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王下11-14章,神的拯救與審判交織:人若沒有信仰根基,即使經歷神蹟與暫時的復興,終究因金牛犢與邱壇而墮落

美味讀經王下11-14章,神的拯救與審判交織:人若沒有信仰根基,即使經歷神蹟與暫時的復興,終究因金牛犢與邱壇而墮落

王下11章

【王下十一1】「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

「亞哈謝」(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掌握」。他在耶戶剷除亞哈家的時候,與北國以色列王約蘭一起被殺(九27)。他登基的時候才二十二歲,作王一年就死了(八26)。因此,他的兒子還都是幼兒。

「亞她利雅」(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受耶和華的苦」,她是北國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八26)、亞哈的女兒,教唆丈夫猶大王約蘭和兒子亞哈謝「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八18、27),敬拜巴力。

約沙法的愚昧和濫愛被撒但大大利用,不但使南國猶大陷入拜巴力的罪中(八18),更把大衛家的後裔和亞哈家的後裔摻雜在一起,似乎這樣就能讓神左右為難:在審判亞哈家時,不是投鼠忌器、破壞神剷除亞哈後裔的預言(王上二十一21);就是玉石俱焚、破壞神興起大衛後裔的救贖計劃(撒下七16)。
亞她利雅的丈夫約蘭一登基「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代下二十一2-4),接著自己的眾子被擄,只剩下小兒子亞哈謝(代下二十一17),然後耶戶又殺了亞哈謝和四十二個王室宗親(十13-14 )。

因此,此時大衛的後裔已經所剩無幾,沒有成年人可以出來作王。現在,亞她利雅居然不顧親情,「起來剿滅王室」(1節),冷血無情地殺死年幼的孫子們,定意不讓有王再出於大衛的家(《猶太古史》卷9第7章140節)。

這既應驗了以利亞的預言(王上二十一21),剷除了亞哈家的後裔,但也滅絕了大衛的後裔。神所應許「直到永遠」(撒下七16)的大衛之約,在審判亞哈家的同時,幾乎就要落空。

【王下十一4】「第七年,耶何耶大打發人叫迦利人(或譯:親兵)和護衛兵的眾百夫長來,領他們進了耶和華的殿,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在耶和華殿裡起誓,又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

【王下十一12】「祭司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膏他作王;眾人就拍掌說:『願王萬歲!』」

「大衛王的槍」(10節)原文是單數,可能是大衛本人用過的槍,代表大衛王的權柄,而不是當作兵器來使用。眾百夫長高舉神的受膏者大衛王的武器,恢復神所應許的大衛的「國位」(撒下七16),大大鼓舞了士氣。

【王下十一14】「看見王照例站在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中的眾民歡樂吹號;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王宮就在聖殿的隔壁,所以亞她利雅很容易就「聽見護衛兵和民的聲音」(13節)。

【王下十一16】「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從馬路上王宮去,便在那裡被殺。」

耶何耶大先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民」(17節),然後才「使王與民立約」(17節),讓約阿施作百姓的王。人與神的關係恢復了正常,人與人的關係才能恢復正常;作王的人首先必須接受神的權柄,願意「作耶和華的民」,才能為神作王,在神的百姓中間顯出神的權柄。

【王下十一18】「於是國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祭司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

「巴力廟」(18節)和「巴力的祭司」(18節)原文都是單數,可能指約蘭、亞哈謝或亞她利雅統治期間,在耶路撒冷城中建立的巴力廟和設立的巴力祭司。

聖殿本來應該有人看守的,可能在亞她利雅執政期間被撤除,現在由祭司耶何耶大重新「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18節)。

在人看來,在亞她利雅統治的六年裡,撒但肆虐一時,全靠少數熱心為神的人力挽狂瀾,才保存了大衛的後裔,並讓他「坐了王位」(19節)。我們不禁要問:「耶和華啊,祢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詩十1)?

撒但以為神在審判亞哈家的時候,只能在投鼠忌器和玉石俱焚之間作選擇,不料神卻有第三種奇妙的救法。祂使用被亞哈家棄絕的約阿施,成為彌賽亞基督的祖先,這正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一百一十八22;太二十一42;徒四11)。

雖然百姓的屬靈昏暗只配在亞她利雅的統治下受苦,但「耶和華卻因祂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祂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八19)。
時候到了,神預備了人心,就讓耶何耶大振臂一呼,讓撒但的詭計徹底破產。今天,撒但也會利用一切難處和誘惑,將信徒與神的救恩隔斷;但我們也可以放心,既然「耶和華知曉」「耶何耶大」名字的意思,「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詩二十九10),那麼神必然保守拯救。

【王下十一2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

「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20節),表明百姓都順服年幼的新王,沒有人圖謀不軌。因為讓他們順服的,不是那位坐在寶座上的七歲孩子,而是設立大衛寶座的神。

當神預備好人心之後,年屆百歲的祭司耶何耶大登高一呼,眾人立刻順服大衛的後裔,「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

王下12章

【王下十二1】「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王下十二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王下十二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5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代下二十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8)。

「邱壇」(3節)原文是「高地、高處」,指在山崗上的露天祭壇,本來是迦南人敬拜偶像的地方,所以被律法所禁止(民三十三52),摩西囑咐百姓:「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十二13-14)。
但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百姓在律法上越來越不嚴謹,開始效法迦南人在邱壇獻祭,成為以色列的一個傳統(王上三2)。

同樣都是敬拜神,為什麼百姓喜歡在邱壇敬拜而不喜歡上聖殿敬拜?

這是一個非常敏銳的觀察。從表面上看,無論是在「邱壇」還是在「聖殿」,都是在「敬拜神」,但兩者背後的本質截然不同。百姓之所以「喜歡」在邱壇敬拜,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而這些原因恰恰揭露了人內心深處的屬靈問題。

一、方便與舒適:不用「上山」,不用「走遠」

聖殿只有一座,建立在耶路撒冷的摩利亞山上。對於住在北國以色列或偏遠地區的百姓來說,一年三次「上行」到耶路撒冷,是一趟漫長、昂貴且辛苦的旅程。特別是逾越節,節期長達8天,加上往返的路程,可能需要耗費半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這段時間正好是忙碌的收割季節,耽誤收成、影響生計,對務農的百姓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而「邱壇」通常建在小山丘或高處,幾乎隨處可見,就在家門口。人天性喜歡舒適、不喜歡付代價。 邱壇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宗教體驗:不用走太遠,不用花太多錢,也不用放下手中的工作。這正是耶羅波安王在伯特利和但設立金牛犢的動機——他對百姓說:「你們上去耶路撒冷實在為難」(王上十二28)。不是不能,而是「為難」——既耗時、又耗力、還耽誤生計。邱壇迎合了人趨樂避苦、優先考慮現實利益的本性。

二、對祭物、禮儀的要求放鬆、無人監督

在聖殿的敬拜,有嚴格的律法規定:祭物必須是無殘疾的、祭司必須是利未人、獻祭的程序必須一絲不苟。而且有祭司和利未人在場監督,不容出錯。

但在邱壇,這些要求都放鬆了。人可以隨意獻上祭物,不必太計較是否殘疾;可以隨意設立祭司,不限利未人;獻祭的程序也可以簡化、甚至摻雜外邦的習俗。而且邱壇無人監督,沒有人會糾正你、指責你。 這種「自由」對墮落的人性有極大的吸引力。人喜歡一個可以隨意對待的「神」,勝過一位要求嚴格、必須按祂旨意敬拜的真神。

三、自由與包容:可以「混搭」,不用「分別為聖」

聖殿的敬拜強調「分別為聖」:祭物必須是無殘疾的、敬拜者必須先潔淨自己。這一切都指向一個事實:神是聖潔的,人到神面前必須對付罪。

而邱壇則寬鬆得多。在這裡,人可以一邊敬拜耶和華,一邊給「巴力」燒香;可以遵守一些摩西律法,同時也保留當地的風俗。這種「兼容並蓄」的宗教型態,讓人不覺得扎心,也不需真實悔改。
這正是金牛犢的本質:用人的方式來敬拜神,把神降低到人可以接受、可以容忍的水平。

四、感官的刺激:看得見、摸得著

聖殿的核心是「約櫃」與「至聖所」,神的同在是隱藏的,需要靠信心領受。祭司一年只能一次進入至聖所,一般人連看一眼都不可能。

而邱壇則充滿了感官的刺激:有雕刻的偶像、有柱像、有木偶、有各樣的儀式。人天生傾向於「看得見」的宗教。 就像亞倫造金牛犢時說:「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出三十二4),因為牛犢是看得見的。邱壇滿足了人想要「親眼看見、親手觸摸」神的需要,卻讓人失去了「敬畏和誠實」(約四24)敬拜神的真實。

五、妥協與取悅:不挑戰我的生活,不要求我改變

聖殿的敬拜會不斷提醒百姓:「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這會挑戰人的生活方式、道德標準、以及對金錢、權力、關係的態度。

而邱壇的敬拜不會。它是一種「宗教消費」,人去那裡是為了得到祝福、解決問題、滿足需要,而不是為了被神改變。人喜歡一個不會干涉自己生活、不會要求自己悔改的「神」。約蘭王經歷了無數神蹟卻始終不離開金牛犢,就是因為金牛犢不會像真神那樣管束他。

總結

百姓喜歡邱壇,不是因為邱壇能更真實地敬拜神,恰恰相反,是因為邱壇可以讓人「不必真實地敬拜神」。 它讓人活在宗教的幻覺中,卻不必面對神的聖潔與主權。

今天,基督徒心中也有無數的「邱壇」——那些讓我們覺得「方便」、「要求放鬆」、「無人監督」、「看得見」、「不挑戰我」的生活方式。但神的話語始終沒有改變:「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四23)神不要方便、放鬆、摻雜的敬拜,祂要的是真實的、順服的、以祂為中心的敬拜。

【王下十二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結果,【王下十二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約阿施為神大發熱心,要求眾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代下二十四5),用徵稅的方式來修理聖殿。「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代下二十四5),他們可能認為徵稅修理聖殿並不合適,讓祭司和利未人負責收稅更不合適。因為無論是摩西建造會幕(出三十六3-4),還是大衛預備建殿(代上二十九1-9),都不是強制「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而是讓百姓自由奉獻。

【王下十二15】「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王下十二16】「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既然約阿施同意不再徵稅,而是改用自由奉獻(7節),一百二十多歲的大祭司耶何耶大就親自幫助年輕的約阿施落實了這件事(9節),不再讓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代下二十四5)。從此,「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代下二十四9-10)。

根據律法,「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16節)是歸給祭司的(利五15-19;六2-7;民五5-10),所以「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16節)。所以天主教所推行的贖罪券,是有聖經根據的?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您仔細觀察到贖愆祭的銀子是歸給祭司的,而天主教歷史上也曾推行「贖罪券」(Indulgence),這兩者在外表上都是「付錢給宗教人士以求罪得赦免」,容易讓人誤以為天主教贖罪券有聖經根據。

然而,這兩者在本質、對象、目的、神學基礎上都有天壤之別。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分析:

一、舊約的「贖愆祭銀子」是什麼?

贖愆祭(Asham)是處理特定的、可補償的過犯,例如:在聖物上無意中犯罪、說謊、偷竊、欺騙、撿到失物不還等(利六1-7)。其特點是:

1. 先賠償人,再獻祭給神:犯罪的人必須先全額歸還所虧負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的賠償,交給被虧負的人。然後才帶祭物(通常是公綿羊)到祭司那裡獻祭。
2. 銀子不是「買贖罪」:那額外五分之一的銀子,是賠償給受害人的,不是給祭司的「贖罪費」。祭司所得的部分,是從獻給神的祭物中得的份(利五15-16),這是神對事奉者的供應(如同十一奉獻),而不是「用錢買赦免」。
3. 焦點是「悔改與復和」:贖愆祭的核心是:人必須先實際補償對人造成的虧損,然後才能透過獻祭求神赦免。銀子的角色是賠償,不是「購買」神的恩典。

二、天主教的「贖罪券」是什麼?

贖罪券是天主教在中世紀晚期發展出的制度,其核心概念是:教會宣告,信徒可以透過購買贖罪券,來獲得暫時刑罰(煉獄中的刑罰)的減免,甚至為已故的親人購買,縮短他們在煉獄的時間。

其問題在於:

1. 對象是神,不是人:贖罪券處理的不是人與人之間的虧損,而是人與神之間的「刑罰」。它宣稱可以用金錢來「買」神對罪的刑罰減免。
2. 本質是「交易」:贖罪券將神的赦免變成一種可以用金錢計算、購買的商品。這嚴重扭曲了恩典的本質——恩典是白白賜予的,不是用錢換來的(弗二8-9)。
3. 焦點是「教會的權柄」:贖罪券建立在「教會有權支配基督和聖徒所積累的功德庫」這個神學前提下,但這個前提沒有聖經根據。

三、關鍵錯誤:混淆了「供應祭司」與「買贖罪」

舊約中,神確實吩咐百姓將部分祭物、初熟之物、十分之一獻給祭司利未人,作為他們事奉的供應(民十八8-20)。這是神對工人的養生安排,與「赦免」無關。

贖罪券的致命錯誤,是將「供應神僕人」的奉獻,扭曲成「用金錢換取神赦免」的交易。這是將神的恩典貶低為商品,將祭司/神父的職分從「代禱者」變成「販賣赦免的商人」。這正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時極力反對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導致他張貼《九十五條論綱》的導火線。

四、新約的明確否定

新約聖經非常清楚地否定「用錢買赦免」的概念:

·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恩典不是用行為或金錢換來的。

·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這「重價」是基督的血,不是銀子或金子(彼前一18-19)。

· 西門想用錢買聖靈的恩賜,彼得嚴厲斥責:「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徒八20)——這節經文直接定罪了「用金錢換取屬靈好處」的心態。

總結

贖愆祭的銀子,不是「用錢買赦免」的根據;恰恰相反,它是指向「悔改必須帶來實際的賠償」,並且「祭司的供應來自神,不是來自販賣赦免」。

天主教贖罪券的問題,在於將舊約中「賠償人」的原則,錯誤地應用到「向神買赦免」上,同時又忽略了新約「恩典是白白的、基督的血是唯一的贖價」是神恩典供應的明確啟示。

因此,贖罪券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它不是對舊約律法的正確應用,而是對恩典的嚴重扭曲。宗教改革的核心信息之一,就是回歸聖經:「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基督」——我們的罪得赦免,不是靠任何金錢或行為,單單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

【王下十二17】「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亞蘭王哈薛攻打迦特和耶路撒冷,發生在修理聖殿之後不久。此時祭司耶何耶大已經去世,約阿施聽信「猶大的眾首領」(代下二十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8)。

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直言勸諫,卻被約阿施吩咐眾民用石頭打死(代下二十四20-21)。「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鑑察伸冤!』」(代下二十四22),結果神的審判很快就臨到了。

「迦特」(17節)位於猶大西南方的沿海平原,是非利士五城之一,扼守古代國際貿易路線沿海大道上,被羅波安建成猶大的「堅固城」(代下十一8、11)。

亞蘭王哈薛從來沒有深入到這麼遠的地方,也從來沒有攻打過南國。他可能先從北國約哈斯王手中奪取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十32-33;十三33),然後還想控制沿海大道,所以試探性地派了「一小隊」(代下二十四24)軍兵穿過北國的疆土,長驅直入到西南部的「迦特」。

不料,「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代下二十四24),所以「一小隊」亞蘭人不但攻陷了「堅固城」迦特,還能沿著以拉谷「上來攻打耶路撒冷」(18節),並不擔心後方受到北國的威脅。

此時約阿施已經跟隨人「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所以不但沒有尋求神的拯救,反而根本不把神看在眼裡。「分別為聖的物」(18節)是歸給神的,卻被約阿施隨意支配,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18節)一起被用來打發敵人。

亞蘭王哈薛攻打迦特和耶路撒冷,發生在修理聖殿之後不久。此時祭司耶何耶大已經去世,約阿施聽信「猶大的眾首領」(代下二十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8)。
約阿施的屬靈真相,為什麼幾年之間他就改變了?「為什麼約阿施改變得這麼快」?

答案是:因為他從來就不是真正敬虔的人。他只是在耶何耶大的監督下,表現得像一個敬虔的人。當監督一消失,真實的他就立刻顯露出來。

這不是「改變得快」,而是「真相顯露得快」。

以下從三個層面來分析:

一、他的信仰是依附的,不是自己的

約阿施七歲登基,從小到大,耶何耶大就在他身邊:教導他、督導他、幫助他修理聖殿、指引他當行的路。換句話說,約阿施一直活在一個「屬靈的溫室」裡。

在溫室裡,植物可以長得很好——不是因為它本身強壯,而是因為環境保護了它。當溫室被撤走(耶何耶大去世),真實的生命力就立刻受到考驗。

約阿施的「敬虔」,是被耶何耶大「撐出來的」,不是從裡面「長出來的」。他的信仰是依附在耶何耶大身上的,不是他自己與神建立的關係。所以耶何耶大一死,撐住他的手一鬆開,他立刻就倒了。不是倒得快,而是他一直就是搖搖欲墜的,只是之前有人扶著,看不出來。

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說,有一種種子落在「土淺石頭地」上:「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太十三5-6)約阿施就是這個比喻的寫照——他沒有根(信仰不是自己的),日頭一曬(考驗來臨),立刻枯乾。

二、他的心早已預備好要離開神

聖經說,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叩拜王,王就聽從他們。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7-18)。

重點在於:為什麼他這麼容易就聽從?

因為他的心早就預備好要聽從這樣的話了。眾首領來叩拜他、尊崇他、給他面子和歸屬感——這些是耶何耶大在世時不會給他的。耶何耶大給的是教導、督導、約束,而不是「迎合」。

當一個人長期活在被約束的狀態中,心裡會累積一種「想要自由」的渴望——不是想要自由地敬拜神,而是想要自由地不受約束。眾首領的引誘,正中這個下懷。他不是突然變壞,而是壓抑已久的本性,終於有機會釋放出來。

眾首領的引誘只是「觸發條件」,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他的心從來都沒有神,只是沒有機會表現出來。

三、從「被帶領」到「自己做主」的轉變,他沒有處理好

約阿施從七歲登基到耶何耶大去世,做了三十多年的王(王下十二1-2)。這段時間,他從一個孩童長大成人,從一個需要被教導、被帶領的少年,變成一個理應自己站立、自己面對神的成年君王。

長大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他沒有在長大的過程中,把「別人的信仰」轉變成「自己的信仰」。

1. 他習慣了「被帶領」,卻沒有學會「自己跟隨神」

在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的信仰模式是:耶何耶大說該做什麼,他就做什麼。修理聖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這些都是「跟著耶何耶大走」的結果。

但信仰有一個不可逃避的現實:有一天,帶領你的人會離開、會老去、會去世。那一天到來時,你必須自己站立在神面前。

約阿施沒有為這一天做預備。三十多年的時間,他始終停留在「被帶領」的階段,沒有在靈命上長大成熟,沒有建立自己與神直接的關係。所以當耶何耶大去世,他就像一個從未學過游泳的人突然被丟進水裡——立刻沉下去。

1. 長大帶來了「自主的渴望」,但他的渴望不是轉向神,而是轉向世界

當一個人從少年進入成年,自然會產生一種「想要自己做主」的心態。這本身不是壞事——神本來就希望我們長大成熟,自己分辨好歹(來五14)。

但問題在於,約阿施的「自主渴望」沒有被引導到神那裡。他想要自己做主,所以當眾首領來「叩拜他」,給他尊重、給他歸屬感、給他一個「可以自己做決定」的空間,他立刻就倒向他們。

他想要自由,但他要的是「離開神的自由」,而不是「在神裡面得真自由」的自由。

1. 長大的改變是漸漸的,但「顯露」是突然的

約阿施的改變,不是一天發生的。在耶何耶大活著的最後幾年,約阿施可能已經在心裡對約束感到不耐煩、對耶何耶大的教導感到厭倦、對「凡事都要聽從」感到不滿。只是礙於耶何耶大的威望和恩情,他沒有表現出來。

當耶何耶大去世,這條繩子斷了,他積蓄已久的不滿和渴望就瞬間爆發。不是他「突然變壞」,而是他「漸漸遠離」的過程,一直被耶何耶大遮蓋著,直到遮蓋被挪去,才顯露出來。

總結

約阿施改變得快,不是因為他「墮落得很快」,而是因為他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屬靈生命。
神允許耶何耶大去世,正是要顯明約阿施的真實光景:他是一個從來沒有自己信仰的人。

今天的警惕

1. 你的信仰是「遺產」還是「生命」? 是因為父母、牧師、屬靈長輩的帶領而有的?還是你自己真實與神建立的關係?
2. 當沒有人監督、沒有人鼓勵、沒有人稱讚你時,你還願意跟隨神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你的信仰可能像約阿施一樣,是「土淺石頭地」。
3. 長大不代表「可以不受約束」。 真正的長大,是從「被人管」變成「被神管」、從「外來的約束」變成「內在的節制」。
4. 漸漸的遠離,會導致突然的顯露。 不要以為「我只是心裡有一點不耐煩」、「我只是對聚會有點倦怠」——這些「漸漸的」改變,正在預備你有一天「突然地」跌倒。

不要等到考驗來了才發現自己沒有根。趁著還有今日,深深扎根在神的話語和同在中,讓你的信仰成為從裡面長出來的生命,而不是外面撐出來的表現。

【王下十二20】「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裡將他殺了。」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代下二十四25)。

信徒的根基是耶穌基督

這句話是整個信仰最核心的真理。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

約阿施的悲劇、亞哈家的滅亡、軍長的「親眼看見卻不得吃」、基哈西的長大痲瘋——這些人的問題,歸根結底不是「行為不夠好」,而是根基錯了,或者根本沒有根基。

· 約阿施的根基是耶何耶大,不是神。
· 約蘭王的根基是金牛犢(可控的偶像),不是神。
· 軍長的根基是自己的理性,不是神。
· 百姓喜歡邱壇,因為邱壇的根基是「方便、放鬆、無人監督」,不是神。

只有一個根基經得起考驗:耶穌基督。

其他的一切——人的帶領、理性的推斷、宗教的習慣、舒適的環境——都會在考驗來臨時被挪去。到那一天,只有扎根在基督裡的人,能站立得住。阿們!

王下13章

王下十三1】「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七年。」

「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2節),就是以色列王為了鞏固自己的王位,在伯特利和但設立兩個金牛犢來代表神,以阻擋百姓前往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神(王上十二28-30)。

今天,教會中的金牛犢,就是用似是而非的偶像冒充神,使信徒陷入自欺,以為自己是在敬拜「耶和華」,其實是在敬拜名叫「耶和華」的偶像;以為是在事奉神,其實是在滿足自己肉體。

「約哈斯懇求耶和華」(4節),只是因為走投無路,並不是因為真心悔改。實際上,他心中的「耶和華」只不過是金牛犢。但是,神並沒有因為他的無知和頑梗而停止拯救,一旦「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4節),繼續顯明「神是拯救」。

神所賜下的「拯救者」(5節),可能是亞述王阿達德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主前811-783年在位)。他在以色列王約哈斯作王之後不久登基,於主前796年圍攻便·哈達三世統治下的大馬士革,大大減輕了亞蘭人對以色列的壓力,並使以色列恢復向亞述進貢。其實神自己才是「拯救者」祂發動這一切的事。

「亞舍拉」(6節)原文是「樹叢、木偶、神樹」,是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神木或神樹的形式出現。亞哈和耶洗別把外邦偶像「亞舍拉」引進北國以色列以後(王上十六33),可能把亞舍拉和金牛犢摻雜在一起,在金牛犢的祭壇旁邊增加了象徵亞舍拉的木柱。

【王下十三7】「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只給約哈斯留下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

【王下十三9】「約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

【王下十三10】「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

【王下十三11】「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仍然去行。」

當以色列王約蘭在書唸婦人的見證面前仍不悔改之後(八6),以利沙就再也沒有行過神蹟;而在膏立耶戶之後,聖經也有五十年左右沒有提到以利沙的事奉。因為「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3節),為要管教百姓,所以以利沙再也沒有行過拯救的神蹟。

神這樣做有什麼含意?

神停止以利沙的神蹟,含意非常深刻,可以用一句話概括:

神不再說話、不再行神蹟,本身就是最嚴重的審判。

一、顯明神的主權:恩典不是人配得的

以利沙的事奉高峰,顯明了「神是拯救」。但神不是人的僕人,祂有權決定何時施行拯救、何時停止施恩。

當人一再拒絕神的拯救(如約蘭王經歷無數神蹟仍不悔改),神就會收回恩典。這不是神失敗了,而是人的心已經決定了自己的結局。

二、顯明見證的終極目的:不是為了行神蹟,而是為了叫人悔改

以利沙的神蹟,每一件都是向以色列人發出的悔改呼召。書唸婦人兒子復活的見證,是神給約蘭王的最後一次機會。

當約蘭王聽完這見證,仍不離開金牛犢,神就不再給他新的證據了。因為一個人若連死人復活都不肯信,再多神蹟也沒有用(路十六31)。

三、顯明審判的轉折:從「神與人同在」轉為「神任憑他們」

五十年沒有以利沙的事奉記錄,不是以利沙退休了,而是神不再差遣先知行拯救的神蹟了。這正是羅馬書所說的「神就任憑他們」(羅一24、26、28)。

當神任憑一個人,祂不再攔阻他走向毀滅。這是最可怕的審判——不是降下災禍,而是收回一切攔阻人墮落的恩典。

總結

神停止以利沙的神蹟,含意是:

1. 人的硬心,決定了恩典的終止。不是神不願施恩,而是人拒絕領受。
2. 沉默本身就是審判。神不再說話,比神說審判的話更可怕。
3. 神蹟的目的是叫人悔改。當人不悔改,神蹟就失去意義,神就收回。

以利沙的沉默,預備了耶戶的審判。同樣的,當神不再透過祂的僕人說話、不再在教會中顯明祂的同在,那就是審判的開始。

14-19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
「得勝」(17節)原文是「救恩」。「得勝箭」(17節)就是救恩的箭。「戰勝亞蘭人的箭」(17節),就是從亞蘭人手中得拯救的箭。

以利沙要約阿施向東邊射箭,因為此時亞蘭佔據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即將從東方入侵以色列。

【王下十三19】「神人向他發怒,說:『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以色列王真心想打敗亞蘭人,但卻不是真心回轉順服神。他如果真相信「神是拯救」,就應該仔細思想先知話中的意思,順服先知、奮力擊打地面,歡天喜地,直到先知喊停為止。但他只是漫不經心地「打了三次,便止住了」(18節),完全是敷衍的心態,所以「神人向他發怒」(19節)。

地圖:先知以利沙的事奉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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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下十三20】「 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到了新年,有一群摩押人犯境,」

【王下十三21】「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群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

當時以色列人的墳墓可能與新約時代相似,有一個石頭封閉的入口,可以打開。當這些人正在埋葬死人的時候,忽然遇到一群入侵的摩押人,就隨便打開一個墳墓把屍體丟進去,正好「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21節),於是「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21節)。

以利沙活著的時候,他一生的事奉都不能使以色列王和百姓悔改接受救恩(19節);以利沙死了以後,他的骸骨卻能讓毫無信心的死人復活(21節)。這最後一個神蹟,正是他一生事奉的總結,顯明了救恩的奧祕:「神是拯救」,但卻被活人拒絕,只能被死人所得著。

當本書的第一批讀者、被擄巴比倫的百姓讀到這個神蹟的時候,神同時也藉著先知以西結向他們宣告:「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結三十七14)。今天,我們也要接受聖靈「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加五24),讓舊人完全死透,才能承受完全的救恩;因為,「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提後二11)。

【王下十三24】「亞蘭王哈薛死了,他兒子便·哈達接續他作王。」

【王下十三25】「從前哈薛和約阿施的父親約哈斯爭戰,攻取了些城邑,現在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就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

「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25節),可能指收回了約旦河西的城邑。約阿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25節),應驗了以利沙最後的預言(19節),但只能收回河西的土地,河東的基列地到了耶羅波安二世的時候才得以收回(十四25)。

以利沙不能救自己脫離「必死的病」(14節),他的骸骨卻能讓死人復活,他的預言也能讓以色列三次得勝。這表明神不是沒有能力醫治以利沙,而是神的時間已經到了,祂要結束以利沙的事奉。

神藉著這段歷史中所要啟示的,已經全部顯明了;從此以後,神的拯救再也沒有臨到過北國以色列,而是任憑以色列王和百姓倚靠自己的努力,在接下來六十多年的苦苦掙扎中走向滅亡。

「以利亞」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神」,「以利沙」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是拯救」,這兩位先知一生的事奉都是為了顯明「耶和華是神」、「神是拯救」(王上十七至王下十三)。

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人已經「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即使知道「耶和華是神」、「神是拯救」,也沒有辦法主動回轉接受救恩,最終都是死路一條。

新約的恩典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5),祂將來必要叫骸骨復活,「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結三十七11)。

王下14章

【王下十四1】「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第二年,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登基。」

【王下十四2】「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在《列王紀》中,對於每一個北國以色列王的評語,都是犯了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上十五26;十六2、19、26;二十一22;二十二52;王下三3;十29;十三2、11;十四24;十五9、18、24、28),用金牛犢來冒充神。

而對於南國猶大好王的評語,除了希西家和約西亞「廢去邱壇」(十八4;二十三5),都有一句「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王上三3;十五14;二十二43;王下十二3;十四4;十五4;十五35),始終不能「專心順從」;而壞王則大肆「建立邱壇」(十六4;二十一3;代下二十一11),從不能「專心順從」變成「離棄」(代下二十一10)。

北國的「金牛犢」代表百姓的敬拜對象出了問題,南國的「邱壇」代表百姓的敬拜態度出了問題,這兩樣讓南北國神的百姓陷在罪中而不自知,歷經幾百年難以自拔。亞當後裔的本相都是一樣的,今天,讓我們難以擺脫的,是什麼樣的「金牛犢」和「邱壇」呢?

在新約時代,「金牛犢」和「邱壇」不再是人手造的偶像或山坡上的祭壇,但它們的本質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於信徒的生命與教會中。

一句話說清楚:金牛犢代表「把神改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為自己服務)」;邱壇代表「用方便、舒適、無人監督的方式來敬拜(體貼自己)」。

一、金牛犢:用人的方式重塑神

金牛犢的本質不是拜別的神,而是用人的想像、人的方法、人的控制慾來對待真神。耶羅波安造金牛犢,說「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王上十二28),他沒有否認神,卻把神變成一頭牛——可以看得見、可以控制、可以放在方便的地方。

新約時代的「金牛犢」包括:

· 成功神學:把神當成保證健康、財富、成功的工具,而不是聖潔可畏的主。
· 人本主義的敬拜:用娛樂、情緒、感官刺激來取代對神話語的順服與敬畏。
· 宗教形式主義:把聚會、奉獻、事工當作「交換項目」,以為做了這些就能換取神的祝福。
· 自由派神學:用人的理性篩選聖經,刪去自己無法接受的真理(如神蹟、審判、地獄),把神改造成「有愛心卻不審判」的偶像。

二、邱壇:方便、不受約束的敬拜

邱壇的本質是不在神指定的地方、不用神指定的方式、不受神話語的監督來對待神。人可以在邱壇自由混搭——拜耶和華也拜巴力,守節期也守異教風俗,沒有人糾正、沒有人責備。

新約時代的「邱壇」包括:

· 只在方便時才聚會、讀經、禱告——信仰是生活的「配菜」,不是核心。
· 沒有屬靈的監督與問責——不委身地方教會、不接受屬靈權柄的教導與勸誡。
· 混雜世俗價值觀——用心理學取代聖經輔導、用「正面思想」取代悔改、用「神就是愛」抹去神的公義。
· 宗教消費主義——挑選「適合自己」的教會、講道、詩歌,像購物一樣,而不是順服神藉著群體對他說的話。

總結

新約只允許一種敬拜:用心靈和誠實(或譯「真理」)敬拜父(約四23)。 這意味著按照神啟示的真理、以真實降服的心來敬拜,而不是用金牛犢取代神、用邱壇取代聖殿。

檢查自己:你心中的神,是真神,還是被你改造過的金牛犢?你的敬拜,是付代價的聖殿敬拜,還是方便舒服的邱壇敬拜?

亞瑪謝起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3節),順服神所吩咐的「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6節;申二十四16)。但他卻沒有徹底順服的心,所以對神「心不專誠」(代下二十五2),一半順服神、一半體貼自己,結果屬靈的光景就每況愈下。這也是新約信徒的毛病。

【王下十四7】「亞瑪謝在鹽谷殺了以東人一萬,又攻取了西拉,改名叫約帖,直到今日。」

「鹽谷」(7節)位於死海南方的亞拉巴峽谷,大衛曾在此「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代上十八12;撒下八13 )。過去,亞瑪謝的曾祖父約蘭王試圖平定以東人的叛亂,結果大敗而歸,以東脫離猶大獨立(八20-22)。現在,亞瑪謝卻像大衛一樣在「鹽谷」大大得勝,戰功超過約蘭、直追大衛,不由得「心高氣傲」(10節)起來。

亞瑪謝攻打以東的細節非常曲折,詳細記錄在代下二十五5-16,但在《列王紀》中卻一筆帶過,

因為本書所要強調的,是亞瑪謝「打敗了以東人就心高氣傲」(10節),並且「以此為榮耀」(10節)。表面上,亞瑪謝改名字是承認得勝是神的賜福(代下二十五8),實際上卻是「以此為榮耀」(10節)。因為亞瑪謝馬上就無視神的恩典,狂妄地拒絕了先知的勸戒(代下二十五16),把以東的偶像「立為自己的神」(代下二十五14)。

【王下十四8】「那時,亞瑪謝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

【王下十四12】「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裡去了。」

亞瑪謝可能在執政第十四年(《猶太古史》卷9第9章203節),因為從以東得勝回來,自以為足夠強大,就藉口以色列僱傭兵劫掠猶大各城(代下二十五13),不聽勸阻(10節),狂妄地向北國以色列宣戰(8節)。實際上,「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代下二十五20)。

「蒺藜」(9節)代表猶大,「香柏樹」(9節)代表以色列,「野獸」(9節)代表敵軍。以色列王約阿施的這個寓言,是誇口自己強大如香柏樹,猶大王只不過是低矮的荊棘,雖然驕傲地想和香柏樹平起平坐,實際上根本不堪一擊。

幾年前,亞蘭王哈薛剛剛從猶大王約阿施手中劫掠了聖殿和王宮裡的財物(王下十二18),現在,以色列王約阿施又再次「將耶和華殿裡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和器皿都拿了去」(14節)。神的百姓越是高舉自己的「榮耀」(10節),神越要奪去人的榮耀。

而北國以色列王竟敢劫掠聖殿裡的金銀和器皿,完全不把神放在眼裡,因此,「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賽二12)。

亞瑪謝被俘之後,貪生怕死,說服耶路撒冷的守軍打開城門投降(《猶太古史》卷9第9章第200-201節),所以才被約阿施拆毀了西北角四百肘城牆,並「帶人去為質」(14節)。亞瑪謝也被擄為人質(《猶太古史》卷9第9章第203節)。

【王下十四16】「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以色列諸王的墳地裡。他兒子耶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亞瑪謝對神「心不專誠」(代下二十五2),有時順服、有時不順服,結果人生落到一事無成的悲慘境地。

什麼是真順服?

真順服是「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需要聖靈使自己「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偽順服」卻是「隨從肉體」(羅八5)的天性,不需要聖靈的工作。

真順服要付出「捨己」(太十六24)的代價,「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太十六24)主,放下自己、倚靠神的恩賜,所以不會「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而是「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偽順服」卻不必付出「捨己」的代價,只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天性,所以常常高舉自己所擅長的、看輕自己所不擅長的。

真順服的人越事奉越謙卑,一切工作都是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羅十一36);「偽順服」的人越事奉越驕傲,工作不是本於自己的熱心、就是倚靠自己的能力,結果只能把榮耀歸給自己。

真順服的人遇到難處也不會氣餒,因為相信神在管理一切;「偽順服」的人在難處面前不是沮喪消極、就是推卸責任,完全忘了神在掌管一切。

【王下十四23】「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十五年,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撒馬利亞登基,作王四十一年。」

耶羅波安二世是北國以色列執政最久、最有成就的君王(約主前793-753年在位),把北方的邊界恢復到大衛的時代(25節;代上十三5;王上八65)。他在正式登基之前,可能已經與他父親共同執政了十二年(十四23;十五1)。

在耶羅波安二世執政期間,神使新亞述帝國陷入了持續三十九年的衰落,阿達德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主前811-783年執政)的三個兒子撒縵以色四世(Shalmaneser IV,主前783-773年執政)、亞述但三世(Ashur-dan III,主前773-755執政)和亞述尼拉里五世(Ashur-nirari V,主前755-745年執政)都面臨內亂,君權受到貴族的限制,不得不停止對外擴張,使以色列有了一個安全的國際環境。

先知約拿前往亞述首都尼尼微宣告審判,亞述王謙卑悔改(拿三6-9),就在這一時期。

所以神在北國滅亡之前的一段時期,先使用亞述王阿達德尼拉里三世壓制亞蘭、「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十三5),讓約阿施王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十三25);然後一面使亞述陷入內亂,讓以色列免受亞述威脅;一面「藉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拯救他們」(27節),「收回大馬士革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28節),賜給北國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

耶羅波安二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24節),百姓的屬靈光景也極其黑暗,但他所執政的時期卻是大衛、所羅門之後最富強的時候,北國以色列經濟繁榮、疆域廣大,成為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但是,這種「回光返照」的好景不長,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不久,神最後的審判就開始了:亞述王普勒(即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登基後一年,就重新開始對外擴張(十五19、29),北國不到三十年就迅速滅亡。

【王下十四28】「耶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他怎樣爭戰,怎樣收回大馬士革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四29】「耶羅波安與他列祖以色列諸王同睡。他兒子撒迦利雅接續他作王。」

「大馬士革」(28節)是當時亞蘭的首都,「收回大馬士革」(28節)意味著擺脫亞蘭長期的欺壓、收復了被亞蘭王哈薛奪去的約旦河東土地。今天在撒馬利亞、米吉多和得撒出土的許多文物也表明,耶羅波安二世四十一年的統治中有許多成就,但《列王紀》的作者卻一筆帶過、認為不值一提。因為這些成就並不是因為他的能力,也不是因為他的敬虔,只不過是神所安排的「回光返照」,好預備即將到來的審判。
因為,北國以色列不但不感謝神,反而用這段緩刑的時間自掘墳墓,「自誇說: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嗎」(摩六13)。因此,神藉著先知阿摩司宣告:「以色列家啊,我必興起一國攻擊你們;他們必欺壓你們,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的河」(摩六14),「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摩四2)。

所以神在這一時期所差派的先知阿摩司、何西阿,不再顯明「耶和華是神」、也不再顯明「神是拯救」,而是宣告神的譴責(摩六1-7;何二2-8)和審判(摩三13-15;何十三16),「使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何五5;七10)。

並且在審判中宣告了唯一的盼望:「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摩九11),「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何十四4)。

「原來滅絕的事已定,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賽十22),神馬上就要用亞述來擄走百姓(賽十5-6),所以要先使北國的人口增加,使以色列的百姓「多如海沙」(賽十22),然後才能「有剩下的歸回」(賽十22;摩九13-15)。而被擄到亞述和瑪代的百姓(十七6)最終與當地人混合,但「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羅十一5),在新約時代的東方亞述教會和波斯教會裡得著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真正救恩。

地圖:南北國回光返照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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