣告:猶大王「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撒下七14)。猶大王約蘭既然「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18節),神就允許以東人(東南面)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20-22節),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西南面)也背叛了(22節)。
【王下八25】「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基。」
【王下八27】「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
「亞哈謝」(25節)是約蘭的小兒子。當時神激動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攻擊約蘭,擄去了約蘭的眾子,只留下亞哈謝可以繼位(代下二十一16-17)。
「亞哈謝也行亞哈家的道,因為他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代下二十二3)。所有與亞哈家聯合的人,都受亞哈家的影響而偏離神,卻沒有一個人能影響亞哈家歸向神。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人的天性就是悖逆,所以總是下坡容易上坡難,負面的影響總是會蓋過正面的影響。因此,當我們幫助軟弱者的時候,「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一23),免得自己也受了負面的影響,救人不成反被溺斃。
神早已預言:「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王上十九17),約蘭與哈薛爭戰負傷,卻沒有死,但果然「被耶戶所殺」。
最早與亞哈家結親的是敬畏神的好王約沙法,他想倚靠犧牲真理的愛心「求同存異」,甚至「不分彼此」(王上二十二4)、全力相助,結果不但不能使亞哈父子變好,連自己的兒子和孫子都學壞了,跟著搭進了性命(代下二十一18;二十二9)。如果他預先知道這個下場,當初會做什麼決定呢?但神並沒有給他後悔藥吃,而是任憑此事發生,並且記錄在聖經上,成為我們的鑑戒。今天,許多人明明知道約沙法兒孫的下場,卻還是不能吸取歷史教訓,仍然高舉人廉價的愛心,「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代下十九2),以為可以用人的愛心來感化人、用人的行為去改變人。實際上,信徒用生命感染生命,只是感染蒙神揀選者的生命。我們若不能領會神的揀選是人得救的唯一根據,表明我們還是「屬血氣的」(林前二14),「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王下9章
膏耶戶
「耶戶」(2節)是駐守拉末的以色列將領(14節)。當亞蘭王哈薛南下進攻拉抹之後幾個月,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從北方入侵亞蘭。以色列王約蘭和猶大王亞哈謝一起在「基列的拉末」迎戰亞蘭王哈薛(八28),約蘭負傷後,哈薛在黑門山被亞述大軍打敗,撤回大馬士革。所以約蘭有機會回到耶斯列行宮養傷(15節),留下軍隊繼續駐守「基列的拉末」,防備亞蘭和亞述。
以利沙派人膏立耶戶為王(1節),是執行神在西奈山給以利亞的指示(王上十九16)。從那時起,神繼續賜給亞哈家許多恩典和拯救,但亞哈家卻仍然「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三3)。
神的忍耐並不是為了等候亞哈家悔改,也不是為了用教導、見證、榜樣或神蹟來挽回百姓,而是為了顯明人已經全然敗壞,靈性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然而時間到了,亞哈王朝也就照著神的宣判(王上二十一29),到了接受神審判的時候了。
以利沙派一位年輕的先知門徒前去膏抹耶戶,可能因為自己太引人注目,而耶戶所要執行的任務需要保守秘密。
以利沙要先知門徒「說完了,就開門逃跑,不要遲延」(3節),可能因為他說完預言後(6-10節),可能會被耶戶殺人滅口。
【王下九6】「耶戶就起來,進了屋子,少年人將膏油倒在他頭上,對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王。」』
【王下九7】「你要擊殺你主人亞哈的全家,我好在耶洗別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華一切僕人流血的冤。」
「少年」(4節)可以指四十歲以下的人,也可以指「僕人、隨從」。
神宣告要「在耶洗別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華一切僕人流血的冤」(7節),因為耶洗別曾經「殺耶和華眾先知」(王上十八4;十九14)。
「耶羅波安的家」、「巴沙的家」和「亞哈的家」(9節)指南北分裂以後,相繼統治北國以色列的三個王朝,少年先知預言神要使亞哈王朝像耶羅波安王朝和巴沙王朝一樣滅亡(9節)。
耶戶受膏後說「你們認得那人,也知道他說什麼」(11節),可能以為眾人明知故問,因為他們都能聞到他頭上膏油的香氣,知道他被膏了。
此時亞述大軍正在蹂躪基列的拉抹東面的亞蘭糧倉浩蘭(Hauran)地區,人心浮動,耶戶可能以為是眾人派先知門徒來膏立他,好讓他帶領大家造反、投靠亞述。此時,神不但預備了環境,也預備了眾人的心,所以耶戶一宣布被膏立為王,眾人就立刻支持他,而不是像當年的暗利一樣起來討伐心利(王上十六16)。
耶戶「作以色列王二十八年」(十36),篡位時年齡可能在三十歲左右。神在西奈山指示以利亞「膏寧示的孫子耶戶作以色列王」(王上十九16)的時候,耶戶可能還只是個默默無名的少年,所以以利亞安排以利沙來膏他,等候神把耶戶預備成鎮守一方的將軍,用暗利王朝賴以起家的軍隊(王上十六16)來結束這個邪惡王朝。
「因為亞蘭王哈薛的緣故,把守基列的拉末」(14節),意思是抵禦亞蘭王的入侵。
不料「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於六月又從北方入侵亞蘭。「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言二十一1),神使用地上的各國,成就了祂的審判。
「耶斯列」(15節)約蘭病臥在那裡,距離「基列的拉末」大約有70多公里,馬車當天即可到達。此時,「基列的拉末」是防備亞蘭和亞述的前線,如果有人把「耶戶作王」(13節)的消息洩露給以色列王,耶戶就會失去後方、腹背受敵。因此,耶戶一面要眾將「不容人逃出城往耶斯列報信去」(15節),一面果斷行動,先去耶斯列剿滅約蘭王,再回來與亞述大軍談判。
耶斯列城位於耶斯列平原東南角的一座小山上,扼守摩利岡與基利波山之間的隘口,山下的耶斯列平原向東一路下降到約旦河,是從約旦河東到地中海的必經之路。「守望的人站在耶斯列的樓上」(17節),向東可以看得非常遠。
由於此時前線的情況複雜,約蘭很關心戰況是否順利,所以問「平安不平安」(17節)。
耶戶的駕車技術可能很出名,所以連哨兵都認得出「寧示的孫子耶戶的趕法」(19節)。
【王下九21】「約蘭吩咐說:『套車!』人就給他套車。以色列王約蘭和猶大王亞哈謝各坐自己的車出去迎接耶戶,在耶斯列人拿伯的田那裡遇見他。」
【王下九24】「耶戶開滿了弓,射中約蘭的脊背,箭從心窩穿出,約蘭就仆倒在車上。」
約蘭王可能完全沒有想到耶戶會叛變,如果前方的重要守將這麼著急來耶斯列報信,只怕前線遇到了大問題,所以急於知道消息,沒帶多少護衛就出了城,導致耶戶輕易殺掉兩王。
拿伯的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王上二十一1),耶戶來得很快,約蘭剛出去,就「在耶斯列人拿伯的田那裡遇見他」(21節)。這一切背後都是神手的管理,耶戶殺了亞哈的兒子約蘭,把屍體拋在亞哈陷害拿伯奪來的田裡(王上二十一15-16),正應驗了神所宣告的刑罰(王上二十一29)。
藉著這事,神也讓耶戶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25-26節),應當毫無保留地執行神的命令。
「耶洗別的淫行邪術」(22節),指耶洗別引誘以色列人敬拜巴力。
神早已預言:「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王上十九17),約蘭與哈薛爭戰負傷,雖然沒有死,還能坐車出城,但果然「被耶戶所殺」。
「軍長」(25節)原文指戰車上的第三名乘員,職責是持盾保護駕車者和弓箭手,後來泛指拿兵器的人,或者王的副官。
【王下九27】「猶大王亞哈謝見這光景,就從園亭之路逃跑。耶戶追趕他,說:『把這人也殺在車上。』到了靠近以伯蓮姑珥的坡上擊傷了他。他逃到米吉多,就死在那裡。」
為什麼要殺亞哈謝?
「猶大王亞哈謝」(27節)是以色列王約蘭的外甥,所以耶戶沒有放過他(27節),免得他將來為約蘭報仇。亞哈謝是亞哈的外孫,「也行亞哈家的道,因為他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代下二十二3),他的死並不是無辜受連累,而是神對亞哈家審判的一部分。
30-33耶戶殺耶洗別
耶洗別已經知道耶戶叛變、約蘭被殺,所以「聽見就擦粉、梳頭」(30節),預備光榮地受死。耶洗別毫無悔改敬畏之心,臨死還在高傲、輕蔑地從窗口俯視,嘲諷執行審判的耶戶(31節),正如十字架上嘲笑主耶穌的強盜(路二十三39)。
當年心利叛亂,只作王七日、就自殺身亡(王上十六15、18)。因此,耶洗別狂傲地諷刺耶戶:「殺主人的心利啊,平安嗎」(31節),是咒詛耶戶的王位也不會長久。
耶洗別到死都沒有醒悟:耶戶的叛亂是神對亞哈家的審判(6-10節),她自己才是「被咒詛的婦人」(34節)。
耶戶熟知以利亞對耶洗別的預言(36-37節),耶洗別自己應該也很清楚。但她卻完全不把神的話放在心上,繼續驕傲自大、我行我素,結果落得被狗所吃。
耶洗別貌似勇敢,本想死得榮耀,結果卻被身旁的太監從窗戶「扔下來」(33節),又被狗所吃(35節),死得一點也不光彩。今天,許多人也是對神的話充耳不聞、行事狂傲,以為可以靠自己在地上得榮耀,結局也是「如同糞土」(37節)。因此,人「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王下10章
耶戶在信中邀請撒馬利亞城的貴胄從亞哈的眾子中「選擇一個賢能合宜的」(3節)與自己爭戰(2-3節),實際上是恐嚇他們。撒馬利亞是個「堅固城」,易守難攻,硬攻的難度很大。但這些貴胄「卻甚懼怕」(4節),不戰而降。因為他們並不知道耶戶是突然襲擊殺死二王的,所以認為「二王在他面前尚且站立不住,我們怎能站得住呢」(4節)。
【王下十8】「有使者來告訴耶戶說:『他們將王眾子的首級送來了。』耶戶說:『將首級在城門口堆作兩堆,擱到明日。』」
「將首級在城門口堆作兩堆」(8節),是古代中東的風俗,目的是公開嚇阻叛亂。
【王下十11】「凡亞哈家在耶斯列所剩下的人和他的大臣、密友、祭司,耶戶盡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
耶戶公開承認王是他殺的(9節),但王的眾子卻是別人殺的,證明亞哈王朝已經眾叛親離,王室被剿滅是咎由自取,因為神早已藉著以利亞向亞哈宣告:「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王上二十一21)。
耶戶殺了亞哈的眾子,執行了神的旨意。但他殺了「亞哈家在耶斯列所剩下的人和他的大臣、密友、祭司」(11節),是為了消滅自己的潛在對手,已經越過了神的界限,所以神宣告:「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何一4)。
耶戶起身往撒馬利亞去。在路上、牧人剪羊毛之處,【王下十13】「遇見猶大王亞哈謝的弟兄,問他們說:『你們是誰?』回答說:『我們是亞哈謝的弟兄,現在下去要問王和太后的眾子安。』」
【王下十14】「耶戶吩咐說:『活捉他們!』跟從的人就活捉了他們,將他們殺在剪羊毛之处的坑邊,共四十二人,沒有留下一個。」
這些亞哈謝的親戚也是亞哈家的親戚,所以也是以利亞預言要將其剪除的人(王上二十一21)。
【王下十16】「耶戶說:『你和我同去,看我為耶和華怎樣熱心』;於是請他坐在車上,」
【王下十17】「到了撒馬利亞,就把撒馬利亞的亞哈家剩下的人都殺了,直到滅盡,正如耶和華對以利亞所說的。」
「利甲」(15節)是個敬虔的家族,以遊牧為生,是摩西岳父基尼族的後代(代上二55;士一16),跟隨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利甲的兒子約拿達」(15節)的後人不喝酒、不蓋房屋、不撒種,也不栽種葡萄園(耶三十五6-7),終年住在帳篷裡。二百多年後,在猶大王約雅敬的時候,約拿達的後代仍謹守不逾(耶三十五8-10),成為神在以色列人中見證(耶三十五12-19),神向悖逆的百姓宣告:「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三十五19)。
「你誠心待我像我誠心待你嗎」(15節),是詢問對方要不要聯盟。「伸手」(15節)表示平等的雙方達成協議。
【王下十19】「現在我要給巴力獻大祭。應當叫巴力的眾先知和一切拜巴力的人,並巴力的眾祭司,都到我這裡來,不可缺少一個;凡不來的必不得活。』耶戶這樣行,是用詭計要殺盡拜巴力的人。」
耶戶「宣告嚴肅會」,可能是表示自己將以巴力崇拜者的身份登基。在這種慶典中缺席,就會被視為對新王心懷不滿,所以「凡拜巴力的人都來齊了,沒有一個不來的」(21節)。
「禮服」(22節)指巴力崇拜儀式中的法衣(番一8),可以用來分辨「拜巴力的人」(22節)。身穿「禮服」既不方便逃跑,也不能攜帶兵器。
【王下十25】「耶戶獻完了燔祭,就出來吩咐護衛兵和眾軍長說:『你們進去殺他們,不容一人出來!』護衛兵和軍長就用刀殺他們,將屍首拋出去,便到巴力廟的城去了,」
【王下十26】「將巴力廟中的柱像都拿出來燒了;」
【王下十27】「毀壞了巴力柱像,拆毀了巴力廟作為廁所,直到今日。
「巴力廟的城」(25節)指巴力廟的「衛城」,即廟旁邊的城堡。
「柱像」(27節)指代表巴力的石柱。約蘭王曾把它們除掉(三2),後來又被人重建。
當時外邦人的習慣是在原址重建廟宇,因為他們相信神廟的位置是聖地。耶戶「拆毀了巴力廟作為廁所」(27節),把這裡變為污穢之地,目的是為了避免巴力崇拜死灰復燃。
【王下十28】「這樣,耶戶在以色列中滅了巴力。」
【王下十29】「只是耶戶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
【王下十30】「耶和華對耶戶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
「耶戶在以色列中滅了巴力」(29節),卻不肯離開金牛犢。因為他還要藉著「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29節),攔阻百姓去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神,以維持自己的政治利益。
神揀選耶戶的目的是為了審判亞哈家(九7-9),而不是復興以色列,因為神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復興以色列國」(徒一6)的時候還沒有到。因此,只要神所要辦的事辦好了(30節),神就允許耶戶王朝成為北國延續最久的王朝,總共89年,在耶戶之後傳位「直到四代」(30節),歷經耶戶、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二世和撒迦利亞五個王。
主前841年,耶戶政變成功之後,以色列和亞蘭都向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臣服。主前838年以後,亞述面臨東方的戰爭和內戰,國力衰退,給了以色列和亞蘭二十多年喘息的機會。不久,亞蘭王哈薛捲土重來,全面攻擊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大大縮小了北國以色列的版圖。這是神審判以色列繼續敬拜金牛犢的罪(十三2-3)。從此,北國以色列日益衰微,最終被亞述所滅。
神審判亞哈家(九7-9)從一國之君,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風光無限,到整個家族被殺,談人生的意義:
這個問題,是將亞哈家的興衰放在「人生意義」的尺度下來審視,非常深刻。亞哈家的結局,確實向我們揭示了幾個關於人生意義的嚴肅真相。
一、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我想做什麼」,而在於「神託付我做什麼」
亞哈作王時,幾乎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他想拿伯的葡萄園,就拿過來(王上二十一);他想與亞蘭和談就和談,想打仗就打仗;他任憑王后耶洗別供養數百個假先知,殺害耶和華的眾先知。從人的角度看,他一生「心想事成」,極其風光。
但神對他的評價是什麼?「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王上二十一21)他一生所追求的,在神眼中一文不值,且招致審判。
人生的意義,從來不在於「我有多大權力、能做多少事」,而在於「我是否活在神創造我的旨意中」。 亞哈一生的悲劇,不是因為他失敗,而是因為他成功——卻成功在錯誤的方向上。
二、人生的意義不在於「留名」,而在於「在神眼中被記念」
亞哈王朝是北國以色列經歷最多神蹟的王朝:以利亞、以利沙行了幾十個神蹟,迦密山火從天降、死人復活、亞蘭大軍不戰而退…亞哈、亞哈謝、約蘭三代君王,親眼看見、親身經歷了這一切。
但他們的結局是什麼?
· 亞哈:死在戰場,血被狗舔(王上二十二38)
· 亞哈謝:病床上下不來,病死(王下一17)
· 約蘭:被耶戶一箭射穿心臟,屍體丟在拿伯的田裡(王下九24-26)
· 耶洗別:被太監從窗戶扔下,被狗吃,只剩頭骨、腳和手掌(王下九35)
他們在世時赫赫有名,但他們的「名」,在神面前是「我必使你的名永遠被遺忘」的那種名。
人生的意義,不在於「多少人知道我的名字」,而在於「我的名字是否被記在神的生命冊上」阿們。
三、人生的意義在於「認識神」,而不是「利用神」
亞哈一家並不否認神的存在。他們也會求問先知、也會穿麻衣、也會稱呼「耶和華」。但他們對神的態度,始終是把神當作「工具」:
· 需要打仗時,問先知「該不該去」
· 生病時,問假神「能好不能好」
· 饑荒時,說是「耶和華不幫助」
他們從未真正敬畏神、順服神、以神為神。他們敬拜金牛犢,其實是在敬拜「自己所能控制的偶像」這是神最忌恨的大罪。
人生的意義,在於「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十七3)。 若一生都在宗教活動中度過,卻從未真正認識神、降服於神,那麼這一生在永恆中是空的。
四、人生的意義在於「投資永恆」,而不是「抓住短暫」
亞哈一家所追求的,都是地上的東西:權力、財富、土地、安全感、名聲。他們為了這些,可以不擇手段。但聖經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馬利亞被圍困、面臨易子而食的慘況時,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王下六33)他至死不明白:地上的一切都要過去,唯有轉向神,才能得著真正的拯救。
人生的意義,在於用短暫的一生,去換取永恆的價值。 亞哈一家用一生換來的,是審判和滅亡;而那些敬畏神的人,即或一生貧窮、受苦,在神眼中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總結
亞哈家的審判,不是神殘忍,而是神公義的彰顯。他們有最豐富的屬靈資源(以利亞、以利沙、無數神蹟),卻選擇了最悲慘的結局。這告訴我們:
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你擁有什麼、做了什麼、留下什麼名聲,而在於:你是否認識神、順服神、活在神的旨意中。若沒有神,人生就是一場虛空的追逐,最終歸於審判;若有神,人生即或是苦難與失敗,在永恆中仍有價值與榮耀。
亞哈家的結局,是一個嚴肅的警告,也是一個深刻的邀請:趁著還有今日,把你的生命建立在永恆的根基上,而不是建立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沙土上。
把神當作「自己所能控制的偶像」為什麼這是神最忌恨的大罪?
這個問題直指信仰的核心。把神當作「自己所能控制的偶像」,之所以是神最忌恨的大罪,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理解:
一、本質:這是對「神之所以為神」的直接否定
神之所以是神,正是因為祂是至高無上、超越一切、不受任何受造物操控的主宰。當人企圖把神放進自己的框架、用儀式或行為來控制祂時,等於是在宣告:
「你不是神,我才是神。你必須聽我的,我不能聽你的。」
這正是亞當墮落的根源——「你們便如神」(創三5)。人想要取代神的位置,這是所有罪惡的起點。神可以容忍人的軟弱、失敗、無知,但絕不能容忍人褻瀆祂的「神性」本身。
二、心態:這不是「不信」,而是比不信更可怕的「褻瀆」
不信的人說「沒有神」,那是無知;但把真神當作偶像來操弄的人說「有神,但祂必須聽我的」,那是褻瀆。
這正是金牛犢的罪本質——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不是否認耶和華,而是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出三十二4)。他們用偶像的形式來敬拜真神,卻把永生神貶低成牛犢的形象,成為人可以控制的對象。
神恨惡這種罪,因為這是對祂榮耀最直接的攻擊。 聖經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十八11)把神當作可控的偶像,等於把神的榮耀踩在腳下。
三、後果:這種罪使人永遠無法真正得救
一個人若把神當作「工具」來利用——需要時求祂、不需要時不理祂、甚至試圖操控祂——他其實從未真正認識神,更不可能真正悔改。因為悔改的前提是:承認神是主,我是僕;神說了算,我順服。
約蘭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經歷了無數神蹟,卻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王下六33)他以為神欠他一個拯救,因為他已經「操作」了正確的宗教儀式(穿麻衣)。這種心態,使他永遠不會真實悔改,最終走向滅亡。
把神當作可控的偶像,等於把自己關在救恩的門外。 因為救恩要求人降服,而操控的心態恰恰是拒絕降服。
四、本質上的衝突:神是烈火,不是玩偶
聖經描述神是「烈火」(來十二29),是「聖者」(賽四十25),是「萬王之王」(提前六15)。這樣的神,怎麼可能被渺小的人類控制?
十誡的第一誡、第二誡直接禁止偶像,正是因為神與偶像在本質上完全對立:
· 偶像由人製造,人可以操控它、丟棄它、燒掉它
· 神創造人,人只能順服祂、敬拜祂、事奉祂
把神當作可控的偶像,就像把一隻獅子當成貓來玩弄——不是獅子會受傷,而是玩的人會喪命。
五、總結:這是神最忌恨的罪,因為這觸及祂的核心身份
神可以憐憫人的軟弱、赦免人的過犯、忍耐人的無知,但唯獨對「褻瀆祂的神性」這件事,祂不會輕易放過。因為這不是道德上的過失,而是對祂本體的徹底否定。
把神當作偶像,就是告訴神:「你不是神,我才是。你必須服事我,而不是我服事你。」
這正是為什麼,耶戶雖然滅了巴力、執行神的審判,卻因留下金牛犢而受神責備(何一4)。他不是在拜別的神,而是在用錯誤的方式「敬拜」真神——把永生神貶低成牛犢的形象,讓人可以控制祂。這種罪,比單純的偶像崇拜更可怕,因為它發生在「認識神」的人中間,卻徹底扭曲了神的真面目。
真正的信仰,不是操控神為我所用,而是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讓祂照祂的旨意使用我。
我已經穿麻衣了,所以...所以向神「交換條件」的想法也是極其危險的,是嗎?
是的,您點出了核心問題。「我已經穿麻衣了,所以…」這種「交換條件」的想法,正是把神當作可控偶像最具體的表現,極其危險。
這不是出於信心的禱告,而是出於交易的巫術。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理解它的危險性:
一、本質:這是「巫術思維」,不是「信心」
巫術的核心是:我操作了正確的儀式(咒語、獻祭、符咒、做禮拜、讀聖經),神明就必須照我的意思辦。 控制權在操作儀式的人手上。
信心的核心是:我順服在神的權柄下,按祂的旨意祈求,然後把結果交託給祂。 控制權始終在神手上。
當人說「我已經穿麻衣了,所以神應該要拯救我」時,他實際上是在說:我已經完成了我的宗教義務(穿麻衣),所以神必須履行祂的合約義務(給我拯救)。 這不是信心,這是把神當作自動販賣機——投了正確的硬幣(麻衣),就必須掉出對應的飲料(拯救)。
二、心態:這是「以行為操控神」,不是「以信心倚靠神」
這種交換條件的心態,根源在於人自以為可以靠行為來賺取神的恩惠。但聖經明確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恩典的本質就是「不配得的」。一旦人可以靠某個行為(穿麻衣、禱告、奉獻、禁食)來「換取」神的祝福,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約蘭王就是這樣:他穿了麻衣,就覺得神欠他一個拯救。當拯救沒有照他的時間和方式臨到,他就翻臉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王下六33)他的心態從來不是「願你的旨意成就」,而是「我的旨意必須成就」。
三、危險:這是「褻瀆神的自由」,也是「自欺的根基」
神是有主權的、自由的。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交換條件的想法,企圖綁架神的自由,這在神眼中是極大的褻瀆。
同時,這也是自欺的根基。當人相信「我已經做了A,所以神必須做B」時,他就不再需要真正聆聽神、尋求神的心意了。他只需要確保自己有做A(聚會、奉獻、讀經、事奉),然後就可以安心地活在罪中、照自己的意思生活,因為他已經「買了保險」。這種人,離天國可能非常遙遠——不是因為他們做得不夠,而是因為他們從未真正降服於神。
四、歸正:正確的禱告心態是什麼?
聖經中真正的禱告,不是「我做了什麼,所以神你該做什麼」,而是:
1. 謙卑承認不配:「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2. 願神旨意成就:「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
3. 憑信心交託:「祂雖然殺我,我仍要信靠祂。」(伯十三15,英文ESV譯本)
這不是說信徒不該祈求。而是說,祈求的心態不應該是「我已經穿了麻衣,所以你必須給我」,而應該是「你是憐憫的主,求祢按祢豐盛的慈愛憐憫我——即使你不給我,我仍要稱頌你」。
約伯失去一切時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他沒有說:「我已經獻祭了,所以你必須保護我的兒女。」這才是真正的信心。
五、總結
把宗教行為當作交換條件的籌碼,是對神主權最隱密、也最危險的攻擊。
它讓人以為自己在信靠神,實際上是在操控神;它讓人以為自己在敬拜神,實際上是在利用神。
約蘭王的麻衣沒有騙過神,只是騙了他自己。同樣的,我們的聚會、奉獻、事奉、禱告,若只是為了向神「交換」祝福,那麼這些行為在神眼中不是馨香的祭物,而是褻瀆的工具。
真正的敬拜是:穿麻衣或不穿麻衣,神都是神;賜福或降禍,神都是神;我的環境改變或不改變,我都要說:「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當你不再用宗教行為來交換任何東西時,你的信仰才真正開始。
【王下十35】「耶戶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約哈斯接續他作王。」
【王下十36】「耶戶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八年。」
耶戶「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31節),把敬拜金牛犢當作敬拜神。
今天,也有許多人奉主的名傳道、奉主的名趕鬼、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太七21),但主耶穌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2)。因為人不管怎樣為神發熱心,若是沒有一顆順服神的心,最終的結局也像耶戶一樣。所以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0)。
地圖:南北兩國衰微
https://biblegeography.holylight.org.tw/index/condensedbible_map_detail?m_id=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