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神為什麼要給人自由意志,又給了人性-有自私的喜歡,留下了被試探的空間?結果造出一連串的麻煩,需要神用「福音」來恢復
聖經難題:神為什麼要給人自由意志,又給了人性-有自私的喜歡,留下了被試探的空間?結果造出一連串的麻煩,需要神用「福音」來恢復。 0.創造的起點:自由意志是「神的樣式」,人性天生帶有主體性 洞察:從亞當夏娃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有自己的喜歡,這顯明了人性的特質;也顯明人裡面有神造的「自由意志」可以做決定,因為有自由意志是神的樣式之一,人是按神的樣式造的。 聖經經文: 創世記1:26-27:「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人被造有「自由意志」 決定要不要吃 創世記2: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能決定飛鳥、野地走獸的名字 創世記2:19-20,23:「耶和華神將他所造的走獸和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 從經文細節可見,神沒有像操作機器一樣替亞當決定一切。神把動物帶到亞當面前,「看他叫甚麼」。這意味著亞動用了他的觀察力、判斷力與偏好來為動物命名。 如何知道亞當夏娃有自己的「喜歡」? 當夏娃被造時,亞當發出了聖經上的第一首詩歌:「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這充滿了強烈的情感、審美與「喜歡」。這證明人從被造之初,就不是無意識的受造物,而是擁有理性、情感與意志的「主體」。 這顯明了人性的什麼特質? 人性被設計為具有「主體性」(Subjectivity)。人有感知美好的能力、有表達喜悅的情感、有賦予事物意義的理性。這些「為自己益處」爭取的感知能力(如覺得果子悅人眼目、渴望智慧),這些特質在受造之初都是極好的,它們是神賜予人類管理這地、享受生命的工具。 為什麼「自由意志」是神的樣式(ImagoDei)之一? 神是一位絕對自由的位格(Person)。祂自由地決定創造宇宙,自由地決定愛人,祂不受任何外在力量的強迫。 既然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神決定分享給人神這種「自由決斷」的属性。如果人沒有自由意志,只能像程式碼或機器人一樣被設定好反應,人就無法真正反映神的形象,也無法與神建立真實的「位格關係」(PersonalRelationship)。 具體例子:分別善惡樹是自由意志運行的「實體化標誌」 神在伊甸園中設立分別善惡樹,並說「你可以隨意吃」。這個「隨意」(freely)二字,就是神對人類自由意志的莊嚴...