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讀經0624 代下5-8章

美味讀經0624 代下5-8章
 
代下5章
 
【代下五1】「所羅門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神殿的府庫裡。」
 
大衛曾經為建造聖殿積攢了大量的金銀(代上二十二13;二十九2-5),很多戰利品都獻給了神(代上十八8、11),而撒母耳、掃羅、押尼珥、約押和眾族長、千夫長、百夫長並軍長也曾經「將爭戰時所奪的財物分別為聖,以備修造耶和華的殿」(代上二十六26-28)。
 
他們向著神奉獻的心,神都一一記念,現在被「放在神殿的府庫裡」(1節)。因為神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二30)。
 
對於本書最初的讀者來說,所羅巴伯所建的第二聖殿比所羅門的聖殿遜色了許多;但聖靈並不要回歸的百姓停留在自己的感覺裡,而是要他們注意聖殿的屬靈意義,注意聖殿的主人——神自己的悅納。
 
五至七章所記錄的獻殿儀式,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結構,以突出所羅門的禱告。所羅門的獻殿禱告和大衛之約,是《歷代志》的中心。
 
【代下五2】「那時,所羅門將以色列的長老、各支派的首領,並以色列的族長招聚到耶路撒冷,要把耶和華的約櫃從大衛城——就是錫安——運上來。」
 
「七月節前」(3節),指七月十五的住棚節之前,相當於陽曆十至十一月秋季。住棚節預表神與人同住,也預表主耶穌道成肉身。
 
在此之前,約櫃已經被大衛運入大衛城中的帳幕裡(代上十六1),而會幕還在基遍(一3)。現在會幕和約櫃都被運到摩利亞山上的聖殿中(5節),神的百姓有了統一的敬拜中心。
 
所羅門時期的聖殿、王宮及耶路撒冷城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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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的至聖所是會幕的至聖所8倍大,但約櫃還是原來的那一個約櫃,看起來好像很小、很不相稱,但神的設計就是如此。因為約櫃所代表的聖約永不改變,神的性情、神的見證、神的恩典和神的旨意永不改變。
 
「槓頭在內殿前可以看見」(9節),可能指槓頭透過至聖所的門縫可以被看見。很多的約櫃圖都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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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櫃是什麼 - 《號角》香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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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曠野的會幕裡,約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來九4)。現在約櫃裡只剩下記著十誡的石版,「除此以外,並無別物」(10節)。可能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在被非利士人擄去時丟失了(撒上四11)。
 
「自潔」(11節),原文是「保持自己分別、把自己獻給神」。人若不「自潔」,就沒有資格親近神(出十九10、22),更沒有資格事奉神;人若不肯與世界分別,無論做了多少工作,都不是做在神面前。
 
「全體歌唱的利未人」,他們不分班次,全部參加了獻殿儀式。信徒個人的讚美和擺上,固然蒙神悅納;但神更看重的是合一的敬拜和同心的事奉,更喜悅的是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
 
當約櫃進入至聖所以後,「耶和華的殿有雲充滿」(13節),「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14節)。這正如會幕完工的時候,「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四十34),以致「摩西不能進會幕」(出四十35)。
 
這是神用人可以看見的景象,向百姓顯明:祂對聖殿的悅納和對會幕的悅納一樣,祂已經接收了聖殿。當新耶路撒冷顯出來的時候,神的榮光也要照樣充滿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23)。
 
使聖殿得榮耀的是「耶和華的榮光」(14節),而不是人所建造的建築物。聖殿不管如何高大輝煌,如果神不住在裡頭,這殿只不過是建築物。教會不管多麼興旺熱鬧,如果基督還要「站在門外叩門」(啟三20),這教會只不過是人的團體。
 
代下6章
 
「祂必住在幽暗之處」(1節),也可譯為「祂必住在濃雲之中」,「濃雲之中」、「幽暗」(出二十21;申五22;詩九十七2)都是比喻神的隱秘和崇高。
「但我已經建造殿宇作祢的居所」(2節),意思是巍峨的聖殿正是象徵神的住處隱秘、崇高。
 
神並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裡(18節),祂說「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二十五8),只是用聖殿來作為神與人同在的記號。
 
「為祢永遠的住處」(2節),既是指聖殿可以成為約櫃永久的居所,也是盼望神與百姓永遠同在。
而在神的旨意中,神確實要得著一個永遠的住處,永遠「與人同住」(啟二十一3):過去是聖殿,現在是教會,將來是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22)。
 
建造聖殿,是一個「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的事奉:
建造的動機本於神:是神親口應許了大衛之約(4節),「也親手成就了」(4節)祂的應許。
建造的過程倚靠神:雖然神的旨意是要建造聖殿,但什麼時候造、在哪裡造、由誰來造(5-9節),都必須根據神的揀選。只有神自己「成就了祂所應許的話」(10節),人所造的殿才能成為「天上樣式」(來九23)的影兒,人的「立意」(7節)才能合神心意。
建造的目的歸於神:聖殿是為了見證「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11節),而不是彰顯人的榮耀。
 
聖約是《歷代志》的主題,國度和聖殿都是永不改變的大衛之約的一部分,神一定會負責成就。因此,雖然後來所羅門和百姓都沒能遵守「耶和華的約」,以致聖殿被毀、百姓被擄七十年;但他們無論怎樣失敗,神在管教之後,還是領他們回來重建聖殿。
 
這是聖靈對本書最初的讀者極大的鼓勵和安慰,也是給陷在軟弱和失敗中的新約信徒復興的應許;因為新約和大衛之約都是神無條件的應許,不是倚靠人肉體的努力,而是神「親口應許,親手成就」(15節),祂必會在我們學夠功課之後、再將我們領回。
 
所羅門造了一個銅台,放在院中的祭壇前(12-13節)。他先是「站在耶和華的壇前」(12節)向百姓致辭,然後「當著以色列的會眾跪下,向天舉手」(13節)。
 
「在耶和華的壇前」(12節),是一個正確的地位。所羅門不是站在聖殿建造者的地位,而是站在蒙救贖的地位上向神禱告。如果沒有祭壇作為救贖的基礎,人不管為神的名做了多少工,那些工作也不能成為他向神說話的資格。而所羅門站在正確的地位上,就說出了正確的話:「祢親口應許,親手成就」(15節),他承認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建造了聖殿,而是神自己「親手成就」了祂的應許。
 
《歷代志》比《列王紀》(王上八25)增加了一句「遵守我的律法」(16節),更明確地說明什麼是「謹慎自己的行為」(16節)。神要大衛的子孫「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樣」(16節),並不是指像大衛一樣為神建殿,而是像大衛那樣謹守神的律法;不是效法宗教的儀式,而是效法敬虔的實際。
 
所羅門第一次說神「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15節),是宣告神已經應驗了「他必為我建造殿宇」(代上十七12)的應許。而所羅門第二、第三次說「現在求祢應驗這話」(16、17節),是求神繼續應驗「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代上十七12)的應許。
 
他也知道,禱告要緊緊抓住神的應許。所以接下來他在神面前的七個祈求,都是根據神的應許,不是依仗自己建殿的功勞。
 
向著聖殿禱告(21、26、29、32、34、38節)、來到聖殿禱告(22、24節),都代表回轉歸向神,而不是使禱告靈驗的宗教儀式。人若回轉歸向神,神一定會「垂聽而赦免」(30節),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人若只是把禱告當作宗教形式,就成了自欺欺人,因為「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
 
【代下六22】「『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祢的壇前起誓,」
 
神早已指示:百姓中若有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申十七8-9)。而大祭司處理疑難案件的方法,可能是讓當事人在祭壇前起誓,然後用烏陵土明、讓神來決定。
 
因此,所羅門的第一個祈求,是表明君王和百姓都願接受神的審判權柄,好讓公義彰顯在應許之地(22-23節)。因為神「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三十二4)。
 
【代下六24】「『祢的民以色列若得罪祢,敗在仇敵面前,又回心轉意承認祢的名,在這殿裡向祢祈求禱告,」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違反誡命,「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申二十八25)。
 
因此,所羅門的第二個祈求,是若百姓因得罪神而戰敗,求神赦免在失敗中悔改的百姓,領他們平安回家(24-25節)。因為神曾經應許「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利二十六44)。
 
24-39節六個禱告中所提到的災禍,很多都是被擄歸回的百姓的經歷。他們既已知道神的咒詛是真實的,就當知道悔改、回轉之後神的赦免也是信實的,這是神對回歸的百姓所發出的呼召。
 
【代下六26】「『祢的民因得罪祢,祢懲罰他們,使天閉塞不下雨,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祢的名,離開他們的罪,」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事奉敬拜別神,「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申十一17)。
 
因此,所羅門王的第三個祈求,是若百姓「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申十一16),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好「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27節),重新降下時雨(27)。因為百姓若「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申十一13-14)。
 
但他們也不會悔改,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太二十三37)。
 
因此神宣告:「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申三十1),百姓只有經歷了「一切祝福和咒詛」之後,才會「心裡追念」,這正是神領人回轉的方法。
 
【代下六28】「『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黴爛、蝗蟲、螞蚱,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無論遭遇什麼災禍疾病,」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行惡離棄神,「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黴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申二十八22)。
因此,所羅門的第四個祈求,是若百姓不遵行律法,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26-27節),好讓他們一生一世敬畏神。因為「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一百三十4)。
 
「自覺災禍甚苦」(29節)原文是「各人知道他的災難和他的痛苦」,意思是「知道這災難和痛苦是神的懲罰」,因為這裡所列出的「災禍疾病」(28節),都是申命記中所記載的背約咒詛(申二十八22、35、38、42)。百姓若經歷了這些災難,就應當知道自己已經得罪了神,所以神保護的手已經收回了。
 
以色列人的傳統是在禱告的時候「舉手」(29節),而不是在唱歌讚美的時候「舉手」。聖經中的「舉手」,都是指禱告(出十七11)、祝福(利九22)或起誓(申三十二40),而不是指唱歌讚美。
 
【代下六32】「『論到不屬祢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祢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
 
神早已宣告:「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民十五14),顯明神的恩典不僅給以色列人,也要給凡願意認識祂的人。
 
因此,所羅門的第五個祈求,是求神讓外邦人能敬畏祂、認識祂的名(32-33節),「好叫世界得知祢的道路,萬國得知祢的救恩」(詩六十七2)。因為「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徒十一18)。這個禱告表達了神悅納外邦人的心意,遙指將來的教會,顯明了聖殿所預表的實質。
 
【代下六34】「『祢的民若奉祢的差遣,無論往何處去與仇敵爭戰,向祢所選擇的城與我為祢名所建造的殿禱告,」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律法,神必然會賜下得勝:「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利二十六7-8)。
 
因此,所羅門的第六個祈求,是求神向奉神的名爭戰的百姓賜下得勝(34-35節),「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十七47)。
 
「使他們得勝」(35節),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正義審判」。
 
【代下六36】「『祢的民若得罪祢(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祢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或遠或近之地;」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不肯遵行誡命,屢教不改,「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裡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申二十八64)。
 
因此,所羅門的第七個祈求,是求神赦免悔改的被擄百姓,使他們在被擄之地蒙憐恤(36-39節)。因為神曾經應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申三十2-3)。
 
所羅門求神赦免的根據,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屬靈光景,因為「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36節);也不是因為百姓的悔改或禱告(37-38節),因為人常常在罪中而不自知;而是根據神的應許:「因為他們是祢的子民,祢的產業,是祢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的」(王上八51)。
 
「想起罪來」(37節),原文是「回轉」。第37節原文有兩個「回轉」,用以加強語氣。
 
「為他們伸冤」(39節),原文與「使他們得勝」(35節)相同,意思是「採取行動進行正義審判」。
 
【代下六40】「『我的神啊,現在求祢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所羅門之所以敢求神「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40節),不是因為自己建造了聖殿,也不是因為百姓的公義,而是因為神信守大衛之約,「記念向祢僕人大衛所施的慈愛」(42節)。
 
所羅門的禱告,可能是在贖罪日的禱告,所以七個祈求裡沒有一個是求神賜福。因為他知道,神的百姓只要活在神的光中,福氣就不是問題,正如主耶穌的應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人的問題不是神不賜福,而是自己堵住了蒙福的道路;因此,人最重要的不是求神賜福,而是認罪悔改,求神除去阻擋自己蒙福的因素。
 
【代下六41】「耶和華神啊,求祢起來,和祢有能力的約櫃同入安息之所。耶和華神啊,願祢的祭司披上救恩;願祢的聖民蒙福歡樂。」
 
「安息之所」(41節),原文是「安息的地方、安息」,指聖殿。神的約櫃進入「安息之所」,神的百姓才能在「安息之所」尋得安息;信徒的心中若要有平安,首先要讓基督在裡面掌權,好「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西三15)。
 
【代下六42】「耶和華神啊,求祢不要厭棄祢的受膏者,要記念向祢僕人大衛所施的慈愛。』 」
 
受膏者是誰?受膏者指所羅門自己,也代表大衛家歷世歷代的受膏君王,最終指向耶穌基督。
 
41-42節引自詩一百三十二8-10。但作者特意顛倒了詩一百三十二10的順序,用交錯替換(Chiasm)的修辭方法,讓熟悉《詩篇》的讀者領會到,「彌賽亞」乃是聖靈所要啟示的中心
 
雖然本書最初的讀者還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之下,但聖靈卻在他們心中重新點燃了「彌賽亞」的盼望:「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因為神必記念祂向「大衛所施的慈愛」。
 
同樣,雖然「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神已經把我們救出來,開啟了從罪中得自由的道路,因為祂應許「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代下7章
 
【代下七1】「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奉獻聖殿的時候,神的榮光兩次充滿聖殿,第一次是因為神得著敬拜,第二次是因為所羅門獻上禱告;第一次「祭司不能站立供職」(五14),而第二次「祭司不能進殿」(2節)。我們可以體會到,第二次神心裡更加滿足,因為所羅門的禱告摸著了神救贖計劃的核心,就是無論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人,在經過愚昧、軟弱和失敗以後,都被挽回到神的面前,「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禱告被神應允。
 
【代下七4】「王和眾民在耶和華面前獻祭。」
 
說明,先悔改再獻祭的屬靈原則
 
一、舊約的明證:神要憐恤,不要祭祀
 
先知以賽亞責備百姓說:「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你們的手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賽1:13-16)神明確指出:帶著罪惡的手所獻的祭,祂不悅納。獻祭之前,必須先悔改離罪。
 
大衛犯罪後,不是急著獻祭,而是先認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他在認罪悔改之後,才恢復獻祭的生活。
 
所羅門獻殿之後,神向他顯現,所說的話正是這個原則的核心:「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代下7:14)
 
次序很清楚:先自卑、禱告、尋求、轉離惡行(悔改),然後神才垂聽、赦免、醫治。獻祭(包括奉獻、敬拜)必須建立在悔改的根基上。
 
浪子回頭的比喻中,父親不是先接受兒子的「獻祭」(如僕人身份的回饋),而是先接納兒子的悔改:「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8)悔改在先,恢復關係在後,之後才有筵席的歡慶。
 
事奉不能掩飾罪:有人以為多多奉獻、熱心服事,可以彌補生命的破口。但神看的是內心,不是外表。掃羅王留下上好的牛羊獻祭,卻不順服神的命令,撒母耳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悔改帶來真正的敬拜:當我們真實悔改,心被潔淨,所獻上的禱告、詩歌、奉獻、服事,才能成為「馨香的祭」(弗5:2)。否則,只是鳴的鑼、響的鈸(林前13:1)。
 
所羅門所獻的是平安祭(王上八63)。平安祭的祭物只有一部分「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三5),其餘的部分由獻祭者和親友分享(利七15-16)。
 
但祭壇上卻要燒「燔祭、素祭,和脂油」(7節),因為平安祭要和「燔祭、素祭」同獻(利三5;六12;七11-13)。
 
【代下七9】「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
 
為什麼要守節七日;為什麼要設立嚴肅會?
 
一、為何守節七日?
 
1. 住棚節本為七日(利23:34)
神吩咐以色列人守住棚節七日,記念出埃及時在曠野住帳棚的日子,表明神與他們同住、供應他們的需要。所羅門在獻殿後守節七日,正是對神同在的感恩與回應。
2. 預表在基督裡完全的安息與喜樂
七日的節期預示神國度的豐滿——信徒在基督裡有完全的赦免、完全的供應、完全的喜樂。守節七日,是人以完整時間來回應神完整的恩典。
 
二、為何第八日設立嚴肅會?
 
1. 嚴肅會的意義:神聖的聚集、自省與立約
「嚴肅會」原文 עֲצֶרֶת(atseret)有「禁閉、聚會、停止工作」之意。這是神吩咐的特別聚會(利23:36),百姓要放下一切日常工作,專心到神面前。嚴肅會不是普通的慶祝,而是帶有莊嚴、自省、認罪、重新奉獻的性質。
2. 避免將敬拜淪為狂歡
節期有歡樂(七天),但第八天的嚴肅會提醒百姓:敬拜不只是吃喝快樂,更要在神面前嚴肅自省,承認自己的不配,更新與神的立約。正如以斯拉帶領百姓在節期後聚集認罪(尼8-9章),嚴肅會是心靈的轉折點。
 
問題,嚴肅會有沒有什麼程序?
 
一、時間與地點
 
嚴肅會的時間與地點都有明確規定:
 
· 固定年度的嚴肅會:在「住棚節」的最後一日(節期的第八日)舉行【利23:36】【民29:35】,需「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23:36】,是全民性聖會【尼8:18】。
 
· 因時制宜的嚴肅會:國家或社群面臨重大危機時(如蝗災)宣告舉行【珥1:14】,通常伴隨著禁食【珥2:15】。重大事件時,用來集中尋求神的特別方式,例如所羅門王獻殿典禮舉行的嚴肅會【代下7:9】。
 
· 地點:固定在耶和華神的殿(即敬拜的中心)舉行【珥1:14】。
 
二、參與對象
 
嚴肅會是一項全民性的活動,涵蓋各階層與年齡層:
 
· 全民參與:招聚「長老和國中的一切居民」【珥1:14】,要求從「孩童和吃奶的」到新婚夫婦都要出席【珥2:16】。
 
三、具體事項(核心程序)
 
一個合神心意的嚴肅會,具體實踐包含以下核心事項:
 
· 宣讀與聆聽神的話語:大會的核心環節,需要站著宣讀律法書,會眾恭敬聆聽【尼8:3, 5】。
 
· 認罪與敬拜:時間安排十分嚴謹:用四分之一的時間宣讀律法書,再用四分之一的時間集體認罪與敬拜【尼9:3】。
 
· 獻祭與火祭:會眾需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利23:36】。
 
· 回應與更新:宣讀與認罪之後,會眾先因知罪而哭泣,後因神的赦免而轉為大大的喜樂【尼8:9-12】,並立約起誓遵行神的誡命。
 
圖:在衛星照片上標出的應許之地示意圖,南起埃及小河,北到哈馬口,西至大海,東到約旦河,包括了今天的以色列、黎巴嫩和敘利亞的一部分。從衛星照片可以看出,在這個範圍之外,大都是沒有綠色的荒漠地帶。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8/07/promised-land.jpg
 
【代下七14】「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代下七15】「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代下七16】「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
 
「眼」(16節)代表看顧,「心」(16節)代表慈愛。
 
12b-16a節組成一個交錯平行結構,強調神的百姓應當以自卑、禱告、尋求和回轉,來領受神赦免與醫治的應許。對於親身經歷了被擄和管教(13節)的本書最初讀者來說,這些遍佈舊約(利二十六41-42;耶三十17;三十三6-7)的復興應許,是對他們恩典的邀請。
 
「醫治他們的地」(14節),是賜給舊約選民整體的應許(三十20),形容神把被擄的百姓帶回應許之地(耶三十17,三十三6-7),並且賜下平安(賽五十七19),恢復神在應許之地的計劃。
 
舊約的百姓只有經歷了律法中的「一切咒詛」(申三十1)之後,才會「心裡追念祝福的話」(申三十1)、「轉離他們的惡行」(14節);今天,信徒若不肯主動「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也「必從情慾收敗壞」(加六8),肉體才能被對付、心意才能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
 
【代下七17】「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代下七18】「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17-22節是神從正面回應所羅門的獻殿禱告(六16-17)。第17節原文開始是「至於你」,表明這些是對所羅門個人的提醒。
 
神要所羅門「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17節),並不是成為一個完人,而是「內裡誠實」(詩五十一6),一經聖靈光照,就立刻順服、認罪悔改(詩五十一7-9);並且承認自己的不配,「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四6)。
 
神悅納了聖殿,也悅納了奉獻聖殿的所羅門,但所羅門同時建造王宮,靈性已經出現了破口。
 
因此,神一再提醒他的欠缺(王上六12-13),第三次向他宣告:大衛之約對於所羅門是有條件的,所羅門只有效法大衛的順服,遵行神的一切吩咐、謹守神的律例典章(17節),神才會向他應驗應許大衛的話(18節)。
 
儘管神再三警告百姓不可敬拜偶像(出二十3;申五7),宣告「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5)是最大的誡命(太二十二37-38),而「事奉敬拜別神」則是最大的罪(出二十3),但百姓卻始終不能徹底棄絕偶像、專心跟從神。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明明知道神的旨意,也沒有辦法倚靠自己來順服、遵行。在被擄之前,百姓只記住了所羅門的禱告,卻忘了神的警告。
 
當本書最後編撰完成的時候,南北兩國已經因著拜偶像而滅亡(王下十七16-18;二十三26-27),聖殿果然已經被神「捨棄不顧」,神果然已經「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22節)。
 
過去聖殿的光景,是以色列人與神關係的表達。今天教會的光景,也是信徒與神關係的表達。
 
我們也不能只記住了神的應許(12-18節),卻忘了神的警告(19-22節)。
 
代下8章
 
【代下八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
 
【代下八2】「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
 
「二十年」(1節),包括了七年建造聖殿,十三年建造王宮(王上六38-七1)。
 
「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2節),原來是所羅門抵押給推羅王的(王上九10-14),現在債務可能已經還清,所以推羅王送還給他。
 
本書最初的讀者都熟悉《列王紀》,知道所羅門曾向推羅王借債,用「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王上九11)換取了「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王上九14)。但本書特地澄清大衛「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代上二十二14),又從自己的積蓄中獻上「俄斐金三千他連得」(代上二十九4),而百姓也「為神殿的使用獻上金子五千他連得零一萬達利克」(代上二十九7)。因此,建造聖殿絕不會只差這區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所羅門借債很可能是為了建造王宮;他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王上七1),財政已經捉襟見肘,所以不得不用城邑抵押金子和木料。
 
但《歷代志》所關注的重點是神國度和聖殿的計劃,所以不提所羅門的軟弱,單提神的工作;不提所羅門失去了應許之地的二十座城,單提這些城邑失而復得、被「重新修築」(2節)。因為本書最初的讀者同樣也曾失去了應許之地,又被神帶回「住在自己地業城邑中」(代上九2);聖靈要他們看見:讓他們和所羅門同樣失而復得的,是同一位「守約施慈愛」(六14)的、永不改變的神。
 
【代下八3】「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代下八4】「所羅門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
 
【代下八5】「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代下八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所羅門好大喜功、勞民傷財,不但建造聖殿和王宮(1節),也建造國防工事(4-6節)。但實際上,當時以色列周圍的列國都陷入青銅時代崩潰時期(Bronze Age Collapse,主前1200-900年),神已經使他「四圍平安,沒有仇敵,沒有災禍」(王上五4)。所羅門的大興土木,既沒有軍事上的需要,也不能促進國家的統一,反而讓神的百姓背重擔(十4),最終導致了國度的分裂。
 
【代下八11】「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裡;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
 
作者精心選擇史實,是為了向讀者強調:所羅門照著大衛的話去做,這個警告也是大衛之約的一部分。
 
其實,大衛如果在世,絕不會允許法老的女兒住在他的宮裡,更不會允許所羅門與法老結親;也讓讀者回想起大衛臨終的囑咐:「你若尋求祂,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必永遠丟棄你」(代上二十八9)
 
「一年三節」(13節),指「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13節),也就是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這些都是「遵著摩西的吩咐」(13節)而行的。
 
而大衛則被稱為「神人大衛」(14節),就像第二個「神人摩西」(三十16);因為他對聖殿事奉的安排,也是根據從神而來的啟示。
 
所羅門安排聖殿的事奉,都是「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14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14節)。
 
這是在強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16節),所羅門所做的實際上都是大衛工作的延續。神雖然沒有允許大衛建造聖殿(六9),但大衛建殿的心意,神已經悅納並且永遠記念了。
 
【代下八18】「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裡。他們同著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以色列人原來從事農牧業,不擅長航海,現在與推羅合作從事商業航海,成為所羅門財政翻轉的重要轉折點。而推羅原來只在地中海有海港,與所羅門合作以後,可以連接紅海和地中海的港口,對推羅的商業也有很大的幫助。
 
所羅門的航海貿易非常成功,「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18節)大約有15.38噸,相當於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九13)。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但本書的讀者既然已經知道大衛個人為聖殿奉獻了「俄斐金三千他連得」(代上二十九4),心中自然會有一番比較和思想。
 
所羅門靠著自己的智慧,又建造、又經營,在商業上非常成功,到晚年卻說:「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二11)。
 
神賜給所羅門「智慧聰明」和「資財、豐富、尊榮」(一12),讓他經歷了一切、擁有了一切,最後才發現這些全是「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
 
因此,八至九章所強調的並不是所羅門的成就,目的不是讓被擄回歸的百姓陶醉於以色列過去的榮耀和財富,也不是讓他們失落或嘆息,而是讓讀者看到:平安和富足固然是神所賜的福氣,那麼大的財富也是虛空,不能成為神百姓追求的目標;唯有「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傳十二13),這才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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